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司法与农业发展:拉丁美洲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土地产权改革的比较_农民论文

土地、司法与农业发展:拉丁美洲与前苏联、东欧国家土地产权改革的比较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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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日期:2006-09-26

[中图分类号]F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55(2006)06-0055-60

在目前关于三农问题的研究中,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特别引人注目。部分研究者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角度出发,要求通过土地权利进一步物化发展土地流转,推动土地适度集中和劳动力合理转移。① 另一些专家则从保障农民福利的公平目标出发,认为私有土地产权在目前农村的政治经济背景下将产生负面的社会效果。土地承担着重要的福利功能;“如果不控制畸形的市场力量”,听任土地向大企业和营销大户集中,将使农民失去“最后的保障”,成为失地农民,形成“拉美化”现象。②

要评价这些不同的观点,引入国际视角或能有所助益。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土地改革中都面临公正和效率的双重挑战:既要保障农民权利,又要为农业长期发展建设稳定的制度空间。拉丁美洲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在90年代初期,分别展开了两场范围广阔、影响深远的土地产权改革,③ 其中的一些比较经验对制定我们的宏观农业战略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拉美和苏联东欧的这两场改革有几个可关注之点。首先,二者都属于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而不是经济力量自然发展的结果。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改革设计者都面临着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寻求在实行社会公正、保证农民权利的同时,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提高农业生产率。其次,这两场制度革命所面对的社会政治经济关系又相差甚远。在拉丁美洲,土地和其它资源在农业内部分配极度不平等,农村内部巨大的分化,引发深刻的政治矛盾和政府合法性危机。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均分地权调整社会内部不同阶级之间的政治和经济关系,是农业实现了高效率发展后回头重建社会公正的办法。对于前苏东国家,土地改革的背景是前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土地国有制并对农业生产和流通实现垄断;改革目的是进行私有化,通过自由产权制度自然地实现公正和效率;农业和农村的内部分化并不是主要矛盾。第三,从这两场改革结果来看,由于这种起伏不平的政治经济“地形”,一方面把小农纳入产权制度并没有普遍造成土地大规模集中的结果,但另一方面也没有完全像经济学理论所预示的那样,充分实现农业生产潜力、最终增加农民的福利。

一、拉丁美洲的“非拉美化”:公正和效率在制度化不平等的阴影下

多年来,拉丁美洲主要国家在强力推行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选择依靠出口型现代农业的发展,土地、资金和技术资源不断向大地主和大农业公司集中。大批农民由自耕农变为雇工,又因战后机械化发展而面临失业危机。由此引发的农村政治矛盾激化,间接引发了民主化的浪潮。20世纪70年代后,巴西、哥伦比亚、尼加拉瓜、委内瑞拉、萨尔瓦多等国家进行了以授予并保障对小农户的土地权利为重点的土地产权改革。本文关注的是拉美针对尖锐的土地矛盾所进行的这场“非拉美化”改革。

从理论上来说,联合国粮农组织所定义的土地制度改革原则是(1)促进农民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主要手段是降低土地持有数量的限额,对政府、公司和商品化大庄园持有的土地进行分配,并适当归还失地农民的土地。(2)对各种土地所有权和附属权益进行规范化,形成严格的产权登记和保障体系。(3)改善生产结构。在土地改革后促进农业科技推广与培训服务,鼓励技术发展,并为小农提供市场、信贷和其它农业服务和资源支持。

在实际操作中,直接没收大土地持有者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农民的困难是很大的。拉丁美洲国家在实践中形成了两种做法。尼加拉瓜和萨尔瓦多政府凭借国家占有大量土地的优势,把大量国有的闲置土地和原有国营农场的土地无偿分配给无地农民,同时采取措施巩固小土地所有者的产权。另一些主要南美国家如巴西、哥伦比亚和危地马拉,则根据新自由主义经济原则采取了“市场型改革”(Market-Assisted Reforms),这也成为政治经济学界关注的焦点。这类改革主要有三个因素:(1)登记土地产权,颁发产权证;(2)土地调查;(3)建立土地银行,或者通过优惠贷款,鼓励农民利用农业贷款在土地市场上以优惠购买土地。

这场波澜壮阔的土地改革令许多观察家失望。主要原因是产权的分配没有能够导致实质公正的结果。除了委内瑞拉以丰厚的石油收入为被迫出让土地的大土地所有者提供补偿,改革得以较顺利进行,其它国家都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一是失地农民和小农户要通过市场取得土地还要面临许多障碍,二是改革后的农业发展资源继续为大土地和资本所有者把持。④

具体来说,改革后受益人——即原无地或微型农户——的发展呈现两种态势。一种极端的现象是如智利的情况,新获得土地的小农很快又转售给了较大的农场主,土地集中现象没有出现明显的缓解。这个情况在实行了土地改革的一些其他国家,比如塞拉利昂、肯尼亚和印度尼西亚,也有反映。⑤ 其它大部分拉美国家在这一轮改革后的典型表现是农业发生了“内卷化”,为自给自足的小农户耕作所主导,伴以季节性的劳动力市场和向城市的流动。其结果是农民的半无产阶级化和农业的二元发展。⑥

以巴西最近的经验为例,1995年到2001年间,联邦政府分配了1900万公顷左右的土地,58万多户农民受益。但是这些土地多半在家庭耕作中转向了农民自用基本食粮的生产,承担起了基本社会保障的功能,而没有实现规模化或者投资效益。从主观上来说,这似乎可以归咎于小农的信息不灵,他们一是对于政策的具体内容无法深入了解,二是不善于利用制度性的资源。经济地位十分脆弱的农民,多年来深受雄心勃勃的政府发展计划所害,对于政府和专业部门提倡的贷款和抵押既不熟悉,更存在普遍的不信任甚至恐惧。

事实上,农民的这种“保守性”可能是对农业现实的一种理性反应。其根本原因是理想的土地改革的第三步——即为农民提供改善生产结构的支持——在现实产权改革中往往落空。首先,大部分土地都是从未开垦过的政府持有地,真正通过市场运作从大农场转移出来的土地数量少,质量也较差。这些土地耕作条件都比较落后,需要大量资金和技术投入。从客观上来说,土地产权证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内发到农民的手中,成为可以“处分”的资源。但是一个善于并愿意和农民进行交易的资本、技术和农资市场却不能一蹴而就。长期以来,这些制度从设计到运作都面向大土地持有者和商业化经营的现代农场,个体农户要借助它们实现土地的价值十分困难。

其次,南美这些国家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往往正值国家债台高筑,不得不先后向国际金融机构寻求帮助。在后者监督下实行的改革常常需要取消各种公共财政补贴和价格控制,对信贷和技术推广体系进行私有化,结果进一步加剧了技术和金融资源在大农场主和小农之间的不平衡。在缺乏技术和市场前景的情况下,理性的农民当然对拿宝贵的土地进行抵押或交易这种冒险举动踯躅不前。⑦

第三点重要的原因,就是长期支持“耕者有其田”的左翼学者和政治家也意识到,通过分散土地实现社会公正的政策,在拉丁美洲目前的农业格局中,缺乏强有力的经济逻辑支持。⑧ 拉丁美洲国家多年采取国家指导现代化发展的模式,以大宗农产品的出口为国家主导的工业化买单,形成了二元化的经济格局:工业的发展依靠国家保护,而原来雇佣大量农业工人进行密集型劳动的传统农场则已经大批转化为高投资、高效率的机械化农庄。要扭转这种格局回到劳动力密集型的分散式小农经营,不仅会遇到强有力的政治阻挠,在长期而言,也是对经济发展提出的一个挑战。⑨

换言之,目前拉美土地改革最良好的结果,似乎是在现有的经济框架中创造一种适合小农的长期温饱型发展模式,和农业中资本主义规模经营的那一部分形成二元共存的态势,而不是彻底替代这一框架。步履维艰的土地改革进一步激化了如巴西“无地农民运动”等激进的反抗行动。⑩ 政治上激进化的农民强烈要求土地,但获得土地之后不能保证实现福利的显著提高,也不利于整体农业生产格局的改善,这使得目前的左派政府在财政紧缩的情况下对于地权分配问题进退两难。(11)

是否存在一条兼顾效率和农民权利的道路呢?一些政府,尤其是在20世纪20年代土改后有国家公有制历史的国家,在土地改革时还保留了一定的集体所有制安排。比如墨西哥的制度革命党(PRI),长期把支持国家农场(ejido)作为控制农村的工具。2000年墨西哥进行了民主化改革,此后,国家农场原则上划归成员家庭共有,遵循民主管理、自主经营的原则,各户分别耕种。但实际上,长期执政的制度革命党具有严密的组织,已经深深渗透进权力结构的各个层次,其基层干部仍然主导地方国家机器、农民组织和大农场的管理,同时继续对农民可能的自发组织实行分化和收买政策。这种国家主导的集体化农业可能在短期内维持原有的效率和稳定,但其基础是统治层对社会资源的全面掌控,代价是农民政治、经济权利和能力的培养。

农民的自发组织的合作生产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其中一部分是针对西方国家消费者间使用“公平贸易”(Fair Trade)商品的趋势,把合作生产、生态农业和农业生产者的福利结合起来。但是这些合作的前提往往是外国机构的资金和技术支持。(12) 此外,巴西“无地农民运动”(MST)等基层组织,在动员无地农民夺取土地后,发动他们在购买种子、租用农机具等方面采取合作、进行生产互助,并在有条件的农民间建立了信用合作制度。但这些组织主要是在比较低的农业生产基础上成立的简单互助组,依靠的是一种“生存战略”而不是发展战略。(13) 如何把公正的土地制度和现代农场主导、具有高度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体系结合起来,土地改革后的南美还在探索之中。

拉丁美洲追求公正和效率的改革将是昂贵的,因为高效率的农业体系建立在已经制度化了的极度不平等之上,因此回过头来再寻求实质的公正,就很难不以国家经济的支柱——出口农业的效率作代价。但如果不打破现有的生产格局,资源又很难从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化农业部门向新获得土地进入家庭耕作的小农户之间进行流动,形成农民自助合作的资金基础。

二、前苏东:后集体化时代的集体化困境

1989年以前,苏联和大部分前东欧共产主义国家的农业经济以集体农庄或者合作社为主导,辅之以国家垄断的农资供销、信贷和技术推广体系,但是情况也略有差异。前苏联的集体农庄属于国家干预程度最完全的国有农场,而东欧国家则以集体所有的合作社为主。显著的例外是波兰和南斯拉夫实际上保留了分地到户政策,也不鼓励私人农户成立合作组织。(14) 在国际形势的推动下,到1995年,前苏东国家大多宣布了革命性的土地私有政策。和拉丁美洲国家情况不同的是,本地区的土地私有化运动是在多年建设的国有大规模机械化农场上展开的。

在独联体内部,反对的声音比较激烈,比如俄罗斯土地改革时有调查表明,只有3%的农民支持私有化,主要是在苏联时期一直进行个体耕作的少数农户,而集体农庄的成员则多持反对态度。原因是(1)农庄承担了重要的社会功能,(2)农业人口老化,对于独立耕作有顾虑,(3)农业土地供过于求,农业生产滑坡。虽然土地股份分给个人,但需求不旺盛,(4)农村居民担心如果放开土地市场,富裕的城市居民会进行大规模兼并。结果,除了摩尔多瓦共和国,其它国家对具体分地到户都采取了比较保守的政策。在肯定农民对土地的个人所有权的同时,鼓励在现有农庄内实行名义股份制,同时对于农民股份的转让和土地买卖有若干缓冲政策,比如规定农业用地转让只能用于农业用途。其中,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保持了土地国家所有制,只在现有农庄的基础上把土地租赁给农民,同时基本禁止土地流转。(15)

东欧剧变后的土地政策是出于对过去国家垄断和苏联霸权的强烈反感,严格按照西方产权体系模式设计的。其核心是彻底的土地私有化;此外还普遍实行了土地返还政策,把部分土地归还给社会主义革命前的原业主。这中间,由于许多革命前的土地所有人已经脱离农业生产,而现有耕种者有对土地拥有正当诉求和使用能力,也造成了一定所有权纠纷。(16) 但是比较拉丁美洲在社会分配极度不均情况下进行的土地改革,前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并不需要面对调整现有阶级关系的挑战。

那么,前社会主义农村对于土地私有化政策的反应如何?是否导致了土地细碎化和农业效率低下的问题?

俄罗斯改革后,政府放开了农用土地在农业内部的流转,但是很多农民直接把股份转入了合作社,放弃了转让的机会。合作社一般占地数千公顷,有300到400个员工,这些私有化的农场实际上延续了集体耕作的形式,原因大致有二。首先,农业经济已经长期实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在土地和生产资料进行分散会造成效率的损失。其次,管理大型农场所需要的信息和政治资源历史上分配不均,无论有否经过改组,这些合作社的管理权实际上依然集中在一个由经理和技术干部组成的精英层。单个农民很少也很难凭借抽象的土地所有权提出诉求。批评者认为:“真正提出分地要求的个人很可能被分到最差最偏远的地块……同时,原有集体农庄的领导仍然不受监督地行使权力,使土地(包括土地股份)所有人很难实现他们的权利。”再加上独联体国家农业面临诸多困难,土地供大于求,土地市场发展并不兴旺,主要表现在私人之间零散地买卖小块耕地,面积在1公顷以下居多。

和独联体国家相比,东欧的土地私有化改革更为坚决,初期的土地拆零分配也比较彻底。但是同前苏联的情况类似,相当数目的农民陆续回归,继续进行集体合作式的农业生产,以利用原有国营农场或者合作社的集体农业机械化成果。但同时这些组织内部,和许多独联体国家的情况相似,基本保留了剧变前的科层架构,农民成员自己对土地的实质处分权并没有明显改变。(17) 这里我们来回顾一下两个比较典型的例子,匈牙利和阿尔巴尼亚。

匈牙利在东欧国家中工业化程度较高,对农业形成一定的投入。1956年社会震荡之后,苏联对匈牙利一直采取怀柔政策,因此多种个体农户间合作试验得以较早展开。1989年,匈牙利的国家农场和合作社各有140个和1300个。(18) 此后国家农场采取了股份制的改革,各种新的合作社开始不断涌现,到1996年,所谓的集团农户或者合作组织的数量,反而上升到6500个。合作社占有的平均土地、资源和劳动力都大大减少,说明这些很多是小型的、农户自发建立的合作社。(19)

另一方面,自发组织的数量不能代表其实力,改革以后的农业生产结构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仍然呈现大农场为主、众多小农户为辅、中等农场极少的二元局面。90%的农业生产单位,包括很活跃的一些中小型合作社,控制着不到10%的土地,90%的土地为极少数的大农场通过土地长期租赁的方式占有。(20) 由于原有合作社和农场的结构持续存在,早期改革者所担心的土地零碎化现象并没有发生,但是产权改革倡导者所希望出现的农民通过自主行使权利促进农业投资和结构转型的目的也没有实现,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二元化结构。

由脱离国家农场体系的农户组成的合作组织在其他东中欧国家也有出现,但比较匈牙利而言它们却更普遍面临着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推广投入不足、市场渠道不畅的困扰;处在和拉丁美洲的新合作组织相似的境地。其中阿尔巴尼亚是一个极端的案例。在社会主义时期,阿尔巴尼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同时又是实行斯大林农业政策最彻底的国家。阿尔巴尼亚的政府和农民对公有制的反动也最为激烈。原有的420个前国有农场和合作社的土地被划成了150万块地分给了农民,平均地块面积1公顷。同时,政府迅速地分发了产权证,制定政策鼓励私人土地交易。(21)

但是,预期的土地适度集中和投资增加迟迟没有实现。土地零散化现象比较突出,农户纷纷由原来国家强制种植的出口经济作物转向自用的粮食和蔬菜,逐渐具有小农耕作的典型特征,没有发生普遍的合作运动。农民的短期福利可能有所改善,但是10年来农业投资和生活水平并无明显的提高。大体说来,经过私有制改革,由于其他方面的服务没有跟上,土地对于阿尔巴尼亚的农民从发展的潜在资源成为了不可或缺的社会保障。

总的来说,在前苏东地区的改革尘埃落定之时,我们看到农业发展资源的总体性匮乏,使得多数农业从业者仍然选择加入占有土地规模化经营优势的集体农场,而后者却在内部管理改革和制定新的农业发展战略方面步履艰难。自发合作和单干混合型的生产方式不同程度地存在,但是一方面,国家财政支农的能力在剧变后的独联体和东欧都非常有限,另一方面现有的信贷和技术支持政策仍然偏重于大型的集体农业生产单位。土地改革没有能够在提高农业生产率、改善农村福利水平上取得明显、普遍的成绩,而小农户无论是单干还是组成生产和服务合作社,都很难突破资源和市场的瓶颈。

三、启示:把不平等变成一种发展的资源

从制度背景看,我国在国家和集体土地所有制基础上存在多种使用权的安排;从现实政治经济关系来看,我国农村已经出现资金、技术和土地资源分布的不平等,正在出现可以明显划分的社会阶层。(22)

拉丁美洲土地改革的经验表明,土地制度是一种社会制度,“产权的世界比政府、私人和公共财产要复杂得多。任何产权制度的实际运作都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参与者之间已经建立的关系”。(23) 虽然有西方研究者曾提出在理想生产条件下,机械农场的效率可能不如小型农场,(24) 但在公共农业支持和社会保障体系不仅缺失,而且是制度性地、全面地对小农形成歧视的情况下,土地产权改革也许不会引发“拉美化”,但很可能导致一种新的农民福利和农业生产停滞的局面。

前苏东国家改革的经验表明,在公共投资和农户个人积累都匮乏的情况下,没有企业等市场主导者在利益关系基础上建立的合作制度,即使在一个相对平等的制度安排下,分散耕作甚至有限合作的小农要支付组织成本,改善生产,开辟市场的困难是巨大的。个体农民之间可以运用新获得的土地处分权开展自助合作,但是成功的范围是有限的,容易停留在一种低水平的福利性合作的层次上。因此,大多数农民才在以他们的名义进行的私有化改革中,宁肯选择留在原集体农场和合作社内,而不行使个人抽象的土地所有权。如何一方面寻找并利用外部发展资源,使农民手中的土地充分实现其价值,另一方面又保证这些资源的控制者不因制度化的不平等而完全剥夺发展的成果?问题是相似的,但我们只能根据中国的政治经济现实给出自己的答案。

注释:

①见杨小凯:《土地私有制与宪政共和的关系》,http://www.jzt.net.cn/article/000678.asp;《中国土地所有权私有化的意义》,http://agri-history.net/rural/xiaokai%20on%20land.htm。周其仁:《产权与制度变迁:中国改革的经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农地制度以俄为师》,http://business.sohu.com/20041028/n222725690.shtml,原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05年11月13日查询。

②见程怀儒:《对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制度问题的思考》〔J〕,《经济问题探索》2004年第11期。温铁军:《不可轻言土地私有化》,http://business.sohu.com/2004/06/03/00/article220380058.shtml;温铁军:《耕地为什么不能私有化》,http://business.sohu.com/2004/05/09/60/article220056029.shtml,2004年11月13日查询。

③本文中以“拉丁美洲”泛指该地区历史上土地矛盾较为突出的国家,包括墨西哥、中美洲、加勒比海国家、安第斯高地国家和巴西的东北部“拉美化”已经成为学者关注的焦点,但事实上拉丁美洲土地危机最严重的时期是在二次大战以前。过去80年来出于稳定社会和发展农业的需要进行了长期的土地改革,其过程曲折往复,评价也比较复杂。一般认为,这场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一些国家以没收或威胁没收一些大土地所有者的土地分给小农和无地农民,来表明政治立场,强制推行农业现代化。结果一些土地转入了国家或者集体农场,而集体和私人大农场同小农户之间土地资源极度不均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在第二个阶段,由于多年农业二元结构所积聚下来的社会和经济矛盾的尖锐化,在西方金融和发展机构的敦促下,自70年代以来,开始了从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向个人转让的通常意义上的产权改革。本文主要关注的是这第二阶段的改革。见Alan Dejanvry,Elizabeth Sadoulet and Wendy Wolford," The Changing Role of the State in Latin American Land Reforms" ,in A.Dejanvry et al eds.Access to Land,Rural Poverty,and Public Action( Oxford,U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pp.278-303.

④Alan Dejanvry et al," The Changing Role" ,p.281.Krishna Ghimire ed.Land Reform and Peasant Livelihoods( Washington DC:ITDG Publishing,2003) :p.13.

⑤M.Riad El-Ghonemy,"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Marketbased Land Reform" ,in Ghimire ed.Krishna Ghimire 2001:pp.105-130.Krishna Ghimire本人认为“市场型改革加剧了政府支持下大土地所有者和商业庄园对土地的控制”,Ghimire," Land Reform at the End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A Overview of Issues,Actors and Processes" ,ibid:p.5.

⑥Alan Dejanvry,The Agrarian Question and Reformism in Latin America( 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81) .

⑦Michael Carter and Ramon Salgado," Land Market Liberalization and the Agrarian Question in Latin America" ,in Dejanvry et al 2001:pp.246-278.

⑧见Special Issue on Redistributive Land Reform Today,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Vol.4,No 1/2( Jan 2004) .

⑨部分学者提出,在拉丁美洲目前土地禀赋情况下,没收大农庄的土地分给农户,进行适当规模的家庭耕作可以促进资源的利用率,比现代机械农场的生产效率要高。这种观点被称为“新自由主义民粹派”,因为“他们针对土地、其他生产资料和政治权力的不平等寻求平均主义的解决方案,属于经典的民粹论观点;而重视要素市场的缺陷和“效率”问题,又是典型的新自由主义观点。( " Byres,Contribution to the Special Issue on Redistributive Land Reform Today) 。但同时,这些学者承认这种彻底的平均主义改革的前提是大农场和小农户之间土地原有生产条件相当,经济体系中没有系统的倾斜,同时改革中向小农户提供信贷、农资和营销服务必须到位。笔者认为即使在人地比率比中国要低的拉丁美洲国家,这些附属条件可能也并不存在。见Keith Griffin,Azizur Rahman Kan and Amy Ickowitz," in Defense of Neo-Classical Neo-populism" ,Journal of Agrarian Change:Vol.4,Iss.3( Jul004) :pp.361-86.

⑩Jeffrey W.Rubin," Can Democracy Challenge Empire in Lula' s Brazil? " NACLA Report on the Americas,Sep/Oct2005,Vol.39,Issue 2.

(11)" A Thin Red Line" ,Economist,5/21/2005,Vol.375.

(12)Kevin Pepper," A New Solution in Boaco" ,Oxfam,http://www.oxfamamerica.org/whatwedo/here_we_work/camexca/news_publications/art7271.html,2005年10月23日查询。

(13)Wendy Wolford," Edible Ideology? :Survival Strategies in Brazilian Land-Reform Settlements" ,Geographical Review,Vol.86,Iss.3( Jul 1996) .

(14)David Turnock ed.Privatization in Rural Eastern Europe:The Process of Restitution and Restructuring( London:Eduard Elgar Publishing,1998) :pp.5-27.

(15)Stephen K.Wegren ed.Land Reform in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and Eastern Europe( New York:Routledge,1998) .

(16)Keith S.Howe," Politics,Equity and Efficiency:Objectives and outcomes in Bulgarian land reform" ,in Wegren 1998.

(17)对苏东欧比较简明且全面的介绍见Csaba Csaki and Zvi Lerman," Agricultural Transition Revisited:Issues of land Reform and Farm Restructuring in East Central Europe and the Former USSR" ,Quarterl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e,Vol.35,No.3( 1996) ,pp.211-240.Stephen K.Wegren," The Politics of private farming in Russia" ,Journal of Peasant Studies,Vol.23.No.4( 1993) ,and Csaba Csaki and Zvi Lerman," Land Reform and Farm Restructuring in East Centeral Europe and the CIS in the 1990' s:Expectations and Achievements after the First Five Years" ,European Review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Vol.24,No.3/4( 1997) .

(18)David Turnock ed.Privatization in Rural Eastern Europe:The Process of Restitution and Restructuring( London:Eduard Elgar Publishing,1998) :p.47.

(19)Csaba Csaki and Zvi Lerman," Land Reform and Farm Restructuring in Hungary during the 1990' s" ,in Wegren 2001.

(20)Zvi Lerman," Status of Land Reform and Farm Restructuring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 Regional Overview" ,in Structural Change in the Farming Sectors i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Csaba Csaki and Zvi Lerman eds.,1999) in Giovarelli and Bledsoe 2001.

(21)Peter C.Bloch," Picking up the Pieces:Consolidation of Albania' s Radical Land Reform" ,in Ghimire 2001:fn 163.

(22)毛丹、任强:《中国农村社会分层研究的几个问题》〔J〕,《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23)Bonnie McCay and Svein Jentoft," Market or Community Failure? Critical Perspectives on Common Property Research" ,Human Organization.Vol.17,Iss.1,pp.21-39.

(24)Klauss Deininger," Cooperatives and the Breakup of large Mechanized Farms: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and Empirical Evidence" ,World Bank Discussion Paper No.218( Washington,DC:The World Bank,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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