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176;2.济南天发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山东济南 250032
摘要:当前,国家政府非常关注农民工工作情况,尤其是2019年8月3日国办函(2019)79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的下发,此项工作从国家层面进行了严格管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工作会议制度等方面内容和实施主体,它的规格之高,涉及部门之多,覆盖面之广前所未有,必将进一步对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不受侵犯,规范用工领域和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行为起到积极作用。
关键词: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现状及对策
引言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如何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劳务务工人员的管理,是一项重大的管理问题。从长远来看,建立一套符合客观情况的“一条龙”管理体系有利于企业避免各种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农民工是现在建筑施工行业的主要劳务人员,其文化层次较低、思想观念落后,加之现有的劳务公司管理水平和理念落后,导致劳务工人管理一直是个难题。
1实名制管理的意义
1)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用工,可以有效地降低劳务纠纷风险。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农民工必须与建筑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勤实施生物识别技术,杜绝了作弊的可能,工资直接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维护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了企业的信誉,减少了劳务纠纷的风险。
2)规范了建筑业用工市场,促进了建筑业健康良性发展。实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在保障施工安全、社会保险、索赔权益、技能教育等方面均作了要求,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多部门协同监管,健全了建筑企业诚信考评机制,从而促进了整个建筑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2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现状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逐渐增多,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难度也逐渐增加,相关的建筑单位的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对其进行整体管理,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建筑工地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发展的实际情况。由于建筑工地的工资待遇存在一定的差异,导致农民工的去留随意性较大,不利于相关的建筑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增加,各个地区纷纷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并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加强建筑工地农名工实名制管理,部门单位做好农民工个人信息的收集工作,有效的实现了建筑工地农名工实名制的动态化管理。为了保证建筑工地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各个地区纷纷注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与农民工及时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完善实名制卡的办理流程,保证工资结算的合理性。同时,为了保证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部分地区注重加强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信息的采集工作,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优化对策
3.1加大对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力度
施工单位实名制管理不能流于形式,走走过场,要真正建立人脸识别和指纹录入以及手机App考勤管理系统。对于以“打突击”为由的项目,应该建立劳资专管员监督考勤制度,消除不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死角。主管单位对施工单位(总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要在当地劳务协会配合下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和处罚措施,形成良性工作机制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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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排查清除“空壳”劳务公司
空壳劳务公司具体表现为开票金额过大,账面除了收取的管理费外,无其他合法收入和净利润,同时五大员和技能工人、特殊工种无工资发放记录,无与用工方签订的委托工资支付协议(指五大员、技能工人和特殊工种人员),或者虽有协议但用工方并无此类人员工资发放表等。与此同时,劳务企业“内部承包”的施工班组长现场考勤严重不符,或有较大的委托支付行为等,均可以比照空壳公司给予一定处罚。
3.3严查劳务公司非法转包
非法转包形式很多,除了施工班组长层层“内部承包”外,以下几种情况也应属于非法转包:(1)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公司农民工工资卡每月出现两次或者多次工资支付记录;这种情况通常是劳务公司或者施工班组长非法套取劳务款项,逃避实际收入应交的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调节税;(2)与劳务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的班组在向劳务公司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表出现严重的人员与现场不符。(3)劳务班组与他人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未向劳务公司备案。“非法转包”甚至“层层非法转包”是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发放的重要原因。班组长将项目的部分(比如木工、瓦工等)以所谓“内部再承包”方式分包给第三方,由于施工班组长疏于再分包管理,或者因为租赁物(钢管、辅助器具、模板等)结算不清,或是因为劳务合同金额变更等原因,造成与第三方或者多方结算扯皮现象发生,从而影响到农民工工资发放。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目前不少企业农民工工资造表发放都控制在月工资5000元以下,目的是打个税擦边球,但这样一来无法反映农民工实际收入,不利于国家相关数据真实统计分析。建议实事求是发放,虽然农民工多交了点个税支出,但从长远来说,有利于对农民工税务常识普及,也有利于他们在银行等系统征信等级提升。
3.4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实现双向合作
针对管理良好的劳务公司,由项目部推荐备案,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增强其归属感。在一个项目中,每个劳务公司都拥有相对固定的劳务人员群体,经过项目之间的磨合和教育已经适应了项目管理,如果没有长效合作机制,辛苦培训的人员就会流失。为了避免内耗,我们可以将一些使用过的劳务公司推荐给其他在建项目,经审核合格,可以上报公司建档,实现劳务公司资质、实名制信息及其他方面资源的共享和合作,降低管理成本。
3.5谨慎使用“项目农民工专户”,拒绝委托支付
不否认项目农民工专户的初衷和根本目的是保护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防止劳务公司以及劳务公司名下的班组长截留或者挪用农民工工资,但现实中,农民工专户虽然由多方监管,但仍给项目部或班组长空隙可钻。主要体现在:(1)项目农民工专户有的绕开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失去了参与和提供或者说监督考勤的基础;(2)项目以由“打突击”现象,增加考勤人数,业主监理难以掌握真实数据;(3)由于依据基础资料不一,很多时候造成总包与劳务公司劳务款成本结算冲突。施工班组长或者劳务公司出于本身利益需要,往往会为总包单位出具委托支付申请(劳务款直接支付给班组长),这也是有漏洞的,应该避免这种现象发生。
结语
完善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关键。在日常的工作管理进行中,部门单位要做好农民工实名登记以及信息申报工作,逐步完善农民工实名制卡的操作流程,根据当前建筑工地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运行保障机制,注重人员的调配工作,规范建筑单位的企业管理行为,拒绝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保证建筑工地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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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Z].建市〔2019〕18号,2019-2-17.
论文作者:吕素强1,刘鹏2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9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15
标签:农民工论文; 劳务论文; 实名制论文; 公司论文; 班组长论文; 建筑工地论文; 项目论文; 《防护工程》2019年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