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研究论文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研究论文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研究

夏爱文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6000

摘 要: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职权。作为附带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借助刑事诉讼程序大大提高了调查取证的效率,因此受到各地检察机关的青睐,也取得较显著成效,但法律及司法解释未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作出规定,完善相关调查程序对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 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

1至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890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3件,占8.2%;行政公益诉讼87件,占9.77%;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30件,占82.02%。检察机关热衷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究其原因有:一是收集证据效率高,调查取证任务较单独的民事公益诉讼轻;二是受到阻力小,以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为对象进行的行政公益诉讼,比以私权主体为对象进行的民事公益诉讼,所遇阻力要大很多,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较行政公益诉讼各方障碍及压力小;三节约诉讼资源,工作量小,且与刑事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效率高;四办案效果好,借助刑事诉讼的压力促使被告履行义务,及时有效的保护公共利益。虽然在实务中,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但关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的具体规定尚属空白。本文从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现状作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立法完善的对策。

一、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现状

(一)立法问题

一个小时过去,雪萤还没有来。一杭有些焦急了。给雪萤打电话。关机。冰和火的极端感觉是一样的,是麻木,是燃烧。一杭处在冰火两重天的交替作用之下。

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律依据

3.历史传承原则。在进行民宿民俗旅游的环境设计中,要本着历史传承的原则进行环境设计。民宿民俗旅游当地最为独特的风景景观就是历史人文,这些具有历史特色的地区,往往会给人们带来非常深刻的印象,包括西柏坡、井冈山等多个地区,具有非常浓厚的历史文化气息,当地的建筑语言以及空间形态等设计元素都会触发人们的感想。因此,在进行民宿民俗景观设计中,要充分对当地的历史文化进行调查以及分析,本着文化传承的精神来加强当地的民俗民俗旅游环境设计。在进行民宿民俗旅游景观设计中需要融入现代化城市的细节,最大限度地体现当地的人文特色,从而让游客在体会当地文化中了解时代的印记,尊重历史的传承与发展。

建议立法细化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据种类,获取方式。如收集证人证言,询问被调查人应个别进行,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且由检察官亲自询问,对被调查人员或单位不签名或盖章的,可以由单位、街道、社区、村委会人员等进行见证,并在调查材料上注明;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编辑、保存、提取等应严格参照刑事诉讼有关规定进行;司法警察在协助调查取证时,应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录音录像工具。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可借鉴刑事诉讼法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瑕疵证据也可采取在民事诉讼规定时限内补正、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交新证据来证明事实。明确调查程序的具体内容,有利于提高办案的精准度。

2.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规定

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较为抽象、原则。立法供给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最大瓶颈性制约因素。“两高司法解释”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查收集证据材料;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应当配合;需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的,依照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办理。”的规定明确了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原则性规定了检察机关具有调查核实权。2018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检察机关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指南(试行)》规定了民事公益诉讼的办案程序及调查内容等,但该指南不属于司法解释,缺乏权威性,仅作为检察机关内部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指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单独的办案程序的规范性文件。

(二)实践问题

1.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启动时间不一

公益诉讼部门在哪个时间节点应该介入到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各地检察机关做法不同。有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介入较早,在公安机关立案之时就开始介入,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另一方面公益诉讼部门自行调查公益性侵权情况。有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介入较晚,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刑事检察部门将公益诉讼线索移送给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才开始立案调查。

·江湖盟是所有势力中唯一确定没有异兽之卵的组织。多位盟主公开表示行走江湖当靠个人实力,依靠外力非丈夫所为。

2.刑民证据转化标准不明确

刑事案件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认定的事实具有差异性,两者的事实认定不必然要保持一致,对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而言,证据标准往往低于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大部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基础证据已在侦查阶段形成,公益诉讼部门调取证据较少,如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益诉讼部门调取的证据仅只有专家意见及禁渔规定,用来证明公益受损情况,其他证据皆在侦查阶段已形成,庭审中可不重复刑事案件已举证的内容;如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公益诉讼部门仅进行公告,全部证据在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完成。刑事证据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是否直接转化还需进一步明确。

4.实践性特征。智能是个体在社会生产和社会实践中形成的解决问题、处理问题、探索问题、发现问题、获取新知识的一种能力[3]。智能的实质就是在社会实践中实际问题和生产出社会所需要产品的能力,可见,多元智能理论具有实践性特征。

(二)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可以实现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无缝对接”,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刑事诉讼中,刑检部门可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可以行使退回补充侦查权,如明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公益诉讼部门的引导侦查权,检察机关内部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调查取证机制、相互配合等,有利于保障程序效率。

(三)明确证据转化标准

二、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的必要性

对青年人来说,理想并不仅仅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是应当成为使人不断前行不断奋进的不竭动力。马克思树立“为人类的幸福而劳动”的理想,是在他年仅17岁,中学刚刚毕业之际。他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付出了巨大的热情和艰苦的努力,并未后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思想理论财富,并几乎以一己之力改变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轨迹。这无疑是当代青年树立远大理想和人生目标的经典教材。不论在什么年代,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所谓理想,都是一个人之所以不断努力,不断奋进的初心与使命。因此对于青年而言,应当如同马克思一样,树立具有使命感的理想,在人生道路上始终不忘初心,才能成为不断前行的不竭动力。

3.调查程序缺乏制度性规定

(三)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有利于发挥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惩罚性、修复性作用。因缺乏程序规定、保障措施和责任追究机制,常有相关人员不配合,不愿配合做询问笔录,不愿出具相关说明。调查程序的规范化在一定程度上给当事人带来威慑力,促使被告人履行义务。

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立法完善

(一)明确调查程序的启动节点

明确刑事诉讼与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证据转化标准,有利于刑事犯罪事实和公益诉讼违法事实的准确认定。刑事诉讼中因证据证明标准高,排除了合理怀疑,可直接引用到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实际操作中,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直接采用刑事证据作为证据,但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中收集到的证据能否直接应用指控犯罪事实,笔者认为还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进行调查。

(一)明确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程序,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在程序方面的各项权利,彰显程序公正,只有程序公正,才能保障实体公正,促使被告人修复受损的公益。如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对侵害公益或者损害后果等专家意见或者鉴定意见,是否应该告知被告人,被告人是否可以提出新的专家意见或者鉴定意见,大多数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调查阶段可能被羁押,如何来保障被告人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权利,应予以明确。

(二)明确调查程序的具体内容

针对以上防雷措施,小区将选用HY5WS型避雷器,特点是小巧轻便、机械强度高、便于安装和检修,适合在开关柜和箱变中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两高司法解释”)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的规定正式赋予了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职责。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附带民事诉讼的下位概念,然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宜适用刑事诉讼法中有关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结合该条文第一款中规定的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该条第二款规定的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以遭受物质损失为前提,旨在要求被告人赔偿物质损失,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旨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两高司法解释”明确增加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案件类型,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主要采取查阅、复制刑事、行政执法卷宗材料、询问相关人员、收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证据、咨询专家意见、委托鉴定、现场勘验等方式。这些证据的具体取得方式、证据的合法性方面无制度性规定,也缺乏保障性措施,如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显得力量不足。

根据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践,公益诉讼部门获取案件的线索大多来源于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及刑事检察部门,需要完善相关线索移送机制,确保公益诉讼部门第一时间获取线索进行初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与公安机关建立常态化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时,公益诉讼部门同步进行调查取证,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初步调查、立案调查提前到侦查阶段。

(四)明确调查程序的制度性保障

比较各类院校的文化课程情况,差别是客观存在,但差别的产生往往取决于不同的教学环境。院校类别不同,专业位置也不同。外语类院校的英语专业往往是骨干专业,历史积淀丰厚,建设力度大,投入多,文化课程建设形成了完善的体制。而英语专业在其他院校办学历史较短,往往难以跻身主流专业,在理工类或其他类院校尤其如此,常常旁落为弱势学科。倘若投入不足,师资不足,会形成恶性循环,难以有长足发展。无论在哪一类院校,外语专业都要积极争取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既要靠自身的努力,在教学和科研上出成果,也要不断向校方和其他专业推介自己,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一点在以理科为主的院校尤其如此。

为保障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查取证的高效有序开展,建议通过立法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强制力,加大调查核实力度。明确相关人员应当履行公益诉讼调查配合、协助的义务及责任的追究。

公益诉讼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的不完备影响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进程,较为完备地公益诉讼立法将为具体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指明方向,为检察公益诉讼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 注 释 ]

①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2019年3至4月份情况通报》.

②王琦,王辉,韩荣.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程序衔接问题研究[D].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编.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201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C].2017:796-802.

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专家意见综述[J].检察改革动态,2016(17).

④王振,孙秀明,冯桂波.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问题与对策[J].检察调研与指导,2018年第4辑(总第23辑).

第六步计算LJ结果。为使LJ评价体系更好对比,对第五步中的LJ分数乘以100,得到最终LJ分值[12]。

中图分类号: D9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34-0150-03

作者简介: 夏爱文,女,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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