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控制_农民论文

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控制_农民论文

农村社区经济发展与人口控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发展论文,人口论文,农村论文,社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区这个概念,不同学科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可以给出不同的定义和界定。从人口学和社会学角度,社区就是指以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为基本范围的、以共同的经济利益为基础的、其成员在社会生活、政治、文化、宗教、民俗、习惯等方面具有某些相同属性的,其结构功能相对完整独立的微观社会。农村社区的范围可以同行政区划相一致,指县或乡村,也可以同现行行政区划不相一致的自然村落或自然村落联合体。

社区经济发展水平是构成社区特征的最主要因素之一:经济发展水平与生育率的高低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已为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所证实。一方面,我国农村改革和商品经济的初步发展,有刺激生育的一面,如引起农民养育孩子的劳动——经济效益和养老——保险效益等的提高以及不利于农民将养育孩子的数量成本较多地转化为质量成本。但是,另一方面,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也有抑制生育的一面。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社区产业结构的变化有抑制生育的作用。农村单一经营方式变为多种经营方式,农民赚钱和获取收入的门路和途径增多,他们的时间价值增高,这样,农民尤其是农民妇女养育孩子的机会成本变大,他们不愿多要孩子。二是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刺激部分农民追求现代物质精神文明,从而有抑制生育的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区农民的眼界逐渐开阔,部分高档电器如电视机、收录机等进入农民家庭,农民在现代文明的薰陶下逐渐认识到多生孩子确实是累赘,他们也逐渐学会了自我享受和自我价值的实现,从而有利于农民传统生育观念的彻底改变。三是随着社区经济的发展,农民养育孩子的物质成本有所提高。在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再也不象过去那样“多养一个孩子,多添一双筷子”了。农民养育孩子的生活费用、保健费用和教育费用等都有所提高,而且孩子特别是男孩成人后婚姻费用在现实农民看来还会大幅度上涨,部分农民已经彻底认识到或体会到在孩子身上尽管付出大量养育成本,但日后并不能从其身上得到多少效益,他们觉得孩子不能不养,但养多了确实是自讨苦吃。四是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促进了人口的流动迁移和务工经商者的增多,有利于人们传统生育观念的改变。农村社区人口的流迁主要以务工经商者居多,农村社区成员外出务工经商一方面赚回了大量的货币收入,有利于社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回了现代化的思想和意识。他们外出归来后再也不满足于传统的生活方式,对于传统的多育观念更是敢于拼弃,从而有利于生育率的下降。五是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为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和增加提供了一定的保证。现阶段,农村计划生育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和超生罚款,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交得起、出得起才是计划生育经费的有效保证。当然,超生罚款的本意并非是为了从增加计划生育经费的角度来设计的,但它在部分农村基层计划生育经费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是不容辩解的事实。计划生育经费的真正落实和适当增加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上面讨论了农村社区经济的初步发展有刺激农民生育的一面,也有抑制生育的另一面。那么,究竟刺激生育的力量和抑制生育的力量各占多大比重,或者说各起多大的作用,这恐怕因社区其他社会环境的不同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一般来说,经济发展程度越高的社区,其成员的科学技术和文化水平也越高,抑制生育的力量也就越强,抑或说,刺激生育的力量也就越弱。如经济发达的苏南等地区,科技力量在其生产发展中所占份量越来越重,乡镇企业在其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时越来越注重受教育程度的限制,这样,迫使人们不断提高养育孩子的质量成本,降低养育孩子的数量成本。同时,经济高度发达带动了农村社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设,这又使得人们养育孩子的养老——保险效益下降。孩子成本——效益的一升一降直接导致了生育率的大幅度下降,苏南等地已经成为“低生育率——高经济发展率——低生育率”人口经济良性循环的地区。因此,今后在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当中,首要的是要推动社区的经济发展,这一方面是我国农村人口控制工作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又是我国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唯一途径。

在我国农村社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这样一种现象值得注意:乡村社区的相互兼并,富村兼并穷村。兼并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自身发展现代立体农业、发展工业、第三产业;另一方面是为了缩小贫富差距,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即所谓的“贫富相济,共同发展”。乡村社区的相互兼并,就人口控制而言,有着积极的作用。总的来说,在我国农村,富裕的乡村社区基本上是那种“人口生育率低——经济发展率高——人口生育率低”人口经济良性循环的地区,即它们不旦在经济上富裕,而且在人口控制上也是成功和有效的。富裕的乡村社区兼并贫穷的社区后即同属于一个社区,这样,同一社区内部由于兼并前社区成员家庭分属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在家庭人口增殖机制上存在较大的差别,但随着兼并后社区共同富裕、共同发展政策和措施的贯彻和实施,这种差别会日渐缩小,兼并前的贫穷社区成员及其家庭的生育意愿和生育实际会逐渐改变,并向富裕社区的那种“低生育率——高经济收入——低生育率”家庭人口经济循环圈过渡。最终又会在同一社区内出现人们生育行为的趋同性,兼并后的乡村社区又会成为更大范围的、拥有更多人口的“人口生育率低——经济发展率高——人口生育率低”人口经济良性循环的地区。以“贫富相济,共同发展”为目的而设计和实施的乡村社区相互兼并对农村人口控制的这种积极后果启示我们:作为农村改革后的新鲜事物——乡村兼并,仅就从有利农村人口控制角度而言,值得提倡,更何况其对农村人口共同富裕、共同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和还将会继续释放出来。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合理引导和正确审查监督,如要审查兼并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效果,明确兼并的主要目的是“贫富相济,共同发展”,而非纯碎利用贫困社区的廉价劳动力和资源,并实现监督。必要时,要规定兼并后若干时间内所要达到的经济指标和人口控制目标等,并签订责任状。使乡村兼并对农村社会发展和人口控制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在我国农村社区经济发展过程中,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力量对于农村人口控制工作的意义更为重大。70年代我国农村妇女生育率的迅速下降,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策引导和行政手段来作为保证的。8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改革一方面带来了农村经济的振兴,另一方面也削弱了作为行政手段有效运行后盾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力量,农村计划生育行政约束手段失去了其原有的威力。现阶段,我国农村绝大部分社区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或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促进生育率自动下降的社会经济条件还远未达到,农民生育意愿与国家人口控制目标之间还存在矛盾,这在相当长时间内还需要行政干预来解决。因此,对于计划生育的行政干预应当强化。行政干预的强化要以集体经济力量的壮大为基础。农村社区集体经济力量的壮大可以为计划生育诸多措施的贯彻和实施提供经济上的保证,也能为农村社区养老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奠定基础,从而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从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解放出来的现代农民,虽然同集体的直接联系或受集体的直接干预有所减少,但接受集体间接的经济干预却有所增加,他们在农机服务、水利灌溉、农用生产资料供应、乡镇企业、医疗保健等方面还必须依赖乡村政权和集体经济。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农民正逐步经历家庭经营生产方式向社区集体经营生产方式的又一次转化,这样,乡村政权和集体经济在组织农民生产和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会进一步增大和加强。现在,不失时机地壮大集体经济力量对于当前农村社区的人口控制工作和今后的农村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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