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发展的法律问题及规制思索论文

微商发展的法律问题及规制思索论文

微商发展的法律问题及规制思索

马新颖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党校,天津300350

摘 要: 微商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产物,虽然微商出现的时间比较短,但发展速度却非常之快。然而,在微商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随之出现。为确保微商的健康发展,必须对其进行法律规制。基于此点,文章首先对微商的发展现状及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微商法律规制的几点建议。期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够对促进微商的稳定、持续发展有所帮助。

关键词: 微商;法律;规制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一些新兴的商业模式随之出现,微商便是其中之一。随着微商这种新型经营模式的快速兴起,给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巨大的效益。现如今,微商的规模越来越大,交易量持续攀升,它的出现不但改变了社交方式,而且还为社会创造出大量的就业机会。然而,微商作为一种商业经营模式,其必须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和限制,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与微商有关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存在诸多空白,这对于微商的良性发展尤为不利。为此,有必要分析微商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途径加以规制,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微商的稳步发展。

一、微商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微商是近几年里新兴的一个概念,具体是指以移动互联网为载体,以各种社交软件作为营销工具,以各类人群为对象,对相关的产品进行推广和销售的一种全新商业模式。2019年元月1日,《电子电商法》正式颁布实施,微商随之被纳入电商经营者的范畴,从而为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微商的发展现状

1.规模和数量。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的总体数量已经超过8.5亿人,手机网民的规模高达8.47亿人,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超过99%;网络购物的用户总数达到6.39亿人,约占网民总数的74.8%。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正式开启,几乎所有的手机用户都开始使用微信这款社交软件,微信给微商的发展提供了平台,通过微信进行商品推广和销售的群体不断增大,这种全新的经营模式,激发了消费者的购物欲望,进一步推动了微商的发展。

2.微商市场管理。由上文分析可知,微商的规模不断扩大,数量持续增多,但微商市场的管理情况却不尽人意。尽管部分领域出台了相关的规范,如《中国化妆品微商标准》,该标准可对微商经营中的化妆品进行规制,但是其仅适用于化妆品领域。而微商经营的商品中,除了化妆品之外,还有服装、食品、电子设备等等,与之相关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尚未出台,导致微商市场的管理没有规范可依。

3.售后保障。由于微商市场中统一管理机制的缺失,致使消费者从微商经营者手中购买商品后,无法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商品的售后问题。现阶段,微商经营模式多以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为主,当卖出的商品出现质量或是安全问题时,买家只能找卖家解决,而作为卖家的微商经营者,一般都会推卸责任,或是找各种借口进行搪塞,更有甚者直接将买家拉入黑名单。因商品售后保障体系的缺失,使得消费者通过微商购买到质量有问题的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无形中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商的快速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增长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在肯定微商价值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

(二)微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说,我国移动医疗行业已经得到了大幅度发展,并且移动医疗行业发展规模已经超出了30亿元,同比去年高于30%以上,由此可见,我国移动医疗行业已经实现了高速发展。各种移动设备在运营发展过程中,不断朝着小体积、高性能、低消耗等趋势发展。医疗设备和云计算等现代化技术的结合,使得我国医疗技术不断成熟和完善。

自《电子电商法》正式实施后,微商被纳入电商的范畴,这对于微商的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为此有必要从立法层面,对微商发展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规制,一方面可对现有不利于微商发展的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并对具体的实施细则加以补充说明。由于微商涉及的范围较广,故此,在补充法律法规时,应当与其他部门法进行协调,避免冲突或重复立法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为强化对微商发展的法律规制,应从根本上杜绝利用微商进行网络传销的行为,鉴于此,可加大对微商网络传销的惩处力度,设置“微商网络传销罪”,明确规定入刑标准和量刑标准,以有效治理微商传销行为。在微商网络传销罪的量刑中,要对借助微商平台开展变相传销的行为进行界定,尤其针对加重情节确定量刑标准,进而维护良好的微商经营秩序。

此外,晚上的时候,学校还可以利用远程教育模式或多媒体教室,播放一些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学生喜欢的影片。在学生休息的时间里可以开放阅览室,大力引导学生看书、看报。同时学校阅览室要大量选购和订购一些适合初中学生的期刊书报。利用种种措施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让学生感到在学校生活的开心愉悦,自然能够安心学习。

2.消费维权难。微商市场环境较为混乱,部分微商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出售三无产品,易使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但是,在微商交易过程中,消费者难以全面了微商的基本信息,无从确认产品质量,增大了消费者购入假冒伪劣产品的风险。同时,一旦发生微商交易纠纷问题,则需要消费者到合同签订地、履行地和侵权行为地的法院提出诉讼,这对消费者维权带来了一定难度,在消费者寻求司法救济进行维权中设置了障碍。

二、微商法律规制的几点建议

(一)从立法层面进行规制

1.演化为网络传销模式。微商主要包括企业微商(B2C)和个人微商(C2C)两种模式。在企业微商模式中,由总代理招聘下级代理,再由下级代理发展自己的代理群体,使管理模式呈现出金字塔式的层级管理状态,并且代理分级无下限,下层代理发展越多,则会给上级代理带来越多的利润。这种管理模式与网络传销模式类似,使代理只关注于下级代理人数发展,层层抽离差价利润,易虚增产品定价,忽视产品本身质量,导致产品出现“品价”不符问题,严重损坏消费者权益。

比如一天中午,我本来兴高采烈的,可妈妈说:“方舟,今天我发了八十八块钱,和你考的一样。”说完,又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捂住嘴,好像说漏了嘴一样。我警惕地看了爸爸一眼,爸爸正在做饭,不知他听见没有。

(二)完善微商市场准入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通过制定市场准入制度,可准确界定市场主体资格、明确经营范围、规范登记程序,及时排除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主体进入市场,以维护市场良好的运行秩序。为规范微商发展,应建立起完善的微商市场准入制度,设置微商准入门槛,以减少微商经营主体参差不齐带来的行业乱象。我国应结合现有微商的模式特点建立微商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微商进行工商登记,由工商管理部门对微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监管。在微商工商登记中,工商部门应创新微商登记方式,开展在线申请服务,方便微商通过在线平台即可完成电子营业执照的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包括在线填写材料、审核材料真实性、完成备案登记、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建立微商电子档案、公开工商登记备案情况等环节。在微商办理电子营业执照之后,可在其微信号上进行标注,方便消费者查询微商的相关信息。同时,工商部门还要加大对管辖区域微商经营行为的监控力度,及时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微商市场运行秩序。

(三)建立产品监督管理制度

我国行政部门应强化对微商产品的质量监管,建立产品监督管理制度,从而促使微商商品得到质量保证。具措施如下:其一,建立进货凭证出示制度。为规范产品进货渠道,我国应建立起微商进货凭证出示制度,要求微商经营者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出示产品合格证明,并且提供进货单据、授权证明等材料,以证明产品是从正规渠道进货,进而保证产品质量。其二,联合各部门监管。工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应加强合作,明确微商出售产品的监管重点,定期抽查与消费者人身安全密切相关的商品质量,如化妆品、药品、食品、酒等,要求微商必须对商品申报备案,向有关部门提交商品生产批号、合格证明等信息,在有关部门审查之后,提供合格产品标识,严禁微商出售未经备案的产品。同时,各职能部门还要联合开展微商产品质量抽查工作,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及时对外公布抽查结果,对存在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微商处以大额罚款,若微商的违法违规经营情节较为严重,则要吊销其电子营业执照,起到警示其他微商的作用。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微商是时代进步的产物,它的出现有其必然性,在认可其价值的同时,决不能忽视微商发展中的法律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必将对微商的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应当从法律层面,对微商的发展进行规制,通过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产品监督管理制度、健全纠纷解决制度等途径,规范微商的经营,促使其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1)年龄40岁以上男性;经病理学明确诊断为前列腺癌;(2)符合CRPC诊断标准,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①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1.7 nmol/L);②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进展:间隔1周连续3次PSA上升,连续2次较最低值升高50%以上,且PSA升高绝对值>2 μg/L;③影像学进展:骨扫描发现2处及以上的骨转移病灶或符合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RECIST)的软组织病灶增大。

[参考文献]

[1]方靖雯.大数据网络时代背景下微商市场的现状分析与改进建议[J].现代营销(经营版),2019(4):58-62.

[2]王靓雯,朱颖.对互联网背景下的“微商”与“传销”现象的法律探讨[J].法制博览,2019(1):21-26.

[3]孙向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视角下微商从业者法律保护问题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10):190-194.

[4]彭泽宇,贵静,熊培怡,段沁苑,杨培师.大学生B2C微商创业中法律问题的公众认知调查情况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8(5):67-69.

中图分类号: D922.29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4379- (2019 )32-0177-02

作者简介: 马新颖(1988- ),女,满族,天津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法学,依法行政,全面从严治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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