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不定主语的语义许可分析_谓语论文

汉语无定主语的语义允准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主语论文,语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无定NP必须受到约束

从语义上讲,所谓的“无定NP”是指指称功能不明确的名词短语。但是在表达一个语句时,听话人需要搞清楚其中的名词短语在代表什么样的对象,这样才能对全句作出有效的解读,所以指称“不定”的NP做主语会产生一些解读障碍。但是某些特定的环境能够使得无定NP获得有效解读,即在语义上,无定NP需要从所处环境中得到恰当的约束,以保证其表达功能明确而非彻底地“无定”,这样才能真正在句子中成立。正如Kamp(1981)的观点:无定成分本身没有量化能力,相当于一个自由的语义变量,必须受到量化算子的约束才能获得恰当的语义解释,否则句子就不能成立或语义不明。

汉语普通话中存在大量的无定主语句,这一现象很多学者都进行过阐释(范继淹,1985;Lee,1986;Xu,1997等)。本文旨在利用“三分结构”语义框架,系统地分析汉语的无定主语如何获得恰当的语义约束。

三分结构(tripartite structure)理论最早由Kamp(1981)、Heim(1982)提出,用以分析语言中的量化现象。量化有限定词量化(determiner quantification)和修饰语量化(adverbial quantification)之分,如下例所示:

(1)大部分二次方程式有两个不同的解。(2)二次方程式通常有两个不同的解。

[D'(NP')](VP)ADV'(NP',VP')

大部分’(二次方程式’,有两个不同的解)通常’(二次方程式’,有两个不同的解’)

(1)中的量化词是“大部分”,直接量化NP主语,(2)中的量化词是“通常”,在句子层面实现量化。Heim(1982)认为,尽管量化词的句法位置、句法属性不同,但是在语义层面它们的表现是一致的,可以用一个由算子(operator)、限定部分(restrictor)和核心域(nuclcar scope)组成的“三分结构”来统一处理。如下图所示:

这一结构能够体现句子成分间的语义约束关系:算子约束限定部分中的自由变量;核心域上有一个存在算子,会约束核心域内的所有自由变量。于是,(1)(2)的三分结构量化表达式就分别是:

算子 限定部分核心域

(1')大部分(二次方程式)(有两个不同的解)

(2')通常 (二次方程式)(有两个不同的解)

一个语句如何投射进入三分结构,可以由句法位置、语义、语用等因素来决定。例(1)(2)是量化词触发三分结构投射的实例。除此之外,汉语中“话题—述题”结构也可以触发三分结构的投射。一般来讲,话题投射进入限定部分,述题投射进入核心域。如例(3),“昨天”是要进行评述的话题,后边小句是对“昨天”这个话题的评述,因而投射出一个三分结构:

(3)昨天,一个人来找过你。

利用三分结构来分析无定NP主语句,可以清晰地显示句子的语义约束情况,并可以对句子成分的语义解释作出系统的分析。

本文将证明,在现代汉语普通话中,无定NP做主语①需要在语义上获得允准。可以获得语义允准的情况大致有三种:(一)简单判断句中的无定NP投射进入核心域,获得存在算子约束;(二)通指句中的无定NP投射进入限定部分,由一个通指算子对其约束;(三)分配句中的无定NP投射进入限定部分,受到全称算子约束。而如果无定主语没有受到合适的约束,语义没有获得恰当的解释,相关的语句将难以成立。下文依次阐释这三种允准的情况。

2.第一种允准情况——简单判断句

Li(1996)认为,汉语中当句子是一个直接判断(thetic judgment),即说话者报告其直接观察到的事件时,允许无定主语;而当句子表达一个主题判断(categoricaljudgment)时,句子主语不能是无定的。Xu(1997)也有类似的分析:描述性(descriptive)的语句更容易允许无定主语,而判断性(assertive)的语句则不好。例如Xu(1997)的例子:

(4)a.一个小孩在很快地跑。(Xu,1997)b.?一个小孩跑得很快。(Xu,1997)

例(4a)描述说话人观察到的某个事件,这样的表达可以允许主语是无定NP。而例(4b)表达说话人对某事物的主观评价,这样的判断不允许无定NP做主语。我们同意以上观察。对于这两种语句类型的区分,早在19世纪,就有哲学家(Brentano、Marty等)认识到,人们的语言表达中有两种本质不同的判断。一种首先认知一个主语,也就是确认一个对象作为表达的话题,然后再通过谓语表达对该话题的描述,是一个双步骤的复合判断(double judgment);另外一种直接判断某个认知整体,是一个单步骤的简单判断(simpie judgment)。随后,Kuroda(1972)、Sasse(1987)、Lambrecht(1987,1994)等都证明这是一种存在于思维或认知水平上的对立,是说话人在大脑概念里对事件或状态的不同感知角度。同时,这种差异也会对话语的形式和意义产生影响。

正如Li(1996)和Xu(1997)的观察,汉语中,单步骤的简单判断是允准无定名词主语的一个条件。本文则进一步分析其允准的机制:这是因为简单判断句可以使得其中的无定主语引出的语义变量受到一个存在算子的约束。

首先,Sasse(1987)、Kuroda(1990)指出,表达简单判断时,说话人大脑中只存在这个判断的整体内容,其中的主语并不作为一个个体独立地存在于大脑中,而只是那个整体事件的一部分,是通过认知事件才被引入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它的地位就像是宾语(incorporated objects)(亦见Basilico,2000;Matic,2003)。所以简单判断中的主语在说话人大脑中只是一种“模糊的存在”。

我们认为,简单判断中主语的指称并不一定全都是模糊的存在,因为特指或有定的NP照样可以做简单判断的主语,但是由于它只是作为事件的一个组成部分被引入,因而简单判断的主语可以是一种模糊的存在。也就是说,无定而有指(“存在”义)的NP有可能充当简单判断句的主语。如果说话人在传达简单判断时并不知道该事件或情状的主语确切是什么(如例(5))或认为没有必要明确告知听话人主语的具体指称(如例(6),说话人可能认得那个师傅,只不过他/她认为没有必要跟听话人交待究竟是哪个师傅。)那就可以使用无定NP充当主语。Chen(2003、2004)也有类似的分析:“‘一’量名”形式的无定名词组在很多时候发生了语义虚化,表达不突出或不重要的主题。

(5)当时我们正在说话,突然,一个人跑了进来。 (6)昨天在食堂,一个师傅向我借了一支笔。

由于主语和谓语同时被认知和报道,而并非先确认主语,再对主语进行描述。所以无定主语不是话题,也不能添加话题标记,如例(7):

(7)a.一个警察来找过你。b.*一个警察呢,来找过你。

也就是说,这里的主语依然处于谓语内部,是述题的一部分。那么,根据“话题—述题”规则,述题要投射进入核心域。即简单判断句的主语会和谓语部分一同投射进入核心域。而核心域上有一个存在算子,它会约束进入核心域的无定NP,这就是Heim(1982)所说的“存在封闭运算”(existential closure)。无定NP主语受到了存在封闭运算的作用,因而获得允准,并且获得“存在”指称含义。逻辑表达式如下:

(8)(今天上午,)一个警察来找过你。

(8')的表达式可以解读为,我(说话人)发表这样一个论断:(在今天上午这个情况里,)存在“一个警察来找过你”的事件。

那么,什么样的语句是简单判断呢?首先,简单判断的谓语必须是阶段性谓语(stage-level predicate)。Carlson(1977)把语句的谓语分为两个基本大类:阶段性谓语和个体性谓语(individual-level predicate),前者表述动态性的事件(如“在讲英语”),后者表述静态性的状态(如“会说英语”)。根据Kuroda(1972)、Sasse(1987)等人的分析,简单判断句的谓语都属于阶段性谓语,也就是谓语描述动态性的事件而非静态的情状。

阶段性谓语并非总能构成简单判断。我们认为,在语用上简单判断通常是传达说话人所观察到的某种“新情况”(说话人认为对听话人来说是未知的情况)。

按照Grice(1989)、Stalnaker(1974、2002)等人的分析,每段叙述或对话都存在一个“共同背景”(common ground),多个因素可以构成共同背景的内容:

1)共同的常识性认知(mutual knowledge about a normal world)

2)会话发生时的客观环境(physical surroundings of the conversation)

3)之前会话的内容及其预设和蕴含内容(utterances before in the same text and their entailments and presuppositions)

值得注意的是,共同背景是交谈双方共享的部分,确切地讲是说话人认为听话人与其共享的背景信息。所谓“新情况”就是当下会话的共同背景里不能推出的信息。报告这种“新情况”是构成明确的简单判断的一个必要条件②。如果是共同背景里能够推出的信息,就不能用无定主语句来报道。前边例(5)中,无定主语句表达的就是一个出乎交谈双方预料的“新情况”。同样,例(6)中“一个师傅向我借了一支笔”也是一件听话人不能想到的新信息,所以句子可以成立。而如果谓语换成如下(6b),虽然仍然是阶段性谓语,但是表达的是听话人认知中的一种常识情况,属于共同背景i,不能构成简单判断,所以句子的接受程度较差。

(6)a.昨天在食堂,一个师傅向我借了一支笔。b.?昨天在食堂,一个师傅正在给学生打饭。

越是异于共同背景的“新情况”,越能构成明确的简单判断,于是主语在核心域内受到约束,无定NP就可以充当句子主语,并且获得“存在”语义解。这一分析可以在大量的语言事实中得到证实。

首先,无定主语句经常出现在新闻报道或儿童故事书里(朱晓农,1988),王灿龙(2003)也提到消息报道语境中,无定主语句经常作为始发句出现。根据本文分析,这是因为新闻报道面对的是最广泛的受众,共同背景非常狭窄(亦见Abbott,2008),所表述的内容常常都是受众所不知道的新情况,这种新情况的主语(故事的主角)对听者来讲有可能是陌生的,初次引介时无法作为一个话题,因而新闻报道中有很多简单判断。而儿童故事书则是力求给听故事的孩童展现一个生动的画面(场景),所以常常要对某些全新的事件或情状进行描述,也会出现较多的简单判断。这两种语境给无定主语的出现提供了可能。

Xu(1997)认为决定数量词能否做主语的因素是句子所传达的信息量。使用更加复杂的主语或谓语,数量词主语的可接受程度就提高。根据本文的分析,这是因为,增加信息往往会明确简单判断的属性。因为只有信息量足够高,才能有效报道一个新情况,否则将违背Griee(1975)提出的交际信息足量原则(Maxim of Quantity:交际中必须要传达足够的信息量),如Xu(1997)所举的例子,(9a)信息量很少,所以单独很难成立;(9b)则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说话人可能使用这样的句子向听话人报告这个情况。其实更确切地讲,问题的关键不是使主语或谓语有多么具体,而是使全句更明确简单判断的属性,这一目标还可以通过语气、上下文等途径实现。如例(9c)句本身的主语和谓语并没有变得多么“具体”,但是增加了语境,强调了原句传达的事件是听话人所不知道的,其简单判断属性比(9a)更明确,因而无定主语接受程度提高。

(9)a.*一个人来了。(Xu,1997)

b.昨天下午三点钟一个学生来看你。(Xu,1997)

c.你昨天下午哪里去了?一个学生来看你。(Xu,1997)

而下例(10)两句的“具体”程度相近,但是(10b)句比(10a)句更好接受。因为(10a)所表述的情况属于共同背景中的正常世界的常规状态,而(10b)则是“非常规事件”,是一种新情况,所以说话人可以将其作为一个“新闻”报告给听话人。可以说,越是出乎听话人预料的事件,越是能够使用无定主语。

(10)a.?昨天下午三点钟一个学生在海洋公园观看海豚表演。

b.昨天下午三点钟一个学生在海洋公园遭遇劫匪袭击。

Lee(1986)指出有主题的句子可以允准无定主语(如例(11));朱(1988)提到的无定NP主语句前边常常有“你看、听”等等话语引起注意(如例(12))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手段常常用来引发一个简单判断的表达。

(11)昨天一个工人从窗口掉了下来。(Lee,1986)

(12)快来看,俩猫打架了。(朱晓农,1988)

例(11)使用前提是交谈的共同背景无法推出这个事件。例(12)的使用前提也是一样:听话人事先没有看到这个“俩猫打架”的情况。假设说话人和听话人一直在观察这一情况,说话人已经意识到听话人看到了这个情况,例(12)就不能说了。

本文的分析还可以解释下例(13)所示的现象:有时候无定NP主语句使用数词为“一”的数量名短语更容易做主语,而换成其他的确数就不太好。

(13)a.窗外,一只小鸟在树上唱歌。

b.?窗外,两只小鸟在树上唱歌。

c.*窗外,五只小鸟在树上唱歌。

这是因为,作为一个单一认知过程来传达某整体事件,无定主语在认知中是一个模糊的存在,那就不太可能精确数出鸟的具体数量。所以简单判断句的无定主语通常不会由大于“一”、“二/两”的确数构成③。

我们还发现(14)这样的对立情况,用“没”的否定式不如相应的肯定式能使用无定主语。

(14)a.昨天,一个学生来找过你。b.*昨天,一个学生没有来找过你。

可以如此解释:否定式表达一直没有出现某种情况,也就是既有情况未发生改变,不太容易作为一个新情况来对听话人传达,也就是不能成为简单判断,所以无定主语不容易在其中实现。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能给予某些特定语境,使否定式也能表达新情况,那无定主语就能够获得允准,如(15)所示对话,“来找过”成为默认的正常情况,那“没来过”就成为一种新情况,可以形成简单判断:

(15)甲:昨天,所有的学生都来找过我了吧?乙:没有,一个五年级的学生还没来找过你。

总之,从种种语言事实中我们可以看到,语义是否允准是本身无定的NP能否做主语的重要条件。而说话人意识中所做出的简单判断会构成一个恰当的语义环境,约束无定NP主语,使其获得合适的语义解释。

3.第二种允准情况——通指句

Li(1996)、Shen(2002)都指出汉语的光杆名词本身具有指称名类的属性,因而可以充当通指句(表达某类事物的典型属性的句子)的主语,如例(16)。文中同时还提到,无定个体名词短语有时候也可以获得通指语义,如例(17)。实际上,Li(1996)、Xu(1997)所提到无定主语句的例外情况,以及Tsai(2001)、邓(2003)所分析的数量词主语获得非特指义(nonspecific)也属于无定主语的通指句:

(16)猫喜欢吃鱼。(Li,1996) (18)一个面包不够一顿午饭。(Xu,1997)

(17)一个年轻人应当有志气。(Shen,2002) (19)三个步兵可以带九份口粮。(Tsai,2001)

通指句是一种表达某种通常性、一般性属性的语句。通指句往往基于某种普遍性的知识和经验,表达通识性或惯常性的状况(见Krifka、Carlson等,1995)。汉语中,无定主语可以实现在这种“通指句”中。

和事件报道句中的无定主语不同,通指句中的无定主语不指向哪个具体存在的事物,而是代指某个名类,或者泛指任何的个体或集合。比如例(16)是光杆名词作主语,定义“猫”这个名类。例(17)的主语是“一”做数词的数量名短语,虽然指向个体,但是并不指向现实中哪个特定个体,而是泛指任意的“一个年轻人”。(19)的主语“三个步兵”不指向具体的哪三个步兵,而是表示任意的三个步兵(数目为“三”的步兵构成的集合)。

对于通指句中光杆名词主语,Li(1996)、刘丹青(2002)、Shen(2002)等认为汉语的光杆名词本身具备类指属性。但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光杆名词并不总是指称名类,很多时候它指向特定的对象。如下例(21)中的“书”应当指代上文提到的特定的一本/些书:

(20)书是智慧的宝库。(21)(我前些天从网上订了一批书。)书已经送到了。

所以,光杆名词在使用中并不固定指称名类,其本身的语义还是无定的。为了获得准确的语义解释,它需要恰当的语义环境来约束。那么这一类的无定NP如何充当主语,如何获得通指的指称意义?我们认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它们的语义受到通指句中通指算子的约束。

首先,和简单判断句不同,通指句的无定主语投射进入限定部分而不是核心域。这是因为通指句在表达时会形成和简单判断对立的主题判断(categorical judgmem)④。由于通指句只能是基于经验而非观察所作出的判断,通指句自然不可能成为简单判断(亦见Matic,2003)。说话人在说出一个通指句时,其大脑实际上经过两个认知过程,首先对他/她所谈论的话题(对象)进行确认,然后对该话题的性状进行认知。根据Chierchia(1995)等人的分析,通指句的谓语都属于个体性谓语,所描述的性状作用于主语已经确定的话题上面。也就是说,通指句中的无定主语实际上是话题。Kratzer(1995)、Diesing(1992)等也认为通指句的主语是VP外主语,即处于IP-Spec的位置;Lambrecht(1987)则直接将其称作“话题-述题句”(topic-comment sentence)。汉语还有一个明显的证据,即通指句一般都可以加上话题标记,例如:

(22)书,是智慧的宝库。

(23)一个年轻人啊,应当有志气。

(24)三个步兵呢,可以带九份口粮。

根据“话题-述题”规则,话题会投射进入限定部分,因而通指句的无定主语不会进入核心域,不会像简单判断里的无定主语那样受到“存在算子”约束,而是投射进入限定部分。根据Wilkinson(1986)、Gerstnet and Krifka(1987)、Diesing(1992)和Chierchia(1995)等分析,由于通指句的通指特性是在其本身的句子层面体现出来的,而非取决于句中的哪个NP短语,所以通指句应该天生具备一个“通指算子”(generic operator),可以量化限定部分里的无定NP,使其获得通指义。这个通指算子可以是一个量化副词或情态词,也可以没有语音表现形式。所以前例(22)的光杆名词“书”看似直接代指名类,但是光杆名词本身并不固定指称名类,而是在通指算子GEN的作用下才获得通指解,指任何的书(如下例(25)所示);而(26)的“书”在存在算子的约束下则指称某个/些特定的个体。

(25)书是智慧的宝库。(26)书已经送到了。

通指句中数量名形式的无定主语也同样是受到句中通指算子约束,从而获得允准,并获得通指义。比如U(2007)的例句(28)的语义表达式就如下:

(27)一个女人结了婚,可能会想生小孩。(Li,2007)

(27')[女人(x)& x结了婚][x想生小孩]

通指算子GEN约束限定部分“女人(x)”里的变量x,使之获得了指称“任何女人”的功能,因而也就能够出现在句首,充当句子的话题。所以说,数量名形式的名词短语本身并不能指称名类,但是进入通指句,在通指算子约束下会获得通指意义,和谓语部分一起表述某种通识性的特征⑤。

所以,Li(2007)所说的条件小句可以许可无定主语并不准确。条件句有可能表达通识性状况,但是并不总是通指句。如果是叙述个体事件,就会导致无定主语不被准许。比如(28b)也是条件句,但是并不表达某种普遍性的固有特征,所以就不能允准无定主语,而只能使用(28c)那样的有定主语才行:

(28)a.(如果)一个女人结了婚,就会想生小孩。

b.*(如果)一个人还没到办公室,肯定是还在睡觉。

c.(如果)小王还没到办公室,肯定是还在睡觉。

Tsai(2001)、邓(2003)认为,数量词主语使用条件是句子包含某种情态。但是,如下例(29)所示,情态句并不总能允许数量词主语:

(29)a.三个步兵可以带九份口粮。(Tsai,2001)

b.*三个步兵可以去前线侦察敌情。

(29a)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语义上它表达某种对于数量的匹配的常识或者规定,也就是表达通常性的认识,是通指句。而(29b)句的语义没能明确表达通识的认知,所以其中的数量主语难以获得允准。而实际上,如能给与某些特定的语境,使得(29b)成为通指句,那么其中的无定主语就能实现了,如下例(29c)。

(29)c.前线是最危险的地方。只派一个步兵去侦察敌情是很危险的。(一般来说,)三个步兵就可以去前线侦察敌情。⑥

4.第三种允准情况——分配句

汉语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无定名词主语句,即“分配句”,如下例所示:

(30)五米种一棵树。(31)一个人搬两捆。

这种句子由数量词短语充当主语,并且动词后还有数量结构与其相对应,整句表达一种分配方案。

过去对无定主语的研究大都没有关注这一类,往往与数量通指句不做区分。但实际上分配句和数量通指句有很大差异。

虽然分配句的数量名主语也是表示数量,但是在功能上,这种句子固定用于表达一种分配方案。另外,前边提到通指句只能表达通常性的认识,不能是叙述个体事件,但是分配句不必遵循这一要求,比如下面的句子:

(32)昨天三班沿着路边种树,五米种了一棵树。 (33)要搬的书太多了,只好一个人搬了两捆。

所以,我们认为,分配句实际上并不是通指句的一类,它并非表达什么通常性情状,而是一种绝对性的概括。通指句描述的情状可以允许有例外存在,而分配句不允许例外。比如,有某个女人结了婚而不想生小孩并不会使“二个女人结了婚,就想生小孩”的真值为假;但是间隔四米种了两棵树则会使“五米种了一棵树”的真值为假。

这种语义差异是由算子的不同造成的。分配句自身具备一个全称算子(universal quantifier),可以约束它的无定主语,相当于“每”的功能。比如例(30)的“五米”相当于“每五米”的意思,例(31)的“一个人”就相当于“每一个人”的意思:

(30')植树的要求是,每五米种一棵树。(31')大家过来搬书,每一个人搬两捆。

我们认为,使用“每”是分配句的原型。但是随着使用频率加多,这种前后数量结构对应、表达分配的句子成为固定句式,于是原本的全称算子“每”也可以省略,同时句式本身有了一个没有语音形式的全称算子。这个算子会触发三分结构的投射。按照投射规则,其中数量名主语进入限定部分,从而受到全称算子的约束和赋值,同时谓语部分进入核心域。无定名词主语句因而得以实现。语义表达式如下:

(33)a.一个人搬两捆。

b.一个人搬了两捆。

[人(x)][x搬两捆]

全称算子并不排斥具体事件,所以和通指句不同,分配句既可以是未然时态,也可以是已然时态。也就是说,分配句既可以表达尚未实现的分配“指令”,也可以描述已经付诸实践的分配事件⑦。

5.小结

无定名词短语的语义指称对象不明确,所以它本身作为语义上的自由变量进入句子,能否成立就取决于能否受到恰当的约束,从而获得合适的语义解释。汉语中能够成立的无定名词主语句都是能够恰当约束无定自由变量的语义环境,本文总结出三种这样的情况:简单判断句、通指句和分配句。在其中无定主语通过各自的三分结构投射,获得恰当的语义解释:

(一)简单判断句中的无定NP主语和谓语部分整体投射进入核心域,受到存在算子约束。

(二)通指句中的无定NP主语,投射进入限定部分,受到通指算子约束。

(三)分配句中的无定NP主语,投射进入限定部分,受到全称算子约束。

受存在算子约束的无定主语获得“存在”语义解,指称现实存在的某个个体或集合;受通指算子约束的无定主语获得“通指”语义解,泛指任何的某个体或集合;受全称算子约束的无定NP主语获得全称性语义解,相当于“每NP”。

本文的分析显示出,“话题-述题”的概念在表达语义和组织句法过程中有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也对探究语言中“阶段性谓语/个体性谓语”以及“简单判断/主题判断”的对立表现提供了实践参考。

本文的方法论意义在于,仅从形式上分析短语的有定或无定性质是不足够的。无定成分的语义本质是自由变量。探究一个句子如何生成,是否合法,除了从句法规则上找寻依据外,语义上是否被明确地允准(被恰当地约束)也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角度。而三分结构投射框架能够帮助有效地分析相关问题。

注释:

①本文暂不对主语和话题作区分,所提到的无定NP主语既包括subject也包括topic。另外,本文所讨论的无定NP主语主要是指句法形式上的数量名短语。

②Lambrecht(1987,1994)也分析了两类对立类型的表达,把简单判断直接命名为“事件报道句”(eventreporting sentences)。

③所以,“几、一些”这样的概数也可以实现;“两”构成的名词短语也可以做一些特定谓语的主语,例如:

a.窗外,几只小鸟在树上唱歌。b.窗外,两只小鸟在树上打架。

④这里采用Kuroda(1972)的命名方法,将跟简单判断相对应的双步骤的复合判断(double judgment)称作“主题判断”(categorical judgment)。

⑤实际上,我们发现,通指句还不是允准通指意义的数量名短语的充分条件。如下例所示,有些通指句可以允准光杆无定主语,却不能允准数量名形式的无定主语。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将另文专门研究。

a.鸟儿通常住在树上。b.*一只鸟儿通常住在树上。

⑥这里的数词“三”要重读才自然。实际上,(29a、c)以及(19)所代表的这类通指句比较特殊,是基于特定数目的个体进行的概括,语义上强调特定的数目。本文发现,除了满足投射进入限定部分并受到通指算子约束之外,强调数量的通指句中的数量名主语还需要获得焦点来明确语义。表现为通常需要重读数词(至少不会读得很轻),用以强调对数量的评价。特别是在表达功能不明确的语言环境下——如Xu例(18),重读是必需的,用以排除有定等其他指称意义。例如:

(18)一个面包不够一顿午饭。(Xu,1997)

a.一个面包不够一顿午饭,(得吃三个才行。)

b.一个面包不够一顿午饭,(得吃一碗拉面才行。)

这一问题值得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⑦至于分配句是不是总是得到全称解,以及我们上一节讨论的通指句是不是总是得到通指解的问题,我们认为可以作进一步的探讨。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这两类句子中没有出现能愿动词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它们通常会得到相关的解读。当然,如果相关的句子中出现了一个能愿动词的话,句中的无定主语也可以由相关的模态算子约束。在句法结构上,可以说相关的句子中有一个表示Modsl的节点,如果有词汇性的能愿动词出现,该节点下就是该能愿动词,而相关的无定主语也由与该动词相容的模态算子约束,否则,该节点下就是一个缺省的全称算子或通指算子,同时,句中的无定NP主语也由它们约束。

标签:;  ;  ;  

汉语不定主语的语义许可分析_谓语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