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经济改革进程公平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关于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经济改革进程公平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经济改革过程公平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科学发展观论文,公平论文,过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效率和公平问题,是以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的现代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议题。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是多维的,如果把诸多的目标进行抽象地考察,最终可以归结为两个目标,效率和公平。按照胡鞍钢教授的观点,如果从1978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算起,中国的发展观可以按照对发展的认识分为二代发展战略。第一代发展战略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首先邓小平同志提出来的,主题是加快发展,不平衡发展,倡导先富论。改革的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实施加快沿海地区发展战略。而第二代发展战略即科学的发展观是协调发展、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倡导共同发展、共同分享的共同富裕论。改革的目的是投资于人,发展人的能力;实施五大协调发展战略。按照笔者对两代科学发展观的不成熟的理解,从第一代发展战略到第二代发展战略具有非常大的转折意义。从公平和效率关系这个角度来讲,第一代发展观更多的关注效率问题,反映在分配制度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第二代发展战略由于改革的时间和空间背景都产生了重大的变化,由原来的注重效率更注重公平问题。为什么产生如此重大的转折变化,本文试图从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来分析这个具有重大意义的问题。认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已经到了这样一个阶段。如果要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国民经济要做到科学、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必须深入研究地解决公平问题,如果不从公平角度去考虑经济改革,改革将会难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难以进一步完善。

一、从公平的视角来看科学发展观

1、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具有很强的公平问题的背景。科学发展观从大的方面来认识,它是21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从小的方面来认识,它也是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解决改革开放过程中所出现的难点问题的指导方针。由于中国的改革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易先难这样一个渐进性的原则,改革越到最后,积累的问题都是体制性的、涉及到计划经济核心地带的难点问题,改革已到了攻坚阶段。在这样一个阶段具有初始改革完全不同的一些特点。第一,由于经历二十多年的改革,中国的社会已基本上形成了大致的利益阶层和相应的利益格局,每一项深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将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重大调整。尽管改革的深入从整体上、长远上促进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是对于某些阶层和某些社会成员将会在短期之内造成不可避免的利益损失,因此每一项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会受到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和反对,改革的推进由此十分艰难。第二,前期改革产生的效应已经基本释放完毕,再加上改革缺乏相应的公正、公平规则,社会各个阶层难以获得相应的改革话语权和平等的参与权,改革的成果的享受总是有利于社会的强势群体,改革的成本则更多地由弱势群体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和工人来承担,当改革成为强者的自家游戏,改革就缺乏改革初期的强有力的动力支持。对此吴敬琏教授有着清醒的认识,“我常常觉得,改革后10年中,好像支持搞正正经经改革的力量不是在增强,而是在削弱。光是靠一些知识分子的理论支撑,会是苍白无力的。”为促进改革的深入,必须获得大众的支持,吴老认为,“重定规则已是时候。”第三,与上一个特点相连的是从2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来看,整个社会贫富差距过大,贫富分化的速度过快已突现社会公平问题。根据大多数专家相关的研究成果,中国的基尼系数在0.45发上,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在0.49以上。民间研究机构所提出的数据是已超过0.5。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了合理的范围。而其他指标也分别从不同的重要层面佐证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从城乡收入差距方面来看,如果扣除农民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费用,再把城市居民各种福利也计算进来,那么中国的城乡差距实际已达到了5∶1或者6∶1这个数字差不多居世界之首。行业差距、地区差距也在不断的拉大之中。从主观感受方面来讲,多数社会成员已认为贫富差距是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中国社会科学院《2003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预测》一书的相关调查显示,在领导干部对2002年存在的问题的判断中,收入差距问题列在第一位,与之密切相关的失业问题列在第二位。从上面来分析作一总体判断,中国的经济改革处于社会贫富分化相对严重,既得利益格局已然形成,社会冲突和矛盾开始尖锐,而改革动力相对不足的阶段。而诸多矛盾和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在改革过程中或者在历史上没有坚持公正公平的理念。为了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推进国民经济科学、协调、可持续地发展,新的科学发展观必然从原来以效率优先的经济发展战略转变到以更加注重公平的经济发展战备战略。只有在改革中坚持公平的原则,强调平等参与,共享发展的理念,实施公平的规则,才能够打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和反对,调和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激发民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和工人的改革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2、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体现了强烈的公平观的诉求。

经济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而经济协调发展则体现出全面的公平观。经济协调发展可以从时空坐标的二个角度来看,一方面从空间角度强调各发展要素在空间的横向向度,即各自在水平方向上位置公平合理性,即所谓的横向公平,具体内容体现为城乡公平、区域公平、经济社会公平,国内公平和国外公平的统一。而从时间角度则强调各发展要素在时间上的纵向向度,即纵向公平,这实际是强调经济发展的代际公平,强调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强调当代人的发展不应当以后代人发展为代价。这五个公平合起来体现了全面的公平观,这对于进一步解决科学发展观的五个统筹中的内容十分重要。我们这里着重以三农问题为例作重点分析,之所以形成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从历史来看是由于缺乏城乡公平即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缺乏平等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所造成的,是长期以来对共享社会成果基本理念的漠视,从政策来看是长期偏袒城市忽视农村所造成的结果。也就是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形成很大程度是人为造成的忽视公平的结果。我们可以从公平的不同层面来分析,第一,从基本需求的保证方面。农村虽然从整体来看已解决了最为基本的需求——温饱问题,但是这个温饱标准定得过低,这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农村真实的绝对贫困状况,农民很难享受到现代化的生活和设施。2000年中国农村的贫困线为635元,而国际上发展中国家贫困线是每天一美元或二美元,两者相距甚远。如果按照国际惯例,即便按照每天一美元而且按照购买力平价的标准来看,那么中国农村里真实存在的绝对贫困人数显然也要远远高于3000万人。第二,机会平等方面来看,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经济社会被严格的户籍制度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相互隔绝的板块,当时的社会流动基本上处在一种停滞状态,因此宪法规定的相应权利在实际层面被很大地剥夺,农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被无情地打破,这是造成城乡差距历史性和根本性的原因。而时至平等竞争的理念已逐步建立起来的今天,农民要完全实现流动也很难做到。即使农民只是外出到城市打工,基于原有身份的社会歧视和种种限制仍然加之于身上。从政府层面上看,对于来自城市和农村的劳动者有时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种有所区别的对待政策。在具体的工作环境以及城市生活的层面上,来自农村的流动人口更是备受歧视。这些进城的农村人口在我国社会身份中仍是农民,没有被国家认可为城市化人口,因此享受不到给予市民的种种福利待遇。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差,他们往往从事的是一些低级的工种,劳动强度大,工资偏低。农民工在城市生产生活中逐渐被边缘化。见下表可以反映出这个问题:

北京某安徽村经济活动人口职业构成

┌──────────┬───┬────┐

│职业类别│ 人数│百分比 │

├──────────┼───┼────┤

│贩卖水果,蔬菜水产品│ 400 │ 43.7 │

├──────────┼───┼────┤

│收废品、捡破烂 │ 350 │ 38.3 │

├──────────┼───┼────┤

│装修│70│7.7 │

├──────────┼───┼────┤

│擦抽油烟机 │25│2.7 │

├──────────┼───┼────┤

│做保姆、小时工 │15│1.6 │

├──────────┼───┼────┤

│在公司上班 │15│1.6 │

├──────────┼───┼────┤

│其他│40│4.4 │

├──────────┼───┼────┤

│总计│ 915 │1

└──────────┴───┴────┘

资料来源: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裸人-北京流民的组织化状况研究报告》1995第97页

第三,在初次收入分配(按贡献进行分配)方面。由于农村人多地少,富余劳动力众多,而城市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难以消化,因此导致在极为有限的人均耕地的劳动量很大,而国家对实际农业补贴微乎其微,再加上粮食价格近年来从总体上不断走低,农民从事种植业所获甚少。由于农民的充分就业问题难以顺利解决,进而按贡献分配的公平原则也难以充分实现。如果再考虑到中国农民的负担尤其是额外负担过重,农民的收益会更低。第四,在社会调剂方面。由于农业是弱势行业,农村是落后社区,农民是弱势群体,国家理应维护和提升农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地位。但是不可否认的,国家这方面相关做法还没有做到位,相反,逆向操作的经济社会政策代替了社会调剂原则,贫穷的农民没有社会保障福利体系,而收入相对较高的城市居民则有较好的社保体系。从宏观层面来了解也是如此,据统计,从1952-1986年,国家通过价格剪刀差从农业中隐蔽地抽走了5823.74亿元。加上收缴的农业税1044.38亿元,34年间国家共从农业抽走了6868.12亿元的资金。很难想象没有农村的支撑,中国的现代化会有今天的格局。但是,现在国家对于农民的这种历史性贡献几乎没有补偿回报,这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社会所应当具有的公平原则。

(2)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特别强调公平理念。以人为本具有多层含义:首先以人为本的主体不是少数人而是绝大多数人的以人为本,从个体价值来认识,以人为本的主体诉求涵盖了一切社会成员,既包括了富人也括了穷人,既包括了强势群体也包括弱势群体。这实际上说明尽管社会上的每一个成员社会分工、社会财富、权力、身份地位、天赋等客观条件有差异,但作为社会上的每一个不同的个体,社会都能够公平平等地对待,使其拥有平等的生存权、平等的经济参与权、相对公平的发展权,这种公平理念的形成无疑是社会的巨大进步。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主体某方面特征。其次以人为本具体体现为人人共享、普遍受益。人人共享、普遍受益的含义是,社会发展的成果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应当具有共享的性质。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应包括以下几种含义:第一,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尊严和基本生存条件能够得到维护和满足,这是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最为初级的也是最起码的内容。第二,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发展条件能够得到保证。唯有如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潜能才有可能得以开发,社会才能够实现真正平等、有效的合作,社会发展才能够获得持续不断的推动力量。第三,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准和发展能力能够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不断地得以提升。从一定意义上来进,这是人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完整体现。这三个层次的内容实际上也是对公平内容的阐述是一致的。再次以人为本从社会整体上应体现为整体协调、和谐发展。这一点在目前看来也是至关重要。目前社会正处于利益分化、阶层形成和扩展中,应该看到各个阶层的矛盾之间激化的迹象。如宝马撞人案、刘涌案、拖欠民工工资案,湖南嘉禾野蛮拆迁事件。特别是开发区热所引起的农民上访事件不断增加反映了基层政权代理人阶层和农民阶层之间的紧张关系。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显示,农民维权重心出现了从税费负担到土地纠纷的重大变化。另据中央媒体观众电话声讯关于三农问题的分类统计表(20040101-0630)如表

┌───┬───┬──┬──┬──┬──┬──┬──┬──┐

│三农 │土地 │村民│民工│农村│农村│农村│社会│其他│

│问题 │问题 │自治│工资│税费│教育│金融│治安││

├───┼───┼──┼──┼──┼──┼──┼──┼──┤

│22304 │15312 │1612│1301│1195│870 │632 │547 │835 │

└───┴───┴──┴──┴──┴──┴──┴──┴──┘

如何使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发展处于一种协调、良性发展状态,单单靠经济的高速发展是不够的,大力发展中产阶级阶层是一个必要的措施,除此之外更需要一种社会认同的公平机制协调各个利益阶层和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建立一种促进社会阶层公平、开放、流动的良性机制,促使绝大多数人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果实,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各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二、树立和科学发展观精神相一致的经济公平观,进一步推进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

1、认真理解市场条件下的经济公平观的相关内涵。经济公平是公平问题的核心,一般而论,经济公平是指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同利益主体,按各方可接受的条件处理相互关系——主要是竞争中的关系,合理分配经济利益。按照吴忠民教授的理解,经济公平的主要内容和规则包括:第一,基本权利的保证,亦即保证的原则。这是对经济人最起码的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确立起来的必要条件。每一个国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有不同的基本权利,不宜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衡量每一个国家的基本权利的实现程度。但是生存权、就业权、受教育权以及社会保障权是发展中国家的每一个社会成员所必须拥有的,而且这几项权利的重要意义要明显超过发达国家相应权利的意义。第二,机会平等,亦即事前规则。机会直接影响着未来的分配状况,机会的不同将导致未来发展可能结果的不同。相对于同样才能的经济人来讲,机会的多少和优劣将决定未来成就的大小、社会地位的高低,所以机会平等对实现结果公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布坎南指出:“促使经济—政治比赛公正进行的努力在事先比事后要重要得多。第三,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亦即事后规则。按照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具体贡献分配实际上就是按照社会成员所提供的劳动和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由于投入的劳动和要素的数量和质量每一个社会成员是不可能相同的,因此按贡献参与分配实际上承认有差别的分配结果是公平的,平均主义并不等于公平,因为它使弱者剥削强者的劳动、能力弱者剥削能力强者所付出的劳动,懒惰者剥削勤劳者付出的劳动,它难以激发劳动和生产要素的积极性,从而使整个社会失去效率。我们可以把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分配合在一起称之为过程公平。第四,社会调剂的规则。这实际指的是结果公平。当社会收入差距,超过整个社会的心理承受能力时,国家有义务对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结果进行一定程度的削峰填谷,保障市场弱者的生存权和一定的发展权,以推动社会的整体发展。按照管理学家对组织公平感的研究。程序公平和分配公平都会影响组织成员的行为,而程序公平与组织成员行为之间的关系比分配公平更密切。既社会成员更关注机会和规则的公平胜过结果公平,只要程序公平,人们能够容忍更大的收入差距;程序公平决定结果公平,当程序不公平,哪怕分配结果差距不大,人们也会感受不公平。

2、树立和科学发展观精神相一致的经济公平观,进一步推进深化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是多重性的统一。首先,科学发展观是积极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并不是针对中国经济发展过速所提出的,而是针对中国经济存在的积弊和问题所提出的,其目的不是减缓中国国民经济的速度,而是为了国民经济更好、更快、更协调、更可持续发展。其次科学发展观是协调发展观,要求国民经济整体的各个发展要素围绕着中心目标,在一定范围内,以组织系统的方式相互组合、相互适应、相互配合,以适量、适当的准则规范各发展要素的行为,实现系统整体功能合理优化。再次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普遍和共享的发展观。这就要求尽量摆脱以权为本的发展观和以物为本的发展观,围绕以人为本,不仅重视人和自然的关系即生态环境的建设,而且也要重视人和人的关系即人态环境的建设。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最主要的是经济利益关系,要想处理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利益关系,这就需要一系列的市场经济的公平观来指导,市场经济的公平规则来协调,从而达到经济成果人人共享、普遍受益。根据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必须建立起相应的公平理念,从而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第一,必须树立起公平至上,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过去提效率至上,兼顾公平,实际上混淆了两者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效率从来就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发展经济提高效率是为了保障人类更有尊严的生存和发展,满足人民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一个社会一定要以公正公平为本,否则社会发展就会失去方向,经济再发达也毫无意义,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从来就不值得留恋。公正和公平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价值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行为准则。正如罗尔斯所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公平至上,人人共享发展成果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它可以进一步赢得广大人民的支持,打破既得利益阶层的阻挠和反对,使错综复杂胶着的改革获得动力,使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继续深化。现在之所以改革难以深入进行,一个很大问题就在于改革缺乏公平理念和公平机制。如国企的改革,集中的问题就是对国有企业的老职工的公平补偿问题。其次公平也是社会实现安全运行的必要条件。只有遵循公平的规则,社会的各个阶层才能实现良性互动,才能形成有效的持续的整合与合作。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最大的潜在动荡因素是来自社会内部各个阶层之间的隔阂、不信任、抵触和冲突。一个社会只要提升公正、公平的程度,那么社会问题出现的种类和强度均会减小或减少,同时社会也可以增强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力度。再次,公平可以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要求。

第二,必须树立公平和效率相统一的理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中国特殊时期的提法,这一提法形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流行于90年代。应当承认,这一提法对于冲破和消解平均主义式、绝对的平等观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公平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时,恐怕现在很少有人认为公平就是平均主义,坚持这种提法恐怕会抹杀了理论本身的真伪,需要指出的是西方的经济学家从来就没有提出过公平和效率相矛盾的观点,西方经济学认为平等和效率之间是相互替代的关系,平等与公平显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市场经济社会中公平占有优先的地位。只有公平竞争,市场才有效率。公平从来就是一个市场经济的天然温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理性选择、公正对待以及决策的分散化成为社会的重要准则。公平大致可以分为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程度公平包括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表现为规则公平,它和效率是促进关系;从结果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来考察,好象两者呈矛盾关系,其实不然,如果结果不公平,收入分配的差距过大和过于平均,从长远来看都会引起社会的动荡和贫困化,扼杀所谓的效率。只有结果公平,收入差距适度符合社会一般心理,效率才能够提高。如果我们还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种提法,会给中国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造成一系列实际的负面影响。腐败有利和腐败有理论;中国的改革要牺牲掉一批人的观点;应该对身负原罪的中国富人实行一揽子赦免的“零点方案”等等实际上都是这种提法的反映,对中国建立法治、规范的市场经济相当不利。如果任期发展,中国可能会被长期锁定在缺乏制度约束、腐败盛行的低效的权贵市场经济之中。

第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先确立公正具体规则的整体性和公平具体规则之间的优先次序的相互统一。公平是由保证原则、事前原则、事后原则和调剂原则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那么缺少其中的任何一项具体规则,公平便不具备完整的意义,便会陷于某种偏颇的境地,公平便成为一种片面的公平。如果缺少保证的原则,那么公平缺少一种最基本的底线;如果缺少事前原则,那么就会使社会缺少一种基本平等竞争机制而使社会失掉活力,并在一定的程度上使得事后的原则无章可循,如果缺少事后的原则;那么有可能使社会分配陷入某种平均主义的倾向,如果缺少调剂原则,那么会使社会阶层、社会群体之间出现抵触和冲突,进而引发社会的不稳定。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必须把握公平具体规则的整体性问题,把显失公平的环节、地区和领域补上即公平的大桶的短板补上。从地区来看,特别要注重中国农村中西部地区的公平问题,全国除了个别省份开始实施城乡统筹一体化,多数省份还没有做到这一点,占中国总体人口最大比重的农民仍然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如何按照公平原则,建立起高覆盖率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当务之急,此体系不仅包括城市而且包括农民,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员工,而且还包括私有经济的员工。同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很发达,必然要重视公平具体规则之间的优先次序,由原来优先重点关注结果公平更多地转向起点公正,规则公平。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失范,缺乏公正、公平的规则体系引发了分配不平等,假冒伪劣严重,信用极度恶化。“老百姓是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说明了老百姓对规则体系混乱,腐败严重的现状极度不满意,如何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竞争规则体系显然是到了时候。同时为了促进效率,政府应对公平的保证原则加以充分重视,重视人民的生存权,教育权和就业权,从而促进效率的增进。第四,必须处理好市场公平和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这实际上要处理好实现公平的主体之间的关系,政府和企业要各司其职,从而建立效率和公平相统一的体制。首先完善市场机制,使现代企业成为实现经济效率的主体。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与基本细胞,企业经济活动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着全社会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的多寡,因此,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决定分配和消费这个基本逻辑出发,在企业微观经济活动领域内,当然应该遵循效率优先的活动法则,只要企业的经济活动没有逾越法规,企业完全有权限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本企业内部的分配。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始终要考虑是否公平,其结果往往是公平没有实现,效率也受到损害。同时重新定位政府职能,使政府成为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发展经济不应该作为直接的经济活动的主体参与其中,而应该定位于经济活动的服务者。而这种服务的优劣和效率的高低应集中表现在政府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的作用大小。一般说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通过以下三个基本环节,使之成为维护和保证社会公平与公正的主体:第一,通过制定无差别、无歧视的法律法规实现所有经济活动主体在竞争机会与规则上的公平。第二,通过提供非赢利的公共服务尤其是公正司法来维持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以实现经济活动过程的公平与公正。最重要的是要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尽量缩小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范围,政府机构的职能应该主要是维护社会公平的效率,而非企业式的纯粹经济效率或效益。第三,通过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国民收入再分配的社会福利体系,实现经济活动结果的相对公平,缩小因市场机制导致的收入两级分化,只有在以上三个环节上政府都能有效作为时,社会公平就有了实现的可能。

标签:;  ;  ;  ;  ;  ;  ;  

关于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经济改革进程公平的思考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