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品进口现状及促进政策研究_进口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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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消费品进口现状

根据世界海关组织(World Customs Organization,WCO)制订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HS)对国际贸易商品的分类方法,消费品主要分布于第4、6、8、10、11、12、14、17、18、20类中,重点涉及26章。为了便于研究,通过对商品性质、用途、功能和加工程度的综合判断,本文结合海关HS编码对消费品的界定如表1所示。

(一)进口规模:绝对额逐年扩大,但比重依然较小

近几年,消费品进口额基本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从2001年到2008年,我国消费品进口额持续增长,平均增速达到31.0%。2008年我国消费品进口额为1298亿美元,较2001年的209亿美元增长了5倍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我国消费品进口额有所下降,为1193亿美元,同比下降8.1%;2010年迅速回升,达到1741亿美元,同比增长45.9%。与货物进口额相比,消费品进口额增速略高于货物进口额增速,从2002年到2010年,消费品进口额平均增速为28.2%,货物进口额平均增速为22.4%(见图1)。从占货物进口总额的比重看,消费品进口额比重基本处于上升态势,从2001年的8.6%上升到2010年的12.5%(见图2)。可以看出,尽管我国消费品进口额占货物进口总额的比重偏小,但是进口绝对额正逐年上升,且上升态势十分明显。这说明我国消费者对进口商品的需求逐步提升,进口消费品购买潜力正逐步转化为现实购买力。

(二)进口商品结构:中高档进口消费品占比较大,与我国消费支出结构吻合

我国进口的消费品主要涉及食品烟草、日化用品、皮革制品、印刷品、衣着鞋帽、首饰、汽车、光学医疗照相设备、钟表、玩具乐器、家具等种类商品,其中以光学照相医疗等设备、车辆、珠宝、钟表、家具寝具、玩具游戏、服装鞋靴、饮料酒醋等为主,2010年上述消费品价值约占消费品进口额的95%(见图3)。从近几年的情况看,光学照相医疗设备进口额占消费品进口总额比例有所下降,从2007年为61.9%下降到2010年的51.7%,下降了10.2个百分点。玩具游戏用品进口额占比也有小幅下降,从2007年到2010年下降了0.6个百分点。车辆、珠宝、家具寝具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从2007年到2010年分别上升8.7个百分点、0.6个百分点和0.6个百分点。日化用品、钟表、服装、酒饮料等所占比重变化很小(见表2)。可以看出,在我国进口消费品中,仪器设备、车辆、珠宝、钟表等中高档产品所占比例较大,日化用品、食品、服装等需求收入弹性低的消费品所占比例较小,这与我国居民消费支出结构是相互吻合的。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结构升级,中高档消费品将成为消费升级的重要对象,消费热点由衣食向住行转变,消费档次、消费品质提升。

(三)进口来源地:相对集中,发达国家是主体

中国的消费品进口来源国主要有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日本、韩国、泰国、菲律宾、南非、澳大利亚等国家或地区(见表3)。我国消费品进口来源地多为发达国家,随着消费品进口,发达国家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水平、消费理念等也进入到中国,有利于提高我国消费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整个产业链条,提高我国消费品生产与流通产业的整体水平,提升我国居民消费质量和生活品质。但同时也可以看到,自最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消费品进口占比较小,对自贸区成员方的进口占比也很小。

(四)进口税率:税收多重,推高进口消费品零售价格

以进口商品为对象的税种主要包括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等。它们不仅是进口管理的重要手段,而且是推高进口消费品国内零售价格的重要因素。

1.进口关税

从理论上来说,关税具有三大作用:对国内产业的保护作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作用,对本国经济及产业的调节作用。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手段逐步为国际通行的商业手段所替代。关税成为我国的重要进口壁垒、对外贸易的保护屏障。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始终维持着一个较高的关税水平,到1991年末加权的平均关税税率为44.05%。除了高关税外,为限制消费品大量进口,我国还于1985年7月实施了进口调节税制度。对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品,如纺织品、鞋帽、皮革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设置了高关税。经过几次的关税调整,目前中国进口关税总水平已降至9.8%,高于发达国家6.5%的平均关税水平。从表4可以看出,中国消费品进口关税大大高于美国。美国很多消费品进口都是免关税的,而我国消费品如小轿车(HS编码87032341)、香水(HS编码33030000)等进口关税高达230%、150%。

2.消费税

根据《2011年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中国对200多种进口商品征收消费税,平均税率为10.7%,其中对雪茄烟、小轿车等征收的消费税税率达到40%,香水、化妆品等为30%,手表(完税价格在10000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税率为20%,珍珠为10%(见表5)。在美国消费税率由各州决定,但在税率较高的纽约州,消费税也仅为8.75%。

3.增值税

除了关税外,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成为进口管理中的一个重要手段。美国并没有增值税,欧洲增值税平均为10%,日本则为4%,在中国增值税分为17%和13%两档,均高于其他国家。

比较可以看出,我国进口消费品所承担的税负较重,尤其是手表、服装、香水、箱包等奢侈品价格被各种高额税收叠加,推高了其零售价格。据调查统计,中国商品含税价格约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国内外价差大,使国内消费购买力外流现象严重。

(五)进口政策:从限制到鼓励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发展战略呈现这样的演变过程:资源或初级产品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进口替代型贸易战略→出口导向型贸易战略→混合型贸易战略。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贸政策主要方向是奖出限入,通过关税、进口许可证、外汇管制、国有贸易等措施实施严格的进口限制。进口紧紧围绕国内产业发展的需要进行,进口主要对象是产业发展急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等,对消费品进口实施较多限制措施,进口目标是增强国内产业发展能力,实现进口替代,进而提升出口能力。在长期鼓励出口、限制进口的基本政策下,我国长期维持贸易顺差,不仅给人民币升值带来压力,而且以数量扩张为主的出口模式不利于国内产业结构升级,易引发贸易摩擦。这种非均衡发展战略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外贸战略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迫在眉睫。因此,随着外贸的迅速发展,进口限制不断放宽,在进口政策调节工具上,实现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产品范围不但大大缩小,而且管理方式也逐渐公开、透明,并且转为以关税等符合WTO规则要求的市场手段调节进口。近年来,为了实现贸易的平衡增长目标,进口规模不断扩大,消费品尤其是高档消费品的进口政策也适当放宽。进口政策自由化趋势更加明显,改变了长期以来“进口为出口服务”的方针,进口政策也在技术设备与最终消费品的结构上有所突破,在制度安排上逐渐将最终消费品、高档消费品的进口纳入考虑范围,并且配合人民币升值趋势,人民币购买力的提高也扩大了市场选择空间,鼓励了更多产品和服务的进口。2011年初已对60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进口暂定关税的基础上,7月1日起,中国又一次实施力度较大的降税措施,进一步降低了部分最终消费品的进口关税。2012年4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适度扩大消费品进口,降低部分生活品进口关税。可以看出,我国贸易战略正在向着协调平衡、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方向转变,中国经济将更加健康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去,实现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发展。

二、扩大消费品进口战略

当前,为了进一步推进扩大消费品进口战略,我们必须立足国情,扩大进口与产业安全并重,准确定位进口战略,逐步由传统的生产导向型战略转向生产导向型与消费导向型并重战略。

(一)强化进口组织保障,营造有利宏观环境

目前,我国在进口管理体系中,各部门之间定位不明、分工不清,职能交叉重叠及管理真空状态并存。要理顺外贸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进口管理体制改革,区分各部门的职能定位,明确各自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建立跨部门的进口协调和管理体系,可设立“进口领导小组办公室”、“进口促进协会”。发挥相关机构进口服务功能,组织国内进口商共同出国参展,开设进口商品信息网站、发布国外出口商信息等。进一步改善进口检验检疫、海关通关环境,提高消费品进口通关便利化程度。优化进口环节管理,清理进口环节的不合理限制与措施,降低进口环节交易成本。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进口管理。

(二)调整关税结构,完善进口税制设计

推动消费品进口环节税制设计更自由、更放开,宽严相济、升降结合、缓急有序。一是制定“促进进口商品目录”,重视中高档消费品进口,对鼓励类商品,在减免所得税的同时,降低或取消关税。对部分国内没有产能但需求高的高档商品,如高档手表、音响、乐器、化妆品、服装等,适度下调关税和消费税。这样也可以缓解大量跨境网购和“水客”携带对正常贸易秩序的冲击,阻止大量购买力外流。二是对于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资源短缺等高档消费品以及危险品,如烟酒,汽车、游艇、私人飞机、高尔夫球及球具等,进口税负可以适当增加。三是根据国内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对于大众已经基本接受的中高档消费品优先调整,对于主要以小众消费为主的高档奢侈品可以延迟调整。四是依据国内税制改革进程统筹调整消费品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

(三)搭建进口服务平台,激发主体活力

一是举办进口消费品展贸会。组织“进口消费品宣传月”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设立进口消费品常设展台,充分利用全国3000多个展会平台,促使更多“出口展会”向“进出口展会”转型。二是向国外出口商提供“走进来”有效平台。采取“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组织国内进口商走出去到美欧参展或召开供需见面会,邀请其出口商到我国了解市场;向国外出口商提供信息服务平台,介绍我国的贸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市场需求信息,提供在线帮助;培训国外中小企业,指导进入中国市场。三是积极研究运用各种金融、税收等手段支持扩大消费品进口。为企业提供进口融资便利,设立消费品进口信贷、中小企业和个人小额进口信贷等业务。

(四)连接进口与国内流通,扩大内销市场

以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加快流通体系建设,完善进口消费品销售网络,顺畅进口消费品销售渠道,促进进口品牌国内销售便利化,打造若干个进口消费品购物中心、进口消费品集散中心、进口消费品展销中心。在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华中地区、西南地区、东北地区等全国各大经济区选取中心城市设立“免税商品购物区”;延伸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综合利用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试点离境退税,争取在海关特殊监管区试行自由港政策;鼓励各种新型贸易方式、新兴业态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市场环境,打造进口消费品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大型内贸企业与国外消费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减少中间环节,发展直购式的消费平台。

(五)优化国别与地区结构,促进进口市场多元化

在符合多边贸易规则的条件下,鼓励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扩大自发展中国家进口,拓展自发达国家进口。结合自由贸易区降税安排,引导企业扩大从自由贸易区成员方的进口。扩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进口,对从发展中国家及不发达国家的进口提供免税和低关税的优惠措施,增加零关税商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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