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科技发展战略的转换——从吸收到创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本论文,发展战略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进入21世纪,在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信息技术革命席卷全球的背景下,世界经济、科技的竞争日趋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尤其是大国都把科技发展视为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动力源,重新制定、调整各自的科技发展战略。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日本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对其科技发展战略做出重大调整,以求在21世纪的世界经济、科技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本文拟就日本科技发展战略转换的现实背景、科技政策及前景作粗浅分析,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日本科技发展战略转换的现实背景
1995年,日本政府通过了《科学技术基本法》,将“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化,从而实现了从“科技立国”向“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的战略转换。日本科技发展战略重大转变并非完全出自于摆脱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长期低迷的目的,而且还是日本政府基于对日本科技发展的内外环境发生变化及知识经济时代科技发展的趋势而对日本科技发展战略进行重新审视、定位的必然结果。
首先,日本科技发展战略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二战以后,日本推行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立国”战略。在“经济立国”战略下,所有方面都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服务,作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科技也不例外。其结果,使得日本在短短几十年里迅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完成了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战略目标。日本在战后所推行的科技发展战略在促进经济增长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现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战略目标后,日本所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迫使日本政府必须重新思考其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战略问题。因为,战后日本的“经济立国”战略是在以美苏为中心的两极对抗的冷战体制下推行的。在冷战体制下,日本充分享受了“后进国利益”,并利用了美欧等西方国家联合日本共同对付苏联的战略需要,较容易地从欧美发达国家引进先进技术。据统计,“20世纪60~80年代日本曾耗资60亿美元从国外引进技术25777项,其中购买专利技术占80%”①。日本在对引进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的基础上加以改良,使之变成了自己的专利技术,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发展。然而,冷战结束后,在全球经济、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日本很难廉价地再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引进先进的技术。
其次,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迅速扩展的趋势下,日本面临着“追赶”和“被追赶”的双重压力。冷战结束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都把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源——科技置于极其重要的地位。美国将原来用于军备竞争的一部分人力、物力和财力迅速转移到经济、科学技术上来,通过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产业技术,大大提升了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美日间的差距拉大。而部分东亚国家和地区,如韩国、中国台湾、新加坡以及中国也在积极利用“后发优势”迅速发展信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科技产业发展,它们在某些领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迅速缩短了与日本的差距,甚至在某些方面与日本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使日本越来越感到被追赶的竞争压力。在这种形势下,日本面临着如何追赶美国和如何摆脱被一些东亚国家追赶的双重压力。日本政府认识到,战后以来以“吸收”为特征的科技发展战略已不适应新形势,必须进行战略上的转换,即从“经济立国”战略下的以引进、模仿、改良为特色的科技战略向“创造”为核心的战略进行全面转换。只有这样,日本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世界经济、科技竞争的需要。
再次,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使日本政府深刻认识到,缺乏“原始创造”的国家,其经济不能持久发展。90年代以来,日本经济持续低迷。虽然历届政府都试图重振经济,但都未能奏效,这其中固然有经济体制、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制约,但也有科技发展战略方面的因素。日本已完成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战略目标,走到了世界经济、科技发展的前列,换句话说,日本几乎已没有可模仿、引进的对象。因此,日本需要进行独创性的研究与开发,有效地运用科学技术开创新兴支柱产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强产业国际竞争力,以拉动经济增长,摆脱其经济长期低迷的困境。但是,日本始终尚未摆脱“重技术,轻科学”的模式,这主要体现在基础科学的研究上。就总体而言,日本的基础科学,特别是在独创性和尖端科学领域的研究水平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其中既有日本政府对基础科学投入不足的因素,又有大学、研究结构现有制度存在的弊端造成的研究环境恶化而导致创造性人才的培养不足问题。日本基础科学研究相对落后问题已成为制约日本经济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之一。所以,日本政府力图通过科技发展战略的转换,彻底改变经济回升乏力的状态,把日本建设成为能够依靠创新持续发展的国家。
二、日本科技发展战略转换的主要政策
近年来,日本政府为了彻底实现科技发展战略的转换在各个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力度的政策措施,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科技工作的管理
在新的科技战略下,为了强化政府对科技工作的管理,日本政府对科学技术管理机构进行了改革。1995年,日本政府撤消了1959年成立的日本科学技术领域最高的决策机构“科学技术会议”,在内阁成立了“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由内阁总理大臣兼任议长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具有制定国家的科技发展战略,协调政府各省厅之间有关科技项目、关系的职责。具体地讲,“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主要负责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制定涵盖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以科学技术为对象的综合战略方针;(2)涉及科技的跨省行政事宜;(3)制定全面振兴科学技术的基本政策;(4)制定有关科技预算、人才等资源分配的基本方针;(5)对国家科技重大研究发展项目进行评价等。“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成立后,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将文部省和科学技术厅合并为文部科学省。新成立的文部科学省主要任务是全面振兴科学技术以及制定和推动研究发展计划,协调与有关部委的关系,培养有创造性的人才;对“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重要项目和文部科学省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对国立科研机构和国立大学的研究机构实行独立行政法人制度等。改革后,各机构将在新的体制下重新定位和运行。日本政府通过对科学技术管理机构的改革,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从整体上强化了中央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为建立科技创新体制奠定了重要的组织基础。与此同时,日本各地方政府也设立了“科技振兴会议”等相应的机构,在“科学技术创造立县”的战略口号下,强化、落实科技战略的转换。这样,日本从中央政府到地方政府就形成了强有力的科技发展战略转换的推进体制。近年来,日本制定、出台并着力推进的一系列旨在实现“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的战略规划,如“知识产权战略”、“信息技术战略”、“生物技术战略”等,可以说是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对科技工作管理的必然结果。
2.建立健全培养“创造性”、“开拓性”人才的制度环境
为了推进“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日本政府突出强调“知识创造”的重要性。所谓知识创造,“就是以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为中心,充分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促进知识创新和发明创造”②。但是,能否进行“知识创造”,关键在于能否培养出一大批“创造性”、“开拓性”的人才;而能否培养出一大批具有“创造性”、“开拓性”的人才,关键在于能否建立健全一套有利于培养“创造性”、“开拓性”人才的制度环境。日本政府对于这一点已有充分、深刻的认识。20世纪90代年以来,随着日本政府对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将建立健全培养具有“创造性”、“开拓性”人才的制度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首先,对国立大学进行了改革。为了适应信息化、活性化社会的发展需要,日本政府对国立大学改革的着眼点在革除其管理体制中有碍于培养创造性、开拓性人才的弊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为营造学术创新氛围和实现大学自主经营创造条件。自2003年10月1日起,日本以改革国立大学制度为主的教育改革法律开始生效。这些法案主要有《国立大学法人法》、《独立行政法人国立大学财务经营管理法》等6项法律。在这些法律中,有关培养“创造性”、“开拓性”人才方面的措施主要有:(1)在教师聘用方面更多地采用公开招聘方式,扩大、活用社会人作教师,导入大学导师教师任期制;(2)建立有别于国家公务员的新的人事体制,实行工薪与能力、业绩挂钩,允许教师兼职,强化产学研结合,加快研究成果进入社会;(3)引进“第三者评议机制”,实行“后检查制度”,对大学的教育成绩由第三者检查,公开评价结果,从而客观地评价一个大学的教学、科研情况;(4)从2004年起在大学新设“任期制助教授”职位,从而保证年轻学者能够摆脱教授的束缚,自由地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等。日本文部科学省采取上述改革措施是为了防止国立大学成为僵化的官僚机构,创造有利于教育、科学研究发展的自由环境,从而有利于“创造性”、“开拓性”人才的培养。长期以来,日本国立大学教员受到公务员法等法律的保护,待遇优厚,工作稳定,大学在维护“学问自由”和“大学自治”的旗帜下,对外来的影响多持排斥态度,从而形成了“学阀体系”。这种“学阀”体系是以同窗、同学和师生为纽带的,有很强的封闭性和排外性,压抑着具有创新精神的新生力量的成长。一家报纸认为,“大学里的万恶之源在于没有竞争机制”③。日本国立大学在聘用教师方式等方面的改革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两个弊端:一是消除“近亲繁殖”的弊端,活跃科研气氛;二是打破了任职没有期限的“铁饭碗”,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感,促进人才的流动性,适应信息化、活性化社会的发展需要。
其次,对科研机构进行改革。这主要是把原来协助政府部门行使部分行政职能的“特殊法人”改革为“独立行政法人”。2003年10月起,JST、JSPS、NEDO、理化学研究所以及农业生物特定产业技术开发研究机构等特殊法人改革或合并成独立行政法人。宇宙科学研究所、宇宙开发事业团、航空宇宙技术研究所合并为“宇宙航空研究开发机构”。改革以后,这些研究机构定期制定研究计划并接受文部科学省的评价和考核,但在业务和人事安排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政府部门不再干预其具体业务和人事。这项改革一是增大了研究机构的自主权和责任;二是规范了政府对研究机构的法制化管理;三是强化了研究机构及研究人员的竞争意识。
再次,将企业研究者第一次纳入了政府研究经费的支持范围。文部科学省决定,从2004年起,将把企业研究者纳入“科学研究费补助金”的支持对象范围。此前,作为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领域的独创研究经费——“科学研究费补助金”,只能用于个人或研究团体内的研究者,所形成的知识成果向社会公开。而企业研究者的成果因为多用于企业的赢利,所以一直没有资格申请。但在这次改革中,得到文部科学省指定的企业的研究者可以申请“科学研究费补助金”。
最后,日本政府为了加大对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还出台了另一项引人注目的人才政策,即以取得博士学位的但还没有固定工作的30岁以下学者为支持对象,以培养将来获得诺贝尔奖的世界顶级人才为目标,时限为2~5年,其间由国家拨付工资和研究费,并对其所在大学或研究机构给予资助。
3.不断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形成相配套的制度创新
所谓基础科学研究是指不直接考虑特定的应用目的,而是为了确立某种假说和理论,包括纯粹性基础研究和目的性研究。战后,日本在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过程中,过多注重产品的应用技术开发,而相对忽视了基础科学的投入和研究。因此,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日本的基础科学研究比较薄弱。1988年日本的《产业技术白皮书》对48种基础技术产品比较的结果都是日本落后于美国。在过去的10年里,日本的基础科研费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的比率只增长了13%至14%,与美国的15%,法国、德国的20%相比要低。基础科学研究比较落后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引起了日本各界的不安。80年代后,日本对基础科学研究的重大意义渐成共识,日本政府也对基础科学研究从资金、人才、组织等方面加大了支持力度。在90年代中期以来的科技战略的转换中,日本政府认识到,没有原始创新的经济增长缺乏持久力,因此,在推进“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的过程中,比以往更重视基础科学研究。2001年日本启动了第二期科技五年计划,明确提出在未来50年内培养30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的目标。近年来,日本政府以此为目标,在基础科学研究经费、研究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引进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重点倾斜政策。这些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建立具有世界水平的战略研究基地,来培养国内优秀人才和吸引海外优秀人才。为了加强基础科学的研究并能够在短时期内发明、创造一些具有世界最高水平的科技成果,日本政府提出并建立了一批具有各方面优越条件的研究基地,以此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日本进行研究。从2002年起,日本开始实施《21世纪COE计划》(即建立“卓越基地”计划)。
其次,扩大竞争性科研经费预算,建立有利于创造优秀成果的竞争性研究、开发环境。用于基础研究的竞争性科研经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用于支持学者自由构想和独创研究的“BOTTOMUP”型的“科学研究费补助金”,主要由日本学术振兴机构(JSPS)具体运作,采用同行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二是围绕国家战略目标的“TOPDOWN”型的“战略性创新研究推行事业”,由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ST)负责具体运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战略性创造研究推进事业”,这是一项集中资源,围绕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纳米材料和环境科学四大重点领域实施的基础研究计划。该计划由(JST)根据(文部科学省)制定的战略目标,先设定研究专项,并为每个研究专项选定最合适的研究负责人,领导和推动研究工作。为了推进“战略性创造研究推进事业”,日本政府在经费使用等各个方面确定了优先使用权,可见,日本政府对基础科学的重视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上。
再次,制定、出台了一些待遇优厚的人才政策,解决基础研究人才相对不足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各国间的经济竞争说到底是科技的竞争,而科技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尽管日本政府对基础研究领域在资金投入、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了特殊的政策,但总体上讲,日本的基础研究人才相对不足是制约其基础研究事业发展的一大因素。为此,日本政府先后出台了旨在留住、培养和引进基础研究高层次人才的制度措施。这主要是:高龄资深研究员制度、特别研究员制度、海外派遣研究员制度、外国人特别研究员制度等。这些人才制度的推行有严格的申报、审核、筛选过程,申报人一经通过批准,便可获得优厚的研究费和生活费。
由此可见,日本政府在重视基础科学问题上通过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已形成了以人力、物力和财力相配套的制度。这样做的目的在于迅速在基础科学尤其是在生命科学、信息通信、纳米技术及材料和环境科学四大领域有重大突破,以形成新的支柱产业,实现产业结构转换,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日本的国际竞争力。
4.强化“产、学、官”合作体制,培育新产业,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所谓“产学官”合作体制,是产业界、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通过共同研究一些重大攻关项目,并使研究成果实现产业化的合作体制。早在20世纪70年代日本科学技术会议第6号答询中就已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官、学、民的有机合作”。20世纪80年代日本正式提出“技术立国”战略方针后,在《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中,将“官、学、民”中的“民”字改为“产”字,三个字的顺序也被改为“产、学、官”。其后,“产、学、官”合作在政府许多有关科技政策的文件中被视为推进日本科技发展的一个政策。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政府提出“科学技术创造立国”战略后,将“产、学、官”合作体制更视为推进日本科学技术创新、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新产业的一个重要政策。1998年5月,日本国会特别制定了《大学等机构的技术转移促进法》,与此相适应,日本全国各地的许多大学的周围都设立了促进大学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的机构,以此促进大学与企业的合作。2002年10月,日本政府推出的加速改革综合对策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创业环境,使“产、学、官”合作的研究开发进一步活跃,恢复产业生机,并具体规定:促进“产、学、官”合作研发及成果转化,特别是对生物技术、信息通信、环境科学、纳米技术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的研发与产业化,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日本政府之所以在90年代中期以后,再次强调“产、学、官”合作体制的重要性,并作为政府推进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之一而具体化,其目的是在新的国内、国际环境下企图通过科学技术创新、创造的优秀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即通过培育新产业,带动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升其产业国际竞争力,彻底摆脱长期“经济低迷”状态,恢复过去曾有过的“经济活力和生机”,在巩固和强化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的基础上,实现赶超美国的战略目标。因此,此次的“产、学、官”合作的力度、意义都与以往有着根本的不同。
5.运用法律、政策手段保护知识创造、创新成果,防止各国对日本知识产权的侵害
在全球化、信息化社会不断深化和扩展背景下,政治、经济、科技等方面情报的扩散、传播已十分迅速。因此,如何防止国家的知识产权不受外国的侵害已成为各国政府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进入21世纪以后,日本政府在积极推进“科学技术创造立国”科技发展战略过程中,极力重视对其知识创造、创新成果的保护,即用法律、政策等手段防止或减少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外国对其知识产权进行侵权行为的发生,巩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优势地位。为了确保知识创造、创新的成果不受侵权,日本政府制定并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向“知识产权立国”迈进。2002年11月日本国会通过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日本政府设立了“知识产权战略本部”来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并于2003、2004连续两年推出了《知识产权推进计划》。该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知识产权保护、活用知识产权、推进文化产业、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和推广知识产权知识以及加强知识产权教育等。具体地讲就是推进对大学、科学研究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的知识创造、创新的成果用“专利”的形式予以保护;活用知识产权,通过专利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建立富有效率的专利审批制度和建立知识产权高等法庭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仿造品和盗版的侵权行为等。在知识产权政策推动下,日本的大学、科研机构,尤其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如,2004年,富士通公司、松下公司分别对韩国的三星和LG的等离子电视提起专利诉讼,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6.建立健全科技评价体系,保证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
任何一个国家的科技活动都应建立一套较为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这是检验科技成果的价值和有效性的手段,是科技创新活动健康发展的保证。日本政府在科技战略的转换中,也将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视为一个重要的方面。为了配合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实施,1997年8月日本内阁批准实施了《国家R&D评价的大纲性指南》(简称为“评价指南”),2001年11月批准了修改后的评价指南。为了突出评价的重要性,日本政府在综合科学技术会议成立之初设立的5个“专门调查会”(后扩展为7个)中,就有一个是“评价专门调查会”,其职责是对日本政府的R&D资源实行有效配置,制定科技评议准则,对重要的R&D活动开展评价等。在国家R&D评价指南指导下,各相关部门根据具有指导性的评价指南开展评价活动,一些部门还依据评价指南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针对研究课题的性质和领域灵活地制定评价标准。对完全依照政策导向开展的项目和依据研究开发制度进行的课题,要邀请外部第三者进行评价。在进行开题评价时,要对课题推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意义、效果以及目标的明确性等进行评价。进行中间和结题评价时,要评价课题是否达到了当初设定的目标。对竞争性资金支持的课题,要聘请那些具有远见卓识的资深专家,从课题的独创性、前沿性等方面进行评价,同时对照国家标准评价其质量。进行了开题、中间和结题评价之后,各部委还要对研究开发成果所产生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价。在评价影响和效果时,还要验证以往的评价是否妥当。科技创新活动评价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及评价结果的合理使用,在日本科研资源配置科技政策的制定、科研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随着日本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启动(如国立研究机构和国立大学由原政府部门转变为独立行政法人机构),也要求评价体系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因此,新出台的国家R&D评价指南根据改革形势的发展要求,对原有的评价体系也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如评价指南中增加了有关独立行政法人机构的评价内容。今后,日本政府还会随着第3期科技基本计划(2006~2010年)的形成与颁布,对评价体系进行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以推动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日本政府在科技战略的转换中,不断建立、完善科技评价体系防止了一些个人或研究机构在获得课题后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敷衍了事、不认真对待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从而保证了国家科技创新活动的健康发展。
三、小结
日本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科技战略转换,是日本政府在新的国际经济、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对本国未来科技发展战略重新审视、定位的必然结果;是要在21世纪继续保持、巩固世界经济、科技强国地位和摆脱近十多年来经济低迷状态所做出的战略抉择。日本政府在科技发展战略转换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政策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它涉及到了科技管理机构的强化、国家科技发展战略的方向、人才制度的创新、知识产权以及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等各个方面。这次科技战略的转换对今后日本的经济、科技以及教育等领域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日本政府在几年来的科技战略转换中,由于政策措施比较得当,在一些方面已初见成效。如从在世界主要刊物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上看,“2001世界主要刊物发表的73.8万篇科技论文中,日本占10.4%,比1996年的同一数据高0.5个百分点,比1991年高1.5个百分点。”2002年,日本有两人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和化学奖,使日本近几年来获得的诺贝尔自然科学奖达四次之多,这在日本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以上事例说明,日本科技发展战略的转换无疑是正确的,它将对提升日本在世界科技领域里的地位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日本是否能够实现科技发展战略的彻底转换,即彻底摆脱“吸收与改良”成为真正的原始“创造、创新”国家还有待于在今后的实践中验证。
注释:
①刘淑琪:《日本科技实力优势及发展新趋势》,《亚太经济》2005年第1期。
②杨书臣:《近年日本科技体制改革浅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所《日本学刊》2004年2期。
③《日本经济新闻》198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