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河北唐山 063000
2唐山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3唐山市曹妃甸区国土资源局南堡经济开发区分局
摘要:文章主要针对我国土地整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论述。
关键词:土地整理;宅基地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利用粗放,废弃土地复垦率低
农村宅基地复垦中问题突出:一是拆建安置难。由于一轮规划中重工轻农现象突出,重城镇周边的发展,忽视了新农村的建设,将大部分的规划指标放在城镇周边和工业区,在村庄规划安排上指标很小,农民建房困难。二是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不惜牺牲群众利益将民房周边的荒杂地划为耕地,与原复垦相比面积缩小了1/3,造成群众对复垦的积极性降低。三是由于工作上的粗心,在二次调查中将部分老宅变更为林地或耕地,也有一部果园地和未利用地纳入了耕地,这一问题在山区、半山区发现较多。
二、镇村二级积极性不高,部分党政领导和干部对土地整
土地开发整理就是从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按“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原则,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经营水平,使农民增产增收,实现土地整理区的社会经济协调
发展。部分县、乡(镇)党政领导和干部缺乏这方面的认识,认为土地整理项目是招投标项目,也不需要农民投工投劳,干好、干坏是项目建设单位的事情,与其无关,在协调解决项目中涉及社会问题时,配合不够积极。有关人员还没有意识到土地整理的重要性,一部分人参与到土地整理工作中是为了个人的利益,在土地整理工作中敷衍了事,给土地整理的后期管理和评价造成困难。
三、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差
1.项目在审批立项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最后项目的实施中敷衍了事,没有达到预期的土地整理效果。在我国土地整理工作中前期工作与实际脱节,片面追求高资金,部分申报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的县市级单位没有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申报项目的要求,没有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区,而是片面追求上项目获资金,忽略了对项目区土壤条件、权属、生态环境等情况的分析调查。
2.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开发整理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科学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目前有些地方的土地整理工作尚无全市的统一规划,这样就难以从大局、全局来计划和安排部署土地整理的各项工作。
四、土地整理中系统应用现代高新技术较少,技术力量薄弱
目前虽然有些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部分采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但大量的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分析、效益评价、区域土地整理规划等还较多地采用传统方法、定性方法,系统应用现代高新技术很少,规划设计工作效率低,效益评价结果科学性差。土地整理项目中高新技术运用少,对国家的最新政策和专业知识很少进行宣传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实现土地开发整理从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全力打造优良工程、精品工程、民心工程,是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部分测量、设计、施工、监理、管理队伍缺乏土地整理工作要求的技术能力,不能满足土地整理的技术要求,给整理中心项目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
五、土地破碎度比较高,田坎、道路、沟渠密度大,占地多
土地破碎又称“土地细分”,是指发展中国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因为土地不能自由交易等原因所形成的户均耕地过少、土地支离破碎、条块分割、界垄繁冗等状况。现行的土地分配制度及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使土地经营规模普遍较小,土地零碎分散,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使生产要素浪费,禁锢了先进生产力的发挥,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约着农业结构的调整。同时,也阻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不能取得规模效益,不利于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制造了太多的不经济及巨大浪费,以及使人际摩擦加剧。
六、市场环境不健全,资金不足问题严重
土地整理产业化是在我国当前社会经济条件下提高土地整理质量和效率、实现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一种有效形式。特别是在政府资金有限、国家投入机制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产业化经营可以为土地整理寻找到一条资金良性循环的有效途径。然而土地整理产业化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长期以来,土地整理主要以行政职能为主,即便近年来土地整理工程不断市场化、社会化,但土地整理产业化的市场管理还是以行政推动为主。这样就会导致管理手段单一、政府职能混淆、建设行为主体责任淡薄等问题,从而出现了不合格的承包商中标、建筑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按设计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
第二,市场信息不畅通、具有滞后性,竞争主体较少,缺乏竞争性。
第三,资金不足问题严重。土地整理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基础工程,资金落实是土地整理能否达到预期效果的关键因素之一。由于我国各项事业均处在发展之中,资金缺口较多,而其他一些筹资渠道尚未通
畅,致使资金良性周转不足,影响土地整理的成效。加之我国目前资金运作机制不规范,更加重了土地整理的负担。
第四,社会化服务不健全,土地整理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金审计管理不规范,相应的中介服务机构较少甚至还未出现,如土地整理中介公司、土地整理代理公司、土地整理监理公司、土地整理保险与担保公司等在我国还未出现,或者仅以辅助业务的形式出现。相应的专业人员也较缺乏,还没专业的土地整理工程师、土地整理估价师、土地整理经济代理人等。
七、对土地整理产业化认识不足,政策、法规不健全
虽然各省市都在开展土地整理工作,但有些地方政府土地整理意识淡薄,政府部门缺乏土地整理专业人才,再加上其政治意愿大于经济动力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动力,使得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这就使承包商为了拿到项目,脱离实际进行规划设计,在工程施工中偷工减料钻空子。土地整理具有长期性、持续性、社会经济性的特点,而土地整理企业追求的是以最低成本获得最高利润,忽略甚至不考虑土地整理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秀茹,韩兴,朱国平,等.关于土地开发整理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分析[J].水土保持研究,2004(3):5-8.
论文作者:姚磊, 田奇, 董梦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4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21
标签:土地论文; 项目论文; 资金论文; 耕地论文; 唐山市论文; 工作论文; 土地开发论文; 《基层建设》2015年24期供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