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演变和历史分期——以世界史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世界史论文,为例论文,社会论文,历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13(2006)01-0077-03
历史分期是历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我国史学界关于世界史的时期划分,一般是将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历史作为古代史,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作为近代史,将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作为现代史(包括当代史)。但是,古代、近代、现代之间的分期断限,却存在着种种不同的意见。例如世界近代史从何时开始,就因为对资本主义的开始有不同看法,因而存在文艺复兴说、地理大发现说、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说和法国资产阶级革命说等等。同样的历史事实,或者说历史事实并未改变,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分期意见呢?社会形态的演变与历史时期的划分之间的关系如何呢?这些史学理论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一、社会演变的客观性
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五种社会生产方式;在这五种社会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产生了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畸形)和社会主义社会(它的高级阶段是共产主义社会)。这五种社会形态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嬗变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低级的社会形态依次被高级的社会形态所取代。虽然发生这种取代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但是各个社会形态更替的根本原因却是共同的,这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社会的发展首先是生产的发展。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才产生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在某一种社会生产方式中,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时候,生产力便要求冲破旧的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和冲突表明,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已经开始发生变化,它的上层建筑也随之开始发生变化。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通过一定手段(革命或者改革)获得解决的时候,新的生产关系又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新的经济基础(即新的社会生产方式)的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上层建筑便得以形成。于是,一次社会形态的演变便完成了。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及其解决,是社会形态演变的根本原因。这个根本原因,适用于任何社会形态的更替。奴隶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取代奴隶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由于这个经济方面的原因。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资本主义代替封建主义,社会主义经历一个长过程发展后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但道路是曲折的”[1](P382—383)。邓小平在这里提到的“社会历史发展不可逆转的总趋势”、“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说的就是由于经济原因而引起的社会更替,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改变的,也是改变不了的。这就是社会演变的客观性。
客观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既然是规律,它就是不可改变的,人们只能发现、认识从而掌握、利用规律,但是却改变不了规律。对于社会发展来说,人们可以通过认识和掌握它的发展规律,了解人类社会的过去并且预见人类社会的未来。而为了认识和掌握社会发展规律,就需要对从古至今人类社会的各种形态进行研究,探讨每一种社会形态为什么会发生变化,它是怎样被另一种社会形态所取代的。
探讨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经过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的演变过程,就是研究社会发展历史及其规律。尽管每一个社会形态的产生、形成和发展的情况,在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并不是一样的;在不同的国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时间有长有短,演变的广度和深度也各不相同,有的国家还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例如:并不是所有的国家必然都要经过奴隶制社会或者封建社会,而有些国家还出现过资本主义社会的畸形——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但是就世界范围的总体情况来说,人类社会基本上是按照五种社会形态依次更替的。
研究人类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只需对各种社会形态进行探讨,弄清它的来龙去脉,而不必划分古代、近代、现代等历史时期。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论述人类社会各种形态演变的时候,只是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即原始公社制度、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等阶段,并没有把这些社会发展阶段同所谓古代、近代、现代等历史时期对应起来。也就是说,他们并没有进行世界历史时期的划分。
研究人类社会各种社会形态的演变,严格地说,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课题。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就是要阐明人类历史上各种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即各种社会经济制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基本特征及其规律。因此,研究社会形态的演变,不需要划分古代、近代、现代等历史时期。
二、历史分期的主观性
历史学是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的科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前面论述的各个社会形态的演变,也就是社会发展史,也可以包括在历史科学的范围之内。但是,社会发展史探讨人类社会形态演变过程及其规律,主要是探讨社会经济制度(生产关系)的演变规律。它研究的是人类社会发展总的或一般的规律,不涉及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历史学的任务,则是研究和阐述世界范围内或一国范围内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因此,它必然涉及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为了研究和阐述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就需要运用某种理论和方法。划分历史时期,就是历史学者们在某种理论的指导下,为了便于进行研究而使用的一种方法。可以说,历史时期的划分,是历史学者的一种主体行为。
既然历史分期是历史学者使用的一种研究方法或研究手段,那么,由于各个学者的指导思想或者理解不一样,因此也就必然造成历史分期的差别。也就是说,理论不同,方法各异,历史分期的结论意见也就不一样。例如,世界近代史分期断限问题上存在的不同意见,正是这种情况的反映。这表明,历史分期具有主观性。
为了进一步说明历史分期的主观性及其成因,下面联系具体的分期实例,进行一些深入分析。
(一)由于指导思想不同,因而学者们持有不同的分期意见。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史学工作者,无论是研究世界史和国别史的,或者是研究中国史和断代史的,都必须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这个理论和方法,总的说来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正是这一理论和方法,指引我们在对历史资料进行全面深刻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得出规律性的科学结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进行历史时期的划分,就不会仅仅看到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表面现象,而必须探讨它的本质,并根据事物发展过程中质的变化来划分历史时期。例如:关于世界近代史的开端,目前我国史学界一般是将它同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联系在一起的。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诞生,标志着封建社会被资本主义社会所取代。于是,推翻封建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就成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可是,西方学者却不是这样来确定世界近代史的起点的。例如,乔治·克拉克主编的《新编剑桥世界近代史》,是以文艺复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开端的。他在这部著作的《总导言》中肯定地说:“近代史的年代上限已经不是有待解决的问题了。”[2](P12) 乔治·克拉克赞成以文艺复兴作为近代史的起点,不同意有些学者将近代史的起点定在“17世纪的某个时期”[2](P12)。但是,为什么要以文艺复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起点,他并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和西方历史学者对世界近代史开端的不同意见,反映出各自对历史分期的看法。这两种不同看法,恰恰表现出历史时期划分是由不同的学者进行和确定的,因而不可避免地具有主观性。
(二)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但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理解角度不一样,因而划分历史时期的依据和标准也不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起着这样那样的影响作用。虽然都掌握了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是将这一基本原理运用于历史时期的划分时,却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做法。在我国史学界,大致上存在着两种情况。
一种是着眼于政治,即以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作为划分历史时期的依据。由于以阶级斗争为依据,因此在划分历史时期时,就必然要以阶级斗争发展过程中的重大历史事件作为一个历史时期开始和结束的标志。例如:世界近代史的开端,我国史学界一般都以一次胜利的资产阶级革命为标志,因为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资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资本主义制度才得以确立,由于同样的依据,便将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作为世界近代史的结束和世界现代史的开始。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史学界长期采用的做法。
一种是着眼于经济,即以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情况作为划分历史时期的依据。在这方面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史学界一些知名学者提出来的。例如:《世界史近代史编》的《前言》说:“世界历史近代与古代的分期断限,应该以有世界意义的重大经济形态变化为主要依据。”该书编撰者以1500年作为世界近代史的起点,其理由就是因为发生于1500年前后的地理大发现等历史事件,“导致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从而引起了遍及世界各地区的社会经济的重大变化”。该书编撰者把世界近代史的结束划定在1900年,也是因为从经济方面看,资本主义由自由向垄断的过渡,发生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此1900年可以视为已在支配世界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发生巨大变化的标志”[3](P1—2)。
后一种意见与前一种意见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依据不同。前者强调政治上层建筑,后者强调经济基础。也可以说,前者着眼的是政治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影响作用,而后者则是着眼于经济基础对政治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这两方面的作用,都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即使是在以政治上层建筑作为依据的前一种意见中,也出现了对世界近代史开端时间的不同主张。可见,历史分期反映出来的是学者们对问题的某种看法,它本身就具有主观性。
(三)学者们对历史进程的认识和把握不一样,也会导致历史分期的不同意见。为什么认识和把握不一样呢?这里既有掌握史料方面的因素,也存在着观点方面的因素。目前,我国史学界关于世界近代史的开端,大多数是以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为标志。可是,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并非只有一个英国革命,还有尼德兰革命、美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那么,世界近代史究竟应该以哪一次资产阶级革命为开始的标志呢?众说纷纭。于是,就出现了以16世纪尼德兰革命为开端或者以18世纪法国革命为开端的不同意见。从这些不同意见中可以看到,由于对历史事件的认识不一样,学者们对历史时期的划分也就会不同。
应当承认,学者们在提出自己对历史时期划分的某种看法时,并没有违背历史事实,只是对问题的认识不同而已。因此,对于历史分期的不同意见,不能简单地断定孰是孰非,谁对谁错。在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各种看法都有自己的理由,不一定非要强求一致,可以而且应该通过“百家争鸣”,以求得对问题的某种共识。“百家争鸣”,正是学者们发表自己的主观见解的反映。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主观性”和“主观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在它们之间画等号。笔者所说的历史分期的主观性,是指历史学者在分期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不是说他们在提出自己的分期意见时,采取了主观主义的态度。众所周知,主观主义是唯心主义的表现。主观主义者不顾客观存在的事实及其规律,信口开河,因而是错误的。对于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来说,在历史分期问题上的主观性则仅仅是表明他们对客观存在的历史事实及其规律的不同认识和看法。历史学者们的这种主体行为,表现出意识对存在的能动作用,符合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因而是无可指责的。提出历史分期的主观性,并没有否定历史发展客观规律的意思。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划分历史时期,正是为了更好地研究和阐述历史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这就表明,划分历史时期与承认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是完全一致的,二者并不矛盾。
三、社会演变与历史分期的关系
社会形态和历史分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各有其不同的内涵。因此,社会形态的演变和历史时期的划分不应该等同起来。当然,也不是说社会演变与历史分期毫无关系。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社会演变与历史分期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点和一致性。
社会形态(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历史时期(古代、近代、现代)都有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人类从原始社会形态向社会主义社会形态演变的过程,同历史由古代到现代的发展过程是一致的。虽然社会演变过程中各种形态的更替与历史发展过程中各个时期的断限并非同步,但是就其总的发展方向和趋势来说,则表现出它们的共同之处。
历史分期离不开社会演变。历史分期是在社会演变的基础上进行的,或者说社会演变是历史分期的前提。前面说过,划分历史时期,是历史学者们在研究历史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时运用的一种手段或方法。为了使整个历史发展过程的线索更加清楚,更能够说明问题,需要将整个历史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即各个历史时期。因此,在划分历史时期时,首先必须对历史发展过程有所了解。而这个历史发展过程,也就是人类社会各种形态的演变过程。不了解人类社会各种形态的演变过程,也就是不了解历史本身。如果连历史发展的事实都不了解,那又怎么划分阶段即进行历史分期呢?可见,社会形态的演变在前,而历史时期的划分则在后;没有社会演变,也就是没有人类历史,历史分期也就无从谈起了。从历史分期对社会演变的这种依赖关系来看,也说明两者之间存在着某种一致性。
然而,社会演变与历史分期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前面论述社会演变的客观性和历史分期的主观性时,就已经将它们之间的差异显示出来了。这里,再将两者作些比较,深入分析它们的不同之处。
首先,社会形态演变是一个自然的过程,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历史时期划分则是人为的活动,它是由人的意识来决定的。人类由原始社会发展为奴隶制社会,再经过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是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进行的,既然是规律,那就是不可避免的。人们可以认识规律、掌握规律,但不能改变规律、违背规律。面对社会发展规律,人们只能顺应它。尽管人们痛恨残酷的奴隶制,但是人们却不能阻止奴隶制的产生以及它对原始公社制的取代。其他各种社会形态的更替也是如此。总之,社会形态的演变是必然要发生的,不是人们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可是,历史时期的划分却完全可以听从学者们的支配。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是必然的,不是由人的意识所决定的,人们也不可能改变这个历史事实。但是,世界历史的近代时期从何时开始,究竟是从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尼德兰革命还是从英国革命或法国革命开始,却是由历史学者们来划分和确定的了。
其次,社会形态的演变是绝对的,不可改变的;历史时期的划分则是相对的,可以改变的。这是因为,历史时期不同于社会形态。各种社会形态都具有自己的规定性。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都有特定的含义和内容。这些含义和内容是不可改变的。例如:封建社会是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我们不能够将实行奴隶制的社会称为封建社会,也不能够将实行封建制度的社会称为资本主义社会。至于历史时期,则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的某一个阶段。这个历史阶段,并非只有一种社会形态。它可能包括两种或三种社会形态。例如:当前我国史学界公认的世界古代史,就包括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而在世界现代史中,则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社会形态。由此可见,历史分期中的古代、近代和现代,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它们的含义和内容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所谓古代史、近代史和现代史的内容是会有所改变的。例如,我们今天所说的世界近代史,甚至世界现代史,到若干年以后,也都不成其为近代史和现代史,而必定都会成为世界古代史了。
第三,影响社会演变的因素同影响历史分期的因素是不一样的。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演变,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推动或阻碍)。这些因素,既有来自社会方面的,也有来自自然界的。例如,由原始社会演变为奴隶制社会,必须是生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和有了剩余产品。在不同的地区,这种演变的快慢,取决于在其中起推动或阻碍作用的诸多因素。这些因素既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改变程度,也与地理环境的好坏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样,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也离不开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方面诸多因素的推动;而在这个过程中,封建势力的顽强反抗,则会影响到资本主义制度确立的速度。不同的自然环境,也会影响到各个地区的生产力发展速度和水平,使之有快有慢,有高有低。这些,都会使社会演变受到影响。历史时期的划分是由历史学者进行的。他们在进行这种研究活动的过程中,当然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影响历史学者划分历史时期的因素,既有指导思想不同,对理论的认识程度不同,也有对历史事实的把握以及看问题的角度不同等等。但是,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主要来自社会方面,或者说来自不同的学者所处的社会政治环境以及他们所受的教育,而与自然环境没有什么关系。可见,社会演变要受到包括社会方面和自然界的各种因素的推动或阻碍,而历史分期则仅仅受到不同的思想认识的支配。
综上所述,历史时期不同于社会形态,历史时期的划分与社会形态的演变是两回事。在世界历史研究中,按照社会形态(社会制度)来划分历史时期,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历史的真实面貌。笔者认为,原始社会、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与古代、近代、现代等历史时期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古代史、近代史、现代史作为历史分期的概念,不应该同某种社会形态画等号。例如:将世界近代史说成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将世界现代史说成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历史,这些说法不仅在理论上不确切,也不符合历史事实[4]。因此,世界史的分期需要摆脱传统的以社会形态演变来划分历史时期的做法,使历史分期建立在符合世界历史实际的基础之上,科学地反映历史发展进程及其规律。本文主要谈的是作为通史的世界史的分期问题,至于地区史和国别史的分期,则与世界通史的分期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历史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此应另当别论。
收稿日期:2005-12-20
标签:原始社会论文; 资本主义制度论文; 社会发展规律论文; 资本主义社会论文; 社会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论文; 世界历史论文; 封建社会论文; 历史主义论文; 历史规律论文; 世界近代史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