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基金补偿依据探讨——谁为集体职工社会保障欠帐补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保障论文,职工论文,集体论文,保障基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偿依据,从根本上说,是中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社会保障体制转型的要求。
改革开放前,中国全国都实行的是“现收现支”的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国有企业没有为职工进行养老等社会保障积累,集体企业同样没有为职工积累,虽然集体企业的利润不上交国家,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说明,社会没有为集体企业职工留出社会保障积累的能力。(1)集体企业职工当时一直实行的是完全与全民职工同样的、不包括积累能力在内的低水平的、马克思论及的几项扣除后的工资模式,工资水平和各种福利待遇甚至比全民企业更低。(2)当时的劳动和就业制度,不由市场决定而由国家分配,到全民企业工作实际上是得到了一种福利,集体企业职工当时已经承受了不公平待遇和牺牲而不是比全民职工获得更多好处。(3)全民企业创造的利润,仅从单个企业作出判断是不合理的,实际上是由于价格政策、税收政策、资源配置政策等种种制度的规定,全民企业的利润是全国人民(包括农民)创造的,全国职工(包括各种所有制的职工)通过低工资制度为国家提供积累。(4)集体职工同样存在社会保障积累的欠账问题。
因此,我们认为,现在的突出矛盾,不能完全归结于国有企业过去全部上交利润没有积累而造成的欠账问题,更应该归结为体制转型问题,当国家经济制度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背景下社会保障制度发生重大变革,从现收现支向先积累后使用的制度转型时,全社会都出现了社会保障积累的空白和欠账问题,这是一种体制问题,是全社会的问题,是社会保障基金必须从国有资产或财政给予全体人民补偿的真正的、根本的、合理的依据,不能让集体职工的补偿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