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全国价格研究工作理论讨论与理论研讨会综述_物价水平论文

1997年全国价格研究工作理论讨论与理论研讨会综述_物价水平论文

1997年全国物价研究工作暨理论研讨会理论讨论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论文,研究工作论文,物价论文,研讨会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下,去年以来物价涨幅大幅度回落,目前已经降到较低的水平,对整个宏观经济环境的改善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在新的物价形势下,也蕴育着许多新的矛盾与问题,需要作出全面、客观的分析,提供全新的解决办法。为此,国家计委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根据马凯副主任的指示,于1997年6月27日~7月1日, 在广西桂林市组织召开了全国物价研究工作暨理论研讨会。这是建所以来根据计委领导指示第一次召开的全国性物价研究工作会议,与会代表共72人,其中,各省、市物价局局长24人,研究所所长20人。国家计委副秘书长邹向群同志到会并作出了重要讲话,对物价研究工作的现状、定位和今后的发展作出了详细的分析与阐述。与会代表还认真讨论了当前的物价形势与问题,阐述了各自解决问题的思路。现将理论研讨中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粮食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亟待政府政策保护

自去年以来,全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今年夏粮丰收也已成定势,随之而来的是“丰收病”,粮食市场需求疲软,仓储爆满,市场价格下跌,“卖粮难”成为各级领导、粮食企业和农民亟待解决的问题。

各省粮食增产的情况并不一致,但需求趋势却大致相同。如湖北省1996年粮食总产比上年增加不到1%,入库量占产量的22%, 而当年销售量仅占产量的10.95%,占入库量的49.6%,比上年下降38.9%, 同时库存大幅度上升,比上年增加39.88%,为产量的24.3%,销量的221.83%。1997年夏粮据估计又比上年有所增加。甘肃省1996 年粮食生产创历史最高纪录,入库量亦占产量的22%,1997年1~6月销售量占产量的12%,库存也比上年增加20亿斤。在国家收购量增加,仓储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农户存粮也大幅度增长,如江西省1997年4月统计, 农民户均存粮755.74公斤,比上年增加29%。很难估计全国粮食供大于求的实际状况,但在短期内可以肯定粮食基本平衡的现状不会被打破。

在供大于求的市况下,粮食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出现了“四个价格倒挂”,即定购粮购销价格倒挂,定议价格倒挂,产区和销区价格倒挂,国内和国外价格倒挂。实际上,这些表现都是国内粮食价格总体水平较高,由于供求形势发生变动,使市场价格大幅度回落,低于国家定购价的结果。从各省情况看,市场价格大约比国家定购价低10~35%。如江苏省目前的原粮(小麦、杂交籼稻、粳稻)市场价格比上年下降30%左右,比国家定购价约低25~30%;成品粮中粳米市价为每市斤1 元,比上年同期低35%。辽宁省玉米市场价为每市斤0.45元,比定购价低13.5%。江西省早籼稻、晚籼稻市场价格均比上年同期低15%左右。浙江省的原粮市价比定购价约低23%左右。

粮食市价的大幅度下降,使大部分地区的农民面临收益下降,如甘肃省1996年农民售粮扣除成本后的纯收入为6.76亿元,比上年减少0.23亿元;个别地区粮食售价低于生产成本,如海南省稻谷市价为每百斤50元,而稻谷生产成本为55.73元,成本高于市价11.46%。

实际上,我国粮食市场供大于求的现象是暂时的。从长远看,我国的粮食供给不可能大于需求,粮食市场价格的大幅度下挫,有损于粮食价格的稳定与生产的稳定,所以不能由市场任其发展,必须由政府政策加以适当的干预。针对以上问题,各省提出的解决办法是:

(1)动用中央粮食风险基金,增加国家和各省的粮食储备, 既能缓解粮食市场价格下降的势头,又避免粮食资源的浪费与损失。

(2)实施粮食收购价保护政策。 建议把粮食价格基本稳定在去年国家定购价的水平上,但也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即取消在国家定购基价上再上浮10%的规定。保护价所需的各项政策应该具体落实,主要应解决由谁来保护的问题。

(3)国家要发挥综合平衡作用,在粮食的调拨、 产区与销区的协调中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4)在粮食总产不出现大幅度下降的前提下, 鼓励各地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变化,各地应大力发展低成本、低消耗、高质量、高价格、高效益的粮食品种。

(5)建议目前对粮食采取稳定的价格政策, 秋粮国家定购价仍应按去年价格执行,及早公布各地区的收购指导价格,对粮食“并轨”等价格改革措施应暂缓实施。

二、化肥和成品油价格不振,重在宏观综合平衡

化肥和成品油由于今年以来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价格也出现了大幅度下降的现象,给生产与经营者带来较大的压力。

1、化肥国内供应量太大,价格应适当调低。

为了支援农业生产,去年以来国内各化肥生产企业都开足马力,增加化肥的产量;同时,国内又新上了许多化肥生产能力,并从国外大量进口,以满足国内的需要。但今年以来市场供求形势却发生了逆转,化肥大量过剩,市场销售转滞,价格也大幅度下降。据部分省、市统计,以尿素价格为例,目前市场价格一般比去年同期低10%左右,比国家规定价格低20%以上。如浙江省1997年5月尿素零售价为每吨1970 ~195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0~300元,即下降9.3~13.3%。山东省1997年1~5月份尿素出厂价每吨1350元,比国家规定价格低570元,下降29.68%,零售价每吨1420~1460元,比国家规定价格低600元,下降29.1 ~29.7%。宁夏自治区超产自销尿素的出厂价为每吨1380~1400元,比国家规定价格低380~400元,即下降21.3~22.5%。

化肥市场价格大幅度下降的原因,一是国内化肥项目上马太多太快。近年来全国各地新上了七、八家大化肥厂,每家生产量约为50万吨左右,各地还纷纷扩建与新建小化肥厂,使今年化肥产量比去年增长10%以上;二是短期内进口化肥过多过猛,1996年尿素进口500多万吨, 相当于10个大化肥厂的年生产能力;三是由于粮食等农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农民购买力减少,购肥积级性受挫;四是市场处于“诸候割据”状态,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各地都优先保证本地化肥的销售,拒绝外地化肥的进入,同时以低价向其它地区倾销,导致市场交易秩序的混乱。因此,各省建议:第一,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在当前情况下应严格控制增加进口化肥与国内化肥生产能力的扩张,以保持化肥总量的基本平衡;第二,根据化肥市价下降幅度较大的现实,适当下调化肥出厂价格;第三,对化肥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能源、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2、成品油受走私油冲击,宏观调控要价格与经济手段并行。

今年以来,成品油价格也因市场供求关系的逆转,纷纷走出下跌趋势。江苏省一般炼厂的0号柴油出厂价格已跌至每吨2110~2120元, 下调70~80元,即下降3.2~3.6%;批发价一般为每吨2280~2300元,比省定价格低330~360元,即下降12.5~13.5%。浙江省则出现了实际批发价低于国家规定批发价的现象,如1997年2 月浙江省的柴油实际批发价比规定批发价每吨低250~400元,汽油实际批发价比规定批发价每吨低60~200元。

成品油市价下降虽然有国内油品加工能力过大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宏观综合平衡不够理想,而今年4 月份以来国际市场油价的下降又直接冲击了国内成品油市场。因此,各省建议当前的改进措施是:第一,加强宏观总量上的供求平衡,压缩国内成品油加工能力,严厉打击成品油走私活动;第二,因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高于国际市场成品油价格,应适当降低成品油出厂价格或规定中准价与下浮幅度,这样既限制国内炼油能力的增长,打击成品油走私活动,又缓解经营企业的亏损状况;第三,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成品油的内部比价与地区差价。第四建立成品油储备金制度,以帮助企业缓解在供大于求时储备费用上升的困难。

三、清费、治乱、减负声势浩大,工作还须加大力度

各省、市对目前存的收费过多、过乱,从而恶化市场环境与经济环境,导致企业与农民负担过重的现象,都予以高度重视。虽然这项工作范围广、难度大,各级物价部门仍然进行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清费、治乱、减负工作分为涉企收费和涉农收费两个方面,总的来看,对涉企收费的清理整顿声势较大,成绩也比较显著;对涉农收费的清理整顿则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1、确立涉企收费的证、书与票据制度。

各省对清理整顿乱收费的具体形式不完全一样,但一般都经历这样几个方面:

(1)深入企业进行调查。河北省物价局1996 年底向大中型企业发出1500封征求意见书,摸清企业对收费的意见;青海省对企业收费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专题调查;辽宁省在清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情况时,采用双向调查、重点解剖的方法,向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收费的部门和外商投资企业同时进行调查。通过这些调查活动,使物价部门初步弄清对企业进行收费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取得政府领导的支持。有些省由主管省长挂帅, 成立专门的清理乱收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物价部门在其中起着主要的作用。有些省则以多种文件的形式,明确清理乱收费的意见、具体的政策规定及物价部门在这项工作中的地位。

(3)因地制宜实行各种证书制度。 各地根据政府文件规定和领导指示,制定了不同的旨在抑制乱收费情况进一步发展的证书制度。河北省实行一证一书一员制度,即向企业收费需持有物价部门核发的河北省收费许可证和进企业收费批准通知书,并且聘请了企业收费监督员。江苏省除了一证(薄)一书一员制度外,还规定收费单位必须具有省财政厅的统一票据,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才具备收费条件。辽宁省建立了“三有二公开一落实”制度,即收费单位必须持有收费许可证,按企业收费手册规定收费,收费人员到企业收费时,要在《收费监督卡》上填写有关项目和签名。物价部门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公开制度。而制止乱收费的责任在各级政府部门的一把手,以防止前清后乱。

各省清理整顿乱收费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江苏省分两批取消收费81项,降低标准55项。辽宁省取消了118 项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外收费项目。河北省缩小2项收费范围,取消10项收费项目,降低2项收费标准,取缔79项非法收费项目,禁止7个方面的乱收费行为, 使企业和群众每年可减少支出6.3亿元。吉林省取消9项收费,缩小5项收费范围。 青海省取消91项收费项目,减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不合理负担2000多万元。山东省清理煤炭行业收费,废止16 项收费项目, 减轻企业负担769万元。

2、增加检查力度,减轻农民负担。

农民各种负担较重,是农民收入水平不能较快增长的原因之一。农民负担既有价格问题,又有不合理收费问题。不合理负担问题较多的表现在学校、医院收费,农资价格,婚姻、计划生育收费,农用电价,生猪赌宰税费等方面。主要表现形式:一是超标准收费,如河北省计划生育部门的一胎准生证工本费,按规定每证收1.5元,实收20~60元; 二是自立项目乱收费,如建房选址意见书费、旧房翻新管理费等;三是强行收费,如民政部门强行收取规定夫妻养老保险费等;四是农资价格平转议、各种费用都加入电价从而提高电价、向农民乱集资等。物价部门一般都是结合农村电价、农资价格大检查等,清理对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江苏省在农资价格与涉农收费大检查中,共组织106个检查组,重点抽检1716家单位,查出违法所得2798.6万元, 实行经济制裁631.4万元,退还农民218万元。青海省从1996年10月以来实行《农牧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并取消各种不合理费用十几项,减轻农牧民负担300余万元。

就全国而言,企业各种负担与农民的负担还很重,问题还很多,各省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通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收费与价格检查,从规范各种收费制度的角度,继续巩固与深化已取得的成就。

四、利用价格杠杆促进“两个转变”任重道远

各省对围绕“两个转变”制定价格政策都给予高度重视,在不同程度上采取了许多措施,有些省还以物价局发文或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形式,提出了物价部门为促进“两个转变”服务的若干意见。但在认识上还存在较大的分歧。说明对价格政策与“两个转变”的关系还处于摸索阶段,理论和实践上都还任重道远。

黑龙江、吉林等省的代表从全面的物价工作上考虑促进“两个根本转变”。主要内容是:第一,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价格体制,包括继续转换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建立健全价格宏观调控体系等三个方面;第二,发挥价格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与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主要内容包括实施差别价格政策、价格倾斜政策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政策。但各省的重点有所区别,黑龙江重点在支持住房制度改革、扶持旅游企业的发展和提高专利代理收费标准及加强环保上;吉林省除了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外,重点是围绕“九五”期间吉林省“十五大系列工程”和建立汽车、化工、食品、医药、电子等支柱、优势产业,制定价格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第三,加大清费、治乱、减负力度,规范和整顿价格秩序,为“两个根本转变”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陕西、河北等省的代表提出,把重点放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上。把新的经济增长点放在住宅建设的发展上。陕西省代表认为,对房地产价格的管理包括土地价格、商品住宅价格和房租三个方面,他们针对陕西省住房价格偏高的现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发出《关于对商品住宅严格实行审批定价的通知》,规定商品住宅定价由省和各市物价局审批,把商品住宅价格纳入正规管理。河北省把重点放在规范物业管理收费上,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河北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规定各种收费要坚持合理、公开和相互监督的原则,对收费标准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不允许乱设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江苏省的代表强调,价格政策除了要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服务外,应把重点放在促进国有资产流动重组和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上。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重组,主要是要推动产权市场的发展。江苏省物价局对产权交易中的税费问题提出三条扶持原则,一是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尽量减免优惠对进场交易企业的税费征收;二是对企业的中介服务,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三是提出产权交易所的收费以保本为原则,会员单位的收费也不宜过高。关于支持下岗职工再就业,主要是对下岗职工自谋职业、岗位培训等方面严格控制各种收费,并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在房租、水电费、就业、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照顾。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减少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负面影响。

(曹建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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