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正义”进程中的十个“逆”向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性论文,向量论文,正义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50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041(2013)03-0026-07
“现代性”指的是与资本主义精神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行为方式。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一种“进步”,从现代性诞生起,它就包含着自我肯定和自我否定的内在矛盾。因此,现代性又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增生的思想和实践力量。这种正反力量的对抗,使得现代性永远处在不稳定的更新状态中寻求社会“正义”的原动力。
“逆”向量之一:“去存在”的存在
“去存在的存在”(being getting rid of show)是指以去显存在的形式强化真实存在。“去存在”不是不要存在,而是抹去、掩盖或扭曲显存在带来的直击力而达到隐形存在,试图通过不在场的话语或行为掩盖在场的事实。“去存在”是现代性理性成熟后人的一种狡诈生存方式。“去存在”的存在具有四种表征形式:抹去、掩盖、封杀和吹捧。特别是权势者、强大者为了获得持久性和稳定性,常常从自我存在的反面向受众认定自己。正如语言哲学家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1889—1951)在《逻辑哲学论》中所说:“语言掩饰着思想,而且达到这种程度,就像不能根据衣服的外形推出它所遮盖的思想形式一样;因为衣服外形的设计不是为了揭示身体的形状,而是为了全然不同的目的。”①
“去存在”的技艺在古代中国曾被老子(春秋时人)发现与运用。老子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②意思是说,走向自己的反面,是大道运动的规律;柔弱是大道发挥作用的特点,应以弱示人。对此,老子还有诸多隐匿自己强大的方法论述:“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声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③意思是说,最端正的方形没有棱角,最高级的音乐只有细微的声响,最宏大的影像没有形状。大道潜隐不露,没有名称。老子的隐强示弱的“去存在”的核心思想可以集中为:知其白,守其黑;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强以弱为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去存在”在打击对手方面也常被运用。老子说:“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④意思是说,要让它缩小,就先要让它扩张;想要它削弱,就要先让他增强;想要灭掉它,就先要让它兴旺;想要夺它,则应先给予它。弱小可以战胜强大,国家的锐器不可示人。也就是说,利用人性的弱点,因为赞扬比指责更缠人,从而使其对手失去自我真实存在的认识能力。
“去存在”是为了更大的存在,声称对名利不在意意味着更大的在意。现代性的本质是逻各斯中心主义,即在场主义,“去存在”的不在场是为了更强大的在场。
“逆”向量之二:“负增长”的增长
“负增长的增长”(growth with negative growth)是指对衰退的禁忌和增长所带来的负面增长的变化形态。现代性社会是以文明、进步、增长为动力和标志的,作为人类理想的现代化也是从物质生产的增长系数进行评估。“增长”与“进步”已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同价值和集体意志,已成为生命的原动力和本体论意义。统治者制造了增长和进步的假象,通过虚假的统计数据和通货膨胀的效应,实现了不断增长的繁荣景观和和谐气象。为了禁忌衰退的阴影和不满所引发的不可控制的社会动荡,统治者把下降、倒退说成了“负增长”,“增长”成了权力集团的护身符和魔咒。然而,在资本主导下的物质增长和社会进步,即使是真实的经济增长,也是以下层民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利益以及社会品德和自然环境的负增长为代价的。比如,物价指数的增长,污染指数的增长,贫富差距(基尼系数)的增长,等等。因此说,现代性的经济增长是以其他对人的发展有危害方面的增长为前提的增长和进步,是一种具有负效应的增长,是真正的负增长。
增长的负效应并不是今天才被发现。法国学者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1778)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就说道:“最不幸的是,人类所有的进步,不断地使人类和它的原始状态背道而驰,我们越积累新的知识,便越失掉获得最重要的知识的途径。”⑤卢梭的提醒并没有阻止人类对增长追求的脚步。德国学者尼采(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1844—1900)以欧洲文明史为例,指出了欧洲文化对“增长”着魔似的依赖:“长期以来,我们整个欧洲文化的运动已然受着一种年复一年不断增长的张力的折磨,宛如奔向一种灾难:动荡不安,残暴凶险、仓皇不堪。”⑥人们害怕面对自己,难以从容,但并不知道增长乃是生命烦躁的根源。
法国另一位学者福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对欧洲资本化的进步路线做了进一步的批判:“长期以来,人们曾认为科学、知识是循着某条‘进步’的路线,服从于‘增长’的原则和汇集各种各样知识的原则。但是当看到欧洲的理解方式是如何发展的,在历史的地域方面它最后成为世界和普遍的理解方式,我们还能说这是增长吗?”⑦即是说,现代性服从的增长原则是一种进步向倒退、自由向囿禁、文明向野蛮的反转。
“逆”向量之三:“隐结构”的结构
隐结构是相对于显在的社会结构所隐藏的社会结构,其在现代性社会中普遍存在。先后排名、上下等级、前后座次、领导与被领导、中心与边缘等都是社会显结构。“隐结构的结构”(implicit structure with structure)是指大量的社会结构都是以隐形的结构形式存在并发挥类似社会显结构对人的行为与思想制约的功能。
现代性社会部分是以显结构控制社会的运作与秩序。夫妻平等的法律关系是显结构,而夫妻关系的实际不对等则是隐结构,隐结构所反映的真实关系往往与显结构正好相反。国家大力宣传戒烟,显示了国家作为反烟草的位置与烟民嗜烟的位置的对立结构,但国家同时鼓励烟草种植业与制烟业的发展,则表现了国家与烟民具有同一立场的隐结构。这在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对国家资本主义主导的垄断集团的违规处罚上也有相似的同构性。
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语言与世界是重合的,我的语言就是我的世界。“想象一种语言就叫做想象一种生活形式。”⑧即是说,语言的结构决定世界的结构,世界的隐结构也对应着语言的隐结构。现代性话语“和谐”意味着“不和谐”的社会隐结构;“爱国”话语意味着“统一的国家”显结构隐藏着国家内部“离心”的隐结构;“正义”话语则表达了存在一个“非正义”的隐结构。
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认为:“世界上不管什么样的统治力量,无论它是观念还是人,其权力得到加强,主要都是利用了一种难以抗拒的力量,它的名称就是‘名望’。”⑨名望既是显在的,也是隐在的。有名望者和无名望者、高名望者与低名望者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更多的是一个隐结构。有名望者主要利用这种隐结构支配对他人的裁决。比如,科学院院士并不过多地拥有法律赋予他对学术资源的支配权,但他会利用名望的隐形权力对学术规则、学术评判、科研项目行使执行权。
对于现代性意义下的个人,都有其公开的一面和隐蔽的一面。隐蔽的隐结构与公开的显结构既相反,又互补,共同构成一个整体的人。一个人的隐结构决定他的显结构,但可以从其表露出来的显结构读出他的隐结构。暴富者的挥霍所表露出来的显结构,是其曾经的贫穷引发自尊心受伤的隐结构的宣泄。“缺”决定着想、“隐”决定着显、“无”规定着有。强的隐结构是弱,合的隐结构是分,生的隐结构是死,凡此种种,人性中的显结构与隐结构在不断对立与转化之中。
“逆”向量之四:“潜规则”的规则
“潜规则的规则”(hidden rule in rule)是指相对于元规则和明规则的非显在的社会契约,具有部分规则属性,同样甚至更大程度上起到对人的限制与规范作用。潜规则具有隐藏性、潜在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它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则是深刻和致命的。潜规则最初出现于原始状态分解以后,契约与人的自私的矛盾难以消解下的过渡态。尽管当时没有“潜规则”概念的出现,但作为一种文化形态已经成型。随着私有制的不断变形与进化,潜规则不但没有匿迹,反而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普遍壮大。现代性的不断繁衍,使得潜规则获得了突变性的滋长与广泛渗入。
就规则或显规则而言,它是理性社会的公共约束和文明标志。规则的制定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统治者集团对被统治者的约束,从而获得一种秩序;二是最高统治者对下层统治者的约束,而获得统治技术的高效。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说:规则“是一种权力‘物理学’或权力‘解剖学’,一种技术学”⑩。人类的文明史也是规则史,资本主义晚期用“生产—富裕—享受”代替过去“暴力—征收”原则,从而减少生产的低效率和反抗者集合体的骚乱。
潜规则出现的原因是为了获得遵守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由于潜规则是对合法化规则的违抗,因而必须是以隐蔽的形式存在,从而逃避惩罚。隐秘化的潜规则为了个体的利益最大化而损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准则,特别是在三方利益制衡中,其中运行潜规则所形成的利益联盟是对第三方利益的直接侵犯。潜规则具有两种存在形式,一是社会强者对规则的违抗,即意味着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蔑视;二是社会弱者对规则的退缩与恐惧,是对社会主流价值压迫避让的无奈选择。尽管潜规则是在社会个群中的自发、自主行为,但潜规则是社会利益集团和普通民众获得利益最大化和基本生存的策略选择。它意味着的既是对现存制度的深刻抵制,也是由过去向现在和未来导向的制度过渡,或者说是一种更高形式的规则。
现代性遵守等价交换原则,潜规则是现代性等价交换的普遍原则的另一种存在形式。作为公共产品与公共事业的掌控者,在支付有限紧缺的公共资源的时候,要获得等量的资源交换,而公开法则使得不能以显在的形式运作,只能以潜藏的法则运行价值规律。
“逆”向量之五:“反文化”的文化
“文化”(culture)作为人的实践活动的序构,具有一定的指向。德国学者卡西尔(Enst Cassirer,1874—1945)认为:“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类文化,可以被称之为人不断自我解放的历程。”(11)即文化就是人从囚困向自由转化。“反文化”(anti-culture)则表达了对人类更加规制和系统增熵的指向。人类“反文化的文化”(culture with anti-culture),指的是在文化的生成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反文化的元素、形态与动力。
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在《历史哲学》中提到:“说到印度人的政治生活,我们首先必须考虑的,就是这个国家和中国对比下所显示出的进步。在中国,普天之下,一切居民,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因此,一切政治都集中在中枢皇帝的身上,各个臣民无从取得独立和主观的自由。”(12)也许黑格尔注意到,明朝初期,在中央沿用元朝的中枢省制度,中枢省位高权重,“丞相”成为与皇帝抗衡的职务。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丞相胡惟庸以谋反罪被处死,朱元璋就此取消了中枢省和丞相的设置,由他直接统管六部,使中央权力集中于皇帝一人手中。
但是,黑格尔没有注意到,中国后来又有内阁制度。内阁制在最初的时候只是皇帝秘书性质的机构,但到了明代宣德时期,权力开始上升。明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让内阁成为政府运转的中枢,而内阁首辅变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取消了中枢省,很快又有了内阁,中华帝国并不是黑格尔所说的一切政治都归于皇帝。以皇帝为顶层设计的既互相协作又相互排斥的层层递进的塔式官僚机构才是控制整个中国政治的框架。社会的主要矛盾并不是皇帝与臣民之间的矛盾,而是以皇帝为最高掌权者所组成的庞大的官僚集团与民众之间的根本对立。文化遗传于传统,但更根植于现实。西方民主制度下所谓的“成就”,至多是在民主的冷暴力下进行更加激烈的权力争夺,人类整个文化谱系并没有逃脱“官本位”的古老编码。自上而下的管制模式和权力意志也始终是在世界性普遍意义上的文化内核,其反文化本性也早被解密。由此可见,现代性的生存法则是文化以反文化的品质存在,或者,有序以无序而存在。也可以说,反文化决定了现代性文化的方向与总量。文化的各个岛屿与贯通形成了一张现代性反文化的文化地貌,其中,“官本位”文化是整个反文化群岛的中枢神经。即是说,“官本位”文化衍生出其他各路反文化,共同组成反文化部落(见图1)。
“逆”向量之六:“无意识”的意识
“无意识的意识”(unconscious consciousness),是指个人或集体处于无意识、下意识或潜意识状态下的行为具有意识的目的性和功利性,其包含不自觉的自觉、无价值的价值、无意义的意义、无目的的目的和非理性的理性等部分含义。
大众对官吏与权贵的崇拜与信奉,已成为大众社会心理的自然习性,并没有经过思维的理性思考。然而,这是一个从有意识进入到无意识,从自觉到不自觉的长期现代性教化和理性运筹的内化过程。恩格斯(Friedrich Von Engels,1820—1895)1891年在《法兰西内战》“导言”中指出,哲学对国家的迷信使得国家被看作真理和正义实现的场所,由此产生对国家和官吏的盲目崇拜,“尤其是人们从小就习惯于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越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所以,这种崇拜就更容易产生”。(13)
对社会灾难的漠视,已形成了集体无意识,是以国家的繁荣与大众的欢乐掩饰社会危机。法国学者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Ponty,1908—1961)在《行为的结构》中谈到严格意义上的人的意识:“某一活生生的身体,或者像我们自此以后要说的,某一‘现象的身体’的知觉,并不是一些随意的视感觉和触感觉的镶嵌——与欲望、情绪和感受的内在体验联系在一起的,或者说被理解为这些心理态度的符号的各种感觉,从它们那里获得了一种生命意义。”(14)“视而不见”的无意识是有意识的内在定型。
心灵的全部知觉分为两类:印象与观念。观念来自印象,印象的不断复现则加强观念的形成。权控者为了强化社会繁荣与和谐的观念,总是故意减少事故、灾难发生后负面报道的复现频率,即钝化印象的活泼度来减弱其执政能力低下的观念。因为,一旦观念形成以后,任何特殊的思想如果闯入观念有规制的路径或连串中,立即会被注意和被排斥。
现代性使得无意识的意识在个人行为中也会经常表现出来。个人无意中会表达自己的国家、民族、性别、家庭出身、社会地位、教育背景、知识结构等下意识,即被称为“气质”的模糊识别,都从有意识到无意识,最后再形成无意识的意识。无意识的意识实质上也是理性意识,是现代性进化的结果,在哲学上表达了经验主义与唯理论之间的一种过渡和妥协。
“逆”向量之七:“伪道德”的道德
“伪道德的道德”(pseudo morality in morality)是指伪道德以道德的形式对社会进行控制。道德的起源在英国经验主义代表休谟(David Hume,1711—1776)看来是人的天然资质,先天具有对道德的判断。“道德准则刺激情感,产生抑止行为。理性自身在这一点上是完全无力的,因此道德规则并不是我们理性的结论。”(15)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则认为:“道德法则是纯粹意志的唯一规定根据。”(16)康德道德法则命令每个人必须遵守,而且是一丝不苟地遵守。
在尼采看来,人类的理性创造了道德,道德的起源乃是演戏。“古代所有比较深刻的人物都厌恶德性哲学家:人们在德性哲学家身上看到了好辩者和戏子。”(17)在尼采那里,道德家被视为戏子即两面人,所谓的道德都是伪道德。所以尼采提出,要对道德进行讨伐,使道德没有立足之地,从而使伪善家失去欺骗的手段。
利用道德从事反道德的行为是现代性最突出的标志之一。马克思(Karl Marx,1818—1883)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资产阶级则在自己的理论中冠冕堂皇地宣扬道德而且态度严肃,或者陷入上面所说的假仁假义中。”(18)伪道德者总是以道德的灵性和公共性蛊惑大众,以达到逃脱监督和追究。
自由和民主是理性的最高成就,但欧洲民主化的结果,却制造了一个奴隶制,技艺和假面具是其主导产品。当代美国伦理学家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C.Nussbaum)在《善的脆弱性》中分析了古希腊道德理想的现实性悲剧。尽管传统的神灵被人类面对逆境仍然力争一个艰难目标的美德所展现出来的壮观所吸引,但是,“亚里士多德坚持认为,只有在某种存在者的本质的限度内,善才会显现自身,那种需要才构成美丽”。(19)也就是说,道德作为宇宙中最透明的正义感,在现代性发达的名利场里变得最为暗淡。
“逆”向量之八:“拟真实”的真实
“拟真实的真实”(truth in virtual truth)是指真伪的界限变得模糊,拟真实成为人们生活的真实概念和真实世界。休谟说:“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真或伪。真或伪在于对观念的实在关系或对实际存在和事实的符合或不符合。”(20)在古希腊时期,先哲就发现了真实与非真实之间的界限难以确定。柏拉图(Plato/Ⅱλáτων,约前427—前347)在《智者篇》里的对话中谈到:“真实与不真实相互纠缠在一起,实在令人困惑不解。”(21)结果是,智者就会用相似的东西行骗,成为一种技艺。
数字化世界的虚拟性是古老真实与非真实概念弥合的最现实化。现实的非正义与不平等以及人自身的苦难使得新新人类在真实世界外搭建自由平台和理想设计。虚拟世界既是现代性生活下被规制压迫的人们的一种精神逃避,也是一种现代性滋长下人性欲望的肆意放纵。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1929—2007)对现代性的拟真世界有过这样概括:“从今往后,是地图先于领土——影像优先——是地图生产领土,今天如果我们对上述传说加以修改,那将是领土的碎片在地图中慢慢地腐烂。”(22)而早他出生不过四十年的维特根斯坦还断言:“没有先天为真的图像。”(23)
拟真实还常常被统治者和利益集团以及个人交往所利用。政府真切的诺言不断被更真切的诺言所更新,诺言在面临绝境的时刻,新的诺言推迟了死亡,真实被锁定在未来期许之中。真实寓于乌托邦,乌托邦诱惑真实。反映现实生活的各种客观数据似乎是真实的,但都是以一种拟真实的形态进入人们的生活世界。财务报告、证券信息、权威机构发布的各种统计数据所呈现的“统计陷阱”已渗透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等各个方面。大学排行榜,行业排行榜,财富排行榜,销量排行榜,票房排行榜等都是以真实、客观的面貌出现,但事实上无不是个人或集团的主观设计和个性策划。现代性社会是理性主导的排练场,一切以科学、精确、数据、原理和逻辑出场的客观因素都受到了人的主观“精心设置”。现代性的蔓延,使得真假的标准愈来愈失去客观性和稳定性。这是一个拟真的时代,一个愈来愈失去自然、本真生活的时代。
“逆”向量之九:“亚稳定”的稳定
“亚稳定”(meta-stability)是介于稳定与动荡之间的中间态。现代性的资本集聚的过程也意味着冲突的集聚,因此说,现代性需要稳定,但也是最不稳定。“亚稳定的稳定”(stability with non-stability)是指表象的稳定潜藏着巨大的不稳定动力。亚稳定具有极大的脆弱性,一触即发,稳定就转化为社会动乱和社会危机。
亚稳定的形成过程是社会主控制系统的失效过程,亦即最高指令并不能在规定时间有效抵达规定地点,社会组织的神经元失去了对中枢神经的接受与反映。随着对现代性认同度的不断降低,干扰维稳的力量在不断聚集,动荡的潜在因子愈来愈显露出来。而作为维稳与反稳的两种力量的暂时平衡,社会就进入到亚稳定状态。
社会进入亚稳定是社会共同体传统变量关系出现扰动的反映,是社会共同体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化解的后果。在民族共同体、国家共同体、党派共同体、职业共同体、学术共同体和家庭共同体等各种社会共同体中,都存在一种基本稳定的秩序,但任何共同体的秩序,即使是一个最和平主义秩序,也存在着斗争,也始终存在着强者强加给弱者的“选择”。这种差异性与不对等性选择一旦超出弱者的接受边界,或者强者首先违背共同体规则,反稳定事件就会爆发,“和平”秩序就会即刻失效。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认为:“任何一种行为秩序,都允许作为单纯事实的选择,以某种方式出现于各种人围绕生活机会的选择中。”(24)如果在市民社会共同体中,自然灾难、金融危机、贫富差距、两极分化一旦达到弱者的基本生存难以为继和最微弱的尊严丧失殆尽的时候,一种对抗性选择就会发生,共同体的稳定关系与秩序就会瞬间瓦解;在一个国家或政治利益共同体中,如果权力主导方腐败现象严重、官僚主义泛滥、民主形式空设,权力被控方必然会对共同体权力秩序的正当性提出质疑和挑战,一种反稳定的力量也会迅速生成;而在民族共同体中,民族之间的经济利益和民族习惯的差异所引发的选择冲突也会对共同体的秩序产生破坏;在信仰共同体中,宗教极端主义和信仰特殊主义也会因为信仰的差异和活动空间的争议而引发共同体的秩序危机;而在大众生活共同体中,如果公共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等严重危害共同体成员的生命健康问题,不能得到有效遏制,一种反共同体现存秩序的行为也必然会发生。亚稳定的出现,既是对旧共同体和旧秩序的挑战,也是新共同体和新秩序的孕育。可以说,亚稳定是社会危机的前兆,也是共同体规则和秩序重置的前奏。
“逆”向量之十:“不公正”的公正
“不公正的公正”(justice with injustice)是指公正具有不公正的特征。公正即正义作为一个古老的哲学概念,在柏拉图那里被看作个人的德性,也是一种自然的秩序。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中阐明了正义的至要:“人类的幸福建立于正义这一社会性的德性及其分支,就好比拱顶的建造,各个单个的石头都会自行掉落到地面,整体的结构唯有通过各个相应部分的相互援助和联合才支撑起来。”(25)但是,“公正”无论从概念到实践都是最受争议的。
对于资本主义自诩的“公正”,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这样说道:“让我们来赞美资本主义的公正吧!土地所有者、房主、实业家,在他们的财产由于进行‘改良’,如修铁路、修新街道等等而被征用时,不仅可以得到充分的赔偿,而且按照上帝的意旨和人间的法律,他们还要得到一大笔利润,作为对他们迫不得已实行‘禁欲’的安慰。而工人及其妻子儿女连同全部家当却被抛到大街上来,如果他们过于大量地拥到那些市政当局要维持市容的市区,他们还要遭到卫生警察的起诉!”(26)马克思在这里深刻表达了他对资本主义名为公正实为不公正的谴责和公正的平等性原则。
在现代性的社会里,公正受到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公正是以文明规则面目出现的,而规则是由人制定的,但不是由普通人制定的,而是掌握政治、经济、文化、学术等方面的优胜者,这些社会精英所制定的规则是以自我利益(包括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为中心,因此,其规则尽管以公正的面目出现但却是不公正的;二是规则的制定始终存在着普遍与特殊的矛盾,即从普遍性上是公正的,但从特殊性上却是不公正的。作为普遍性的公正和作为特殊性的不公正,既是现代性的内在缺陷,也是现代性社会所不能克服的。现代性导向下的法律、法规都是运行总体性原则和一般性原则,总体排斥部分,一般排斥特殊。这种公正是以整体公正为目的,但以牺牲个别为代价。它是逻辑的,也是非逻辑的;是理性的,也是非理性的。因此说,它是不公正的公正。
注释:
①[英]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第41页,贺绍甲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②③④《道德经》,第40、41、36章。
⑤[法]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63页,李常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⑥[德]尼采:《权力意志》,第901页,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⑦杜小真编选:《福柯集》,第229页,上海远东出版社,2003。
⑧[英]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第11页,陈嘉映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⑨[法]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第134页,冯克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⑩[法]福柯:《规训与惩罚》,第241-242页,刘北成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11)[德]卡西尔:《人论》,第203页,甘阳译,北京,西苑出版社,2004。
(12)[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第133页,王造时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1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4)[法]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第235页,杨大春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15)(20)[英]休谟:《人性论》,第497、498页,关文运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6)[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5卷,第116页,李秋零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7)[德]尼采:《权力意志》,第1043页。
(18)《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19)[美]玛莎·纳斯鲍姆:《善的脆弱性》,第473页,徐向东等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
(21)《柏拉图全集》,第3卷,第36页,王晓朝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22)[法]鲍德里亚:《生产之镜》,第185-186页,仰海峰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
(23)[英]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第31页。
(24)[德]马克斯·韦伯:《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第67页,胡景北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
(25)[英]休谟;《道德原则研究》,第156-157页,曾晓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2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76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