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体育”概念若干问题的探讨_体育文化论文

现代“体育”概念若干问题的探讨_体育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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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54(2004)04-0001-06

CLC number:G80-05

Document code:A Article ID:1001-9154(2004)04-0001-06

体育的概念是进行有关体育理性思维的基础,是构筑体育理论大厦的砖石。

体育的概念有其历史性和时代性。任何时候,人们的体育概念或对体育概念内涵的表述,不过是人们对一定时期体育特有属性认识的反映。由于体育本身的复杂性,加之各地域体育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其它一些社会因素的影响,人们头脑中的体育概念很难一致起来,这原本是正常现象。然而,现今体育概念的差异及其研究的滞后,仍妨碍人们之间的体育学术交流,也极大地制约了体育基本理论的发展。因此,有关体育概念的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仍应引起重视并加强研究。

1 “体育”概念之争及其根源

1.1 有关“体育”概念的困惑与争论 当今之世,除婴幼儿之外,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或没听说过“体育”这个词语。众所周知:体育是教育的组成部分,各级学校都有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国内外到处都有体育比赛;各种媒体天天都有体育新闻报道;不少电视台都有专门的体育频道或体育专题播放体育节目;体育场馆随处可见;体育彩票也在许多城市发行。尤其是在奥运会和世界杯足球赛期间,世界各国的人们在比赛现场、电视和英特网上观看体育比赛数以十亿计。体育确实是当今世界上最普遍、最宏大、最持久的社会现象之一,也是人们最熟知的事物之一。

然而,知道体育的一些实际现象或听说过有关体育的种种术语是一回事,明白体育的本质或内涵又是一回事。时至今日,不仅一般群众难于说清“体育”是什么,就是体育专家、学者们对“体育”的理解也不一样。有关体育概念及其术语的定义或表述,总是使人感到困惑。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体育界曾掀起一场关于体育概念、属性、本质与科学体系的大讨论。当时,国内外关于什么是体育,争论很多。1982年7月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体育理论分会在烟台召开的“体育理论学术专题讨论会”就体育概念问题作了专题讨论。会上,有的学者主张,以体育作为一个总概念,“在这个总概念下,分竞技体育、学前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军队体育。”有的则把体育仅看作属于教育组成部分的小概念,认为不应当包括竞技运动。有人还把体育作为广义体育的基本手段。此外,有人赞成用体育运动作为一个体育总概念,有人则说体育是一回事,运动是另一回事,不能把二者硬拉在一起。也有人主张用就用体育或体育文化作为总概念。如此等等,不一而足。[1]由于概念不统一,词语混乱,在讨论体育工作、从事体育科研以及写文章、起草文件时,常常遇到困难。在体育的学术讨论中争吵时有所闻。这种状况,即使到现在也未能有多大改变。由于体育概念上的分歧,也影响到对体育目的、功能产生不同认识。例如,《体育学刊》2000年5期所载《新世纪,新体育》和《教师博览》2002年4、5期所载《我心中理想的体育》等论文所产生的争论,都是因为对体育的不同理解而引起的。各自心目中的体育概念不同,争论无论多么激烈,都无法交锋,就像20世纪80年代初的争论一样,最后还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而不了了之。

1.2 “体育”概念混乱的根源 体育概念含混不清、体育语词的一词多义或多词一义的现象,不仅由来已久,而且广及欧亚。究其所以,无外乎以下各点。

1.2.1 国际上的根源

从国际上看,“体操”(Gamnastics)、“体育”(Physical Education或Physical Culture)、“运动”(Athletics或Sport)、“身体练习”(physical exercise)等体育词语的概念,即使在西欧各个语系中也长期未能规范。正因为如此,早在19世纪中叶,德国就对体育概念的术语进行过多次整理。1916年在柏林召开的一次国际体育工作会议上,曾确定了使用体育运动术语的四条原则:①符合体育运动的本质;②语言表达要准确;③能为一般人所理解;④语言要简洁。当时,德、奥等国的语言学家和体育史学家在这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体育概念及其术语的规范目标并未实现。近半个多世纪以来,随着体育实践的发展,人们逐渐感到,原有的“体育”(P·E)概念已不能反映越来越丰富的体育实践。1953年在美国举行的有40多个国家的代表参加的第一届国际体育会议曾经就此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之后,美国、前苏联、加拿大、日本、前东德和西德等国都曾讨论过这个问题。196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术语委员会所做出的决议中指出:为使图书分类标准化和学术情报交流等达到国际水平,要求各专业研究都要统一术语,并给予准确、明晰的定义,避免大量使用“同义异语”、“同义语”,务使语言交流准确。1962年召开了以有关体育文献编录和整理为目的的国际会议,会上承认了由奥地利人切尔列创立的“统一体育术语研究会”。同年出版了由西德人伯尔勒德编写的《体育术语小辞典》。翌年,又成立独立的“统一体育术语研究会”,该会于同年在奥地利举行的首届会议即以讨论体育基本概念为中心。[2]在1965年举行的第2届“统一体育术语研究会”会议上,曾就德语Bewegung(Sport)为议题进行了讨论(讨论报告收录在次年伯尔勒德出版的《运动的概念》一书中)。1980年召开的世界科学大会上也把体育概念列为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之一。

总之,体育概念及其术语的使用在国际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状态,其规范工作虽经长期努力取得一些成效,却并未达到理想的地步。这种情况对中国无疑有较大的影响,因为中国的近现代体育的基本词语并非本国土生土长,而是外来语经构词翻译而成。外来的母语语词不规范,译语及其概念自然也难于统一。

1.2.2 翻译上的根源

在西欧语系中,几个涵义并不完全相同的体育类词语,如英语“gymnastics”,“athletics”,“sport”,“physical education”,“physical culture”,“physical training”,“physical exercises”等词,在近现代汉语中往往被译成同一个词:“体育”。也就是说,汉语“体育”一词早就被赋予了多重涵义。至于在汉语中“体育”一词究竟是何种涵义,则需视其所述具体内容和语境才能弄个明白。

二战以后,特别是上个世纪70、80年代以来,鉴于传统的“体育”(P·E)概念不能完全反映现代体育的内涵和外延,一些国家多选用“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physical culture”或干脆用sport(或sports)作为现代广义体育概念或体育总概念。例如:前苏联及东欧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原中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名称中的“体育运动”,所选固定的英文词语均为“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现在中国“国家体育总局”、“香港体育总会”、“北京体育大学”等名称中“体育”的英文词语,“国际体育史学会”、《北美体育史杂志》中的“体育”原文,其实均为“sport”。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sport”一词又译为“运动”、“竞技”、“竞技运动”或“竞技体育”等。可是,在英语中,“athletic sports”或“competitive sports”不是也译为“竞技运动”或“竞技体育”吗?由此看来,近代以来,体育名词、术语的翻译,虽然功不可没,问题却也不少,不规范的翻译,显然是造成体育概念及其术语混乱的主要因素之一。其混乱程度,在我国较之它国实有过之而无不及。今天,即使我们要将它梳理清楚也绝非易事。况且,语言之事,许多情况下是约定俗成,即便是译语不够准确、不够规范,因习以为常,想改也就很难了。

1.2.3 认识上的根源

近30多年来,关于体育概念争论的焦点无非是:体育运动到底应不应该包括竞技运动?或者说,竞技运动是否也属于体育?围绕这一问题的否定或肯定意见,反映了人们对体育认识的巨大差异。持否定意见者认为,“体即身体,育即教育。体育即育体。具体地说,它是以身体运动来增强体质,这就是体育区别于其它事物的本质特性。”“只有以身体运动来增强体质,增进健康,发展身心的才是体育。”[3]显然,这种体育概念是近代以来的“身体教育”或“体育教育”概念,类似的表述文字早在19世纪末叶的日本明治初期就出现过,当时就有“育体”、“身体的教育”、“体育教育”等说法。从世界范围看,“体育”(P·E)概念是近代体育实践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它发端于工业革命时期,完善于一、二战之间,在20-30年代即有较为成熟的定义。当时即认为,“通过身体活动进行之教育就是体育”。在1933年出版的吴蕴瑞、袁敦礼合著的《体育原理》中也是这样来表述体育概念的,之后一直没有多大变化。如1969年美国学者C·A·布切尔在《体育基础理论》一书中写道:“教育这个词再加上身体这个词儿构成体育教育,是指同维持和发展身体的各种活动有关联的教育过程。”[4]日本学者前川峰雄给体育下了这样的定义:“体育是通过可视为手段或媒体的身体活动进行的教育。”[5]足见这种“体育”(狭义),永远也不会被“竞技体育”所取代。然而,这种体育概念又的的确确不能完全反映现代体育的基本实践。因为,二战以后,特别是近30多年来,国际上不仅是体育教育面目一新,大众体育异军突起,竞技运动更是突飞猛进。整个世界的体育面貌已是今非昔比,“体育”一词的内涵和外延都已起了变化,体育概念不可能一成不变。现在,一些国家和为数较多的学者都认同体育的“大概念”或“总概念”,认为这种“大概念”的体育不仅包括体育教育(P·E)、也包括竞技体育(Competitive Sport)和大众体育(Sports for All),这是不奇怪的。很难想象,国际体坛、中国体育事业可以“清除”竞技体育。历史上,存在了千百年的“体操”概念不是发展为“体育”(P·E)概念了吗?为什么小概念的“体育”(P·E)不能发展成为大概念的“体育”(Sport,Sports)或“体育运动”(P·E and Sport)呢?

体育概念之争的认识根源,说到底是对体育的属性、本质、功能等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这不是一个短的时期就能解决的问题,但相应的理论研究却需要抓紧进行。

2 体育的总概念

2.1 体育总概念的认同及表述 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体育运动实践的发展,体育总概念(“体育运动”或广义“体育”)逐渐得到国内外某种程度的认同。虽然这个总概念如何定义,仍难取得一致意见,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的外延涵盖了各种体育形式,如体育教育、竞技运动、大众体育等。如果说人们过去主要是从生物学和教育学层面去认识并界定“体育”(P·E),那么当今国际上则多从教育学、心理学、文化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视角来综合界定体育总概念。不妨看看国外有代表性的几个例子:

《美国百科全书》:“体育运动(physical education and sport)”是“泛指一切非生产性的体力活动,即从兴趣出发,以竞技为目的和以强健身体为目的的体力活动。”[6]

《苏联百科全书》:“体育运动(физическа культура и спорт)”是“社会总文化的一部分,是为增进健康,发展人的身体能力,并为适应社会实践需要而利用这些能力的一个社会活动领域。”[7]

《苏联百科辞典》:“体育”(физическа культура)”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为增强人的健康和发展人的体质而开展社会活动的一个领域。它的社会活动的标志是:人的健康和体质发展水平,在教育、生产、日常生活领域中进行体育活动的程度,竞赛项目的成绩等等。”[8]

国际“体育名词学会”出版的《体育名词术语》:“体育(physical culture)”是“广义文化的组成部分,它综合各种身体活动来提高人的生物学潜力和精神潜力的范畴、规律、制度和物质条件。”[9]

1962年,“欧洲体育用语统一国际研究会”把“physical culture”界定为体育的上位概念,认为它不只是包括体育教育(P·E),还包括身体的休闲、消遣、娱乐、竞技等活动,以及有关身体方面人类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10]

日本学者前川峰雄“对广义体育的理解”是:“在现实中,体育是以青少年为对象,作为学校教育进行的。它本来的意义是指在人生所有的阶段进行。其范围,与其说不仅局限于学校,不如说是在社会中进行的。”这类似于“终身体育”的概念。日本另一学者相川量平认为:“体育可以说是包含着提高人的生存活力的、具有广义性质的身体活动。”[11]

从国际上看,体育总概念或广义体育概念显然已得到相当的认同,但在各种语系里,其认同的程度、使用的范围,以及对其术语的理解是不一样的。

在国内,体育总概念的认同情况与国际上大体一致。人们对体育总概念多无严格定义,有的甚至以对体育总体认识的表述来替代逻辑意义上的界定。可以说,迄今为止,还没有产生一个公认的、普遍接受的体育总概念的定义或界定。现举例说明如下。

《中国大百科全书·体育》:体育“是人们锻炼身体、增强体质、延长生命的重要方法;是与德育、智育、美育等相配合的整个教育的组成部分;它以竞技的形式,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内容和各国人民之间加强联系的纽带。”[12]

体育学院通用教材《体育概论》:“体育(广义的,亦称体育运动)是指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以增强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为目的的一种有意识、有组织的社会活动。”[13]

《体育大辞典》:体育“也称体育运动。人们根据生产和生活的需要,遵循人体的生长发育、生物机能活动能力变化与适应性的规律,以及动作技能形成的规律与认识事物的一般规律,以身体练习(体育动作)为基本手段,结合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和卫生措施,达到全面发展身体、增进健康、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成绩水平,丰富社会文化娱乐生活为目的的一种社会活动。”[14]

如此等等。

以上大体可以代表当今人们对体育总概念的定义或对广义体育的理解。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国内外还有不少学者仍然坚持从教育学的角度表述体育概念,仍然视体育和竞技为两个不相容的概念。

体育概念既反映体育的特有属性,又是“体育”这一词语的思想内容。因此,对体育总概念下定义,从逻辑上说可分为两类:一是体育总概念的真实定义,它需反映广义体育这一事物的特有属性;二是体育总概念的语词(或术语)定义,它需揭示“体育”这一词语的具体涵义。上述所引体育概念的定义或表述,很难把它划归哪一类。它们大多介乎两者之间。对词义的理解,有的宽泛一些,有的狭窄一些;有的抽象一些,有的具体一些;其上位概念虽大多选定“社会活动”,但也有选作“社会过程”、“体力活动”和“广义文化”、“广义性身体活动”的。无论就体育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而言,分歧显而易见。

体育运动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人们对体育运动的认识存在各种分歧是不足为奇的。况且,从不同的学科视角、不同的学科层面去探究体育本质特征也一定会有不同的认识。不过,体育及其术语的含混不清,恰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体育基本理论研究的滞后现状。

恩格斯曾经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15]术语是概念的名称,概念是术语所表达的内容,没有术语就没有概念,没有概念就无法思维,也不会有科学。如果概念不明确,就容易把一些相邻界的事物或现象混淆起来,以至无法掌握事物的实质,无法运用科学的规律去指导实践。因此,逐步缩小体育概念上的分歧,进而规范体育基本概念、统一体育基本术语仍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应逐步深化。在体育运动方面,即使是某些基本概念早已有了比较合理的、准确的释义,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历史和社会方面的现状正在时时刻刻发生着变化。我们应该不断地对在这种变化中所产生的那种新的体育本质提出疑问,并进一步去探索。”[16]

2.2 体育总概念的再认识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任何运动形式,其内部都包含着本身特殊的矛盾,这种特殊的矛盾,就构成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17]据此可知,体育的本质就是体育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殊性。而体育的概念则是体育特殊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可是,从当今成百上千、形形色色的体育“定义”、“界定”来看,人们对体育的特殊本质的认识还很不一致。这个事实说明:体育的本质,尤其是广义体育的本质还需要我们再探索、再认识。

在思考广义体育特殊的本质时,通常会遇到这样两个问题:

一是,我们在从生物学、教育学、文化学和社会学层面探讨体育本质同时,能不能也从哲学层面去思考和认识体育的本质?或者说对这个问题给予更多的哲学关注?

二是,各种体育形式(体育教育、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究竟有没有共同的特殊性即共性(这是体育总概念能否成立的关键问题)?

我们对于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要弄清体育的概念,就必须把握体育的本质;而要把握体育的本质,又只有上升到哲学层面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如果仍停留在生物学、教育学、文化学层面去探究体育的本质,很可能又会重复前人的工作。再者,要研究广义体育的特殊本质,或者说要正确的表述体育的总概念,就必须研究包括体育教育、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在内的各种体育形式的共性与个性问题。而共性与个性本身就是哲学的一对研究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指导下,通过哲学思考,概括各种体育形式的共同特殊性,正是揭示广义体育本质的必由之路。

体育,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或者说无论哪种体育形式,它们都有以下一些共同特征:

第一,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体育不过是人们为适应自然环境和社会需要而自觉改造(完善、优化与开发)自我身心的行为;

第二,从主体与客体、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来看,体育的主体与客体(对象)、动机与效果都统一于人的自身;

第三,从内容和形式来看,体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形式都统一于称作身体练习的人的自身运动。

以上三点是各种体育形式的共同特征,它们构成体育区别于其它任何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兹列举生产劳动、艺术活动的例子予以比较说明。

生产劳动与体育运动有着某些相似之处:第一,它们的主体都是人;第二,它们都是人的有意识、有目的的社会行为;第三,它们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第四,它们都会使人的身心发生变化。

然而,生产劳动与体育运动的相异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前者的客体是大自然,是人们自身以外的物质世界;而后者的客体则主要是人的“自身的自然”,自我的身心;前者的主要目的和效果是生产物质财富(产品);后者则主要是改善人的身心,开发人的身心潜能;前者是维系人类生存的社会基本实践活动,后者则是优化和强化人类自身的特殊实践活动。

需要指出,生产劳动在一定意义上也有体育运动的某些效果。马克思曾经写道:“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界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18]马克思还说过,“由于劳动要求实际动手和自由活动,就象在农业中那样,这个过程同时就是身体锻炼。”[19]正因为如此,历史上一直有人主张“以劳动代替体育”。但是,如果我们对劳动和体育的本质进行一番考察就不难发现,劳动不能代替体育。如果说,某些劳动特别是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农业和小手工业劳动对劳动者身体各个部位,在客观上确有一定的锻炼作用,那么,在近现代社会,随着生产的专门化、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体力劳动在整个劳动过程中的比重愈来愈少,劳动中的身体锻炼因素也就越来越小。不仅如此,在近代社会化的机器大生产中,随着分工日益精细,劳动者实际上成为机器的附庸,也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劳动被分成几部分,人们自己也随着被分成几部分。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人的这种畸形发展和分工齐头并进。近代工业劳动方式的兴起,使劳动过程中“身体锻炼”的条件消失殆尽(这正是近代体育产生的重要历史背景和因素之一)。可见,“身体锻炼”或改变“自身的自然”并不是劳动的本质特征,它充其量只是劳动的副产品而已。而有目的、有计划地改变人的身心状态,使之适应自然和社会,又绝非劳动所能为,却是一切形式的体育运动的本质所在。

艺术活动的某些形式如杂技、舞蹈等与体育运动也极其类似,特别是在某些身体训练和技术动作上,几乎一模一样。然而,究其本质,即便是杂技、舞蹈之类,也要“服从”艺术活动的规律——它们都是通过形体语言(艺术形象)去展示或表演某种预定的情节或程式,从而表现一定的思想感情和人的智慧。这种“表演”和“表现”正是包括杂技、舞蹈在内的艺术活动的本质特征。这是与体育运动根本不同的。当然,某些体育运动项目如武术、艺术体操和体育舞蹈等,也有表演功能甚至还尽力表达某种思想情感,但,这只能表明体育和艺术的结合,丝毫不能说明体育本质的任何改变。

根据以上分析、比较,不妨对体育的总概念作以下表述:体育是人类为适应自然和社会,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而自觉地改善自我身心和开发自身潜能的社会实践活动。

简而言之,体育是人类以自身运动为主要手段改造自我身心的行为或过程。

3 体育总概念的相似概念

体育总概念的相似概念是指与体育运动的内涵和外延相近、但并不等同的那一类概念,如“体育活动”、“体育事业”、“体育文化”……等。这类概念,与体育总概念是彼此相容的交叉关系,两者内涵和外延的大部分是重叠的。在体育界,甚至各行各业使用这种概念及其语词的频率极高,可是,却很少有人去严格界定它们。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在使用这些语词时都带有一定的模糊性。这种情况也不利于体育思想、学术交流和理论建设。因之,体育的相似概念同样应予关注和研究。

3.1 “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应属体育的基本概念之一。与“体育运动”比较,两者内涵相近,但“体育活动”的外延更为宽泛。举凡各种体育的实践形式、实施方式,以及体育过程中的各种相关活动,均可统称为“体育活动”。通常,这个语词在使用中往往指那些不够规范、不够严密,较为松散且掺杂有其它社会活动(如文娱、旅游、宗教等活动)的健身、娱乐与休闲活动,比如古代体育活动、节日体育活动、民俗体育活动、农民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群众体育活动,等等。这几乎成了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用语。当然,有时“体育活动”也可作为“体育运动”的同义词使用,如说“课外体育活动是整个学校体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开展全民体育活动,对于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至关重要”等句子中的“体育活动”,也可说成“体育运动”。

3.2 “体育事业” “体育事业”是指一个国家或一定地域内各种体育实践、体育工作和体育资源的总和。它比“体育运动”一词的含义更广。

体育事业的发展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我国,体育事业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服从并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体育事业又是一项具有产业性质的全民性公益事业,它借助于国家和全社会的力量得以推行和发展,并服务于人民;同时使体育运动的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事业的需要。

3.3 “体育文化” 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学术界曾掀起一股文化研究的热潮,一时间,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都获得了“文化”的美誉,诸如“建筑文化”、“企业文化”、“影视文化”、”宗教文化”、“饮食文化”、“养生文化”、“武术文化”、“奥林匹克文化”、“性文化”、“茶文化”等等。“体育文化”也随之应运而生。

“体育文化”和“身体文化”极其类似,却并不等同。“身体文化”是英语“physical culture”的直译,这个外来词在我国一般译为“体育”(广义的);而“体育文化”则是相对于其它文化而言。因为“文化”这个概念可大可小,“体育文化”也是可大可小的。大而言之,它可指体育运动本身所蕴含的、围绕体育运动所形成的一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总和;小而言之,它又可指体育运动某一个方面的文明因素。例如:在人们所说“体育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体育文化”是广义的;而在人们所说“体育竞赛的规程、规则、仪式等是体育文化的重要体现”中,“体育文化”则是狭义的。由此可见,“体育文化”这个新词有时还会采用,但它是不能简单地用“身体文化”来替代的。

4 结束语

自上个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因体育概念的混乱而引起的争议几乎从未间断,但遗憾的是,20多年来对这个老大难问题的研究却并无多大进展。这是体育基本理论研究滞后的一个原因和一种表现。

体育基本理论要真正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确需努力提高自身的科学性。为此,必须很好总结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运动的实践经验;必须借鉴国外的有关研究成果;必须加强思维创新和理论创新;同时还必须尽快解决制约自身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例如体育概念的混乱等问题。要在学者们研究的基础上基本达成有关体育总概念的共识,以便扫清体育基本理论发展中的一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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