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改革的历史、现状与未来_经济体制改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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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五届二中全会指出:机构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科学论断,全面、正确地指明了机构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一、机构改革的简要回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上来,展开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但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等官僚主义积弊,困挠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针对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指出,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如果不搞这场革命,是不可能得到人民赞同的。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我国开始了新时期机构改革的探索。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一个过程,机构改革也必然是一个阶段性与连续性相结合的过程。在改革开放以来,已经先后进行了1982年、1988年和1993年3次改革。

1982年的机构改革。这是在粉碎“四人帮”以后,全党经过拨乱反正,全面开创我国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历史条件下提出的。当时的国家机关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领导班子老化、副职越设越多、工作效率低下。针对上述问题,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精简机构是一场革命》的重要讲话,中央决定,从1982年开始,首先从国务院做起,自上而下展开各级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取得的成效:一是精干领导班子。按照干部“四化”方针,选拔能够开创局面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减少各级各部门领导的副职。通过改革,国务院副总理由13人减为2人,增设国务委员, 中央部委正副职一般配备3~5人。司局正副职2~3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正副书记配备4~6人;正副省长(直辖市正副市长、自治区正副主席)4~7人;省级党政各部门正副职配备2~4人。市委正副书记一般为3~5人,正副市长4~6人;地委书记和行署专员分别为1正2副;县委正副书记2~3人,正副县长3~5人。市、地、县党政各部门正副职配备2~3人。二是废除实际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干部离退休制度。规定了省部长和司局长的任职年龄,省部长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副部级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三是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从100个减为61个;省、 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从60个左右减为40个左右,直辖市政府机构设置稍多于省政府工作部门;城市政府机构从60个左右减为45个左右;行署办事机构从40个左右减为20个左右;县政府部门从40多个减为25个左右。人员编制按25%精简,国务院各部门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 万人左右; 省级党政机关人员从18万人减为12万余人;市县机关工作人员约精简20%;地区机关精简幅度更大一些。

198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这次机构改革以转变职能为关键,以经济管理部门的改革为重点。国务院机构通过改革,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各部门将属于企事业与社会团体的职能转移出去,弱化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管理职能,强化综合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能。例如,国家计委不再直接管理基建项目的投资,而由投资公司根据产业政策和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进行投资经营管理。二是精简和削弱专业部门,加强监督与调控部门。例如,撤销煤炭部、电力部,组建能源部和新成立环境保护局等。三是在转变职能的基础上,合理设置机构,确定编制。国务院部委机构设置从原有的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原有的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原有的75个减为44个,人员编制比实有人数减少近一万人。四是解决了一批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的问题。例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问题,经协调以林业部门为主管理。五是通过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工作,为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由于治理、整顿的需要,原拟1989年展开的地方机构改革改为先试点,待取得经验再全面推开。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次机构改革在职能转变方面进展缓慢,未能实现预期效果,比如政企分开,进一步下放权力,加强宏观调控,减少部门的直接管理等问题,都远未解决。

1993年的机构改革。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下决心用三年时间进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任务。1993年3月上旬,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机构改革总的指导思想,是把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加快市场经济发展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按照政企职责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切实做到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

按照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机构改革方案对综合经济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改革要求。着力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职能配置,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各部门在“三定”过程中,对本部门原有职能进行了认真分析和分解,对那些可以下放的职能,需要调整的职能,都在“三定”方案中作了明确规定。通过“三定”逐步弱化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钱、分物、批指标、立项目的职能和大量的具体审批事务,强化宏观管理、执法监督和社会管理职能。二是协调解决了一些部门之间职责交叉、重复的问题。通过明确职责权限和合理分工,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减少交叉扯皮现象。三是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由68个调整为59个,其中,国务院组成部门由42个调整为41个。省、自治区党政机构平均由76个减为56个,直辖市党政机构平均由100个减为75个。市地县的党政机构, 也按照中央的要求作了精简。各级机关人员约减少200万人,占行政编制23%。

1993年机构改革虽然明确以转变职能为重点,要在这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和突破,这是下了决心的,但改革效果仍然不明显。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处理好转变职能与精简机构的关系是很重要的措施之一,也就是说,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与精简机构结合起来才有力度。否则,不仅转变职能难以实现,机构臃肿问题也解决不了。这次国务院改革,部委仅减少1个,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减11个; 同时还将合并起来的部委又拆开来分设,如撤销能源部,分设煤炭部、电力部,恢复了电子部等。政府机关人员精减了,但相当部分转入事业单位,吃财政饭人数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不少。一些影响改革进程的重要举措,如建立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由于种种原因未能下决心走出重要的一步,直接影响了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也不利于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

二、改革的现实选择

改革开放特别是十四大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政府机构改革也取得一定进展,积累了经验。但是,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和宏观环境限制,政府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虽经多次改革仍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一是原来政府机构设置的基本框架,是在实施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逐步形成的。主要弊端是政企不分,政府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政府与企业职能错位,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二是原有政府机构的设置原则,是在社会主义法制还不完善的条件下确立的。政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情,把过多的社会责任和事务矛盾集中在政府身上,影响了政府集中力量去办好那些应该办的事情。三是原来政府机构重叠、庞大和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与其他国家政府机构设置比较,我国政府机构过多。美、日、英、德、法、比利时、芬兰等国内阁机构一般在12~18个,其他发展中国家一般也不超过22个。在专业经济部门设置上,美国只设商务部、农业部、运输部,英国设贸易和工业部、运输部,日本设通产省、农业水产省、运输省,德国设经济部、粮农和林业部。截至1996年底,全国党政机关人员近800万,加上事业单位人员的2800万人, 财政供养人员总数已达3600多万人,比1978年增长82.3%,大大高于同期我国总人口27.1%的增幅。这样不仅滋生文牍主义和官僚主义,助长贪污腐败和不正之风,也给国家财政造成了沉重负担。

上述问题和弊端,阻碍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也给国家和群众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改革势在必行,不改革没有出路。因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的同时,再次提出了机构改革的迫切任务。他说,“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这个问题亟待解决,必须通盘考虑,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制定方案,积极推进”。

中共十五大之后,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决定由朱镕基同志负责,组织专门力量,抓紧研究制定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98年2 月下旬召开的十五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和3 月份召开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搞好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必须抓紧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明确改革的目标和原则。这次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一是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来,把生产经营的权力真正交给企业。实现政企分开,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再干预企业,同时,国家作为企业所有者必须到位,不能出现空档。二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部门,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适当调整社会服务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发展社会中介组织。需要强调的是,社会中介组织具有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是:服务、信息、监督,为市场产供销提供有效服务,起桥梁沟通作用;对被监督企业情况提供真实信息。目前,已有会计师、审计师、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广告公司等多种中介机构类别和服务方式。当前要对中介组织注意合理定位,不能搞成“准政府”,明确政府、中介组织、企业各自的职责,采取措施加快培育发展中介组织,实现公平竞争,加强法制建设,规范行为。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相同或相近的职能交由同一个部门承担,克服多头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四是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制化。

其次,抓住改革的重点和关键。这次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现有组成部、委由40个减为29个,精干了机构,有利于发挥和完善国务院全体会议作为政府决策机制的作用。

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是改革必须重视的一个大问题。从我国的现实情况分析,综合经济部门实际包括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要将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关键是要彻底改变传统的计划投资方式,培育和形成市场投资主体,建立政企分开的投资体制。竞争性项目投资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所需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自负盈亏,用项目登记制代替行政审批制,把投融资活动推向市场。极少数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国家投放资本金为主,由政策性银行通过财政投融资和金融债券等渠道安排建设。这样,综合经济部门改组为宏观调控部门就有了条件和基础。国家计委改名为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只负责安排大型国家拨款项目;国家经贸委只负责指导竞争性项目和以经济效益为主的基础性项目投资。宏观调控部门都不再具体审批投资项目,也不再划分基建投资和技改投资,其主要职责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完善经济、法律手段,改善宏观调控机制。

专业经济部门要逐步调整和减少。这次国务院组成部门设置中不再保留工业经济管理部门,是改革迈出较大步子的重要标志。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刻,国有企业改革的任务很重,一下子全部撤销专业经济部门确实有许多困难。因此,在这次改革中,工业专业经济部门主要是改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这些局不是原来各部门的缩小,而是要转变职能,在国家经贸委管理下,具体负责制定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本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由此可见,这些国家局不是原来专业经济部门简单地升格、降格,也不是国务院机构序列的简单调整,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从体制和机制的结合上对专业经济部门进行根本性的改造。重要的是,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都要实行政企分开,不再直接管理企业。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政府只按投入企业的资本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对企业债务承担相应的有限责任;政府向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监督企业资产运营和盈亏状况;政府负责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追求市场份额与经济效益;同时对国有资本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损害所有者权益。

加强执法监管队伍。随着市场发育完善,维护市场的任务越来越重,主要是靠执法监督部门,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查处非法行为,依法行政。要综合设置市场执法队伍,明确职能分工,规范行为。例如监管市场的不能自办市场,当裁判就不能当教练、运动员。所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办市场,药品监督部门不能卖药,质量监督部门不能管生产。管与办分开,执法监督才有公正性、权威性。执法部门,必须做到收支两条线,不论依法收费还是处罚收费,都归国库。执法与经济收入脱勾,才能秉公执法,依法行政。

第三,认真做好人员分流工作。精兵简政,分流人员,是历次机构改革的难点。这次改革的目标是机关干部编制总数精简一半。国务院机构减编定员的工作要求1998年底以前完成。但是人员分流的工作预计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机关工作人员一般文化水平较高,熟悉方针政策,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必须妥善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人员分流的基本办法是:1.带职分流,定编定员后超编干部离开岗位,保留职级。2.定向培训,对离岗公务员进行会计、审计、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管理等方面知识的正规培训,为走向新的岗位作准备。3.加强企业,选调定向培训后的人员首先充实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以及财税、政法、市场管理等执法机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中介组织。目前,我国有注册会计师5.5万人,审计师2.4万人,律师4.1万人;还有资产评估机构4.2万个,广告公司4.5万个, 年营业额300亿元。但相对于市场需求来讲,数量还是不够, 质量也不高,缺少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缺少权威性。要提高中介组织的整体水平,就需从机关分流出一些有志于此的高素质人才不断补充进去。4.优化结构,通过人员分流,调整政府和企业、机关和基层人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达到最佳组合,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总的来说,现在分流人员重新安排工作的余地比过去大得多了。经济发展了,规模大了,各类企业、执法监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都需要充实和加强力量,一些干部离开机关后,可以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各种新的岗位发挥自己的才干。

第四,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这次机构改革是改革开放以来机构变化较大、人员调整较大的一次,加上1998年下岗职工的问题比较突出,必须注意把机构改革同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保持社会政治稳定统筹安排,避免出现大的震荡。国务院各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方案在1998年底以前实施完成,机关行政工作进入新的运行秩序。地方机构改革也将抓紧进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人员妥善安排,国有财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关于改革力度的选择问题,这次改革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明确要求,在改革方案的拟定和实施过程中,始终注意了这两个方面。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建立过程中,按完善的市场经济的要求改革政府机构,实现一步到位是难以做到的。同时,机构改革又要迈出积极的步子,着力解决当前的突出的矛盾,为进一步深化改革与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因此,确定这次改革的重点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对专业经济部门改革的步子也比较大,整个改革既有较大的改革力度,也充分体现了积极稳妥的精神。我们在认清机构改革的紧迫性、必要性的同时,也要看到机构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在参考国外成功做法的同时,也要一切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统筹考虑,分步推进,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与以往几次改革相比,这次机构改革有以下显著的特点:

一是把机构改革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起来,突出转变职能,实现政企分开。这次改革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作了规范,政府按照投入企业资本的身份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向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监督企业生产运营和盈亏状况;负责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专业经济部门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国有资本负有保值增值的责任,不能损害所有者权益。这是政府管理国有企业的重大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的以行政隶属关系和层层分指标为特征的计划经济体制问题,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完成政企分开的历史任务。

国务院向国有重点企业派出稽察特派员,是贯彻政企分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这一原则的重大举措和组织保障。稽察特派员对政府负责,既代表国家行使监督权力,保障所有者权益不受侵害,又要保障企业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把机构改革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结合起来。1993年的改革,要求在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这次改革又向前迈进了一步,明确把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作为机构改革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提出要认真做好人员分流工作,通过“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和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

三是把机构改革同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结合起来。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实行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严格控制机构膨胀,坚持裁减冗员”。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是这次改革的一项主要原则,并要求在机构改革、精兵简政的基础上,加强和完善行政立法,建议修改《国务院组织法》,依法规范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设置。适时修改地方组织法,对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组织机构作出更为明确的规范。在各部“三定”的基础上,进行部门组织立法,明确工作职能,完善工作程序。

四是从行政体制改革的高度推进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第一次提出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概念,比1992年提出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概念,内涵更为丰富,视野更为开阔。这表明我们对机构改革的认识和实践,已经从以往简单地撤并和增减,拓展到行政体制、政府职能、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运行机制相结合的综合配套改革,无论从内容还是从范围来说,都是以往几次改革所无法比拟的。

三、改革的发展趋势

总的来看,机构改革的发展趋势要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地推进改革。这是因为:发展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打破部门所有、条块分割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格局,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经济和其他各方面事务实行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21世纪的临近,科技经济的高速发展,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对政府管理和公务员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纳税人”民主意识、参政议政能力的增强,要求政府提高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世界范围内机构改革潮流的涌动,也将对我们的改革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些都要求进一步推动机构改革,首先在本届政府内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在转变政府职能和调整机构设置方面,尤其是专业经济部门的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使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基本定型,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化政府体制。同时,这次提出的改革方案,既考虑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又考虑了社会的承受能力,因此还只是一个过渡性质的方案。今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要进一步调整和改革政府职能与机构,着重改革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完善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在这一长时期的改革进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主要发展趋势:

首先,机构改革在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中具有举足轻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场十分深刻的社会变革,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机构改革实质是对政府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机制的综合改革,是整个改革开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社会发展表明,科技和管理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两个驱动轮。在各种管理行为中,政府管理是最高层次、最为复杂的管理。政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则取决于政府体制的合理与否。政府体制是对社会覆盖面最大、最普遍、最经常发生直接影响的管理系统,是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杠杆。从一定意义上说,每个国家的经济起飞和社会发展,往往取决于政府体制的合理与否和管理的有效程度。在现代高度信息化的社会,任何经济和社会生活行为都和政府管理发生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任何社会经济生活的变革,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政府管理职能、管理方式和管理行为的变化。因此,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建立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的政府体制,将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提供组织保障和体制动力。

其次,机构改革服务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从我国机构改革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服务并服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始终是机构改革的重要使命和目的。每一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都是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到一个关键时期进行的,并以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为主要目的。机构改革的理论、目标模式、主要内容及其进程也都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配合。同时,由于中国的改革是针对权力过分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从“简政放权”入手的。这种特殊的改革背景和战略决定了经济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的相关性。因此,理论界和实际部门有许多人认为,机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结合部,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内容,这使得机构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作用显得更为密切,更为重要。我们要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相互关系的基本原理,正确把握机构改革的这一发展趋势。

第三个趋势是,从理论到实践、从机构到体制,逐步展开,逐步深化,改革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和一项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之初,由于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政府体制的不适应性已经开始显现出来。 但是,1982年的改革,对于整个机构改革的认识还是初步的,改革很自然地集中在一些已经表面化、急需解决的问题上,如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领导班子年龄老化和人数过多等,还来不及对整个改革做出全面而深入的安排。1984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由农村转入城市,对于政府体制的弊端以及改革方向的认识也逐渐深化,转变政府职能相应地就成了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1993年开始的机构改革则是在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背景下展开的,首次提出了“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概念,无论在理论认识上,还是在改革实践上,都进行了新的探索。与以往几次改革相比,这次机构改革的背景和环境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们正在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政企分开的方针早已明确。这就为从根本上解决政府机构存在的积弊提供了前提条件。尤其是当前国民经济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经济实力较前雄厚,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承受能力较强,各方面对机构改革逐步形成共识,这也为改革的成功提供了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因此,这次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都是以往几次改革所无法比拟的,不是机构人员简单地撤撤并并和增增减减,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从体制改革和机制转变入手,对现行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政府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根本性的改造。

应当看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改革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发展,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不断拓宽改革领域,逐步深化改革内容,从而建立起与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政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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