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山西,太原,030009)
【摘 要】介绍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分类和抽样、检验、判定规则以及检验注意事项。
【关键词】钢管脚手架扣件;检验
引言
钢管脚手架广泛用在建筑施工中,由于施工场合中普遍存在新旧混用现象,特别是扣件生产厂家对检验标准理解不够,产品质量管控不严,近年来由于扣件质量引发的安全事故频发,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就GB15831-2006《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如何抽样以及检验过程中注意事项做一综述。
1.钢管脚手架扣件的分类:
按扣件的结构型式分为直角扣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按扣件材质分为可锻铸铁扣件、铸钢扣件,按扣件主参数———钢管外径分为48mm和51mm,按使用状况分为新扣件和回用扣件。回用扣件在保证使用安全的前提下最多可回用2次。
2.钢管脚手架扣件检验抽样
2.1 见证检验
施工监理单位为确认工程脚手架搭接所用扣件的质量,应从合格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每批随机抽取样品,结构型式不同的分别抽样,直角扣件32件,旋转和对接扣件各16件,其中半数进行检验判定,另外半数作为备样。
2.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是扣件生产厂家是根据出厂检验要求,判定生产批是否合格。
全数检验:在产品制造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符合质量标准,防止不合格品出厂或流入下道工序,通常对产品进行全数检验。如扣件生产过程中热处理品质检验和整形耐压试验就是全数检验。
抽样检验:在大量生产的情况下、由于受到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限制,或由于产品经过检验,其功能便被破坏,不可能进行全数检验,只能采用抽样检验。抽样检验就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部分进行检验的活动,要有代表性。扣件属于大批量生产型,应采用抽样检验。
GB15831-2006标准规定扣件出厂检验选用GB/T2828.1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
检验批:作为检验对象而汇集起来的一批产品。扣件280-1000件为一批,即每批扣件必须不小于280件,超过10000件时超出部分应作另一批抽样。
批量:检验批中单位产品的数量,用N表示。
样本:由抽样方案确定的检验样品的一个集合。
样本量:样本中样品的数量,用n表示。扣件检验样本量为8、13、20三种。
检验水平(IL):反映了批量(N)和样本量(n)之间的关系。
GB/T2828.1中将检验分为一般检验和特殊检验。一般检验分为I、II、III三个检验水平。水平II为正常检验水平,无特殊要求时,均采用水平II。特殊检验规定了S-1、S-2、S-3、S-4四个检验水平。特殊检验水平所抽取的样品较少,适用于必须用较小样本而且允许有较大误判风险存在的场合,扣件检验水平规定为S-4。
AQL可接受的质量水平(合格质量水平):在抽样检验中,认为可以接受的连续提交检验批的过程平均上限值,其选择主要依据检验项目对产品性能评价的重要程度,AQL的大小确定了Ac-合格判定数,Re-不合格判定数。扣件检验时主要项目AQL=4,一般项目AQL=10。
检验严格度:按检验的严格程度分为正常检验,加严检验、放宽检验,扣件抽样方案中检验严格度为正常检验。
抽样方案类型:一次抽样方案:只抽取1个样本(样本量为n)就作出“批合格与否”的结论。二次抽样方案:至多抽取2 个样本就作出“批合格与否”的结论,五次抽样方案:至多抽取5 个样本就作出“批合格与否”的结论。扣件抽样方案类型为二次抽样方案。
按照扣件批量范围选择样本大小即可,样品数量是一次抽样方案和二次抽样方案之和,抽样方式为随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见GB15831-2006中表3。
2.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生产单位对产品的内部质控和外部对产品评价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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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质控的情形主要是产品定型,结构、材料、工艺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停产后果复产,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差异较大,扣件特别规定了正常生产累计30万件或连续生产三个月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外部质控的情形主要是国家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时对产品质量存疑或受理产品质量投诉时进行的检验。
型式检验抽样同出厂检验。
2.4 国家监督抽查、质量调查、定期监督检查验、工业产品许可证发证检验
以上几种检验均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检验,抽样时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和质量调查有时也可在经销商的销售产品中抽样。
确定抽样产品类别后,按二次抽样原则抽取二组样品,每组样品数量为,直角扣件16件,旋转扣件8件、对接扣件8件。抽样基数分别不少于281件。
2.5 委托检验
委托检验是扣件生产企业或其它委托人为确认扣件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机构就某一项、某几项或全项进行的检验。样品数量:直角扣件16件,旋转扣件和对接扣件8件。
2.6 除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外,其余均为加严检验。
3.钢管脚手架扣件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
3.1 检验项目
GB15831-2006规定了扣件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项目,《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了发证检验项目,考虑到标准要求和扣件使用与检验的实际,确定扣件检验项目为外观、扭力矩试验、力学性能、附件质量、铸件材料力学性能(出厂检验要求)。
3.2 外观和附件质量
外观质量主要是扣件铸造缺陷、铆接质量、装配质量、铸造标志、表面防锈处理。
附件质量主要是T型螺栓、螺母、垫圈、铆钉的几何尺寸、螺栓、螺母的螺纹精度(螺栓6g、螺母7H),螺母保证载荷≥32 kN、T型螺栓的最小拉力载荷≥35.4 kN。
3.3 扭力矩试验
扣件配装钢管后,用精度为±5%的定力式扭力扳手加载到65N·m,扣件各部位不应有裂纹。
3.4 扣件力学性能
扣件抗滑、抗破坏、抗拉在最大试验力为30kN、60 kN、100 kN的任一型号材料试验机上试验,也可在同量程的扣件专用试验机上试验。直角扣件扭转刚度试验时逐级加载至900N,测量每级载荷下横管位移值f。
3.5 扣件铸件材料力学性能
3个试棒与扣件同炉铸造和热处理后加工成标准试样,取3个试样试验平均值。可锻铸铁抗拉强度≥330 MPa,伸长率≥8%,铸钢抗拉强度≥450MPa,屈服强度≥230MPa,伸长率≥22%。
4.钢管脚手架扣件的合格判定
4.1 产品的力学性能、外观和附件质量均合格,方可判定扣件合格。
4.2 从检验样本中逐件检验扣件的外观,然后依次逐件进行扭力矩试验、力学性能试验,最后抽3套螺栓、螺母分别进行最小拉力载荷和保证载荷,并根据检验结果作出单项判定。
4.3 单件扣件的合格判定:扭力矩试验、力学性能、铸件材料力学性能(出厂检验要求)合格,主要部位铸造缺陷与整形、裂纹、盖板与座的张开距离合格,GB15831-2006规定的其它外观项与螺栓最小拉力载荷、螺母保证载荷累计合格项最少为7项时判定单件扣件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钢管脚手架扣件检验注意事项
5.1 除见证检验抽样时有备样外,其它检验类别无备样。
5.2 回用扣件外观检验项目为主要部位铸造缺陷与整形、裂纹、铆接、活动部位、防锈处理,其它项目不作考核。
5.3 试验用扣件的T型螺栓、螺母、垫圈应是未经使用过的合格品。
5.4 试验用钢管选GB/T3091中公称外径为48.3mm、壁厚为3.5mm的钢管,其外表面均匀涂覆红丹漆,漆干后进行试验,每做一次试验,扣件应移动一个坚固位置。
5.5 扣件试验时,紧固螺栓的扭力矩为40N·m。
5.6 试验中总载荷包括预加载荷。
5.7 扣件抗滑试验时直角扣件的两个圆弧面均应进行试验,旋转扣件只做一个圆弧面,位移仪表调零预加载荷直角扣件为1.0kN,旋转扣件为0.2kN。
5.8 抗滑性能试验后,未破坏的扣件进行抗破坏试验,无论直角扣件还是旋转扣件只做一个圆弧面。
5.9 直角扣件进行扭转刚度试验时,应按GB15831-2006标准规定逐级加载,不能一次加载到900N,横管位移测读值f应是一组数据,扣件专用试验机上是一条曲线。
5.10 对接扣件的抗拉试验不能用抗压代替,用非计算机自动采集位移值方法时,应注意抗拉位移△是双向位移之和。
5.11 检验结果数值修约:抗滑、抗拉位移修约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扭转刚度位移修约到小数点后一位数字。
论文作者:郭成平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12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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