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魏六朝佛教材料看判决句的发展_n2论文

從漢魏六朝佛經材料看判斷句的發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材料论文,從漢魏论文,看判斷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漢魏六朝漢譯佛經的用語,雖然有外來因素的影響,但在整體上,比當時中土文獻更爲通俗,更多地反映了當時漢語變化的趨勢,是研究中古漢語不可替代的語料(俞理明1987)。而漢語的判斷句,從先秦以來,不斷地發生變化,其中,漢魏六朝時期漢譯佛經中的一些材料值得關注。

      一 “N1者,N2是也”句

      “N1者,N2是也”是漢代產生的判斷句型,在漢譯佛經中有不少用例:

      (1)佛告拘憐:“爾時忍辱道人者,我身是也。惡生王者,拘憐是也。”(東漢曇果、康孟詳譯《中本起經》卷上)

      (2)佛告諸比丘:“爾時高行梵志,則吾身是也。五百弟子,今若曹是也。時諫師者,舍利弗是也。”(東漢曇果、康孟詳譯《中本起經》卷下)

      其中的“者”或“也”字可以不用,作“N1(者),N2是(也)”:

      (3)自然波羅蜜,般若波羅蜜是。(東漢支谶譯《道行般若经》卷三)

      (4)須菩提白佛言:“摩訶波羅蜜者,天中天,即般若波羅蜜是。”(東漢支谶譯《道行般若经》卷三)

      (5)于彼淫女,該容等是也。(東漢曇果、康孟詳譯《中本起經》卷下)

      這類句式,在六朝佛本生故事中尤其多見,此不贅舉。在問答句中,由於提問者提供了話題,答句中N1可以不出現,直接用N2與“是也”組合作“N是也”:

      (6)何所爲大珍寶?佛是也。(漢支讖譯《道行般若經》卷五)

      (7)須菩提白佛言:“何等爲阿耨多羅三耶三菩?”佛言:“本無是也。”(漢支讖譯《道行般若經》卷六)

      “佛是也”相當於説“大珍寶者,佛是也”,“本無是也”相當於説“阿耨多羅三耶三菩者,本無是也”,其中的N1承問句而省。

      據解植永(2006)考察,佛經中這類句式的大量出現雖然有佛經原文的影響,但它實際是漢語判斷句發展的結果,因爲此前的漢語文獻中已經有了這樣的用例:

      (8)柱,相國是也。(《列女傳》卷六)

      (9)有鷩冕。鷩,雉之憋惡者,山雞是也。(《釋名·釋首飾》)

      它來自於上古漢語中的“S(VP)+NP+是也”句,如:

      (10)水由地中行,江淮河漢是也。(《孟子·滕文公下》)

      這是一個由判斷句充當謂語的主謂謂語句,即一個判斷句中包孕了另一個判斷句作謂語。其中,代詞“是”作判斷性的主謂謂語“江淮河漢是也”中的小謂語,同時複指句中大主語VP(水由地中行)。此句中的“是也”有向語氣詞發展的傾向,致使VP與NP構成直接的判斷關係,這是另外的話題。這裏要談的是,這類句式中的“VP”换爲NP就構成了“N1者,N2是也”句,意義與“N1者,是N2”句相同而並用,其中的“者”或“也”可以省略:

      (11)薩芸若者,即般若波羅蜜是,天中天。般若波羅蜜者,是菩薩摩訶薩母,天中天。無所生無所滅,即般若波羅蜜是。(東漢支谶譯《道行般若經》卷三)

      (12)爾時天帝者,大迦葉是也。文陀竭王者,則是吾身。(東漢曇果、康孟詳譯《中本起經》卷下)

      (13)其有對哭取死屍者,則是賊魁。(西晉竺法護譯《生經》卷二)

      (14)妻子恩愛、財寶重業,則是牢獄。(西晉竺法護譯《普耀經》卷四)

      表面看來,“N1者,N2是也”句與“N1者,是N2”是一個詞序的問題,N2後的“是”移位到N2的前面,完成了句式的變化。但這樣的解釋存在障礙,因爲“N1者,N2是也”句中的“是”是體詞性的代詞,“N2是也”本身形成一個判斷關係,N2後有時可以加入一個“者”作“N2者是也”:

      

      這是兩個並列的“S(VP),N是也”包孕判斷句,VP充當了判斷句的前項,相當於N1。兩句中,前句在N2後加了“者”,顯示“N2”與“是”之間是判斷關係。當然,一般情况下,判斷標記“者”要加在S後,並且“是”的前面可以有通常用於表語前的附加成分:

      (16)彼仁王者,我則是也。(三國吴康僧會譯《六度集經》卷二)

      (17)世間若有阿羅漢者,斯等則是。(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四二)

      “者”可以出現在N2後,且“是”前可以有前附成分,都説明“N2是也”中的“是”是代詞作表語,它跟“N1者,是N2也”中作繫詞的“是”詞性不同。因此,要説“N2是也”移位爲“是N2也”,就需要説明“是”的詞性爲什麽發生變化,以及移位的原因和過程,否則,這一解釋未免過於隨意。

      還有一種可能的分析,是表語N2前移至句首,而在表語的原位用“是”複指,把N2看作表語前置。這種分析也不盡妥當,因爲我們不能從意義關係來決定語言成分在句中的語法角色。從形式語法來説,表語就是判斷句的後項,如果離開了這個位置,放到了判斷句的前面,它就不再是表語,而是主語了。

      因此,這是兩個用詞相似、意義相同,但來源和形成過程都不相同,在語法成分和結構一語義關係方面各異的兩個並行句式,它們的差異可以表示如下:

      N1者,N2 是 也。N1者,是N2也。

      主語+(主語+表語[代詞]) 主語+繫詞+表語

      二 “非是”的含義

      “非”在古漢語中主要否定判斷句謂語,繫詞“是”產生之後,在東漢的文獻中出現了“非是”的組合:

      (18)數極自然變化,非是故相反駁。(東漢趙壹《刺世疾邪賦》)

      (19)或不痛計見是身,但爲身法更痛,便可報:若賢者無有痛更,亦不見所更,寧當應有是不?是時,阿難,比丘不痛爲見,計非是身,寧應是法更痛亦見是身不?(東漢安世高譯《人本欲生經》)

      (20)須菩提白佛言:“泥洹是限,非是諸法。”(東漢支讖譯《道行般若經》卷六)

      魏晉以下,“非是”在漢譯佛經中得到普遍使用,據粗略統計,僅大正藏前四卷(阿含部和本緣部)中就有52種佛經使用了超過300次,其中主要集中在六朝時期,比如:

      (21)是時小兒反爲解説,其義甚妙,昔所希聞。比丘聞之,歡喜甚悅,怪此小兒:“乃有智慧,非是凡人。”(三國吴康僧會譯《六度集經》卷六)

      (22)是法甚深,所入無限,成最正覺,寂然微妙,難逮難知,非心所思,非言所暢,非是凡聖所能逮及。(西晉竺法護譯《普曜經》卷七)

      (23)此是奸臣所爲,非是細民所可能知。(西晉法炬、法立譯《法句譬喻經》卷四)

      (24)爾時日大城郭從須彌山東出、繞須彌山王西入圍繞,復從山東出繞須彌山西入。時人有言:“是昨日日也。”或有人言:“非是昨日日者。”(西晉法立共法炬譯《大樓炭經》卷六)

      (25)汝等不應請我住世。何以故?今者非是勸請我時。(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卷上)

      (26)然此苦行爲下賤業,至苦至因,凡人所行,非是聖道。(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四)

      (27)初見妙色,後復變易。豈非是大患乎?(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卷一二)

      (28)將由慳貪故存於懷,斯是乞人非是賢士。(後秦竺佛念譯《出曜經》卷一二)

      (29)答曰:“是不净,非是净也。”(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八)

      (30)此名爲仙聖,非是旃陀羅。(後秦鳩摩羅什譯《大莊嚴論經》卷八)

      (31)是時鷹住樹上語王言:“汝還我鴿。此是我食,非是汝有。”(後秦鳩摩羅什譯《衆經撰雜譬喻》卷上)

      (32)彼女白王言:“我非是下姓生,乃是高族婆羅門之女。”(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二三)

      (33)佛即語言:“迦葉,汝非阿羅漢,亦復非是阿羅漢向。”(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

      (34)汝自以愚癡作惡,非是父母師長君天沙門道人過也,罪自由汝。(南朝宋慧簡譯《閻羅王五天使者經》)

      (35)傍人語言:“汝是愚人。云何須財名他爲兄,及其債時復言非兄。”愚人答言:“我以欲得彼之錢財,認之爲兄,實非是兄。”(南朝齊求那毗地譯《百喻經》卷一)

      (36)是婆羅門耳,非是鬼也,終不啖汝。(西秦聖堅譯《太子須大孥經》)

      (37)龍王白言:“我非是人,皆是龍王。”(北魏慧覺譯《賢愚經》卷一一)

      (38)彼二臣者,非是羅漢比。(北魏吉迦夜、曇曜譯《雜寶藏經》卷一○)

      (39)帝釋天王所說之偈名爲善説,毗摩質多羅阿修羅王所説之偈非是善説。(隋閣那崛多譯《起世經》卷八)

      (40)此相怯弱,非是男兒大丈夫相,此是婦女媚惑之飾。男兒不假莊嚴其身。(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一三)

      (41)若非是母,亦非是姨,非是姊妹,彼諸樹木即便垂覆……彼等相將入於彼處,歡娛受樂。(隋達摩笈多譯《起世因本經》卷二)

      “非是”後的表語可以承上文省略:

      (42)時夫人出已,取辟支佛缽,於其屏處小便缽中,以甘蔗汁蓋覆缽上,與辟支佛。辟支佛受已,尋知非是,投棄於地,空缽還歸。(舊題三國吴支謙譯《撰集百緣經》卷五。“尋知非是”即“尋知非是甘蔗汁”。)

      (43)“汝是受法耶?”對曰:“非是。”(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一○。“非是”即“非是受法”。)

      但以下句中不帶表語的“非是”,不是省略表語所能解釋的:

      

      上列各句中,“爲非是”表示與“是”或“爲”意義相反的否定判斷。其中,“爲”可作表判斷的繫詞(洪誠1964,伍宗文2005),或作選擇連詞;“非是”即可作表判斷的繫詞,也可理解爲形容詞“不正確”。這樣,有幾種可能的解釋:

      1.“爲”虚化表示選擇,單用於選擇的後句或兼用於兩句之中,“非是”與“是”相對,表示否定判斷,表語承上省略。但是,按照這樣的解釋,“爲是……爲非是”句中“爲是”的“爲”也須理解成連詞,有點牽强。

      2.“爲”和“非是”兩個判斷詞的連用表示否定判斷,表語承上省略。但正反義的判斷詞連用直接表示否定判斷,不符合語法常規(比較“是否”這樣的組合),難於爲人接受。

      3.“爲”表示判斷,“非是”作表語,這樣的解釋可以與其他判斷句式類比。但是,作表語的“非是”應該是形容詞性的,表示“不正確”、“錯誤”的意思,這樣的理解在句中又很不妥帖。

      4.“爲”是句中的主判斷詞,“非是”也是一個判斷詞,它的表語承上省略,由它構成的判斷項已經名物化,作“爲”的表語,形成“爲+(非是+省略的表語)”這樣一個雙重的包孕判斷關係。有一些例子可以佐證:

      

      此外,“非是”還有形容詞的用法,表示“不正確”或“錯誤”,產生的時代比它的否定判斷義晚,用例不多:

      (50)若作斯語,非爲毀佛、非過言耶?爲是佛説爲非是乎?(失譯《别譯雜阿含經》卷七)

      (51)往昔波羅

國有一貧人唯生一子,然此一子多有兒息,其家貧窮。時世饑儉,以其父母生埋地中,養活兒子。鄰比問言:“汝父母爲何所在?”答言:“我父母年老會當至死,我便埋之。以父母食分,欲養兒子,使得長大。”第二家聞,謂此是理。如此輾轉,遍波羅

國,即以爲法。復有一長者亦生一子,此子聞之,以爲非是。即作是念:“當作何方便,却此非法。”(北魏吉迦夜、曇曜譯《雜寶藏經》卷二)

      (52)而聖子今亦不合背捨老父王而自出家。彼法非是,更無有法。(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一八)

      (53)爾時彼有一婆羅門在於衆中高聲唱言:“稀有稀有,此之王子是真實智。譬如有人得美飲食而和雜毒,誰樂欲啖?如是此事,後雖得樂,而未離於有爲生老病死之法。此豈非是,還求後生?”(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二○)

      (54)爾時二使説此偈已,重白聖子,作如是言:“大聖王子,如我所見,此意非是。細觀法行,於世財利及以五欲,非巧方便。”(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二一)

      (55)言無定者,如是如是,是是亦然,非是亦然。心意覺想一切諸業,是衆是我,是彼是此,是名無定。(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二二)

      三 “是”在當時判斷句中的地位

      雖然“非是”作爲否定判斷的用詞在六朝已經相當普遍,但它的影響是有限制的。在很多時候,“非是”常常與舊有的否定判斷形式“非”並列使用:

      (56)汝今疑我非婆羅門從遠求耶?非是博學出家人乎?(舊題三國吴支謙譯《菩薩本緣經》卷中)

      (57)妻子奴婢非是我有,我非其主。(舊題三國吴支謙譯《齋經》)

      (58)此博掩子,非是長者,非仁賢人。(西晉竺法護譯《生經》卷一)

      (59)彼魔波旬非是梵天,亦非梵天眷屬,然自稱説“我是梵天”。(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一九)

      (60)所謂以具信故能隨順教,非是無信能隨順教。持净戒故能隨順教,非是毀禁能順教也。以多聞故能隨順教,非以少聞能隨順教。非以慳吝能行布施,以捨心故能行布施。非以愚癡能修智慧,以慧心故能識法相。(失譯《别譯雜阿含經》卷八)

      (61)此非大梵世間天主,非吃沙那欲界之主,亦非天帝及毗沙門庫藏之主,亦復非是日月天子。此之太子名悉達多,是净飯王釋種童子。(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一二)

      (62)是諸人輩當知,我今非是天也,亦非龍也,乃至我非大梵天也。(隋闍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四九)

      (63)如此一切諳惡業,非父非是母所作。(隋達摩笈多譯《起世因本經》卷四)

      與此相應,與“非是”對應的肯定判斷也可以不用“是”或其他繫詞性的成分:

      (64)此神足者卑賤下劣凡夫所行,非是賢聖之所修習。(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一二)

      (65)此則極短壽,非是長存者。(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四四)

      這類現象,在使用副詞“乃”的强化肯定判斷句式中也存在。“乃是”可以與“非是”構成對立判斷,也常常與“非”對舉構成對立判斷:

      (66)佛告王曰:“亦非釋梵諸天神等來聽法也,乃是昔日慳貪長者得生天上,來供養我。是彼光耳。”(舊題三國吴支謙譯《撰集百緣經》卷六)

      (67)我等實是女,非男也。唯有清净太子乃是男也。(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卷三一)

      (68)形相雖非人,道德乃是人。(後秦鳩摩羅什譯《大莊嚴論經》卷一四)

      (69)佛語王言:“非廚兵過也,乃是外貧窮老母所施。”(後秦鳩摩羅什譯《衆經撰雜譬喻》卷上)

      (70)如大雨雹,雨已,乃是減損,非增益也。(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雜阿含經》卷三二)

      (71)此非婆羅門,乃是剃髮道人。(失譯《别譯雜阿含經》卷五)

      (72)今此國土非我所得,乃是父王轉用見授。(北魏慧覺譯《賢愚經》卷八)

      (73)非袈裟過,乃是心中煩惱過也。(北魏吉迦夜、曇曜譯《雜寶藏經》卷二)

      (74)此乃是賊住居之處,本非仙人所居地也。(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五五)

      這類現象,當然是句式發展中新舊交替的表現,但也説明繫詞“是”在這個句式中的地位還有待於鞏固,還没有成爲判斷句中必有或慣常的成分。

      四 “不是”的使用

      “不是”在先秦時期已經成詞,與“非”同義,是形容詞,表示“不正確”、“錯誤”,也可指錯誤的事物,具有名詞性:

      (75)是不是而非不非。(《吕氏春秋·正名》)

      (76)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莊子·齊物論》)

      (77)或一是而一不是也,不可常用也。(《墨子·小取》)

      (78)故非禮,是無法也;非師,是無師也。不是師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猶以盲辨色,以聾辨聲也,捨亂妄無爲也。(《荀子·修身》。“不是”,意動用法,認爲……錯誤。)

      在漢譯佛經中,也有許多這樣的用例:

      (79)若人説至誠,知不欲受至誠。若人説不至誠不可意,説病是不是,如是我無有。(東漢安世高譯《七處三觀經》)

      (80)爾時王子即答妻言:“善哉王女,汝有深智,精進勇猛,是我善伴。設我不是,應當呵責,云何乃出如是粗言?”(舊題三國吴支謙譯《菩薩本緣經》卷中)

      (81)汝諸尼乾爲爾不是,而作斯言。(西晉法炬譯《苦陰因事經》)

      (82)世尊語尼乾弟子釋惒破曰:“若我所説是者,汝當言是。若不是者,當言不是。”(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三)

      (83)時彼長者睹彼瑞應,歎未曾有。內自克責,知爲不是,五體投地,自求悔過。(後秦竺佛念譯《出曜經》卷二四)

      (84)汝所爲作甚爲不是。(後秦鳩摩羅什譯《大莊嚴論經》卷一)

      (85)比丘應如是思惟:“我不是、不類、不應作罪,令彼見我。若我不爲此罪,彼則不見。”(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雄阿含經》卷一八)

      (86)或聞其法見有字句不正,便生譏毀,效其不是。由是之故,於佛法中永失其善,墮於三惡。(南朝齊求那毗地譯《百喻經》卷二)

      (87)臣等睹見不能堪忍,故欲除王更求賢能。王聞遂驚,語諸臣言:“我實不是,負累汝等。請自改厲,更不敢爾。願見寬放,與民更始。”(北魏慧覺等譯《賢愚經》卷一一)

      表示否定判斷的“不是”出現得較晚(向熹1993/2010),我們在語料庫裏能够找到的最早的中土文獻用例在晉代:

      (88)《易》稱“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稱家者豈不是官?(《晉書·祖逖傅》)

      《晉書》由唐人編定,不過,史書語料的時代不能僅據史書的纂寫時間,而應該充分考慮語料的實際(方一新1997,俞理明、顾满林2013)。這裏記載王隱與祖納、陶梅議論時所説的話,本自當時的實際話語,可作晉時語料看待。在漢譯佛經中,有一些表示否定判斷“不是”的同期或更早的用例:

      (89)彼即與世物雜,爲不是大祐人者。(東漢安玄譯《法鏡經》)

      (90)不是獨我家耗,世悉亦爾。(三國吴支謙譯《義足經》卷上)

      (91)不是舍利弗所問,亦不是摩訶目犍連、摩訶迦葉、優爲迦葉、迦翼迦葉、那翼迦葉、施羅比利迦私所問。(西晉法炬譯《前世三轉經》)

      (92)善知識人不作是念:“我豪族家生,此餘比丘不是豪族家。”己身與彼而無有異,是謂名爲善知識法。(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卷八)

      (93)或有一人不是豪責,出家學道。彼行法如法,隨順於法,向法次法。彼因此故,得供養恭敬。(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二一)

      (94)時彼女人聞斯偈已,復作是念:“彼必不是摩尼夜叉,乃是瞿曇沙門。”(失譯《列譯雜阿含經》卷一五)

      (95)彼所陳説非真正義,亦復不是至道之本。(後秦竺佛念譯《出曜經》卷三○)

      (96)我不求請,亦非彼奴,亦非庸[傭]作,不是彼民;我不作賊,不中陷人,不鬥亂王:爲以何過而見加毀。(後秦鳩摩羅什譯《大莊嚴論經》卷一二)

      (97)語使雨寶,亦復不能。又復不是提婆跋提夫人所生。(北魏慧覺譯《賢愚經》卷九)

      “不是”有時與“非是”並出的:

      (98)是以持水者,我説不是沙門。是謂非沙門遒跡,非是沙門。(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中阿含經》卷四八)

      “不是”後也有省略表語的現象:

      (99)正欲道實,恐畏不是。正欲不道,復爲諸女逼切使語。(舊題三國吴支謙《撰集百緣經》卷八。“恐畏不是”即“恐畏不是天女”。)

      (100)復有沙門、婆羅門作是説:此是現在泥洹,非不是。(後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譯《長阿含經》卷一四。“非不是”指“非/不是現在泥洹”,是一包孕否定判斷句。)

      “非是”與“不是”具有同義關係,它們代表了漢語判斷句的不同發展階段(汪維輝1998)。本文抽樣調查的叙事性强的阿含部和本綠部佛經,其中與本文有關的“非是”320多例,主要用於否定判斷,只有近10例表示性狀的“非是”。而“不是”只有50多例,表示否定判斷和消極性狀的各佔一半。

      從中可以看到,“不是”作爲否定判斷用詞雖然數量不到“非是”的十分之一,但正在興起。因爲,在“不是”的內部,後起的、表示否定判斷的用法,在頻率上已經跟原有的表示性狀的意義相抗衡了,順着這個趨勢發展,後來它就以表示否定判斷爲主了。

      相反,專門表示否定判斷的“非是”却面臨“不是”的挑戰,一方面,“不是”的用法滲入到“非是”中,使它背離了判斷用法,而出現形容詞的用法;另一方面,“不是”作爲否定判斷用詞,與“非是”形成競争關係。

      五 助動詞的介入

      助動詞在意義上可支配其他行爲,因此後接動詞。在“不”否定繫詞“是”的同時,助動詞也出現在判斷詞“是”之前,何亞南(2001)認爲這是“是”被視同動詞的重要標誌。助動詞用於判斷詞“是”之前,中土文獻出現得比較早①,多在人物對話中:

      (101)此非守宮,當是蜥蜴。(《前漢紀·孝武皇帝一》)

      (102)孝孫素謹善,少且親愛,當是長安輕薄兒誤之耳。《後漢書·順陽懷侯劉嘉傳》

      (103)此非惡人,當是教化未及至耳。(《後漢書·循吏傳·仇覽》)

      (104)肅宗崩,范奔赴敬陵。時廬江郡掾嚴麟奉章吊國,俱會于路。麟乘小車,塗深馬死,不能自進,范見而湣然,命從騎下馬與之,不告而去。麟事畢,不知馬所歸,乃緣蹤訪之。或謂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周人窮急,今奔國喪,獨當是耳。”(《後漢書·廉范傳》,又見司馬彪《續漢書》、《太平御覽》卷四二○引《東觀漢記》)

      (105)方望既去隗囂·遂説安陵人弓林曰:“更始必敗,劉氏真人當受命。劉嬰本當嗣孝平帝,王莽以嬰爲孺子,依託周公,以奪其位,以爲安定公。今在民間,此當是也。”(東晉袁宏《後漢紀·光武帝二》)

      (106)幼時吴尚書廣陵閔鴻見而奇之,曰:“此兒若非龍駒,當是鳳雛。”(《晉書·陸機傳附孫拯》)

      (107)吾等以廣平公之故,陷身逆節。今以乘輿南幸,自當是杖義之理,匪但救廣平之禍,足可以申雪前愆。(《晉書·姚興載記》)

      (108)嘗作《天台山賦》,辭致甚工,初成,以示友人范榮期,云:“卿試擲地,當作金石聲也。”榮期曰:“恐此金石非中宮商。”然每至佳句,輒云:“應是我輩語。”(《晉書·孫楚傳附孫綽》)

      《三國志》注中也有4個用例(見何亞南2001),此不贅舉。可見漢晉時期助動詞已經進入了判斷句,但漢譯佛經中,這類用例出現得稍晚:

      (109)是處那忽有此大河,而復乃爾波湍驚急。當是如來見於我等隨從不捨,而故作此,絶行道耳。(東晉法顯譯《大般涅槃經》卷上)

      (110)此必不是毗沙惡鬼。所以然者,我今見之,極有歡喜之心。設當是惡鬼者,隨意食之。(東晉瞿曇僧伽提婆譯《增壹阿含經》卷一四)

      (111)色若無常,爲當是苦,爲非苦乎?(失譯《别譯雜阿含經》卷一六)

      (112)能斷結者名有慚愧,若不斷結名比丘者,伎人剃髮應是比丘。然諸伎人雖復剃髮,不名比丘。(後秦鳩摩羅什譯《大莊嚴論經》卷四)

      (113)於時迦葉供養火畢,而欲滅之,不能令滅。心自思惟:“此必當是沙門所爲。”即往佛所,而白佛言:“我朝燃火,今欲滅之,而不肯滅。”佛即答言:“汝可還去,火自當滅。”(南朝宋求那跋陀羅譯《過去現在因果經》卷四)

      (114)今未應是汝山澤自守時。(舊題南朝宋寶雲《佛本行經》卷二)

      (115)王大夫人名曰蘇摩,即覺有娠。聰明女人,能得此智,知所懷妊,分别男女。便自説言:“我所懷妊,必當是男。”(北魏慧覺等譯《賢愚經》卷九)

      (116)汝家貧窮,困苦理極。樹下釜金,應是我有,就用與汝,卿可掘取。(北魏慧覺等譯《賢愚經》卷一一)

      (117)或當是此城內人民,聞我名聲,多解多知,謂言我來於此,欲共諸婆羅門,問難論義?(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三)

      (118)時彼人輩各相謂言:“此之仙人,應是毗提耶國而出。”作是語已,爲其立名,稱爲毗提耶國仙人。(隋閣那崛多譯《佛本行集經》卷五八)

      這樣,在判斷詞“是”的動詞化過程中,佛經材料與中土文獻呈現相反的過程。其中,“不”加判斷詞“是”,在漢代佛經材料就已出現,而中土文獻是在晉代以後;而助動詞介入判斷句,在漢晉時期的中土文獻已有衆多用例,而東晉以後的佛經材料才出現這類現象。判斷詞“是”的動詞化,似乎是兩股語用勢力合力的結果。

      六 佛經材料在判斷句研究中的價值

      句法上的包孕關係(黎锦熙1924),是指主謂結構充當某個句子成分的現象,即一個本來可以獨立成句的、自足的語言單位,降級成爲另一個句子中的構成成分。包孕關係這個概念曾經很流行,現在被主謂詞組所取代。本文採用這個概念,主要是想强調這一句子結構中的重疊關係:即在一層主謂判斷關係之中,還有一層主謂判斷關係。

      從本文的觀察來看,漢語判斷句在歷史的發展中,有一些關係複雜、不易解釋清楚的句式,多與包孕關係有關。分析中,如果把具有雙重的包孕關係的句式,看成是單層的結構,有些現象就無法得到合理的解釋。

      漢語判斷句的構成分析包括三個層面:判斷項的詞性、語氣標記、判斷中介成分。不同的判斷句式在這三個方面的情况,影響它們的典型程度,這三個方面的歷史發展的趨向也不相同。具體如下:

      1.判斷兩項的詞性,可能有N1+N2、VP1+N2、N1+VP2、VP1+VP2 4種組合,比較古今漢語判斷句的兩項,詞性的典型特徵没有發生變化,仍以N1+N2最爲典型。但進入判斷句中充當判斷項的VP,對判斷句曾經產生過的關鍵影響,不可忽視。VP進入判斷結構,致使判斷句的結構複雜化,由此誘發判斷句的系列變化,改變了判斷句內部成分的關係,成爲漢語判斷句發展的內部動因。

      2.判斷句的語氣標記,有5種類型:“……者,……也”、“……,……也”、“……者,……”、“……,……”以及中間没有停頓的兩項組合。在漢語判斷句歷史發展中,判斷語氣標記原有的典型特徵逐漸消失,在現代漢語中,不僅標記性的詞彙成分“者”、“也”不復存在,連句中的停頓也没有了,早先最不典型的語氣標記類型,成爲現代漢語判斷句的典型。因此,判斷句中語氣標記成分的消長,是漢語判斷句發展的一個標誌性因素,考察不同判斷句式在語氣方面的典型程度,以及判斷句語氣標誌在不同時期判斷句中的作用,也是判斷句歷史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參何亞南2001)。

      3.判斷中介成分指出現在判斷兩項之間的成分,它的情况十分複雜,需要逐一分説。早先的判斷句或不用中介成分,或用前附性的副詞作中介成分。後來,在副詞性成分之外,產生了繫詞性成分。再後,這一繫詞性成分又被認定爲謂詞性成分,形成判斷中介成分“自由插入的副詞——前附謂語的繫詞——獨立帶賓的主幹動詞”三個發展階段。不同階段,各成分的角色的變化,也是判斷句發展的表現。

      早期判斷句中的副詞性成分,比如“非”、“乃”、“即”、“惟”等,不是判斷句的必備成分,它們依附於整個表語(謂語)充當它的修飾成分,在句子結構分析中是狀語,整個句子是兩分的結構。

      繫詞和表語共同構成判斷句的謂語、共同接受副詞性成分的修飾;但繫詞在結構上又獨立於表語,因此它在判斷謂語的修飾成分和表語之間呈左右不定的狀態:從結構分析來看是“主語+副詞+(繫詞+表語)”,仍是兩分結構;從連接關係上看,修飾成分與繫詞共同連接判斷主語和表語,與判斷句中單純的副詞性中介成分作用相同,也可以視爲:“主語+(副詞+繫詞)+表語”,有三分的傾向。這種三分傾向,在語用中得到强化,導致了一系列的變化。由於替換剩餘②的原因,在判斷句的構成中,依附於名詞性謂語的“非”、“即”、“乃”跟“副+繫”的組合“非是”、“即是”、“乃是”具有相同的功能。結果,導致“非是”、“即是”、“乃是”被重新分析爲一個語法單位,形成跨層組合。與此相應,原來清晰地定位爲副詞的“非”、“即”、“乃”,也有人認爲是繫詞了(肖婭曼2006、2010)。

      判斷句“主語+繫詞+表語”組合,也有兩可性。先秦“爲”用於判斷,王力先生(1957)認爲是動詞句表示判斷,洪誠先生(1964)認爲是繫詞,二説不同。但即使“爲”是繫詞,它所構成的判斷句式也不典型,因爲它不具備當時判斷句的最典型特徵之一:句中停頓。它的後續發展也跟判斷句的主流若即若離,只是漢語判斷句發展中的一個插曲。但是,表判斷的“爲”的出現,有利於繫詞“是”的成長,也是漢語判斷句在認知上由兩分分析向三分分析轉變的開端,“爲”的動詞背景對漢語判斷句所造成的影響,不可忽視。從傳統的句式結構來看,繫詞和表語共同構成謂語,句子是兩分的。但這種句式結構與同樣包含兩個名詞項的動詞句作共時類比時,情况有所不同。在判斷句“名詞主語N1+繫詞+名詞表語N2”與及物動詞句“名詞主語N1+動詞+名詞賓語N2”比較中,繫詞與動詞相類。

      漢語繫詞“是”的出現,以及判斷句三分傾向的增强,影響副詞“非”和“不”的使用。因爲在判斷句的三分分析中,居於兩個名詞之間的繫詞,跟陳述句中的動詞發生類比,繫詞“是”有動詞化的傾向。而副詞“非”主要用於否定名詞謂語,是一個典型的兩分結構中的附加成分,不適宜作三分結構中謂詞的否定標記,結果,在判斷句中被通常否定動詞謂詞的“不”所取代。漢魏六朝時期,“不是”的產生,以及助動詞的介入,都是繫詞“是”動詞化的表現,此後,它與後面名詞的關係不再是“繫詞+表語”構成謂語,而是“謂語+賓語”的動賓關係。

      因此,判斷句中停頓語氣的消失,繫詞“是”的切入,否定判斷形式由“非”轉爲“非是”再到“不是”、“當是/應是”等等,都是漢語判斷句發展中一系列值得充分關注的關鍵變化。在這一方面,佛經材料給我們帶來的啓發,難能可貴。

      七 餘論

      基於上述討論,我們也可以設想一個更爲嚴密的判斷句歷史研究的方案。

      範疇論把同類事物區分爲典型與不典型,而典型程度的差異,主要表現在該類事物的不同特徵上。在此引入優選論的思路,對同一特徵的差異作分級區别,就可以看出同類事物之間在典型程度上的差異。用這樣的思路,以原生的判斷結構爲基點,通過判斷句的三個主要特徵作分析,情况如下:

      1.判斷兩項詞性的典型度,取決於判斷項的詞性,名詞是典型的,謂詞不典型,包孕在判斷句中的判斷結構更不典型,因此,可以分級表現爲:

      ①NP+NP。②VP者+NP。③VP+NP。④NP+VP(非判斷結構)。⑤NP+VP(pro.+NP判斷結構)。⑥NP+VP(NP+pro.判斷結構)。⑦VP+VP。

      在②中,謂詞性成分出現在“者”之前就名物化了,有了名詞的特點。但③不帶“者”的謂詞出現在判斷句中,就是一個比較大的變化。判斷句的後項,可以是謂詞性的,但謂詞性的判斷後項中需要再作區分,⑤⑥是用主謂關係的判斷結構形成包孕判斷句,變異程度要大於一般謂詞性謂語④,而判斷結構充當判斷後項時,是由一個代詞複指主語的,這個代詞出現在判斷結構的前項與後項也是有差異的。儘管古今判斷句的兩項都以NP+NP爲典型,但發生變異的不典型的判斷句,對於漢語判斷句的發展發生了重要的作用。換個角度説,判斷句在這方面典型性的降低,跟判斷句的變化具有同步關係,或者説,判斷句在這方面典型性的高低,直接反映了它的變化程度。

      2.判斷句的標記,分兩個方面:一是有形的標記,即是否使用“者”“也”;一是無形標記,即是否在判斷兩項之間有一個停頓,分級表現爲:

      ①……者,……也。②……,……也。③……者,……。④……,……。⑤…………也。⑥…………。

      古今漢語判斷句的最大變化之一,就是判斷句舊有標記的消失,其中不同因素的消退過程,反映了判斷句的變化歷程,值得關注。

      3.判斷兩項間的中介成分,是一個從無到有的過程,不同的中介成分,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先後出現在判斷句的中間:

      ①無中介成分。②單用副詞:非、惟、乃、即,等等。③單用動詞:爲。④單用代詞:此、是,等等。⑤由修飾判斷謂語的成分構成的複合成分:非是、乃是、即是,等等。⑥由修飾動詞的附加成分構成的複合成分:不是、當是、應是,等等。

      判斷兩項間介入成分的複合化,是判斷句發展中的一個轉折點。介入成分本由修飾判斷謂語的成分構成,後由通常修飾動詞的成分構成。那些本來不修飾判斷謂語的修飾成分的介入,促使判斷句的結構特徵跟一般主謂句類同,判斷句的結構由兩分轉向三分。

      判斷句的發展是動態的,因此,各時期的判斷句的整體面貌不盡相同。而語言變化中的新舊交替和新舊共存,使得同一時期的材料中,同時出現具有不同特徵的語言成分,它們分别反映變化的語言材料中呈現的不同傾向。在這一過程中,雖然在整體上是新陳代謝、後起成分取代舊有成分,但並非所有新出現的變化都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也非所有的舊有的特徵都會被取代,變化常常會適可而止。

      面對這樣的複雜變化過程,研究既需要有細節的描寫,也應該有宏觀的把握。通過對判斷句三个方面特徵的观察,統計特定材料範圍內所有判斷句在上述特徵中的分布,可以用量化的方式展現出這一時期判斷句在不同特徵上的分類,定位這一時期判斷句的典型特徵。而比較不同時期判斷句在這些特徵上的差異,可以清晰地勾勒出判斷句的發展軌跡,展示變化的動態。

      ①《太平經》卷一一四有“不順作逆,而求久生,是行當可久見於天神?日月星辰,安肯久照?爲天神所祐,而争欲危之,是誰遇乎?不當是善行孝順之人邪?”一句,其中“不當是”有點像助動詞加判斷動詞。但細察文意,這個“是”應該是“認爲……正確”、“肯定”的意思,不是判斷句。

      ②替換剩餘,即一個固定的句法組合模式(或稱爲構式,或稱爲結構),在應用中,組合的某些部分可以隨語境需要進行經常性的替換,而組合中的其他部分保持不變。這種現象,常常導致跨層結構詞的產生,比如在判斷句中,作爲判斷項的兩個名詞可隨表達需要隨時變換,而處在句子中間的副詞和繫詞保持不變,成爲剩餘成分,並固化爲結構的標誌,成爲一個新詞,如本文討論的“非是”。參拙文《漢語詞彙中的非理複合詞》,刊《四川大學學報》2003年4期,《人大複印資料》同年11期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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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魏六朝佛教材料看判决句的发展_n2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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