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保留政策”与“中国机器公司”_日本工业论文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保留政策”与“中国机器公司”_日本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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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机公司”的酝酿组建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了大批敌伪工矿企业,据1946年7 月经济部报告,全国共接收敌伪工厂2411家,其中接收后又发还和标卖的约占10%,绝大部分则变为官营企业或落入官僚资本手中。(注:祝慈寿:《中国近代工业史》,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36页。)尽管, 国民党六中全会的《工业建设纲领》和国防经济委员会的《中国战后第一期经济建设原则》都明确规定:以轻工业为主的一般工业归民营,以国防工业、独占性企业为主的特殊企业归国营。可是,当敌产开始接收后,国民政府却改变了初衷,把轻工业的中心事业——纺织和蚕丝业抓在手中,建立起纺织业及蚕丝业的工业垄断组织“中国纺织建设公司”和“中国蚕丝公司”。作为发展纺织业必不可少的条件,国民政府也意识到纺织机械工业的重要性,因此,在“纺建”庞大的机构中,也接收了日本在华为数不多的纺织机器厂,准备整饬复工后,为“纺建”修理、改造机器设备服务。然而不久,行政院出面从“纺建”转移出三家纺织机器厂作为官股,又在民营纺织企业中征收了部分商股,以官商合办的形式组建了“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打算建立一个独立于“纺建”之外的、专事制造纺织机器设备的垄断组织。国民政府为什么又突然决定单独成立纺织机器制造公司呢?这是由于行政院长宋子文听取了留用日籍人员的建议后而发起组建的。

1945年11月间,丰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沪技术人员西川秋次通过日本政府代表崛内干城,向行政院长临时住沪办事处主任彭浩徐提出申请:建议由日本留沪丰田各厂技术人员协助中国自行制造丰田式纺织机以供国内纺织厂需要,为此,日方技术人员愿向中国政府提供日本丰田纺织机制造专利,及其全部技术图样和有关数据。彭浩徐敏锐地感觉到上述申请对于国家经济建设有益,即将崛内之申请电呈宋子文。从11月23日到29日,彭、宋之间密函往复,就日籍技术人员留用和接受丰田纺织机器制造特许权问题进行了磋商。宋子文在给彭浩徐的密函中表示:“崛内愿将丰田纺织机特许权献呈国民政府,并令专门人才转教我国制造一节殊为嘉慰,原则可予接受,请商详细办法送核”,接着又明确指示:“密留用日技术人员事可照办,请与日前公使崛内干诚详商”。之后,彭浩徐迅速约见崛内,告知可酌用日本技术人员,崛内干城及西川秋次即率最高技术员铃木金作、伊泽庄太郎,携丰田纺织机各种发明专利特许二百种名称号码目录,面呈彭浩徐并请其转呈国民政府,日籍技术人员还对各种设计图样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部分存于日本总公司内的资料,恳请中国政府与麦克阿瑟交涉允许运华。作为民国政府的代表,宋子文很清楚抓住日本留用技术人员提供的技术,对控制纺织机器制造业为其垄断纺织业大局的重要意义,因此,把“留用西川等人迅速将本件之机械制造厂予以复业并经营”视为“当务之急”,即向彭浩徐下达了“迅速进行策划之命令”(注:《彭浩徐就留用日籍技术人员和接受丰田纺织机制造权与宋子文往来电函》,1945、11、26—29,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

12月5日,彭浩徐奉宋子文“迅速进行策划”之命令, 邀晤西川秋次具体咨询实行办法,参加会晤的还有崛内及“纺建”留用日籍技术员伊泽庄太郎、铃木。其间,西川对丰田纺织机制造之历史与现状作了详细说明,特别强调了丰田纺织机有异与英美的特点及适合于中国使用的长处,称“鄙国之丰田纺织机系丰田左吉氏数十年来苦心发明创制并改良而成,其中织机之优秀尤为55年来举世所周知,至于纺机由于20余年研究并改良之结果采取独特之大牵伸(HIGH DRAFT),在今全世界之纺机中具有最高之能率,尤以两者均经独特设计可以短纤维粗毛之中国棉花为原料而制成精良之产品为其独有之特征,即在斯业先进国之英国亦曾购置丰田自动织机之专利权而制造销售于英国与印度”(注:《中机公司创办经过》,1945、11—1946、2,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会晤中, 彭浩徐传达了宋子文的指令: 希望西川等日籍技术人员,就有关纺织机制造的各种事项及具体方案,作出详细书面计划,最后,为了日籍留用人员能更方便地参与筹划组建事宜,彭浩徐向西川庄太郎及铃木等三人发放通行证。12月30日,彭浩徐又根据宋子文组织“纺建”的指令,与民营各纺织厂领导人,会同日籍技术人员讲座组建,并召集“纺建”总经理束云章、董事杨锡仁、张滋阁与西川、伊泽庄郎、铃木金作等日籍技术人员,进一步讨论了组织公司的细节问题,因而酝酿组建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的计划逐步成熟。

2月18日, “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召开,政府指定彭浩徐、束云章为代表,民营纱厂推出郭棣活、荣鸿元、唐呈海、刘靖基、荣尔仁、王启宇等6人, 与政府代表共同组成筹备委员会。会议讨论了官股资产估价案、技术工作初步计划案、缴收股款案及召开股东大会案等提案。翌日,在行政院七三四次会议上,宋子文向会议递交了“拟由政府协助设置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的提案,提案称:“查此次接收敌伪纺织机器厂为数颇多,就其设备整理扩充我国国内所需之纱锭织布机等数年后即可自给。……故纺织机器制造宜此时即以商营为主,而政府力予协助以促其成,拟就接收之纺织机器厂估价为官股以为创造之基础,此外尽量招认商股以为股本,依照公司法之规定组织纺织机器制造公司,商股不足由政府拨款加入官股,……本月内即可正式成立该公司……”(注:《行政院734次会议宋子文讲话》, 1945、2、19,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此提案获得决议通过。在宋子文的直接授意下,20日,事业计划委员会及接收工厂委员会出面与筹委会举行会谈,磋商公司性质、组织结构等问题,经讨论决定创一官商合办的纺织机器制造公司。22日,筹委会第二次会议,详细讨论了事监察人当选案及股权计算案、创立会期案、缴收股款案等具体议案。25日,“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在外滩中国银行三楼召开成立大会,公司全名为“中国纺织机器制造特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机公司”,董事长为彭浩徐,总经理为黄伯焦,副总经理为许长卿,大会决议还通过了公司章程,共六章,39条,其中第六条规定:“本公司资本总额定为60亿分60万股,官股40%,商股60%,股款收足一半即行开业”。大会选举产生了商股董事及商股监察人,初步拟定接收11家工厂,并就从日本增运工作母机,请求予本公司以优先权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注:《中机公司创办经过》,1945、11—1946、2, 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

二、“中机公司”的运营启动

“中机公司”虽然于1946年2月宣布成立, 由于接收工作的拖延和其他准备的不足,正式运营却在10月才启动。这期间,日籍留用人员继续发挥其技术专长,为“中机公司”的运营启动,提供进一步的意见、建议。4月11日至9月29日,公司上层领导和留用日籍人员之间举行了63次技术会谈。在最初几次会谈中,主要讨论了接收工厂及设备安置问题,日籍技术人员留用及招收工人问题,关于接收与设备问题。“中机公司”还考虑了天津、济南、青岛丰田所属工厂接收问题,黄伯焦向西川详细询问上述各厂的情况,西川详尽回答,并附呈“拟接各厂或其设备之计划书”,但是,因资金等问题,黄伯焦表示西川的计划尚待研究。西川又对上海拟接工厂发表意见,他认为日本机械制作所第五厂宜于制造纺机,丰田自动车厂宜于制造织布机,同时呈交了两厂现有设备表及应添设备表两份材料,指出:就目下上海纺织机之制造及设备,能稍稍改良就能提高生产量。关于留用人员与工人问题,西川请求尽快将图纸和日籍技术人员由“纺建”转入“中机公司”,并提出:因“丰田自动车厂在外埠者计有天津、济南、青岛三处,其范围均较上海为大(约大3倍),故厂务部工作支配指挥任务至为重要”, 还须从日本再调技术人员来华。黄伯焦回答:与“纺建”的交涉不会成为问题,于是,双方讨论确定了留用日籍人员名单。关于工人的移交问题,“纺建”提出种种困难要求工厂、工人同时接收,黄伯焦则称,根据彭董事长及产业局来函只接收工厂不接收工人。西川对此发表意见,认为应先确定本公司工作原则,根据修配改造、制造整套纺织机器运营方向,考虑工人是否合于需要,尔后才能确定是否留用“纺建”的原有工人。(注:《中机公司与日籍技术人员的63次技术会谈》,1945、4—9,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从后来的情况看,“中机公司”确实同时接受了“纺建”数百名熟练工人。

在63次技术会谈中,双方着重讨论了“中机公司”的生产方向及生产步骤问题。关于生产方向。从“中机公司”开始酝酿组建时,已经确立了以制造丰田式纺织机为定向,主要问题在于如何安排生产步骤。西川基于中国纺织机械落后的现状,提出了“中机公司”的生产步骤:应该首先制造零件,以及修理品,同时抓紧训练技术人才,待有一定规模后再考虑制造新纺织机器。黄伯焦对此表示赞同,遂确定了接收后分别集中机器加以修配,使之变为完整机器,同时训练技工艺徒,正式开工后则先制造零件,后制造整机的发展方针。在此基础上,会谈又集中讨论改造大牵伸的技术问题,西川以“先零件后整机”的方针为依据,建议开工后应全力进行纺机改造大牵伸工作,西川反复重申纺机改造大牵伸的意义,他认为不仅中国须改造之纺机市场极为广大,而且从此入手有5点有利之处:(1)需用母机不多,利用现有设备足应付,(2 )需要原料不多,虽目前缺乏材料仍可渡过困难,(3 )拟采用大牵伸为丰田专利品,丰田之愿贡献其专利,希望中国尽量与迅速利用之,(4 )因改造大牵伸之须精密工作,得以提高制造精度水准,(5 )从改纺机为大牵伸制造织机零件着手,可为制造整套纺织机械作准备。西川还乐观地认为:无论纺机织机皆可利用丰田专利权制造,因丰田有50多年经验,织机图样已全部完成,纺机图样已完成2/3,现均存“纺建”,不久可交涉领回,特殊机械与专用机器、专门人才可以向日方搬取、聘用。从“中机公司”以后的运营情况看,西川此建议得到了充分采纳,“中机公司”正是从改造大牵伸入手,先试制成功了“中国标准式大牵伸”,后试制成功“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的。

63次技术会谈期间,留用日籍技术人员还陆续上交了大量图纸、表格、数据资料以及计划书等,并对所制各种图纸、表格(包括制造计划表、厂务工作表和人事安排表等)都进行了详细解释,这中间,有为所缺资料做的补充,也有为新提建议做的论证,有关资料经中方技术人员研究核实,确认“与丰田所采用者几完全相同”,故得到黄伯焦的充分肯定,黄伯焦表示:此等资料“均系丰田根据数十年经验多次修改制作的结果,本公司即欲利用丰田之经验及专利以制造丰田式纺织机,自以采用所送来之各种表格材料等”。在各类资料陆续上交,但开工还须一段时间的等待过程中,西川以丰田纺织机制造公司的例子,提醒“中机公司”领导稍安毋躁,丰田纺织机制造公司在景气时期赶制产品,不景气时期减少生产而从事修理机器设备的工作,以使所有机器保持完备,这样在营业“畅旺”时生产量可顺利提高。西川还就“中机公司”的具体情况提出的建议:“在开始数年内恐无法获利,虽云为国策关系目的并不在乎于开始即获利,但亏本必不能使公司当局感兴趣,尤以商股方面必须不能使其谅解,尚兼有纺机实验工厂则在纺织品市况景气时可以贴补制造厂的亏损,反之亦然,比如此相辅而行,方能使公司基础稳固”。黄伯焦认为西川的见解甚为重要,又请其详细拟写建议书,以便宋子文宜于接受。为了更充分地发挥留用人员的技术能力,“中机公司”把负责图样的分类整理及保管工作,交给了日籍技术人员,但同时,黄伯焦又明确规定:“为保密起见,凡需调阅者,需本人或许副总经理核准”(注:《中机公司与日籍技术人员的63次技术会谈》,1945、4—9,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可见“中机公司”对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信任和使用是有所保留的。

“中机公司”最后仅接收了上海的3 家工厂:远东钢丝布厂(上海河间路1192号),华中丰田自动车厂(上海河间路1193号),两厂均属“纺建”第一机械厂;日本机械纺织制作所第五厂(上海长阳1687号),“纺建”第二机械厂。上述3 厂由“纺建”移交给第一厂及第一分厂,整理改造完毕后专任制造纺织机,远东厂仍用原名,专制钢丝布及钢丝圈。组织人事方面:召定职员102人,工人371人,留用日籍技术人员18人,确定了以日籍人员负责主持丰田式纺织机之一切设计事宜,华籍人员则负责主持各部门一切行政的人事方针,而关于丰田纺织机制造的一切技术问题由华日技术人员会商解决,遇有不宜解决之事,由西川先生与舒总工程师(舒震东)会同裁决。生产技术方面:确定了以制造丰田式自动纺织机为目标的经营方向,和以每月造纺机2万锭, 自动织布机200台为生产目标, 具体步骤是一方面继续承作“纺建”移交时未完成的工作,一方面开始进行自制纺织机的计划,配以积极绘制丰田纺织机图样,改造及补充一厂、一分厂机器设备以适应制造纺织机,及加紧丰田纺织机制造专利权的申请等工作。从“中机公司”建立后3 年的运营情况看,其发展方向与所制定的各项方针基本吻合,而日籍留用人员继续担任着设计绘制图样,负责决定材料标准及指导装置装配等技术工作,其技术作用始终影响着“中机公司”的生产运营。(注:《中机公司三十五年度工作报告》,1947、2,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 —23—178。)

三、“中机公司”的发展状况

“中机公司”曾雄心勃勃地打出“精密制造、大量生产”的经营口号,但是,“由于机器设备不够完备,外汇的管制、进口管制及运输艰难所致于原料供应之不宜”,也“由于劳工问题之未得适当解决而所至于工作效能之影响,复由于币值之不断波动而引起之开支之浩大与资金周转之不敷”(注:《中机公司三十五年度工作报告》,1947、2, 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78。)等诸多具体问题的影响, 生产发展并不理想。在“中机公司”运营的3年中, 最为显著的成绩是试制成功了“中国标准式大牵伸装置”和“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 1946年“中机公司”建立后,即开始进行了“中国标准式大牵伸装置”(即日本丰田式大牵伸装置)的试制改良,仅半年,便试制成功,投产后,国内各地纱厂皆有前来商洽委托制造的,年内即有恒丰、大华、鸿章三家工厂,与“中机公司”签订改造“中国标准式大牵伸”合同,共改造44584锭,到1948年底,改良制造的“中国标准式大牵伸”达22 万余锭。(注:《中机公司三十五年、三十六年度工作报告》,1948、 1,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79。 )“中国标准式大牵伸”试制成功之后,“中机公司”又开始全力试制“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即日本丰田G型自动织机),从设计绘制所有图样, 到不惜工本自行制造铝合金模型,制造各式样板、夹具等特殊工具及铸机等多种基础工具机,经反复试验制造,耗时一年多,于1948年试制成功我国第一台自动纺织机——“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如果说,“大牵伸之完成,从纺织机械制造之点言之,则不过仅有头绪,而初得门径”,那么,“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的试制成功,“可谓已启吾国正式自制纺织机之新页,空谷足音,能不色然以喜”(注:《介绍纯国产之“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1948,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242。 ),它揭开了中国自制现代纺织机的历史,为改变中国落后的纺织机器设备作出了突破性的贡献。

“中机公司”第一厂和第一分厂原本不是专制纺织机器的工厂,机器设备皆非制造纺织机专用,且因设备贫乏而不能完成大量生产的任务,公司接收后不得不对原有机器设备进行调整补充。运营3年中, “中机公司”对部分原有设备进行了改造,添置了一些自行设计制造的新型机器工具,截止到1949年2月, “中机公司”自行设计制造的新型机器工具有:不同型号的自动车床4部、双头铣床2部、特性砂光机1部、 节砂机2部、弯轴机1部、单臂手压机2部、特性磨床1部、 一吨转臂吊车1部、松砂机1部、6寸打风机2部、铝合金型板18付、铝合金手铸型236件、金属砂箱374付、夹具883付、冲模361付、冷拉模593 只、 各种样板5946件。还生产出大牵伸零件16699件、大牵伸配件71067件、锭带装置36688锭、辅助装置13部、游动装置59部、防止逆转装置30部、 前下罗拉22部、其他纺织机零件20208件、生铁铸件44169磅等;此外,还修理了数百部工具机。“中机公司”虽经努力生产出一批工具、机器,原有设备有所改善,然而从根本上讲,这种程度的改善离实现“大量生产”所需的设备要求仍相差很远,“中机公司”一直把大量扩充设备的希望寄于日本赔偿机器上,实际上,因种种原因日本赔偿之机器设备,在种类与数量上都远远未能满足“中机公司”的需要,这也使“中机公司”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注:《中机公司三十七年度工作报告》,1949,2,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80。)。

“中机公司”3年中生产的产品, 始终是部分自用, 部分出售。 1947年2月第一年度,由于接收工作的拖延,经营业务在7个月后才正式启动,生产成绩十分有限。前半年度,为筹划制造纺织机举行了63次技术会谈,会谈其间又绘制了大量的图纸、表格、数据资料,为公司的正式运转作了相当充分的技术准备;后半年度,技术上确实获得了良好成绩,试制成功了“中国标准式大牵伸”,生产上主要是继续承造“纺建”时期未完的成作业,计有:铸件28511磅,加工机件计大小19725件,新接“纺建”改造锭带装置定货共36680锭, 改造完成中国标准式大牵伸44584锭。1948年第二个年度,技术上有重大突破、 试制成功了“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第一厂和第一分厂共出售产品:中国标准式大牵伸173686锭、大牵伸配件71067件、锭带装置36688锭、辅助装置13部、游动装置59部、防止逆转装置30部、前下罗拉22 部、 其他纺织机零件20208件,生铁铸件44169磅;远东钢丝布厂由于原料必须从国外进口,受外汇和运输的影响,全年仅生产整套钢丝布200217套。1949年2 月第三年度,主要生产了中国标准式大牵伸28026锭,大牵伸零件16699件,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1050台,织机零件19382件。尽管“中机公司”3年的发展轨迹没有偏离既定方针,但是,离原定“月造纺机2万锭, 自动织布机200台”的生产目标却实在是相距太远了。 (注:参阅《中机公司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年的工作报告》。)

“中机公司”3年的生产成绩不理想, 从当时民营纺织机器制造厂成绩对比中,也可看出一二,如织机方面,“综计抗战胜利以后,制造各种织机的民族机器工业厂数共约有30余家,共制造各种织机约8500台,其中铁木织机约3000台,全铁布机约4000台,自动织机约1500台”。3种织机中“自动织机”最为先进,其中1300台由力生自动织机厂出产, 另200台由永生铁工厂出产,“该织机一人可管24台,比原织机效率高6倍”(注:《纺织机械行业史(五)》,中国近代纺织史研究资料汇编,第10辑,1990年版,第51页。),而且也是仿造丰田式自动织机的产品,相比之下,“中机公司”的“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在产量和质量上都并不占多大的优势。再如牵伸改造方面,“抗战胜利后,许多纱厂仿照日本纱厂改装设备,换用大牵伸,这时过去一直承揽此项业务的安泰铁工厂业务兴隆……业务对象为中纺公司所属厂和申新三厂、六厂、九厂等,共约60000锭……计二日可改装大牵伸装置一台, 一时营业应接不暇”;仅有40余人的大中华铁工厂,1946年复工后即“接到香港大南纱厂改装大牵伸10000锭及其他配件业务,同时,本埠中纺十九厂、 中国绢纺厂、中国麻纺厂等业务也纷至沓来,……曾制成粗纱机5—6台”,由此看来,“中机公司”的“中国标准式大牵伸”的改造业务,也面临着民族机器企业的有力竞争(注:《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下册,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编,中华书局1979年第版,第735页。)。

总的说来,国民政府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政策,在“中机公司”得到了十分典型的贯彻,“中机公司”运营的3年中, 日籍留用人员继续发挥着技术上的重要作用,他们不仅对“中机公司”制定整体的生产计划、技术方针等问题上产生了重要影响,还负责主持了有关“中国标准式大牵伸”、“中国标准式自动织机”的一应设计事宜,以及具体设计绘制图样,指导装置装配等工作,日籍留用人员的表现和作用直接反映了国民政府“留用政策”的成败得失,从“中机公司”留用日籍人员的表现和作用看,国民政府施行的“留用政策”还是正确且有成效的。我们可以把“留用政策”与“中机公司”的密切关系视为一种现象,姑且称之为“中机现象”,并通过“中机现象”,对“留用政策”涉及到的几个问题,作一点历史的思考。

四、“中机现象”的几点反思

1.留用日籍技术人员是建立“中机公司”必不可少的条件

战后,国民政府虽然把发展纺织工业列为基本国策,并提出了“纺织工业自给自足”的目标,建立起庞大的“中国纺织建设公司”,但是,就中国当时纺织机器制造业发展水平而言,即便是接收了日本纺织机器设备和工厂,也没有能力解决技术图样、技术数据、技术人才等问题,所以,建立以“自制纺织机”为目标的独立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的时机并不成熟。这时候西川所提的建议,无疑为国民政府提供了一个解决中国“自制纺织机”问题的捷径,而国民政府采纳西川建议,决定建立纺织机器制造公司,开创自制纺织机的事业,留用日籍技术人员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行政院第七三四次会议上宋子文明确指出,设立“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的原因,是“接受前日本公使崛内、丰田社长西川贡献丰田纺织机专利权(附带图样)”,并因为“我国有纺织人才、机器人才,而无纺织机之人才,为达到中国纺织工业自给自足之目的起见,接受崛内及西川两君之贡献,并且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直接的目的是自制纺织机器,间接目的则是发展纺织工业”。因此,“经行政院指定留用西川秋次及富有制造丰田式纺织机经验之技术人员18人,并经国防内政外交各部上海市政府备案实行工作”。

2.留用日籍技术人员在“中机公司”得到充分重视和利用

首先,“中机公司”遵循国民政府“留用政策”中限制性利用的精神,对留用人员明确规定了“彼等必须有规律化的受我管理”的原则,而为了使留用人员能安心为我服务,“中机公司”对留用人员的生活安定问题也有妥善安排:“一切直接的间接的最低需要——如居住饮食医药儿童教育以及治安上等等,自亦应予以顾全,以免身心不安,影响工作。”(注:《关于留用日籍技术人员问题上海各智能部门提出的一系列意见和措施》,1948、1,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72。)其次,“中机公司”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目的,既然是利用其技术,为发展我国纺织机器制造工业服务,在技术问题上给予一定的信任,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因此“中机公司”不仅令其负责主持丰田式纺织机之一切设计事宜,技术方针、生产计划都是根据日籍技术人员的意见而制定的,还由日籍技术人员负责决定材料标准、担任设计绘制图样、指导装置装配等一应具体工作。“中机公司”重视留用日籍人员的技术能力,充分利用日籍人员的技术能力为公司服务,使得留用日籍技术人员实际上充当了公司技术中坚的角色,我们不得不承认,“中机公司”的建立与发展,很大程度上仰赖于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协助和努力,同时又必须肯定一点,“中机公司”对留用日籍人员的依赖仅仅是技术上的。

3.“中机公司”对本国技术人员的培养和重用不足

“中机公司”在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同时,择用了国内负有声望经验的机械人才,由留用日籍技术人员指点,参与研究制造丰田式纺织机,“中机公司”再三嘱咐中国技术人员注意虚心学习,强调“技术事宜由日籍职员主持,本国技术人员绝对不应有所怀疑及指,应全盘接受其指导并只准虚心诚意学”(注:《中纺机公司公宴西川及日籍技术人员》。)但实际上,“中机公司”过于强调日籍技术人员领导,使得中国技术人员始终缺乏独当一面的能力,以至于到1948年底,留用日籍人员以所任工作已大致告一段落,要求全体解职回国时,“中机公司”仍不得不竭力挽留。中国原本缺乏专门纺织机器制造方面的技术力量,“中机公司”在施行“留用政策”时只着眼于现有技术和日籍技术人员的利用,却缺乏对现有技术的消化和加紧培植本国技术人才的远见,这暴露出“中机公司”管理体制上缺乏自主性的弱点,同时也说明“留用政策”存在着局限性,这对“中机公司”的发展显然是有影响的,当然,“中机公司”运营情况不理想,终究没能扩展成为全国性的垄断组织,主要原因在于国民政府战后不久经济建设的重心转移,以及随之而来愈演愈烈的内战等。

4.日籍技术人员接受留用的客观因素及主观动机

至于日籍技术人员接受留用,是以日本战败为前提的。战后,日本工业发展一时受限,在华日籍技术人员回国的就业问题是个未知数,“新败之余,日本人最普遍的精神状态是‘枉然若失’,看不出明日的前途”(注:夏衍:《关于日本人》,《中国建设》第2卷,第4期,1946年9月中国建设出版社,第52页。), 这在客观上对日籍人员的留用有影响,可以说,日籍技术人员的滞留有其基于战败国地位的被迫性。但是,日籍技术人员的滞留又不同于普通战俘的处理,至少在形式上并不是强制性的,如西川等丰田技术人员的留用,甚至是自己主动恳请的。对于留用动机,西川解释说:“曾闻崛内先生及看新闻所登,言日本技术人员尚可留用,如是则吾人可以留在中国继续丰田翁之遗志而仍为中国效劳,是诚莫大之幸,协助中国维持及发展纺织事业,须以制造纺织机器为基础,所幸吾人由多数发明专利及熟悉专门技术人员在华,如能从此协助中国将丰田翁之遗志继续做到实现则甚好,故即将此事商诸崛内先生及彭先生,当时虽有困难而竟获得彭先生接受又有宋院长召见本人之事,更将事业上种种困难之事详为陈述,并蒙宋院长鼓励,于是我乃下大决心愿专心致力于本事业之完成”。“中机公司”领导对此表示赞赏,指出:西川及留用人员“本其多年之学术经验,决心协助中国维持及发展中国纺织事业,然欲达此目的必须先要自己制造纺织机,使能自给自足。西川鉴于此,大发宏愿而引导诸位诚心诚意协助吾人一起完成此事业,鄙人深感钦佩,对诸位所抱持之科学与技术无分国界之见解尤为佩服”(注:《中纺机公司公宴西川及日籍技术人员》。)。客观地看,留用中国即可避开日本国内战后萧条造成的失业,又可不中断多年从事的技术实践,是日籍技术人员留用的重要动机,而发挥自己的技术能力,为中国纺织事业的发展出一些力的动机也是存在的。

5.对日籍技术人员留用动机的肯定

实际上,在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问题上,一开始就是“实惠于日员者甚少,而有利于国家者甚大”。首先,公司的留用政策明确规定仅“维持最低需要”,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与中方技术人员相同,“又日籍人员多由纺建调来者,纺建每年有3 次之双薪与所终之分红及种种福利设施,此间则否,但在本公司之日籍技术人员均不因此减低其工作效能,此足为日人在本公司纯为贡献技术而绝无利欲之一大佐证”。其次,以中国当时的情形而言,反日情绪始终很高,西川在一次讲话中提到“日人在沪处境困难,现虽搭车已无人干涉,小孩无处读书不准雇佣中国仆人及住所时受骚扰等等迄今仍然如此”。(注:《中机公司与日籍技术人员的63次技术会谈》。)再次,日本在美国的庇护下又很快地恢复了元气,单就纺织业而言,战后一年多光景,纱锭数已“恢复到338万枚,这个数目, 已差不多等于我国国营民营的总数”(注:娄立齐:《一年来的中国经济》,《中国建设》第六期,1946年9 月中国建设出版社,第5页。)。在日本逐渐恢复元气的过程中, 丰田总公司还发函于西川等人,要求他们“从速归国”,并明确答复西川:“自日本国内各处搜集之制造纺织机之工作母机移赴贵地及派技术人员赴贵地诸点,按目前日本国内之情形实不可能”。(注:《丰田利三郎致西川秋次信》,1946、7、11,中机公司档案,上海档案馆G192—23—173。)但是,这些情况并没有使西川等丰田留用人员改变留用中国的决心,直到1948年底,才有3人因所任工作告一段落先行归国, 其他人经“中机公司”“诚意挽留”则仍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留用与否的自主性已大大提高,这反映出留用日籍人员对技术本身的热情,和对协助中国实现自制纺织机的诚意。

国民政府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政策,在战后诸多的社会经济问题中算不上重大问题,但是了解这段特殊的历史,有助于了解民国政府战后的经济政策、建设方针;有助于了解战后接受敌伪产业,工矿企业重新组合和恢复生产的全过程。“中机公司”留用日籍技术人员的表现和作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战后经济建设中国民政府“留用政策”的实施状况,而了解日籍技术人员留用的动机、心态及其留用后的表现,对国民政府“留用政策”的成败得失,也可多一层客观的认识。抗战胜利后,中国社会百废待兴,由于物资和人才的奇缺,在政治和社会生活加以限制的条件下,利用日籍技术人员的技术能力,为恢复发展经济服务不失为良策,国民政府及时抓住了接收敌伪工厂的机会,为发展我国自制纺织机器的事业,成功地创建起独立的“中国纺织机器制造公司”,其间,留用日籍技术人员政策的施行,无疑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中机公司”在充分利用留用日籍人员的技术的同时,却忽略了培植中国自己的技术人才,始终置中国技术人员于从属地位,以至于“中机公司”运营3年,仍不能缺少日籍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暴露出国民政府“留用政策”在具体施行中的局限性。最后,对“留用政策”所涉及的日籍技术人员,我们也应该给予公允的评价,科学技术本身是没有阶级和国界的,先进的科学技术应该属于全人类,日籍留用人员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以自身的努力为中国战后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这一点不应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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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保留政策”与“中国机器公司”_日本工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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