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森林资源论文,资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本文以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系统分析了我国森林资源管理的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充分论证了推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必要性,并围绕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几个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一些新的概念构思,包括森林资源资产、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等,对建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体系提出了一些思路和想法。
关键词 森林资源 资产 管理
1 现行森林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几经变化,从现行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来看,大体可划分为3类,即:一类是国家政府直接管理; 二类是省级政府直接管理;三类是县级政府直接管理,实行这类管理形式的主要是国营林场经营的森林资源。
上述3类管理形式,都是条块分割,行政性的垄断管理体制, 只是程度有所不同。这种管理体制,缺乏国有资产人格化代表,财产关系不明确,淡化了所有权主体的基本权益,妨碍了森林资源的培育及合理开发、利用与优化配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森林资源国家所有权虚置,在经济上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建国以来,由于受“生产资料不是商品和资源无价”理论的影响,长期对国有森林资源实行无偿采伐利用,采伐单位不需要付报酬,就可以得到森林资源使用权,森林资源所有权在经济利益上得不到体现,使之虚置,森林资源不能过渡到森林资源资产,实行价值量化管理;助长浪费,不能做到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达到最高的效益。
(2)森林资源通过各种渠道,被集体或个人占有, 流失现象相当严重。由于多种原因,国有森林资源流失现象时有发生,一部分森林资源通过各种渠道被集体或个人占有。近几年国家虽然加强了林政管理,但林地、林木流失现象尚未杜绝。
(3)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存在矛盾。由于诸多因素, 使使用森林资源的单位——森工企业的经济出现严重危困,要求通过消耗更多的森林资源,增加木材产量,从而达到增加利润之目的。但国家从长远利益和森林资源消长平衡的原则出发,采取一系列限制采伐的措施。于是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与使用单位的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之间出现矛盾。
出现以上问题,根源不在所有制本身,而在于管理制度、管理形式、管理方法,以及所有权和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没有解决好,存在着许多有待研究解决的缺陷。
2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理论
2.1 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
森林资源可视为森林资产,资产等同于财富,是一种有价值的物质产品。因为它可以给人们带来收入,具体来说,它应具备3 个条件:一是在理论上承认森林资源是有价之物;二是在法律上森林资源有明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三是在经营上有可供进入森林资源市场的产品数量与价格。这3个条件从目前的实际来看,自然还未完善, 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趋势的角度,确立森林资源资产的概念是十分必要的。
对于资源资产的分类,目前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联合国统计署和欧洲经济委员会发表的“综合环境核算系统研究的概念开发”中记为“自然资源及环境质量应列为资产,视为国民财富,是一自然形态的资本,而环境破坏的费用则应进入成本”。为此,联合国及世界银行的专家认为,资源与环境的分类可做如下的规定:第一种是不可交易的资源(如空气、水、环境因素等);第二种是可交易的资源;第三种是人类智力资源。1992年2月在内罗毕召开的国际环境发展机构委员会(CIDIE)环境和自然资源研究会通过的结论和建议中,对资产做了如下分类:环境资产(包括单项资源,如树木、矿产),无生命的流动资产(如太阳能、潮汐能和风能),无生命的循环系统(如水循环系统这样的生物化学循环)和复杂资产(生态系统和土壤等)组成。那么资产的内涵是什么,笔者认为应是以下条件之一:资产是生产财富或对产生收入活动的投入,而不仅是消费者的物品;资产是给养,直接就业或收入机会的重要来源;其它产业依赖自身资产的投入或服务,这种资产很少,有替代的机会;该资产的贬损会导致对人类安全、健康和非物质福利不可接受的影响。可见,资产的涵义十分广泛,而且分类比较复杂。
从经济角度来看,资产就是用货币计价的一切财产物质、债权和其他无形资产。资产与资金是有区别的,资金是资产的货币形态,而资产的形态,可以是货币的,也可以是非货币的。它的实物构成包括全部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它的价值构成包括生产资料转移价值(C )和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V+M)。
前面我们已经讨论过,无论是天然林,还是人工林,森林资源可以被看成是商品,而且具有价值,因而森林资源也可以被看成是一种资产。当然,从广义上就可以把森林资源资产理解为在一定时期内以货币计价的一切森林资源,包括林地、林木、动植物和微生物等林副产品以及森林资源环境。
2.2 森林资源资产的分类
森林资源资产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见下图)。
这里,经营性资产是指在现有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通过经营利用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以森林资源产品(木材和林副产品)及盈利为目的的森林资源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在现有科学技术水平条件下,不能经营利用,但能发挥环境生态效益;能经营利用但不能带来经济效益以及能经营利用也能带来经济效益,但国家法律规定为特用的森林资源资产(如森林公园,防护林等)。
对于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划分也不是绝对的,即在科学技术水平、社会经济条件以及经营目的发生变化时,两类资产是可以相互转变的,即非经营性资产可以变为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也可变为非经营性资产。对于经营性资产可实行商品生产,直接走向市场;对于非经营性资产,则要靠国家、社会进行投资来维持。
2.3 森林资源资产的特点
在传统的价值观中,只承认森林资源是一种自然财富,而不承认森林资源同时也是一种资产。根据森林资源价值理论,我们知道,无论是人工林或天然林,都有价值,因而都是资产。森林资源资产作为资产中的一个特殊类型,有着鲜明的特点。
(1)森林资源资产既是天然林资产又是人工林资产。如前所述, 森林资源资产是自然力和人类的结晶,无论在天然林还是人工林中,都凝结了自然力和人类劳动,只是两者的比例有所不同而已,因而,森林资源资产既是天然资产又是人工资产。
(2)森林资源资产是条件性可再生资产。 森林资源资产具有一定的可再生性,但又不具有完全可再生性,如果超强度采伐后,破坏了森林的生态环境,造成森林的逆行演替,则森林资源资产就难以再生。
(3)森林资源资产是不动产, 所谓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引起性质、形态变化,损失经济价值的财产。森林资源资产中的林地无凝是不能移动的,其生物资产经移动后将会引起性质和形态变化,如活立木采伐后就变成了木材和枝叶,失出了生命力,林木移植后也将对其生长产生影响,因而,森林资源资产是不动产。
(4)森林资源资产的长周期性,动态性和连续性。
从拥有林地,造林形成森林资源资产,到采伐利用回收是一个漫长的经营过程。一般工业产品完成一个生产过程仅需几个月,几天,几小时或更短的时间,而林木从培育到成熟可供利用至少需几年,几十年或上百年,而且林木价值有可变性,一般工业产品一旦完成生产过程,产品价值就被确定下来,不再变动,而林木则不然,它在生产过程中,林地上林木蓄积不断增加,而且林木质量也不断提高,林木的价值量即资产也在变动,而且具有一定规律。
3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内容、原则及目标模式
3.1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内容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是对森林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调控和监督活动。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森林资源资产的优化管理,保障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增值、保值和开发利用。具体来讲,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包括以下4个方面的内容:(1)森林资源资产的宏观调控和布局;(2)森林资源资产的经营;(3)森林资源资产的界定与评估;(4)森林资源资产的统计与核算。
3.2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原则
推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森林资源资产公有制为主体,决不能走私有化道路;二是坚持政企分开,两权分离,赋予森林资源经营者以更充分的经营自立权;三是坚持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对森林资源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有偿转让。
在森林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过程中,所要遵守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效益原则,即要求:(1 )对经营性的森林资源资产必须做到有效增值;(2)对非经营性的森林资源资产必须做到有效保值。 其衡量的具体指标主要有以下几个:
森林资源资产增值率=增值资产/原有资产×1000‰
纯收益率=m/c+v×1000‰
资金税利率=税金/资金×1000‰
成本利税率=税金/c+v×1000‰
为了保障经营性森林资源资产的有效增值,依据经济效果的原理和原则,其实现途径有3条:(1)努力提高森林资源资产的增值率,即实现内涵的经济效果的提高,属内涵性的扩大再生产;(2 )增加森林资源资产的投入,即实现外延性的经济效果的提高,属外延性的扩大再生产;(3)加速森林资源资产的周转。
3.3 森林资源效益化管理的目标模式
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的目标模式可以用下面框图表示:
4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基本思路
首先,要提高对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归属的认识。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森林法》第三条再次重申“森林资源属于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都再三强调这一点,其次要改革现行管理体制,建立营林集团公司经营森林资源资产。鉴于现行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为强化产权关系,保护所有权和使用权双方的合法利益,应对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总方向是:将森林资源资产的产权管理从政府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以山脉、地形、地貌、河流等自然环境条件为依据,本着有利于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原则,组建跨省、跨地区的营林集团公司。营林集团公司为经营性组织,依据国家的授权来经营森林资源资产。林业部在集团公司设置森林资源资产产权代表机构,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管理职能。营林集团公司可以吸收不同经济成分参股经营,合资经营,使集团的森林资源表现为国家、集体和个人不同投资主体的股票资产,形成多元化财产及利益关系,彻底改变现行的单一化投资主体,但应注意国家股权在其中永远保持主体地位。集团公司的收益按股东的股票多少进行处置与分配。国家股权获得的收益,归国有资产委托管理单位——林业部统一支配,用于营林再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营林集团公司的产权所有者通过股东大会、董事会对重大经营事务和财务分配的决策实行产权管理和产权控制。并通过股权收益的变化,森林资源的增长与消耗等指标来考核、检查经营者的业绩。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营林集团公司不发生直接的联系,通过计划、产业政策、税收、利率、价格、法规等来对营林公司实行间接管理。这种改革的好处是:有利于调动多方面投资进行财产积累;有利于森林资源的有效使用、有效约束和有效监督;有利于克服政府对生产经营的直接干预,促进经营者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总之,应该强化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制度,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专管机构。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颁布之后,推动了各级林业管理部门和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必要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专管机构。具体意见是:国家委托林业部门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局进行管理,省、地(市)两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资源分布较集中的县应设立专管机构,其余可配备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达到从上至下行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各级专管机构和专管人员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在业务上接受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指导。其基本职责是:结合林业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系统具体的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负责国有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统计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权益。
(2)建立健全森林资源资产交换机制, 将森林资源生产纳入商品生产轨道。为克服建国以来对国有森林资源实行无偿采伐带来的弊端,促进林业稳定、持续、协调地发展,实现森林资源的价值化管理。这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的重大步骤,符合有计划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应进一步推广,并逐步推向市场。允许全民、集体和个人购买森林资源来进行木材生产,从而达到通过市场完成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实现其价值。
(3)切实搞好山林产权界定与登记工作, 维护森林资源资产的完整。产权是资产所有权的主体,产权界定与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实施产权管理的手段之一。森林资源是特定土地的产物,在多数情况下,土地的所有权与林权是统一的,但也有不统一的情况,即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林权属集体,或林权属国家,土地所有权属集体。对确定为国有的森林资源资产,在其四界周围应打桩、埋界,设立永久性明桩、界桩。另外,对于林木为集体或个人所造的,坚持“谁造谁有”的政策。对于林地上新造的林木,可以实行由国家折价收购,给造林者合理补偿,进行合理补偿的林权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实行联合经营,收益按比例分成。
(4)加强森林资源资产核算工作。建国以来, 国家对用于培育森林资源的费用,实行的是报帐制,没有严格的成本核算,支出的费用未核算便分配到具体的林地。其后果是:不能掌握培育森林资源的投入情况,不能掌握林班或小班已发生的实际耗费,不能为正确评价培育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和制订林木价格提供依据,也使森林资源资产管理失去重要依据。因此,应该加强森林资源资产核算,搞好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森林资源培育成本的核算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资源调查统计以及林业财务会计制度,提高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水平。
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虽不一定是灵丹妙药,而且实施上也有难度,但它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从森林资源产品经济向商品经济过渡的必由之路,能最终把森林资源经营体系送入市场经济轨道的唯一方法。
总之,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的根本目的还是以增加资源,发挥森林资源综合效益为目的,因此,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要以市场和社会对资源的产品需求为取向,实行行业归口管理,不能分割,要保障森林资源所有者的经济利益,经营者的合法利润。国有林要通过资产化增值,切不能流失、外溢,只有资源产品生产秩序井然、高效才能有效增值。因此,对国有林资产管理首先要将所有权、经营权分开,集体林发展合股经营,同时,在管理中要把资源及时更新作为制约条件,不能因追求资源木材产品效益而破坏生态功能。
Opinions on Forest Resources Assets Management
Peng Daoli
Abstract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theory of market economy,the paper systematically analy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existing problems about China's forestresources management.Further on this basis,it fully provesthe needs to execute forest resources asset management, goesfurther into a few theoretical issues about forest resourcesassets management,and puts forward some new concepts such asforest resources assets,forest resources assets managementetc,which proposes some thinkings and suggestions concerningbuilding forest resources assets management system.Mr.Peng Daoli works for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100083,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