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战略联盟形态演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态论文,战略联盟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对于现代企业来讲,损人利己或是利益独享的观念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谋求“双赢”的思想成为主流。这就是联盟策略大行其道,备受企业青睐的原因。企业以战略的角度通过各种方式联合起来,相互依赖,又相互竞争,体现当今世界经济中大联合的时代潮流。
随着经济生活中大量出现的企业之间结成战略联盟的事例,一时间战略联盟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其实企业的战略联盟最早可追溯到十九世纪末,工业化初期的卡特尔形式,至今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出各式各样的企业联盟形式,比如早期的托拉斯、康采恩,现代的企业合资、连锁加盟等等。而在众多形式的背后,企业之所以要选择联盟,而不选择市场购买或企业内部化的经营手段,其原因是自身经营中缺少的某项资源使经营目标无法实现,只有通过与互补企业之间的联合获得最稀缺的资源,经营才得以发展。这里我们按照战略联盟形态演进划分:传统战略联盟、现代战略联盟和新兴战略联盟。
一、传统战略联盟(价格联盟)
在工业化初期阶段,产品差异并不明显时,由于产品之间的替代性强,导致产品的竞争在市场上体现为产品价格之间的竞争。控制价格是企业取胜的关键,此时价格是企业所渴望的最稀缺资源。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中,尤其是寡头市场中,寡头企业发现如果相互联合控制价格,而不是一味的打价格战,会给各自带来超额利润。于是大约在十九世纪末,企业战略联盟价格联盟以卡特尔(Cartel)的形式出现。卡特尔及其以后逐渐演化出来的经济联合组织形式辛迪加(Syndicate)、托拉斯(Trust),基本上都是以控制销售价格及采购成本为目标的联盟形式。一般认为这是战略联盟的初级形式。
价格联盟的目标单一,合作比较简单。其效用由法国经济学家奥古斯丁·古诺在1838年的古诺模型中已予以证明。在产品差异度小,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的产业中价格联盟很容易被采用。
但这种联盟,被认为是以共谋来获取垄断的手段,违背市场竞争中的公平原则。现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均有有关立法予以限制。在美国,国会从1890年起通过一系列法案包括著名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等对托拉斯严格控制,对违反者可以由法院提出警告、罚款、改组公司甚至判刑。在严格的司法控制下,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发展,竞争的焦点离开价格,在市场中以明显的价格联合为目标的联盟已经很少被采用。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我国彩电产业出现了一次沸沸扬扬的彩电价格联盟。包括康佳、TCL在内的国内九大彩电骨干企业宣布成立中国彩电企业峰会,建立彩电价格联盟,对彩电实行最低限价销售,甚至还打算进一步制定联合限产方案。联盟企业正是注意到价格合作可能带来的利益。但接下来的发展却与企业老总们的初衰大相径庭。联盟被理论界认定是价格卡特尔,是一种反市场竞争的垄断行为;同时政府官员也指出其违反我国的《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且由于各企业背后的相互违约,企业联盟很快不攻自破。这一案例不仅再次验证我国企业的市场幼稚,也明显地说明靠垄断价格取胜的时代已经过去,企业战略联盟应在新的领域寻找突破。
二、现代企业战略联盟(产品联盟)
现代意义的企业战略联盟兴起于二战后,尤其是近一二十年。随着竞争的日益加剧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以下特点:一、市场推进到今天,商品极大丰富。过去福特以一种T型车打天下的时代早已远去。追求差异、创新的消费趋势,为企业带来了极大的机遇与挑战;二、激烈的竞争使市场瞬息万变,不快则死已成为金科玉律。不少巨型企业转眼即成昨日黄花。比尔·盖茨总说“微软离破产只有十八个月”。企业只有跑得更快才有出路;三、经营环境的复杂多变,使经营风险无处不在。企业需要承担来自政治、技术、财务、管理等各方面的风险。所以对于现代企业来讲,追求创新、效益、速度与规避风险是永恒的主题。过去单枪匹马闯世界的做法,在当今的市场背景下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当企业的战略目标超过企业能力,企业自身的资源无法达到时,选择合作联盟这种现代企业战略成为必然。
对于现代战略联盟,美国战略管理家麦克尔·波特的定义是“企业之间达成的既超出正常交易,可是又达不到合并程度的长期协议”。这里战略联盟涵盖产品价值创造的全过程,即在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创造联盟的机会。其定义把股权与非股权合作均包括在战略联盟之中,这样极大的扩大了联盟涵盖的范围。
企业为了达到自身的战略目标,可从外部寻找其最稀缺的资源,选择具有该种资源的企业结为战略伙伴。从企业要完成的战略目标角度可分为三种战略联盟:
(一)合作研究与开发联盟
开发新产品提高自身产品的科技含量是企业产品价值创造的第一步,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产品研究与开发要求企业大量资源(包括技术、财力)的投入,而且风险相当大。医药界的新药开发在美国是以亿元计的,而且无法保证成功。而联盟有利于集结各种资源,节省研究成本,分摊风险。可供选择的形式有交换技术信息、成立合作研发机构、建立共同标准联盟等。
(二)联合生产联盟
新的时代背景中,生产资源已经打破地域的界限,甚至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重新配置。联合生产联盟使分散在不同企业中的最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力结合起来,完成产品的制造过程,使产品在范围更广的地域具有竞争力。可供选择的形式有产品品牌联盟、供求伙伴联盟等。
(三)市场开拓与发展联盟
产品在市场中的销售是其价值的最终体现。以联合销售为目标的战略联盟,使联盟一方利用另一方或双方相互利用对方的市场销售渠道销售自己的产品,资源共享,达到销售的规模效益。尤其是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等形式的销售联盟在商业领域成为当前最流行的一种商业理念。它有利于企业销售网点低成本的增长,既安全又收益快。
现代意义的企业战略联盟的快速发展,也深受全球化浪潮的影响。全球竞争背景下,由于跨国经营的风险与进入壁垒加大,对经营提出更高要求。企业战略联盟更能突出体现合作创新的经营思想。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也通过合资企业形式与跨国公司结为战略联盟,从取得的成绩来看,是一种不失为“双赢”的选择。
三、新兴企业战略联盟(知识联盟)
新兴的企业战略联盟是指伴随知识经济到来的知识联盟及相似的联盟形式。现在我们正在经历后工业化时代的最后阶段,许多学者已提出未来知识将成为最稀缺的要素,人们将进入知识经济社会。以信息技术为突破的高科技产业,尤其是因特网技术的勃兴,使人们对未来知识经济社会有了第一次的朦胧感受。
以往的经济社会,在企业中知识往往是从属于资本,还不是一个独立的生产要素。而在知识经济社会中,知识将取代资本成为最重要的资源。过去的时代中,人们无法想象比尔·盖茨这样的赤手空拳者竟然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世界首富。只有在当知识成为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时,象比尔·盖茨这样具有电脑知识天才的人,才可能创造出惊人的成绩。在我们身边知识的所有者一夜成名的事例也越来越多。
企业经营必须掌握的知识是一种组织知识,这类知识包括组织、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现实中也存在某些专门的知识市场,比如专利技术市场、管理咨询市场等。但由于知识的特殊性,使得这些市场较多的存在失灵现象。其一、知识的开发生产需要消耗资源,而知识的使用往往不具备排他性。这使得企业趋向于使知识潜藏于组织内部,不愿向外传播;其二、知识产品的交换成本极高。因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行为和不确定性的存在,使知识难以用市场价格机制进行交易。这种情况下,通过知识联盟,使知识的交流在一种半内部化状态下完成,可以克服知识产品市场失灵问题,解决企业无法高效的获得自身所稀缺的知识资源的状况。并且与其他组织合作也可能创造新的能力。
新兴的企业战略联盟(知识联盟)与现代的企业战略联盟(产品联盟)相比,具有四个显著特征:第一、学习和创造知识是知识联盟中的中心目标。联盟使企业在广泛的领域交换知识,既相互获取自身稀缺的知识,也创造出新的知识。而在产品联盟中则局限于产品价值的创造。第二、知识联盟伙伴之间的关系要比产品联盟密切。企业之间要学习、创造和加强专业能力,则企业员工间必须一起紧密的工作。只有消除彼此隔膜,才能掌握隐藏在企业内部的知识。第三、知识联盟的参与者范围较广。产品联盟通常是限于利益相关者之间。而知识联盟的对象可以是任何组织。只要它拥有专业能力,对合作就可以有贡献。第四、知识联盟比产品联盟具有更大的战略潜能。产品联盟是一种被动的、防御性的联盟战略。而知识联盟则具有战略性和进攻性,有助于战略上更新核心能力和创造新的核心能力。
知识联盟的出现是伴随着知识经济而产生的。目前来讲,我们仍然处于知识经济的入口,现在有虚似企业联盟、动态联盟等形式,但新兴的知识联盟形式,仍在不断创新与发展中。比如虚拟企业联盟,是由于网络的出现,信息的趋向完全,使虚拟企业也成为可能。虚拟企业联盟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将各合伙企业的核心能力和资源集成在一起形成一个临时的经营实体--虚拟公司,来共同完成某种产品和服务。其优势是一方面完全利用现有的外部资源,可以快捷、低成本获得所需资源和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根据顾客个性需求,针对顾客特定问题提供“解决问题方案”。兴起的电子商务中,戴尔、亚马逊等著名企业,借助虚拟企业联盟获得突破。这正预示着企业知识联盟的蓬勃发展趋势。
以上我们从历史演进的角度,考察了传统、现代及新兴战略联盟形式。近年来,商业宣传媒介和管理学术刊物上有关战略联盟的研究日益增多,反映出管理实践的发展和人们对这种新战略的兴趣。
从社会演进的型态来看,人类社会现在处于后工业时代向知识经济发展的阶段,正在广泛的领域进行变革。在企业管理中,战略联盟的形态也处于由现代形式向新兴形态的渗透与过渡阶段。有些联盟比如技术方面的联盟,很难严格区分属于产品联盟还是知识联盟。但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新兴知识联盟形态中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它将是带来革命性突破的主要方面。比如在历史中从未有过的虚拟企业形态,在近三、四年中,刚一出现就给旧的产业带来极大的震动。我们有理由相信,对于知识联盟的创新将是生产力增量的新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