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社会思潮中的激进与保守、左与右之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潮论文,激进论文,之争论文,保守论文,当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中国理论界围绕社会体制和经济发展、分配政策展开了争论,不同派别的理论诉求和侧重点也有所区别。通常被划分为激进与保守、左与右的思想派别之间展开了持续的争论,诉诸各自的理论,提出了相应的社会构建和改造的方案。这些争论带有中国当前社会状况的某些特点,并不完全等同于西方的左派与右派,但在思想上仍然存在一定的联系。
一、激进与保守、左与右的思想划分
中国传统思维中并不以左和右来划分政治和社会思潮。关于左派与右派的说法,源于18世纪末的法国大革命。1789年7月17日,法国巴士底狱被攻陷,第三等级的代表掌握了政权。但革命派阵营本身随后发生分化,在1791年召开的立宪会议上,第一等级教士跟第二等级贵族的议员和第三等级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工人和广大农民的议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米拉波等人反对彻底推翻封建制度,也反对共和制,只要求对旧制度作些改革,而代表下层人民第三等级的雅各宾派的罗伯斯庇尔等人则要求继续推进革命。两派发生了严重分歧,拥护革命的议员占据了议会左边的席位,反对的议员占据了右边的席位。由此而形成了左派与右派之划分,也形成了左与右的政治话语传统。通常主张革命、进步或激进的被称为左派,主张倒退、保守的称为右派。直至今天,人们大致以此来划分政治派别,当然,当代社会政治思潮谱系中的左与右的内涵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政治倾向会随着时代状况的变化而有所变动,但基本诉求仍然相对固定,主要围绕对于自由、平等及其相互关系展开。
要理解西方思想中的左与右,就必须对于自由主义政治思想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因为所有左右之争均围绕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观和取向而展开。自近代以来,西欧的主要政治思想是自由主义,其黄金时代可以大致划在公元1750年至1914年,也就是从法国启蒙思想到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段时间。这是一种社会体制构建和政策取向,把自由当作政府的基本方法和政策,社会的组织原则,以及个人与社区的生活方式。自由主义主张公民自由,提倡政治民主,包括发展代议民主制,限制专制权力。
大致说来,从当代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论述中可以总结出自由主义的若干基本原则。一,自决原则:个人的生活只有在他们是自我决定的即自由选择的意义上才是有价值的;二,最大限度的平等自由:国家应当保障每个人与他人的同等自由相容的最大的个人自由;三,多元主义:由于个人确实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有可能作出不同的选择,简言之,存在善的观念的多样性;四,中立性:从前三项原则可以推出,国家应当在各种生活方式与善观念间保持中立;五,善的原则:应当公平分配资源,以使所有人都有追求其自身善的观念的公平机会;六,正当对善的优先性:正义(正当)原则约束个人对其自身善的观念的追求。①总的来说,自由主义强调普遍价值,把自由价值置于其他价值之上,强调尊重人,不可轻信权力和权威,坚持宽容和民主政治,接受真理、理性和社会变迁,但也要学会妥协和保持批判精神。个人自由必须在经济上得到保障,没有经济的自由,其他的自由权便是空洞的。因此,保护个人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重要条件。正如洛克所反复强调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三者密不可分。
自由主义者强调,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往往来自政府,因而需要随时对政府权力保持警惕。政府是必要的祸害,尽管必要,但毕竟是祸害,因而随时需要以社会来制约政府,而不能让政府成为社会的主宰。因此,自由主义者一般对万能的政府保持警惕,因而提出最小意义上的政府权力之类的理论。此外,权力机构之间的牵制与平衡也是必要的。孟德斯鸠把限制政府权力、实现权力机构间的制衡当作保障自由的先决条件。自由主义者在总体上坚信人与人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能力、贡献和政治判断方面的差别并不排斥人格上的平等,包括市场竞争中起点的平等。个人信仰和生活方式的选择也是实现个人人格的一部分,因而不应该以社会或集体的名义加以强制。所以从洛克开始,自由主义者便反复强调宗教乃至文化宽容的重要性,提倡多元文化观,认为宗教信仰和道德良知上的个人选择必须得到尊重,这种观点最终在宪政主义的人权条款中得到了升华,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公认的准则。
自由主义不是整齐划一的思想派别,其内部大致分为右翼与左翼,保守与激进,以及处于两者之间的、势力相当大的中间派。保守派一般强调自由而把(结果)平等置于从属的地位,他们更看重公民从事生产、创造、拥有财产和言论及信仰的自由权,而不要求政治参与和经济结果的平等,因此他们在政治上大多主张小政府大社会,是倾向精英政治的共和主义者和程序正义论者。激进派则把平等放在首位,认为公民政治权利和某些经济结果上的平等是规范性政治哲学的根本诉求,当然他们从不否认自由的重要性,只是认为自由不是绝对优先的,在平等与自由的关系中,平等优先于自由,在程序正义之外还要兼顾部分实质正义。法国的卢梭、美国的杰弗逊、杜威大概可归入这一派,社群主义者大致可以算作这一派中的特例。而更多的主流的自由主义者则是介于保守派与激进派两者之间。从此尺度来看,罗尔斯和德沃金属于中间偏左的自由主义者,而哈耶克和诺齐克显然属于右翼的保守派。但这些都是自由主义者内部的差别,因为他们都没有违背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如个人主义、个人权利至上、公民自由、共和主义、民主和正当对善的优先性,等等。
围绕自由主义的基本观念和原则,在具体的社会政策导向上,左派与右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右翼通常强调依靠自由市场经济,相信市场是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供求关系来调整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此来促进社会的生产和交换。他们也强调限制政府权力,尽可能让社会来办事业、搞经济、从事管理。而左翼则较多强调平等,主张较为平均的分配经济,因而强调较高的社会福利,在某种意义上是劫富济贫。左翼思想甚至强调某种集体主义的政策取向,其极端表述在西方即是所谓社会主义的主张,即实行某种形式的生产资料公共所有,发展公营事业。
因此,在自由主义思想阵营之外,保守主义与激进主义在理论上有一部分与自由主义中的保守派和激进派相重叠,如休谟和柏克就处在保守主义者和自由主义的保守派之间。保守主义者或者是既反对自由也反对平等(如专制主义的御用理论家),或者只强调自由而否认平等,他们大多以维护传统价值观和社会连续性为幌子而反对平等自由的现代诉求。激进主义或极左派则以平等压制自由,以批判自由经济的社会后果特别是贫富不均为由否认基本的公民自由,而所开出的社会纲领或者是无政府主义,或者是全能政府(从而导向新的专制主义),或者以空想的全面的大民主代替现实中有缺陷的民主,因而其结论几乎都离不开乌托邦主义或极权主义。所谓后现代思潮大致也可归于这一派,只是一般不遵循正常的逻辑和理性思维。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从不同的侧面抨击自由主义的自由平等和民主原则,这两种非自由主义的思想与自由主义者内部的保守派和激进派在理论上尽管有一定的重叠关系,但却存在着重要的差距,主要在于是否承认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
二、民主社会主义与“第三条道路”
近代以来,社会主义思想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思潮中一个独特的方面。从空想社会主义到科学社会主义,再到民主社会主义,反映了志士仁人为实现社会平等和公正进行的艰难而卓绝的努力。
近二百年里,西方主流的社会政治思想是自由主义,而与此对立的社会主义思想则是另一个极端,没有成为西方社会的主导思想。社会民主主义通常被认为是西方一些社会逐步可以接受的,并且实际成为执政者思想之一部分,当然,这是西方主导公共哲学思想的左翼,并非所有统治者均能够接受。在西方主导的公共哲学的谱系中,通常把自由主义划为右翼,而社会民主主义则划为左翼,但在二战以后,这两者也存在趋同的倾向。主要表现在社会民主主义者改变了从二战结束初期还主张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思想,不再坚持把公有制作为自己的社会改造政策的目标,而代之以主张混合经济加上各种形式的公共监督和经济民主。英国工党经过长期争论终于在1997年废除自1918年一直沿用的关于公有制的党章第四条,标志着社会民主主义的政党最终放弃公有制的政纲。而自由主义者也部分接受了公共福利的思想,特别表现在罗尔斯关于补偿弱者的差别原则的论述上。尽管如此,两者的差别还是存在的。
当代西方社会政治思潮中的左中右之分不是固定不变的,这是指其理论原则特别是关于国家职能的学说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有所调整。比如,在九十年代。随着苏联的解体和冷战的结束,既成的社会主义事业面临着相当大的挑战,人们重新反思政治思想的左中右布局。西欧各国的理论界和政治界倾向于认为,关于左派和右派的传统的标志已经过时,不再适合于说明和论述现实的公共生活中不同的政治派别及其纲领。这也是社会民主主义方面提出“第三条道路”的主要理由。
从表面上看,“第三条道路”或“新中派”是介于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一种理论,但在实质上,它试图对两者进行综合,采两者之长,避其弱点。只是它在实践上的可行性还有待检验,有人甚至认为第三条道路已经失败。但作为一种政治思想,自然有其理论价值和借鉴意义。其主要争论涉及国家观,包括政府职能和角色的原则问题。
古典自由主义理论认为,政府主要是在市场经济中充当“守夜人”的角色,而不应参与社会的经济事务。当代新自由主义则有所改变,主张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干预经济,甚至从事一些公共工程。但是,这并不表示新自由主义放弃其“小政府”的基本主张,因而就不再批评福利国家政策所造成的巨型政府。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实际上也接受了关于大政府导致运作效率低下、浪费严重的观点,但却并未像新自由主义那样得出应当削弱政府的结论,而是提出了改造现存的政府机构的任务。英国在世纪之交担任过十余年首相的布莱尔接受了其政治顾问、伦敦经济学院的院长吉登斯关于“第三条道路”的理论,指出:“认为大政府就意味着更好的政府的时代已经过去。重要的是政府的影响力而不是它的规模,政府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它做了什么,做得怎样,而不是它做了多少。”②由此可见,这条介于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第三条道路”,核心理念就是如何改造政府机构,使之更有效地进行服务,而不只是着眼于政府的规模。当然,改造现有政府机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尤其是在全球化的时代,政府面临着更加广泛而多重的任务和职能。正如吉登斯所论述的:“问题并不在于是要更大的政府还是更小的政府,而是要认识到目前的治理方式必须适应全球化时代的新情况;而且权威,包括国家的合法性,必须在一种积极的基础上得到重建。”③这些理论家看到了改造政府机构、转变政府职能对于国家权威和合法性的重要意义。从基本理论倾向上看,“第三条道路”采纳了多元主义、社团主义和一部分社群主义的理论作为其思想基础。
由此可见,作为当代西方社会一部分执政党的指导思想,民主社会主义思想逐步演变,与传统理论有所区别。例如,在所有制问题上从坚持公有制到承认多样化,在价值观上从坚持主导价值到承认多元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承认自由市场经济,但在政府职能问题上,民主社会主义不主张自由主义的小政府,而主张政府可以有较多的作为,包括发展公共事业,提供更多的社会福利,克服贫富悬殊,救济穷人,解决贫困问题。近年以吉登斯为代表的所谓“第三条道路”理论,则试图在自由主义与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之间采取中间路线,但在实际上更偏向民主社会主义,包括承认社会多种社群的存在,强调各阶级的和谐合作,以及社团主义理论。民主社会主义的核心政治诉求是政治民主,即无论是在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内部,还是在政府官员的产生和国家的政治体制上,都实行广泛的民主,给予人民以充分的民主和自决的选择,包括捍卫言论自由和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
左与右的政治分歧经常涉及平等与发展效率的关系问题。左翼比较强调平等,包括经济分配上的平均,但实际执行的结果往往带来社会发展效率的低下,生产者的积极性下降,出现所谓养懒人的问题。右翼比较强调自由经济,在促进投资和生产积极性上表现出相当的优势,但在实际发展一段时间以后,往往是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社会关系紧张,因而又需要一定的发展平等的政策来予以补充。所以在西方社会,即便是同一个国度,在战后的大半个世纪里,也往往通过政党的周期性轮替来调整政策,在平等与效率的侧重点之间波动。以英国为例,当社会福利制度实行得较好,但发展效率受到影响时,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于1979年取得执政权,在11年里推行了促进私有化等一系列保守的政策,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但是,后来执政的工党,又在社会福利政策等方面进行了新的调整,为避免产生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了一定的努力。
西方政治思想的左与右,在其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均表现出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并且不同程度地付诸实践,只是随着社会状况和时代的变化而有差别,实施某些调整。比如,主流的自由主义思想仍然是英国、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的主要立国原则,但具体政策取向上有所不同。美国传统上更倾向于自由市场经济,较少社会福利。但是三十年代前后的经济大萧条,也促使美国统治精英们进行反思,实行了社会福利方面的重大改革,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养老金等方面的改革,并且开展了不少政府公共工程。而北欧等高福利国家,公民的生老病死等全部福利都被包下来了,生活质量相当高,没有什么后顾之忧。但这种福利同样要付出成本,往往以高税收来支撑,由社会来负担。一旦承受不了,就可能面临全局性的危机,比如冰岛即面临着破产之虞。高福利需要社会的高效率生产取得的收益来维护,天上掉不下馅饼来。西方社会政策上的左右波动反映了维持收入平等与生产效率、社会收益与福利开支之间的平衡实际上是很不容易做到的。
三、当代中国左与右的思想分歧
当代中国也面临着激进与保守、左与右的思想论争。两者的基本倾向与西方的左右有相联系的一面,也有自身的特点。除了主导的意识形态以外,中国近二十多年里的思潮大致可分为权威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狭隘民族主义、新老左派和自由主义,其中前四种思潮的界限并不容易划清,惟独自由主义与这四种思潮之间可以划出比较明确的界限,两者间展开了颇为激烈的论战。新左派与自由派的分歧涉及中国政治和社会几乎所有重要的方面,也涉及基本的哲学观点。争论主要围绕如何看待个人权利与集体取向、共产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的事业、全球化和民族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公正、自由和民主或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的问题,也涉及思想方法上的黑格尔主义思辨还是经验主义和理性的阐明。
中国自由主义总结自己所面对的是八十年代末至今形成的两种思潮:一是斯大林主义意识形态下产生的威权主义,它是公民自由和民主权利的对立面;一是新左派的政治浪漫主义,其鼓吹者将社会不满视线移向国内的市场改革与外部世界经济体系,鼓吹回到民粹主义加教条式社会主义的旧轨道。新左派所依据的思想武器也很庞杂,在斯大林主义和“极左”空想主义之外,还有狭隘民族主义和盲目排外的义和团式的情结,卢梭式的政治浪漫主义,民粹主义的平均主义理想,某些后现代思潮的极端论调,等等。
自由主义者大多被冠以右派之名称,主要提倡普世价值,赞成公民的人格平等包括普遍公民权利,也侧重于公民的自由,捍卫自由市场经济,主张发展民营经济,鼓励自由竞争,避免垄断。大致而言,中国左派的主要理论诉求则是侧重平等、社会福利(比如提倡共同富裕)、公有经济(国进民退),批评贫富悬殊、官员腐败等社会弊端。
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学理,然后是一种现实要求。它的哲学观是经验主义,与先验主义相对而立;它的历史观是试错演进理论,与各种形式的历史决定论相对而立;它的变革观是渐进主义的扩展演化,与激进主义的人为建构相对而立;它在经济上要求市场机制,与计划体制相对而立;它在政治上要求代议制民主和宪政法治,既反对个人或少数人专制,也反对多数人以‘公意’的名义实行群众专政;在伦理上它要求保障个人价值,认为各种价值化约到最后,个人不能化约,不能被牺牲为任何抽象目的的工具”。④
自由主义者重申,构成一个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个人,无论在发生学还是本体论的意义上,个人都是优先的。尽管社会关系的影响在个人身上清晰可见,但在相同环境中人格与个性的歧异证明了个人主体性和独特性的存在。从此意义上说,自由首先是个人的,其次才构成集体和国家的自由,但这后一类自由仍然以个人的自由为前提条件。自由主义者强调,保护个人财产是保障个人自由的先决条件,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往往来自政府权力,因此宪法和法治必须实现权力机构之间的制衡。一个社会的大部分财产如果高度集中于政府之手,那就是为专制主义制造坚实的基础,因而必须通过社会与政府的分离、资本与权力的分离来避免哈耶克所强调的那种全面奴役制的现实威胁。
自由主义者要求清算“极左”路线和政策给中国人所造成的危害,包括大批知识分子、工商业者等中产阶级所受到的数十年迫害,“极左”的人民公社政策造成的数千万人饿死。尤其是像“文化大革命”这样的“极左”思想制造的巨大民族灾难,必须认真吸取其教训,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从自由民主主义总结历史的经验。左派人士对此的态度则有差别。其中的一些极端人士甚至歌颂“文化大革命”,主张再来一次“文革”,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以此来实行其社会平等和福利的目标。自由派则重申,不能以简单的“代价论”便轻巧地赦免了众多历史罪恶,今天如果继续坚持这一错误,不进行深刻的历史反省,那就很难避免重蹈苏联东欧的历史覆辙。
平等与自由的紧张关系是人们争论的焦点,也是新左派抨击自由主义者的一个靶子。他们以大民主的口号攻击自由派“只谈自由,不讲平等”。其实,计划经济体系以平等为口号,把公民的一切活动都管制起来,但实际上是高度的等级制和官僚统治,并无真正的平等可言。从卢梭开始,民粹主义的思想倾向一直挥之不去。然而,几乎所有民粹主义者都未能通过制度的实践来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反而经常走上新专制主义的道路。其原因究竟在哪里?
新左派对当今的官员腐败和社会不公的现象也进行过一些抽象理论层次的揭露,但他们认为这都是市场和资本惹的祸,因而需要以政治权威限制市场和资本,至多再加上公开化和民主监督程序。而自由派则认为,不能简单地把市场当做替罪羊,实际上市场不发达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及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大陆并不是什么神圣之地,同样存在相当程度的腐败和社会不公。所谓“西方病”或“市场病”与其说是实有其病,不如说是中国文史教育中对世界史的歪曲和丑化,特别是五四以来左倾思潮对几代中国知识分子的片面影响,他们视西方和市场为洪水猛兽。今天的众多社会问题并不是市场必然造成的,而是权力高度集中不受制约的官僚体制与市场机制并存产生的怪胎,这种权力结构和文化传统即使没有发达的市场也会与其他的社会机制相结合,滋生腐败和社会不公。因此,自由主义者坚持认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是取消或限制市场,而是完善市场机制,保护私有财产权,反对政府对经济的过分干预。同时,需要进一步推进民主与法治,包括执政党的党内外民主,司法独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批评和司法监督的特权,等等。
因此,自由派强调的是财产权和市场竞争中的起点平等,而不是经济上的终点平等,后者不仅是从未实现过的乌托邦,而且存在滋生懒惰、扼杀能人积极性的严重弊端。公民如无从事经济活动和支配自己财产的广泛自由,也就没有创造财富的自由,因而也就创造不出大量的财富。财产权是市场经济得以运转的最重要的条件,是人权、经济活动和法律活动的核心。而且,财产权不仅是公民个人的经济权利,而且也更是政治权利。“财产权与经济自由为个人创造了一个不受国家控制的领域,限制了政府及统治者的专横意志。财产权是抵制统治权力扩张的最牢固的屏障……财产权还为民主政治提供了最牢固的道德基础。”⑤自由派在此坚持的仍然是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基本立场,没有财产权作为保障,经济自由和政治民主就失去了基础。这是适应市场经济改革而必须提出的要求,也是为实实在在的民主打下坚实的基础。
自由主义者主张发展自由市场的主要立意是克服传统的官本位社会和计划经济体制所造成的普遍惰性和等级制,以此来促进社会的竞争,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创造和效率提高,同时达到利己与利他统一的目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是保障公民产权,藏富于民,以此来发展市民社会;壮大市民社会是为了制约无所不在的全能政府,最终为的是保障公民权利。市场的发展加上良好的法治才能从根本上克服腐败,促进权利和人格平等的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是社会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在此大前提下,政府不应当再是过去那种无所不在的全能政府,因而在总体上权力有所减弱。但这是人治的衰落,而不是法治的放松。政府逐步退出主要的经济领域,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者,真正充当守夜人和仲裁者,而不是运动员;同时把自己的主要精力用于发展社会福利和文化教育等公益事业,当然政府同样不应垄断这些公益领域,否则会导致文化教育的僵化。
自由主义者不满足于对大民主的高调歌颂,而坚决主张民主的制度保障。民主不能排斥公民的基本自由权,民主需要宪政主义的制度约束,实行分权、权力制衡和法治。至于所谓的经济民主,要求把人民主权的理论贯彻到经济领域,这不仅在目前中国的条件下不可行,就是在最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理想。因为西方的经济民主能达到的仍然是进入市场的自由(即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和股份的社会化,而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在经济活动中有同等的发言权或决定权,也不能把经济民主简单地理解为微观层面的工人参与管理,而是需要综合的改革,包括所有权的非官僚化(即私有化和社会化),培养优秀的企业家,给企业以充分的自主权进入市场竞争,摆脱各种官僚的行政干预。而工人参加管理是企业管理本身的一个环节,但不应对其重要性强调太高。经济民主连一人一票式的投票权都难以办到,至多是按照股份的多寡来投票。因为经济领域中的完全平权有可能导致平均主义,导致扼杀能人和妨碍自由竞争的恶果,最终牺牲社会的总体效率。当然,经济民主能够做到的是通过公共政策和财政手段进行收入再分配,使得竞争中的弱者和不幸者有所补偿,但他们也不可能拥有与强者同样的财富和决策权。而官员腐败和社会不公的解决主要不是靠经济领域本身的大民主,而是政治民主化的问题,即对政府官员和公共政策的民主监督,由充分反映民意和利益的代议机构制约政府行为。人们对于打着经济大民主的旗号实行的计划经济和全民所有制的经济制度的弊端已经看得很清楚,不需要今天改头换面重提这类已被反复证明是失败了经济乌托邦。
政治民主本身引起相当争论的就是所谓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关系。鉴于“极左”时代的经验,自由主义者认为,直接民主不可行,不仅是由于其运作规模难题,更是因为其本身所隐含的倾向。直接民主论者要索取的不仅是更多的政治权力,而且是一种不受制约的、无限扩张的权力,一种全然不同的政治制度,一种与个人的自由根本对立的制度。中国的“文化大革命”、革委会、公判会、大民主等政治怪物固然算不上直接民主,但无疑是追求直接民主的产物。其实质属于极权民主。直接民主成本高、风险高,易导致对抗和情绪化;直接民主无程序、一刀切、不自由、生暴政;直接民主还是假民主。而自由民主则不一样,它是一种间接民主,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它的优势在于混合民主的政体,而直接民主则是纯粹民主的政体。间接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对权力的限制和监督的制度,是仅仅服务于公民个人追求生命自由和幸福等目标的手段,而直接民主论者则把民主看作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终极目标。间接民主是一种多层次的、多次过滤的决策过程,它因而获得了防范力和制约力。相比之下,直接民主是一种最简陋、最粗糙的政治结构,它没有功能分化,没有过滤器和安全阀,与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因此,这两种民主的差别是本质的差别,是极权民主与自由民主的差别。在间接民主已经确立的地方,增加一些直接民主的成分也许无碍大体;但在没有间接民主的地方,或间接民主尚未确立的地方,先立直接民主,则是本末倒置。⑥在民主的问题上,自由派并不是不要民主,而是要求建立在公民自由权利的宪政基础上的有序的民主,经常提醒人们对法国大革命所代表的激进主义思潮保持警惕。
自由主义者的这些言论成了新左派攻击他们只讲自由而忽视平等和民主的主要靶子。自由派的这些表述的偏颇之处的确可能造成一种误解。其实问题在于民主的实质,即最终不是靠少数人而是社会的相对多数来决定重大的政治问题,政府的同意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自觉自愿表达的基础之上。有所选择、竞争和比较,才能有真正的民主。间接与直接民主的差别主要是形式上的,多数人暴政的原因仍然在于不存在真正的公民自由选择,或者是被操纵的多数决定。尽管今天的社会生活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再是全职的政治人,而有着自身的活动领域,但在重大问题(如国家政体和统一、地方或民族自治或独立、对宪法的重大修改等问题)上的全民公决仍然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公民文化教育程度越高,就越需要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直接发表自己的意见。
应当指出,中国的右派和左派在批评目前社会存在的主要弊端上有相当的一致性,即贫富两极分化、底层人民的生活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官员与社会腐败,各种特权现象影响公民的平等,权力与金钱的结合形成的利益集团权贵势力阻碍中国社会的改革。但是,在基本价值观、有关社会的前进方向和提供的改革措施方面,两者存在重要的分歧。上面说到的这些问题都是容易诉诸民众激情的话题。一些左派人士以此来号召民众,以总结存在的社会问题为名全盘否定改革开放,组织民众大唱红歌,重新回到形式主义的空头政治,并且以此为借口制造新的文字狱,打击与自己不同意见的人士;以违背法治的方式打击黑社会,随意没收商人财产,破坏基本产权制度,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平等和大民主的口号被用于复辟某些“极左”政策,制造新的恐怖。其实质是既无民主,也不平等。关于共同富裕的政策宣示也同样吸引人,但仍然要看其实质而不是动听的口号。对于贫穷人口和弱势群体的救济需要扎扎实实的措施,而不只是表面文章。平均主义的劫富济贫的做法是杀鸡取卵的政策,扼杀了劳动和创新积极性,最终导致的不是共同富裕而是共同贫穷。前苏联东欧和中国的“极左”政策的教训够深刻的了,继续采取这套被实践证明有害的做法只会继续祸害民众。因此,自由派主张向前看,继续进行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在保障财产制度、自由市场下的自由竞争、机会平等的前提下提高社会福利,促进共同富裕但不是绝对平均的同步富裕,同时以政治民主、宪政和法治来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克服官员腐败,平息民怨。这样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国强民富,以民主法治和文明的良好形象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注释:
①参见[美]罗尔斯:《正义论》中译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中译本,译林出版社,2000年。
②见陈林、林德山主编:《第三条道路:世纪之交的西方政治变革》,当代世界出版社,2000年,第23页。
③[英]吉登斯:《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6页。
④朱学勤:《一九九八年自由主义学理的言说》,骆玉明等:《学说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204页。
⑤刘军宁:《市场经济与有限政府》,载《共和·民主·宪政》,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
⑥刘军宁:《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近义,还是反义?》,《公共论丛》第五期,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36-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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