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建筑理论的启示_认识论论文

皮亚杰建筑理论的启示_认识论论文

皮亚杰建构理论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启示论文,理论论文,皮亚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认识建构理论是皮亚杰发生认识论的核心,自七十年代提出以来就备受中国哲学界的关注。八十年代,我国学术界对皮亚杰的建构理论曾展开过热烈的讨论,围绕着建构论和反映论也有过激烈的争论,虽然皮亚杰建构理论的积极意义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肯定,但对它重视的程度仍然不够。笔者认为,皮亚杰认识建构理论不仅说明了认识起源与发生的微观机制,揭示了认识的主体性,而且说明了认识发展的动态过程,揭示了认识的动态性与无限性。这些思想不仅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而且对于捍卫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有一定的启示。

一、在活动基础上主客体的双重建构与认识的无限发展

(一)“活动”是认识建构的基础

“活动”是皮亚杰建构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认识的重要来源。对于认识的来源,哲学史上素来有先验论和经验论之争。皮亚杰认为,前者过分夸大了主体的作用,认为人的知识是与生俱来的、“先天”的,后者则过分夸大了感觉经验的作用,二者都没能正确的回答认识的起源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他们忘记了最主要的活动在认识起源和发展中的作用。在他看来,认识既不来源于主体,也不来源于客体,而是来源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活动”,主客体的分化、认识的建构都是以“活动”为基础的。在这里“活动”不仅包括有意识的物质活动(但它是个体的),而且包括无意识的本能活动和内化了的活动。

皮亚杰根据有关儿童心理的大量实验研究资料,认为主客体的分化、认识的发生,是以上三种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婴儿刚出生时,其活动尚未协调,儿童处于主客体浑沌不分的“自我中心状态”之中。随着活动(这里指本能活动)的不断增加,在1岁-2岁时儿童发生了一种“哥白尼式的革命”,“活动不再以主体的身体为中心了。……于是主体的活动也得到协调而彼此关联起来”,而“主体活动的取得协调……是主客体之间发生分化的根源。”(《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4页)可见,这种本能的活动使认识的最初发生成为可能。随着这种身体活动的不断积累,活动的协调形成两种不同的类别:“一方面是把主体的活动彼此联系在一起的协调,另一方面是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关的协调。”(同上书,第26页)因此,“具有逻辑数学性质的和实物性质的两极性的认识,是在活动变得协调、主客体之间由于中介结构日益精细化而开始分化的时候,在活动本身这个平面上形成的。”(同上书,第27页)这种“两极性的认识”正是主客体实物形态上的分化。此后,通过儿童内化的活动,对两种协调分别进行抽象,使前者内化在逻辑——数学结构,使后者外化成因果性结构,这个过程也就是主客体双重建构的过程。可见,正是由于这种种活动,主、客体才能在主体头脑中分化开来,主、客体概念才最终建构成。

(二)主客体的双重建构

皮亚杰指出:“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的了,——它们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决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同上书,第16页)这里皮亚杰继承和改进了康德关于认识起源的思想,提出了认识是主客体双重建构的产物。

首先,客体的建构是通过“同化”过程实现的。皮亚杰认为:“要说明认知性行为”,哪怕是最低级的,也“必须求助于为经验论者所忽略的内源因素。”(同上书,第64页)“客体及其恒常性只是借助于运演结构才为我们所认识,人把这些运演结构应用到客体身上,并把运演结构作为使我们能达到客体的那种同化过程的构架。”(同上书,第103页)所谓同化就是“刺激输入的过滤或改变”,(皮亚杰B·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第7页)认知结构(运演结构)的作用主要同化外来刺激。因而,同化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主体利用原有认知结构对外来刺激进行选择和加工的过程。也正由于此,皮亚杰将经验论者的S-R公式改写成S(A)R,其中A指同化,就是说,一定的刺激只有被同化于主体的认知结构中去,才能作出一定的反映。“同化才是引起反应的根源”(《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1页)。没有主体的同化,没有主体的选择与建构,就不会有认识客体的产生,也就不会有认识的形成。

其次,主体自身的建构是通过“顺应”过程实现的。当主体在利用原有的认知结构同化外界时,常常会遇到不符合自身认知结构的新特性,此时,主体就会利用自我调节功能对自身的结构进行调节,改变原结构,创造新结构,进而去同化外界,这个过程就是顺应。主体的认知结构正是在主体顺应外界的过程中不断积淀和发展的。因而,顺应的过程,就是主体调节自身结构以适应外界的过程,也是主体实现自身建构的过程。没有主体的顺应与调节,就没有主体认知结构的发展,自然也就没有认识的发展。至于最初的认知结构(图式)从何而来,皮亚杰不同意康德的先验论观点。他指出:“在发生学上清楚的是,主体所完成的一切建构都以先前已有的内部条件为前提,而在这方面康德是正确的。然而他的先验论的形式是过于包罗万象的了……这些结构化就是从这种最简单的功能作用开始的……这个功能上的先验论决不是排斥而是支持新结构的连续建构的理论的。”(同上书,第103-104页)在这里,皮亚杰虽然把认知结构建立在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的基础上,但却明确地把它看作是在活动基础上长期积淀而成的。

(三)主客体的连续建构和无限发展

同化与顺应的交替作用推动着主客体的连续建构和无限发展。一方面主体依靠其选择功能,同化外界,建构客体;另一方面,当主体格局与外界特性不相符合时,主体又借助于其自我调节功能,顺应外界,创新格局,从而建构自身。此后主体又会用新的认知结构去同化外界(即“再生性同化”)、建构客体……正是主客体的这种不断连续的交替建构推动着人的认识无限发展。

对于认识的无限发展,皮亚杰曾指出:“客体首先只是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被认识的,因此客体本身一定是被主体建构成的。因为这个缘故,客体就具有永远被接近,但又永远不能达到的极限性质。”(同上书,第93页)皮亚杰这段话中出现的三个“客体”概念显然不是在同一意义上被使用的,前两个“客体”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客体,即为主体所把握的客观对象,而后一个“客体”则指外部物质世界。尽管皮亚杰在术语上未加明确区分,但其用意却非常明确:第一,只有通过主体的活动才能在主体的头脑中逐步建构起客体的知识结构;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建构是一个逐步的、不断接近客体的无限过程;第三,主体对客体的建构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主体永远也不能达到对客体的终极建构。因此,“客体只是由不断的接近而被达到,也就是说,客体代表着一个其本身永远不会被达到的极限”。(同上书,第103页)

二、皮亚杰建构理论的合理性

应该肯定,皮亚杰的建构理论将认识基点置于主体活动,从而批驳了机械反映论;同时,又视外界为认识的依据,把认识及其结构的建构看成后天长期活动的产物从而驳斥了唯心论;……正如皮亚杰自己所说:“这种认识论是自然主义的但又不是实证主义的;这种认识论引起我们对主体活动的注意但又不流于唯心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地以客体作为自己的依据,把客体看作一个极限(因此客体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但我们永远也不能完全达到它);这种认识论首先是把认识看作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同上书,第19页)可以看出,皮亚杰的建构理论有着很多合理性。

(一)建构理论充分肯定了认识的主体性

承认主体在认识中的能动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的最大区别。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一种确证,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有程度为限。……忧心忡忡的穷人甚至对最美丽的景色都没有什么感觉,贩卖矿物的商人只看到矿物的商业价值,可看不到矿物美的特性;他没有矿物学的感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5-126页)在这段话里,马克思非常明确地强调了主体对外界刺激具有选择性,外界刺激只有符合主体自身需要时才能被认识。但是,马克思并未解释为何和如何出现这种情况。皮亚杰从认识起源于活动的思想出发,指出了主体对外界刺激之所以具有选择性,是因为认识的形成要依赖于主体的认知结构,而主体的认知结构具有选择功能,当外界特性符合主体的认知结构时,主体便利用自身的选择功能对外界刺激进行选择、同化,从而建构客体。

皮亚杰的上述理论得到了现代自然科学的肯定与支持。现代脑科学研究表明:人类主体之所以能对外界刺激进行同化与顺应以形成认识,是由细胞膜具有对离子通透的选择功能和自我调节功能所决定的。当主体受外部刺激时,外部刺激通过感觉通路传导到大脑皮层相应的神经元,引起神经元兴奋,出现动作电位并扩布开去,这时,细胞膜就能进行自我调节,使细胞膜的功能和结构发生变化,从而使细胞膜对离子通透的选择性发生变化,使神经元去极化和超极化。正是由于细胞膜具有对离子通透的选择功能和自我调节功能,而大脑皮层又是通过整合众多的神经细胞来控制人的认识过程,因而人类才能通过对外界刺激的同化与顺应,实现对客体的不断建构。

因此可以说,皮亚杰进一步揭示了主体能动作用的微观机制,从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二)建构理论并没忽视认识的客观性

承认认识的客观性,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区别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所在,也是皮亚杰一贯所坚持的思想。皮亚杰在强调认识的主体性时,一刻也没有忘记认识的客观性与外部世界的客观作用。第一,皮亚杰所说的同化与顺应是以外部刺激物的刺激为前提的,没有外部刺激物,主体就没有同化与顺应的对象,自然不可能产生认识。第二,客体概念虽然是主体建构的产物,但客体本身却是客观存在的。皮亚杰曾肯定地说:“客体肯定是存在的,客体又具有结构,客体结构也是独立存在于我们之外的。”(《发生认识论原理》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03页)“可以肯定,在被发现之前,客体就存在着,客体的结构本身也存在着”(同上书,第95页)。他还不止一次地表示:“作为生物学家,我永远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转引自《国外心理学的发展与现状》第522页)。第三,主体建构客体也并非随意的。“我们将承认结构是主体反它们构造出来的。但是,主体绝不是随意地好象玩一个游戏或画一幅画那样自由地来安排结构。”(皮亚杰:《结构主义》第43页)主体建构客体只有当主体的格局与外界刺激物具有同构性时才有可能。第四,主体建构客体所依赖的认知结构并不是先验的,而是在长期的活动中逐步建构成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理论思维”是人的一种“天赋能力”,即人从动物分化出来后就固有的能力,而这种固有的能力“正是(而且只是)由于千百万次的重复才有先入之见的巩固性和公理的性质。”

(三)建构理论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动态性和无限性

认识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无限过程,这是马克思主义一贯所坚持的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另一重大区别。“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55页)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由于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从而科学地指出:“认识是思维对客体永远的、没有止境的接近。自然界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要理解为不是‘僵死的’,不是‘抽象的’,不是没有运动的,不是没有矛盾的,而是外在运动的永恒过程中,处在矛盾的发生和解决的永恒过程中”(同上书,第311页)在这一点上,皮亚杰的观点不但符合马克思主义,而且给予了补充论证。

皮亚杰把认识看作是一个不断的连续建构和永恒发展的过程,一方面,主体按照自身的认知结构同化客体、建构客体,使客体的内容不断的丰富与创新;另一方面,客观世界的不断发展和认识的不断深入,又迫使主体不断的丰富和扩展自己的认知结构,最终导致人脑形状、重量的改变,脑细胞数目增多、密度增大,以及内部结构的日趋完善。而内部结构的日趋完善又会使对客体的建构进一步深入……这个连续的、永无止境的过程深刻地揭示了认识运动的无限性和辩证法。

当然,皮亚杰的建构理论亦非尽善尽美。因为每一认识主体都处于复杂的社会联系之中,因而认识的发生、发展不可能不受社会因素的制约。而皮亚杰却脱离了主体的社会性,忽视社会实践,抛开社会系统孤立地探讨认识的发生、发展,因而不免表现出一定的片面性。尽管在他的著作中,也明确指出过,社会环境的影响是儿童心理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意识到动作的社会协调和社会共同调节系统的重要性,但总的说,估计过低。我们的任务是从他的学说中汲取养料,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认识论。

三、建构理论引发的思考

(一)微观研究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人类思想史上的最伟大成果,她批判地吸收了以往认识理论的合理思想,科学地阐明了认识的来源,指出了实践是认识的重要来源与发展的重要动力。首先,实践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中介和桥梁,它为认识的发生提供了可能性;其次,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变化发展的实践活动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并提供解决新课题的经验材料;第三,实践的不断发展还给人们提供了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和物质条件;第四,自觉的实践活动还促进了人脑的发展和认识能力的提高。在实践的推动下,人们对外来刺激进行反映、选择,形成感性认识,然后又通过思维的加工、概括,最终形成反映事物本质的理性认识。可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从宏观上揭示了认识的来源问题,指出了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而皮亚杰的认识建构理论,从更基础的角度——从活动这个层面上——论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认识来源于实践的观点,指出了认识是在“活动”的基础上主客体双重建构的产物。尽管皮亚杰的“活动”是指个体活动,其主体是孤立的个体,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实践概念不能相等同;尽管皮亚杰的“活动”既包括自觉的物质活动,又包括不自觉的、本能的活动以及内化的活动,与马克思主义的自觉的实践活动相区别。但是,皮亚杰却从微观上探讨了个体认识起源的问题,揭示了个体认识起源的微观机制,对我们揭示人类认识起源的微观机制,无疑有重大的启迪和借鉴作用。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向纵深发展的关键。

(二)“建构”概念比“反映”概念更能体现认识的本质与特征

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反映”概念首先是旧唯物主义提出来的,在旧唯物主义那里,“反映”是消极、被动、直观的反映。它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对象的摹写与影象,象照镜子一样。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克服了以前所有认识理论的局限性,科学的阐明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的本质是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对于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反映。”(李秀林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4版,第301页)它有三大特征:第一,坚持了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原则,批判了唯心主义先验论思想,指出了人对外界的反映并不是随意的和先验的,从而把反映和摹写的特性作为人类认识的基本的规定性;第二,坚持了认识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批判了旧唯物主义的机械反映论的直观性,阐明了人的认识所具有的能动性、选择性和创造性的特征,指出了人的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创造性的复现;第三,坚持了认识的动态性与无限性,指出了认识是一个矛盾不断产生而又不断解决的无限过程,“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

为了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相区别,目前,我们现有的教科书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称作是“能动的反映论”。但是,从内容上看,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已经和传统的直观反映论有着本质的区别。既然如此,那么是否要继续沿用机械反映论的“反映”概念,则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皮亚杰拒绝唯物主义的“反映”概念,他说:“认识就是转变实在,从而理解某一状态是怎样产生的。根据这个观点,我反对把认识当作实在的募本,一个被动的摹本”。(《发生认识论》,载《教育研究》1979年第2期)从这段话以及全文的论述均可看出,皮亚杰反对的是机械反映论,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但这也启发我们重新考虑“反映”概念。

应该说,“建构”概念与“反映”概念相比更能体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第一,“反映”是从客体的角度来看问题,它强调的是认识的客体性和符合性(即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符合与摹写),体现不出认识的主体性特征;而“建构”则强调的是认识的主体性和选择性,指出了认识是主体用已有的认识结构对客体进行选择、建构的过程。第二,“反映”概念是从宏观上考察认识问题,它强调的是主体和客体在宏观上怎样相符合、相一致,但却体现不出认识发生、发展的微观机制;而“建构”概念则从微观上揭示了认识发生、发展的微观机制。第三,这里的“反映”是名词,亦即映象,是指客观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觉而引起的模写(摄影、摹本),因而,“反映”概念是从静态考察认识问题,它强调的是认识的结果,无法对认识作出动态说明;而“建构”则是动词,亦即开始形成与构造,它体现了认识的动态性,强调了认识的起源与发展过程。第四,“反映”概念只能说明认识的发现,无法说明认识的发明;而“建构”概念则不仅说明了认识的发现,而且说明了认识的发明,预示了认识是一个带有发明性质的建构过程,正如皮亚杰所说:“从经验论的观点来看,‘发现’对于发现者而言,是新的,但所发现的东西却是已存在于外在的现实世界,所以并没有构成什么新的现实。……发生认识论者认为:知识是继续不断构成的结果,因为在理解中总是包含有一定程度的发明;从一个阶段过渡到另一阶段的过程中总有一些新的结构形成”。(《发生认识论》,载《教育研究》1980年第1期)第五,二者建立的自然科学基础不同,“反映”是建立在当时的自然科学成果——巴甫洛夫学说的基础上,它的基本公式是刺激——反应,无法形成反馈通路,在此基础上难以揭示认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而“建构”理论则是建立—现代脑科学、神经生理学、心理学等现代自然科学的基础上,它强调在刺激——反应间有一个主体的内造系统(图式),从而使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得以科学的说明。

因此,为了更准确地表达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本意,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解和理解上的混乱,我们应该重新考虑“反映”概念。况且,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就在于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能吸收人类思想史上一切优秀的成果,而皮亚杰的建构理论既有现代自然科学的支持,又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因此,吸收和引进皮亚杰建构理论的一些概念和思想正是马克思主义富有生命力的表现。

标签:;  ;  ;  ;  ;  ;  ;  

皮亚杰建筑理论的启示_认识论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