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如何体现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访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陆显福_为人民服务论文

新时期如何体现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访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陆显福_为人民服务论文

新时期如何体现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访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卢先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党校论文,新时期论文,党建论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论文,主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及其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江泽民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指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但是,我们注意到,党的这一根本宗旨,在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的时代背景下,却受到了种种非难、质疑和否定,由此在我们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中造成极坏影响。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澄清人们头脑中的一些消极、片面认识,确立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科学认识,探索在新时期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有效形式,我们特意采访了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博士生导师卢先福教授。

记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现在,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我们党自身发生了一系列深刻变化,请您谈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卢先福: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必须从党的根本性质、从共产党之为共产党的高度来认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从《共产党宣言》一直到今天,它都是我们党的立党宗旨、最高标准或准则。毛泽东指出:“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邓小平也讲:“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和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能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到党能否保持自身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一旦淡化或背弃了这一宗旨,就意味着党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共产党也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

在进入新世纪,党所处的历史条件和客观环境都发生了变化,能不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面临着新的考验,成为一个十分突出、迫切而极具挑战性的问题。这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正如江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所讲的,我们党所处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从一个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着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这就使我们党面临着“权力”的考验问题。应该说,我们党的领导人对这个问题历来是很重视的。早在1945年,毛泽东同志就跟黄炎培先生探讨过执政党的历史周期率问题。邓小平也多次讲到这个问题。在“八大”上,邓小平讲:“由于我们党现在已经是一个在全国执政的党,脱离群众的危险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而脱离群众对人民产生的危害也比以前大大地增加了。”到了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时,他又指出:“我们执了政,掌了权,一定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但是,客观地讲,当时在人们的思想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并不是太深刻,随着我们党执政地位的不断巩固,这个问题也显得不是十分迫切。在人们的意识中,脱离群众、人亡政息,那似乎是剥削阶级、资产阶级政党才有的事,在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共产党身上不会发生。但是,苏东剧变、苏联解体,把这个问题突出地摆到人们面前,促人深思。人们开始真正认识到,无产阶级政党仍然有一个能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问题,有一个权力的考验问题。对一个政权、一个政党来说,人心向背,能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这是决定一切的;而决定人心向背的关键就在于是不是为人民谋利益,是不是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苏东剧变,苏联共产党的垮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失去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据1990年的一项民意调查,只有7%的人认为苏联共产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所以,作为执政党,我们手中有了“权”,但“权力”是把双刃剑,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赢得人民的拥戴,更好地保持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也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少数人谋利益,以权谋私,从而失去人民群众,丧失党的性质。

另一方面,我们党面临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考验。市场经济有利于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的利益需求,有利于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但是搞市场经济,就要讲物质利益,就会出现利益主体的多样化、利益关系的复杂化。生活在不同的利益群体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容易使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以为搞市场经济就是各人顾各人的利益,只要能搞到钱什么都好办。正是在这种错误观念的指导下,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丢掉了党的根本宗旨,经不住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在权力、地位、金钱面前打了败仗。有的高高在上当官做老爷;有的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有的利用职权侵吞国家、集体的财产。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破坏了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在这种情况下,重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就变得空前紧迫和重要。

记者:有种观点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过是一种虚假的“道理—伦理”承诺,在现实中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您如何评价这种观点?

卢先福:这种观点肯定是不对的。从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来看,我们党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引下,我们取得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我们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改革开放20年各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这本身就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符合人民的意愿的,是在实践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且老百姓对此也是认同的。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牺牲了多少共产党员!无数革命先烈为了实现人民的利益抛头颅、洒热血。这是活生生的事实,是真实的历史,是任何人都否定不了的。在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也涌现出了无数的英模人物,如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等。特别是在关键时刻,在危难时刻,真正冲在最前头的绝大多数是共产党员。1998年的抗洪就是明证。其实,历史上总是有这样一些人,他们怀抱着某种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希望为社会做点什么,为后人留下点什么。我们共产党人不过是把人类特别是中华民族的这种优秀传统和美好道德品质继承下来、集中起来,融入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之中,变成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加以发扬光大。

所以,从我们党的历史,从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绝大多数党员的实际表现,都说明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完全可能的。

记者:这里是不是有个正确理解和把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含义的问题?在一些人看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不能有任何个人的利益考虑和追求,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全心全意”。

卢先福:正是这样。一些人之所以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持怀疑态度,原因主要有两个。其一,如上所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发生变化,重实惠、利益而轻理想、信念,自然也就把为人民服务看成不合时宜的事,甚至认为是在犯傻,从而否认其现实可能性。其二,就是过于偏狭地理解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含义,把它同实现个人的利益绝对对立起来,认为要做到“全心全意”,就必须抛弃任何个人利益。这就在人们心目中造成一种高不可攀的感觉。我们当然不能否认这样的人和事存在,特别是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革命事业的成功,必须牺牲自己的一切,随时准备着献出自己的生命。和平建设时期则不同,共产党员也有自己的职业,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不能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每个共产党员都做清教徒,都不食人间烟火。

记者:我们党始终强调:“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与此同时,我们党又充分地尊重和实现党员和干部个人的利益。有人认为这两种说法本身就是彼此矛盾的。是这样吗?

卢先福:完全不是那回事。这两句话并不矛盾。因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每个普通群众的个人利益跟人民群众、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从根本上讲、从长远来看是完全一致的。我们讲,共产党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表,共产党员是人民群众的一员,其利益就包含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之中,并不存在什么游离于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的独立利益。不能说,我们实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另外再去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两者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我们在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工作、而奋斗的同时也就在实现着自己的个人利益。当然,必须承认,在一些具体利益上,个人的利益可能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与国家、民族的利益发生矛盾甚至是严重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就必须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这正是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党员、党员不同于普通群众的地方。

记者:在现实中、真正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应在哪些方面体现出来?我们如何才能真正实现这一党的根本宗旨呢?

卢先福:大致讲来,我认为有四个方面。第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建功立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人民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只有坚持这条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才能真正造福于人民。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最根本利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了,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综合国力增强了,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才会不断得到提高,人民群众才会满意。每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和行动都必须统一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来,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上来;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定不移、积极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为官一任,兴一方经济,促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那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观念和做法,必须彻底予以克服。因为,这样做对少数人、对部分地区和部门来说,可能是有利的,但对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和长远利益来说却是有害的。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强调提出的“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决铲除腐败现象。在执政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核心问题就是要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一定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每一个领导干部首先要搞清楚,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一切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同资产阶级的政党相反,共产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是代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掌权的。我们的各级干部,不论是选举产生的,还是上级任命的,或者是招考应聘的,他们手中的权力,归根到底都属于人民,是人民群众给予的。因此,一切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公仆,而不是主人。

在此意义上,要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必须严惩腐败。在那些腐败分子看来,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千辛万苦干出来的,他们把自己做的一些工作当作向党和人民伸手的资本,认为给人办事收取的回报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信奉“有权就有一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于是把权力当作商品,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甚至利用权力买官、卖官。邓小平同志曾严肃地指出:“我们党内还有一种人,他们把党和人民的关系颠倒过来,完全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在人民中间滥用权力,做种种违法乱纪的坏事。这是一种很恶劣的反人民的作风”。腐败分子虽然是少数,却是广大人民群众最不满意、最痛恨的,对落实我们党的根本宗旨的影响是最大的。

第三,必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集体、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坚决反对任何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在市场经济、利益多样化、各个企业各个单位各个地方都有各自利益的情况下,我们充分尊重每个党员、每个领导干部的个人利益,但是坚决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之上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我们充分尊重每个单位、每个企业、每个地区的局部利益,但是坚决反对将局部利益放在人民群众整体利益之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地方本位观念。我们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永远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实现,不仅个人利益要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而且任何局部利益也要服从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邓小平同志讲:“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而奋斗。但这绝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他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大家都向‘钱’看,要是那样,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还有什么区别?我们从来主张,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为了人民大众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觉悟的先进分子必要时都要牺牲自己的利益。”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也讲:“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总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我们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应该正确反映并有利于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都应认真考虑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须首先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这始终关系党的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他还要求,在逐步实现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党员干部必须正确处理好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所有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首先要支持和帮助群众富起来,而不应只考虑自己如何富,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四,要真正地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必须不断改进党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水平,反对形形色色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要像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所说的:“各级领导干部时刻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特别关心那些工作和生活上暂时遇到困难的群众,把他们的事情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点考虑,重点解决,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就业和生活。只有把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做好了,我们才能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无往而不胜。”

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单有主观上的良好愿望和热情还是远远不够的。如果思想方法、领导方法、工作方法不对头,不是从实际出发,深入群众,坚持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主观愿望再好,也是难以实现的,甚至事与愿违。非但不能为人民群众谋利益,反而会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客观上能够办到的事情不去办,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去办那些超越了人民群众实际承受能力的事情,也不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甚至是损害了他们的利益。在这一点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各种浮夸风,都是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大敌,我们必须下大力气消除之。

记者:从您的上述分析中,能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味着:第一,就是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第二,就是积极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第三,就是正确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关系,当两者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人民群众整体利益的实现。

卢先福:这也就是说,为人民服务重在一种精神,这种精神就从这三个不同层面上体现出来。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生命有长短,但只要他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成绩,就都是在为人民服务。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是多方面的,各行各业都是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所需要的。

记者:在世纪转折的关键时刻,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请问如何正确地领会和把握“三个代表”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间的关系?

卢先福:两者从根本上讲是完全一致的。江泽民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也就说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是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先决条件。只有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条件;而只有代表先进文化前进的方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有观念保障和精神支持。无论是代表先进生产力,还是代表先进文化,其落脚点、着眼点都是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换句话说,在今天,要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必须努力实践和落实“三个代表”。

最后,我强调一点,我们是不是真正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检验标准只有一条,那就是邓小平讲的: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

标签:;  ;  

新时期如何体现和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访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陆显福_为人民服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