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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和海尔是目前我国申请专利最多的企业,每年的申请量分别为400多项,但这仅是跨国公司年申请量的“零头”。
发明专利申请由于技术含量高,成为竞争的焦点。自1985年我国专利法实施以来,国家专利局累计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为28万多件,其中国内申请占46%,国外申请占54%。在国内申请中,企业申请占17%左右;而国外申请中,企业申请比例高达93%。通过简单的换算,可以发现,15年来,我国企业的发明专利累计申请量约为2.2万件,而外国企业申请了14万件,是国内申请量的6.4倍。在目前近5万件中国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国外公司占了60%。我国企业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更是凤毛麟角,十几年来累计只有2000多件,而日本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国外就申请四五千件。
专利申请量少,直接反映出企业专利意识淡薄。
抢夺专利权就是抢夺市场的独占权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曾凡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人讲专利的时候都说“重要”,做起来则往往成了“次要”,关键还是没有真正了解专利是什么。
今天,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实行了专利制度,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关税壁垒”逐渐拆除,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要依靠创新,不断推出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但必须强调的是,仅仅有创新还不足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只有将创新纳入专利保护,才能取得市场独占权,从而保障更高层次的创新。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的研究显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药品发明难以问世,65%不会被利用;38%的化学发明难以问世,30%不会被利用。
在市场经济国家,为了争夺市场,首先要争夺专利。统计显示,世界上销售额最高的公司,恰恰也是专利拥有量最多的。杜邦公司有3.1万件专利,柯达拥有2.7万件,西门子拥有2万件,松下电器每年申请专利高达1万多件,日立公司目前有效的专利达7万件。专利成了跨国公司驰骋国际市场最重要的资本。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是成体系的,拥有庞大的专业管理队伍,比如索尼公司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多达400人,杜邦公司拥有60多个知识产权律师。
世界上一些经济、科技强国,同时又是专利强国。如美国每年专利申请达20多万件。
作为世界贸易重要的组成部分,专利已成为国际竞争中重要的游戏规则。拥有专利及专利申请,就等于拥有了进攻市场的“利矛”;而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专利法的周全保护程序又好比是坚实的“盾牌”。攻可为“矛”,守可为“盾”,这是专利的最大特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马连元介绍说,在与外国人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时,外商最关心的是该技术有没有专利保护。意大利一家大公司发现我国某研究所一项水平高、国际市场前景好的应用技术后主动提出要进行合作开发,当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时,意方提出了该项目的专利问题。当时这个项目已通过中科院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但外国人不认成果,只认专利。意方明确表示,如果这个项目不申请专利,将不予合作。该所立即申请了专利,并电告意方。至此,意方与该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为此项目提供了38万美元的入门费和中试费。项目完成后,意方还提供经费帮助该所申请了覆盖欧洲16个国家的专利和美国的专利。随后,美国的9家大石油公司如埃克森等,纷纷派人前来洽谈合作研究。专利为什么如此重要?这对外商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因为只有取得专利保护,才能形成市场竞争优势和丰厚的利润。而成果,不管获得什么奖,与占领市场份额都没有关系。
然而,由于不熟悉这一游戏规则,中国人已经吃了许多亏。我国拥有地球上90%的稀土铁矿,包括世界上最好的永磁材料——钕铁硼。按说我们独有的资源加上独到的技术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然而,当中国的钕铁硼刚在国际市场上市,就遭到当头捧喝,不但不允许出售,还告我们侵犯了日本和美国公司的专利权。原来,中国科学家和日美科学家都各自独立研制出了钕铁硼,从技术方面讲中国毫不逊色,但我们没有申请专利,而外国人已捷足先登。最后,我们不得不忍痛花了400万美元“冤枉钱”购买了美日的专利许可,以换取在市场上的销售权。还有,我国发明的水稻插秧机被菲律宾人申请了专利,折叠式自行车也被日本人抢先申请了专利。
流失的“科研成果”
企业专利意识淡漠,科研领域又如何呢?
据统计,在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占比例为18.8%,略高于企业申请量。但与我们的科研能力相比,仍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实际情况是,每年都有大量的科研成果因为没有申请专利而拱手相让于他人。
——在超导领域,我国的研究一直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甚至领先,但目前这一领域绝大多数专利申请来自国外。
——在核电方面,我国拥有雄厚的研究力量,也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核反应堆领域,申请专利的绝大多数是外国人。
——自"863"计划实施至1997年,鉴定的成果总数为1500余项,其中获国内外专利340余项,仅占成果总数的22%。而至1996年底,共有33项专利在授权后因费用问题而终止,占授权专利总数的33%,其中信息、能源和生物领域专利授权后因费用而终止的比例均超过了40%。
——1998年,我国有9892篇论文被收录到国际权威的工程论文索引中,表明其水平不一般,而且工程技术方面的论文绝大部分都可以申请专利。遗憾的是,即使按最乐观的比例估算,这些论文中申请专利的也不会超过1/4。
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3万多项,除极小部分申请专利和采取技术秘密方式保护外,大部分没有取得专利保护。这些成果正在通过发表论文、成果鉴定、学术讨论等形式公诸于众,慷慨地让全世界共享。
还有一些成果虽然在国内申请了专利,却没有在国外申请,而专利是有地域性的。如果一项发明只在中国申请专利,那么它在别的国家则不受法律保护,这项发明在别国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意识缘何差?
为什么人们的专利意识仍如此淡薄?接受采访的专家分析认为,至少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专利制度是市场竞争的产物,欧美专利制度已有数百年历史,而我国不过短短的十几年。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市场竞争尚未深入,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企业还没有彻底地被放到市场竞争中去,还没有体验到竞争的残酷无情。这被认为是制约专利深入人心的最重要原因,大量反面的例子也为此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一些现今视专利为“命根子”的企业,正是市场竞争中栽了跟头之后才猛醒的。
其次,企业家素质低,短期行为严重,缺乏前瞻性。有这样一个故事:信息产业部曾发文要求所属企业建立健全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法制意识,通知发到厂里,厂长大笔一挥“转保卫科酌处”。类似的笑话并非仅见。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副主任吴大建表示,欧美国家的企业大多是私有,他们的研发能力都很强,每取得一点小小的进展,就很快申请专利。法国莱雅公司的化妆品“欧莱雅”,近几年在中国市场大量上市,但它十多年前就在中国申请了大量专利——这就是“前瞻性”。而国内企业往往是等到产品都上市了,卖得不错,遭到别人仿冒了,再来申请,缺乏战略考虑。
第三,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科研活动不以市场为导向,“为科研而科研”导致重复研究、创新程度不高,科研“奖励”更成为专利申请的羁绊。
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协调司司长胡佐超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一套成果鉴定办法,使得科研工作者往往更看重相关的学术评价和管理机关的认可,或者这样那样的“奖励”。就是这样一套根深蒂固的科研评价体制,与目的在于占领市场的专利制度背道而驰,造成了一个至今挥之不去的错误导向,直接影响了科技人员市场意识的培养,影响了专利申请。
科研领域的大量重复研究,被认为是一个顽症。造成这种低水平重复的原因固然很多,但专利知识贫乏导致立项前缺乏最起码的专利文献检索,无疑是最直接的。欧洲专利局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在十几年欧洲专利条约成员国中,在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中,由于利用了专利文献,避免了重复研究,每年可节约大约300亿马克的研发经费。
盲目的重复研究不仅导致科研成果不能得到法律上的确认,而且容易引起侵权纠纷。有些课题投入大量的人力、资金、设备和时间,完成之后却发现国外该课题早已作过,其中有些还申请了中国专利。
第四,专利制度的专业性、技术性、法律性太强,了解、熟悉直到掌握有一定难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处处长朱宏介绍说,1991年—1993年,我国专利受理量分别是2.46万件、3.15万件和6.2万件,增长很快。但同期放弃专利权的数量也十分惊人,1991年专利权放弃量为1.7万件,1992年和1993年放弃量分别达到2.33万件和3.48万件。调查显示,近四成的发明人竟说“我们不想放弃”。究其原因,是专利权人不太懂得“规矩”导致,比如,缴费不足、过期、方式不对或者不知道如何缴费等。山东的一位发明人说:“为了研制专利产品,我们厂花了3年多时间,花费了30多万元,刚刚获得专利权便被宣布放弃,真是有苦难言……我们不知什么时间缴费……”朱宏强调说,专利知识之贫乏不仅在一般人中很普遍,在搞发明的人中也是如此。
按照专利法规定,维持一项专利需要一定的费用。虽然在"863"项目和管理办法中已考虑了申请专利所需的费用,但忽视了专利维持费。"863"项目有一定的时间性,一旦项目研究结束了,国家不再予以财力上的支持。专利维持费从何而来?有关决策者显然也不懂得这方面的“规矩”。
外国专利中国“圈地”来势凶猛
2000年上半年,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0%。吴大建说,1999年国家专利局受理的国际申请为2.4万件,而国外同行认为这个数字应当达到每年4万左右“才算正常”。一旦加入WTO,中国市场的吸引力会更大,对国外公司来讲,开拓中国市场一定要有专利作保障,未来几年国外申请的增长量会持续高增长。
据欧洲专利局调查,欧洲每年申请的发明专利中,仅有50%左右最终能获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中仅有10%能最终付诸实施。其余很大部分是出于战略考虑,是用来“圈地”的。
其实,外国专利在中国跑马占地的攻势早已开始,特别是1994年中国加入《国际专利条约》后,这种攻势更为猛烈。
尤其应该强调的是,目前在发明专利申请中,外国申请不仅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质量上也占有优势,在有些高技术领域甚至占据了垄断地位。如光学记录领域外国申请所占比例为95%,无线电传输占93%,信息存储93%,移动通讯90%,通信技术85%,核物理及核工程83%,有机化学79%;在西药、通用计算机、遗传工程和废气净化等方面申请的比例,都在65%以上。上述领域中,有些具有开创性质的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其保护范围是相当大的,以致于其他后续开发者很难避开它的保护范围。
信息产业部科技司副司长陈小筑说,在通讯、广播电视、计算机与自动化等主要领域,当我们的企业正打算开拓国际市场时,在国内的开发就已经遇到了障碍。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吴晓明说,国外专利的“圈地”运动,正在形成一个个“技术壁垒”,我们的企业在技术创新时,除非具有一定的技术实力进行超越,从更高、更新的层次去寻找和开拓技术上的“新大陆”,否则就只能受制于他人。
据了解,目前中石化集团正面临这一问题的困扰。该集团对国外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较强,技术创新能力较高,与国外的技术差距较小,在国内外申请了大量专利,其产品的研究开发已经进入外国公司圈占的领域,因而时常遇到外国专利及申请的“围追堵截”,更多和更直接地感受到了国外专利申请对国内技术创新空间的压缩。目前,有些国外专利或申请已使中石化的个别项目面临这样的处境:或者是项目下马,或者是购买专利;或者是修改工艺路线,或者是提出专利无效诉讼。无论作出那一种选择,都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TRIPS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形象地说就好比是拆掉了发展中国家的关税壁垒,垒起了发达国家的技术壁垒。
与此同时,跨国公司对中国具有竞争力的优秀企业也采取了许多手段进行牵制。吴大建表示,国内企业哪怕有一点点好东西,马上就被外国人盯住。外国公司对付中国公司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一是专利外围战;二是告你的专利无效;三是买断你的技术,他可能给你100万元,但市场可能是1亿元。
专利官司——巨额赔偿的陷阱
目前我们也许还可以这样想:老说外国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有多大,外国公司如何用专利“跑马圈地”,但也没有怎么嘛!外国人能把中国的仿冒公司怎么样?
事实最有说服力。美国霍尼威尔公司的照相机“自动聚焦”技术被日本的美能达公司使用了,一开始的时候美国人没有告美能达,等到美能达照相机在美国市场上市,赚了大钱时,霍尼威尔在1986年把美能达推上了被告席。这场官司打了6年,最终以美能达败诉,赔偿霍尼威尔9000多万美元告终,此外,美能达为继续使用该专利,还支付了3000多万美元的许可费。专利官司可能是最难打的官司,为什么美国人敢打6年?就因为日本人在美国市场赚大钱了。
还有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例:日本一家公司发明了一种干燥剂技术,在一次培训上被一个法国人学了去,法国人在欧洲和中国都申请了专利。日本这家公司把该技术转让给一家中国公司,法国人反倒告日本人侵权,日本人只好赔偿了50万美元。为什么不告中国公司?因为你拿不出钱。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钱永铭表示,外国在中国申请的大多是发明专利,而中国的申请迟迟上不去,这就打下一个很大的埋伏——外国公司现在来中国打官司很难,因为法制还很不健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惩罚措施力度远远不够;即使打赢了官司,最多只有让这仿冒的公司停产,并不能得到他们预期的高额赔偿。随着中国加入WTO,专利法的保护程度肯定要与国际接轨,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对专利侵权的惩罚力度要与世界一致。外国人有个战略,要打就打得你倾家荡产。现在它不打你,是时机不成熟。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专利诉讼,表明这个“埋伏”已经露出了冰山一角。据吴大建介绍,他们公司代理的几件案子,基本上都是国外公司告中国公司侵犯专利权。比如伟哥在中国的总代理辉瑞公司目前正在起诉江苏扬州制药厂和南京药科大学,已经动用了很多关系,可能要动用美国政府机构。比如葛兰素公司状告山东新华制药厂等。
国外公司轻易不走“仿冒”之路,但中国人仍大量大走这条路,甚至以此为荣。吴大建经常与国内医药行业的企业接触,每每谈起自主创新,就说“我们没有资金,不像跨国公司能拿出数十亿美元搞研发。”曾经有国内药品行业的老总讲:国外出来一种新药,我只需要一年就能完成仿制;仿制不行,就等着国外专利失效。这是很悲哀的。
对中国企业来说,要摒弃仿冒观念,迎头赶上,否则将陷进专利官司而倾家荡产——这是源自残酷现实的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