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省级亲属诗歌中的忠孝观念_文化论文

唐代省级亲属诗歌中的忠孝观念_文化论文

唐代省亲诗的忠孝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唐代论文,忠孝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320(2010)01-0070-05

省亲,主要指归家探望父母,有时也指拜觐其他尊亲,又称作“归省”、“归宁”、“觐省”、“拜觐”等。早在周代就有出嫁女子回家看望父母的“归宁”礼仪,更广泛的省亲礼俗自汉代开始兴起,汉代重视人伦亲情的培养,称颂孝子的养亲、省亲、丁忧、省墓等行孝行为;统治者在“以孝治天下”的政策下,倡导“以孝事亲”、“以忠事君”、“移孝于忠”的伦理道德。汉代以来,儒家孝文化影响下的省亲,不但是个人行孝的家庭伦理行为,更是稳定国家政治秩序的社会伦理行为。到了唐代,经济文化的空前繁荣使得唐人社会活动的地域范围大大拓展,在外为官者与父母相隔,血脉相系的思念或父母生病的消息常常驱使他们不得不暂时放下缠身公务,归省侍亲;那些从全国汇集到两京参加科举考试的唐代士子,都满怀着登第致仕、荣耀省亲的希望;甚至世俗礼仪约束之外的僧人也回世俗家庭归省父母。唐人饮酒饯别、赋诗作文送别省亲者,留下诸多省亲诗,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和传播媒介,省亲诗对唐代省亲现象的记录,及唐人忠孝观念、家国理想的广泛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唐代的孝文化。因此,本文拟探讨唐代省亲诗所表现的唐人忠孝观念这一为学界所忽视的问题①。

一、个体生命的回归情结:唐前省亲诗概况

周代“归宁”礼俗出现时,就有了表达归家情感的诗歌,这些诗可视为省亲诗的雏形,保留在反映周代文化的《诗经》中。如最早记载“归宁”礼俗的《周南·葛覃》[1](P6-8):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这首诗写已婚女子归宁父母前的迫切之情,女子在夫家采葛制衣,躬俭节用,浣濯衣服,尊敬师傅。“言告师氏,言告言归”是说女子因劳作中生起的思念而向师傅告假归宁,《毛传》曰:“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2](P227)因血缘亲情的相系和生命的归属感才有了归宁父母的礼俗,而在周代父子同居和家族累世同居的主要生活方式,决定了省亲主体还主要限于已婚妇女,归宁是她们孝敬在世父母的唯一途径,但是路途遥远、礼仪限制等原因使她们大多很难实现省亲夙愿,常常思归不得。《诗经》中的《邶风·泉水》和《卫风·竹竿》也反映了周代卫国女子归宁难得的苦闷心情。

唐代以前,真正意义上的省亲诗很少,缘于省亲表达思归的诗则很多,多表现羁旅游子归家不能的纠结情感和面对阔大空间阻隔的茫然。如陶渊明《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其一)[3](P73)云:

行行循归路,计日望旧居。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

鼓棹路崎曲,指景限西隅。江山岂不险,归子念前涂。

凯风负我心,戢枻守穷湖。高莽眇无界,夏木独森疏。

谁言客舟远,近瞻百里余。延目识南岭,空叹将焉如!

晋安帝隆安四年(400),陶渊明出使京都建康,完成使命后,返途中路过江西,准备顺道回家省亲,却被风阻在途中。诗人先写归途中期待省亲的焦急,进而展望回家侍奉父母、兄弟团聚的欣喜,但事与愿违“凯风负我心”,接下来诗人描写途中遇大风受阻的情景和不能按预期时日到家的寥落心境。在陶渊明这里,省亲的意义不仅表现在对父母的行孝上,从对旅途中大风所阻的象征意义中,可以看出诗人由人生仕宦旅途的艰辛坎坷所产生的归家情结。

唐前省亲题材的诗歌数量较少,情感抒发仅仅限于对父母和家乡的渴念之情,只表现了省亲对于个体生命的意义。到了唐代,伴随省亲现象的普遍化和送别酬唱、以诗会友的社会习俗,真正意义上的省亲诗大量出现与传播,据《全唐诗》和《全唐诗补编》,笔者统计唐代省亲诗共256首,按照省亲诗抒写的省亲现象可分为:官员省亲诗、士子省亲诗、僧人省亲诗等②。唐代省亲诗比唐前省亲题材的诗歌更为成熟:其一,省亲诗所表达的唐人情感体验更为复杂和深刻;其二,省亲诗蕴含唐人丰富的忠孝伦理观念,展现出唐代官员、士子、僧人等社会群体省亲的心理原因和社会意义,现分述如下。

二、事主荣亲两相宜:唐代官员省亲诗的忠孝理想

官员阶层是省亲主体中最主要的社会群体,他们既要忠于君王、尽心职守,又要侍奉父母、孝养尊亲,但时常转官徙地、身似飞蓬的他们大多只能把父母留在家乡供养,外调官员的不安定生活使得他们不可能在某个任职地置房定居,即使有的官员将父母接到任职地,年迈的父母也不能长途跋涉,劳顿跟随,屡次迁家于下任官职所在。只有少数权位较高、家财较丰的官员才能“随官侍养”,至于那些地位卑微、家境贫寒、任职偏远的官员只能与双亲分离,白居易《思归》诗写尽了唐代官员难酬孝意的窘境和对省亲的渴望之情:

养无晨昏膳,隐无伏腊资。遂求及亲禄,僶俛来京师。

薄俸未及亲,别家已经时。冬积温席恋,春违采兰期。

夏至一阴生,稍稍夕漏迟。块然抱愁者,夜长独先知。

悠悠乡关路,梦去身不随。坐惜时节变,蝉鸣槐花枝。

此诗是白居易初为校书郎时所作,他感慨自己俸禄微薄,家乡渺远,归省无期,养亲无望:冬天不得归,错过了天寒“温席”;春天不得归,错过了“采兰”献亲;转眼夏已至秋,一年蹉跎,为了养亲又不能放弃现有的“及亲禄”。许多唐代官员共有的尴尬处境就是抱着失落的思念,做得忠臣难为孝子,那些任职在边疆远离家乡的官员,也只能让人兴叹“怜君到此处,却背老莱风”(曹松《边上送友人归宁》)。老莱子“戏彩娱亲”是唐代诗人喜用的省亲典故,“老莱子孝养二亲,行年七十,婴儿自娱,著五色采衣,尝取浆上堂,跌仆,因卧地为小儿啼,或弄乌鸟於亲侧”[4](P369)。老莱子的孝道是仕宦在外、不能侍亲的唐人所羡慕的。为官者忠与孝难以两全的矛盾,其实是我国古代在宗法制伦理形态与集权制政治形态间形成的家国矛盾,省亲是暂时缓解家国矛盾的有效途径之一。省亲诗除了抒发唐代官员盼归思亲的情感,也展现了他们所持不同的忠孝伦理价值观。

第一,官员省亲诗中“孝大于忠”的观念。唐代统治者十分重视“孝治”,唐玄宗亲自注《孝经》,诏令天下,家家户户须有《孝经》可读。统治者推崇孝道,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孝是忠的基础,“忠”与“孝”两个伦理范畴虽不在同一层面上,前者是国家政治道德的目标,后者是普通家庭的道德要求,但家庭是组成国家的基础,孝是忠的基础。普通百姓无所谓忠孝矛盾,只有参加国家政体运转的官员,才会产生社会人和自然人的冲突,才面临国与家、“忠”与“孝”孰轻孰重的问题。

因亲情相系的思念,少数官员选择决然放弃官位,告归田里专门侍亲,如徐铉《送龚明府九江归宁》云:“茂宰隳官去,扁舟著彩衣。”“茂宰”是对县官的敬称,诗人称赞友人能毅然辞去县官之职,扁舟一叶隐归乡里侍养父母。还有的官员在父母病重等急需情况下,向朝廷申请停官归侍,放下“事主”重任,回家专侍父母,如皇甫冉《刘侍御朝命许停官归侍》云:

孟孙唯问孝,莱子复辞官。幸遂温清愿,其甘稼穑难。

采芝供上药,拾槿奉晨餐。栋里云藏雨,山中暑带寒。

非时应有笋,闲地尽生兰。赐告承优诏,长筵永日欢。

唐代称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为侍御,由诗题可知,皇甫冉所送的是朝廷要员,由皇帝钦命诏许停官归侍。《唐六典·尚书吏部》载:“凡职事官应觐省及移疾,不得过程。(谓身有疾病满百日,若所亲疾病满二百日及当侍者,并解官申省以闻。其应侍人才用灼然、要籍驱使者,令带官侍养。)”[5](P24)即是说,自身得病或亲人得病的官员,可以向尚书省吏部申请回家养病或省亲,自身假一般不超过百日,省亲假不超过二百日;若超出期限或需长期停官侍亲者,要解去职务,如果是执行重要政务的高级官员,则可以带官归省。官员除必报所在官司得知外,重要官员常常还需通过吏部奏知中书门下,或由皇帝准许。此诗中刘侍御省亲即是皇帝亲准的归省。诗人用了孟孙问孝、老莱辞官、哭竹笋生、采兰献亲等行孝典故,赞扬刘侍御弃忠求孝的行为,虽然只是侍奉父母的日常起居,晨餐昏膳、奉汤端药等,但对于平日忙于政务的官员来说是难得的。“赐告承优诏,长筵永日欢”,表明朝廷对臣子孝道的成全,但是为实现官员效力国家政治的秩序化,因归侍父母罢官或停官的上表,朝廷也并不能一一批准。

第二,官员省亲诗中“忠大于孝”的观念。“忠”指臣民对君主和国家应尽的道德义务,作为官员就要尽心尽力奉公职守,忠诚而不隐情于君王。唐太宗以为忠臣的品质在于直谏;武则天专门写了《臣轨》规范臣子行为,其中《至忠》篇云:“夫事君者以忠正为基,忠正者以慈惠为本。故为臣不能慈惠于百姓而曰忠正于其君者,斯非至忠也。”[6](P58)强调臣子的至忠,在于慈惠百姓,臣子作为官员,应居其位而谋其职,善治百姓,兢兢业业。在统治者“忠”的倡导下,积极事功的唐代官员渴望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为国效力,建功立业。即使归家省亲也时时心系报国,李端《送彭将军云中觐兄》有句:“报恩唯有死,莫使汉家羞。”唐诗多以汉喻唐,诗人告诫将军省亲后定要重返职守,保家卫国。再如王维《送崔三往密州觐省》:

南陌去悠悠,东郊不少留。同怀扇枕恋,独念倚门愁。

路绕天山雪,家临海树秋。鲁连功未报,且莫蹈沧州。

“扇枕恋”是孝亲的典故,东汉黄香尽心供养老父,夏天在枕前为父扇扇,冬天以身为父温席;“倚门愁”用战国王孙贾之事,谓父母倚门而望盼子归来之心殷切。王维用两个典故写出父与子互相思念之深情,最后转而告诫友人,不要留恋亲情,还有鲁仲连那样的丰功伟业等着你去实现,应先国后家,再功成身退。唐代官员理解的“忠君”并不是对君主盲从的“愚忠”,更多是指为国立功、为民造福,并认为这比围绕父母膝下更有意义。

“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7](P41),“忠”是对君王以礼相待、委以重任的报恩。岑参《送许拾遗恩归江宁拜亲》云:“天子怜谏官,论事不可休。早来丹墀下,高驾无淹留。”乾元元年(758)春,许登授右拾遗(谏官),皇恩诏许省亲,并“束帛仍赐衣”,岑参、杜甫等送别赋诗,岑参劝告友人应早日回程,不要淹留,天子爱臣赐衣物官帛,作为忠臣应“论事不休”,发挥谏官的作用。唐代常有赏赐省亲官员的记载,五代朝廷还制定了对省亲者赐茶药的政策,这是一些唐代官员“忠君”重于“孝亲”的重要原因。

第三,官员省亲诗中“忠孝两全”的观念。《孝经·开宗明义章》云:“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8](P1),是将孝的内涵扩大化,孝包括了“事君”,这成为后世“移孝入忠”说的基础。忠与孝是人生需要完成的不同意义,孝实现了自我的道德修养,忠实现了“治国”的社会价值。能够完善自我人生,具备两种品德是唐代官员的最终理想,也是古代士大夫毕生追求的目标。大多数唐代送别官员赴任归省的诗歌,都能反映唐人“忠孝两全”的理想。如刘长卿《客舍赠别韦九建赴任河南韦,十七造赴任郑县就便觐省》:“且副倚门望,莫辞趋府劳。桃花照彩服,草色连青袍。”老莱彩服,代指归省;青袍,县尉的官服,代指韦建、韦造兄弟上任。再如钱起《送外甥范勉赴任常州长史兼觐省》:“怜君展骥去,能解倚门愁。就养仍荣禄,还乡即昼游。”升官后可以有丰厚的俸禄孝养双亲,因此回家游于乡里可谓光彩照人。两首诗都称赞了官员的赴任兼省亲,事业大有作为之时又能归省父母,可谓忠君成就了养亲,最为贵。

广德二年(764)正月,严武被任为剑南节度使兼御史大夫,赴蜀上任途中就便回家省亲,岑参于长安送别,称赞严武“许国分忧日,荣亲色养时”(《送严黄门拜御史大夫再镇蜀川兼觐省》),赞其将负担国家重任,又能就便省亲,和颜悦色侍奉父母,正是“事主”、“荣亲”两相宜。在唐代,官员可利用装束假就便省亲。在赴任之前、解任之后做许多准备工作,尤其准备衣物行装故称装束假。据唐《假宁令》规定:“诸外官授讫,给假装束,其千里内者四十日,二千里内者五十日,三千里内者六十日,四千里内者七十日,过四千里者八十日。并除程。”[9](P681)装束假非常充裕,且路程所用时日不计在内,远任官员可从容收拾行装和饯行,甚至可顺路或绕道省亲。赴任兼省亲满足了唐代官员忠与孝的心理平衡,完成了事主荣亲,既能以优厚条件赡养父母,更能让父母得到精神性的荣耀,这比单纯居家侍奉父母是更大的孝,此时唐代官员实现了“忠臣”与“孝子”双重身份的理想。

三、扬名显亲成孝敬:士子省亲诗的至孝观念

唐代学有所成的士子省亲与科举活动息息相关,科举考试是其入仕为官的门槛。士子从各地赴京参加科考,可就便省亲;士子科举及第后要专门拜觐父母;落第后也要省亲。尤其及第省亲颇为时人重视,因为唐代士子及第后并不能立即入仕,而仅获得任职资格,还需经过吏部的铨选考试方可当官,真正受到任命,少则一年,多则几年,个别甚至十几年才能获得官职。进士荣归故里、省亲报喜成为惯例,之后再奔走于权贵间求取官职,或再参加吏部考试。高中科举是令父母荣耀的乐事,士子带着愉悦的成就感急于回家与父母分享。如士子冷朝阳“金陵人,大历四年齐映榜进士及第,不待调官言归省”[10](P106-108)。冷朝阳进士及第归江宁省亲,当时钱起、李嘉祜、韩翃、李端等大会饯行,赋诗送别,为一时盛事,韩翃赞曰:“名遂身归拜庆年。”《孝经·开宗明义章》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8](P1)《旧唐书·礼仪志》载,唐太宗谓群臣曰:“孝者,善事父母,自家刑国,忠于其君,战阵勇,朋友信,扬名显亲,此之谓孝。”[11](P917)都是说,最高的孝道是扬名于世而显耀双亲。白居易及第后归觐,留别同年云:“擢第未为贵,拜亲方始荣。”这道出了士人们擢第后省亲行为光耀门楣、孝亲荣亲的心理欲求。再如岑参《送许子擢第归江宁拜亲,因寄王大昌龄》:“十年自勤学,一鼓游上京。青春登甲科,动地闻香名。解榻皆五侯,结交尽群英。六月槐花飞,忽思莼菜羹。跨马出国门,丹阳返柴荆。楚云引归帆,淮水浮客程。到家拜亲时,入门有光荣。乡人尽来贺,置酒相邀迎。闲眺兆顾楼,醉眠湖上亭。”诗人称赞许子十年勤学、一朝及第,年轻有为、远近闻名,设想他归家后乡人相迎、邻里尽贺,风流出游、光耀夺目,这样“子孝亲荣”的省亲实为众多落榜士子欣羡。

对于科举落第的士子来说,家永远是失意的疗伤地,落榜省亲洗去士子的征尘和丧气,对父母有所交代后他们又要踏上干谒求进之路。刘得仁《送友人下第归觐》有句云:“君此卜行日,高堂应梦归。莫将和氏泪,滴著老莱衣。”与擢第后荣耀回家相比,下第面对亲人的确难以舒心,但诗人劝告友人在父母面前收敛悲伤,惹父母伤心便是不孝,为人子者“养亲则致其乐”[8](《纪孝行章》,P53),古老莱子著彩衣不称老,以一颗赤子之心保护父母早已苍老之心,才是大孝。再如李洞《下第送张霞归觐江南》有句:“恐伤欢觐意,半路摘愁髭。”’也写出下第士子恐伤父母之心,归家前收敛愁容的情态。总之,士子登科致仕或落第后的送别省亲诗表现了唐人更看重荣亲、悦亲之至孝。

四、孝事父母成佛道:唐代僧人省亲诗的孝道思想

僧尼归省生身父母在唐代一度具有争议。初盛唐的社会舆论一方面认为僧人是出家人“四大皆空”,应遵守佛教戒律,远离世俗家庭生活;另一方面,僧人剃发出家,被视为“无父无君”,与中国传统的忠孝伦理相违背。于是僧人省亲,一方面被一些严格恪守律行的僧人所反对;另一方面,内外学兼修的名士僧、素有儒家思想修养的知识分子及普通民众大都赞扬这一行为。唐代僧人省亲现象之所以出现,是由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从南北朝到唐代激烈的“三教论衡”,促使佛教吸收儒家忠孝伦理文化,佛教的宗教生活接受了世俗生活的礼俗。因此,忠孝也成为佛事活动的目的和宗旨:出家僧尼抄经千遍,造佛像、佛寺,吃斋礼忏等,不只为修行,也为君国和俗家父母祈祷,积累功德,表达对父母的孝道。其实佛教经典本有“孝养父母”的佛法教义,这是佛教能与中国传统信仰结合的先决条件,如《佛说菩萨本业经》云:“孝事父母,当愿众生,一切护视,便成佛道。”[12](P447)即是说孝是成佛的基础和方便法门,可见原本佛教并不反对侍奉父母。

第二,唐代世俗王权对僧尼施加行政压力。龙朔二年(662),唐高宗发出一道“致拜君亲”的诏敕:“令道士女冠僧尼于君皇后及皇太子其父母所致。”[13](卷十四,P178)佛教僧侣强烈反对,在京官员千余人也上书反对,最后高宗收回“拜君”诏令,但强调父母恩深,僧尼“自今已后,即宜跪拜,主者施行”[13](卷十二,P159)。后唐玄宗也两次诏令僧尼拜其父母。世俗王权对出家人的不断施压,使得僧尼省亲现象增多。

第三,随着中唐禅宗的发展,僧人对佛教义理的研究转为在世俗性生活中参禅悟道。禅僧认为佛教和儒家思想有相通之处,对世俗父母的孝与佛祖对世人的关怀、对万事万物的慈悲一样,僧人归省不再是皇权被迫的行为,而有了主动性。

唐代僧人省亲诗共14首,几乎都作于中晚唐,作者包括著名诗僧灵一、皎然、齐己和一些士大夫,他们都赞扬僧人省亲的行为,现择其省亲诗句一二观之:

“慈亲莫返拜,外礼欲无为。”(皎然《送道琚上人还金陵》)

“前路倍怜多胜事,到家知庆彩衣新。”(灵一《送明素上人归楚觐省》)

“高堂亲老本师存,多难长悬两处魂。”(齐己《送休师归长沙宁觐》)

“依佛不违亲,高堂与寺临。”(卢纶《送恒操上人归江外觐省》)

“出家侍母前,至孝自通禅。”(姚合《送僧默然》)

皎然对僧友省亲持肯定态度,“经年求法后,及夏问安归”,僧友道琚出家多年,精研佛法,终于能回家探望父母,“慈亲莫返拜,外礼欲无为”,皎然认为即使已经是有道高僧大德,也莫让俗家父母反过来礼拜。诗僧灵一也用儒家“二十四孝”之一,老莱子“戏彩娱亲”的典故,称赞明素上人礼拜父母之孝。齐己诗中“本师”意为传戒师傅,他所送的僧友因战乱阻隔,思念着父母和传戒师傅,此时战尘消歇,便赴长沙觐省。卢纶、姚合也都认为奉佛和侍亲不相冲突,孝与禅的境界相通,对父母之孝是对众生慈悲的发端和根本,佛禅可以由世俗性的孝来修习和证悟。僧人省亲诗对孝通佛道的理解,证明僧人省亲在中晚唐已成为普遍现象,并为社会舆论普遍接受和赞扬。

僧人省亲诗因此具有世俗化的特点,并不像参禅悟道的诗偈那样空明静净,而颇具温馨的情感和喧闹的生活化气息。如钱起《送外甥怀素上人归乡侍奉》云:“飞锡离乡久,宁亲喜腊初。故池残雪满,寒柳霁烟疏。寿酒还尝药,晨餐不荐鱼。遥知禅诵外,健笔赋闲居。”怀素是唐代著名的书法家,钱起作诗送外甥怀素和尚省亲,赞他殷勤的孝行,向双亲献寿酒,侍亲服药进餐,又能每日诵经参禅,世俗的家庭生活与僧人的宗教生活融合一起,和谐而自然。诗歌描绘的亲情的温暖气息,在天寒雪满的腊月景物中,更显难得的温馨。

综上所述,省亲最根本的原因是人与人之间血缘亲情的联系,本只是古代的家庭礼俗,因此最初省亲题材的诗歌,仅是对思归生命体验的表达。到了唐代,在国家机器强大、科举制度繁荣和思想领域儒释道融合的社会背景下,省亲不仅是向父母行孝的礼俗,更在统治者政治力的规范下,成为国家倡导的政治性伦理制度。因此唐代省亲诗不但是对个人亲情的表达,更反映了省亲的社会原因与社会意义;省亲诗不但记录了官员、士子、僧人等社会群体的省亲行为,也蕴含了这些省亲主体的伦理观念。官员省亲诗体现了唐代官员不同的忠孝选择和“忠孝两全”的“至忠”理想;士人省亲诗体现了科举士子扬名显亲的至孝观念;僧人省亲诗反映了中晚唐孝能通禅的社会认识。另外,透过省亲诗对唐代不同社会群体省亲心理的考察,有助于我们理解唐代诗歌的创作主体,单纯的诗人是不存在的,诗人总是有着或官员、或士子等社会身份的人。因此,唐诗研究不能局限于诗歌笼统地谈诗人的创作心理,而要还原诗人的社会身份,探究其社会行为的深层意义。

注释:

①目前学界对省亲现象的研究论文仅有《宋代僧人省亲作品的佛学观念初探》和《明代文官的省亲与展墓》二篇,分别探讨了宋代僧人省亲及其显现的佛学观念和明代文官的省亲、省墓制度,两文均未对宋以前的省亲加以关注,但省亲在唐代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社会伦理现象,省亲假制度也已明确确立。

②此数据按照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和陈尚君辑《全唐诗补编》(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收录的唐诗统计。256首省亲诗包括:官员省亲诗164首;士子省亲诗61首;僧道省亲诗16首;其余不明者15首。此文所引唐诗也依照这两个版本。

标签:;  ;  ;  ;  

唐代省级亲属诗歌中的忠孝观念_文化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