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功能和作用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工作论文,福利论文,作用论文,儿童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12)04-0114-06
一、研究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2006年7月,人事部、民政部颁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2008年开始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其后,民政部在其管辖的社会福利机构进行了社会工作试点,探讨社会工作在实务机构的发展情况。
儿童社会工作作为一个重要的实务领域走入福利机构视野之中,是因为福利院的孩子普遍表现出社会性失衡,与人交往能力欠缺,适应能力差。目前儿童社会工作如何发挥功能和作用,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普遍关注的话题。本研究在社会系统论支撑下,以2008年以后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试点为起点,通过定量和定性方法,分析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为福利机构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提供参考性架构和前瞻性思考。
二、文献回顾
目前研究领域主要集中在儿童福利制度层面。在研究方法上主要以经验式的判断为主,对服务专业化缺乏较严格的量化研究和操作研究。以社工视角介入机构的实务研究相对较少。
(一)儿童福利宏观政策研究方面。政府、社会和家庭的责任划分一直是影响福利政策取向的关键。台湾学者彭淑华认为,围绕以社会手段满足个人需求的程度以及国家对于家庭责任的制约,儿童福利政策的发展呈现出四种取向:即自由放任主义、国家干涉主义、尊重家庭与双亲权利、尊重儿童权利和自由。刘继同从国家—社会—儿童的关系角度分析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研究儿童福利制度发展阶段与基本特征及存在的问题。[1]尚晓媛等认为,中国儿童福利的制度突破已经开始,学术界在儿童福利的理念、制度创新和体制设计方面决定了新的儿童福利制度能够向前推进的程度[2]。笔者认为孤残儿童养育方式有五种,即院舍照顾、家庭寄养、收养、机构形态的家庭照顾和社区照顾。机构照顾的弊病较多,不利于孤残儿童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和实践方面。西方的儿童社会工作包含在儿童福利服务之中,包含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支持性服务、替代性服务。美国学者拉里·威廉姆·法利认为儿童福利服务包括向居家、临时替代性家庭和儿童照顾机构中的孩子提供服务。[3](pp.230~235)英国学者奈杰尔·托马斯认为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包括评估和制订计划、安置和联系、机构照管和寄养照管、收养与长久安置等。[4]中国儿童社工实务领域的分化是随着社会问题出现引起社会重视的。“5·12”大地震后社会工作介入到受灾儿童中进行哀伤辅导。刘志红用行动研究来探讨社会工作在特殊儿童中的运用,张立波和孔令倩从司法角度探讨救助社工对流浪儿童的矫正的介入,龙迪从儿童性侵害角度探讨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方法。也有从留守儿童和网络成瘾角度进行社工介入的,其介入方式和效果一直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
(三)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方面。陆士祯在《儿童社会工作》、《儿童青少年社会工作》中对功能达成的共识是:促进儿童与青少年发展,包括对处于困难境地的儿童青少年的解围和救难,对儿童青少年进行成长辅导,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安全与发展。[5](pp.27~29)、[6](p.37)社会工作者不是以专家的身份出现,而是一个联结各种专家的人,是使服务计划的所有部分都能得以适当安排,得以合理顺利进行的人。社会工作者承担的角色与功能是为孩子提供心理辅导,为孩子制定照顾计划,并协调不同单位员工的合作。[7](p.23)
综上文献,社会工作在福利机构中的功能和作用在国内研究中还处于一种尚未分化的状态。本研究通过一定的量化研究和定性研究厘清社会工作的功能和作用。
三、研究的理论框架
本研究建立在系统论的基础上,运用社会系统理论来评估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功能和作用。社会工作在机构中的功能和作用不是在一个孤立的社会环境下完成的,而是受到机构外在(如地域、经济条件)和内在(如规模)条件的制约,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和机构传统经验方法的融通。本研究旨在通过考察加入社会工作元素后系统产生的变化。在社会工作领域,系统主要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互动以及系统的相互联结问题,包括改变媒介系统(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系统(儿童)、目标系统(儿童改变)和行动系统(机构的医生、护士、护理员等其他工作人员)。本课题是一个探索性研究,具有一定的难度。具体技术路线图如下:
第一步:社会工作对儿童福利服务的介入过程
第二步:对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服务结果的评价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定量研究方法,设计严格的指标体系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实际问题,从数据量化方面探索社会工作在儿童机构中的各种功能和作用,并辅之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进一步把握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定位。
(一)调查地点
主要选取东、中、西部(A、B、C)三个试点儿童福利院,并选取一些与社工有关联的人来填写问卷,共发放150份问卷,实际回收127份,未收卷23份,有效回收率为84.7%,符合统计学要求的代表性、普遍性和科学性。
(二)具体指标设计
指标一:所在机构基本状况,即机构职工人数、儿童人数和所处区域。
指标二:工作人员基本特征,即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工龄和从事的具体工作。
指标三:社会工作及其相关岗位,即机构管理、政策制定、筹划与组织活动、督导与评估、业务管理、个案心理辅导、公共与对外协调、家庭寄养等。
指标四:功能与作用的理想与现实定位的距离。
指标五:功能、作用的体现(制约),社会工作功能和作用(心理辅导、问题分析、关系协调以及争取相应的权利、争取资源等)的实现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五、研究结论
由于各类儿童福利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制约因素各有差异,社会工作在其中的功能和作用也就各不相同。以下是对东、中、西部的问卷指标量化后的分析,旨在探讨社会工作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的共性及差异性。
(一)性别、年龄、工龄分析与比较
表1显示,东部机构男女比例相对较为适当,比较符合社会工作中较好的性别比率。中部机构调查对象全部是女性,机构更需要护理和教育类的工作人员使女性员工偏高。西部机构因在省会,经济、文化、资源相对丰富,又有外部社会工作力量注入,其社会工作发展的外围条件相对较好,男女比例适当。
通过对平均年龄和工龄的对比发现,东部地区人员平均年龄最大、工龄时间最长;中部工作人员则相反;西部居中。工龄越长,表明该群体参加工作的时间越长,如果一直在儿童领域工作,则可能对该领域了解得更加通透,其话语权分量可能更重些。
(二)工作人员文化程度表
表2显示,人们往往有一个思想上的假设:工作人员的文化层次与技术含量、服务水平呈正相关。这三个机构的调查表明员工的学历正在逐渐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背景一般是医生、特教老师、护理人员、语言康复训练师、行政管理人员等。
(三)社会工作人员学习情况
表3显示,三个地区的机构的工作人员平均80%以上参加过社会工作学习。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是员工学习社会工作的主要途径。这种突击式学习效果可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对社会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普及宣传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
(四)日常工作内容分析
表4显示,85%以上的东部被调查者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属于社会工作性质,中部地区机构的调查对象达到100%。这引发了对一个问题的探讨,儿童机构社会工作者到底应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内容。对机构具有社会工作性质的工作分类后发现:东部员工在从事机构管理、个案心理辅导方面的工作达到40%;中部员工则认为在协调志愿者管理方面做得工作,达82%,其次是家庭寄养方面达到23%;在西部地区,58%的人参与到机构管理事务之中,38%的人分别参与制定政策和个案心理辅导。个案心理辅导是机构普遍认同的社会工作内容。(见表4)
(五)员工认为应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分析
从表5可以看出,东部机构员工认为个案心理辅导、家庭寄养方面最应该设置社工岗位,所占比例分别是31%和16%。中部地区认为机构管理、个案心理辅导应该设置社工岗位,所占比例分别是45%、32%。西部地区认为机构管理最应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占60%,个案心理辅导只占4%。机构工作岗位需要社会工作元素的渗透和加强,已经成为机构的共识。
(六)对儿童康复和心理治疗的功能与作用分析
应然功能是社工在机构中应该发挥的功能,是社会赋予社会工作的理想化作用;实际功能指的是社工在现行体制制约下受各方面环境的影响后所能实际发挥的作用。
表6显示,不管是“应然”还是“实际”功能,人们都看中个案心理辅导,这说明机构儿童的正常心理缺失已成为社会工作介入的重点,与诸多文献中对机构儿童的现状描述是吻合的。三个地区“实际功能”中“心理辅导”功能的发挥都不是很充分。东部机构注重从微观(心理辅导)和中观(小组)来进行介入,在现场我们看到了A机构的会谈室、记录表以及为此专门布设提升孩子活动能力的场所。但是社工绝对不是仅仅的心理辅导,而是多方位的功能体现。
机构是提供儿童物质帮助的具体执行者,社工起到了物质间接协助者的作用。西部地区的实际提供物质帮助达到36%,所占份额最重;东部所占份额最小,只有20%,这可能跟东部资源和环境的丰裕有较大的关系。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东、西部儿童机构实际上没有人们想象得那样好,而中部地区正好相反。在促进能力发展方面,东、西部儿童机构实际上比人们想象得好,而中部地区则正好相反。
(七)对机构功能和作用的分析
表7显示,三地区机构员工认为社会工作对机构的“应然”功能和“实际”功能分别体现在促进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和促进机构的稳定上。东、中部地区的调查对象认为,机构“应然功能”的首位是“促进机构服务能力”,并分别达到38%和59%,西部地区只有22%。但是在实际执行这项功能时,东部地区认为确实“能够使机构服务能力提高”的达到40%。但是,中、西部地区在进行评估时却认为这项社会工作功能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反而有所下降。评估社会工作在“促进机构的稳定”功能时,却发生了和上面相反的情况。社会工作在促进中、西部“机构稳定”方面实际的比预期的要好,而东部地区在这方面的功能却是恰恰相反。
(八)影响社会工作功能和作用的因素
表8显示,功能和作用的发挥绝不能单单依靠一个因素。三个机构都认为,目前社工在机构中发展受限的最主要因素是财政支持和岗位设置,这并不意味着东、中、西部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差异。在财政支持上,中部和西部更加看重财政支持,所占比率分别是59%和58%,比率程度基本相当;东部比率是20%,唯一能解释的是东部地区的财政来源相对宽松一些。但在岗位设置问题上,东部被调查者认为该项最为重要,达到了44%的认同,而中部和西部则分别只有23%和18%。东部地区似乎更急于解决岗位设置问题。在考试学习培训方面,西部地区更加缺乏,认同率只有12%,中部地区是9%,而东部地区只有4%,这说明东部地区更容易获得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在工资待遇方面,中部地区表现非常突出,对工资的呼声也是最高的。
六、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评价
在系统论中“功能”是系统内部固有的效能,它是由事物内部要素结构所决定的,是“内在于”事物内部相对稳定独立的机制。“作用”则是系统与外部环境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外部”效应。通过以上八个方面的定量调查,社会工作介入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变媒介系统的功能
儿童福利机构对社会工作的认知较为抽象,基本上还处于一种弥散状态,水平考试的出现必然以刚性的方式强化员工学习社会工作的动机,这是任何宣传也难以比拟的效果。同时还表现在员工努力学习社会工作,以此作为自己职业发展向上流动的良好契机。
(二)对服务对象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一是社会工作价值观赋予机构儿童正面形象。机构传统经验式的工作方法,行政化的权威以及爱的教育和感召方式和社工方法形成了对比。社工的理念主要表现在对儿童的隐私和独立性的尊重,重视儿童能力的改变,提供认识儿童潜能的机会,提升儿童的自信心,对人类道德情怀的关注,对机构儿童成长中困惑的理解及同理的广泛运用,这些会促使工作人员重塑儿童在工作人员心目中的形象。
二是社会工作对机构儿童教育的弥补和干预功能。首先表现在“去机构化”,儿童早期社会化成长中所必需的教育内容在机构相对缺失,长期“单位制”集体生活方式所带来隐私的缺乏、亲密关系难以建立、严重的厌学情绪、“抚养生活电视化”等在寒暑假的时候就变得更加严重,这些都是社会工作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其次是对大儿童的干预。如果说社会工作对以上几个领域的介入还处在一种相对隐性状态下,那么对机构大儿童的介入则处于显性状态。小孩子较多地停留在生理层面和游戏、娱乐的满足;大儿童则表现在生理—心理—社会问题失衡上,更具迫切性、综合性。社会工作者需要积极介入到大儿童的心理干预与辅导、学业跟进、生理卫生知识、职业规划等方面。最后是关系的调节。社会工作可以对“儿童—儿童”、“儿童—机构”“儿童—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关系进行干预和调试。
(三)对整个福利机构系统的功能和作用
首先是专业方法的运用。对各类入院儿童资料的收集和从“生理—心理—社会”状况上进行评估,制定目标与计划进行诊疗和干预。解决好儿童生理、心理的需求和在社会化过程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利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介入以体现其在儿童福利机构的功能和作用。因此社会工作方法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填补了以往经验式、靠感性认识支撑的工作方法,它用微观、中观以及宏观的工作方法对儿童提供多层面的服务,能够帮助机构儿童从微观层面的调适到宏观环境的改变,具有以往工作方法难以比拟的优越性。
其次是专业支持—整合功能。建立“机构—儿童—(寄养或康复)家长”的三角关系,社会工作者对前来陪护治疗的家长的沟通和协调有利于制定更加翔实、科学的康复治疗教育方案。同时还对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压力宣泄及建立支持网络。由于政府的主导推动和机构对政府资源的强依赖性,社会工作在机构运作过程中表现为一种结构性的强嵌入性特点,社会工作在机构中的功能易于模糊化,很难剥离出来社工的具体功能和作用,只是对行政化工作方法的修葺、完善。
最后是服务拓展功能。这是儿童福利机构的隐形功能和作用。它可以摆脱传统的社会工作模式和套路,走到特殊需要的儿童群体之中,对那些行为偏差、思想叛逆、被人利用或者是离家出走的孩子开展外展社会工作服务。另外在一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和救助站的儿童服务部门,不再继续把孩子推向“送回—流浪—再送回”的道路,应该寻求“学校—家长—社区”立体式的帮助,让儿童青少年获得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制约社会工作发挥功能和作用的影响因素
一是制度性因素。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某个部分的因素可能会发生系统性影响。儿童福利机构兼具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的双重性质,由于我们所调查的机构都是社会工作试点机构,它本来就带有上级部门的认同和褒奖,且作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使命的先前排头兵,承载了政府推进社工的期望、教育者的专业理想和实务工作者探索的重任,这样的一种自上而下的现行制度安排使儿童福利机构既要呈现出与经验式工作不同的亮点,也要使制度文化遗产中的人能够理解并且配合试点工作,深信社会工作作为一种工作态度和方法会成为机构的工作态势。
二是社会工作转换。机构员工受制度影响有体制内外之分,编制内员工的流动性小,但社工人员却常常转换工作,这种体制内外的分割也造成了新一轮的不同员工上岗的双轨制。
三是岗位设置。社会工作实务得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因素尚未完全成熟,社会体制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工作实务的发展形成了制约,整体上仍然以计划经济时期的管理体制为主体。这种社会管理体制所具有的工作理论、方法和方式已经形成制度并成为人们的习惯,生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社会工作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会遭受原有体制的抵抗,延缓社会工作发展的速度。
(五)试点工作带来的新希望和新契机
社会工作者在整个服务系统中是最活跃的因素,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功能和作用的发挥,但也面临一些限制。
一是扩宽从业人员的学习渠道。当前,机构员工较为单一甚至缺乏外在学习渠道,考试为主的评价机制使得知识难以内化为能力,同时还存在繁重的工作量化考核及员工子系统和其他环境没有形成良性互动等问题。
二是人员结构的多样性。机构工作人员以护理、康复、管理工作人员为主,注重医学及康复治疗有相当合理性的一面,尤其在有些机构很有特色的脑瘫、肢体康复中心,基本以康复工作人员为主。这种较为单一的(表1可见)、女性化人员组成模式在应对儿童的基本生理健康需求和康复、治疗方面,无疑是有积极作用的。但这种队伍的组合模式会使社会工作的发展空间受到一定的限制,容易边缘化,因此,机构组成人员的多元化是以后发展的一个方向。
系统是若干事物的集合,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整体性,反映整体与部分、整体与层次、整体与结构、整体与环境的关系。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也是一个系统,其正常发挥也需要多个层面的配合。人们对社会工作进驻机构寄予了较高的期盼,认为社会工作可以解决长期以来机构存在的某些顽疾,实际上每一个问题的产生都有错综复杂的因素,不是社会工作的引进就能改变机构的现状。任何一门学科、方法都是在一定的制度和框架下完成的,不可能独立成林,社会工作也是如此。它需要一些必要的支撑如社工成长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良好的土壤等。
收稿日期:2012-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