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农户+合作+公司订单的农业实施及影响因素分析&以山东省胶州市农村合作菜园订单为例_订单农业论文

基于“农户+合作社+公司”型订单农业执行情况及影响因素探析——以山东胶州农村合作社白菜订单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胶州论文,合作社论文,订单论文,探析论文,山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671-6523(2012)04-0006-07

中图分类号:F323.7

文献标志码:A

修回日期:2012-11-02

一、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订单农业获得较快发展。订单农业(Contract farming)也称为合同农业、契约农业,是指农户和其他企业之间的契约安排,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它规定了农产品的生产数量、价格、质量、交易时间以及各方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1]。近年来的实践证明,以“订单农业”为主要发展模式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加速农业生产的市场化。订单农业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途径,但同时由于我国订单农业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订单农业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中突出问题就是履约率过低。郭锦庸[2]在江西省的调查表明,仅有38.3%的农户履行了合约,但是他的研究没有说明这部分履约农户的履约程度。王爱群、夏英等[3]研究表明,在我国农业产业化各种利益联结方式中,合同契约方式所占比重最大,国家级龙头企业中采用合同方式与农户进行利益联结的占86%,但其履约率仅20%左右。马九杰、徐雪高[4]认为,订单农业在非均衡力量下(主要的模式为公司+农户)难以履约,我国目前订单农业履约率不足20%就可以证明。李彬、刘明芝[5]研究表明,公司+农户的模式对整个订单农业违约风险影响最大的是源于“农户层面”的风险,源于“外部市场”层面的风险影响较为轻微且均匀,这也验证了实践中农户的违约率高于企业(公司)。

履约问题成了订单农业的核心问题,针对这一问题,一些国内外学者从理论的角度做了分析。有些专家学者从经济学的角度去分析农户履约率,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存在道德风险、机会主义行为等导致履约率低[3,6];有些学者是从概率学的角度去分析农户违约的概率和公司违约的概率,并建议公司和农户建立共同账户,预存保证金,如有违约,扣掉违约方的保证金作为罚金来提高履约率[7];还有些学者是从资产专用性的角度去分析农户和公司的违约行为[3,8]。

还有一些学者从影响因素的角度去分析履约率。Zylbersztajn[9]认为,农户的履约率和他的经营规模存在正相关的关系,也就是说,农户的土地规模越大,他的履约率就越高。他还指出,根据市场行情采取浮动的合同价格的履约率要高于固定价格的履约率。Sartwelle et al.[10]研究表明,农户距离农产品市场的距离影响农户的行为,距离农产品市场较近的农户,履约率比较低。Rusten[11]认为,农户与不同的公司合作,他的履约率是不一样的。郭锦庸[2]的研究表明,不同农户的履约行为不一样,农户履约与否不仅与农户户主特征、生产经营特征、农产品类型、所处的环境以及合作伙伴类型有关,还与合同条款有关。

随着订单农业的兴起,有关订单农业履约率的研究越来越多,选取的角度也各不相同,但是对签约率的研究却很少见。在目前的研究中我们还发现,对履约农户和履约率的界定不明确,即没有说明履约率和履约的农户是按照什么标准计算出来的,大多数对履约率的研究只是粗略的统计。我们知道,农业生产的特点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因素,对未来产量的不确定、对未来市场价格的不确定和信息不对称,有合约就会存在道德风险,就会有违约发生。如果我们的统计标准是只有百分之百履约了的农户才算是履约农户,那么统计出来的这个履约比例必然会很低。笔者认为仅统计百分之百履约的农户而把百分之九十履约的农户排除在外来计算农户的履约率是不合理的,这样不能真实地反映农户履约的实际情况。在本文中所研究的履约率是指每一个农户的履约率,也就是每个农户实际的履约产量比上按合同应该履约的产量,履约率大于0的农户就是履约农户。本文所研究的履约率是对履约深度的细化,履约深度也即农户履约的程度。

在上述研究中,公司+农户模式的履约率普遍很低,主要原因是公司和农户在非均衡力量下难以履约,违约风险主要来源于农户层面。根据我们的走访和调查了解到,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被很多地方采用。目前来看,公司+农户模式的订单农业,双方处于非均衡力量状态,单个的农户明显处于弱势。这种模式下,农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因此农户要变被动为主动,很容易选择违约行为,李彬、刘明芝等[5]的研究就表明了这一点。那么农户借助农村合作社参与到合同农业中,其履约率会不会大幅提升。我们以山东省为例,选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选取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即根据市场价格按照固定比例浮动的合同和有最低保护价的市场价格的合同形式),来分析农户的履约率和签约率。

对于履约率影响因素的研究,大多是从农户的特征、农产品类型、合作对象的角度出发,还没有人直接从市场风险的角度去研究。笔者认为,合同是双方规避或者说分担市场风险的一种工具,市场价格、合同价格以及价格的波动是影响农户履约率的重要因素。此外,笔者还将探讨农户对待市场风险的态度对其签约率和履约率是否有影响。

二、理论依据及模型设定

为了研究农户单方面的履约率情况,我们假定公司不违约。当然这是一个强假设,如果公司存在违约,也会把这部分违约加到农户层面,夸大了农户的违约程度。有研究表明,在订单农业中,违约主要来自农户层面。因此,虽然我们用了一个强假设条件,但是对研究结论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首先从农户收益的基本公式来分析影响履约率和签约率的因素,农户净收益分为两部分,即履约的收益和没有履约的收益,表达式为:

我们把公式(2)代入公式(1)得:

其中A代表技术进步率,我们用农户特征的变量来代替;农户基本特征只是作为技术进步的替代变量,不是主要的解释变量。我们在预调研中发现,签约农户都从批发商那里获得技术支持,并且需要从批发商那里购买生产资料(包括种子、化肥、农药等),因此把农户需从批发商处购买的生产资料的折现值v作为资本投入的变量。本研究涉及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主要区别是对合同的价格规定不同:一种是有保底价的随市场价格浮动;另一种是无保底价但采用高于市场价的浮动价格。履约的价格直接影响到农户的收益和履约率,因此把合同类型T作为虚拟变量引入模型。由于这两种合同都是采用随市场价格浮动的履约价格,合同价格的波动与市场价格的波动是一致的,因此只把合同价格的波动幅度作为一个解释变量引入模型。由于农户是在播种前签约,收获之后进行履约,所以在农户选择是否履约时,签约率α已成既定的常数,对履约率没有影响。综上分析,农户履约率的函数可以表达为:

农户的基本特征包括农户的风险态度、种植规模、家庭拥有的固定资产量、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

其中:edu、scale代表农户自身的受教育程度、种植规模等特征变量。农户在签约的时候,已知的是农户自身的特征变量和合同类型,应该是主要变量。对于产品收获时的市场价格、合同价格及其波动情况、批发商会将提供的生产资料等都是未知的,但是农户可以对这些未知的变量做一个预期。可以用我们已经取得的数据作为农户签约时对未来变量的预期值引入模型,看这些变量对农户的签约率是否有影响。农户签约率α的函数表达式为

我们对一些变量的效果做了预期(表1)。

三、样本数据来源及统计分析

以山东省胶州大白菜订单为例,从胶州大白菜协会那里得知,胶州地区的大白菜签约率大概为5%,多是农民自发组成合作社,合作社与公司签订书面的大白菜收购协议。我们随机调研了3个村,抽取100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对本研究涉及的各项指标和解释变量进行调研,其中有效问卷85份。在问及农户能把百分之多少的达标产品卖给批发商时,回答能百分之百履约的农户仅占21%,回答履约率在50%及以上的农户占59%。89.4%的农户从签约的批发商那里得到了免费的技术指导,41.2%的签约农户从签约的批发商那里购买了农药、种子和化肥,这些生产资料的平均估价为1095元/h。样本包含了两种合同形式:即有保底价收购的合同和无保底价收购的合同;我们通过设计与风险有关的问题把农户的风险态度分成三类,即风险爱好、风险中立和风险规避(表2)。

从抽样的结果来看,农户更倾向于签有最低收购价的合同。根据调研所得的订单农户的实际产量和履约产量计算,有29%的农户百分之百地履约了,大于农户口头回答的21%的履约率。原因可能是农户少说了单产或者多说了履约产量,总之实际的履约率可能要比我们计算的偏低一些。从农户的平均履约率和签约率的计算结果来看,这两种合同的履约率和签约率都很高,有保底价合同的平均履约率高达84.45%,签约率达到100%,所以有保底价的合同形式要比无保底价的合同更有效。同时签约有保底价合同的农户,其中有96%的农户表示愿意继续签约;而签约无保底价合同的农户,只有64.7%的农户表示愿意继续签约,即从合作的稳定性来看,有保底价的合同也更稳定,更有利于长期的合作。从合同对产品的要求可以看出,无保底价的合同条款对产品要求更严格,既要求产品个大、美观,又限制了农药和化肥的投入;而有保底价的合同在产品的质量和重量上要求都宽松了许多。不难看出一般农户很难达到无保底价合同的要求,尽管无保底价合同的收购价格高于有保底价合同的收购价格,大多数农户还是选择或只能选择有保底价的合同。应该说签订无保底价合同的风险要大一些:首先,如果农户的产品不达标或者不能完全达标,批发商对不达标的产品不予收购,农户就面临被迫违约的风险。其次,按照合同要求产品全部达标,高质量的产品在市场上也较容易获得高价,如果批发商给出的收购价格低于市场价,这时农户可能会选择主动违约。我们的调研数据也证实有保底价合同的履约率要高于无保底价合同的履约率。从签订这两种合同的农户的风险态度来看,签订无保底价合同的农户,既有风险厌恶的也有风险爱好的,风险中立的占到82%;签订有保底价合同的农户更为保守,表现为风险厌恶和风险中立,风险厌恶的比例要远高于签订无保底合同的农户。

四、实证分析结果

Sachiko Miyata[12]研究表明,影响农户履约率的因素有农户的特征、种植的规模、劳动力的数量等。我们在这些影响因素的基础上,加入市场风险的因素,即市场价格及其波动幅度,同时把合同的类型和农户的风险态度作为虚拟变量引入模型。如果农户违约,他所面临的违约成本可能有:第一是经济成本,有可能下一年或者今后几年拿不到订单,独自承担市场风险;第二是道德成本,不仅失掉合作者的信任,也可能失掉周围熟悉人的信任,给他个人带来信用危机,从而也会失去其他潜在的合作机会。

由于农户签约时,首先会考虑合同的价格,而农户履约时则会考虑履约时的市场价格,因此在对农户履约率回归分析时选用市场价格作为一个解释变量;对农户签约率回归分析时,则选用合同价格作为解释变量。根据我们的调研可知,不管是哪一种合同形式,合同价格都跟市场价格密切相关,具有极强的相关性,因此合同价格和市场价格也不可以同时作为签约率或者履约率的解释变量。

使用Stata11软件,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对农户的履约率和签约率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从模型的回归结果来看(表3),农户风险中立的态度、合同类型、市场价格、价格波动、种植规模、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均显著。其中只有市场价格对履约率具有负向的作用,这符合常理。通常市场价格越高,农户越倾向于直接到市场上销售产品,从而卖给合同商的产量会减少,履约率就会降低。当其他条件不变时,市场价格每上涨1%,履约率会降低1.46%。其余显著变量均与履约率正相关。市场价格的波动幅度越大,农户的履约率就越高。这说明,当市场价格有大幅波动时,农户倾向于履约,反过来讲,当市场价格比较平稳时,农户的履约率反会降低,可见签约农户把履约当做规避市场风险的一个途径。这一点也可以从农户的风险态度变量得到证明,风险爱好型的农户对履约率不显著,而持风险中立态度的农户对履约率具有积极的正向作用。有保底价的合同类型比较显著也说明多数农户具有较强的规避市场价格风险的意识。

结果(表3)还表明,种植规模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提高履约率,这可能是因为种植规模越大、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农户就越重视自己的信用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女性比男性更倾向于履约,因为女性更保守,更怕不履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农户签约率和履约率的影响因素有很大差异。用同样的解释变量对签约率进行回归,结果表明(表3),风险态度和合同类型对履约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但对签约率不显著;而价格波动幅度、种植规模、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对履约率具有显著正向作用但对签约率却具有负向的显著影响,也就是说这些有利于履约率的因素却不利于签约率。可以这样理解,种植规模较大、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和女性户主倾向于少签或不签,一旦签约,履约率就会相对较高。固定资产对履约率不显著,对签约率却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拥有固定资产越高或者农业收入占其家庭总收入比重越低的农户,独立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对签约生产持一种消极的态度。合同价格对签约率有正向的影响,符合预期的效果,即合同价格越高,农户越倾向于签约或签更多。

对于订单农户,签约率和履约率对农户收入会产生什么影响,农户的风险态度和签约的合同类型会不会对农户的收益有影响,针对这些问题,把农户的签约率、履约率、风险态度、签约的合同类型作为解释变量对农户的收益做回归分析。此外,影响农户收益的主要因素还有物质投入、劳动投入和产量(物质投入和劳动投入分别用农户的物质投入成本和家庭人口来代替)。

(1)假设农户的签约率越高,农户的收益就越高。因为农户可以决定不签约或签约、签多少的问题。如果签约不能给农户带来收益的增加,他们完全可以选择不签约。基于此,可以假设农户的签约率与农户的收益呈正相关。

(2)假设农户是理性的,他们会基于自己收益最大化的目标选择是否履约以及履约的程度。履约率高不一定收益就高,因此无法判定履约率与农户收益的关系。

模型1是对所有解释变量的回归,从回归结果来看(表4),除了履约率和风险爱好变量不显著,签约率、风险中立的态度、合同类型、劳动投入、产量和物质投入都显著。为了检验模型的稳定性,再对所有显著的变量进行回归,结果引出模型2,在模型1中显著的变量在模型2中也都显著,而且系数和T值变化也不大,说明模型是比较稳定的。

由表4可知,签约率对农户的收益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提高签约率有利于增加农户的收入,假设得到验证。风险中立的态度和签约有保底价的合同都对农户的收入有正向影响。爱好风险的态度虽然不显著,但是其系数为负,可见风险爱好对于农户的收入具有负向影响,这也解释了现实中大多数农户持有风险规避或者风险中立态度的原因,签订有保底价的合同也是农户风险中立或风险规避态度的一种体现。劳动投入和产量都与农户收入呈较强的正相关,这符合基本的经济理论。而物质投入与农户的收入负相关,说明农户的边际物质投入已经为负,随着农户投入的增加,并不能再提高产量,只会增加生产成本,因而对农户的收入具有负的影响。

五、结论与建议

根据我们的研究可以得出,农户签约率的提高,有利于增加农户的收入。影响农户签约率的因素主要有合同价格、价格的波动幅度、种植规模、固定资产、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其中只有合同价格对签约率具有正向的影响,符合预期的效果,合同价格越高农户的签约率越高;其余的显著变量均对签约率产生负向影响。影响农户履约率主要是一些外部因素,最具影响的是市场价格、价格的波动幅度和合同类型;其次是风险中立的态度、种植规模、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其中只有市场价格对履约率有负的作用,符合预期效果;其余变量都对履约率产生正向的积极的作用;有保底价的合同的履约率要优于无保底价的合同。

结合以上结论,针对相对可控性的显著变量,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农业相关部门加大对订单农业的支持和宣传力度,提高签约率,让农户能有效地规避市场风险,增加农户收入。第二,加强订单农业的规范化和法律效力,加大监管的力度,有利于订单农业双方的长期合作,以保证订单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推广有保底价合同形式的订单农业。我们的研究表明,有保底价的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都高于无保底价的合同,更有利于订单农业的长期发展,而且有保底价的订单更有利于增加农户收入。第四,鼓励农户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形式上扩大农户的生产规模,增加农户在订单农业中的谈判能力。研究表明,扩大种植规模更有利于提高农户的履约率,但是不利于签约率的提高。因此签约率高的小规模生产的农户可以通过成立农业专业合作社,以合作社为单位扩大生产规模,参与到订单农业中,这样既可以提高签约率又可以在合作社的帮助下保证履约率。

标签:;  ;  ;  ;  ;  ;  ;  ;  ;  ;  

基于农户+合作+公司订单的农业实施及影响因素分析&以山东省胶州市农村合作菜园订单为例_订单农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