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政领导干部论文,经济责任审计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责任关系
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责任人,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对上、对下、对内、对外各种主体产生各种经济关系,负有经济责任,形成责任关系。而各种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经济事务中的规定性要求,就是被审计的法人代表要承担的责任,经济责任审计就是围绕责任内容进行的一种审计。
(一)承担上级部门的责任
上级部门对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既授予权力,又规定义务。作为权力主体享有自己做出或要求他人做出行为的责任,作为义务主体负有必须做出或禁止做出行为的责任。不论是权力还是义务都是一种责任。
1.批准设置被审计单位的上级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给定人员编制、预算安排等人力经济资源,要求实现单位职能。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承担着以最少的机关成本实现最大单位职能的责任。
2.上级任免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要求履行的岗位职责。法人代表承担着必须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
3.上级主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确定指标下达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办法、标准和制度,批准呈报事项等指令。遵照执行是法人代表应承担的责任。
(二)承担社会责任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与各种主体产生并存在着经济利益关系。权利的实现和维护是一种责任,义务的履行更是一种责任,与各种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共同构成社会责任。
1.与国家的责任关系。国家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承担着贯彻执行责任。
2.与经济业务对象的责任关系。被审计单位的经济业务(收支或交易)与对方发生并存在合同关系,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就是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要承担的责任。
3.与社区的责任关系,被审计单位与所处地域各种团体或人员所形成社区公共事务承担责任,如社区环境的改善和利用,扶贫助残等等都构成被审计单位的成本,影响着职能的实现。
(三)承担下属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被审计单位法人代表有责任领导下属部门及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的目标,下属部门及人员享有工作所需权利和物质条件,形成了领导并保障下属开展工作的责任。
1.与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责任关系。传达上级指令,制定并下达任务,审批下属呈送报告,监督下属工作等都是被审计单位及法人代表要承担的责任。
2.与内部机构的责任关系。对单位内部机构配备人力资源和工作条件,明确机构职责和任务是被审单计位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
3.与内部职员的责任关系。实际上是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安全保障、学习培训晋升、工资福利待遇等都是被审计单位及法人代表要承担的责任。检查监督内部职员的工作也是法人代表的责任。
二、责任履行
被审计单位接受他方责任要求,法人代表必须领导全体职员兑现责任要求。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就是审查责任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兑现责任所实施行为或事实而引发的责任,而且要求对法人代表进行“人格化”责任归缩。因此,法人代表的责任履行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法人代表履行职责进行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等管理行为及结果构成经济责任审计的具体内容。
(一)研究和确定经济发展的战略和策略
法人代表从上任开始就必须确定单位的发展方向、进度和规模,制定规划或中长期发展计划,特别任期目标的制定。离任时审计对发展的战略和策略以及任期目标的实现程度的评价是总体评价的主要内容。
(二)组建或完善管理机构
被审计单位经济事项不是由法人代表的具体操作执行。单位运行目标实现是通过管理来实现。法人代表是通过调整或重新建立管理机构,优化管理功能来实现责任目标。职责是否明确,人员搭配是否合理,管理资源是否有效利用等等都关系党政机关的成本费用,都与目标成本的比值直接相关,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中管理是否有效的重要内容。
(三)决策以及指挥决策的实施
决策的好坏关系到责任目标能否兑现。法人代表担负着决策制定方式的选择,方案的筛选和选定,组织指挥决策的实施等职责。决策的成败是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四)制定和执行管理制度以及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管理制度是被审计单位正常运行的保障,管理机制是被审计单位“运行机器”,法人代表的指令能否得以顺利执行是靠制度和机制进行约束,法人代表通过建立制度和机制实现管理目标,建立制度和机制好坏直接关系到目标实现程度,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五)监督和协调管理活动
指令的执行和实施过程,由各种因素共同作用,或多或少都会出现偏离目标的行为。法人代表必须加以督导纠正。部门之间、人员之间在相互配合中会出现步调不一致,进度快慢等问题,法人代表必须协调和调节,这样才能克服部门和个人的随意性。因此监督的力度和协调的好坏关系到目标实现的完美程度,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三、责任评价
经济责任审计目标就是责任评价。审计是通过经济结果来反证法人代表的责任履行状况。但是经济结果是由环境条件和全体职员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法人代表的工作业绩效是个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影响结果的各种因素是经济责任审计要查证的具体内容。确立责任评价标准和内容是经济责任审计一项具体工作。
(一)责任评价要围绕经济指标的相关性
党政机关法人代表的管理目标是在一定条件下实现机关职能的最大化,机关成本的最小化。而经济责任评价必须把握行政管理行为与经济指标的相关性。纯粹行政行为不属于审计评价的内容。但是,一般情况下,相关职能行为都要经费作保障,都会发生履行职能成本。如果抛开了成本使用的所要实现的目标就无法评价成本开支好坏优劣,如果抛开了法人代表履行职责与成本的关系,经济责任就无法评判。从经济指标求证职责履行和功能发挥,从职责履行、功能发挥与使用经费相关影响(或代价)都是责任评价所必须的内容。
(二)责任评价要考虑环境条件的影响
由于经济结果是环境条件和法人代表共同作用的结果,客观环境条件对经济结果起着重要的作用,把经济结果直接归结给法人代表是不恰当的。如接任时经济基础、单位规模、国家政策改变、地域条件、资源状况、职员素质等等都直接影响经济结果。经济责任审计必须收集环境条件对经济结果的影响,在责任评价中给予剔除或说明,这样才能准确评价法人代表管理行为对经济结果的作用,责任评价才能客观公正。
(三)责任评价要界定法人代表责任承担的程度
经济结果是被审计单位全体职员共同努力的结果,由于职责分工不同所起作用也不同。应该以法人代表职责履行对结果影响程度,来判定其作用,不能把全体职员的业绩和错误都归结到法人代表身上。法人代表的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协调等环节对结果的作用要作出评判。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分清责任及其责任份额。对于法人代表职责内的工作,首先要评判作为与不作为,然后评判是非(或对错),最后评判优劣程度。不论是成绩还是错弊,必须对法定代表责任进行界定,才能作出正确责任评价。
(四)责任评价要确定评价标准
各种主体对被审计单位及其法人代表的各种责任要求就构成责任评价标准。但是,对不同的党政机关责任要求不尽相同,而且各种责任要求不一定有量化标准,各种要求又相互交错繁杂,制定统一现成评价标准已经不可能。因此针对具体的被审计单位收集、梳理,确定评价标准成为经济责任审计一项工作内容。一是目标实现程度与经费的关系指标。党政机关是以实现政府功能为目标而使用经费。二是任职期间的增减变动指标。对接任时水准对任职期间的影响要适当的扣除。三是任职期间社会经济环境条件的变化指标。四是发展趋向指标。
审计人员习惯于从会计资料中进行收集证据,而经济责任审计要求更多收集法人代表的管理行为证据,证明其职能履行状况。由于管理行为事后较少保留书面证据,给审计查证带来一定的难度,这正是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人员挑战的原因之所在。改变观念从查证管理行为对经济结果影响入手,找准审计的切入点,把住责任中心,实现责任评价。
标签: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党政领导干部论文; 审计计划论文; 经济论文; 会计与审计论文; 审计目标论文; 管理审计论文; 经济学论文; 离任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