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默顿在科学偏离行为成因分析中的不足--基于对当前科学活动中偏差行为的调查_科学论文

论默顿在科学偏离行为成因分析中的不足--基于对当前科学活动中偏差行为的调查_科学论文

试论默顿对科学越轨行为原因分析的不足——基于当前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论文,试论论文,原因论文,活动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07)05-0044-03

0 引言

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默顿指出,科学越轨行为的主要原因是科学研究者对获得独创性承认的过度渴望。但是,这个结论难以解释当前出现在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本文将在考察科学越轨行为成因的基础上,对默顿的相关理论进行分析。

默顿所指的科学主要是自然科学。由于在人文社会科学活动中与在自然科学活动中所出现的越轨行为,除了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有些不同之外,并无本质区别。因此,在本文的讨论中对它们不作区分,一并称它们为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

1 默顿对科学越轨原因的分析

科学家对独创性的承认的追求,不仅是默顿有关科学奖励系统理论的核心,也是其有关科学规范系统理论的重要部分。在默顿看来,承认是科学家履行其角色的保证,是科学家从事科学研究和科学规范得以良好运转的原动力。默顿就是以此为出发点分析科学越轨行为的。

(1)默顿认为,在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很少发生。他把科学越轨行为分为两类,一类是极端的形式,即使用欺诈手段获得有独创性发现的荣誉;另一类是常见的形式,是“偶尔的剽窃及大量中伤性指责或含沙射影地攻击某人有剽窃行为”。他指出,第一种情况极为罕见。而第二种情况也是很少的,“历史记录表明,一个科学家真的剽窃别人成果的例子是相当少的”[1],“可以证实,在现代科学中剽窃案的总量毕竟还不是很大的”。[1]总之,默顿认为科学越轨行为非常稀少。

(2)默顿对越轨行为的分类实质上是程度或性质的区分。他把“偶尔的剽窃”从使用欺诈手段的越轨行为中区别出来,原因为剽窃仅仅是偶尔发生的偷盗行为而不是造假,它和使用欺诈手段的越轨行为有着性质的不同,只是科学中微不足道的阴暗面。

(3)默顿把科学越轨行为的根源归为科学文化对独创性的大力强调。他讲到,“我们已经考察了不同类型的越轨行为,它们都是对从制度上强调优先权作出的反应,而且都是主动的反应:伪造数据、以侵犯他人利益的方式强调自己的权利、谴责竞争对手、剽窃和指责别人剽窃”,[1]并进一步指出,“科学文化对独创性发现的大力强调,与众多科学家在做出一项独创性发现时所经历的实际困难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些越轨行为就是对这些差异的反应。”[1]根据默顿的一般社会学越轨理论,考察越轨行为时要考虑两个因素:一是科学研究人员的行为目标,即对独创性的承认,对优先权的强调。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当科学研究人员经过社会化的教育而愿意追求社会规定的正统目标时,如果拥有达成目标的正统手段,目标和手段之间就处于平衡状态。但是当科学研究人员得不到正统手段,或对正统手段不感兴趣时,目标和手段之间便处于不平衡状态。这时科学研究人员就有可能越轨。

2 当前的科学越轨行为对默顿理论的挑战

目前科学活动中出现的种种越轨行为,使我们对默顿的理论产生了怀疑。

首先是越轨行为出现的数量和频率,同默顿的看法大相径庭。即使考虑到所有基本的人口统计学参量、社会参量、组织参量等获得的戏剧性的增值,我们也不能轻视当前出现在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目前,“科学精神、科学道德和学风问题”已被列入21世纪我国科学家关注的13类重大问题之一。在就“科学不端行为及其防范问题”向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的165名院士进行的问卷调查中, 61%的院士认为我国的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有增多趋势, 42%的院士认为科学界存在着严重的越轨行为,52%的院士同意成立专门的机构来整治这一现象,72%的院士认为有必要制定专门处理越轨行为的法律。[2]这说明了国内科学越轨行为的普遍性及严重性。事实上,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科学越轨行为都有增多趋势,美国《科学》杂志的主编2001年在总结工作时,特别提到了学术界不正当现象正在增加。 [3]其次,我们今天所遭遇到的抄袭剽窃,事实上是有意识地使用欺诈手段的行为。这种抄袭剽窃和默顿所强调的越轨行为的极端情况不但没有本质的不同,而且行为之恶劣较之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绝非“微不足道的阴暗面”。

对这种情况,默顿的理论并没有充分的解释力。比如,目前,我国学术界抄袭剽窃“几成公开之势,甚至不少学者已经公开剽窃”,[4]如果这些学者为了获得独创性的承认,他们就不会公开剽窃,这其中定有其它原因;又如和同行搭伙写文章,三人一组,一人写一篇,每人有三篇文章,就更不是出于对独创性的追求。获得承认首先是指获得同行的认可,而像搭伙写文章这样的行为,和获得同行承认的目标是矛盾的;此外,有关人士就伪造和修改试验数据问题对研究生进行过专门调查,在被问及“在学位论文的实验中,因时间紧迫修改一下可以拿到学位,而按事实则肯定拿不到学位,你想改还是不改”的问题时,回答想改的人数占总人数的 33%[5]。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相当一部分研究生进行研究的目的在于获取学位,而不是同行或学术界的承认。

这些现象有力地表明,当前科学活动中越轨行为的主要原因并不是对获得独创性承认的过度渴望。把越轨行为的原因归为研究者对获得独创性承认的过度渴望,是难以令人信服的。这说明默顿的理论缺乏对现实的预测力和解释力。

3 科学越轨行为的成因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愈演愈烈的科学越轨行为呢?

首先,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是一个个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人,必然有多种多样的愿望和需求,这使得他们有可能产生越轨的动机。

业余科学家时代已是陈年往事了,如今的科学工作者是典型的社会演员,扮演着典型的社会角色。他们从事科学活动的动机经常是复合的,有崇高的精神探索,也有纯粹的功利目的。从个人的角度来说,作为一种职业,科学研究不再仅仅是为了“探索自然真理”的伟大事业,同时也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为了能够使科学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科学工作者又必须得到基本的研究经费和设施。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现金的竞争,优先于对作为科学驱动力的科学可信性的竞争。为了其个人的生计,有如此多的研究者完全依赖研究资助或合同,赢得这些资助或合同本身就成为一个目标。”[6]

其次,不管是国内还是国外,科学评价体系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影响了科学系统的良好运行。我们认为这是形成科学越轨行为的主要原因。英国剑桥大学资深科学家、科学编辑彼德·A·劳伦斯教授曾在英国《自然》杂志刊发评论“The politics of publication”,深刻地剖析了目前学术期刊所面临的诸多问题,暴露了科学评价体系中存在的不少弊端。他称当前社会为“审计社会”(Audit society),因为将一些数字加起来比严肃地思考一个人的成就更容易,所以掌握经费和职位分配大权的人在评价科学家时不是评价研究本身,而是根据“表现指数”来衡量。每一项指标都被精确地计算,最后指标成为目的本身。[7]

这种急功近利的管理,事实上是管理者在窃取科学工作者的权力。如今,学术期刊已经从科学共同体交流新发现的公共平台,被置换为用来满足科学管理机构和基金管理组织对项目和基金进行评审和管理时所需要的特殊工具。

正是这种置换,使得科学研究者的目标也发生了某种置换。他们进行科学活动不再是为了默顿学派所强调的独创性承认,而仅仅是为了能够通过“审计”而发表。社会在崇尚数字,我们在追求数字,单纯为发表而发表,几乎不再考虑发表的东西有什么价值。这个时候,有可能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我们就到了越轨的边缘。

无疑,在不完善的评价机制下投放的奖励和资源,非但不能带来最优的成果,却有可能造出品质最坏的人。“韩国克隆之父”黄禹锡论文造假事件震惊了国际社会,而“黄禹锡神话”正是急功近利所催生出的产物。韩国《东亚日报》在题为“黄禹锡神话破灭与国家自省契机”的社论中指出,“黄禹锡神话”的产生有其社会、政治、经济背景,而韩国国内盛行的以成果为主的“快、快文化”为黄禹锡造假事件提供了沃土。[8]

4 对默顿理论的评析

黄禹锡论文造假等越轨行为的成因是复杂的,单用默顿所指出的原因——“科学文化对独创性发现的大力强调”并不能很好解释此类现象。正如我们已指出的,默顿的理论对现实缺乏足够的预测力和解释力。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不少学者认为,默顿的理论是关于科学建制内部规范的理想类型,只要改变默顿关于科学家的精神气质的一些假设,他的理论就能够用来解释和预测科学中的违规行为。但这并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

4.1 默顿理论的基础是功能主义社会学,默顿理论之不足,乃是功能主义社会学理论之不足

安东尼·吉登斯指出,“社会科学中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什么普遍法则,这里最主要的原因并不在于经验检验和证明的方法不甚充分”,而是“就行动者关于其自身行动背景所拥有的知识(或信念)而言,在有关的社会行为的概括过程中,牵涉到的因果条件本质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9]而以帕森斯、默顿为代表的功能主义理论学派由于过分强调功能,对社会作了静态处理而忽略了历史,其实质是非历史的,因而不能有效处理跨时空问题,不能作为普适性理论而存在。

默顿是功能主义社会学的大师。而功能主义者普遍相信存在着功能先决条件。他们坚持认为,任何社会系统如果要继续存在下去,有许多功能或需要必须予以满足。功能主义者关注各种社会实践是如何满足(或可能满足)它们所根植于其中的较大系统的主要需要的。因此,功能主义者过于强调社会中的均衡和一致,而对越轨行为等社会现象往往作简单化处理。从默顿对科学越轨行为的分析中可以看出,默顿对科学的社会结构可能丧失的功能是非常敏感的,但是,他的理论却倾向于阻止这些功能的丧失。默顿范式虽然原则上允许科学发生深刻的变迁,但是却不允许科学精神有任何改变,它认为一旦科学制度化了,就不可能轻易地离弃家园。[10]总之,默顿倾向于假设,科学的社会系统是作为一个系统来运作的,偏离只是特殊的情况,科学的社会结构基本上是稳定的(虽然原则上是动态的、可变的)。这与功能学派的理论主旨是一致的。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社会是一个由相互依赖的部分结合而成的有机整体,它的生存和健康是通过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合作而获得的,而各部分也只有通过整体需要的满足才能获得好处。

但是,正如伦斯基所指出的,对自然科学“系统”概念的简单照搬往往导致忽略两个主要的事实:第一,人类社会的组成部分拥有一些独立性和自主性,它们远远超出生物有机体或机械系统的各个部分所拥有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第二,并不存在这样一种完善的人类社会系统,在其中各个部分的行动都完全服从总体的需要。这种系统只是一种理论构想,现实中并不存在。[11]

因此,我们的确可以在默顿的理论中加入或者修正一些假设,但是,我们一旦对这些假设作出了修正,就不再是默顿意义上的功能主义的社会学了。也就是说,理想化的科学家精神气质学说是默顿理论的必然逻辑。进而我们可以认为,默顿理论之不足,乃是功能主义的社会学之不足。

从社会学发展的历史看,在20世纪50~60年代,功能主义在社会学研究中处于支配地位。但在以后,“解释的社会学”则成为替代结构——功能主义的独霸局面的主要选择。[12]但其中很多理论的发展都是针对功能主义的。这从另外一个方面说明了功能主义社会学的缺陷。而在科学社会学领域,在20世纪后期,社会建构论也取得了一系列的重要成就,这同社会学发展的总体态势是相适应的。

4.2 在研究方法上,默顿的方法有其固有的缺陷

默顿的学术经历使我们有理由相信,他对科学史的研究对形成他的科学社会学思想有直接的影响,他关于科学奖励思想的主要依据是过去的科学史,而对当今社会的科学实践有可能考虑不足。默顿从他所认为能够成立的一些假设出发,建构起了他的理论体系。但是,这种方法在使默顿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也使他的理论先天不足。历史资料并不是对历史的准确反映。一是史料只是对一部分人类历史的记载,任何史料都是关于人类历史的片段;二是在史料后面是不同的历史观和历史学的方法论。这使得任何一个科学史家只能是“辉格主义”的而不是“反辉格主义”的科学史学家。再者,默顿所研究的科学家,大都是“业余科学家”时代的科学家,那个时代的科学建制同今天的科学建制相比,无论是在复杂程度和规模上,还是在其所共存的社会环境上,绝不可能同日而语。因此,从历史分析得出的结论,对于解释过去的科学行为还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用于解释变化了的社会就有些勉为其难了,把历史分析得出的结论作为逻辑演绎的前提,也就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5 结语

本文基于对当前科学越轨行为成因的分析,对默顿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考察,意在说明,默顿理论不足的根源是功能主义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的不足。要对默顿理论有一个比较正确的理解,必须把它放在社会学理论发展的历史之中。要解决默顿理论的问题,并不是简单地修正和补充一些假设,而是要扬弃功能主义社会学,充分考虑社会发展的过程性、情境性和具体性。只有这样,才能对奖励系统和越轨行为等社会现象有更符合实际的理解,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方针政策。

收稿日期:20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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