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种族关系及其特点_汉族人口论文

香港的种族关系及其特点_汉族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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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九龙半岛尖沙咀上气势磅礴的清真寺、湾仔山下亭亭玉立的印度庙,还是赛马场上的你追我赶和每逢星期天中环地区的“菲佣”联欢,这一切无不体现着香港作为国际城市多元文化、多民族的特点。

香港的民族构成

从人口结构来说,香港是一个多种族、多民族的社会。

香港的人口统计中没有民族分类,因此,要想了解香港的民族构成,就只能根据与民族有关的内容,如国籍、语言等进行推算。在国籍方面,据1991年香港人口普查资料,全港人口有552.2万, 其中非香港籍(包括有在香港地区以外地区居留权的英国籍、永久居留地不是香港的中国籍,以及非中国、英国籍的其它国籍的人口。)为33.1万人,约占全港人口的6%。

在宗教信仰方面,香港政府历年出版的《香港年报》估计,在香港信教人口中,信仰伊斯兰教(即穆斯林)、印度教和犹太教的人口分别为5万、12000和1000多人。另外,有资料说在香港有1000多人的满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如果把这些因素考虑在内,非汉族人口占全港总人口的比率至少也占总人口的7%以上。这一比率已超出了内地许多大城 市中少数民族人口的所占比重(北京为3.82%、天津为2.28%、上海为0.46%)。

在语言方面,尽管不象国籍情况那么突出,但也可算作是一个多语言的社会。根据1991年的人口普查,在香港约有3.2 %人口的习惯用语并非为汉语。

以上表明,香港无疑是一个由汉族人口占多数的多民族的社会。

香港的民族问题

江泽民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只要有民族存在,就有民族问题存在。”既然香港是一个多民族的地方,就不可避免地存在民族关系和与此有关的民族问题。概括起来,目前香港的民族关系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少数殖民统治者对大多数华人实施的殖民统治

自1841年2月1日英国人张贴第一张有关殖民统治的告示起,尽管他们在口头上标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宣称准许居民有宗教信仰与集会结社的自由,但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的性质却是无法改变的。为了维持和维护其殖民统治地位和权威,殖民当局始终维护着少数统治者即欧洲人、特别是英国人的特殊地位。为此,英国殖民当局一开始就确定了香港的两个社会即华人和欧洲白人社会的“相对隔离”,将全港划分为不同的区域,让不同的种族和民族分别聚居,于是在不同的区域出现了截然不同的民族生活方式。大体来说,以维多利亚城为中心的港岛中央部分和半山区为欧洲人居住区,而港岛的东西两端则为广大华人的聚居区。

这种虽然不是明文规定,但实质上可被看作是种族、民族隔离的情况,此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1904年颁布实施的《山顶区保留条例》明文规定:将“山顶一带(海拔788 英尺以上)划为欧洲人居住区,华人除港督许可外,不得于该区度宿(佣人例外)。”尽管当时的直接借口是为了防止瘟疫的扩散,但这种公开实行种族民族隔离的作法,一直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1946年才正式废除。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赤裸裸的种族隔离民族歧视的政策已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七、八十年代以来,历届香港政府多次声称要实施公务员的本地化, 并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 到1995年7月,在全部公务员中,接近99%的已是香港本地人。 不过要在政府机关之外的部门都实现本地化,仍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过程。

第二,与民族关系有关的问题,其中以语言文字问题最为突出

语言对民族发展的一个重要功能在于,它是一个民族认同感的重要来源之一。

从语言的角度来看,香港是汉语绝对占优势的地方。据1991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来看,全港有95.8%的人口或者以广东话(即汉语)为习惯用语,或者能以此进行交流。

很显然,汉语汉文(不管它是广东话还是普通话)是香港使用人口最多的语言,理应“所向无阻”。然而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汉文一直处于从属的地位,甚至排除在法定语文之外。尽管1974年汉语被定为法定语文,但在许多领域如司法、教育等部门仍然一直存在对汉文歧视性的规章制度,不仅有悖于各民族平等的原则,而且还严重影响着香港人特别是年轻一代学习母语、即汉语文的积极性。影响着他们对祖国的认同感。

第三,香港的“少数民族”

如上所述,除主体民族汉族外,香港还有几十万“少数民族”。由于各少数民族在历史传统、文化习俗和在社会政策经济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尽相同,在各民族生活中存在和反映出来的问题有一定差异,形成了各自的特点。

白人

在香港的白人约有十几万(包括英国人、美国人、加拿大人和葡萄牙人等)。尽管他们在香港是少数民族,但他们特别是其中的英国人却是统治民族。随着“九七”的来临,这些白人所处的地位将会发生变化,其中英国人的殖民统治地位将寿终正寝。不过,白人所处的相对优越的地位,不会随着“九七”的到来立即消失,特别是在金融、司法和教育等领域仍将保留着自己的地位。

穆斯林

在香港的少数民族中,人口5 万多的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是在港历史较长的群体。特别是占其中一半多(约3 万)的来自内地的华人和约5千多的土生香港穆斯林(相当于内地的回族)。香港穆斯林中, 外籍穆斯林来港时间较早,但华人穆斯林人数众多,教务活动积极,爱国主义情绪热烈,富于自强不息精神。他们定居香港后,尤其是近40年,锲而不舍,励精图治,其经济、社会地位日趋提高,已成为香港穆斯林的主体。

香港穆斯林虽然人数不多,但各清真寺布满全港(共有5 座清真寺和2间礼拜殿),且建有东南亚最宏伟、最兴盛的清真寺, 其国际往来与教务活动,比香港其它宗教显得更为朝气蓬勃,多姿多彩,同时亦更加频繁复杂。

菲律宾人

根据1991年的统计,居留香港的菲律宾人共64,658名。(有人估计现已达到约10万人。)如果把英国人排除在外,这一数量就占香港外籍人的首位。他们当中,有59,915人为女性,占全部菲律宾人的92.66%。这些女性大部分是以“女佣”的身份而获得批准居留的。

随着“菲律宾佣人”的增多,也带来了相应的社会问题,例如菲律宾人与当地人的关系问题,非婚怀孕现象的增多等。在菲律宾人内部,也不时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特别是港岛中区一带每逢星期天出现的“菲律宾广场”现象,不仅使一般香港人认识到“菲律宾佣人”的存在,而且它本身已经成为香港作为一个国际化都市的多民族文化景观。

越南船民

1974年开始出现的越南船民问题,是影响香港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1995年底,在港的越南船民和难民分别有20225名和1479名。 香港政府规定:已被确认为难民的,均有资格获准移居海外;至于被审定为非难民的(即船民),则必须返回越南。自1989年以来,已有48086 名船民返回越南,另有一些难民已移居海外。香港现有的越南船民唯一的出路是返回越南;遣返工作也正在进行。

香港民族关系的特点

作为受殖民统治的地方,香港的民族关系更具有多层性和多元性的特点。就多层性而言,香港的民族关系根据其性质,第一层面是作为殖民统治者的英国人与其他民族(主要是广大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第二层面是其他民族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由于香港没有统一的民族概念,香港的民族关系又具有多元性特点,即反映在政治、司法、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

尽管香港是多种族、多民族的地方,但100 多年的殖民统治使那里的民族关系有别于内地,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表现的迂回性

香港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使香港民族问题的表现相对曲折、一般都以迂回的形式表现出来。

首先,在传统上,英国没有,或很少提民族概念,不仅在各种统计上没有有关民族的内容,在社会生活中人们也很少提出有关民族的问题。在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地方,这种情况相当普遍。例如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尽管这两国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但长期以来却一直不承认自己是多民族国家。受英国殖民统治100多年的香港,情况也基本如此。 因此,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虽然有不同肤色不同民族的经常接触,但人们极少考虑民族关系;即使在一些学术研究和新闻报道中,也很少触及民族关系。

其次,香港许多少数民族都是外来民族,其绝大多数也是来自内地,在人口统计上被列入中国籍。其他的少数民族也一般以他们的母国,列入相应的国籍之中。如印度人、巴基斯坦人、英国人、美国人、菲律宾人等,而很少再划分成具体的民族。在这种情况下,民族关系常常表现为相应的、来源于不同国籍的人们之间的问题,或者直接以相应的国籍问题表现出来。与英、美、澳、加等西方国家相似,他们一般不提民族,而是提种族和来源于不同国籍人们之间的关系问题等。

其实,这些都不过是提法的不同而已,都不能抹杀香港有不同民族客观存在的现实,它们反映的实质仍是民族关系问题。只是香港的民族关系因当地社会环境和制度等方面的原因,表现得较为曲折、迂回而已,这是香港民族关系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2、激烈竞争的经济环境使香港民族关系的表现不很突出

香港作为自由港吸引不同肤色不同民族人们的原因,主要在于经济上及其强烈的诱惑。长期以来,人们来香港的目的不在于谋求政治上的得势,而是捞一把回乡养家糊口而已。因此,过去香港人口的流动十分频繁,使得本地人所占的比重长期比较偏低,直到1961年仍不到一半。一般来说,在流动性很大的人群中人们对种族、民族关系的关心度不高,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各自的“发财之梦”之中。而到七、八十年代,当香港本地人逐渐占人口的多数、香港人的政治意识开始出现,一些人的民族意识开始走向成熟时,历史却已进入到“过渡期”即殖民主义者退出香港的历史已成为时间问题。

3、高度发达的经济成为和谐的民族关系基础

尽管香港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又处在少数人实行的殖民统治之下,但各民族间的关系非常融洽,以致在普通人看来香港没有民族问题,即使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涉及香港本地民族问题的也较少见。

4、健全的法制是健康民族关系的保障

香港的法律制度相当健全,尽管没有专门的有关民族的条款,但与民族生活有关的内容仍有所反映。一般百姓的法制观念也非常浓厚,遇事都会寻求法律上的答案。这是保证民族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内地的观念和模式去理解香港的民族问题,而是要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结合香港在人口结构、文化传统以及人们的思维习惯等,去理解和对待香港的民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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