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经济学之基本(上)——主体、主义、内容、方法、主题、范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经济学论文,中国论文,范畴论文,主体论文,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近代的工业化和社会变革,是在西方资本扩张的逼迫下,并由西方的社会学说、自然科学和技术导引展开的。这是一个进步。然而,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大中国,它的发展,不能也不应该永远跟在西方人的后面亦步亦趋。不妨审视一下今天中国人所学的所有“科学”,几乎全部是翻译、引进来的。难道中国人就不能创立自己的科学?这对曾在两千年历史上领先于世界的中国人来说,不仅是一个大课题,也是一种挑战。
科学的创立,不仅是一种愿望,更是一系列的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作为社会学说中的基本学科,在西方已有二三百年的历史,我们当然要继承这份属于全人类的遗产,并从中探讨其一般性的规律与方法。与此同时,也要批判继承中国文化传统中的一般规律和方法。以此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必要渊源。但这远远不够。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与创造,基本在于作为其对象的经济矛盾,并确立其主体,由主体的利益意识的概括而形成主义,在主义指导下形成方法,进而明确主题和核心、主体范畴。这些内容,既不能抄自外国,也不能从祖先遗产中得来,只能通过深入、系统、反复的探索才能形成。本文以主体、主义、方法、主题、范畴为基本,而展开研究。
一、政治经济学是特定阶级对经济矛盾的理论规定
政治经济学是一门已有二百余年历史的老学科,它是社会科学中的基本学科,并由其派生、分化出众多的经济学科。然而,政治经济学的性质是什么,却很少有人专门探讨和论述。从斯密开始,几乎每个经济学家都曾从自己的角度,谈过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探究的内容和目的等问题,但未能将这几点综合起来,从性质的角度集中概括。
当我们要探讨中国政治经济学时,首先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政治经济学的性质,不明确这一点,几乎不可能进行研究。这一点,也可以从已有的关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几种设想方案中得到反证。这些方案虽有诸多差异,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认为中国政治经济学是外国某个学派在中国的应用,还有的将外国几个学派“综合”起来,应用于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探讨。这种做法,实则将政治经济学视为像物理学、数学那样的“科学”,是对“客观经济规律”的系统表述。那些外国的“大师们论述了一般性经济规律”,中国人只要将之演绎于中国,就形成了中国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政治经济学并不是其外国经济学说的批发商,而是中国人对自己的经济问题的揭示与论证。正是在对中国政治经济学的反复探索中,笔者才逐步形成了对政治经济学性质的认识。
政治经济学是特定阶级对经济矛盾的理论规定,也可以说是揭示与论证经济矛盾的科学。经济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其矛盾是现实存在的,具有意识在交往中结成一定社会关系的人,以劳动改造自然和改造人类自身过程表现的矛盾状态。对经济矛盾的认识,是人意识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生的必要环节。人都是在其经济意识的导引下从事经济活动的,但经济意识并不是先验的,而是人们在经济生活中对经济矛盾的认识。个体的经济意识并不是政治经济学。几千年来人们虽然有经济意识,并以此导引经济活动,但没能形成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对经济矛盾的系统理论规定,它的形成,要有专门的理论研究者,以至长期系统地探讨。这样,就造成这样的印象,似乎政治经济学只是少数研究者的意识,研究者个体像自然科学家那样面对具体对象,进行实验、观察,进而归纳出结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与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一样,都不可能像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那样去研究问题,其对象是活生生的有意识的人,是人的活动及其中的关系和矛盾。经济矛盾不是一个可以在实验室任意处置的具体物质,而是连研究者本人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关系,它是人的本质与活动、意识及权利、利益等的综合体。经济现象是个别具体的,也是错综复杂、不断变化的。任何一个个体的研究者都不能以他本人的感性认知社会的经济矛盾,哪怕是很小范围的经济矛盾,他也不能以感性来把握其内在的联系,而应以理性的思考来比较、分类、归纳、分析、综合,以形成概念,即以抽象思维来概括感性所感觉到的现象,得出总体的、概括性的认识,由此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
一个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对经济矛盾的研究,实则一个社会群体的代表的研究,是代表一个社会群体表达其经济利益和意识,并由此来规定经济矛盾的。这一点,对于明确政治经济学的性质非常重要。以前所有的经济学家,都自觉不自觉地认为自己是研究的主体,经济过程是客体,他们是在“客观”地研究问题。即代表“客观”经济来表述其规律。经济矛盾并不能“客观”,更不能自己表述自己。从事政治经济学研究的个人,之所以要研究经济矛盾,不在于它能够“主观”,而在于它是生活于经济矛盾的有其利益和要求的人,他只能代表与他利益一致的社会群体来研究问题。这种研究,首要的就是以理论概括本群体的共同利益和要求,并由此来规定经济矛盾,包括对经济关系和活动的评判以及对经济矛盾演化趋势的预测。
因此,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研究者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是研究的主体,经济矛盾作为研究对象是包括研究主体在内的经济利益关系。经济矛盾是不能自行表述其内容和规律的,只有经研究主体从自己的立场出发,对自己利益和意识的概括,形成其主体意识,并由此而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才能“主观”地对经济矛盾做出理论规定。在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之前,掌握理论研究权力的,只是处于经济地位的阶级,其意识就是统治社会的意识形态。被统治者并不能形成统一的社会势力,也没有进行理论研究的权力。因此,当时只有处于统治地位的经济思想,以及被统治者认可、屈从统治的个体意识,不能形成系统的政治经济学理论。直到西欧封建领主制社会末期,当时处于被统治地位的“第三等级”中的拥有财富的商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其财富的权力,才开始从理论上概括自己的经济意识,并论述其对经济矛盾的观念。这就是作为政治经济学前导的重商主义者,“政治经济学”也是其中一个代表人物蒙克莱田首次提出并使用的。之后,经二三百年的演进,斯密以其《财富论》将资本所有者阶级的利益和意识贯彻于对经济矛盾的系统论述中,创立了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而这时,资本所有者阶级也开始上升为统治阶级。
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立,是资本所有者阶级争取其社会主体地位的社会变革的体现和指导,也是资本雇佣劳动制度的理论依据。与以往阶级统治社会不同的是,资本雇佣劳动社会中的劳动者拥有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而且只能以出卖劳动力使用权谋生。社会化大生产及出卖劳动力使用权的共同利益,使雇佣劳动者得以形成一个密切的社会群体,并有先进的思想家自觉地站在这个群体的立场上,概括其利益和意识,并由此揭示经济矛盾。从早期社会主义者以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概念为依据——其中主要是劳动价值论——的批判性研究,到马克思所创立的共产主义体系中的政治经济学,系统地概括了雇拥劳动者——主要是产业工人——的共同利益和意识,并从一个新的理论高度对经济矛盾进行系统规定。
至此,就形成了两个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对立;一是资本所有者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它概括了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和意识,并由此规定经济矛盾;一是劳动者的政治经济学,它概括了劳动者的利益和意识,并由此规定了经济矛盾。
从一百多年来两个政治经济学体系的演述和论战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阶级利益和意识的对立,也可以看到对同一个经济矛盾因立场和主体的差别,而得出的不同理论规定。从主义到方法主题,再到范畴及其概念体系,都是对立的。如果是一个刚来到地球的外星人,只靠阅读这些政治经济学著作来了解人类的经济,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我们地球人却清楚,只有一个经济矛盾,是不同研究主体的利益和意识得出了对同一矛盾的不同规定。这不同的规定,恰恰是经济矛盾的反映。
二、经济矛盾的层次与系统
以人为主体的经济矛盾,因人的本质和人性而分为若干层次,并构成一个有机系统。对经济矛盾的规定,也就是对其层次的系统认识,或者说,以系统而有层次的概念体系,揭示并论证经济矛盾的层次系统。作为人的、社会的、历史的经济矛盾,其层次,也是人的存在本质的展开。这是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系统。
第一层次,是基本矛盾,在人类各社会形态及各种具体的经济活动中都普遍存在,是人本质要素劳动、需要、交往、意识展现第一个环节。其中,劳动是核心要素,劳动与需要的矛盾又是最基本的矛盾。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与其社会地位,是经济矛盾的核心,它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生产与交换、分配、消费的矛盾。这一层次的矛盾,是人类形成时就已具有的,也是经济发展的内在根据,并在历史地出现的各种经济形态中具体化为以下各层次的矛盾。
第二层次,是若干社会形态共有的商品经济的矛盾,它是基本经济矛盾的直接展开。大约在原始社会末期,即当部落间的产品稍有剩余并开始产业的交换以满足扩大了的需要时,就已形成。在奴隶社会和封建领主社会、集权官僚制社会逐步发展,成为当时社会形态经济矛盾的必要辅助形式。商品经济的演进,导致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并形成了普遍化的商品经济——资本经济,人类由此进入资本雇佣劳动社会。否定资本雇佣劳动制的劳动社会主义制,依然要保留商品经济的一般性。商品经济在上述各社会形态中都有其特殊性,但又有共性,即交换(产品或服务)的等价性,价值内劳动创造,交换价值表现为价格,交换以货币为中介,并形成市场等。
第三层次,国度性经济矛盾。国家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对特定区域人的经济和社会关系的总体界定。国度性经济矛盾,是上述两层次经济矛盾的集合,也是其具体的存在形式。国家集中体现了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它既是一个政治范畴,又是一个经济范畴。它不仅是世界经济矛盾存在的一个单位,也是从政治上对该单位范围内全部经济关系的集中概括和制约。同时,国家又是文化存在及作用的界定,文化对经济的作用,也在国家范围内体现。国家是历史的产物,也是在不断变化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是针对现实的国家经济矛盾的,也要充分考虑其历史的演变。政治经济学形成于近代资本制国家,所有的研究者,都是在国家的制约下,对国度性经济矛盾进行探讨的,因此政治经济学表现出明显的国度性,正是从国度性经济矛盾入手,才得出上述四个层次的一般性经济矛盾的规定,并以此为前提,探讨以下各层次的具体经济矛盾。也正因此,政治经济学研究者往往忽略国度性,似乎是在超乎国度而论一般性经济问题,或者说认为本国的经济问题就是全部政治经济学的问题。
第四层次,是各社会形态的制度性矛盾。这是国度性经济在不同社会形态本质的体现,并存在于为社会形态的始终和各个领域。其首要和根本的矛盾是所有制的矛盾,所有制由劳动力所有权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两个基本权利,及由其派生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管理权、监督权等一系列权利构成,并据此来界定经济地位、经济利益和意识、经济关系。所有制是划分社会形态的根据。以所有权为根本的经济制度,通过对人社会地位的界定,将人划分为阶级、阶层或不同的利益集团,由此构成总体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制度是这些关系的集合,是阶级之间制衡。而每个个体人又都要在这总体关系中生存,并受其制约。
第五层次,各社会经济形态中不同发展阶段的特殊矛盾,也即经济体制的矛盾。社会形态的制度在其发展中表现为若干阶段,这些阶段都有其特殊性,制度具体化为体制。以资本雇佣劳动制为例,其制度性矛盾是资本所有权主体对劳动力所有权主体按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的控制和支配,但在不同阶段,又表现为不同的体制性矛盾,计有统制经济体制、自由竞争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三阶段,制度的性质未变,但资本所有权主体与劳动力所有权主体的关系,却有局部的变化,特别是在占有权与经营权的关系上以及国家的作用等,表现出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调整,即其矛盾的演化。其他社会形态也都有阶段性及其体制特殊性矛盾。
第六层次,经济结构及其运行机制的矛盾。这个层次是国度性经济矛盾的具体存在,它是在特定国度内存在的经济制度在特定体制下的表现。经济结构是经济权利及其关系的总体存在形式,它不仅包括权利主体的关系,还包括权利所有、支配的资金、资源等。大体上说,有劳动者素质技能结构、投资结构、就业结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交换结构、分配结构、消费结构等。经济结构的制约和作用,就是经济运行机制,它直接体现于具体的经济矛盾中。
第七层次,具体的经济矛盾。这个层次中还可再细分为几个层次,但在规定总的经济矛盾系统时,归结为一个层次。包括经济区域、产业、行业、企业及个人经济行为等。这个层次的经济矛盾,是人们可感知的,或者说是人们日常经济活动的具体形式。对这个层次的更为深入研究,分成更具体的经济学,如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投资经济学、工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乃至经营管理学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则注重从总体上对本层次经济矛盾关系的探讨,并依研究者的特殊需要,专门探讨其一两个具体矛盾。
第八层次,国际经济矛盾。这是从国际关系的角度,对经济矛盾的总体性研究,而国际经济关系也构成经济矛盾的一个特殊层次。国际经济关系汇总、体现了各国在制度、体制、结构及具体矛盾为层次上的特殊性,形成一个新的矛盾关系。这是相当错综复杂的经济矛盾,已有的国际经济学只注重对各经济指标的计量,这是必要的,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不能局限于此,而应从总结上概括不同国家经济的具体矛盾,并与第三、四层次经济矛盾的研究相呼应。
上述经济矛盾的八个层次,是从简单到复杂,从抽象到具体的。它们并不是各自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包含的统一体,是逐步从抽象规定具体化的系统。在后的、具体的层次上,在前的、抽象层次的矛盾不是消失了,而是以具体的形式展开;具体层次的经济矛盾包容着、体现着抽象层次的矛盾。也可以说,各个经济矛盾层次,都是其总的系统的存在形式,对每一个层次经济矛盾的研究,都应体现系统的各层次的统一关系,以整个系统为前提,并明确其在系统中的地位。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首要环节,也是基本的内容。这种规定并不是先验的,而是在研究的进程中不断明确的;经济矛盾的系统是实际存在的,但又不可能在现象形态直接表现出来,不能以感性把握它,而应以大量具体材料中比较、归纳、分析、综合才能认知它。层次的划分,是在归纳基础上的分析,但分析又不是最终的认知,必须进行综合,只有分析与综合的辩证统一,才能达到系统的规定。不论分多少层次,也不论怎样划分层次,乃至用什么样玄奥的语词或高妙的数学公式来描述这些层次,经济矛盾不过是人生最基本、最简单的日常琐事的集合。经济矛盾不是来源于经济学的教条,而是源于人存在的素质与本性。这是我们活人自己的事,与“上帝”无关,也与“绝对精神”无关。我们本人就是自己的上帝,就是经济矛盾的制造者、受益者和受难者。我们以自己的劳动、需要、交往和意识制约了经济矛盾,我们赖它以生存和延续后代,而生存和延续后代又是经济矛盾。当我们揭示和论证经济矛盾时,所能发现的,恰恰是我们自己的本质和本性。经济矛盾的系统性,是人性的集合,是人性中社会性、思想性、目的性、创造性的总体概括。认识这个系统性,也就是认识我们自己。
三、政治经济学的世界一般性和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
自20世纪初严复译斯密的《原富》,首次将形成于英国的政治经济学传介于中国,整整一个世纪,几乎西方所有的经济学说,都被中国的学者引入。当我们说今天的中国经济时,其中包含着这些外国经济学说的作用。然而,中国经济还是中国经济,它并没有因此就变成英国经济、美国经济或苏联经济。
中国经济矛盾作为经济矛盾系统中第五个层次国度性经济矛盾的一部分,是第四个一般性经济矛盾层次的具体存在,或者说,这四个一般性经济矛盾层次都具体地存在于中国经济矛盾中。也正是因为这种存在,中国人才能够运用外国的经济矛盾所形成的经济学来解决中国经济问题。外国的学者在研究其本国经济矛盾时,也不能不探讨其中所存在的一般性经济矛盾,这种一般性使中国的学者看到了中外经济矛盾的共同点,并从一般性角度来找到解决中国经济问题的切入点。可惜,20世纪的中国人,往往直接把某外国经济学说看成一般性的、通行世界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忽视了其国度特殊性,也忘记了中国的国度特殊性,从而在认识和解决中国经济矛盾时出现诸多失误——这种失误的责任,并不在外国的经济学说,而在于我们未能从国度性角度,来认识中国经济矛盾的特殊性。
至今,依然有相当一批中国学者抱着这样的信念: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他们沿着美国主流派经济学者的思路,不再用政治经济学这个旧名,而用“经济学”,以示其“现代性”——是世界性的一般科学,这个科学是由西方人创立的,也是由西方人——确切说是美国人——来发展的。中国人应当像引进西方的工业技术那样,引进西方人的经济学,以它为指导,解决中国经济问题,或者说,按西方人的经济学,也是世界一般性的经济学,来建立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型”,而为了这个“模型”的实施,就要制订相应的政策;为了制订相应的政策,就要改变法律;为了改变法律,就要改变社会制度。不能说有这样信念的人其用意都是要“和平演变”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既使得出这样的结论,那也只是西方经济学逻辑的要求,更准确地说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西方人的经济学就是“客观经济规律”的表现。中国要发展经济,当然,也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在它面前,一切都得让路,一切都得按“规律”的要求来修正。“客观经济规律”就是上帝,而论述它的西方经济学,就是《圣经》,全世界所有的人都是上帝造的,也都要按《圣经》所论述的“客观经济规律”来行事。
类似的说法,我们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也听到过,不过当时“客观经济规律”的论述者不是美国的经济学家,而是苏联的经济学家,是他们编写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这个教科书虽然以“马克思主义”为名号,但其特点却是俄罗斯传统的东正教思维方式。它也是号称对“客观经济规律”进行了论述,并要求全世界——当然包括中国——的人都依其所论述的“规律”行事。
这样,我们荣幸地看到,在20世纪下半叶,西方基督教分化出来的两大派——罗马教和东正教——的思维方式,将“上帝”变成“客观经济规律”后所形成的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都在中国得以传播。这种传播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进而改变了中国的经济。从文化角度说,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上形成的、并在现实中依然存在的,主要有印度的佛教、中国的儒学、欧洲的基督教、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其中,惟有基督教进行了自我改革,从路德的改革开始,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导引了从农业生产方式经商业的大发展而达工业生产方式,并进行了对封建领主制的革命,建立了资本雇佣劳动制度。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政治经济学。二三百年的演进,出现了诸多派系,但主要的就是英美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创始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前者倚傍资本统治而在今天的世界上居统治地位,后者由列宁的大胆创新所建立的苏联初级社会主义制度而兴盛,但又因俄罗斯的未经改革的东正教思维方式而教条化,以至随苏联解体而衰落。但马克思的辩证精神和共产主义的原则依然是今天人类最先进的文化。所以,当我们看现代世界的经济学时,不仅要承认美国主流派的统治地位,也要看到它的没落及马克思思想遗产的文化作用。也正是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明确了经济矛盾的层次和系统的方法。虽然他并未规定前述全部八个层次,但在方法论上指明了一般与特殊、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为我们规定经济矛盾系统予以启示。而苏联人则用其教条主义思维,将特殊的“苏联模式”直接说成世界一般性的规定,要求所有国家都要遵循。对此,中国的一些人不仅认可,而且照办,由此导致中国初级公有制中内在的缺陷。因这些缺陷引发的问题,累积到20世纪80年代,不能不对之进行改革时,那些视苏联教科书为世界性一般经济规律、特别是认为“苏联模式”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典范者,不可能提出改革的思路。于是,其中有人转向美国的经济学,并从其主流派教科书中搬来改革中国经济的路数。从思维方法上说,不论是从苏联,还是从美国“寻找真理”,将中国作为其经济学的应用场所,二者是相同的。
苏联的政治经济学与美国的经济学,都具有世界一般性,但这是存在于其国度特殊性之中的。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经济学家是从世界一般性角度,研究经济矛盾的,特别是美国的那些经济学家,其国度特殊性是相当突出的,甚至将美国资本财团的利益视为世界的利益。为此,在论证中,也是直接将其经济学说成世界性的一般经济规律,而这也是继承“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经济学传统的体现。
我们不否认政治经济学的世界一般性,但必须明确,这种一般性是对经济矛盾系统的第一至四个层次的认识,而这种认识又都是在针对第五层次的国度性经济矛盾的研究中逐步形成的。在世界还分为严格的国家并由此界定经济、政治、文化的时候,国度性的研究,不仅是出发点也是归结点。在论述中,当然要涉及经济矛盾的前四个层次,但这种论述是以对国度性经济矛盾的研究为基础的,并且服务于国度性经济矛盾研究的。
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其经济矛盾的特殊性是明确的。不能因为我们在工业生产方式发展上的落后,就否认中国经济矛盾的特殊性,而应正视这种特殊性,只有揭示中国特殊性的经济矛盾,我们才能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以加速解决经济矛盾,发展中国经济。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不仅因为中国有特殊的经济矛盾,这个矛盾有着深厚、复杂的内容,是可以成为我们研究的对象,更在于我们是作为中国人,从中国人的立场、利益、意识来进行研究的,是中国人的思想成果。这是任何外国人所不能代替的。外国的经济学家可以给中国的决策者“支招”,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其中有些建议是可行的,但他们并不能设身处地以一个中国人的角度来研究中国的经济矛盾。或许他们从局外人的角度对中国经济矛盾的评论相当尖锐,而且完全是出于善意,但也只能对我们的研究予以启发,但不能代替我们的研究。这种尖锐的批评,也不能成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学。
说到这里,不能不提一下现在中国很流行的“发展经济学”。有人认为这是指导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理论依据,甚至有人据此提出建立中国政治经济学的思路。但是“发展经济学”的基础,是美国的主流经济学说,其倡导者无非两种人,一是确有良知要帮助落后国家发展的经济学家,二是以发达国家大财团利益为依据,要求落后国家的发展要与之相适应者。二者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将发达国家走过的路作为典范,要求落后国家效仿,即“向我看齐”。而其追随者,大都是落后国家的经济学家,也有两种人,一是想真正地使本国富强起来,二是要切实使本国经济附属于发达国家大财团的利益,从中捞取好处。二者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效仿发达国家,向发达国家看齐。我们不妨排除倡导者和追随者中的第二种人,都从具有良好愿望的第一种人的思路分析,其方法上的主要问题,就在于忽略落后国家人的主体性。虽然他们也能认识到落后国家经济的特殊性,但却将发达国家经济视为一般性的。因此,他们所认知的特殊性还是不充分的,只是量的差别,其所论问题、所提发展方案,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发展经济学不过是西方或美国经济学的一个分支,而非中国的经济学,按此思路,也不可能创立中国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特殊性,不仅在于由中国人从其利益和意识来研究中国特殊经济矛盾,还在于应具有主体性的观念和方法,在借鉴外国经济学研究成果的同时,形成自己对经济矛盾系统的认识,并由此而专注于对中国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也就是说,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从经济矛盾国度性这个层次着眼,但绝非只研究这个层次的矛盾,而是通过对这个层次上中国经济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发现其中包含、体现的前四个层次的矛盾,并与外国经济学有关这四个层次矛盾的认识结合起来,形成中国政治经济学的抽象概念规定,再从抽象到具体,揭示和论证第五至八层次的矛盾。中国政治经济学,是中国人对中国经济矛盾系统的规定。中国经济矛盾本身就包含着经济矛盾系统的各层次,是其统一体。这和其他外国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相同的。我们可以充分借鉴外国政治经济学在其国度性经济矛盾层次上各层次的研究成果,而对其国度性经济矛盾层次以下各层次的成果,则应经过抽象,上升到一般层次,再批判地吸收,并通过从抽象到具体的概念运动,体现于对中国经济矛盾各具体层次的认识和解决。
四、主体:为争取自由发展而进行社会变革的劳动者
中国政治经济学之所以成立,一是有其明确的对象或客体,这就是实在的中国经济矛盾,二是有明确的主体,即生活于中国经济矛盾并要求解决这个矛盾的中国人。并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的。以充当外国大资本财团买办为己任的“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将自己的利益系于外国大资本财团,他们只须领会外国大财团的经济学,不需要也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其“御用”的经济学家,是在中国全面推行以美国经济学主导中国经济的主力;中国的自由资本所有者,他们要求宽松的发展环境,在今天仍有进步意义,但他们始终没有成为中国社会进步的主体,而是在官僚资本与公有制经济的矛盾夹缝中委曲地生存,他们在观念上接受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但只能由他们及代表其利益的少数学者发出自己被压抑的要求,其根据也只有西方的资本主义经济学,无力也无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至于占人口大多数农民,在其传统的小农意识中,只有如何适应集权统治以求生存,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不可能成为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而当他们要求改变自己的生存状况、与工人和劳动知识分子联合起来的时候,才是中国社会变革和发展的主体,并因此而纳入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
中国政治学的主体,只能是那些为争取自由发展而进行社会变革的劳动者,他们是中国劳动社会主义制度变革的主体,也是社会生产与社会变革的主体,是中国人的主体。这个主体由三部分人构成:一是劳动知识分子,即将自己的利益系于创造价值的劳动,而非依附于权贵和财富所有者的脑力劳动者。这部分人数量已经大增,遍布科学研究、技术工程、经营管理、教育、公共权利机构等,是现代劳动者中的先导性层次;二是工人,包括因户籍制度而形成的所谓“农民工”以及农村中乡镇企业、私有企业中就业的领取工资的劳动者。其人数大约在3亿左右,是现代劳动者的中坚或骨干;三是迫切要求改变其生存条件、变革其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农民。他们虽仍在小农经济中生存,但向往工业文明,并努力克服小农意识对他们的束缚,从这种意义上说,他们也是中国社会变革的主体,其人数之多,远超过前两部人的总和,而他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变革,又是中国政治经济学在现阶段所要探讨并解决的主要课题之一。也就是说,在今天的中国,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从其利益上要求形成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其中一部分中国政治经济学也不是以全部中国人为主体的。只有迫切要求变革社会的劳动者,才是现代意义上中国发展的主体,或者说,他们才要求并体现中国的发展,才有揭示和解决中国经济矛盾的愿望。他们的利益在于中国的发展,中国的发展又取决于变革。中国政治经济学既是中国经济变革和发展的要求,又是指导变革和发展的理论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的政治经济学就是劳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学,也只有依循劳动社会主义原则,才能形成并发展中国的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其主体的利益和意识的概括,二是对主体所处经济矛盾的揭示和论证。这两个方面是相互包含的,第一方面的内容往往不单独表述,而是体现于第二方面的论述之中。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政治经济学著作,大都是以对经济矛盾的“客观”论证形式出现,很少有关于研究主体利益和意识的表述。而这些著作的写作者,也往往以一个独立的思想面目出现,不代表任何社会群体,只是以自己的主观认识来再现“客观”对象。或者有人会以国家甚至人类的总体利益的代表者说话,而实际上却只代表其中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群体或集团。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假象,似乎政治经济学像物理学、化学那样,是单个研究者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是对“客观经济规律”的不带任何主观意志的论述。
这种假象必须揭破。几百年的政治经济学历史,恰恰是揭破这种假象的主要依据。正是那宣称公正无私、“客观”研究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表明了其体系中强烈的主体性。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和意识集中体现于其体系的为主要范畴中。比如,将劳动和劳动力说成与物质资料一样的“生产要素”或“资源”,将劳动定义为“负效用”,将人与物同样“货币化”等等,如果其主体是雇佣劳动者,会这样规定吗?马克思写《资本论》,将产业工人阶级视为主体,从而得出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体系。它与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所针对的是同一对象,都是资本雇佣劳动制度,之所以从立意到主题、体系、结论都有明显差别,就在于马克思明确了自己的主体性。相比之下,那些声称自己是“客观经济规律”代表人的所谓“公正”论述,在掩饰自己主体性的同时,又暴露了其主体性。
我在读这些经济学家的书时,真替他们的思维窘境为难:既要替资本统治出谋划策并掩饰其剥削,又要做出一副超脱俗世、似乎外星来客评点地球上这些被称为“人”的生物的经济活动的样子。但也没办法,他们也是“人”中的一员,也要生活,并被雇佣来做这种经济学的写作,当然只好如此了。而当我们提出创立中国政治经济学时,却必须明确它的主体,同时要将自己作为主体的一员,是从自己的切身利益来认知与我利益相同的社会群体,在概括我所处的这个群体的利益和意识的基础上,来揭示中国的经济矛盾。这样,对经济矛盾的研究,就有了一个立脚点和出发点,也有了一个明确的判断标准。对主体的利益和意识的概括,首要的一点,就是研究者的自我“内省”,即确立自己的价值观,由此来界定自己的人生目的和利益,进而发现与自己利益相同的群体,并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从理论上规定这个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得出对群体意识或阶级意识的总结认识。这种概括,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基本点,但已经的研究者都未明确这一点,虽然他们实际上都在这方面做了相当大的努力,但在其著述中,却往往没有表现出来。我们在这里提出这一点,既是规定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的需要,也是方法论上一个重要环节。
明确中国政治经济学的主体是争取自由发展而进行社会变革的劳动者,但这个主体并不是全体都从事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而是由其中少数人来承担这项工作。研究者是个体的,因而其研究也有个体性,如何使个体的思维与其代表的总体统一起来,用个体思维来概括总体意识,是中国政治经济学得以形成的主观条件,也是研究的总纲和指导。
劳动者争取自由发展的总体意识,是基于人的本质和本性的,为此而要求并进行社会变革,就在于其自由发展受到现有社会制度的限制,只有变革它,才能为自由发展创造条件。中国的劳动者,目前正处于这种状态,一方面,曾经努力进行的社会变革为他们提供了自由发展的一部分条件,但这种变革还不彻底,他们自由发展的条件还不充分,还要继续变革。自由发展是其一般的、总体性的利益,而社会变革则是实现这个总体利益的必要过程和条件。中国劳动者的自由发展与社会变革的统一,就形成其总体的意识,这也就是劳动社会主义。这同时也是现代世界上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意识。作为中国政治经济学主体的中国劳动者,就要将劳动社会主义体现于对中国经济矛盾的揭示与论证中,由此而探讨自由发展和社会变革在经济上的途径。中国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者应努力贯彻这一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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