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资本与虚拟经济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经济研究论文,资本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虚拟资本”概念的出处
包括某些学术权威在内的大多数学者,都认为“虚拟资本”是马克思首先提出的。其实,虽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用了大量的篇幅(集中出现在第三卷的第二十五章至第三十六章)对“虚拟资本”作了深刻的分析,但“虚拟资本”的概念并非马克思首创。早在《资本论》第三卷出版(1894年)的50年前,英国银行家威·里瑟姆在其《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中就针对银行汇票的产生问题阐述了汇票的虚拟性,并准确地提出“虚拟资本”(fictitious capital)的概念。威·里瑟姆指出:“汇票没有别的办法加以控制,除非防止出现货币过剩,防止出现低利息率或低贴现率,这样可以避免产生一部分汇票,并不致使汇票过度膨胀。要判断汇票有多少是来自实际的营业,例如实际的买和卖,有多少是人为地制造的,只由空头汇票构成,这是不可能的。空头汇票,是指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开出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这样,通过单纯流通手段的制造,就制造出虚拟资本。在货币过剩和便宜的时候,我知道,这个办法被人使用到惊人的程度。”(注:威·里瑟姆:《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1840年伦敦增订第2版,第43、44页。转引自《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51页。)显然,“虚拟资本”是马克思引用威·里瑟姆的提法并加以发挥、展开论述的一个概念。
二、关于资本的虚拟性
100多年前马克思所分析的货币或资本的虚拟性,其本质就是“多重存在”,即一笔货币或资本的二重或二重以上的存在(应该说马克思只分析了两重存在),虚拟的部分相当于实体部分的“映像”或“影子”,笔者将这种虚拟性称为初始虚拟性。但“映像”或“影子”并非仅是与形相随的,它们有时可以游离开去,形成相对独立的运动图景,并反过来影响实体部分运动。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商品→货币→资本→生息资本→虚拟资本的演化过程,层层分析了货币和资本的初始虚拟性。
从历史上看,最早的虚拟现象或者萌芽出现在货币的产生过程。当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从一般商品中游离出来成为货币时,它就已经具有虚拟性,也就是它有两重存在,一重作为一般商品存,有其自身的使用价值;另一重作为货币存在,充当流通、支付、储藏等职能。“即使这种存在的形式只是现实货币即金或银的形式,只是以自己的物质充当价值尺度的商品的形式,那么,这个货币的相当大的一部分也必然只是虚拟的,也就是说,完全象价值符号一样,只是对价值的权利证书。”(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76页。)
货币转化为资本后,资本分为产业资本和银行资本,产业资本由于仅具有单重存在,所以它不具有虚拟性。银行资本(生息资本)包括借贷资本和虚拟资本,就是说,除了借贷资本以外,“银行家资本大部分纯粹是虚拟的,是由债权(汇票)、国家证券(它代表过去的资本)和股票(对未来收益的支取凭证)构成的。在这里,不要忘记,银行家保险箱内的这些证券,即使是对收益的可靠支取凭证(例如国家证券),或者是现实资本的所有权证书(例如股票),它们所代表的资本的货币价值也完全是虚拟的,是不以它们至少部分地代表的现实资本的价值为转移的;既然它们只是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并不是代表资本,那么,取得同一收益的权利就表现在不断变动的虚拟货币资本上。”(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2页。)
在用大量篇幅分析了国债、股票等所有权证书的虚拟性后,马克思对这些虚拟性作了概括。他指出:“这些所有权证书——不仅是国家证券,而且是股票——的价值的独立运动,加深了这种假象,好象除了它们可能有权索取的资本或权益之外,它们还构成现实资本。这就是说,它们已经成为商品,而这些商品的价格有独特的运动和决定方法。它们的市场价值,在现实资本的价值不发生变化(即使它的价值已增殖)时,会和它们的名义价值具有不同的决定方法。”(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9~530页。)
根据马克思对虚拟资本属性的分析,我们知道,他所指的虚拟资本的虚拟性就是资本的双重存在性,即同一笔资本既作为实际资本投入到商品的生产经营过程,又作为对剩余索取权的证书而存在,后一重的资本存在就是幻想上的、虚拟的。而虚拟资本的持有人,由于自己并不参加生产活动,仅凭持有的虚拟资本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因此他们是食利者,具有寄生性。
以马克思《资本论》的学术目的,深刻地分析资本的初始虚拟性就足够了。但一百多年后的今天,虚拟资本的种类、虚拟方式、虚拟程度、价值运动形式等都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样,出于对虚拟资本运用的研究目的,仅仅分析虚拟资本的初始虚拟性已经意义不大。我们今天研究虚拟资本,更重要的是研究其派生的虚拟性。虚拟资本的派生虚拟性是指资本转化为虚拟资本后,(注:从实体资本到虚拟资本是一个历史演进过程,而现实的对应关系,通常是先生成虚拟资本,再通过虚拟资本筹集到相应的实体资本。只有当股票债券等虚拟资本卖出去后才能转化为实体资本。)由于在市场上自由流通所派生出的各种特征。所以,流通是派生虚拟性存在的基本前提。其实,关于流通对虚拟资本的重要性,马克思也已经提到了,只是因为与其研究目的关系不大,因而没有展开。马克思在分析了国债的交易过程后指出:“不管这种交易反复进行多少次,国债的资本仍然是纯粹的虚拟资本;一旦债券卖不出去,这个资本的假象就会消失。然而,我们马上就会知道,这种虚拟资本有它的独特运动。”(注: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27页。)据此,笔者以为,一项资本,即使有双重存在,因而具有初始虚拟性,但只要它的虚拟部分不能自由流通,就不具有派生虚拟性,没有必要被纳入现代虚拟资本的研究范围。
虚拟资本之派生虚拟性,至少应该包括:独立性、设定性、衍生性、预期性、风险性(不确定性)、流动性、灵活性和国际性等。
虚拟资本的独立性是指虚拟资本与实体资本相分离后,能够形成相对独立的价值运动过程和运动规律。实体资本的价值由其本身所包含的价值量决定,这一点,任何实体资本都一样。资本虚拟化后,实体价值仅仅作为虚拟资本定价的参考,虚拟资本价值更多地由其未来增值性所决定,就是说,它更多地体现未来的价值,这种未来的价值主要由人们的观念决定。因此,我们可以在资本市场上看到一些偏离现象,虚拟资本的价值常常可以高出其所代表的实体资本价值若干倍甚至上百倍(反低的现象也有),实体资本价值量大的其虚拟资本价值却未必高。
虚拟资本的设定性是指虚拟资本通常是在信用制度下以一定的契约关系加以体现,形成人们通常所指的有价证券。虚拟资本的契约一般包括虚拟资本的权利、义务、期限、收益等契约要素,这种契约形式为虚拟资本的广泛流通提供便利。货币本身就是一种高级契约。
虚拟资本的衍生性指的是,不仅虚拟资本本身就是一种衍生产品,是由实体资本衍生而来的,虚拟资本还可以被进一步衍生成更高级的虚拟资本。虚拟资本的衍生即可以是纵向的,也可以是横向的。股票可以被纵向衍生形成股票期货和股票期权等虚拟产品,也可以横向衍生成存托凭证等融资工具。债券可以纵向衍生成债券期货和期权,还可以横向衍生成具有股票特征和债券特征的可转换债券。虚拟资本的衍生性,理论上为虚拟资本创造提供了空间,也是虚拟资本应用方面的主要研究方向。
虚拟资本的预期性是指虚拟资本的收益往往是不固定的,人们对其未来的收益只能根据虚拟资本所代表的行业发展态势、企业以入的经营状况等不确定的因素作出合理的预期。即使是固定收益的债券,债权人的真正收益也会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和非固定收益证券的收益情况和价格波动而变化。
虚拟资本的风险性指的是虚拟资本的持有人会遭受因虚拟资本价格的剧烈波动所带来的影响。虚拟资本的风险包括系统风险与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影响的是整个资本市场,所有的虚拟资本的价格都会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非系统风险只影响个别的虚拟资本,如某一特定行业或企业的股票。风险的产生主要由于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信息的不完全。
虚拟资本的流动性是指虚拟资本能够在资本市场上自由地流通。应该说,流动性并不是虚拟资本的内在特征,而是虚拟资本之所以能够成为虚拟资本的必要条件,所以这里将其固化为虚拟资本的一个特征。
虚拟资本的灵活性指的是其相对于其他形式资本的极其便利的变现能力。当然,变现不是通过还原成其所代表的实体资本实现,而是经由在资本市场的随时转让得以完成。虚拟资本灵活的变现能力是虚拟资本与其他资本相比的最主要优点之一,也是虚拟资本越来越受追捧的重要原因。
虚拟资本的国际性是指虚拟资本的多重存在可以分处于不同国界。国际间的资本输入除了采取外国直接投资即(FDI)和对外贷款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国外股票或债券等虚拟资本的方式。由于虚拟资本的方式操作便利而且变现容易,因此成为国际游资在国际间转移的主要方式。
虚拟资本的虚拟性是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不断深化过程所形成的矛盾衍生出来的,然而,这种虚拟性形成以后,不仅反过来极大地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对人们的价值理念和社会资本的运动方式产生极大冲击。
三、关于虚拟资本的内涵与外延
通过以上对资本虚拟性的分析,可以认为,现代虚拟资本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具有剩余索取权利的资本属性;(2)与实体相对独立的另外存在;(3)能够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思格斯从其所处时代的实际出发,列举了几个虚拟资本的例子:从国债运用的非资本性和利息支付的资本设想,表明国债是虚拟资本;从股票市场价值取决于股票收益资本化,表明股票是虚拟资本;从商业信用取代银行信用,银行信用又取代商业,指出开出汇票和汇票贴现制造了虚拟资本;从银行保持的准备金不代表资本,只代表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价值是不确定的意义上,指出了银行家资本的构成大部分是虚拟资本。商品、货币、资本、生息资本、虚拟资本等经济范畴,都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产生并得以不断地从形式和层次上增进的。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当今时代的虚拟资本,在虚拟性、虚拟程度、虚拟方式等方面,与马克思时代的虚拟资本显然不可同日而语。特别是,金融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出现后,虚拟资本就变得更难以琢磨。所以,至今尚无人给出虚拟资本的完整定义也就不足为奇。西方有些经济学家根据马克思对虚拟资本的分析,舍象掉虚拟资本的社会属性,认为“虚拟资本是指通过信用手段为生产性活动融通资金”,(注:约翰·伊特韦尔等:《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第二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0页。)这样的定义显然并未将“虚拟”的特征凸显出来。我们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出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目的,将虚拟资本定义为:能够带来资本化收入的一类所有权证书。(注:参见:刘熙钧主编,《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部分),厦门大学出版社,第三版,第225页。)这种定义基本是根据马克思的原意所下。客观地说,两种定义都具有片面性。改革开放、尤其国内资本市场出现以后,虚拟资本研究的风气逐渐蔚然,但多数学者仍将研究的重点放在虚拟资本的形式和功能上。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有成思危(2002)、刘俊民(1996)、陈永志(2001)、曾康霖(2003)等。(注:分别参见:成思危,《就虚拟经济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的采访》,《上海证券报》,2002年11月25日;刘俊民:《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山东人民出版社;陈永志,《论虚拟资本及其在我国的发展》,《中国经济问题》杂志,2001年第6期;曾康霖,《虚拟经济:人类活动的新领域》,《当代经济科学》杂志2003年第1期。)他们的共同之处是,都指出了虚拟资本的权益证书、本身无价值、相对独立于实体资本以及有自身运动特点等几大特征。其中,刘俊民教授应该是国内迄今为止对虚拟资本研究最为全面和深入的学者,他对虚拟资本虚拟性的分析也相当透彻。刘教授给虚拟资本下的定义为:同实际资产相分离的,本身无价值却可被作为“商品”进行交易的各种凭证。(注:刘俊民:《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山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9页。)这一定义与其他的相比已经考虑到虚拟资本形式的发展,显然欲将与马克思时代相距一百多年后出现的金融衍生产品纳入虚拟资本的范畴之中。但是,这样的界定,如果没有加以必要的说明,或者特定的条件限制,也显然有矫枉过正之嫌,甚至于丢掉了本质。因为按照这一定义,所有具有虚拟性的可流通权益证书都可能被包括其中。但是,我们知道,许多权益证书(如房产证书、期货合约等),甚至是实体商品本身(如17世纪曾风迷于欧洲的荷兰郁金香、我国盛唐时期的洛阳牡丹花),虽然具有虚拟性,却没有资本性——即对剩余价值的索取权。还有,证券的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虽然具有很强的虚拟性,却没有资本性,因为期货或期权合约的持有人,如果不将其兑现为股票或债券等资本性金融产品,即使股票或债券分红派息,他们也没有对利润索取的权利。而且,这些合约,通常也不是一笔资本等量的另一重存在,持有与现实资本等量的衍生产品,所需付出的只是现实资本价值量的少量部分(即保证金)。衍生产品的出现给虚拟资本的界定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如果给定的定义不能包括虚拟资本的衍生产品,那么当前对虚拟资本的研究基本没有超过马克思时代,进一步研究的意义也将大打折扣。
关于虚拟资本定义的另一个尴尬是虚拟资本本身的价值问题。由于资本是虚拟的,并且通常表现为一张几乎不要耗费或者与其价格极不成比例之耗费的合约,因此,我国的大多数学者都以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判定虚拟资本没有价值。这样,没有价值却有价格、以及价格是价值之货币表现的矛盾,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总是搪塞绕过的尴尬局面让虚拟资本给继承下来了。经济思想史上出现过两种价值体系,即劳动价值论体系和效用价值论体系。已有不少学者研究认为,其实这两种价值体系并不矛盾,过去之所以一度冲突,除了部分的政治原因外,相当程度上的差异只是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显然,劳动价值论强调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其凝结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所以,这种理论描述的是过去式的价值,或者说是商品的价值取决于过去的耗费,因此它的定价方式是成本加利润;效用价值论则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其效用的大小,即满足人们欲望程度的大小,因此,该理论描述的是商品的现在式价值,即商品的价值体现在当前,其定价方式由消费者当前的支付意愿所决定;按逻辑,商品一定还有未来的价值,或者说,有些商品的价值体现在将来,虚拟资本的价值就属于这一类。那么,这类价值取决于什么呢?它们取决于观念和信心,即这类商品的价值完全由人们的观念和信心支撑,其价值确定则采用资本化的定价方式,即将未来的收入贴现为当前资本。由于未来存在着不确定性,加上信息不对称,人们对未来的预期所决定的虚拟资本的价值与将来实际发生的情况往往会有偏差,这是虚拟资本风险性的客观基础。
本文以为,虚拟资本的界定只能限制在金融资本的范围内。就是说,虚拟资本本身必须是一种金融产品或融资工具。因为,从历史上看,虚拟资本是生息资本、进一步说是借贷资本派生的,即生息资本由借贷资本和虚拟资本构成。如果概念的定义过于宽泛,不仅容易产生混淆,也不利于问题的进一步研究。有些学者或许为了提升研究意义,将那些具有虚拟性的商品笼括在“虚拟资本”的范畴中,这种态度是不客观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笔者给虚拟资本作如下定义:在信用制度下,由现实资本派生的、并有自己相对独立之价值运动形式的金融资本及其衍生物。它具有以下特征:(1)以实体资本为基础并同实体资本相分离;(2)属于金融资产;(3)具有剩余索取权;(4)可以有多重或多倍的存在(虚拟);(5)能够自由流通。
这一定义与其他定义相比,有如下特点:
1.突出资本性——剩余索取权,将其它非资本性的虚拟产品排除在外。
2.限定于金融资本,既符合历史与逻辑,也利于进一步研究。
3.将流通性作为一个必要特征进行表述。
4.以“血统论”为依据,将虚拟资本的衍生物作为特例界定在概念之中,有利于深化对虚拟资本的研究。
5.提出虚拟资本的多倍存在(不同于多重存在)性,符合虚拟资本运动的新实际(比如,膨胀性通货和银行的派生性存款等也是虚拟资本,但它们是一笔资本的多倍存在而不是多重存在)。
6.肯定虚拟资本的价值属性,因而有其独特的价值运动形式。
7.虚拟资本的形式并不仅限于有价证券。
四、关于“虚拟经济”的界定
资本虚拟化后,在经济活动中起核心作用的资本便逐渐由虚拟资本所代替。那么,由虚拟资本运动所形成的经济总量和经济行为就是虚拟经济。
虚拟经济范畴,只能是指由虚拟资本的价值运动所形成的经济总量和经济活动量,即“虚拟资本的运动与虚拟化的货币结合在一起形成了相对独立于实际经济的虚拟资本的价格决定过程和相对独立的运行过程,这种过程就是虚拟经济的过程。”(注:刘俊民:《从虚拟资本到虚拟经济》,山东人民出版社,第272页。)而包括一些学术权威在内的部分学者(出于可以理解的理由,恕本文不具体指出相关学者的大名),却将由电脑技术进步引发的对传统经济活动的模拟也作为虚拟经济的范畴,笔者以为这是缺乏认真分析所引起的一个不该有的错误!显然,这二者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不可能集合一起。由虚拟资本运动所引发的虚拟经济应该是fictitious economy,也就是假定、设想、预期、想象的意思;而由计算机科学进步所形成的虚拟的经济活动应该是virtual economy,它具有模拟的特征,但也是实在、有效的。之所以会产生将二者集合在一起统称为虚拟经济,问题大概出在virtual和fictitious在中文里都有“虚拟”的意思。但是,很显然,virtual所指的虚拟其实是利用现代技术,特别是电子技术对传统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状态进行高度集成或浓缩,其本质是一种模拟;而fictitious在操作上是一种衍生,观念上是一种想象或预期,其本质是分离、想象。二者实在是风马牛不相及。可以推测,如果当初翻译virtual economy的人知道在十九世纪就已经有人提出虚拟资本,并且在事实上由虚拟资本的运动形成了虚拟经济,大概不会将virtual economy翻译成虚拟经济,因为这引起了概念混乱。无论如何,将二者纳入同一集合是不科学的。
五、关于虚拟经济的研究意义
早在十七世纪中叶就曾有这样的预言:“符号性财富将取代真正的财富!”(注:威廉·波特:《致富秘诀》(1650)。转引自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440页。)这里的符号性财富当是以货币及其他可以用符号表示的虚拟资本财富,如各类有价证券。
国外对虚拟经济的研究比较早,尽管所用之名称有所不同。经济学及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就用过“符号经济”(symbol economy)的提法,并将之与“实际经济”(real economy)相对应。(注:Drucker,P.Toward the Next Economics and Other Essays,Harper & Row,Publishers.1981.P.6)在后来的著作中德鲁克又指出:符号经济即资本的运动、外汇和信用流通;实体经济即产品和服务的流通。并认为,在当代,“符号经济”已经在决定着“实际经济”了。(注:彼得·德鲁克:《管理的前沿》,中译本,企业管理出版社,1988年版,第38页。)德鲁克“符号经济”的提法与本文“虚拟经济”的定义是基本一致的。
虚拟经济的研究,具有理论与实践上的重大意义。理论上,它可以开拓出前面提及的第三种价值系统;实践中,虚拟经济的研究,特别是对资本虚拟化过程的探索,可以为当代金融创新提供操作指导。在这方面,当前理论界出现的两种值得关注的倾向,一是或以传统的价值理论解释虚拟经济,或试图从虚拟经济运行中寻找满足传统经济理论的所谓规律;二是将研究的重点置于虚拟资本的功能上,忽视对资本或经济虚拟化过程的深入探索,步了当代金融经济或符号经济研究之后尘,因而失去对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之独特的研究意义,让人觉得,所谓虚拟资本和虚拟经济,不过是对当代金融活动的更名描述,毫无新意。
虚拟经济不只是一个提法,而是一个正在形成的理论体系。它的现实意义有许多。首先是对整个市场经济系统的理解问题。当这个理解正确了,自然就会产生巨大的实践效果。比如,根据对虚拟经济的理论认识,整个经济既然是一个价值系统,那么把握经济运行的脉搏就不是主要看实际GDP的多寡,或实际产品产量的大小,而是看资金流量和流向,看其价值量的波动和变化。当前有的学者正在设想国民经济的“资金流图”研究,其基本思想是描述资金流向、流量以及持续时间等。它比列昂节夫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投入产出分析更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又如,贫富差距的问题。最近有许多研究都表明,贫富差距正在世界范围内拉大。过去解释国际间贫富差距的主要原因是产品结构造成的,发达国家出口高技术产品,而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二者的价格有剪刀差,一些学者称其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掠夺”。很显然,这种掠夺在一定意义上是靠高技术支撑的。但我们现在靠出口高附加值的产品已经不行了,贫国与富国的差异不是出口产品的差异造成的。这种靠技术支撑的进出口呈现递减的趋势。东南亚危机中,大量资金从东南亚流回美国,这些资金的流出使得东南亚国家的经济立即陷入衰退,而流回美国的资金当然裹挟了高额的利润。显然,当代国际间的贫富差距更大程度上与资金流动相关,而资金流动一方面不再紧紧跟随实际贸易和投资,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性。
趋势已经表明,以虚拟资本运动为基础的虚拟经济将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领域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为。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未来经济学所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符号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问题。也许未来的经济学所能做到的仅止于此:一方面,某些部分的变量——如生产力、资本形成、资源分配等等——的叙述只有在实体经济层面来讨论才有意义,此时符号经济变量只是实体经济的限制条件与范围;另一方面,其他部分的‘实物’变量可能要借着符号经济来讨论、分析与叙述,而实体经济此时反过来只是符号经济的限制条件与范围。”(注:Peter Druker,Toward the Next Economics and Other Essays,Harper & Row, Publishers.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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