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图尔敏的理性与逻辑的内在联系论文

论图尔敏的理性与逻辑的内在联系

朱叶清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上海 200241)

摘 要: 在西方哲学史上,自笛卡尔以来的唯理性观成为了近代西方哲学发展的主流,这种唯理性观的主要特征即:普遍性、必然性、精确性、先验自明性。现代逻辑继承了笛卡尔以来的唯理性观并试图对其加以发扬。随着非形式逻辑的逐渐发展,这种唯理性观主导下的现代逻辑的扩张受到了挑战,非形式逻辑学家试图在现代逻辑判定标准即演证之外寻求价值实践领域的判定方法。为到达这个目的首先必须追寻这种主导的唯理性观的认识论根源,从而在更深层次对现代逻辑的这种扩张形成挑战与批判,进而才有可能提出新的理论对整个逻辑学领域进行修补与更新,同时也为修复自笛卡尔以来理性观的失衡作出贡献。

关键词: 图尔敏;唯理性;合情理性;形式逻辑;非形式逻辑

一、“理性”(reason)概念的失衡

逻辑与理性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内在联系,这句话对于每个有理性之人来说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于“逻辑”与“理性”这两个词项的具体指向与内涵以及它们的认识论根源却有着争论。人们通常认为的“逻辑”与“理性”有着必然的关联,这里所说的“逻辑”指的是何种逻辑?“理性”又指向何种理性?这种必然的关联又从何而来?这种“逻辑”指向的“理性”概念有何特点和缺陷?是否存在对这种缺陷进行修补的可能?这些都是要亟待澄清的问题。

汉语“逻辑”一词源于英文“logic”,而英文“logic”又源于古希腊语“logos”,“logos”在西方哲学史上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本来的意思首先表示说出的话、话语、言谈,其次,又被看作理性、思想、根据、比例,等等。[1]416-417可以看出,希腊文“logos”的确含有理性的含义。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频繁使用这个词,亚里士多德说人是具有logos的动物,这里的logos通常被译为理性,即:人是具有理性的动物。因此说逻辑和理性有着内在关联,几乎很少有人会质疑。张建军教授也认为,逻辑学是“社会理性化的支柱学科”,逻辑的缺位意味着理性的缺位,这是逻辑学最根本的人文性质。[7]到这里足以表明,逻辑与理性有着内在的关联的这个一般意义上的观点。接下去将是进一步澄清,这种一般意义上的关联指的是何种意义上的关联。

实际上,逻辑已成为判定人的思维或行动是否理性的标准。一般如果一个人的言行模糊、混乱,那么对方会用“思维不严密”或者“无逻辑”、“不理性”等词语去评价这个人。日常生活中时常发生这种事情,他们会自觉地把“混乱”、“模糊”、“不精确”“无规则”,等等词语等同于“无逻辑”这个词所具有的部分或所有内涵。反过来也即,“逻辑”的内涵等于“清晰”、“精确”、“规则”,等等。而现代逻辑恰恰包含了这些特点,也顺应了人们长期以来自觉的思维方式,更为人们提供了更加精确,明晰的判定方法与程序,这正迎合了人们长期以来的唯理性主义的理想,正如图尔敏所言,精确科学的兴起带来了三个理性的梦想,表达了新科学家对“理性”的希望,普遍的方法,完美的语言和统一的自然系统。例如,莱布尼茨认为,完美的语言不需要解释;但是,正如往常一样,这种信念最终面临着无法克服的障碍。[2]67在图尔敏看来这种理想面临着难以克服的障碍,因为语境无涉的“完美语言”是不存在的或者说是它远离了人自身的生活实践而变得无意义。这里先暂且抛开图尔敏的批判,回到我们的实际情况中来。事实上遵守现代逻辑的规则与否已经成了判断一个人是否理性的标准。而这里的理性必然是与现代逻辑所预设的理性观相对应的。从苏珊·哈克的言语中我们也可以得出以上结论,哈克在其著作《逻辑哲学》中指出:“逻辑的一个中心问题是区分有效论证和无效论证。形式的逻辑系统,例如人们熟知的语句和谓词演算,旨在提供有效性的精确规则和纯形式的标准。......如果人们是完全理性的(completely rational),那么他们应该只是被那些具有真前提的有效论证说服,但是事实上,人们常常被那些无效论证、或那些具有假前提的论证所说服,而不是被可靠的论证所说服。”[6]很明显哈克眼中有效且可靠的论证实际上是指现代形式逻辑意义下的有效与可靠,而这种形式逻辑意义下的有效与可靠、又成了一个人是否“理性”(rational)的标准,这里的“理性”(rational)概念正是自笛卡尔以来的唯理性主义理想的延承。图尔敏的看法大致也与此保持着一致,他认为“2000年的知识分子-哲学家或社会科学家,文学评论家或经济学家-继承了关于理性及其与必然性和确定性的关系的一系列问题。但他们倾向于忽视理性的更实际,互补的观念,或者像前现代那样生活的可能性,没有任何绝对的必要性或确定性。”[2]1依图尔敏之见,在现代逻辑完美彰显下的自笛卡尔以来的唯理性主义观念,对二十一世纪以来的各学科的领域的知识分子影响深刻,足以使得他们忽视自古希腊以来的“理性”(reason)概念更实践的一面。“理性”(reason)概念失去了自身的平衡。“在伽利略、笛卡儿和霍布斯之前,人类的适应性和数学严谨性被视为人类的双重方面原因。从16世纪20年代开始,这种平衡被打破了,因为数学证据的声望导致哲学家们否定了非形式的实践论证。”[2]14这里“理性”(reason)概念自身的这种失衡,留待后面再讨论。行文至此,足以表明一点即:遵守现代逻辑的规则与否已经成了判断一个人是否“理性”的标准,而这里的“理性”概念又是与现代逻辑所预设的唯理性主义观相对应的。接下来将是进一步探讨,这种现代形式逻辑所预设的“理性”概念有何特点及其认识论根源和所要面临的挑战。

二、“唯理性”(rational)概念的特征及其认识论根源

在大多数英文词典中,理性可以表示为:“reason”、“rational”、“reansonable”。在图尔敏看来“reason”(理性)包含“rational”(唯理性)与“reansonable”(合情理性)两方面的内涵。“在伽利略、笛卡尔和霍布斯之前,人类的适应性和数学严谨性被视为人类理性的双重方面。从16世纪20年代开始,这种平衡被打破了,因为数学证据的声望导致哲学家们否定了非正式的人类论证。”[2]14因此“rational”(唯理性)指的就是以必然性与确定性的为特征的数学严谨性,也即现代形式逻辑所具有的特征;“reansonable”(合情理性)指的就是更加倾向于人类实践生活的、更复杂的、与“rational”(唯理性)互补的人类适应性概念。因此现代形式逻辑所预设的“理性”概念即“rational”(唯理性)概念。现在将要讨论的是这种“rational”(唯理性)概念具有那些明显的特征,而这些特征也必然会表现在现代形式逻辑自身之中。从而现代形式逻辑自身的特征也可以说成是这种“rational”(唯理性)概念的特征。首先,现代形式逻辑系统具有普遍性、永恒性的特征。形式逻辑系统的建立目的在于穷尽所有的重言式即“真理”,这种演算系统的原定理即:有效性、完全性、可靠性、一致性、可判定性。任何形式逻辑系统都必须符合这些特性。在这些原定理所指引下的现代形式逻辑必然会指向一种普遍必然性,它不以时间、空间、情境为转移,它如同康德的先验形式“范畴”,具有普遍有效性,因此它凌驾于一切领域之上,并试图使自身的规则成为一切领域的判定标准。“在二十世纪的北美,唯理性(Rationality)概念一直占据着欧洲大学的学者们的头脑中:有时是专注到了痴迷的地步。在学术哲学、行为学和社会科学,甚至是最近,在整个学术领域,从一极的物理科学到另一极的人文科学,都是如此......然而,就目前而言,聚焦仍然在于唯理性(Rationality)本身的知识有效性上:合情理性(Reasonableness)的人类价值观被期望在唯理性(Rationality)法庭中证明自己的合法性。”[2]1-2现代逻辑意图向实践价值领域扩张,就足以证明图尔敏的这个观点。意图把所有领域纳入自身的评判范围,以形式的规则与有效性作为评判一切领域的标准。因此形式逻辑的这种普遍性与永恒性特征也是它所预设的“rational”(唯理性)概念的特征。在世界学术视野下,(似乎)“唯理性”这个词可以构成任何东西,只要它等于一切;否则,它将一无所有,代表它的主张将变得荒谬。[2]1-2在图尔敏看来这种扩张必然受到不可逾越的障碍。其次,现代形式逻辑系统具有精确性、可判定性的特征。所谓精确性与可判定性即它可以在有限的步骤内按照一种机械的、精确的判定程序内,对每一个命题或论证进行真假或有效与否的判定。因此现代逻辑所提供的意图成为判定一切领域的有效性规则与标准是一种非常精确的,纯形式的规则与标准。因此形式逻辑的这种精确性、可判定性的特征也即是“rational”(唯理性)概念的特征。最后,现在现代形式逻辑系统的公理与判定规则具有先验、自明性的特征。就如同康德所说的,为自然立法的先验理性形式范畴一般,这种先验形式范畴为何是先验的?康德自身也无法言明,或者是根本无需去言明,只有我们这些狭隘的、无知的凡人才会提出这种无知的问题?至于形式逻辑系统中的公理与规则为何是自明的,我想逻辑学家自身也说不明白,因为既然是先验、自明的,那就没有必要对其进行多余的解释与说明。这种说法看似在理,无法反驳,但当它把自身放到现实的实践境遇中时,却屡屡出现破绽,既然是先验、自明的,那为何会出现问题?这种先验、自明性本身是否有它的界限?如果有界限,那还能不能称它为先验、自明的?这使逻辑学家不得不反躬自省。因此这种形式逻辑所具有的无法言明的、含混的先验自明性的特征也同样是“rational”(唯理性)概念所具有的特征。“逻辑与理性之间存在着深层次的、内在的关联。在现代逻辑视域中,理性是精确的、普遍的,通常被视为一种单独的、先验的认知能力,究其实质,现代逻辑理性观突出的是对理性作合理性的理解,而这种理解有其认识论上的根源......”[10]晋荣东教授把这种精确的、普遍的、先验的理性称为“合理性”,在本文中译为“唯理性”,但这两个词所指称的对象是相同的,不妨碍理解。因此上述对形式逻辑所体现的“rational”(唯理性)概念所具有的特征分析也符合晋荣东教授的观点。

一群光着上身,双握着三八大盖,枪刺在阳光里闪成一片的鬼子,像鬼影一样在几十米扇面宽的鹿砦、炮弹坑、铁丝网间跳着,舞着,喊着,远远看,还以为是乡村跳大神的。不时有鬼子一脚踏空,落进底柱埋的,插满毒签的陷阱,那些尖利的竹签被施了侗家魔法,狠狠地扎透鬼子的胶鞋,扎进鬼子的皮肉,痛得鬼子哇哇乱叫。底柱知道,被扎的鬼子却不知道,即使今天他们不战死,也终将死在侗家毒签之下。

其中TP为实际和预测结果均为汽油的样本数.FN为实际样品为汽油而预测结果为水的样本数.FP为实际样品为水而预测结果为汽油的样本数.

现在已经探讨完关于现代形式逻辑所预设的“理性”(rational)概念所具有的特征,以及造成这种状况的认识论根源。接下去要讨论的是这种“理性”概念主导下的现代逻辑所面临的挑战。

三、“唯理性”(rational)概念主导下的现代逻辑所面临的挑战

在现代形式逻辑视域下一个好的或者有效的论证,它必须满足前提真而且必须遵从它的形式规则这个标准。这个陈述句是一个逻辑等值命题即前件与后件相互蕴含。意即:“满足前提真而且不违反它的形式规则这个标准”是“好的或者有效的论证”的充分且必要条件。接下来我将构造两个实际论证来反驳这个命题,使得这个标准既不充分也不必要。

这个论证完全符合形式逻辑视域下“前提真且必须遵守形式有效性规则”的标准,但是直觉上人们往往不会承认这是一个“好的论证”。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一个论证它满足了“前提真且必须遵守形式有效性规则”这个标准,但它未必是一个好的论证。因此这个标准不充分。

在他们的脸上,我看到自己脸部的轮廓和眼睛的形状。感觉到世间万事万物浑然一体,没有分别。每一个微小个体都是宇宙神秘而不可观测的系统的一份子。在哪里都是归宿。与任何人都有血缘。我已适应在时间缓慢无所事事的地区停留,他们更注重生命的当下感。

因刘勰本人深受各家思想的影响,故在《文》一书中有将儒道佛及诸子各家繁杂思想交叉的现象,要想梳理道家思想对《文》一书的影响,就必须理清《文》中是否有引用(化用)道家思想的情况,现逐一摘录如下:

其二,如果1+1等于2,那么雪是白的,1+1=2,所以雪是白的。

这种论证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通常会被看做成好的或者有说服力的论证,但是这完全没有涉及到形式逻辑的有效性规则。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实际生活中一个好的论证,它可以不满足“前提真且必须遵守形式有效性规则”这个标准。因此这个标准不必要。

寻根究底乃是所有哲学的共性,探寻问题的根源,这样才会是问题逐渐深化,你的研究视野也会变得开朗。在此也不例外。在认识论甚至是实践领域,为何这种“rationalism”(唯理性主义)会居于主导地位?其根源何在?这是接下来所面临的一个须待澄清的问题。正如许多哲学研究者所言,哲学中的许多问题最终都要回到亚里士多德。对于在西方哲学史上起主导作用的“rational”(唯理性)概念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一些著作中所表现的思想,首先得谈到《形而上学》这本著作,在《形而上学》的开篇,亚里士多德就说道:“求知是人的本性”[8]27,而“知”又包含“神学智慧或直观智慧”(Nous英译intuitivereason)、“理论知识或智慧”(sophia英译philosophicalwisdom)、“科学知识”(episteme英译scientificknowledge)、“实践或明智知识”(phronesis英译practicalwisdom)、“生产或制作的知识”(techne英译art)。[11]“科学知识”(episteme)指的是关于自然科学、数学、几何学的知识。“理论知识或智慧”(sophia)指的哲学(亚里士多德称之为“第一哲学”或“智慧”),它思考的是“科学知识”之所以是“科学知识”的一般性原则,属于超验的普遍智慧,是最高级的大写的知识。“神学智慧或直观智慧”(Nous英译intuitivereason)指的是把握始因的终极,故称之为神,它是哲学、科学、实践、技艺等理性(reason)知识的本源。这三者都指向普遍性、必然性、永恒性,它们都可以纳入到“理论知识”的范畴中。并且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众所周知,神是宇宙万物各种原因的始点,惟有神才最大限度地具有这种知识。一切科学都比它更为必要,但却没有一种科学比它更高尚。”[8]278-279后来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进一步发展了这一传统,他说理论思辨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是过着神性的生活。亚里士多德的开创的以追求普遍的、永恒的、大写的知识为目标的形而上学传统,无疑会对哲学、科学、实践等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西方哲学史上形成的以科学知识为核心的强劲的理论性知识传统就足以说明这一点。以追求普遍性、永恒性、精确性著称的现代逻辑无疑也延承了这种传统。后两种知识即“实践知识”(phronesis)、“生产或制作的知识”(techne),它们指向的是变化的、情境性的人类实践生活领域。政治学、伦理学等行为实践就属于“实践知识”(phronesis)这一领域。而“生产或制作的知识”(techne)是指对生产工具的制作及使用的知识。两者同属于实践领域,但它们的目的和价值是不同的,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它们也是作为人类“知识”的必要的类别,对于人类文明的进程是不可或缺的。至少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并没有打算排斥或者抛弃这两种关于人类实践生活领域的知识,而是说它们更为必要,对于人类的生存以及人类文明的发展是必不可少的。至于这种必要性为后来非形式逻辑自身的证成提供了认识论上的根据。

其一,窗外乌云密布,天空时不时出现几道闪电,外面刮起了很大的风,并且天气预报也显示今天有大雨,所以今天出门的时候有必要带一把雨伞。

因此现代逻辑视域下的形式有效性标准,作为实践论证领域的评估标准既不充分也不必要。现代也有学者指出“有效性标准其实根本没有提供一个恰当的规范性工具,甚至可以说,它没有能力来胜任这一任务。”[9]简要的说,要把实践论证领域纳入到现代逻辑的辖域之中,须慎之又慎。因为把实践命题置于现代逻辑的视域之下将会剔除它本身所具有的时间性、空间性、情境性,进而必然会背离实践论证本身所要表达的东西。“弗雷格在他的‘算术基础’中坚持要求‘消除历史和现实从心灵的眼睛中以纯粹形式掩盖概念的心理沉淀’——这个柏拉图式的短语是弗雷格自己的话。但后来分析哲学家转移到其他地方:他们在形式逻辑中的原始语境中提出了命题,并将它们置于人们实际使用的情境中。例如,约翰·塞尔和J·L奥斯丁都建议我们将言论视为‘行为’或‘表现’:他们抛弃了命题和论证存在于永恒的逻辑世界中的观点,赞成我们以与所有有意义的人类行为相同的方式使用它们的情况中获得它们的意义。”[2]200从这些话中也可以看出,分析哲学家已经意识到形式逻辑在实践领域的局限性。科学哲学家库恩也指出,科学家或者科学共同体在对科学理论作出客观判断与选择时,不仅仅取决于科学准则表(与形式逻辑准则是相一致的),而且还受到科学共同体价值因素的影响。[3]这是现代逻辑的扩张之路所必须面对的挑战。

四、一种“新”的进路的出现

面对现代逻辑的这种局限,起源于教学法批判的非形式逻辑,无疑为填补这一局限提供了一种“新”的进路。非形式逻辑指向的乃是根植于实践生活中论证领域,旨在提供一种对于“人类实践论证”的分析与评估泛型。由于现代形式逻辑只求形式的有效性的标准,而忽视了“实践论证”的情境性、价值性,导致现代逻辑在“实践论证”领域的扩张受到挑战。因此这里的“非形式”意在于与现代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形式”区别开来,它是在非现代形式逻辑意义上的形式。正如巴斯(Barth)和克拉比(Krabbe)所区分的那样,在形式3[4]的意义上,非形式逻辑仍然是形式的。在《论证的使用》中,图尔敏的逻辑观是一个反复出现的主题。他对形式逻辑的反对等于反对使用现代逻辑视域下的形式有效性的概念,逻辑学家将其用作判断论证有效性的通用标准。图尔敏自己的观念不仅更广泛,而且本质上也是不同的。他们的差异涉到及“形式”的概念。“在逻辑中,形式是准几何概念,正如我们在欧拉图的帮助下所说明的那样,而图尔敏认为形式是一个程序术语(procedural term),其形式与法律实践中的形式相似。”[5]因此它仍然属于追求普遍性与确定性意义下的逻辑学科的范畴之下,只是它所追求这种“普遍性”不再是现代形式逻辑意义下的绝对普遍性。而是一种相对普遍性。故把它称之为“非形式逻辑”。其实这种“新”的非形式逻辑进路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有所表现,只是自伽利略、笛卡尔以来这种进路被逐渐冷落了而已,其原因在于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唯理论的知识论传统的影响再加上近代自然科学的发展的推进。在此不再赘述。图尔敏认为,这是人类理性观内部失去了平衡,“在伽利略,笛卡尔和霍布斯之前,人类的适应性(reasonable)和数学严谨性(rational)被视为人类理性的双重方面。从16世纪20年代开始,这种平衡被打破了,作为权威的数学证明导致哲学家们否定了非形式的人类论证。”[2]14非形式的人类论证即发生在人类实践生活领域(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等)的情境性论证。而人类实践生活领域(经济学、法学、政治学、伦理学等等)的情境性论证正好对应于亚里士多德所主张的理性(reason)灵魂中本来就具有的“明智或实践”(phronesis)的求真方式,按照图尔敏的观点,也即属于理性(Reason)的人类的适应性(reasonable)的一面。因而否定这类论证无疑是否定理性(reason)灵魂中本来就具有的人类的适应性(reasonable)的一面。这也说明了非形式逻辑能在亚里士多德理性观中寻找到认识论的根据。否定非形式论证无疑是和逻辑学创始人亚里士多德的意愿是相违背的。在这里,我们又一次回到了亚里士多德。

接下去就会有人质问:非形式逻辑又是如何为人类实践论证提供一种形式3意义上的标准呢?这个问题由于实践领域的情境变化性而变得特别复杂。由于领域的不同标准相应的也会改变,显然不止一种标准。很多人会以这容易陷入相对主义的名义来攻击它。哲学上好像对“相对主义”这个词特别反感,似乎每一个做哲学之人对它都会保持警惕。我想这何尝又不是一种受唯理性主义传统深刻影响之人?好像追求绝对性成了人的本性?这正是图尔敏所要批判的“唯理性主义”。当然我也不想变成一个极端相对主义者。“每天的经历都强化了对十七世纪人类状况的认识。就像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小说一样,蒙田的散文比任何理论更能传达我们生活的世界的质感。因此,实用主义和怀疑主义是一种比唯理性主义者的梦想更好的智慧的开始。”[1]190冷静去反思我们的生活世界,你会发现我们无时不刻都在相对中求取平衡,这是我们生活世界的本性。图尔敏认为意识到这点是更加智慧的开始。显然要在实践论证领域发展出一套论证的分析与评估标准,需要对各实践领域的经验进行分析与总结,并且“可修正性”必须是这种标准所要遵守的一个原则。图尔敏也说:“从亚里士多德来看,实践学科依赖于“临床”程序,这些程序及时处理的是个别人的特殊问题或情况,而不是普遍的,不变的结构。我们的理论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或在什么条件下这些程序有效。但是他们的实际成功不一定依赖于应用科学理论,正如经典假设所要求的那样。”[1]102领域依赖性是非形式逻辑明显的特点之一,但它对领域内的论证的有效性提供一套批判性的分析与评估的模型是不依赖于领域的。论证的有效性(广义上的“有效性”)是一种“域内”,而不是“跨域”概念。这意味着必须根据适用于论证所涉领域的特定范式来评估论证。[5]211我认为种特定的范式就是图尔敏所说的“逻辑类型”(logical type),尽管他没有对逻辑类型给出明确的定义。因此不同的领域它的“逻辑类型”(logical type)也是不同的。基于这些考虑,图尔明为解决如何提供一种形式3意义上的标准问题给出一种解决方案,它后来被称为“图尔敏模型”。

图尔敏棋型图

图尔敏认为所有的好的或理想的论证,都需具备这个模型中的六要素。也就是说这个模型是一个好的论证的充分条件,它具有不依赖于论证场域的普遍性。图尔敏模型的提出为解决非形式逻辑意义上的论证评估标准问题提供了典范。在形式3的意义上,为非形式逻辑自身的证成之路又迈进了一大步,同时也为实践领域追求的“实践或明智知识”(phronesis英译practicalwisdom)提供了一种评价模型。它致力于恢复在伽利略、笛卡尔和霍布斯之前,人类的适应性(reasonable)和数学严谨性(rational)被视为人类理性的双重方面的“大理性(Reason)”观,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代形式逻辑评估论证有效性的形式标准的局限,为修复自伽利略、笛卡尔以来的理性(Reason)观的失衡作出了努力。这也符合图尔敏的期望,“到目前为止,最重要的是在二十世纪,我们一直专注于(在过去的四百年里)我们的理性(rational)和合理性(reasonable)思想之间的平衡。如果我们现在转向更具建设性的论点,我们自身的情况——知识和制度,政治和文化——对于治愈理性创伤有什么希望?”[2]155

参考文献:

[1]Liddelland Scott.Greek-English Lexicon [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7.

[2]StephenToulmin,Return To Reason [M].Cambridg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3.

[3]Thomas Kuhn,Objectivity,Value Judgment,and Theory Choice [C]//The Essential Tension-Selected-Studies in Scientifadition and Change ,First published by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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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秉江.亚里士多德论灵魂求真的五种形式[J].哲学研究,2009(10).

On the Inner Connection between Turmin’s Reason and Logic

ZHU Ye-Qing
(Philosophy Department of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oty,Shanghai200241,China)

Abstract: In the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the rational view since Descartes has become the mainstream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Western philosophy.The main features of this rational view are universality,inevitability,precision,and a priori self-evidentness.Modern logic inherits the rational view of Descartes and tries to carry it forward.With the gradual development of informal logic,the expansion of modern logic under the doctrine of rationality has been challenged.Informal logicians attempt to find a method of judgment in the field of value practice outside the modern logic criterion.In order to achieve this goal,we must first trace the epistemological roots of this dominant rationalism,and thus challenge and criticize this expansion of modern logic at a deeper level,and then it is possible to propose new theories to repair the entire field of logic.The update also contributes to the restoration of the imbalance of rationality since Descartes.

Key words: Turmin;Rational;Reasonableness;Formal Logic;Informal Logic

中图分类号: B8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239(2019)04-0073-06

收稿日期: 2019-03-21

作者简介: 朱叶清(1994- ),男,江西上饶人,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逻辑学研究生。研究方向:现代逻辑、逻辑哲学。

(责编:彭麟淋 责校:明茂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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