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政策意识与赡养老人父母的关系:香港与上海的比较研究_父母关系论文

青年的政策觉识与支持老年父母的关系:一项香港与上海的比较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上海论文,老年论文,父母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年轻一代对上一代的支持是一个周期性的社会问题。有关照顾父母的支持主要由三方面因素构成:尊重、经济支持和照顾(Bengtson,1993)。这种支持对年长父母的生活至关重要,但现代社会却相对出现缺失,因而凸显为社会问题。在以推崇儒家思想和孝道为核心道德观的中国社会,对父母的支持几千年来一直备受重视(Ishii-Kuntz,1997;Kim et al.,1991;Osako and Liu 1986)。然而,这些价值观在现代社会已经逐渐淡化(Rossi and Rossi,1991)。尤其令人关注的是,有研究显示当代中国年轻人对老年人的态度有着比其它亚洲国家,如日本和韩国,更加负面的印象(Williams et al.,1997)。也就是说,老年歧视问题在当前中国社会的年轻人中普遍存在,它涉及对老年人的负面观念、态度和行为。这种现象对于现代中国的社会政策与福利发展带来了新挑战。如何有计划地通过社会项目和社会政策的宣传来促使年轻人给予父母支持便显得十分关键。有必要通过严谨的研究来为相关的政策提供实务指导。本研究不是将中国内地社会作为单一个案,而是通过对香港和上海的比较研究来了解和分析不同社会环境下年轻人的政策觉识对支持照顾父母的取向,从而提出政府或团体在倡导相关政策时的应对办法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香港,年长一代对年轻人的依赖问题日益显著。2002年平均每1000名15至64岁人口中有158名为65岁及以上的长者(Hong Kong Government,2003)。这一数字在2006年上升到162人,并将在2021年达到245人,2031年380人。这些数字展现老龄化这一问题的趋势,描述了未来代际依赖和支持长者的重要问题,同时更引发了我们深思和关注支持照顾父母的原因,尤其是与政府的社会政策相关的部分。关于改进现行的政策措施,提高支持、改善老年人和社会整体的生活,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相关描述性资料在过往的文献中已有不少(Bengtson et al.,1994;Cheung et al.,1994a,1994b,1999;Rossi and Rossi,1990;Silverstein and Bengtson,1997;Williams et al.,1997),但有关青年对照顾父母的支持原因的社会政策性分析就相对缺乏。这与大量社会项目和社会政策致力于提高年轻一代对父母支持的现状是不一致的。比如,许多政府已经颁布法规来鼓励支持,提供动机诱因来激励支持,并开展公众教育教导年轻人支持照顾父母,包括住房、福利、税制、健康照顾等,都直接影响或制约年轻一代对父母提供支持。

一、目标

本研究的目的在于检视香港和上海年轻人的经历、接触和对相关支持照顾父母政策的觉识与其对父母和长者支持意愿的关系。研究采用比较分析的视角来探讨,并以香港和上海的一些相关的重要社会项目和社会政策为预测变量。研究结果将有助于改善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制订有关促进年轻一代支持照顾父母的意愿的推广策略,最终令年轻人更愿意支持照顾父母,家庭生活更和谐。

二、文献回顾

在人口快速老龄化的背景下对老年一代的支持尤其重要(Bartlett and Phillips,1995;Ng and Chi,1994)。其中关于年轻人的老年歧视或父母支持问题尤为关键。因为年轻人是老年一代长期照顾支持的重要资源。但是,现代社会的年轻人对照顾父辈的态度是相对不稳定的,因为他们处在易受影响的人生阶段。因此,研究年轻人对照顾父母的支持具有优先性和重要性。

在香港,相关研究始于近二十年来对孝道、代际支持和老年歧视问题的研究(Cheung et al.,1994a,1994b,1999;Law,1982;Williams et al.,1997)。这类研究多是对香港人口做大规模的、代表性的社会调查。研究结果表明老年歧视或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在香港人中也不例外地存在。有些研究则暗示香港的西方化在一定程度上蚕食了中国传统的孝道(Cheung,1994b;Williams et al.,1997)。另一些研究则将这种老年歧视和刻板印象解释为缺乏自尊的人将个人的不幸归咎于脆弱的、无力反抗的老人的代罪羔羊过程(Cheung,1994a)。但是这些研究未能在政策层面提供实务方法来提高年轻一代对父母的支持。由此,尽管包括老年津贴、基金和其它法规在内的各种社会政策的影响是公众非常关注的,但并没有得到充分的经验研究(Lee,1997)。

中国内地的研究也显示了令人感到意外的类似结果。年轻人对年长者有着强烈的负面刻板印象(Williams et al.,1997)。老年人被认为是顽固的,不能与年轻人的需求和行为方式相适应。六十年代文化大革命导致的社会动乱和对传统孝道观念的消解被认为是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但是这个分析缺乏实证研究的支持。也有认为包括家庭责任制和独生子女政策在内的社会政策也许对此有重要影响(桂世勋、李洁萍,1996;Treas and Wang,1993)。家庭责任制损害了社会主义老年福利体系,独生子女政策增加了年轻一代照顾父母的压力,降低了人们对包括支持父母在内的他人的关注和理解。另一方面,年轻人的支持照顾父母危机也与失业风险的增加和一些国有企业倒闭有关(Chen,1996;李培林,1996)。也就是说,对于自身受到经济困扰的年轻一代而言,支持照顾父母便意味着负担的日益加重。

另一方面,中国有着与孝道相适应的独特文化传统(Lin,1988;Ikels,1990)。这些传统也得到了社会主义政府的高度接受(Treas and Wang,1993)。在这些传统的影响下,主干(直系)家庭和长子赡养父母在中国非常普遍(Chen,1996)。这与西方社会中女儿承担照顾父母的责任以及核心家庭为主要家庭形式的社会特征很不相同。

在内地,上海是老年人口和独生子女人口最多的城市,老年人口的照顾问题格外突出(桂世勋、李洁萍,1996;Hayward and Wang,1993;Treas and Wang,1993)。此外,上海的许多年轻人选择与父母分开居住,这种趋势还在不断增长(桂世勋、李洁萍,1996)。因此,对上海的年轻人而言,照顾父辈已是一个负担。很多退休的老年人也愿意重新工作以减轻年轻一代的负担(Hayward and Wang,1993)。

尽管已经有了一些关于中国社会老年歧视和刻板印象的研究,但是具体的关于中国年轻一代的支持照顾父母问题的研究还是少有,很有必要发展相关的知识。鉴于此,研究的核心在于分析代际支持的个人基础和社会基础。如果社会基础很强大,社会政策可以通过其机制对年轻人的支持照顾父母观念产生影响。如果个人基础强大,社会政策便较难介入代际支持,就需要通过公共方式为老年照顾做准备。

在这项研究中,支持照顾父母、代际支持或孝道包含了年轻一代对父母的照顾意愿、接受父母意愿和承担责任意愿。

照顾意愿体现了年轻一代愿意照顾年长的父母的积极志愿行为。它表明了年轻一代需要对年长父母提供基本支持和照顾,在西方研究(Russell and spitze,1992;Whyte,2003)和东方研究(林安弘,1992;Ng,2002;Ng et al.,2000)中都被认为孝道的基本表现是提供经济和物质支持,但这并不能被认为是孝道的唯一特征(林安弘,1992)。尊重父母是孝道更关键的特征,它包括了倾听父母的心声和照顾他们的意愿,这是愿意尊重年长父母的更为积极的行为表现。

接受父母意愿是指愿意接受带来麻烦的年长父母的消极志愿行为。这包含了子女愿意跟即使会带来麻烦的父母共同居住,并容忍难以相处的父母。这体现了孝道中对父母的尊重。在此,子女将父母尊为主角,这种顺从是孝道的关键,在西方孝道概念里并不显著(林安弘,1992;Chao,1983;Silverstein et al.,2003;Sung,1990,Sung,1998;Yang,1988)。

承担责任意愿是指愿意遵从孝道的道德和规范承担照顾年长父母的责任强制、控制性行为。子女是处在个人良知、社会上的其他人和社会规范的共同监督之下履行照顾父母的责任。照顾父母体现了社会期望和常规责任。因此,照顾父母不一定是子女的志愿性行为,子女无权躲避照顾父母的责任。在各种社会形式的监控下,为父母提供高质量的照顾。因此,履行照顾父母的责任是孝道的最必要形式,它不仅是个人的兴趣或人际观念,更是社会规范的责任要求(Li,1990;Silverstein et al.,2003;Sung,1990;Sung,1998)。

青年的政策觉识是指年轻人意识、觉察、认识到相关社会政策的存在,它可以驱使年轻人对有关社会政策产生某种态度或作出某些行为。因此,青年对政府的安老政策的觉识会影响他们照顾年长父母的意愿。关于青年的老年政策觉识包括有三个层面:政府照顾、子女照顾和个人照顾。

政府的老年照顾层面集中在促进老年活动(老有所为)、给予经济支持和实施父母税收减免(养老政策或措施)等方面。子女照顾层面表现在关心年长父母及给予经济支持方面(老有所养、老有所属、尊敬)。自我照顾层面主要是提供老年人住宿包括独立居所、强制性养老金、公积金、老年储蓄和老年人独立生活等。

政府照顾是补充性的,从属于子女照顾和自我照顾(Cheung et al.,2006)。而子女照顾父母可以减少政府照顾和自我照顾,长者自我照顾则能够减轻政府照顾和子女照顾。当政府推动子女照顾,子女会表现出更高的照顾父母的意愿。因为这是社会学习功能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子女从过程中学习了照顾父母的规范性义务。同样地,当政府推广政府照顾和自我照顾也可能会弱化子女照顾年长父母的意愿。因而,倡导与老年照顾相关的政策会对年轻一代的父母照顾取向产生规范性影响,必须予以重视。

三、方法

这项调查分别在香港和上海两地收集资料。香港中学生的调查在2004年末至2005年初进行,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了来自香港岛、东九龙、西九龙、新界东区和新界西区等五个不同地理区域的16家中学的初中二、三、四年级,每级随机抽出一班学生作为样本,并自行填答问卷。最终有539名八年级(初中二)学生、535名九年级(初中三)学生、628名十年级学生(中四/高一)完成了调查问卷,总数为1702人。学生调查在其所在学校的课室内完成。

上海初中生和高中生的调查在2005年秋季完成,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方式选择了上海市不同区域的18所学校。被调查者包括322名八年级(初二)学生、332名九年级(初三)学生、428名十年级(高一)学生,总数为1082名。学生调查在其所在学校的课室内完成。

四、香港和上海的样本概况比较

上海和香港学生的平均年龄为15岁(14.9比14.6),约一半为女性,而上海女性较香港少(49.4比55.1)。大部分学生都在所调查城市出生且没有宗教信仰。上海学生的本地出生率显著高于香港(82.0%比71.6%),而香港学生在国内其它地域出生显著高于上海(26.6比17.7)。这一差异表明香港比上海吸引了更多移民。上海学生在其所在城市的居住时间显著高于香港学生(13.4比12.2)。这也印证了上海学生更多是本地人的发现。此外,上海学生没有宗教信仰的比例显著高于香港学生(82.5比66.5)。但是,香港学生信仰新教者显著高于上海学生(20.7比4.1),而上海学生信仰佛教的比例显著高于香港学生(9.9比6.0),至于其它宗教信仰,香港学生显著高于上海学生(4.1比1.5)。由于两个城市生活水准的明显差异,香港学生每月零用钱显著高于上海学生(584.5比180.7)。

绝大多数的香港和上海学生同父亲(90.2比92.3)或母亲(95.4比94.3)生活在一起。大部分的父母都有工作。上海父母的教育水准显著高于香港(56.2比24.1;53.8比22.7)。香港学生的父亲为雇主或没有工作的比例显著高于上海学生的父亲(20.9比8.2;8.4比3.5)。香港学生与兄弟姐妹生活在一起的比例显著高于上海学生(28.9比3.9;30.1比5.1;32.2比5.5;25.1比3.5)。这反映出中国内地“一胎化”的计划生育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相比之下,上海学生与非直接家庭成员(他人)生活在一起的比例显著高于香港学生(19.4比12.9)。这可能反映出上海家庭更多是传统或扩展家庭。

五、研究结果

政策的影响可以体现在学生对政府政策的觉悟和认识中。这些政策涉及政府或社会责任、子女或家庭责任及个人责任。因此,觉识(编者注:觉悟和认识。)将扮演一个中介角色,将政策影响体现在对年迈父母的照顾意愿上。以下是采用回归分析所得的主要研究发现:

(一)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和对政府政策的觉识

从表1的回归分析所得发现青年学生对政府或社会的养老责任的觉识越高,则视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为积极自愿行动的也显著地较高。数据显示,政策觉识对学生照顾年迈父母意愿的贡献率最高达到8.569个百分点。此外,倡导尊重年迈父母的觉识对增加照顾意愿的贡献率亦高达11.973百分点,而倡导老年人独立生活的觉识则可使照顾意愿降低12.595个百分点。

在香港,对子女责任的觉识对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有显著的负面影响。相反,在上海,对子女责任的觉识则对照顾意愿有显著的正面影响,这结果符合我们的期待。而且,在上海,倡导为养老储蓄的觉识对照顾意愿更有显著的正面作用。这是我们一个意外地发现,意味着倡导个人责任对学生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有积极而非消极的影响。

香港意外地发现学生对子女责任的觉识对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有显著的负面影响,其原因可能在于他们相信政府或社会应该照顾长者,因而降低他们对照顾父母的责任。换言之,香港学生不接受政府政策倡导的照顾老人信息,故不愿意承担照顾责任。如果这一点成立,那么旨在通过政策倡导以动员子女照顾父母的政策目标并未达到,因为学生认为老人应该由社会照顾。

(二)接纳年迈父母的意愿和对政府政策的觉识

从表2的回归分析所得发现青年学生对倡导尊重年迈父母的觉识越高和提倡老人独立生活的觉识越低,则消极的自愿行动的接纳年迈父母的意愿也显著地较高。倡导尊重年迈父母的觉识最多能使接纳父母的意愿提高9.404个百分点,而提倡老人独立生活的觉识最多能使这种意愿下降8.050个百分点。特别在上海,子女责任觉识对接纳年迈父母的意愿有显著性的积极影响,其贡献达到17.099个百分点。此外,倡导为养老作好准备的养老储蓄的觉识可以显著提高接纳年迈父母的意愿,最多达到10.288个百分点。这一发现表明,上海学生更倾向于接纳有养老准备的年迈父母。

在香港,提倡老人独立生活的觉识显著地对接纳年迈父母的意愿有负面的影响,最多达到17.099个百分点,而倡导尊重年迈父母的觉识最多能增加接纳父母的意愿12.693个百分点。

(三)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与对政府政策的觉识

从表3的回归分析所得发现青年学生对政府责任的觉识越高,而对个人责任的觉识越低,则学生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也显著地较高。政府责任觉识对于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最多可以提高8.274个百分点,而个人责任觉识则最多可以使之降低11.163个百分点。此外,提倡尊重年迈父母的觉识越高,以及提倡老人独立生活的觉识越低,则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也显著地较高。

在上海,学生的子女责任觉识越高,其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也随之显著地较高。这一意料之中的发现表明政府政策在倡导子女责任方面的成功。此外,倡导为养老准备的觉识对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有显著性的积极影响,而这些影响抵消了个人责任觉识的负面影响。因此,倡导为养老准备的觉识不会对学生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构成消极影响。

在香港,当学生表示对倡导供养父母免税额的觉识越高,提倡老人独立生活的觉识越高,提倡老人照顾的觉识越高,则其承担照顾父母责任的意愿显著地较低。这些发现与提高照顾父母责任的政策目标相左。这一矛盾也许反映出学生认为政策已经给老人提供了照顾和经济支持,自己可以承担较少的照顾父母责任。

在政策因素中,子女责任觉识对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的影响在香港和上海两地表现出有所差异。在香港,子女责任觉识产生消极影响,而在上海则表现为积极影响并与政策期待一致。显然,对老人的照顾政策的宣传弱化了香港学生照顾其年迈父母的意愿。这可能归因于香港学生对相关政策解读的误解,他们认为提倡老人照顾意味着政府和社会承担老人照顾责任,因而可以降低他们照顾父母的责任。这一种解读应该不是政府倡导政策的初衷。与之相反,上海学生却正确地解读了政府倡导老人照顾政策的意义,提高了他们照顾父母的责任。

然而,总体来说青年学生对政府照顾老人责任的觉识对其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有显著的积极影响。这一发现意味着在政府承担老人照顾责任的前提下,学生仍有照顾父母的意愿。另一方面,在要求香港学生照顾年迈父母方面会产生反效果。而老人自我照顾的个人责任觉识亦会对父母照顾意愿具有消极影响。这一发现表明当学生发现老年人能够自我照顾,他们给予老人照顾的意愿就会降低。

六、讨论

(一)提倡照顾长者的政府责任有助提高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

当香港和上海两地学生觉识到有关提倡照顾长者的政府责任,他们会展现出较高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这种效果的产生可能是源于政府的承担照顾长者的责任也许建立了一个照顾父母的模范。可见当政府对照顾长者作出一些贡献,并不会减少年轻人对父母的照顾,甚至可能提升年轻人对长者的照顾。事实上,人们倾向乐于共同照顾长者,即政府也负起一部份责任。再者,觉识到政府责任或许使学生警觉到他们自己的责任,也因此提高了他们照顾父母的意愿(Rossi & Rossi,1991)。而且,政府责任的效果可能也反映了交换的原则,即公平性(Wills,1987)。这项原则反映出当学生认识到政府履行照顾长者的责任,他们即愿意在照顾父母上也负起合理公平之责任。

(二)提倡子女责任对两地青年照顾父母的意愿的不同影响

在上海,觉识到有关提倡照顾父母的子女责任倾向于提高了学生照顾父母的意愿,这与提倡者期待达到的目的是一致的。上海的学生明显地能够从相关的提倡学到他们照顾年迈父母的义务,可以说他们受到社会中相关提倡的影响。但是香港学生对于觉识到较多提倡照顾父母为子女责任,却显示了较低的照顾意愿。这项关系与源自社会学习理论而期望达到的学习目的是相反的。明显地,香港学生避开他们被鼓励去做的事。据此,当学生感觉到被强迫做某些事,他们会对此产生反向的反应,这反映了青年的叛逆性(Ennett et al.,2001)。再者,由于香港年轻人可能接触到较多国际间不同的观点,他们比中国内地年轻人较少表现出遵从的行为(Fairbrother,2003;Zhang and Thomas,1994)。

(三)提倡老年人的个人责任减低承担照顾父母的责任

提倡老年人自我照顾的个人责任倾向于减低年轻一代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这种效应也许是依循社会学习论的逻辑,意即指年轻人通过社会学习认识年迈父母有能力自我照顾,他们便会较少对年迈的父母提供照顾,转移其责任承担(Lam,2006)。

七、政策启示

为了培育青年支持和照顾年老父母,政府倡导相关养老政策对青年照顾父母的意愿应该有所贡献。因此,参考现时的研究发现所呈现与目标相关的要素将有助政策的制订。这些要素包括倡导青年对政府照顾长者责任的觉识和提倡子女照顾长者责任之觉识。

青年觉识政府倡导照顾长者的责任有助于鼓励年轻人照顾年迈的父母。这个正面作用也许来自于经由政府和子女之间的合作努力和对这种分别承担照顾长者责任感到公平,减缓子女照顾长者的压力。如果关键是在照顾长者的合作方面,这将会是一种很好的倡导。此外,倡导也需要指出年轻一代对于照顾父母有义务尽一份心力,因为政府已贡献了它的一部分。换言之,提倡每个部分的努力与公平性贡献是关键所在。

提倡子女照顾父母的责任在上海可以培养提升年轻人照顾父母的意愿。然而,这项提倡对增加香港年轻人照顾年迈父母的意愿却有反效果。换言之,这项提倡对于上海和香港的年轻人有不同的效果。所以宣传提倡照顾父母必须谨慎。如果没有进一步关于有关为何在上海的宣传提倡照顾父母能产生正面的效用原因,在香港采用全面提倡子女照顾父母责任的方式并不会产生期望的结果。

明显地,香港年轻人也许比较反叛,或是较独立或自我中心,这些特性也许阻碍了他们接受关于照顾父母责任的倡导。再者,香港年轻人可能不认可社会所倡导的照顾父母责任,因为他们可能曲解照顾长者是政府或社会的责任。这样如果年轻人认为政府或社会已经照顾了长者,他们便不会理会他们应该贡献的那一部分。由此可见,单独提倡子女责任并不足以诱导年轻人,而是需要以深入广泛的倡导或教育以启发年轻人对照顾父母的适当责任,并消除年轻人关于照顾长者责任的误解。

八、结论

年轻人照顾父母的意愿不会只是因为父母子女的关系、父母的照料与父母的爱护。整体而言,社会规范性影响明显地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关增进年轻人遵从照顾父母的规范和倡导照顾父母的责任都是重要的。它们可以包括:培育年轻人认同照顾父母的责任、与政府共同承担照顾长者之责任、认识他们承担照顾父母的部分责任的重要性与公平性、了解年迈父母的照顾需要和理解他们在照顾父母上产生的效能等等。不过,在提倡香港年轻人照顾父母的意愿方面须避免造成反效果。香港的倡导活动可以向上海方面学习以提升倡导照顾父母对于年轻人的正面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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