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早期共产党人国家观探析_陈独秀论文

中国早期共产党人国家观探析_陈独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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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1)06-0017-15

马克思主义是19世纪末叶随着形形色色的西方社会思潮一道传入中国的,经五四新文化运动得到迅速传播。一批有志于挽救国家和民族命运的先进知识分子,先后由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转变为共产主义者。他们多为引领思想潮流的知识精英,信奉和追求西方民主、自由、平等的政治理想,然而,外国帝国主义对中国侵略的加剧和北洋军阀把持下的黑暗政局,令他们对原先的政治选择发生怀疑以至否定。“知识阶级目睹中国的状况,觉着他们以前的方法都得不着出路了”①,不得不重新探寻国家和民族的出路。李大钊、陈独秀等人从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中看到了希望,认识到只有马克思主义才能救中国,并由此确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成为中国最早的共产主义者。他们是抱着明确的救国志向转向马克思主义的,因而从一开始便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根本解决中国问题的理论武器,尝试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特别是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原理,应用于分析中国社会的结构、性质和特点,探讨中国社会革命的方式与途径,思考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国家政权形式,由此形成了关于国家问题的一系列重要观点和看法。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关于国家问题的见解,今天看起来也许会觉得不但理论上显得粗浅生涩,而且缺乏实践材料的有力支撑,但是,他们确立的观察国家问题的立场和方法,所提出的全新的国家理念,以及解决中国问题的基本思路和主要观点,开启了中国共产党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认识和解决国家问题的进程,对以后一个世纪中国局势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影响。

一、唯物史观透视下的国家本质问题

中国虽然拥有绵延五千年的古老文明,但近代意义上的国家观念却出现得很晚。在传统政治思想中,国家是与神权和君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天帝创造了国家,并把统治国家的权力授予君主。君主就是天帝在人世间的代表,天下乃一人之天下,国家乃一人之国家。即所谓“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②“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③君权神授的观念在中国人的意识中可谓根深蒂固。直到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用炮舰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西方思想家霍布斯、卢梭、黑格尔、斯宾塞等的国家学说传入中国,君主立宪、共和制、议会、主权、领土、内政、外交等词汇才开始为中国人所熟悉。受西方国家观的影响,中国资产阶级的不同政治派别分别推出自己的建国方案,康有为、梁启超发动戊戌变法,试图效仿日本明治维新,在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孙中山以自由平等博爱为旗帜,领导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目的是建立欧美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康梁也好,孙中山也好,他们所关注的重点是国家制度即政体层面的创制,也就是如何建立一个资产阶级的国家,而对于国家理论尤其是国家的本质这样的问题,则较少理论上的建树。辛亥革命后建立的中华民国,表面上是按照西方民主政体模式建立起来的,《临时约法》也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的原则,但在北洋军阀的统治之下,国内政治的无情现实却是“共和自共和,幸福何有于吾民也”④,人民“于共和国体之下,备受专制政治之痛苦”⑤。

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转向马克思主义,基于对政治现实的失望和痛恨,是为了达到推翻现有社会制度、从根本上改造国家与社会的政治目标,因此他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侧重于唯物史观、阶级斗争理论、社会主义运动、剩余价值学说等具有较强现实指向性的方面。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为核心的马克思国家学说,被置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在马克思主义传播过程中发生过重大影响的几篇著名文章,如李大钊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陈独秀的《谈政治》、李达的《马克思还原》等,都包含了与国家观相关的内容。尤其是在与无政府主义、基尔特社会主义等非马克思主义流派的思想交锋中,早期共产主义者坚定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根本原则,与各种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观点质证辩难,进一步扩大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在中国的影响。

早期共产主义者坚持正确认识国家问题必须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倾力介绍和宣传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从而将自己的国家观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

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正确认识国家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那里,阶级和国家问题本来就属于社会历史观的范畴,他们对国家问题的全部论述,都是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展开的。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同样把唯物史观作为认识国家问题的理论前提。作为中国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先驱者,李大钊1919年在《新青年》上发表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及同时期的其它论著,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作了扼要介绍和阐述。李大钊指出,马克思主义理论是由历史论、经济论和政策论组成的统一整体,三个部分“有不可分的关系”。唯物史观的目的“是为得到全部的真实”⑥。他特别强调,离开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就无法理解和把握他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因为他根据他的史观,确定社会组织是由如何的根本原因变化而来的;然后根据这个确定的原理,以观察现在的经济状态,就把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为分析的、解剖的研究,豫言现在资本主义的组织不久必移入社会主义的组织,是必然的运命;然后更根据这个豫见,断定实现社会主义的手段、方法仍在最后的阶级竞争。”⑦这里所说的“确定的原理”,就是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作为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国家的产生和发展演变自然也要受这一法则的支配。

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出发,李大钊认为,经济的构造对于其它社会学上的现象是最重要的。“经济构造是社会的基础构造,全社会的表面构造,都依着他迁移变化。”“一切社会上政治的、法制的、伦理的、哲学的,简单说,凡是精神上的构造,都是随着经济的构造变化而变化。”⑧国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中最核心的部分,其性质是由经济基础的性质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形态,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国家。那么,经济发展是如何引起政治上层建筑变化更替的?“生产力在那里发展的社会组织,当初虽然助长生产力的发展,后来发展的力是到那社会组织不能适应的程度,那社会组织不但不能助他,反倒束缚他、妨碍他了。而这生产力虽在那束缚他、妨碍他的社会组织中,仍是向前发展不已。发展的力量愈大,与那不能适应他的社会组织间的冲突愈迫,结局这旧社会组织非至崩坏不可。这就是社会革命。新的继起,将来到了不能与生产力相应的时候,他的崩坏亦复如是。可是这个生产力,非到在他所活动的社会组织里,发展到无可再容的程度,那社会组织是万万不能打破。而这在旧社会组织内,长成他那生存条件的新社会组织,非到自然脱离母胎,有了独立生存的运命,也是万万不能发生。”⑨可见,社会发展变化的动力完全来自于社会内部,来自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后来,李大钊对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了更为明晰的表述,即“物质的生产关系为社会构造的基础,决定一切社会构造的上层。故社会的生产方法一有变动,则那个社会的政治、法律、伦理、学艺等等,悉随之变动,以求适应于此新经变动的经济生活。故法律、伦理等不能决定经济,而经济能决定法律、伦理等。这就是马克思等找出来的历史的根本理法。”⑩

新旧社会组织的交替,一定是通过社会革命的形式实现的,而社会革命则是压迫阶级与被压迫阶级之间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马克思则谓阶级竞争之所由起,全因为土地共有制崩坏以后,经济的构造都建在阶级对立之上。马氏所说的阶级,就是经济上利害相反的阶级,就是有土地或资本等生产手段的有产阶级,与没有土地或资本等生产手段的无产阶级的区别:一方是压服他人掠夺他人的,一方是受人压服,被人掠夺的。”(11)人类文明史上先后出现过的社会形态,无论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古代希腊、罗马的奴隶制生产方式,中世纪的封建生产方式,还是近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其社会内部无不表现为奴隶与奴隶主、农奴与封建地主、工人阶级与资本家两大主要阶级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当斗争达到尖锐不可调和的程度时,便会引发社会革命,进而导致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剧烈变革。“社会组织固然可以说是随着生产力的变动而变动,但是社会组织的改造,必须假手于其社会内的多数人。而为改造运动的基础势力,又必发源于在现在的社会组织下立于不利地位的阶级。”(12)可见,阶级斗争不但是社会革命的直接动因,也是人类历史前进的主要推动力。这里虽没有直接讲到国家政权形态的更迭与阶级斗争的关系,实际上却是将其包括在“社会组织的改造”之中的。

在中国这个数千年处在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资产阶级思想启蒙进展迟缓并且相当不充分的东方国度里,早期共产主义者所阐述的唯物史观原理,拨去了长期以来笼罩在国家权力上的神秘色彩,为从社会发展史的角度认识国家问题提供了尖锐犀利的理论武器。为此,早期共产主义者由衷地提醒人们:“千万不要忘记唯物史观,忘记了唯物史观就没有了马克思主义。”(13)

早期共产主义者鲜明地提出“国家是什么”的问题,并依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对这一根本问题予以解答,深刻揭示了国家作为最重要的社会组织形式的本质属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作为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上层建筑,表面上看国家是代表全社会的公共权力,但从本质上说,国家政权是阶级统治、阶级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但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前,无论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代表人物康有为、梁启超,还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都没能认清国家的本质属性,更遑论那些痴迷于封建专制皇权的旧秩序卫道士之流了。

陈独秀是早期共产主义者中最早关注和明确提出国家本质问题并试图予以解答的代表人物。当他还是一个激进的民主主义者时,就针对莫衷一是的各种“爱国”、“救国”言论,明确指出首先要搞清楚“国家是什么”的问题。他在五四运动中就提出:“要问我们应当不应当爱国,先要问国家是什么。原来国家不过是人民集合对外抵抗别人压迫的组织,对内调和人民纷争的机关。善人利用他可以抵抗异族压迫,调和国内纷争。恶人利用他可以外而压迫异族,内而压迫人民。”(14)国家权力掌握在善人抑或恶人手里,效用是不一样的。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人民并非什么国家都爱,而是有权作出自己的选择。“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作牺牲的国家。”(15)此时,陈独秀对国家的理解,还明显保留着“社会契约论”的痕迹。

1920年9月发表的名文《谈政治》,是陈独秀转向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标志。表征之一,就是尝试把国家的存在与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联系到一起进行考察。“古代以奴隶为财产的市民国家,中世纪以农奴为财产的封建诸侯国家,近代以劳动者为财产的资本家国家,都是所有者的国家,这种国家底政治法律,都是掠夺底工具。”(16)他在另一篇文章中直截了当地指出:国家及其机关“都只是一阶级一党派底势力集中,不是国民总意底表现”。“国家、权力、法律,这三样本是异名同实。无论何时代的法律,都是一阶级一党派的权力造成国家的意志所表现。”(17)就其本质而言,国家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谓超阶级的国家、代表“国民总意”的国家是根本不存在的。他依据阶级观点把世界上的国家分为两类,一是资本家的国家,一是劳动者的国家。在当前的时代,除俄罗斯外,劳动者的国家都还压在资本家的国家底下,所有的国家都是资本家的国家。资产阶级的国家不可能扫除罪恶,必须用革命手段建立劳动阶级的国家。开始用阶级观点认识国家现象,主张建立劳动者自己的国家,表明陈独秀的思想已经超越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樊篱。

陈独秀还注意到了国家的自然属性。“普通的国家制度,不过是言语相同的或是历史、宗教、利害相同的一种或数种民族共同生活底政治组织;这种组织有时不免现出狭隘的情感,但他是成立在自然的障碍(如言语、历史、宗教、利害等)底基础上面,根深底固,他成立底基础不消灭,他是不容易消灭的;若单是消灭了‘国家’这个名义,在实质上人类但凡有组织,那因为自然的障碍而发生民族的冲突,就在无国家无政府时代仍然是不能免的;所以要想免除这种冲突,非先在事实上免除造成冲突底各项自然的障碍不可,各项障碍中以言语和利害关系最重要,空谈什么无国界,什么世界同胞,什么大同,都太笼统了,离问题远得很。”(18)即国家是由一个或数个民族构成的,国家的存在有其客观的基础,那就是共同的语言、历史、宗教、利害等,只要是这些基础条件还在,国家就有存在的客观必要性。照陈独秀的主张,在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中,对于国家这种工具,不必从根本上废弃,而应加以改造。这个认识也成为早期共产主义者力主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理由。

早期共产主义者引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对国家观的重大问题作了较为系统的阐述,初步形成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理论架构。

在早期共产主义者中,对系统传播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用力最勤、贡献尤大的是李达。他在早期论著《马克思还原》一文里,即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了精要的概括:“国家是一阶级压迫他一阶级的机关,若无产阶级专政,完全管理社会经济事业,把生产工具变为国家公产以后,则劳动阶级的利益,成为社会全体的利益,就没有奴隶制度,没有阶级差别,生产力完全发达,人人皆得自由发展。国家这种东西自然消灭,自由的社会自然实现了。”(19)写成于1923年前后的重要著作《现代社会学》(20),则关涉到有关国家学说的几乎所有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理论体系和基本观点作了系统化条理化的阐发。从俄罗斯回国不久的瞿秋白,大约于同时撰写《国法学与劳农政府》一文,亦对国家的定义和要素、国家的阶级属性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

关于国家的本质。李达明确指出,“国家为阶级统治之机关”(21),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其一,“国家为剥削的支配”。国家为维持社会秩序必须实行强制,这种强制固然有一部分是应社会的必要,但大部分超出了社会必要的范围,即一部分人为维持其自身利益而施加于其它一部分人的强制,体现的是这部分人对其它一部分人的利益的剥夺和占有。可见,支配即强权。“剥削的支配云者,即一部分人以其自己之意志左右他一部分人,利用之以夺取其目的物之意也。此种利用之目的物,即经济的物资及精神的文化内容。”(22)其二,“国家为阶级的支配”。支配阶级控制和占有了国家资源和国家财富的最大份额。“就国家言,自客观上观察之,国家之富强,即支配阶级利益之增进,此支配阶级为谋全体共同福利,借以拥护其自身之利益者也;自主观上观察之,任何时代之国家,其支配阶级决不忘其自身之利害,支配阶级欲增进其自身之阶级的利益时,则必以谋全体共同福利之活动为其必要之手段。故就国家之本质分析之,阶级的利害者,目的也;共同福利者,手段也。国家所以常为阶级的国家,常为剥削的工具而得维持其存在者,恃此目的与此手段联络之力而已。”(23)其三,“国家为社会之机关”。国家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社会成员分化为不同的阶级后,常因利益的冲突而使社会陷于纷乱矛盾的状态,国家作为调和社会矛盾的社会机关而产生。然而,“国家本为社会因对付内外攻击,防护共同利害而造出之机关,然发生不久,即对社会独立,而成为一定阶级之机关,随阶级的支配之实现而愈益独立。”(24)瞿秋白则通过对国家要素即土地、人民、主权的解析,指出所谓国家主权,就是一种强制力,本质上是“阶级的权力”。“国家是人类社会之一种阶级的组织”,“国家仅是为一阶级的而非为全社会的;国家乃是一阶级控制他阶级的工具”(25)。通过对国家本质的分析,早期共产主义者已经比较精准地把握住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那就是:“国家乃是一个阶级(支配阶级)用以压制别阶级的强权机关,而他的立脚点在阶级抵抗,他的作用在压制,他的属性在一个阶级,故要消灭国家先要消灭阶级,要消灭阶级,先要专政,集产,发达大工业。这就是马克斯主义的国家说。”(26)

关于国家的起源与历史形态。为了说明国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之上的,李达比较了氏族组织与国家的异同:氏族组织以血统区分人民,国家以地域区分人民;氏族社会采用人民的武装自卫组织,国家设立军队、警察、监狱等强制性公共权力;氏族组织不需要人民缴纳赋税,国家为维持公共权力强制人民缴租税服徭役;氏族社会没有官府,国家为掌握公共权力及征税权设立官府立于社会之上。他征引大量史实说明,原始社会并没有国家,国家是随着氏族组织的解体而出现的。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引起阶级的分化,社会分裂为奴隶与奴隶主两大阶级,阶级的对抗又成为国家产生的前提。“阶级对立之事实,托始于初期封建社会,而次第消灭于社会主义社会之中。原始社会中阶级对立之事实,尚未发生,故无国家发生。共产主义社会中,阶级对立之事实已归消灭,故无国家存在。国家之形式,就其发展之程序言,可分为初期封建国家,高级封建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四种范畴;就空间并立之状态言,则可分成无数不同之国家。”(27)从历史上看,国家政权从来都是掌握在统治阶级手里的,根本没有所谓全民自由的国家。“凡所谓国家者,皆强有力之经济的支配阶级之国家也。强有力之经济的支配阶级,借国家为媒介又得成为政治上之支配阶级,以取得镇压剥削被治阶级之新手段。所谓国家意志,实则为掌握国家权力者之意志;国家赋与人民之权利,由强有力之阶级享之;人民对于国家之义务,由下层阶级负之。”(28)李达还详细考察了初期封建国家、高级封建国家、现代代议制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发展与阶级构成。他指出,早期国家是贵族阶级支配奴隶阶级的政治组织,封建国家为封建阶级支配工商农奴的政治组织,资产阶级代议制国家是资产阶级支配无产阶级的政治组织,社会主义劳农国家是无产阶级支配有产阶级的政治组织。“国家之形式虽有不同,其为阶级的剥削的支配则一也。”(29)瞿秋白也对国家产生的历史作了系统的考察,指出“没有阶级的地方,便没有国家。”(30)因生产关系的发展,人类社会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阶级关系发生变化,国家组织、国家制度也随之变迁,呈现出不同的历史形态。

关于国家的消亡。阶级也好,国家也好,都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绝非人类社会的永恒。李达认为:“国家随阶级之对立以俱生,亦将随阶级对立之消灭以俱死。经济的发展达于最高限度,则阶级不但无存在之必要,且亦自趋于消灭。阶级消灭,则以阶级为基础而组成之国家,亦归于消灭无疑也。资本主义发达至于最后时期,则一切大规模之生产手段次第社会化。无产阶级终至于推翻资本阶级,掌握国家权力,将一切生产手段收归国有。此时之国家为大多数无产阶级之国家,为促成真正全民政治之国家,为社会主义国家,与历史上之国家,性质大异,要不外于统治形式中实现社会主义,而剥削的支配则已归于消灭矣。此时无产阶级亦失其所以为无产阶级。阶级及阶级对立既归消灭,则国家亦失其所以为国家。以前阶级对立之社会需要国家,阶级对立消灭,则国家亦归于无用,故国家自归于消灭。代之而起者惟有共同幸福之社会而已。”(31)瞿秋白也有大致相同的表述:“劳农国家发现之时,便是‘社会非阶级化’开始的第一天。既然如此,等到社会阶级消灭,国家之中仅余无产阶级,于是也不用独裁,更不用政府,纯粹变成治事机关——那时国家当然消灭,因为对于‘人’已无所用其强制,一切法律、监狱、刑罚等等都无所用。”(32)可见,和国家的产生一样,国家的消亡也与阶级紧紧联系在一起。国家将最终失却存在的依据而走向消亡,此乃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移易的客观规律。

可以确定地说,在陈独秀、李大钊等早期共产主义者之前,中国还没有人能够对国家这一社会历史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和阐述。经李大钊、陈独秀、李达、瞿秋白等人的努力,早期共产主义者对国家本质及一系列相关问题已经有了较为准确的把握,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建立起国家观的初步理论架构。

二、“劳农专政”是社会发展“必经的道路”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对全部人类文明史的考察,得出的一个最重要的结论,那就是:资产阶级社会必定被社会主义社会所取代,资产阶级专政必定被无产阶级专政所取代。这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法则,也是马克思国家学说的核心。正如列宁那句名言所说:“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33)在当时的中国思想界,非难无产阶级专政的声音主要来自于无政府主义者。无政府主义大约与马克思主义同时传入中国,它以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的强烈不满与鲜明的社会革命主张,在中国知识分子当中发生了广泛的影响。中共建党前后,马克思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建立了事实上的合作关系。但两者毕竟属于不同的思想体系,政治主张的分歧难以弥合,不久便分道扬镳走向对立。以黄凌霜、区声白等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者标榜抗拒一切强权和国家,对俄国十月革命后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进行严厉指责。早期共产主义者则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表现出由衷的服膺和认同,力主通过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建设劳动阶级自己的国家,实行劳动阶级的阶级专政,坚定维护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根本原则。

早期共产主义者不赞同无政府主义者排斥一切强权和国家的观点,指出国家作为社会历史现象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国家政权作为政治工具掌握在不同阶级手里作用也是完全不同的。

无政府主义者把一切国家组织都看成是建立私权、保护少数人特殊权利的机关加以全部否定,指责俄国苏维埃政权“压制个人自由”(34),“事事用强权”,“比专制魔王还有坏”(35)。他们扬言,既不承认“资本家的强权”,也不承认“劳动者的强权”(36),主张废除一切国家组织,代之以平民自己建立的各种团体会社。早期共产主义者对上述无政府主义观点进行了强力驳斥。

陈独秀指出,国家、政治、法律,都是一种社会改良的工具,工具不好可以改造,但不必将它弃置不用。的确,从奴隶制、封建制到资本主义时代,国家都是所有者的国家,这种国家的政治和法律,都是掠夺的工具。不过,“所有者的国家固必然造成罪恶,而所有者以外的国家却有成立的可能性”(37)。“强权所以可恶,是因为有人拿他来拥护强者无道者,压迫弱者与正义。若是倒转过来,拿他救护弱者与正义,排除强者与无道,就不见得可恶了。”(38)在无产阶级革命胜利之前,劳动者从来都没有国家没有政权,过去及现在的国家政权都为资产阶级所把持,所以他们才能够实行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用以压迫劳动阶级。若是像无政府主义者那样,不主张阶级战争,天天不要国家、政治、法律,天天空想自由组织的社会出现,而由着资产阶级仍旧天天站在国家地位,天天利用政治、法律,如此梦想自由,即便再过一万年,被压迫的劳动阶级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资产阶级在从前与封建制度的斗争中,正是因为掌握了政权才完全打倒了封建制度。现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也必然要掌握政权利用政权达到斗争的目的。这是很明白易解的事。早期共产主义者对无政府主义者发出有力的质问:“他们要打破一切支配阶级,要推翻旧社会一切的组织,究竟有什么妙策?是采取无抵抗主义,人家打他们底左嘴巴,就把右嘴巴让给他打;人家抢他们底外套,他们就把内衣也脱给他;希望支配阶级,自羞自愧,来放弃一切特权呢?或是像十八世纪的空想的社会主义家一样,去劝支配阶级,要他们良心发现,放弃一切特权呢?”(39)如此一来,任何稍有常识的人都可以看出,无政府主义者所主张的废除一切强权,完全不具有一点现实可行性,变成了一句彻头彻尾的空话。

陈独秀坦承,“共产党所依据的国家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就是不许有产阶级得到政权的意思,这种制度乃是由完成阶级战争消灭有产阶级做到废除一切阶级所必经的道路。”(40)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必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他指出,从无产阶级革命发生起,直到私有制被消灭,财产归全体社会成员公有,这中间要经过长久的岁月。从私有制在制度上消灭,到私有制的观念从人心上消灭,又必然要经过长久的岁月。在这长久的岁月间,随时都会有使资本主义制度死灰复燃甚至是恢复帝制阴谋活动发生的可能。因此,无产阶级必须运用国家机器予这些阴谋活动以打击。他提醒人们,“不可把社会改造看得太简单,太容易了。”(41)只有资产阶级才惧怕自己的敌人无产阶级拥有国家和政权。“若劳动阶级自己宣言永远不要国家、不要政权,资产阶级自然不胜感谢之至。”(42)

无政府主义起初作为社会主义思潮的一个流派进行活动。李大钊曾敏锐地指出:“无政府主义是主张无政府者,与社会主义绝对相反。”(43)李达较早地注意到两者的理论来源是不同的。他在《什么叫社会主义?》中指出,无政府主义的理论依据是“个人主权的哲学”,主张人人都是主权者,没有受政府统治的必要。政府拘束个人的自由,不但没有增进个人的幸福,反而是有损于个人的幸福。所以无政府主义全然不承认有“国家的组织”,一定要废除政府,一任个人自由。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基础上的,虽然也不承认现在这样的国家和政府,但主张要设立一种代表社会的中央机关,用它统一社会产业。社会主义也是要组织一种社会主义的政府,这与无政府主义根本打破政府组织是不一样的(44)。他特别强调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本质上的区别。“说‘此时’‘此地’的国家是特权阶级的所有是可以的,若说‘将来的’‘他处的’的国家也是特权阶级的所有,这便不对了。若嫌特权阶级的国家不好,只好把特权阶级打倒建设无特权阶级的国家就好了。”“资本主义机关的国家、法律、政治,本是劳动阶级所痛恨的;若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法律,劳动阶级就会欢迎之不暇了。”(45)不管无政府主义者如何鼓噪抑制国家和强权,“资本阶级的独裁只能变为劳动阶级的独裁政治,资本主义社会只能变为有政府共产主义的社会,不能变为无政府共产主义,这是现时的大趋势。”(46)

早期共产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只是人类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随着其社会内部矛盾的积聚和爆发终将走向终结,无产阶级专政取代资产阶级专政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

早期共产主义者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是当今社会一切不合理、不平等现象的总根源。陈独秀直指:“世界各国里面最不平最痛苦的事,不是别的,就是少数游惰的消费的资产阶级,利用国家、政治、法律等机关,把多数极苦的生产的劳动阶级压在资本势力底下,当做牛马机器还不如。”(47)彭湃也说:“今日,我们无产阶级中,无有不为经济所压迫感受生活之困难者;终日孜孜劳力而三餐不饱者,固属多之;而因生活费之难以支持,至如卖妻鬻子,堕胎,亦层见叠出;甚者抛弃其生存权,而自尽者亦有之;人间悲惨之事,有甚于此者乎!溯其源,归其因,皆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之罪恶也”(48)。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政治,是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用以压迫无产阶级及广大劳动群众的工具。陈独秀公开宣称:“我虽然承认不必从根本上废弃国家政治法律这个工具,却不承认现在的资产阶级(即掠夺阶级)的国家政治法律有扫除罪恶的可能性。我承认用革命的手段建设劳动阶级(即生产阶级)的国家,创造那禁止对内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第一需要。”(49)李大钊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归结为“社会的生产方法中采敌对形式的最后”,“阶级竞争也将与这资本家的生产方法同时告终。”(50)

就像奴隶制度、封建制度一样,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经济构造即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这是一个必然发生的客观过程。“依唯物史观所说,新社会的组织,是旧社会组织中各种固有势力发展的结果。资本制度发达至于一定程度的时候,必然发生一种‘自身解体的物质上的动因’,资本制度自己掘自己的坟坑。可是某种社会形式中固有的生产力,若在可以充分利用发达的期限以内,决不会倒灭的。这种社会形式发展的结果,内中新生产力的利用和发达,当然要与这社会形式发生冲突。资本的独占成为生产力的桎梏。于是生产机关的集中与劳动的社会化,遂与资本主义不能两立,而新社会组织于是起来代替了。”(51)资本主义不过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历史阶段,它终将完成自己的使命而退出历史舞台。不过,社会制度的更迭从来都是通过人们的阶级斗争实现的。也就是说,必须发动和组织无产阶级及广大劳苦群众起来斗争,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方能达到社会改造的目的。正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造就了自己的掘墓人。李大钊突出强调了无产阶级在这一过程中的特殊作用,“资本主义是这样发长的,也是这样灭亡的。他的脚下伏下了很多的敌兵,有加无已,就是那无产阶级。这无产阶级本来是资本主义下的产物,到后来灭资本主义的也就是他。”(52)“世界上的军国主义、资本主义,都像唐山煤矿坑上的建筑物一样,他的外形尽管华美崇闳,他的基础已经被下面的工人掘空了,一旦陷落,轰然一声,归于乌有。”(53)这是资本主义制度无可挽回的宿命。

社会主义从“政治方面而言,必须无产阶级专政,方合其目的”(54)。李大钊指出,劳动阶级乃是一切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原动力,在社会上占有重要地位。要改造社会,推动社会进步,就必须为劳动阶级谋精神与物质的幸福,如此方能增进全人类的福利。这就要建立符合劳动者利益的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实行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种种不平等现象,而社会主义是以无产阶级专政为先决条件的。陈独秀直言:要扫除资本主义造成的不公平和痛苦,“只有被压迫的生产的劳动阶级自己造成新的强力,自己站在国家地位,利用政治、法律等机关,把那压迫的资产阶级完全征服,然后才可望将财产私有、工银劳动等制度废去,将过于不平等的经济状况除去。”(55)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也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和实现。故早期共产主义者表明:“吾侪深信马氏之说,乃现代万恶社会之唯一疗法也。”(56)

早期共产主义者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论述为依据,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职能作用、政权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系统阐释了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基本原则。

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接受马克思主义伊始,就把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置于十分重要和突出的地位,将其与唯物史观、阶级斗争理论、剩余价值学说相提并论(57),并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要义作了系统的探讨和诠释。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对于无产阶级专政本质的理解,早期共产主义者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基本观点。陈独秀在《谈政治》中就引用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劳动者和资产阶级战斗的时候,迫于情势,自己不能不组成一个阶级,而且不能不用革命的手段去占领权力阶级的地位,用那权力去破坏旧的生产方法;但是同时阶级对抗的理由和一切阶级本身,也是应该扫除的;因此劳动阶级本身底权势也是要去掉的。”(58)李达在《马克思派社会主义》中也分别引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相关论述,指出:“劳动专政的本质,即是一阶级对于他阶级而行的革命的强有力的国家。”“依着发展的程序说起来,在资本阶级国家之次的是劳动者的国家;而这种劳动者的国家,已不是真正的国家,要不外是在劳动专政的形式里实现社会主义。所以资本阶级的国家是资本阶级专政;劳动者的国家是劳动阶级专政。”(59)

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无产阶级专政是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必须经历的一个历史阶段,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特征,是无产阶级专政与无产阶级民主的统一。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就是无产阶级统治,是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的强有力的国家权力。无产阶级专政作为无产阶级的国家,仍是以暴力和强制为基本手段的阶级压迫的工具。只要资产阶级还对无产阶级的统治进行抵抗,无产阶级专政的暴力属性就将持续发生作用。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专政又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自己的国家,是按照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民主制度,对人民群众实行民主。无论从内容上还是形式上,无产阶级专政已明显地不同于历史上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和资产阶级国家,故列宁称之为“半国家”。早期共产主义者着重强调无产阶级专政暴力和强制的属性,是由于客观上中国首先面临着用暴力革命推翻统治阶级的紧迫任务。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职能和作用。早期共产主义者主张,在推翻有产阶级的国家之后,一定要建设无产阶级的国家;否则,革命就会功败垂成。“我们底最终目的,也是没有国家的。不过我们在阶级没有消灭以前,却极力主张要国家,而且是主张要强有力地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60)

其一,政治和社会方面,无产阶级专政承担着镇压资产阶级政治反抗的任务。李达引用了《哥达纲领批判》中的一段话:“由资本主义社会移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中间,有一个政治的过渡时期。这政治的过渡时期,就是劳动专政。”(61)他指出,劳动专政的目的,在于征服资本阶级,根本铲除资本主义的一切思想、风俗习惯和制度,确定社会主义的根基。对于新生的无产阶级国家来说,“强制”的专政工具是必不可少的。“监狱也要的,警察也要的,因为要对付反对共产主义的人。军队也要的,因为要对抗那资本主义的敌国。”(62)早期共产主义者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是压服有产阶级的一种手段,是强制有产阶级的一种手段,也就是消灭阶级的一种手段。”(63)假如社会革命之后不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没有办法迫使被打倒的支配阶级交出私有财产,也没办法打击他们的复辟运动。“设若他们底势力一恢复了,那么,那时的反动,就要使他们对于被支配阶级的压制,比以前更甚了。无政府主义所要求的平等在哪里?自由在哪里?不过使被支配阶级受一层更深的压制,更烈的痛苦罢了。”(64)陈独秀稍后也说过,无产阶级革命一旦成功,即应建设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利用无产阶级的国家这个武器,压制资产阶级的反动,加入世界反资本帝国主义的革命(65)。

其二,实行社会经济改造,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蔡和森认为,社会主义的重要使命是打破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方法是无产阶级专政,以政权来改建社会经济制度。“无产阶级专政乃是一个唯一无二的方法,舍此无方法。试问政权不在手,怎样去改造社会?怎样去组织共产主义的生产和消费?”(66)瞿秋白进而将其区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他就没收土地,消灭地主阶级;这是他完成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的事业。然而掌握政权的既是无产阶级,国有土地便成劳动者总体的财产。第二步,他更进而行普遍的‘社会化’——没收一切资本主义式的企业、运输机关,并独占对外商业。即此与大资产阶级以致命的打击——社会革命的胜利的第一步骤。”(67)无产阶级夺得国家权力后,将“借政治的优越权,施强迫手段夺取资本阶级一切资本,将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到劳动者的国家手里,用最大的加速度,发展全生产力。”(68)

归结起来,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目的,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保证顺利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因此,“无产阶级革命后不得不专政”,“无政权不能集产,不能使产业社会有。换言之,即是不能改造经济制度。无政权不能保护革命,不能防止反革命,打倒的阶级倒而复起,革命将等于零”(69)。

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政权形式。政权形式即政体问题,此同样受到早期共产主义者的关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历史上的各种政体作了深入考察,视以普选权为基础的民主制为较合理的国家制度,在巴黎公社后更断言民主共和国是无产阶级统治可以采用的形式。亲自领导了创建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列宁,认为产生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斗争中的苏维埃是民主制的最高形式,在政治性质与组织形式上是同巴黎公社一致的,因而是俄国革命政府唯一可能的形式,强调全部国家政权归苏维埃。

中国早期共产主义者对于无产阶级国家政权形式的了解主要来自于十月革命后的俄国苏维埃政权,它顺理成章地成为他们心目中理想的政权形式。李大钊对苏维埃制度作了这样的描述:“他们主张一切男女都应该工作,工作的男女都应该组入一个联合,每个联合都应该有的中央统治会议。这等会议,应该组织世界所有的政府,没有康格雷,没有巴力门,没有大总统,没有总理,没有内阁,没有立法部,没有统治者,但有劳工联合的会议,什么事都归他们决定。”(70)李达则引用列宁的话说:“劳动专政的形式,是成了劳动阶级和下等农民永久专政的典型的劳农会共和制度。”而劳农会的组织,“一切劳动者和下等农民都包含在内,所以劳农会是劳动阶级运用主权征服资本阶级的机关,把一切立法上行政上的权力一致结合,不以地方分别选举区域,而以工厂工作场等产业的单位为选举区域。”(71)对苏维埃制度有过亲身体验的瞿秋白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即无产阶级独裁制,就是剥夺资产阶级的一切政权,实现真正的民众政治,使选举和行政一概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无产阶级国家的形式是最平权最自由且最集中的组织。它实行劳动阶级的内部民主,以全体劳动者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机关,所谓“主权在于大多数平民”的原则乃真正实现。凡是劳动者,不剥削他人劳动的人,不论民族、宗教和性别,一概有参政权。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政治之真正民治化,因为有独裁制,可以消灭那少数人利用其超越的经济能力以操纵政治之假民治主义的现象。”(72)这种由劳动群众当家作主的全新政权形式,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民国政治形成了鲜明对比,早期共产主义者无疑是心向往之的。

早期共产主义者深刻揭示了民主自由的阶级属性,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专政和民主的关系问题作了初步探索,指出社会主义将增加人们的自由。

早期共产主义者已经注意到专政和民主的关系问题,并运用阶级观点对民主的实际内涵进行了深入分析。他们认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民主的实质内容是不同的,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没有所谓超阶级的民主。“什么正义,人道,自由,平等,都要建筑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上面的。”(73)陈独秀肯定了自由、民主的口号在推翻封建制度的斗争中起过积极的作用,同时又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资产阶级所标榜的自由、民主,只是占统治地位的人们的自由、民主,这些权利并非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共和政治为少数资本阶级所把持,无论哪国都是一样,要用他来造成多数幸福,简直是妄想。”(74)“若是妄想民主政治才合乎民意,才真是平等自由,那便大错而特错。”“无论在何国家里,都只有阶级意党派意,绝对没有全民意。民主主义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意,一方面不能代表封建党底意,一方面更不能代表劳动阶级底意,他们往往拿全民意来反对社会主义,说社会主义是非民主的,所以不行,这都是欺骗世人把持政权的诡计。”(75)李大钊更是一针见血地说:“经济上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现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底下,哪里有劳动者的自由,只有少数的资本家的自由,高楼、大厦、汽车、马车全为他们所占据,我们如牛马的劳苦终身,而衣食住反得不着适当的供养,所以我们想得到真的自由,极平等的自由,更该实现那‘社会主义的制度’,而打倒现在的‘资本主义的制度’。”(76)

针对资产阶级学者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抹煞民主自由的论调,早期共产主义者予以犀利的回击。陈独秀质问:“(一)经济制度革命以前,大多数的无产劳动者困苦不自由,是不是合乎‘德谟克拉西’?(二)经济制度革命以后,凡劳动的人都得着自由,有什么不合乎‘德谟克拉西’?那班得不着自由底财产家,为什么不去劳动?到了没有了不劳动的财产家,社会上都是无产的劳动者,还有什么专政不专政?”(77)蔡和森在1921年2月11日致陈独秀的信中也说:“中产阶级专政假名为‘德谟克拉西’。而无产阶级专政公然叫做‘狄克推多’,因此便惹起一般贱人的误会和反对。其实这是事有必至理有固然的。”(78)早期共产主义者已经看到,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与资产阶级专政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民主只是统治阶级内部的民主,在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无民主可言。“以前的民主主义不过是一阶级的机关,资本阶级的民主主义,不过是资本主义专制的表现。”“资本主义虚伪的主张一切阶级的政府,而在事实上却是一阶级的政府。”(79)陈独秀断言,“若不经过阶级战争,若不经过劳动阶级占领权力阶级地位底时代,德谟克拉西必然永远是资产阶级底专有物,也就是资产阶级永远把持政权抵制劳动阶级底利器。”(80)

无产阶级专政并非不要民主,而是专政和民主的辩证统一。李大钊指出,民主并非资本主义的专有物,社会主义是民主发展的更高阶段。“资产阶级或中产阶级的Democracy若已获得,紧接着社会主义,就是Democracy中的一个进程,不要把他看作与Democracy是两个东西。”(81)社会主义不是束缚自由,而是“保护自由,增加自由”。过渡时代的社会主义,的确是束缚了个人主义的自由,那不过是少数资本主义者的自由受到束缚,而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自由却是增加了。“无产阶级专政也和资产阶级专政一样,同是历史上必然不可免的历程,不过无产阶级以专政为取消阶级的手段,资产阶级以专政为保持特权的目的,前者公然标出为专政,后者伪装为德莫克拉西罢了。”“资产阶级自身之间,自有资产阶级德谟克拉西。而无产阶级自身之间,也有无产阶级德谟克拉西,无产阶级专政,乃是对压制资产阶级而言”(82)。无产阶级专政的最终目的,是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实现一切阶级的民主主义。”(83)不过,早期共产主义者关于民主问题的论述,对于劳动阶级国家里如何保障劳动群众的自由权利,如何实现更广泛更真实的人民民主较少涉及,只讲民主的阶级性,不讲民主的继承性,是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84)。

三、社会主义:中国“不可逃的运命”

如果说早期共产主义者对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探讨,还主要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着眼的,而对社会主义理论的关注则更多地出于改造中国的实际需要。列宁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创建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在西方邻国的成功,为徘徊在十字路口的中国提供了新的选择。消息传到中国,李大钊当即写下《庶民的胜利》、《Bolshevism的胜利》等文章,为历史“新纪元”的到来而讴歌。然而,并非所有的人都接受俄国式的社会主义。研究系文人张东荪、梁启超,就借英国哲学家罗素1920年11月来华讲学之机,先后发表文章,宣传罗素发展实业、兴办教育的主张,提出救中国只有“增加富力”一条路,中国的当务之急是兴办实业,发展资本主义。早期共产主义者对张、梁改良主义的理论主张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在中国资本主义的道路是走不通的,中国未来的出路只能是社会主义,舍此别无他途。

早期共产主义者坚持社会革命的主张,认为对中国实行根本的社会改造,只能实行马克思列宁的科学社会主义,而不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改良主义。

张东荪、梁启超也曾以社会主义拥护者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其实对社会主义并没有真正的了解。陈独秀指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并不是张东荪所说的“简单的均富论”,也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而“是科学的是客观的是建设在经济上面的”(85)。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分配有着其本身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反映在生产方法上:一是资本私有。在现代大工业条件下,有资本的人才拥有工具,雇佣工人为他做工进行生产,没有资本的人只能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结果是生产越发达,资本阶级与劳动阶级的分化越显著。二是生产过剩。资本主义提倡自由竞争,资本家以追逐利润的最大化为目的,结果造成生产的无政府状态。一旦生产过剩,便会引发经济危机。反映在分配上,就是资本家掠夺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工人用血汗生产出来的劳动成果,被不劳而获的资本家用红利的名义占有,而工人辛苦做工却难以维持生计。“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方法不良,已到了自身不能救济自身底危机必然崩溃的运命,代他而起的自然是社会主义的生产分配方法。”(86)

李达撰写长文《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批驳了梁启超对社会主义的曲解。李达指出:“欧美社会主义运动,决不是梁任公所说的‘劳动者地位改善’,也不是他所说的‘均产’,也不是专在于争分配”,“社会主义在根本改造经济组织谋社会中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实行将一切生产机关归为公有共同生产共同消费”(87)。“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原则”,不能因为中国现时社会实况与欧美略有不同而“独异”(88)。社会主义是现有各种社会问题的“一个最大的根本解决办法”。劳动者要想不饿死,不冻死,不受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人人有工做,都能得饭吃得衣穿,“非信奉社会主义,实行社会革命把资本家完全铲除不可”(89)。至于梁启超所主张的“在奖励生产的范围内为分配平均之运动”,“明明是主张贫人丐富人恩惠以谋生的运动,只可说是乞丐的社会主义运动。”(90)“梁任公误解社会主义为均产主义的说法,也就是因为忘记了社会主义更有很好的生产方法的缘故。他或者不是不知道社会主义有很好的生产方法,而以为资本主义是一个必不可免的过程。”(91)

对于张东荪把社会主义称之为“一种浑朴的逆现社会趋向”,“与现在相反的文明运动”,陈独秀明确表示反对。他尖锐地指出,如果对社会主义没有清晰的把握而“只是一个浑朴的趋向,这种趋向会趋向到资本主义去;若觉得各派都好,自以为兼容并包,这种胸无定见无信仰的人也不配谈什么主义”(92)。针对张东荪刻意模糊科学社会主义与其它流派的界限的做法,陈独秀把当时影响较大的社会主义流派进行了细致的区分,即无政府主义、共产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工团主义和行会社会主义,逐一分析了它们的政治主张。在他看来,工团主义是“受了无政府主义幻想的病”,行会社会主义是“把压制生产劳动者底国家政权法庭海陆军警察完全交给资本阶级”。至于无政府主义,“在政治经济两方面,都是走不通的路。”(93)他着重比较了共产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是指第二国际中以考茨基和伯恩斯坦为代表的社会民主党。他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虽然没在理论上公开标榜劳资携手,但实际上已实行与资产阶级政党的合作,让劳动者从事选举运动,试图利用资产阶级的政府和国会,通过社会政策来改善劳动者的地位。反之,俄国共产党是坚决主张阶级斗争的,是不单反对与资产阶级妥协而且反对与一切不主张阶级斗争的温和派合作的。所以,“只有俄国底共产党在名义上,在实质上,都真是马格斯主义,而德国底社会民主党不但忘记了马格斯的学说,并且明明白白反对马格斯,表面上却挂着马格斯派的招牌。”(94)早期共产主义者认为,社会民主党所主张的议会道路是根本走不通的,而基尔特社会主义“所主张的完全是资本主义”(95)。并且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主张。“我们相信惟有革命,社会主义才能达到,所以我们看革命为第一义。反对革命,就是反对社会主义的实现,就不是社会主义。”(96)“要救中国,要使中国人个个都能够得到‘人的生活’,只有赶快实行社会主义之一法。”(97)这便从根本上划清了科学社会主义与那些形形色色的假社会主义的界限。

早期共产主义者通过对中国社会现状的分析,指出外国侵略是造成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之一,与西方各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不能成为中国拒绝社会主义的理由。

早期共产主义者指出,帝国主义的侵略是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源之一。随着殖民地化程度的加深,中国已成为万国的商场和西方各国经济竞争的焦点。产业落后而又处在列强政治经济重重压力之下的中国,想要通过发展资本主义而与西方各国进行竞争,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想。蔡和森分析了国际资本主义侵略引起的中国社会变化。“资本主义如水银泼地,无孔不入,故东方久已隶属于西方,农业国久已隶属于工业国,野蛮国久已隶属于文明国,而为其经济的或政治的殖民地。因此经济上的压迫,东方农业国野蛮国的无产阶级之所受较西方工业国文明国无产阶级之所受为尤重。”(98)当下的中国,生产方法原始落后,效率低下,产品难以满足自身的需求。西方列强用炮舰打开中国的国门,把机器工业的产品大量销往中国,使得国内手工业者大批大批的失业。同时,近代工业的出现也造就了中国的无产阶级,随着大量小自耕农和手工业者的破产,无产阶级的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全国人民除少数的军阀、财阀、资本家以外,其余不是全无产阶级,就是小中产阶级,而小中产阶级就是无产阶级的补充者。”(99)李达也指出:“中国是劳动过剩,不能说没有劳动阶级,只不过没有组织罢了。”(100)另一方面,在外国资本压迫下,民族资本和民族工业步履维艰,发展缓慢。“外国资本家早已成为了中国无产阶级的主人”,“中国已经兴起了的几个资本家,和将兴起的资产阶级,不过为五大强国资本阶级的附属罢了。”(101)随着国际上社会主义革命的兴起与国内阶级矛盾的尖锐化,中国“恐怕免不了社会革命的命运。到了这个时候,革命之爆发乃是必然的趋势。”(102)

反对社会主义的人的主要观点之一,是中国国情特殊,经济落后,资本主义制度并不发达,更不到崩溃的地步,因而社会主义并不适合中国。中国只能“在现行经济制度下,徐图健实的发展”。而早期共产主义者则认为,“要使中国进化到社会主义,不必一定要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的阶段。”(103)陈独秀指出,这种看法“最大的缺点,是忘记了现代人类底经济关系乃国际的而非国别的了。”(104)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社会主义要起来代替共和政治,也和当年共和政治起来代替封建制度一样,按诸新陈代谢底公例,都是不可逃的运命。”“这是社会进化一定的轨道,中国也难以独异。”(105)他从五个方面申说了中国应当选择社会主义的理由:一、救济中国不能不发展实业,发展实业不应采用资本主义,它在欧美已经带来经济危机。二、中国全民族对于欧美各国是处在劳动者的地位,只有劳动阶级胜利,才能救济中国的危急及不独立。三、社会制度的改变必须首先从某个国家开始,然后形成国际化的潮流,然后才得以世界范围内确立。四、第一次世界大战已大大动摇了资本主义制度,各国都兴起反资本主义的运动,这也是中国参与“国际改造运动”的机会。五、在不完全破坏外国资本的利益范围内,实行国家资本主义,由国家经营国内产业及对外贸易,也未必不能免于外国的干涉(106)。以国民性和国情特殊为理由试图在中国搞资本主义是行不通的。列强对中国的压迫和掠夺,“除了中国劳动者联合起来,组织革命团体,改变生产制度,是无法挽救的。中国劳动(农工)团体为反抗资本家资本主义而战,就是为保全中国独立而战。”(107)所以,“此时我们中国不但有讲社会主义底可能,而且有急于讲社会主义底必要。”(108)李大钊把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发展联系起来,重点考察了中国实行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他认为,中国虽未经过如欧、美、日本等国资本主义发展实业的阶段,但一般平民间接受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压迫,较之各国直接受资本主义压迫的劳动阶级更加痛苦。中国人民处在国际资本的压榨之下,在中国“想行保护资本家的制度,无论理所不可,抑且势所不能。”(109)再者,正是因为中国经济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更不能总是跟在人家后面亦步亦趋,那样永远无法改变落后地位。中国要想生存和发展,唯有采取“兼程并力”的方法。“中国不欲振兴实业则已,如欲振兴实业,必先实行社会主义不可。”(110)

社会主义要不要发展生产?早期共产主义者给予确定的回答。“社会主义者和资本主义者不同的地方,只在用什么方法去增加富力开发实业,而不在应否增加富力开发实业的问题。”(111)李大钊说:社会主义是由个人生产变为社会生产,由手工的生产变为机器的生产。“故社会主义不是破坏生产,是求进步的、适合的生产,即整理生产,使归统一,免呈纷乱之象。分配平均,使生产不致过度,社会上遂现一种新的秩序。”(112)李达对两种发展实业的方法作了更为深入的分析。资本主义的生产,一切生产资料统统归少数资本家所有,最大多数的劳动者,均为工薪的奴隶,完全为资本家所支配。劳动者与资本家的关系是人与物的关系。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完全归资本家,自己仅得些小工资过活,还不能赡养一家。资本家专讲自由竞争,对于生产力绝对不谋保持均平,供给与需要不能相应,只顾盘剥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增加生产力,完全不考虑供给与需要的平衡,一心谋生产多量的商品,增加自己的财产。一旦需求减少,生产过剩,就会造成经济危机。结果资本家别谋妙法填补,劳动者却因此招来失业的痛苦。相反,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人们共同劳动从事生产,平均消费,生产与消费可以保持平衡,人民不再遭受经济恐慌和失业的痛苦。人与人之间的生存竞争归于消灭,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事实也不会再发生(113)。两者相权,后者的优越性显而易见。更何况“中国实行社会主义,不愁缺乏资本,尤不愁缺乏劳力,以此而开发地大物博的中国富源,实业是大可发展的。”(114)李大钊并且提出,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也是存在竞争的。“社会由竞争而进步,良好的竞争,是愉快而有味,无不可以行之。”“社会主义毫无竞争,岂不令人枯死么?”(115)可见,社会主义并不排斥竞争,合理竞争会给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社会主义的一个误解。

早期共产主义者主张,中国无产阶级和广大劳苦群众应该在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俄国社会主义革命的道路,采取社会革命的“直接行动”,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机器。

早期共产主义者提出:“要改造中国社会,只有实行社会主义。”(116)他们认为,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问题的总根源在于社会制度,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问题,改变中国人民受压迫受奴役的命运,非彻底推翻旧的社会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在陈独秀看来,“资本制度是制度不好,不是分子不好。”“分子不好可以改造,制度不好便要废除了。”(117)像欧洲的社会民主党那样,不从根本上触动和改变资本主义制度,只是通过议会求得局部或细节上的改良,简直是白费力气。“不赞成阶级战争的人自然要向议会讨生活,但我们要知道议会制度本是资产阶级专为供给及监督他们的政府底财政而设立的,要拿他来帮助劳动者,来废除资本私有制度,岂不是与虎谋皮吗?选举底怪现象各国都差不多,就是实行普通选举,劳动界能得多少议员,有多大效果呢?”(118)中国人民不仅尝够了君主政治的滋味,也与代议制政治无缘。“要想把我们的同胞从奴隶境遇中完全救出,非由生产劳动者完全结合起来,用革命的手段打倒本国外国一切资产阶级,跟着俄国的共产党一同试验新的生产方法不可。什么民主政治,什么代议政治,都是些资本家为自己阶级设立的,与劳动阶级无关。”(119)他力主用阶级战争的手段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属于劳动阶级自己的国家。

同样,“极端主张”无产阶级专政的蔡和森,“对于中国将来的改造,以为完全适用社会主义的原理和方法。”(120)他在写给毛泽东的信中说:“阶级战争的结果,必为阶级专政,不专政则不能改造社会,保护革命。原来阶级战争就是政治战争,因为现政治完全为资本家政治,资本家利用政权、法律、军队,才能压住工人,所以工人要得到完全解放,非先得政权不可。换言之就是要把中产阶级那架国家机关打破(无论君主立宪或议院政治),而建设一架无产阶级机关——苏维埃。无产阶级不获得政权,万不能得到经济的解放。”(121)毛泽东对此“表示深切的赞同”(122)。新民学会长沙会员1921年元旦在文化书社讨论“改造中国与世界”的方法。何叔衡主张过激主义。毛泽东说:我的意见与何君大体相同。社会民主主义,借议会为改造工具,但事实上议会总是保护有产阶级的。无政府主义否认权力,这种主义,恐怕永世都做不到。温和方法的共产主义,如罗素所主张极端的自由,放任资本家,亦是永世做不到的。激烈方法的共产主义,即所谓劳农主义,用阶级专政的方法,是可以预计效果的。故最宜采用(123)。他致信蔡和森说:“非得政权则不能发动革命,不能保护革命,不能完成革命。”(124)这表明,在蔡和森、毛泽东等人心目中,中国的社会革命将是以暴力革命为手段,以夺取政权为目标的。

李达对国际间从事社会主义运动的手段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将其区分为三种形式:议会主义、劳动运动、直接行动。议会主义主张劳动者结成团体以参政,通过立法机关通过改善劳动者地位或限制资本家的法案,慢慢地改造社会。事实证明这种手段没有多大效果,更无法达到社会的根本改造。劳动运动只是社会运动的一部而非全部,它是一种必要的手段,却不是惟一的手段。如果单靠劳动运动,也不能达到社会革命的目的。所谓直接行动,又可以分两种:一种是工团主义的直接行动,一种是劳农主义的直接行动。前者主张用突发的总罢工的手段,实行革命;后者主张联合大多数的无产阶级,增加作战的势力,为突发的猛烈的普遍的群众运动,夺取国家权力,使无产阶级跑上支配阶级的地位。至于中国社会主义运动究应采取何种手段,他认为,工团主义采用的总同盟罢工方式,只适用于工业国,中国与俄国一样,都是农业国,因此极有可能采取最后一种手段,即劳农主义的直接行动,那也是“最普遍最猛烈最有效力的一种非妥协的阶级争斗手段”(125)。

既然中国革命是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以推翻旧制度为目标的社会革命,理应由共产党来领导。因为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有鲜明政治纲领和严密组织纪律性的先进政党。它在革命中的领导作用和中坚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对于这个问题,早期共产主义者业已有明确的共识。蔡和森把共产党看作是“无产阶级运动的神经中枢”,是革命运动的“发动者、领袖者、先锋队、作战部”(126)。李达则把共产党喻为“无产阶级的柱石”,“无产阶级的头脑。”(127)他通过研究巴黎公社和十月革命的经验教训得出结论:无产阶级要实行革命,必有一个共产党从中指导,才有胜利之可言(128)。尔后陈独秀对此有过更加透彻的阐述,他指出:劳动者和资产阶级战斗的时候,迫于情势,自己不能不组成一个阶级,而且不能不用革命的手段去占住权力阶级的地位,用权力去破坏旧的生产方法。而“实行无产阶级革命与专政,无产阶级非有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不可,要造成这样强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都非有一个强大的共产党做无产阶级底先锋队与指导者不可”(129)。作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利益的忠实代表,只有共产党才能站在阶级斗争和民族解放斗争的前沿,团结和领导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排除千难万险,朝着建立劳动阶级国家和新社会的目标,作最为艰苦卓绝的奋斗。共同的理想和信念,驱动早期共产主义者迅速地集结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下。

四、简短的结论

早期共产主义者对于国家问题的探索,绝非单纯的理论兴趣使然,而是受了历史使命感的强烈驱动,为了推动中国社会的根本改造,挽救国家和民族的命运。他们运用初步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展开对国家问题的探讨,拨开了笼罩在国家问题上的重重雾霭,形成了关于国家基本理论的一系列重要原则和观点,建立起中国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初步架构。尽管早期共产主义者的相关论述,主要还是沿用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现成结论,缺乏对中国社会性质和特征的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认识也有一定的偏差,有简单化、理想化的缺点,但无论如何,这毕竟是中国人第一次学会用科学的观点和方法认识国家问题。在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碰撞中,他们勇于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原则,针锋相对地批驳形形色色的错误观点和主张,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中国问题,寻找解决中国问题的方案和办法,认定“社会主义真为改造现世界的对症之方,中国也不能外此”(130),从而确定了中国革命的总体方向。早期共产主义者对国家问题所作的开拓性研究,他们所确立的理论原则与分析方法,在中共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得到更为成熟的运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可以说,正是早期共产主义者关于国家理论的探索,开启了通往新民主主义国家理论的先路,两者之间有着无法割裂的承继关系。在早期共产主义者的推动下,一场以推翻旧制度、开创新制度,打碎旧国家、建立新国家为目标的深刻社会革命由理论层面进入实践层面,中国共产党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走上20世纪中国的政治舞台,开始了长期的艰巨的创业历程。

注释:

①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7页。

②《尚书·周书·泰誓上》。

③《诗经·小雅·北山》。

④李大钊:《大哀篇》,《李大钊全集》(第1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51页。

⑤陈独秀:《吾人最后之觉悟》,《陈独秀著作选编》(第1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页。

⑥李大钊:《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540页。

⑦⑧⑨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32页,第235页、第242页,第242-243页。

⑩李大钊:《史学要论》,《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392页。

(11)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45页。

(12)李大钊:《阶级竞争与互助》,《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86页。

(13)存统:《马克思底共产主义》,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史研究室、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编:《“一大”前后》(第1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37、338页。

(14)(15)陈独秀:《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114页,第115页。

(16)陈独秀:《谈政治》,《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6页。

(17)陈独秀:《对于时局的我见》,《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8页。

(18)陈独秀:《答郑贤宗(国家、政治、法律)》,《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94页。

(19)李达:《马克思还原》,《李达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31页。

(20)《现代社会学》一书是李达1923年11月起任教于湖南法政专门学校时的讲义,1926年6月由湖南现代丛书出版社出版,1928年11月上海昆仑书店重新出版此书的修订版。参见宋镜明:《李达传记》,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1页。

(21)(22)(23)李达:《社会之构造》,《李达文集》(第1卷),第246页,第326页,第328页。

(24)(27)(28)(29)(31)李达:《阶级与国家》,《李达文集》(第1卷),第329页,第322页,第341页,第337页,第342页。

(25)(30)(32)瞿秋白:《国法学与劳农政府》,《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48页、152页,第148页,第169页。

(26)励冰:《〈共产党宣言〉的后序》,林代昭、潘国华编:《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384-385页。

(33)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399页。

(34)凌霜:《马克思学说的批评》,高军等编:《无政府主义在中国》,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9页。

(35)A·F:《为甚么反对布尔雪维克》,《无政府主义在中国》,第392页。

(36)A·D:《我们反对“布尔札维克”》,《无政府主义在中国》,第358页。

(37)(38)陈独秀:《谈政治》,《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7页,第251页。

(39)无懈:《我们为什么主张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219页。

(40)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49页、第348页。

(41)陈独秀:《答郑贤宗(国家、政治、法律)》,《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95页。

(42)(47)(49)陈独秀:《谈政治》,《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2页,第252页,第257页。

(43)李大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506页。

(44)李达:《什么叫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2页。

(45)(46)李达:《无政府主义之解剖》,《李达文集》(第1卷),第83页、第86页,第88页。

(48)彭湃:《告同胞》,《“一大”前后》(第1册),第348页。

(50)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45页。

(51)李达:《马克思还原》,《李达文集》(第1卷),第35页。

(52)李大钊:《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268页。

(53)李大钊:《再论新亚细亚主义》,《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358页。

(54)李大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505页。

(55)(58)陈独秀:《谈政治》,《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2页,第256页。

(56)渊泉:《近世社会主义鼻祖马克思之奋斗生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6页。

(57)潘焕昭:《中国共产党建国思想研究》,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版,第42-43页。

(59)李达:《马克思派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102页。

(60)施存统:《我们要怎么样干社会革命?》,陈独秀编:《社会主义讨论集》,新青年社编辑部,1922年版,第388页。

(61)李达:《马克思派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101页。

(62)李达:《无政府主义之解剖》,《李达文集》(第1卷),第90页。

(63)新凯:《再论共产主义与基尔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425页。

(64)无懈:《我们为什么主张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221页。

(65)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问题》,《陈独秀著作选编》(第3卷),第82-83页。

(66)(69)蔡和森:《蔡林彬给毛泽东》,《蔡和森文集》,第50页、第72页,第51页。

(67)瞿秋白:《国法学与劳农政府》,《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第166页。

(68)李达:《马克思还原》,《李达文集》(第1卷),第31页。

(70)李大钊:《Bolshevism的胜利》,《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107页。

(71)李达:《马克思派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103页。

(72)瞿秋白:《国法学与劳农政府》,《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2卷),第167页、第168页。

(73)存统:《马克思底共产主义》,《“一大”前后》(第1册),第338页。

(74)陈独秀:《国庆纪念底价值》,《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78页。

(75)陈独秀:《随感录》,《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12页、第313页。

(76)李大钊:《社会主义释疑》,《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273页。

(77)陈独秀:《答柯庆施(劳动专政)》,《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97页。

(78)蔡和森:《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蔡和森文集》,第79页。

(79)(83)李达:《马克思派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101页,第101页。

(80)陈独秀:《谈政治》,《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56页。

(81)李大钊:《〈国体与青年〉跋》,《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132页。

(82)励冰:《〈共产党宣言〉的后序》,《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384页、第387页。

(84)徐宗勉、张亦工等:《近代中国对民主的追求》,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38页。

(85)(86)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38页,第344页。

(87)(88)(90)(91)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李达文集》(第1卷),第63页、第61-62页,第63页,第63页,第64页。

(89)李达:《劳动者与社会主义》,《李达文集》(第1卷),第41页。

(92)(93)(94)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45页,第345页、第345-346页、第347页,第349页。

(95)旋:《评中国的基尔特社会主义?》,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2册),第61页。

(96)新凯:《再论共产主义与基尔特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从影响的传入到传播》(下册),第415页。

(97)施存统:《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应用》,《“一大”前后》(第1册),第342页。

(98)(99)蔡和森:《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蔡和森文集》,第75页,第78页。

(100)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李达文集》(第1卷),第66-67页。

(101)(102)蔡和森:《马克思学说与中国无产阶级》,《蔡和森文集》,第78页,第76页。

(103)李汉俊:《我们如何使中国的混乱赶快终止?》,《社会主义讨论集》,第351页。

(104)(106)(108)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44页,第344页,第344页。

(105)陈独秀:《国庆纪念底价值》,《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78页、第278-279页。

(107)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07页。

(109)李大钊:《中国的社会主义与世界的资本主义》,《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604页。

(110)李大钊:《社会主义下之实业》,《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618页。

(111)邵力子:《再评东荪君的“又一教训”》,《邵力子文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36页。

(112)李大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507页。

(113)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李达文集》(第1卷),第63-65页。

(114)李大钊:《社会主义下之实业》,《李大钊全集》(第3卷),第618页。

(115)李大钊:《社会主义与社会运动》,《李大钊全集》(第4卷),第506页、第506-507页。

(116)施存统:《唯物史观在中国的应用》,《“一大”前后》(第1册),第343页。

(117)陈独秀:《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06页。

(118)陈独秀:《社会主义批评》,《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348页。

(119)陈独秀:《〈共产党〉月刊短言》,《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298页。

(120)(121)蔡和森:《蔡林彬给毛泽东》,《蔡和森文集》,第51页,第64-65页。

(122)毛泽东:《毛泽东给萧旭东蔡林彬并在法诸会友》,中国革命博物馆、湖南省博物馆编:《新民学会资料》,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50页。

(123)《新民学会会务报告》(第2号),《新民学会资料》,第23页。

(124)毛泽东:《毛泽东给蔡和森》,《新民学会资料》,第163页。

(125)李达:《讨论社会主义并质梁任公》,《李达文集》(第1卷),第72页。

(126)(130)蔡和森:《蔡林彬给毛泽东》,《蔡和森文集》,第50页、第49页,第50页。

(127)(128)李达:《评第四国际》,《李达文集》(第1卷),第134页,第133页。

(129)陈独秀:《答黄凌霜(无产阶级专政)》,《陈独秀著作选编》(第2卷),第4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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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早期共产党人国家观探析_陈独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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