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希特实践知识的实践观_活动理论论文

费希特实践知识的实践观_活动理论论文

费希特实践知识学中的实践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费希特论文,学中论文,知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两种自我的矛盾及其克服

实践知识学的核心概念是“实践自我”。费希特认为,“实践自我”就是“自我设定自己是规定非我的”那个自我,这一命题也是实践知识学的主要命题。在费希特那里,实践自我全部活动的目的在于:自我通过规定非我的活动证明自己的有限,同时又企图通过努力活动突破来自非我的“阻力”,以达到无限,从而阐明实践自我与绝对自我的关系。与理论自我(“自我设定自己是被非我规定的”这一自我)不同,实践自我有较高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即,它有无限的一面,因为它是设定者;但与此同时,设定自己的自我(实践自我)毕竟与“设定非我”的自我(知识学原理之二“自我设定非我”中的自我,即绝对自我)有着更大差异:由于它同时规定了非我,从而使自身有了规定性,这样的自我当然是有限的自我。(注:关于绝对自我与实践自我的差别,可参见拙文《费希特的范畴理论》,收入《西方哲学范畴理论》一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实践自我对表象世界具有依附性。在费希特那里,绝对自我与理论自我是依赖实践自我这一中介来沟通的。实践自我的全部努力就在于消除它对表象世界的依附性,以达到改造表象世界的目的。换句话说,在实践知识学中,自我与非我的矛盾转化为有限认知自我与无限自我之间的矛盾。如果说,在理论知识学部分,理论自我致力于解决自我与非我的矛盾,且依赖想象力来克服,那么解决后一矛盾则主要依赖于“自我的实践能力”。费希特说,“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一种自我的实践能力而以之作为联合的手段。”(注:费希特:《全部知识学基础》1986年中文版第167页。)

费希特认为,要消除有限认知自我与无限绝对自我之间的矛盾,首先必须扬弃有限自我对非我的表象依附性,因为有限自我由于与非我的对立关系,因此这种表象依附性是一种具有必然规律的依附性。要消除它,就必须把非我看成是与自我同一的东西,是由自我规定起来的存在。在费希特看来,这就必须有一个前提,在“自我由自己本身规定着的至今未被认知的而且自我因它的阻力才成为认知能力的那个非我”,“这样一来,有待于表象的非我好象被规定为直接的,而从事于表象的自我却象成了间接的,即成为借助于上述规定由绝对自我所规定的了。自我好象变成了仅仅是依存自己本身的,也即,它好象是完全由本身规定的了。它好象只是它自己所规定的那个东西,此外就一无所是了,而矛盾也就顺理成章地扬弃了。”(注:费希特:《全部知识学基础》1986年中文版第169—170页。)这样一来,有限自我与无限自我就可以统一起来了。

二、实践自我的两种努力活动

在费希特那里,“自我的实践能力”不是别的,正是“努力”(Streben)。他对两种自我的划分,实际上是从不同的层面揭示出实践自我的两种努力活动。无限自我表现为无限的努力,有限自我表现为有限的努力。在此,费希特仍坚持存在与活动的统一。所谓无限的,即绝对自我的设定活动从一开始就是一种绝对自发性的无条件活动,在实践知识学中指无限地规定非我趋向的过程。所谓有限的,是指存在于绝对自我中的一种特定活动,它由于设定了非我,也就出现了一种阻力,依据交互规定原则,有阻力必有反阻力活动,因此这种反阻力之努力就是有限的活动。总之,它作为无限指向自身(超越有限而回归自我),作为有限,它始终要指向一个对象。因此,这两种意向性行动本身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因为“作为一种努力的无限活动,既然与客体发生了联系……它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活动。”(注:费希特:《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89页。)

费希特将兼有以上两种意义的意向性行动称为“努力活动”。他说:“自我返回自己本身的纯粹活动,就其与一个可能的客体的关系而言,是一种努力。”(注:费希特:《全部知识学基础》第183页。)这种努力“活动便是实践自我的存在方式,它有五个特点:(一)它是一种指向客观的活动,存在于自我之中,为自我的绝对行动所设定。(二)这种努力是某种愿望、趋向的显现,它包含某种缺乏和对立,因而是有限的。(三)这种努力是一切客体之所以可能的条件,没有努力,就没有客体(客体来源于自我的活动)。(四)努力与反努力同时并存,势均力敌,从而保证了自我规定非我的活动。(五)没有自我的无限努力,就不可能使理论的活动变为实践的活动。E·克洛纳也说,正是谢林恰当地表达了费希特的这种认识,“没有对象的意识,就没有自由的意识,没有自由的意识就没有对象的意识。”(注:E·克洛纳《从康德到黑格尔》第2卷1977图宾根第504页。)正是自由意识与对象意识的统一保证了理论理性向实践理性的转化,是自我的无限努力活动完成了由有限向无限自我的发展。不仅如此,费希特还着重说明实践自我的努力活动之所以要设定一个阻力——非我的限制,乃是出于自身的目的,这种自身目的在于显示自我活动的无限性。这种目的既可能达到又不可能达到,它仅仅是一种无限的永恒的理想,是一种“应当”。E·克洛纳认为,“费希特的体系包含着辩证法的目的论因素。”(注:E·克洛纳《从康德到黑格尔》第2卷1977图宾根第504页。)费希特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他的哲学“不是独断的,而是实践的。”(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第76页。)它不是规定“是什么”,而是规定了它“应当是什么”,自我也被设定为“它应当包含那个使有理智的自我的活动为之减少的那个非我的存在根据于自身之中,这是一个无限的理想,其本身是不可思议的。……从这个角度看,自我是实践的。”(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第76页。)我们认为“应当”这个概念极其准确地表明了费希特实践观的实质,它一反理论自我力图说明自我如何行动的作法,而提出自我应当如何行动这一具有伦理规范意义的主体性问题,从而画龙点睛地指出建立一种新型哲学(生命主体论哲学)的迫切愿望和现实可能性,这种哲学的魅力正在于昭示人们:人应该如何行动。费希特的实践观不仅是从康德到黑格尔这段德国哲学主体性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由于它对谢林、黑格尔实践观的影响在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三、“绝对冲动”之演绎进程

费希特将有限的努力称为“有限冲动”,把无限的努力称为“绝对冲动”,前者是基础,后者才是最终目标。“冲动”(Trieb)之所以有限,是因为它设定了“阻力”,就必然遭遇其反抗;“冲动”之所以无限,乃是因为它以克服阻力,达到绝对自我为最高目标,这种无限的绝对的冲动正是自我生命的意义所在,也是费知识学实践观的主要内涵之一,正是它赋予了自我——主体(认知的和实践的)以生命与活力,使主体自我从理性具体达到了生命总体这一新的视域。因此,克洛纳说:“一切理论设定、感觉和知觉等无一不是从绝对冲动而来的。”(注:《从康德到黑格尔》第2卷第522页。)我们认为这一评论是比较恰当的,费希特的自我哲学(全部知识学)就是一种建立在自我绝对冲动基础上的一种实践哲学,一种具有强烈生命哲学色彩的主体性哲学。自我的生命冲动统摄、消解、包容了它的一切理性活动。

在费希特那里,绝对冲动就是超越一切限制的活动,在这种冲动序列中,自我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并实现了有限自我与无限自我的和解。首先是“情感”,因为自我在冲动中首先需要反思的是关于自我受到阻力的强制感,通过这种反思,自我意识到这种强制感是自己设定非我必然出现的情感。随之而来的是自我的“力量感”。它是一切生命的原则,是由死到生的过渡。(注:I·赫尔曼:《费希特著作集》第1卷1971柏林,第296页。)由于这种力量感,冲动首先满足于通过感性自我的反思来缩短向无限的超越历程。但是冲动并不可能停留在这个阶段,它必须发展为一种“渴望”。自我渴望自身继续超越限制,现在客体对它而言似乎是一种被设定于自身之渴望可以超越的东西。费希特认为,渴望“是一种原初的,完全独立存在于自我中的努力。”(注:I·赫尔曼:《费希特著作集》第1卷1971柏林,第304页。)可以说,渴望乃是一切实践活动的工具。尽管如此,渴望仍是受限制的东西,否则就不是渴望而是现实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种新的强制感——一种无法实现的自我感觉。这是一个圆圈,这是有限冲动必然会遇到的情形。真正要使自我的冲动不受限制,就必须有一种“纯粹活动”,这种纯粹活动与客观活动相对立,它是一种从对外界的反思转向反思自身的活动。要进行这种内在的反思,就必须有“信仰”的介入。因为只有在信仰中,才能展露出一种被感觉到的客观实在性,这种实在性决定了进行感觉的自我,在信仰中感觉与直观得到了统一。他说:“没有被感觉者的直观是空洞的,而没有直观的感觉也是盲目的。”(注:I·赫尔曼:《费希特著作集》第1卷1971柏林,第319页。)二者的综合便是赞赏。在此,直观行动和渴望之行动得以和谐,直观与渴望才可以进行交互的规定。总而言之,“绝对冲动”就是一种为了冲动的冲动”。(注:《从康德到黑格尔》第2卷,第525页。)只要渴望得以实现,那么,努力也就实现了目的。既然渴望和努力就本质而言是永无止境的,不可完结的,那么,自我就必然会从短暂的“和谐感”中再次解脱而继续冲动下去以趋向无限,绝对冲动就是一种无限的“应当”,它不可能有什么完满的结局。如果自我想在这种无止境的反复超越中保持“恬静”的状态,就需要自我有坚强的“意志力量”,这种力量便是实践自我的最高境界,费希特在此强调的正是主体自我的生命欲求和情感愿望的实现,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时的德国民众迫切建立新生活秩序的强烈愿望。所以,他在《人的使命》一书中为何那样重视“意志”的作用就不难理解了。

四、理性主体的困惑和生命主体的建立

如果说笛卡尔和康德的主体哲学是近代哲学发展史上的两次高峰,那么由于他们或者对主体概念的偏狭见解(笛卡尔主要在认识论上界定主体),或者坚持认识主体与实践主体的二元论(在康德那里,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的二分根植于现象与物自体的不可调和,从而使它的主体呈现出一种自我分裂的状态,就是在美学中也未能真正彻底消解这种分裂。),尤其是由于他们从根本上把人的生命冲动和人的历史意识给遗忘了,从而使得17—18世纪的近代哲学从主流上看,是一种缺乏生命力的理性主体论哲学。与此同时,法国启蒙哲学,德国浪漫派及其费希特与谢林后期哲学作为支流,其鲜明的实践化、人生化、艺术化倾向多少是一种调剂品。也即,一种哲学,倘若将活生生的人及其生命冲动、历史意识弃之不顾,那只能是一种不健全的哲学,其思考所依据的理性工具不管多么发达,仍然只能令人感到困惑,并使人窒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以笛卡尔为代表的近代主体论哲学在把自身推向历史舞台之际,又很快退出历史舞台就不难理解了。因为这种以认识世界为最高目标的哲学传统是反人道而行的,因而必然要被超越。扭转这一思维传统的首推一度曾属这一传统的康德,他以极其晦涩的语言和非常矛盾的体系表露了一种异样的(在当时)哲学新声,即在关注理论理性的批判分析之时,不能将人的实践理性忽视。从康德的“物自体”概念和“实践理性批判”到他的历史理性批判及人类学维度,都表明了一种全新的视域,哲学就其本质而言是关于人的理论。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后来的叔本华,甚至海德格尔都与康德有不解之缘。但是,康德只能说是这一新思潮的先驱,而真正鲜明地以这一视域作为核心来论述的哲学家就是费希特。他的知识学就是自我哲学,是一种建立在生命冲动之上的实践新主体性哲学。费希特的“努力”、“冲动”、“渴望”等概念无一不在强调人的主体意识、生存欲望,大大发展了康德的“理性”概念,把一度被遗忘的人的生命意识,人的历史性人格和人的“趋善”愿望、创造性本能从认知理性和纯粹理性的藩篱中解脱出来,使人性的真正义蕴获得了较为全面的展示。如果说后来的叔本华、尼采和柏格森在哲学史上发起了一场“生命解放”运动,那么费希特的知识学实践观和主体论则可以看作一次“前解放运动”。因为正是费希特为这场运动奠定了理论基调。但是,仍需指出的是,费希特的主体论仍然具有从认知主体论向生命主体论转变的过渡性质,它只是在笛卡尔和康德自我意识理论基础上,发展了人类意识理论,赋予自我意识的创造性品格,它以主体的生命冲动活化了人的意识。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费希特对主体概念作了历史的解释,从先验主体性出发把经验意识永远不可企及的这个“意识背后的东西”——自我意识的历史理解为先验主体性自然构造的必要前提。(二)费希特第一次试图从康德以前对主体的单向理解(即认知主体)下摆脱出来,建立主体际性(lntersubjektivitaet),一方面试图建立现实主体与自身固有的,但自己又没有认识到和控制的生命机体的客观性之间的必然联系,即生命主体性;另一方面他又试图建立自我主体与他人主体之间的交往关系。这样一来,费希特对主体的理解就大大深化了。只有从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先验自我”,才能涵盖人的生命意识,才能把实践的自我本身设定起来,把自己构成主体的自我关系作为展示人世界的先验图式创造出来,而这个世界既可以理解为各个主体在感觉客体方面的生命领域,也可以理解为具有认识与行为能力的人们在主体之间的相互交往。

五、对马克思实践观的影响

费希特的知识学实践观以其突出自我的生命本能、创造意识为基本特征,试图使传统的认知主体论向生命主体论转变。我们认为,费希特在这个转变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他揭开了生命哲学的新篇章。同时,由于他的实践观强调人对主体世界的设计和改造,从而对马克思的实践观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虽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很少提及费希特对他们的影响,但是,费希特与马克思在实践观上的一致之处仍然是隐约可见的。费希特非常强调哲学与生活的关系,认为哲学不是枯燥的思辩,而是灵魂的改造和再生,是要生发出一个崭新的世界。所以,他才把法国大革命描绘为“一幅关于人权和人的价值这两个宏伟主题的壮丽画卷。”恩格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肯定了费希特,他说:“我们法国的社会主义者都以我们继承了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而且继承了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感到骄傲。”(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78页。)费希特始终强调自我意识向外的冲动欲望,这一点与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的思想非常近似,马克思说:“哲学要把那本来是内在之光的东西,转变成为向外部的吞噬的火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0卷,第258页。)当然,马克思与费希特在世界观上的差异决定了两种实践观的本质区别。在马克思看来,主体是现实的人,是客体和关系的统一体,而费希特认为主体是一般的自我意识,是功能的单一体;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主体认识活动和社会物质活动的有机统一体,而费希特则在意识范围内把实践看成是一种主体向外的冲动或意识向外的扩张。因此,前者的实践观是唯物主义的,现实的,后者是唯心主义的、理想化的。但无论如何,二者都非常强调哲学的实践功能和社会使命,强调哲学对于人生的意义,强调主体对客观世界(非我)的能动改造作用,强调实践是主客体统一的中介,并从二者的辩证关系中去把握主体的能动意义。这就是费希特对马克思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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