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里普克个人指称理论的难点_美国总统论文

克里普克个体指称理论的疑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克里论文,疑难论文,个体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专名—摹状词问题是意义—指称理论的重要议题。将可能世界概念引入专名—摹状词理论研究,不仅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而且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当然也带来一些值得探讨的理论问题。克里普克反对弗雷格、罗素等人的专名—摹状词理论,主要是割断专名与摹状词的意义联系。其方法是:(1)以可能世界概念为基础,将指示词(专名与摹状词)分为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否定专名是相应摹状词的缩写;(2)借助由可能世界定义的必然性与偶然性,否定专名与相应摹状词的必然联系;(3)在此基础上提出历史—因果命名理论。在笔者看来,克里普克个体指称理论并非完美无缺,其前两点均可商榷。至于第(3)点,笔者已有论文《专名涵义的符号学分析》[①]评述,本文不再涉及。

(一)

与可能世界个体指称理论不同,以往的专名—摹状词理论实质上只是现实世界个体指称理论。这是一种同一世界个体指称理论,其间不存在越界个体问题。在同一世界(如现实世界)内,如果专名与摹状词都是真的话,个体对象的专名与相应摹状词的关系是一对多与一对一的关系,即个体对象的专名对应若干摹状词,而一个摹状词只对应一个个体对象的专名。现实世界内个体专名指称的基本模式是:

摹状词

专名→个体

其中的摹状词是表达反映个体对象在现实世界内的特有属性的。重要的正是把握个体对象的特有属性,反映个体对象与其独有特性的唯一联系,建立专名与摹状词的对应链。

然而,在指称实践中恰当地建立这种对应链并非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请看下例:

1951年,从英国归来的史绍熙教授匆匆赶到江苏看望常州中学的史绍熙校长,

“史校长,您好!”史绍熙教授刚迈进常州中学的大门,便有一群学生向他问候,当他说出来意时,学生们全都惊诧:“史校长怎么自己找起自己来了呢?”俄顷,他们自以为明白了什么,笑将起来:“校长今天真幽默!”于是,欢呼着簇拥着他把他送进校长室。

原来,史教授和史校长不但同用“绍熙”一名,长相也惊人相似。他们是孪生兄弟,校长是哥哥,教授是弟弟。

小时候的史教授不叫绍熙。绍熙是哥哥的名字,用了哥哥的毕业文凭报考了中学才不得不改名绍熙。哥俩同一个名字麻烦事儿实在太多,……

于是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南方和北方便分别有了能引以自豪的知名人士“史绍熙”。南方的史绍熙是我国著名“中等教育家”(陆定一语),北方的史绍熙是世界知名科学家,他们尽管相距千里,但依然时不时给人们留下高雅趣闻:1960年,兄弟双双出席全国教育群英会。“中等教育家”史绍熙被选入大会主席团。江苏、河北(当时天津市属河北省)的与会代表都争着说主席团里的史绍熙是自己省里的史绍熙,连消息灵通的新闻记者也不能准确分辨。1982年,常州中学校长史绍熙北上看望天津大学校长史绍熙。天大校长因事刚刚离开,秘书恰巧推门进来,双手呈上天大的公文:“请史校长批示”……[②]

在这个事例中,常州中学的学生们事先并不知道来访者的专名,他们把“从英国归来的史绍熙教授”称为常州中学的“史校长”,是由于来访者有着与“史校长”惊人相似的外貌特征。学生们的指称过程是:

来访者(外貌特征)→摹状词→专名

其中包含的等词推理是:

史校长是有如此这般外貌特征的人,来访者是有如此这般外貌特征的人,所以,来访者是史校长。

很显然,在学生们和天津大学校长秘书进行指称和推理之前,在他们的头脑中已经牢固地储存了关于史校长的“专名摹状词”双向对应链,以至于一见到有如此这般外貌特征的人(摹状词),就想起史校长(专名);一讲起(或听到)史校长的专名就浮现如此这般外貌特征人的形象。同样,天津大学校长秘书的指称也是如此。建立专名与摹状词的对应链,这大概是人们日常交往中个体指称的一种基本方式。

这种对应链的建立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不是一次完成的,也不会永久不变。由于准确把握对象特征需要有一个实践认识过程,因此这样的对应链会有对错之分,会有疏密之别。比如,在上例中,如果学生们先前所把握的“史校长”外貌特征,对于区别其他人是足够的话,那么对于区别孪生兄弟则是不充分的。而事实上,尽管孪生兄弟外貌惊人相似,也必然存在某些可以区别的外貌特征。只是对于这些区别特征,除经常进行比较区别的自家人以外,一般外人不太注意而已。因此,可以说学生们指称失误的原因,在于其等词推理的中项不恰当。如果“如此这般外貌特征”是“史校长”和“来访者”共同具有的,那么中项表达的就不是他们各自的摹状词;如果中项表达的是“史校长”和“来访者”各自的摹状词,那么中项“如此这般外貌特征”就并不是同一的。总之,等词推理无效。如果对应链仅由一个摹状与专名连接是不太牢靠的话,那么用一簇摹状词连接就要相对可靠得多。一簇摹状词,就如由若干钢丝绳绞汇而成的缆绳,即使其中个别折断,一般讲也不碍大事。同时,在指称实践中,人们总要对“专名—摹状词”这根对应链进行不断的“锤打”和“修整”,以使其能经久耐用,而不会因缆绳发生问题,干脆弃之不用。

克里普克是否认个体对象“专名—摹状词”对应链的存在的。不过,这似乎不符合思维实际。仍以上例为证。

根据克里普克理论观点,“史绍熙”如作为专名,则它是个严格指示词,有其特定的历史—因果命题链,以保证其指称的有效性。可是,在全国教育群英会上却发生了“史绍熙”指称含混的情况,人们的谈话中使用了“史绍熙”的专名,可是用它却指称了不同的对象:“江苏、河北的与会代表都争着说主席团里的史绍熙是自己省里的史绍熙”。

上述指称的不成功,可以这样来解释:虽然孪生兄弟有共同的专名表达式,但是这不妨碍他们有各自不同的命名链,而“主席团里的史绍熙”则没有与其中之一“接轨”。如以x表示哥哥(南方的史绍熙)、y表示弟弟(北方的史绍熙)、K表示专名“史绍熙”、G表示弟弟改名前的专名,n为哥哥命名链中的摹状词集合、m为弟弟命名链中摹状词集合,→表示命名链,则孪生兄弟的命名链,可以分别表达如下:

以弟弟“冒名报考中学”的时间为界,在此以前孪生兄弟是各有专名的,在此以后由于共用专名K,这就发生“异体同名”的指称辨认问题。为什么“主席团里的史绍熙”未能“进入”上述两条命名链呢?就是因为它还没有与相应摹状词(n或m)建立起对应链。也就是说,单凭这类简单专名是无法解决异体同名的指称辨认的。当大会工作人员对专名“主席团里史绍熙”的所指作出正确解释时,实际上就是对简单专名作索引解码,其实质就是与摹状词m建立对应链。被选入主席团的南方史绍熙有许多属性,诸如生身父母、出身日期、性别、祖籍等等,这些属性是必然存在、始终不变的。但是,在解码中列举这些属性是无济于事的,因为相对孪生兄弟,它们没有区别性。在解码中,恐怕也难以或不必作x自受精卵以来演变史的所谓本质主义探求。相反,通常的方法就是直径提出诸如“常州中学校长”之类的摹状词。尽管这类摹状词只是克里普克所谓的偶然属性刻画,但是它们却能顺利解决同名异体辨认的难题。当然,人们也可以用实指的方法来辨认,但是,在我看来实指法中也需借助摹状词。要辨认对象,就要刻画对象;要刻画对象,不用摹状词是不可能的。(克里普克的历史—因果命名链中是没有摹状词的地位的,而我则认为,命名仪式与命名传递的整个命名链中是不可能排斥摹状词的。[③])

为了解决共用专名指称引起的含混性,人们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在专名前加上修饰语,以显示专名所指对象的特征或专名的不同涵义。如上例中的用法:

兄: 弟:

常州中学的史绍熙校长天津大学校长史绍熙

中等教育家史绍熙从英国归来的史绍熙教授

南方的史绍熙北京的史绍熙

江苏省的史绍熙 河北省的史绍熙

哥哥史绍熙 弟弟史绍熙

…………

这也是一种对专名指称明晰化的处理方法,但不是外延限制法,也不同于历史长河中专名的分化法,而是一种内涵显示法,[④]它不同程度地展现了对象的区别特性。

(二)

按克里普克的理论观点,“用史绍熙的毕业文凭冒名报考”这个摹状词是非严格指示词,因为它所刻画的是一个偶然事件。而一个严格指示词所反映的事物情况的存在与否,是不影响个体对象专名作为严格指示词的有效指称的。克里普克的例证是:

不论尼克松是否在1970年当上美国总统,“尼克松”都指示尼克松。

可是,在孪生兄弟的例证中,我们却不能如是说:

不论弟弟是否冒名报考,“史绍熙”都指示史绍熙。

如果“弟弟未去冒名报考”,那么,“史绍熙”只能指称哥哥,而不能指称弟弟;如果“弟弟冒名报考”,则“史绍熙”不仅指称哥哥,也可被用来指称弟弟。克里普克关于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的定义是:

如果一个指示词在每一个可能的世界中都指示同一个对象,我们就称之为严格的指示词,否则就称之为非严格的或偶然的指示词。[⑤]根据这个定义,“史绍熙”看来不能算严格指示词。如果人们不否认“史绍熙”是专名,那克里普克的理论遇到了反例。当然,就使用范围与指称对象来讲,“史绍熙”不同于“尼克松”。但是,孪生兄弟共用一个姓名“史绍熙”,能否成为否认“史绍熙”是专名的理由呢?

克里普克关于专名是严格指示词,摹状词一般是非严格指示的观点是这样论证的:

我在这些演讲中主张的直观论题之一就是:名称是严格指示词。看来这些名称肯定能满足我在上面提到的那种直观的检验:虽然一个不是1970年美国总统的人有可能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例如汉弗莱就有可能如此),但决没有一个不是尼克松的人可能成为尼松。……“1970年的美国总统”指示了某个特定的人,即尼克松;但是另一个人(例如汉弗莱)有可能成为1970年的美国总统,而尼克松则可能不成为1970年的美国总统,因此这个指示词就不是严格的。

我认为克里普克的论证是不严密的,因为人们可以想象:

(1)其他人(如汉弗莱)当了1970年的美国总统。

(2)尼克松没有当上1970年的美国总统。

但是,人们绝对难以想象:

(3)1970年美国总统可能不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4)一个不是1970年美国总统的人有可能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因为(3)与(4)都是矛盾命题。如以S表示“1970年的美国总统”,则(3)与(4)的形式分别为:

(3)S可能不是S。

(4)可能是S。

它们都是形式矛盾的,论述中的命题

(5)决没有一个不是尼克松的人可能成为尼克松。

如以S表示“尼克松”,则它的形式为:

(5)并非可能是S。

(5)是形式有效的,它与(4)在形式上是矛盾的,不能同真的。然而,克里普克的论证却同时肯定(3)、(4)、(5),这是令人费解的。

在克里普克的论证中,之所以会产生(4)之类的矛盾命题,究其原因,恐怕是犯了“混淆世界”的错误,作了不恰当的同一替换。其过程是:

(6)汉弗莱不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它等值于

(7)汉弗莱是非1970年的美国总统。

(6)与(7)是关于现实世界的命题,在现实世界是真的。

(8)汉弗莱可能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8)是1970年以后作出的反事实命题,它是关于某一可能世界的命题,不是关于现实世界的命题。又因为

(9)汉弗莱=汉弗莱

所以,由(7)、(8)进行同一替换,得出了命题(4)。问题在于,根据莱布尼茨同一原理,被替换的对象性质要求完全一样,而“汉弗莱”,由于两次处于不同的世界,其区别正是命题(6)与(8)所述。如以W[,1]为现实世界,W[,2]为某一可能世界,a为汉弗莱、F为1970年的美国总统,—为否定,则

(W[,1],Fa)≠(W[,2],a)

也就是说(9)是不成立的。这说明,不同世界之间的同一替换不是都有效的。请看下例:

(10)我们假设:尼克松从未当过美国总统。

(11)尼克松是1970年美国总统。

(12)1970年美国总统从未当过美国总统。

(10)是可能世界的假设,(11)则是现实世界的断定,尼克松是跨越世界的个体,其越界区别正是是否当过美国总统,(12)的逻辑矛盾正是“混淆世界”进行同一替换的结果。

笔者推测,克里普克用上述(3)与(4)命题实际想表达的意思是(3)″和(4)″,即:

(3)″(在现实世界中的)1970年美国总统(在某一可能世界中)不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4)″(在现实世界中)一个不是1970年美国总统的人(在某一可能世界中)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这样(3)″与(4)″就都是跨世界命题。由于断定不同,因此它们都不是自相矛盾的。但是,这能说明什么呢?克里普克似乎要以此证明专名具有不同于一般摹状词的性质:专名是严格指示词,摹状词一般是非严格指示词。常被人们作为典范的是如下具体论证:

“尼克松”这个专名是严格指示词,而“1970年的美国总统”这个摹状词是非严格的指示词,因为“尼克松”不可能不是尼克松,而“1970年的美国总统”却可能不是尼克松。[⑦]

这个论证我们记为A,其论据是如下两个命题:

A:

(13)尼克松可能不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14)尼克松不可能不是尼克松。

这两个论据恐怕难以推出其论题,因为我们可以相应仿造论证B,其论据是:

B:

(15)1970年的美国总统可能不是尼克松。

(16)1970年的美国总统不可能不是1970年的美国总统。

如果A成立,则B也成立,但其结论则是相反的。论证A与论证B的前提形式是一样的,(13)与(15)是等值的,(14)与(16)都是分析命题。有什么逻辑根据可以说A的论题真,而B的论题假呢?如果遵守同一律,保持“尼克松”、“1970年的美国总统”的概念同一或词项同一,那么没有理由肯定A而否定B。

其实,作为指示词,专名与摹状词都是特指词,在特定的可能世界中具有外延唯一性。就概念的归属性而言,谁是1970年美国总统,“1970年的美国总统”就指称谁,这同谁是尼克松,“尼克松”就指称尼克松的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有人因为可以说“尼克松”在任何可能世界都指称尼克松,所以认为“尼克松”是严格指示词,那么我们也可以说“1970的美国总统”在任何可能世界里都指称1970年的美国总统,因此“1970年的美国总统”也应是严格指示词。如果有人反驳说“1970年的美国总统”实际指称的个体在其他可能世界中可能是不同的,那么我们同样可以指出,在其他可能世界中,“尼克松”所指称的跨越世界的个体尼克松,实际上也是有差异的,并不严格同一,况且还存在同名异体的“史绍熙现象”。总之,克里普克关于严格指示词与非严格指示词区别的论证是不充分的,不能令人信服的。

(三)

在现实世界的个体指称的实践中,人们常常“把一个伟大人物的成就与这个人物的名称的意义联系在一起”,正如塞尔认为的那样“亚里士多德具有通常归诸于他的种种特性的逻辑总和与内涵析取,这倒是一个必然的事实”[⑧]。对此,克里普克则反驳说:

根据这种观点,下述情况就将是必然的,即一旦某一个人降生了,他就注定要完成各种伟大的使命。因此,亚里士多德必定会提出那些曾给西方世界以重大影响的思想,这将是亚里士多德的本性的一部分。[⑨]

而在我看来,在日常语言的使用中,“必然”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事自身发展的必然性,是对象的必然性;一是指人们把握既成事物及其特性关系的必然性,是命题的必然性。前者是本体论概念,后者是认识论概念。例如:

(17)亚里士多德一生下来必然要写《工具论》。

(18)今天,人们在日常交往中所谈论的亚里士多德必然是写了《工具论》的。

(17)是本体论命题,(18)则是认识论命题,是人们在指称实践的社会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共同认识。当人们在谈论历史名人(如亚里士多德)时,将其成就(如写作《工具论》等)与这个人的名字(如“亚里士多德”)的意义必然联系在一起时,是第二种含义的必然性。这的意思决不是指亚里士多德生而知之,一降生就注定要成为“逻辑之父”等等。克里普克的反驳是将两种不同的“必然”用法混淆了。

我认为,克里普克常常将现实世界的个体指称与可能世界的个体指称混为一谈,以后者的理论来否认前者的实践。例如,以可能世界立论,将个体对象(比如亚里士多德)的特有属性(比如“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工具论》的作者”等等)说成是“偶然事实”或“偶然标记”,从而在现实世界的个体指称中否认专名与表示个体特性的摹状词的意义联系,否认专名的含义,等等。在我看来,寻求现实世界中专名或摹状词的指称不必顾及其他可能世界,不必求助建立在可能世界基础上的必然概念与偶然概念。

笔者认为,对于今天人们谈论的现实世界中的亚里士多德来说,教授过亚历山大大帝是一个既成的事实,把表现这一事实的摹状词与专名“亚里士多德”相联系是很自然的事。在从整体性方面来设想对象亚里士多德专名的涵义中包含“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人们当然可以想象亚里士多德未写过《工具论》、未当过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但是可能世界中“想象的亚里士多德”毕竟不同于现实的亚里士多德。人们也可能把“写过《新工具》的那个英国人”之类加到亚里士多德身上,但是这种“塑造的亚里士多德”也不是现实的亚里士多德。当然在亚里士多德未当亚历山大大帝老师之前,亚里士多德还是亚里士多德,此时的“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这个摹状词不能与亚里士多德的专名相联系。但是,这并不妨碍这一摹状词与当了亚历山大大帝的老师之后的亚里士多德的专名相联系。也许人们不知道亚里士多德写过《工具论》,因而不把“《工具论》的作者”这个摹状词与亚里士多德的专名相联系,但是这也不妨碍人们可以用他们知道的其他摹状词(比如“《诗学》的作者”之类)与“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相联系来指称亚里士多德。谈论可能世界中的专名与摹状词不是没有意义的。但是,我认为,可能世界个体指称理论有别于现实世界个体指称理论。可能世界个体指称理论的构建,不必以葬送现实世界个体指称的有效性为代价,修正后的专名—摹状词理论仍会在其相应的范围中发挥作用。关于可能世界中的专名与摹状词问题,将另文阐述。

注释:

①③参见《现代逻辑与逻辑比较研究》,开明出版社,1992年8月。

②《哦,史绍熙,史绍熙》,文汇报1994年5月23日。

④参见拙文《“历史长河”中的专名与摹状词》,《逻辑符号学论集》,百家出版社,1991年10月。

⑤⑥⑦⑧⑨克里普克:《命名与必然性》,第49页,第49—50页,第Ⅲ页,第79、62页,第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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