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丝绸之路与世界贸易网络-重视明清时代的中国与世界论文

明清丝绸之路与世界贸易网络-重视明清时代的中国与世界论文

明清丝绸之路与世界贸易网络
——重视明清时代的中国与世界

文/鱼宏亮

从19世纪起,中国历史就真正进入了世界历史和历史哲学的范畴之中。黑格尔《历史哲学》一书,全面考察了中国历史与世界各民族历史的诸多同异与特性。黑格尔认为:“中国实在是最古老的国家,它的原则又具有那一种实体性,所以它既然是最古老的、同时又是最新的帝国。中国很早就已经进展到它今日的情状。但是因为它客观的存在和主观运动之间仍然缺少一种对峙,所以无从发生变化,一种终古如此的固定的东西代替了一种真正的历史的东西。”([德]黑格尔著、王造时译:《历史哲学》,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60页。)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以人的绝对意志和人类精神的发展作为历史发展的标尺,在他的眼中,中国历史因为在宗教和精神方面受制于专制王权,所以是停滞的,没有历史的,也是封闭的。黑格尔的《历史哲学》影响了以后近一个多世纪欧洲历史学对中国的历史叙事。直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人们才重新开始从世界历史的角度来看待中国历史,尤其是明清中国与世界各地的贸易联系。

“丝绸之路”研究推动世界对中国的重新认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欧洲的汉学开始了明显的分化,原来欧洲中心论的一系列理论和观点遭到质疑。贡德·弗兰克1998年出版的《白银资本》认为从航海大发现直到18世纪末工业革命之前,是亚洲时代。《白银资本》一书描绘了一个明清时广阔的中外贸易的宏大画面,将中国拉回到世界历史的中心。([德]贡德·弗兰克著、刘北成译:《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美国历史学家彭慕兰于2000年出版的《大分流:欧洲、中国及世界经济的发展》一书详细考察了18世纪欧洲和东亚的社会经济状况,认为1800年以前是一个多元的世界,没有一个经济中心,西方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完全为西方自己独有的内生优势。(参见[美]彭慕兰著、史建云译:《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与此相关联,王国斌和罗森塔尔合著的《大分流之外:中国与欧洲经济变迁中的政治》,围绕着1500—1950年之间的各种世界经济的要素进行讨论。([美]王国斌、罗森塔尔著、周琳译:《大分流之外:中国与欧洲经济变迁中的政治》,江苏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李伯重《火枪与账簿: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东亚世界》亦从全球化的角度来描述明清以来中国与世界的贸易与政治联系。2006年,彭慕兰与史蒂文·托皮克新出版的《贸易打造的世界:1400年至今的社会、文化与世界经济》,作者表达了“中国的历史和世界贸易的历史已经通过各种途径交织在一起了”的思想。

实际上,早在19世纪后期起,西方汉学家已经开始利用第一手的调查资料与中西方文献来重建中古时期的中外历史。1868年起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在中国进行了七次地质考察。1877年,开始出版《中国——亲身旅行和据此所作研究的成果》一书。他将中国与中亚、印度之间的贸易通道称为“丝绸之路”(德文Seidenstrasse或Sererstrasse)。“丝绸之路”这一概念早在古希腊历史学家马赛林的《历史》中就已经使用,但由于李希霍芬在此后的西方地理学界的重要影响和地位,他的这一用语成为学界公认的名称,从此“丝绸之路”就被公认为指称公元前后连接中国与中亚、欧洲的交通线路的专用概念,这一“再发现”产生了世界性影响。由此,欧亚古代的贸易与文化联系也引起人们的重视。

能够解决上文所提出之困难的能力,就是动感。胡塞尔认为,在一切对象构造中“必然涉及两种感觉……第一种是以侧显化的方式构成着事物本身的相应特征”[注][德]埃德蒙德·胡塞尔:《现象学的构成研究》,李幼蒸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8页。 ,以及作为第二种感觉的动感:“在对第一种感觉的一切这样的把握中第二种感觉必然参与……后者相应地属于每一种构成的把握”[注]同上,第48页。 ,因此动感就贯穿于诸异质领域之中。

根据俄方档案记载,第一个从莫斯科前往中国的使团是巴依科夫使团,1654年前往办理商务,并奉有探明中国“中华帝国可以购买哪些货物,可以运去哪些货物,由水路或陆路达到这个国家有多远路程”等信息的使命。([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编,中国人民大学俄语教研室译:《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2页)在中国档案中,从顺治到乾隆期间至少有50件档案内容为与俄罗斯贸易的,贸易线路涉及到从东北的黑龙江、嫩江、北京、张家口、鄂尔多斯、伊犁、哈萨克多条草原丝绸之路的商道。这反映在明清时代,传统的草原丝绸之路进入了鼎盛时代。(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满文题本,顺治十二年十月初七日)

明清时代陆上丝绸之路与贸易

起先是技术的进步带来的探险与新航路的开辟,然后是商品与人员的全球性流动,最后是法律与文化在各地区的碰撞,一个以海上贸易路线为纽带的海洋时代开始兴起并主导了世界历史的走向。

Pim-1蛋白主要表达于癌细胞胞浆中,少数表达于细胞核中,表现为棕黄色或深棕色的颗粒沉积(图1)。122例癌组织、相对应的癌旁组织及85例正常肝组织中,Pim-1的总阳性表达率分别为88.5%、73.0%、69.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3.2530,P=0.0013)。与癌旁组织及正常肝组织比较,癌组织中Pim-1蛋白的总阳性率显著上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1);但癌旁组织和正常肝组织中的总阳性率无统计学差异(P>0.05)。提示Pim-1蛋白在PHC组织中的表达量显著升高,其总阳性率为PHC组织>癌旁组织>正常肝组织。

18世纪俄国著名的文献学家、历史学家尼古拉·班蒂什根据俄罗斯外交事务部档案编著的《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一书收录了两件中国明代皇帝致俄皇的“国书”,其中一件标以万历皇帝,一件标以万历皇帝之子,文书记载了两名俄罗斯使臣因通商事前往中国,中国皇帝则表达了鼓励之意。不管这两件文书的真实程度如何,该文件收录在俄皇米哈伊洛维奇的外务衙门档案中,在反映中俄早期贸易关系的文献中具有一定价值。(两件文书收录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编《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一书中,但根据耶稣会传教士的识读,认为这两件文书时间更早,为明成祖时代致北方王公的册封诏书。由于明清时代中国特有的天下观,直至晚清之前,中国皇帝致外国的文书从未以国书的形式冠名。因此西方各国外交档案中的中国皇帝“国书”,皆为翻译明清时代皇帝的诏书、上谕而来。)

16世纪起,“俄国同中国通商是从和这个国家交往的最初年代开始的。首先是由西伯利亚的商人和哥萨克自行开始同中国进行贸易”。([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缅斯基编著,中国人民大学俄语教研室译:《俄中两国外交文献汇编1619—1792》,第513页)由于俄罗斯处于西欧通往中国的中间地位,所以英国也多次派使节前往俄罗斯要求开通前往中国贸易的商路。俄罗斯外务部保存的档案记录了1616、1617年间英国使节麦克利与俄方会谈的纪要,其显示,尽管俄罗斯设法阻止了英国的请求,但却下令哥萨克军人调查通往中国的商路。([俄]齐赫文斯基编:《十七世纪俄中关系》,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3页)这些活动传到英国,引起王室和政治家的注意。英国地理学家佩尔基斯记录了俄罗斯人开辟的通过北方草原通往中国的商路。([英]佩尔基斯:《他的旅行历程》第三卷,转引自[苏]沙斯季娜《十七世纪俄蒙通使关系》,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22页)中国文献《朔方备乘》记录蒙古喀尔喀、车臣二部都曾经进贡俄罗斯鸟枪一事,认为“谦河菊海之间早有通商之事”(何秋涛:《朔方备乘》卷三十七《俄罗斯互市始末纪》),即指叶尼塞河上游与贝加尔湖之间的贸易路线。

综上所述,随着目前经济社会的变化,房地产企业投资的风险逐渐引起了投资者的注意,对投资风险的防范同时变成了重中之重,本文总结了房地产项目投资各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提出具体防范措施方案,最大限度地预防、降低、回避、转移房地产项目投资风险。

对于历史的描述,从封闭停滞的中国到世界贸易中心的中国的巨大变迁,反映了西方历史学界不同时期的中国认识观。现在我们通过中国自身的历史文献与档案史料来重新看待这一时期的中国历史,这是在以上路径之外的一种全新的中国历史观。从明清档案来看,中国与世界在陆路、海路存在着多条贸易路线:陆地上除了传统的西向、北向的两条丝绸之路外,还有东向的朝鲜贸易、南向的通往印度、安南、暹罗的高山之路等四条主要线路;海上除了传统通往欧洲的海路外,尚可细分为南洋、美洲、日本等四条海路。这样,以明清档案还原的八条丝绸之路贸易网络,重新展现了明清以来中外的联系途径。八条丝绸之路远远不能涵盖所有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路线与贸易活动,但这是一个新的认识框架,我们希望这个框架能够描绘一部新的世界历史。

固定的商品交易所、证券市场开始出现也有重要意义。1531年安特卫普商品交易所开业,“供所有国家和民族操各种语言的商人使用”。阿姆斯特丹、伦敦此后也分别出现粮食交易所和综合交易所。最后,处于新航路之上的港口开始成为世界贸易中心,取代大陆体系时代的陆路交通枢纽城市的地位,开始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参见李吟枫:《世界市场的形成及历史作用》,《世界历史》1986年第2期)

海上丝绸之路与海洋时代

“欧洲航海者创造了一个交通、交流、交换的环球网络,跨文化之间的互动比以往更为密集和系统了。”在传统航路与新航路上,欧洲商船把波斯地毯运往印度,把印度棉花运往东南亚,再把东南亚的香料运往印度和中国,把中国的丝绸运往日本,把日本的银和铜运往中国和印度。而西班牙人、荷兰人在加勒比海、美洲建立的殖民地,使得欧洲的产品越过大西洋换来墨西哥的白银、秘鲁的矿产、巴西的蔗糖和烟草进入欧洲市场和亚洲市场。非洲的土著居民则被当作奴隶而贩运到各大殖民地([美]杰利·本特利等著:《新全球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172页)。传统的地区性贸易网络“已经扩大为而且规模愈来愈大的扩大为世界市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3页)。根据一个从1500—1800年间7个欧洲国家抵达亚洲船只数量的统计来看,从最初的700多艘的总量增长到了6600多艘。而美洲到欧洲的金、银贩运量在这300年间则分别增长了20倍和10倍,中国的白银进口量则从1550年的2244吨增长到1700年的6951吨([英]安格斯·麦迪森著:《世界经济千年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4、55页)。葡萄牙人在记录他们的东方贸易时说:“欧洲与东洋的贸易,全归我国独占。我们每年以大帆船与圆形船结成舰队而航行至里斯本,满载上毛织物、绯衣、玻璃精制品、英国及富朗德儿出产的钟表以及葡萄牙的葡萄酒而到各地的海港上换取其它物品……最后,在澳门滞留数月,则又可满载金、绢、麝香、珍珠、象牙精制品、细工木器、漆器以及陶器而返回欧洲。”([日]百濑弘,郭有义译:《明代中国之外国贸易》,载《明代国际贸易》,台北学生书局1968年,第41页)这反映了无论从数量还是种类上,进入国际市场的商品都大幅增加。

(4)计算单元素异常的平均值、规模、衬值、面积以及NAP值等参数,进行单元素异常及综合异常评序、评价。

北方贸易路线上的主要商品为茶叶。据说最早进入俄国的茶叶是1640年(明崇祯十三年)俄国使臣瓦西里·斯达尔科夫从中亚卡尔梅克汗廷带回茶叶二百袋,奉献给沙皇。这是中国茶叶进入俄国之始。(蔡洪生:《俄罗斯馆纪事》(增订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9页)即使在海运大开之后,通过陆路进入欧洲的茶叶依然占有重要地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陆路运输茶叶的质量要远远高于海洋运输茶叶的质量。《海国图志》也记录:“因陆路所历风霜,故其茶味反佳。非如海船经过南洋暑热,致茶味亦减。”(魏源:《海国图志》卷八十三《夷情备采三》,岳麓书社2011年版,第1986页)这种茶叶质量的差异为19世纪的欧洲人所共知。马克斯在《俄国的对华贸易》一文中指出,恰克图贸易中的中国茶叶“大部分是上等货,即在大陆消费者中间享有盛誉的所谓商队茶,不同于由海上进口的次等货。俄国人自己独享内地陆路贸易,成了他们没有可能参加海上贸易的一种补偿”。(马克斯:《俄国的对华贸易》,《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

从古典时代起,广阔的亚欧大草原“为由欧亚大陆边缘地区向外伸展的各文明中心进行交往提供了一条陆上通道。肥沃的大河流域和平原创造了欧亚大陆古老的核心文明,而大草原则便利了这些文明之间的接触和联系”。([美]L.S.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8年,第59页)贯穿其间的贸易通道,也就是为世人熟知的丝绸之路。“沿着它,进行着贸易交往和宗教传播;沿着它,传来了亚历山大后继者们的希腊艺术和来自阿富汗地区的传播佛教的人。”([法]勒内·格鲁塞:《草原帝国》,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0页)

明清时期的全球化贸易网络及其重要意义

置身于一个商品和货币、物资与人员、知识与宗教频繁往来的时代,明清的中国不可能自外于世界。明代万历时期福建巡抚许孚远在评论嘉、万时期的海禁政策时说:“彼其贸易往来、籴谷他处,以有余济不足,皆小民生养所需,不可因刖而废屦者也。不若明开市舶之禁,收其权而归之上,有所予而有所夺,则民之冒死越贩者固将不禁而自止。”([明]陈子龙辑:《明经世文编》卷四百《疏通海禁疏》,明崇祯平露堂刻本)明清两代都实行过的海禁政策:“然虽禁不严,而商舶之往来亦自若也”,但长期来看,给沿海人民甚至国计民生都带来严重后果,所以地方大员多以“开洋”为主要筹划:“莫若另为立法,将商人出洋之禁稍为变通,方有大裨于国计民生也。”([清]靳辅:《文襄奏疏》卷七《生财裕饷第二疏“开洋”》,中国基本古籍库本)

通过数件明代天启、崇祯年间兵部尚书有关海禁事宜的题行稿,可知明朝皇帝长期坚守的海禁政策至明末清初已与日益增多的对外贸易需求相悖。1684年,在内阁起居注中有康熙帝召集朝臣商议开海贸易的记录。翌年即1685年,清政府在东南沿海创立粤海、闽海、浙海、江海四大海关,清廷实行开海通商政策。(李娜:《从玉帛相赠到兵戎相见:<明清丝绸之路档案图典>海路大西洋部分档案解读》,参见《第三届“一带一路”文献与历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1页)

1761年,广东巡抚托恩多上奏“瑞典商船遭风货沉抚恤遇难水手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朱批奏折:《英荷瑞国洋船泊黄埔,瑞典商船遭风货沉抚恤遇难水手》,档案号04-01-32-0402-025),请求按照惯例,给予朝贡各国或外洋各国来中国贸易的商船予以灾难救助。从明清时代对朝贡体系和外洋贸易的维护来看,中国制定了明确的有关维护这一范围广阔的贸易秩序的措施与政策。无论是陆路贡使和商客的接待、陪护、贸易纠纷、借贷的规定,还是海路贸易中由于漂风、漂海等遇难船只、人员、货物的抚恤、资助,都颁布有明确的措施和法令。(《大清会典》在“朝贡”条目下设有专门的“周恤”、“拯救”等,规定了朝贡贸易或者自由贸易中发生的疾病、死难、飘风、飘海等灾难事件中的救助责任与赏罚措施;参阅《嘉庆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四百“礼部·朝贡”“周恤、拯救”等内容)

“真实性”作为遗产旅游中的核心要素,是多方利益的共同诉求。如何在文化展示的过程中兼顾多方利益,并让民俗文化保持其最大的本真性,成为可操作的遗产保护和传承的具体实践,关键在于在文化展示中把握本真与商品化的均衡。文化的本真性和文化的商品化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两个方面。在展示民俗和遗产文化时,需要警惕的是民俗和遗产的“迪斯尼化”或“拉斯维加斯化”。再者,地方文化的展示需要区分舞台的“前台”和“后台”。在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后台”是民俗和遗产赖以存在与发展的土壤,也是民族文化多样性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通过“前台”把民俗和遗产文化推向大众旅游市场的同时,更需要创造条件保护好“后台”。

这些共同遵守的法令与政策,是前近代世界贸易秩序存在并得以维持、延续的重要因素。通过海、陆丝绸之路连接起来的朝贡贸易体系,也即前近代最早的世界贸易体系。从鸦片战争以后,传统的世界贸易秩序开始为西方近代国际法为主导的世界贸易秩序所取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但其间蕴含的互通、平等、周济的贸易精神,在现代依然有重要的价值。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副研究员;摘自《历史档案》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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