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企业商品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试论论文,资本论文,商品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管理已先后完成了由产品生产向商品生产、由单一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的两次跳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客观上要求我国企业管理要尽快实现第三次跳跃。即由商品经营向资本经营的转变。以笔者之见,这些转变主要有:
一、经营对象的转变
在商品经营形式中,国家对企业资产实行实物管理。企业经营对象主要是产品,用以销售。经营重点是物质流,习惯于围绕产品决策和运转企业,最担心的是没有产品生产。由于不存在企业资本经营市场,企业的实际资产价值是无法度量的。所以,国家对企业资产的监护只能对企业的实物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直接管理,严格禁止企业“擅自”处置、经营固定资产,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在于,企业既然没有处置、经营其所辖资产的权利,就没有维护企业资产和使其增殖的动力,既然一切资产的处理权都归国家,且国家在直接插手、干预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企业自我积累意识就失去了经济依据,企业无权经营实物资产,即使这些资产长期闲置也不能作价转让或有偿出租,这就造成了大量国有资产的闲置以致贬值,更大的问题是,企业无法经营其资产,还导致国有资产无法得到合理配置和利用,企业经营对象的单一化(产品),其它资产无法流动使得全社会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合理运用和调剂余缺成为一句空话,必然会加剧经济结构的畸形状况,增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难度。
实现企业经营对象由单一的产品经营向多元化资本经营转变的意义:在于真正搞活企业,促进企业尽快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从全社会来看,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营运质量与效益。
所谓资本经营对象的多元化,是指企业要突破产品或劳务的经营范围,而直接把各种生产要素作为经营对象,从技术、资金、信息、单个资产到企业整体资产,即企业产权都可作经营对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不仅有形资产,而且,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各种无形资产,都可作为经营对象进行交易。资本经营对象多元化的重点是加速资本流动周转,尽量缩短物质流在企业各环节的流动时间。其最关注的是投资的使用效益和资本的循环增值。
要保证资本顺畅循环并得以增值,所有者对自己的资产,除自己直接经营外,完全可以进行产权转让。市场经济中的买卖,包含产权转让,是等价交换。只要价格合理,卖出的是实物,收回的是资金,原则上是等量的,并无损失。企业在资本经营过程中,出售自己部分不宜经营或经营不善的产权,收回其相应的代价,另行向收益更高的方面投资,这是一种合理行为。目前,把企业产权作为企业资本经营的对象,关键是要培育产权市场,促进产权交易。为此,必须创造三个条件:一是要培育要素市场,只有当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各种要素市场化了,占有这些要素的产权主体之间才能发生交易行为;二是要促进无形产权市场的形成。无形产权市场是相对于有形产权市场而言的,有形市场是指有特定的交易场所和内容构成的市场,无形市场是指产权及构成这种产权的要素之间的流转、以及由这种流转形成和各种组合的关系。无形产权市场的核心问题是产权的可流动性,即企业有权经营它所拥有的产权,三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解决由于产权交易引起企业内部要素重新组合和调整而导致的部分失业问题。
实现企业资本经营对象多元化,还必须把企业无形资产作为经营对象,重视无形资产的开发和利用。企业的有形资产,是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总和,它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是看得见、摸得着,可以物化、量化的资产。而无形资产则是指没有物质实体,但可以被企业拥有并利用的资产,是不可物化、量化的资产,包括技术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把无形资产作为企业资本经营对象,有助于从总体上评价企业,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把企业真正推向市场。搞市场经济,企业无一例外地都要进入市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经风搏浪,优胜劣汰。这就逼迫企业去发展自己的无形资产,把无形资产作为经营对象,在企业有形资产的优势中加进无形资产的优势,才能占领和赢得市场。
二、投资方式的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商品经营转向资本经营,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单一性的对产品生产的投资方式,实现投资方式的多样化,货币资本投资、实物资产投资、技术专利投资、知识产权(如商标)投资、股票债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企业都可以选择,以求资本金的保值和增值。
实现企业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首先必须造就新兴的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即指享有投资决策权,具有筹措投资资本能力,并能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市场经济要求投资主体必须是独立自主、在既定的法规下充分享有投资责、权、利的法人或自然人。要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造就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造就既追求效益又能承担风险的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投资主体,具体对谁投资,以何种方式投资,企业根据市场的需求状况依法做出决定。因此,必须把投资体制改革与企业制度改革紧紧联系起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使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再辅之以配套的政策、制度及措施,才能使其逐步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有其独立的投资意识和必要的投资压力。企业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本,也可以是实物资本,可以是技术专利,也可以是知识产权,可以是股票债务,也可以是房地产。如果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地区发展规划,以留用资金和自行筹措的资金从事生产性建设,能够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的,企业应该享有投资自主决策权。企业自主决定立项。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并接受监督。如果企业从事生产性建设,不能自行解决建设和生产条件或者需要政府投资的,应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从事生产性建设,需要银行贷款或者向社会发行债券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政府有关部门会同银行审批或者由银行审批。从法律上讲,无论以何种方式投资,企业一旦投资,就要将其所投资财产的支配,使用权转移到接受投资的企业等单位,而企业本身就不再直接支配自己投资的财产。接受投资的企业等单位,就必须付给对其投资的企业一种权利证书,如股票等,证明企业的投资权利,企业依据其所持有的权利证书可以获得被投资者的经营红利或具体的物质利益、无形资产利益。如被投资的一方是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就有权参与决策其生产经营事务,如被投资的一方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投资企业便有权参加其股东大会,对公司重要的业务活动给予指导,并享有选举董事、决定其主要事务等权利。
实现企业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还必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投资市场。目前的投资市场,只要原有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的“板块式”拚接,并未实现二者的真正结合,表现为行政手段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挥作用,经济手段缺乏得力的实施措施,而法律手段处于空白。在这种情况下,一引入市场机制,投资市场就出现混乱、失控的现象,不利于实现企业投资方式多样化。改变这种现象,必须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投资市场,为实现企业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创造条件。一是要完善政府调控体系,这是保证投资市场健康发展,实现企业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得力措施,它能够修正企业投资偏差,使其投资行为在各自的界区内运作。在政府调控手段中要特别重视金融手段、税收手段、信息手段的运用。金融手段指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贴现率、公开市场业务、汇率等。中央银行通过调整再贷款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汇率、买进卖出证券等手段来影响信贷市场、贴现市场、外汇市场、证券市场,实现企业投资行为规范化。税收手段是指征收投资方向调节税来调控企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从而规范投资市场,信息手段主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信贷政策发布产业发展信息、投资信息、信贷信息来引导企业的投资方向,使多样化的投资方式得以优化配置。二是要完善投资中介体系,以确保投资市场各部分的润滑与衔接。这里重要的是要构造相当数量的信息咨询中介。这些中介,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受到重视和支持。企业不管以何种方式投资,风险都是很大的,为了减轻企业的投资压力,应当组建投资保险或担保机构;为了向企业推荐投资项目、选择投资方向、解答投资问题、提供投资建议,应建立健全投资的创意体系,投资决策关系到项目的成败,为了给企业的投资决策提供便利,应组建投资决策咨询机构,企业总是寻求技术上先进、经济上节俭的投资设计方案,单靠现有的设计单位不够,必须组建多种形式的投资设计事务所。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投资经营服务体系、审计服务体系、监理服务体系等,为实现企业资本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行为科学化创造条件。
三、经营领域的转变
现代企业要适应市场的变化,实现其稳定发展,必须具备两种能力:一种是“以不变应万变”的缓冲能力;另一种是“以变应变”的适应能力。后一种能力要求企业从传统的单一的商品经营领域中解放出来,实现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企业的资本既可专门投资某一经营领域,也可投资到两个以上的经营领域,从单一化经营发展到多角化经营,既可在国内投资,也可到境外投资,实施国际化经营。实践已经充分证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瞬息万变,竞争日益激烈,只投资经营某一领域的企业容易受到同行业竞争和市场需求变化的打击,难以实现收入的稳定增长;而实行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能较大限度地分散企业资本经营风险,保证企业资本受益稳步提高。
企业实行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首先要建立一套灵活的市场信息反馈系统,这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显得尤为重要。企业要把视野放到国内外两个市场需求上,并及时了解跟踪市场,随即反馈。同时,要根据不同的经营领域,选择不同的经营策略,形成资本经营领域与经营策略的配套体系。差异性经营策略是与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相配套的有效方法,有利于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企业在实现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的过程中要注意加以运用。
企业实行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还要立足现有资本存量进行技术改造和功能提高,尽可能利用原有的优势与特色发展拳头产品,壮大优势领域,并以拳头产品、优势领域为核心向周围延伸、扩散,开发出多品种、多规格、多功能、多样化、系列化的产品,或与产品相关的配套产品、延伸产品,以及深加工、精加工产品,并实行多角化经营。对原有无市场、档次低、技术水平落后、缺乏竞争力的产品应尽快采取压缩、停产、转产或淘汰等措施,并退出相应的经营领域。
企业实行资本经营领域多样化,要特别重视国际化经营。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是当代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技术交流日益扩大,资金、技术、人才以及其他资源,已经突破国家间的界限,在国际范围内有选择地进行配置,以求得最佳的效益。在这种潮流中,如果我们的企业不重视国际化经营,就不可能抓住机遇,利用国际化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或提供的各种机会及有利因素,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优势,促进企业的发展,也难以适应世界经济技术发展的挑战。从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规模,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的潜力相比,都还很小。20世纪的最后几年乃至下一世纪,将是跨国经营的兴盛时期,一切高水平、高科技、大规模的贸易和投资活动都将以跨国公司为主体或载体进行,国际经济竞争也将以跨国公司间的竞争为主要形式展开。面对这种新的发展和竞争格局,我国企业必须及早筹划,抓紧部署,争取在短时间内有较大的作为,以免失去机会,处于落后和被动地位。从发达国家企业资本国际化经营的实践看,我国企业实施国际化资本经营,一要实行经营战略全球化。所谓全球化资本经营,指的是对汇率变动、贸易摩擦等国际环境变化有较强适应能力的资本经营方式,它可以在全世界设置生产据点,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组织生产和销售,二要实行跨国企业的当地化,即跨国企业在海外当地牢固扎根,为当地社会所认可并给社会带来好处。要完全实现当地化经营,仅仅把自己的企业建在国外,在国外进行生产和销售,显然是不够的,还必须雇佣当地人员,重视与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遵循其规范,减少企业的本国色彩,增加企业的当地地方色彩,使之成为“地道”的当地公司,三要实行研究与开发的国际化。随着世界经济日益向全球化、地区集团化的方向发展,企业实施资本经营国际化要求把整个世界当作自己的生产与设计工厂,制造具有真正意义的“国际产品”,就必须在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进行国际合作,在国外设立研究与开发基地,与国外科研机构、高等学府以及大公司合作,聘用国外的科技人才,从科研与开发上实现其资本国际化经营策略。
四、经营方式的转换
企业经营方式,是指规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企业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形式。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经营方式,依法行使经营权。
原有的企业经营方式是国家机构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国家所有国家经营,所有权经营权高度集中统一。这种企业经营方式造成政企不分,企业不能实现自主经营,因而缺乏活力,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
改革以来,企业经营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许多国有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与国家签订承包合同,规定企业保证完成承包合同确定的上缴利税,保证用自有资金完成国家确定的技术改造任务,工资总额与实现税利挂钩。承包经营责任制属于一种商品经营方式,它对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是明显的。但由于承包经营责任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企业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企业经营自主权难以真正落到实处,今后要逐步改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其它的经营方式,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渐转向资本经营方式。
现代企业可以有多种资本经营方式。资本所有者既可自己独立经营,也可聘请职业管理人员,即企业家经营,实行委托经营、租赁经营,既可独资经营,也可若干资本所有者或经营者实行合资、合作经营,或股份经营。从资本经营的国际规范要求看,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益探索。规范的公司能够有效地实现出资者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有利于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也有利于筹集资金、分担风险。公司可以有不同的类型。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依法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组建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更高,只能是极少数,必须经过严格的审定。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有多少份额比较合适,可按不同产业和股权分散程度区别处理。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国家一般要控股。实行公司制,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重在转换经营机制。
现代企业管理应是高效率的管理,包括人财物、安全质量全方位的管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制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的运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和权力结构来实现的,即要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等分层次的管理结构和权力结构,不同的权力结构各司其职,有利于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专业化。在这样的资本组织与经营方式下,出资者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是相分离的。出资者将自己的财产交给董事、经理,并要承担资本经营的最终风险。在这里,法人财产权的确立并不意味着出资者可以撒手不管,也不意味着经营者可以为所欲为。相反,出资者的财产硬约束是采取行政手段所望尘莫及的。这种硬约束是股东通过股票市场上自由买卖实现的。当公司经营业绩不佳时,股东通过转让股权或抛出股票表示对经营者的不满。对职业经营者而言,经营失败意味着砸烂了自己凭借经营才干获得收入的饭碗。它将一蹶不起,东山再起的希望几乎是微乎其微。
股份制应该成为我国企业重要的资本经营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都能够实行股份制经营。对某些仍然需要保留国有制形式,或者没有条件实行股份制经营的企业,也应该割断企业和政府行政机构的“脐带”,按照民营化企业的方式经营,使企业对其经营的资本拥有法人所有权,在企业内部,则应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把企业变成无主管单位的法人企业。“国有民营”这一新的资本经营方式,有助于割断企业和政府的“脐带”,转到以市场经济原则经营的轨道上来。它的主要特征是:国有企业的国有产权、隶属关系、企业性质、职工身份保持不变,但经营方式,特别是税赋、分配、用工等方面完全按照个体、私营企业办理。“国有民营”要能顺利推开,必须理顺三种关系:一要理顺企业资产关系。企业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应为国家所有,收取一定租金,流动资本应由经营者自筹解决。企业现有库存商品和上柜商品,可以重新作价一次出售给承包、租赁方,资金一次或分次收回,二要理顺利润分配关系。企业利润分配首先应保证国家税收,其次应交足承租租金,最后才是内部经营者与职工分配,三要理顺上下级管理关系。主管部门、主管企业应按照“规则、协调、服务、监督”的原则,对国有民营企业实行“三不管”和“四自主”即不管资金、不管库存、不管内部管理方式、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主分配。
五、经营规模的转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激烈的竞争市场和高科技的运用,使得企业规模趋向大型化。依靠商品经营下单个资本进入市场几乎成为不可能,于是,资本的联合就成为必然。与此同时,企业从资本积聚为主的模式,必然逐步转向以资本集中为主的模式,即通过企业之间的合并、兼并、发行股票集中社会上闲散资金,走资本集中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集团化的道路。这是商品经营向资本经营转变的一个显著特点。
所谓企业合并,是指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将两个或多个企业合在一起的行为。企业合并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吸收式合并,即甲企业合并乙企业,甲企业继续存在,乙企业终止,另一种是新设式合并,即甲、乙企业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原甲、乙企业均终止。合并一般以一个经营状况较好的企业为主,以经营状况较差或濒临关闭的企业为辅,其目的在于既扩大某种畅销产品的生产经营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又挽救经营状况较差的企业免遭关闭,通过资本的相对集中,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以有偿的方式获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从而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资本集中化行为。企业兼并通常有四种形式:一是承担债务式,即兼并方以承担被兼并方净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二是购买式,即兼并方出资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三是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方的所有者将被兼并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为兼并方企业的一个股东;四是投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的程度,实现实质上的兼并。企业兼并作为一种资本集中扩张的手段,在国际企业界是十分活跃的,其主要原因是在当今世界经济中,中型财团、技术垄断型跨国公司的经济利益日益显著,众多企业为在激烈的竞争中迅速扩张,谋取最大限度的利益而加剧了兼并活动。因为通过兼并可以加速企业扩大规模。兼并企业比新建企业时效快、资金省、效益高,能够有效地促使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获取规模效益。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企业界的兼并活动也已开展多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从实践看尚有若干不完善之处,如兼并程序、兼并市场和兼并管理都不够规范。对此,应尽快对兼并的程序、资产评估、人员安置等方面做出较为规范的准则,从制度上确保兼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企业合并、兼并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产生企业集团。企业集团是在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基础上,以优质名牌产品为龙头,以一个或若干个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由多个有内在经济技术联系的企业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自主组成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的出现,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一个国家中大型和超大型企业集团的数量,可以表明该国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在我国致力于经济建设的过程中,要想尽快缩小和发达国家的差距,没有规模经济和企业集团的迅速崛起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大力发展我国的企业集团,通过生产和资本的相对集中,扩大企业的经营规模,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激发企业的规模效应,凝聚效应和合力效应,就成为促进我国企业发展和经济腾飞的关键。在推进企业资本集团化发展的过程中,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推进股份制企业集团的建设,要建立以产权联结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这一体制可以由四个层次组成:一个是企业集团的核心——集团母公司,它可以是一个大企业,也可以是一个控股公司,二是紧密层,由集团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构成;三是半紧密层,由集团母公司参股的子公司构成;四是松散层,由与集团有比较密切和相对稳定协作关系的企业构成。在此前提下,要严格集团内部管理,规范组织管理制度,包括资本监督和管理制度,对公司领导班子的管理制度、子公司和成员企业自身的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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