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职能问题研究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政府论文,经济全球化论文,职能论文,经济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中令人瞩目的一个重大特征和趋势,其对世界各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显著而又深远的影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国政府经济职能都面临着一些新的调整,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政府来说,其经济职能的调整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职能问题是一个关系到中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因而引起了广大专家学者们的关注。总体而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集中于三个方面的问题:为什么要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政府该履行哪些经济职能?怎样转变政府经济职能?本文将这三方面的主要研究成果作一基本综述。
一、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提出的挑战
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经济开始更加全面地融入到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作为世界经济发展重要趋势的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政府传统的经济职能提出了诸多挑战,要求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这些挑战包括:
第一,对经济管理体制的挑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有计划经济的痕迹存在,如行政管理环节多、效率低下、缺乏透明度、可预见性差等。(注: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经济全球化要求带有传统计划经济色彩的层级式经济管理体制向信息时代的网络化、社会化管理体制过渡,以提高效率和增强透明度,增加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经济全球化还要求中国经济管理体制与国际规则和区域性规则相适应、相协调,建立市场化的经济管理体制。(注:阎金明:《试论开放经济中的政府职能》,载《国际经贸探索》,2002(5)。)
第二,对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的挑战。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要求发展中国家必须采取维护公平竞争的政策,而生产要素跨境流动障碍的大幅度消除,又为发展中国家利用全球资源发展本国经济提供了现实可能性。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意识到,创造与维护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比实行强力干预和产业政策更重要。政府经济管理方式,应当从对资源配置的直接干预,转向让市场发挥作用,通过市场力量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增强本国经济的竞争力。(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第三,对政府经济发展政策的挑战。从经济发展政策定位的角度讲,经济全球化使国际分工的基础从各国的资源禀赋转变为包括政府的效率、市场机制完善的程度、劳动者掌握知识和信息的能力、受到政策影响的市场规模等内容的后天因素;使国际分工模式从依据比较优势的安排转变为以跨国公司为载体的全球生产和服务网络,这些变化促使各国政府将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的经济政策重点放在为本国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特别是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促使资本、技术和专业人才向本国流动方面,以增强本国的竞争力。(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从经济发展政策执行手段的角度看,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经济政策执行的手段必须符合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政出多门、区域政策多样化的状况显然不行,以前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也难以再用了。(注:阎金明:《试论开放经济中的政府职能》,载《国际经贸探索》,2002(5)。)
第四,对法律和政府法规体系的挑战。法律和政府法规是政府经济职能实现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律和政府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但是与国际规则和惯例还有差距,如我们有些法律和政府法规还是计划经济时期或者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制定的,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些法律和政府法规对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还是按照所有制来划分分别制定的,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有些地方政府制定的行政法规,带有明显的地方保护色彩,分割了全国统一市场,这些与国际规则和惯例都是不相符合的。(注:董瑞华:《经济全球化和中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与创新》,载《学术探索》,2002(5)。)
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的经济职能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具体内容,即政府应该履行哪些经济职能,是现阶段研究的重点,也是争论的焦点。专家学者们对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标准众说纷纭,并且所采取的分析角度多种多样,所界定的具体内容的范围大小不一。现依据各自分析角度的差异,对其中的主要观点进行分类归纳。
(一)“市场失灵派”的观点。这派学者相信市场是比其他任何机制都更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但他们注意到福利经济学中关于市场失灵的论述,并据此得出了福利经济学早已得出的结论:政府只应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干预。在市场有效运转的领域,政府则应靠边站。王绍光、胡鞍钢认为政府应在以下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干预:(注:王绍光、胡鞍钢:《重新认识国家的作用》,见胡鞍钢、王绍光:《政府与市场》,1~20页,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1)提供公共产品。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对抗性的特点,于是人人都希望别人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是公共产品无人提供。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便会大大降低资源配置的效率,所以,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2)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和协调发展。市场调节所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实现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这就需要国家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来调节总需求水平,以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和适度的经济增长等目标。(3)使经济外部性内在化。经济外部性是指某个经济主体的行为使他人受益(正外部效应)或受损(负外部效应),却不会因之得到补偿或付出代价。在外部性很强的领域,市场机制就不可能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只有超越个人利益的政府出面干预时,经济的外部性才可能被内在化。(4)限制垄断。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自由竞争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而垄断会极大地限制竞争,扭曲市场竞争机制。既然市场本身不可能防止垄断的出现,限制垄断的职能只能由政府来承担。(5)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二定理,任何帕累托有效配置都可能在不同价格水平上实现。问题是如何确定哪一种配置方式最符合社会认可的公平分配原则。市场不具有伦理价值判断的功能,做不了这个选择,只有交给政府。(6)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有些市场在本质上就不可能具有完全性,如期货市场和风险市场。市场上的交易双方对与交易相关的信息的占有量往往失衡。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这些缺陷。唐兴霖、金大军则认为政府还应划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维护经济秩序。市场本身不具备划分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需要政府充当仲裁人,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则”。(注:唐兴霖、金大军:《论市场化进程中的政府经济职能多元性》,载《中山大学学报》,2000(1)。)
(二)新古典经济学派的观点。之所以称之为新古典经济学派,是因为这些专家学者的观点源于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他们承认市场会失败或失灵,但他们认为政府也会失败或失灵,而且政府失败或失灵的危害比市场失败或失灵的危害要大得多。政府失败是与市场失败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因而也叫做非市场失败。公共选择理论和非市场缺陷理论构成了西方经济学中政府失败的重要理论框架。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和非市场缺陷理论,政府失败的基本逻辑假定是政治市场存在着与经济市场相同的经济人行为。就产生的根源而言,导致政府失败的主要原因是非市场的内在性,即用来确定非市场组织内的目标,用以指导、规制与评估机构运行和机构人员行为的标准具有“私人的”内在目标,私人或集团目标取代了公共目标。政府失灵则是因为政府干预了市场机制在正常运行过程中或在修复过程中的经济活动,而导致的政府干预政策失效,如货币主义论及的货币、自然失业率和持久收入等市场经济常规现象所引致的政府失灵,理性预期学派中理性经济人和与经济干预的失灵,都与政府这个非市场内在性所导致的政府失败有着本质的不同。就造成的后果而言,政府失败是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了无效干预,其代价是政府干预时所花费的成本,不过,由于政府干预的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所作用的经济活动,所以政府的无效干预往往会导致市场失灵,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失败反映了现实的政治市场与政治学中的政治行为人假设和主流经济学中的经济行为人假设存在着偏离,原因在于在政治市场中存在私人目标或集团目标取代公共目标的内在性,所以在其行为准则的选择和实施中,资源配置都有利于个人偏好或集团偏好,这种情形产生的后果自然是资源配置不当,分配不公正,产出效率低下以及寻租、设租的产生。(注:何文君:《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理论探讨》,载《理论与改革》,2002(1)。)
由此,新古典经济学派认为市场失灵并不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充足理由,相反,政府干预的范围应尽量缩小,小到只起“守夜人”的作用。政府干预的范围具体包括:(1)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2)制定和实施法律,维持社会基本秩序;(3)界定产权,保护主权;(4)监督合同的执行;(5)维系本国货币的价值。(注:王绍光、胡鞍钢:《重新认识国家的作用》,见胡鞍钢、王绍光:《政府与市场》,1~20页,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三)“结构主义”的观点。结构主义者认为,界定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既要吸收市场经济国家的成熟经验,又要充分联系中国正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实际和中国国情的具体特点。因此,中国政府经济职能除包括“市场失灵”派和新古典经济学派的所有内容以外,还包括“经济转型”派和国情分析派所主张的内容。
1.“经济转型”派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时期,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政府应当在更多的领域里发挥作用。(注:陈清泰:《中国“入世”后政府面临的挑战》,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8~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经济转型的目标是市场化,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发生此消彼长的变化,政府的力量日益缩小,市场的力量日益扩大。由于政府是经济转型的设计者和推动者,因此,它还要承担两方面的经济职能。一方面是尽量减少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所具有的直接管理各生产要素的经济职能,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即减少政府的作用空间,另一方面它还要承担培育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受到压抑的市场体系的职能,让市场体系尽快地发育和成长,扩大市场的作用空间。此派认为转型期政府具体经济职能表现是:(1)促进市场发育,建立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政府必须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建立和维护市场规则以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2)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高度化,保护民族经济。(3)消除行政垄断。转型期在我国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垄断现象——行政性垄断(它是指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凭借自身的行政权力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以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经济利益),其主要表现为设置过高的进入壁垒,阻碍企业自由进入市场参与竞争,消除行政垄断应该成为转型期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4)转型性失业者的社会保障。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中,低收入阶层和失业者是由市场竞争造成的,而我国的部分低收入阶层和失业者却是一种“转型性”失业,即由经济转型所造成。在经济体制转型前这部分失业者(下岗工人)的一部分工资(必要劳动)已经转化为国有资产,因此,政府有义务为他们提供社会保障。(注:阮红新、石祖葆:《论经济转型中政府的经济职能》,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0(7)。)
2.国情分析派的观点。国情分析派认为中国是一个极其特殊的社会主义的发展中大国,有特殊的国情。从国情出发,中国政府还应承担下列特殊的职能:(1)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2)解决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3)注重公共投资,促进基础设施建设。(4)控制人口增长,开发人力资源。(5)实施反贫困行动计划。(6)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7)防灾、减灾、救灾。(注:王绍光、胡鞍钢:《重新认识国家的作用》,见胡鞍钢、王绍光:《政府与市场》,1~20页,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
(四)层次分析派的观点。该派学者根据政府介入经济生活程度和角色的不同,将政府经济职能划分为若干层次,但是这些学者各自所划分的具体的层次的内容不尽相同。
邓苏等人认为中国政府经济职能包括:(1)浅层次职能——制定游戏规则和保护产权。这是政府的首要即最根本的职能。(2)次深层次职能——弥补市场失灵,强化宏观调控。(3)最深层次职能——消除对经济改革的阻碍与对抗。这是过渡经济时期的特殊的边缘职能,或转型经济时期公有制政府特有的“准职能”,它客观地反映着政府是主动的或被迫的“改革者身份”,具有政治与经济一体性、交叉性和过渡性特征,但它却是过渡时期最具有革命性和深远意义的特殊职能。(4)外延层次职能——协调国际经济活动,维护国家经济利益。(注:邓苏:《中国过渡经济中政府经济职能的分层探析》,载《经济评论》,2002(6)。)
连云等人认为中国政府经济职能包括:(1)第一层次——“守夜人”职能。“守夜人”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中力度最浅层次的职能,其职责是做到: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建设并维护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2)第二层次——宏观调控职能。宏观调控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中力度次浅层次的职能。它是指为实现宏观总量平衡,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增长,一国政府通过它所掌握的某些经济变量(如财政支出、货币供给等)来影响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变量的取值,从而引导市场中的各行为主体自动按政府意图行事的一种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3)第三层次——政府管制职能。政府管制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中力度较深层次的职能。政府在执行这一职能时,不必通过市场参数去间接诱导市场主体按政府意图行事,它可以简单地直接命令各市场主体去从事或停止某项活动。(4)第四层次——直接经营职能。直接经营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中力度最深层次的职能。在执行这一职能时,政府通过兴办国有企业或向社会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方式,使自己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直接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从而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并以此来实现政府的各项经济、社会及政治目标。(注:连云:《市场经济下政府经济职能的力度分层探析》,载《经济问题》,2000(5)。)
张岩森等则认为政府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一般有四方面经济职能;一是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当好“调控员”;二是建立和维护市场规则,当好“裁判员”;三是提供社会服务,当好“服务员”;四是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当好“管理员”。其中,政府职能转变后,宏观调控就成为政府的一项主导职能。(注:张岩森:《论市场经济的国家干预作用》,载《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6)。)
(五)外部经济环境分析派的观点。该派学者认为,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进一步发生了变化。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全球范围的经济自由化,这样的一种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造成的影响是有利有弊的。他们倾向于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未全球化背景下的经济职能内容基本符合“结构主义”的观点。经济全球化并不会否定在经济未全球化的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经济职能,不过由于经济全球化使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还需要履行新的经济职能:(1)要求或寻求国际联合干预国际游资的流动。(2)使国内经济法规与国际通行的规则相适应,因为规则的冲突将会对发展中国家与经济发达国家之间及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交易带来困难。(3)运用各种力量渐进性地调整或修改对发展中国家歧视性的非公平的原有的国际经济规则。(4)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经济规则,努力打破经济发达国家对制定国际经济规则的垄断格局,以使新制定的国际经济规则具有公平性。(5)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动用政府的力量为国内企业发展国际贸易提供有利的条件。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在国内是单纯的政府,但在国际上,政府应该具有企业的性质。对企业而言,政府不是中立者,而是企业的庇护者、保护者,应对发生在其他国家的有可能对本国企业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进行干预。(6)动用政府力量努力争取生产要素的对等流动,促进低质要素的输出和优质要素的输入。(注:曾国安:《关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政府经济职能的思考》,载《财贸经济》,2001(12)。)
以上分类并非绝对,有很多学者混合采用了多个分析角度,得出的政府经济职能涵盖了上述两个或多个类别的内容,但并没有超出上述各派观点总的范围。另外,各种分析角度并非相互排斥的,因此不同学者所界定的政府经济职能的范围也存在交叉。
三、中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主要方向和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怎样转变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是研究的落脚点,专家学者从各自界定的政府经济职能出发,结合中国政府经济职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内容涉及转变的主要方向和转变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一)中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方向
1.改革政府经济管理体制
陈东琪认为,要按照“三个代表”精神,转变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立以服务为中心的政府管理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管理是政府管理的核心。这种公共管理机制的突出特征是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国民的公共需要。(注:陈东琪:《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若干设想》,载《经济纵横》,2001(12)。)
陈素江进一步指出,改革政府经济管理体制需要深化政府机构改革,要按照市场经济对政府职能的要求,精兵简政,建立健全按职能定岗、按岗定机构、定编、定人、定薪的机制,这是今后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中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精兵简政过程中还有一个优化机构的问题,其主要内容:一是逐步减少专业性部门,加强综合性部门;二是执行系统要简化、下放、转型,信息反馈系统要不断完善、加强;三是政府管理体制要精干、高效、廉洁。(注:陈素江:《论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的转换》,载《南方经济》,2000(10)。)而且他还指出,必须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分工的要求,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职能,科学界定这两级政府在不同层次的工作职责和权利范围,建立一个既有中央权威又能发挥地方积极性的政府纵向管理系统。(注:陈东琪:《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若干设想》,载《经济纵横》,2001(12)。)
2.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
陈素江提出,要清理并大幅度减少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政府行政性审批,要从加快政府职能转换的角度,依据合理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和责任性原则,对现有的各种行政性审批进行系统的清理,(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要减少政府公文和红头文件。在原来的行政规章逐步法制化的条件下,一般的市场、企业和个人行为应由全国统一的法律来进行规范,大部分保护地方、部门利益的行政规章、批条、文件应取消;有必要保留的行政规章,也应与法律相一致而不是相抵触,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应简化。在行政性文件减少后,人们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监管将主要依赖于法律。(注:陈东琪:《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若干设想》,载《经济纵横》,2001(12)。)
他认为改进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包括政府决策行为的科学化。现代政府管理决策的科学化主要依赖于人员、制度、决策程序和手段的现代化。这就要在建立开放、创新、协同的政府体制的条件下,要求政府公务员队伍吸收更多的专家,强化现有人员的培训、学习,运用科学方法改善政府决策程序;同时,也要求采用先进的办公方式,包括运用数字化和网络技术。为此,要加快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打破政府部门管理在时、空上的分割,使政务处理更为集约、快捷,建立一网式办公系统,不同政府部门的协同工作,实现内、外网的工作流程整合,提高政府办公的信息化、一体化水平。(注:陈东琪:《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若干设想》,载《经济纵横》,2001(12)。)周殿昆还提出,要实行政务公开,增加政府职能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众和媒体对政府经济管理行为方式的舆论监督,督促政府职能机关全面认真地履行职能。(注:周殿昆:《政府经济职能错位及矫正》,载《经济学家》,2002(2)。)
3.培育市场机制,整治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周殿昆提出应以放松或取消进入限制为重点,营造国内各类合法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环境。要按照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非歧视性原则,在国内对所有企业实行“国民待遇”。除为数不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有特定要求的行业需要有严格的进入限制以外,对其他行业,特别是竞争性行业,原则上都应放开,取消种种基于所有制、地区和部门的或明或暗的限制。按照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的要求,大力整治市场秩序。要以法制手段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保证国内市场的统一与完整。要运用法制和行政手段,取缔非法经济活动,保护和促进市场竞争。(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4.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司法体制改革
有学者提出,要按照加入WTO所做的承诺,全面清理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公开性。凡违背WTO规则或者与加入WTO的承诺不相符的,都应进行修改和完善;要加快行政程序立法,规范行政权力,落实依法行政;要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独立,为市场经济的有效运作提供及时、公正的司法服务(具体包括:加强对法院的垂直管理、改革法官的等级制、改革法官的选任制度、改进法院审判程序)。(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增强政府对外经济职能
有学者提出,我国政府经济管理的重点原来主要是对内,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应加强对外经济管理,应花更多精力研究和处理对外经济事务,以保证国家利益最大化,要有更多的政府机构和人员承担对外经贸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决策等方面的工作,这是保障政府扩大开放服务范围,提高对外经济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注:陈东琪:《进一步转变政府经济职能的若干设想》,载《经济纵横》,2001(12)。)
6.加快国有企业改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
有人认为大部分政府职能无需国有企业承担,因此我国国有企业应该有选择地继续留在国民经济的若干领域内,同时应从不适宜发挥政府职能、弥补市场之不足的行业中撤出,在国有企业继续存在的领域,进行股份化改制是较好的选择,认为可以采取与国际上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跨国公司合资合作、企业上市、“债转股”、与国内具备条件的非国有大企业合资等方式,来推动国有企业改制。(注:蔡增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职能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载《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5)。)
7.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增大,转型性失业的压力越来越大,为转型性失业者提供社会保障成为经济转型时期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因此,有学者提出要按照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框架,积极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改革措施。要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注:阮红新、石祖葆:《论经济转型中政府的经济职能》,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0(7)。)
(二)中国政府经济职能转变需注意的主要问题
1.要彻底改革传统的宏观调控制度和经济管制制度
曾国安、王继翔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调控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调控既有联系,也存在根本性的差别,两者的差别表现在产生的具体原因、具体作用、调控手段、途径与调控效力的影响因素、与经济自由的关系、与市场的关系、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等方面,这些差别决定了在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对在计划经济中实行的宏观经济调控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要建立新型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宏观经济调控制度。(注:曾国安、王继翔:《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调控之比较》,载《当代经济研究》,2003(2)。)
曾国安认为市场经济下的政府管制与计划经济下的政府管制在形式上似乎没有差别,但实际上在产生的原因、功能、范围、与经济自由的关系、手段、与市场的关系、赖以存在的制度基础等方面都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别,这些差别也决定了在市场取向的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对在计划经济中实行的政府管制制度进行根本性的改革,即建立新型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制制度。(注:曾国安:《政府经济管制模式比较》,载《学术研究》,2002(11)。)
2.不能混同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
曾国安认为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都是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基本经济职能,两者具有多方面的相互联系,但两者在产生的具体原因、要达到的具体目标、出现的时间、实施机构、实施手段、实施方法、调控对象、对经济效率的影响、失效的原因、与产业政策的关系、对经济自由的影响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政府在制定经济调控政策时,应该考虑两者的差别,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都应该有相应的差别。如果将经济管制政策与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混同起来,在政策工具的选择、职能部门的分工等方面就会出现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要么是经济管制的目标和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要么是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不仅不能弥补市场的缺陷,反而会强化市场缺陷,而且会使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成为导致效率下降的因素,总的来说会导致政府失效。如果政府失效由此引起,这样的政府失效比市场失效更糟。(注:曾国安:《论经济管制与宏观经济调控的关系》,载《经济评论》,2003(1)。)
3.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
唐启国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由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有规律(如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推动的,这些规律决定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和程度。政府的经济职能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它的立足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一定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政府的经济行为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既要反对因循守旧,也要反对冒进。我们主张开放经济,反对封闭经济,但这种开放要适度,不适度的开放也会酿成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恶果,东南亚金融危机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教训。(注:唐启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载《南方经济》,2001(10)。)
4.既要重视构建总体框架,也要抓紧具体制度建设
唐启国认为推进政府经济职能转变,必须有高屋建瓴、统揽全局的气势和系统性思维,也需要防微杜渐的制度和缜密细致的实施步骤。因此,既要重视构建总体框架,也要重视那些在目前情况下能够着手开展的具体制度和机制建设。(注:《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课题组:《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政府改革:中国的经验、问题与前景》,见王梦奎:《经济全球化与政府作用》,192~1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职能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问题。目前,该问题的很多方面仍未形成定论,学术界仍在继续讨论。要想彻底弄清这一问题,需要学术界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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