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核心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关于社会主义价值与核心价值的讨论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深入发展,如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越来越成为理论界所面临的一个焦点问题。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主办的《科学社会主义》于2005年刊发多篇文章,集中讨论社会主义价值观问题,读来颇受启发。文章指出,“价值观是制度的生命之魂,也是社会的精神自我。”对于社会主义而言,社会主义价值观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神韵,是社会主义精神,是社会主义理论的首要内容。没有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就没有社会主义,因而也就没有科学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价值观上的自觉,我们就不能真正懂得社会主义。对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任何忽视和淡漠,不仅在理论上是错误的,而且在实践上是有害的。[1] 搞社会主义,当然需要知道社会主义的具体形式和基本特征,但更重要的是知道社会主义的功能、价值、目标和任务,即社会主义是干什么用的。社会主义的一切制度、体制、模式,都要围绕着这个中心问题来设计和建设。过去工作的许多偏差就是只注意了具体制度和形式,而没有注意到它的功能和价值,就形式讲形式,把形式摆在了最重要的位置上,而不是根据功能、价值、目标、任务的要求来设计和规定具体形式,犯了本末倒置的毛病。为此,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李忠杰明确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可能是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推向前进的一个着力点,也是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切入点。”[2]
目前,学术界关于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和价值体系的讨论主要有两类观点。一类是多数学者主张把众多范畴并列为社会主义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如李忠杰提出,把“发展”、“富裕”、“民主”、“文明”、“公平”、“正义”、“友爱”、“互助”、“安定”、“和谐”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来研究。[2] 又如吴向东提出“社会主义的价值观是由新集体主义、人民功利主义、自由-民主主义、实践理性主义所构成的完整价值体系”。[1] 而李抒望则提出,“利益多元化、共同富裕、以人为本,应是基本的价值诉求。”[1] 另一类是少数学者概括性地提出了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最高价值”或者“首要价值”。如王占阳提出“社会主义最基本、最一般的价值取向,就是公民的普遍幸福”,“社会主义价值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所谓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实质上也正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体系。”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和“终极价值。”[1] 又如任玉秋提出,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首要的基本内容。”他还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基本思想。即,工人阶级和所有劳动者通过自觉的奋斗,在消灭阶级、消灭剥削的过程中实现共同富裕、平等和民主,以构筑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1]
从上述学者的研究思路来看,虽然抓住了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但是,笔者以为仍有几个重要问题值得讨论。
首先,应正确理解和使用“价值”和“核心价值”这两个概念。
“价值”与“核心价值”的含义是有所不同的,为明确其区别,可以把“价值”理解为“一般价值”。显然,“一般价值”是基本的,可以是多方面的,而“核心价值”则是根本的、中心的(甚至是单一的),具有高度概括性。如果核心价值有多个,那么,它与一般价值就没有什么区别了,便失去了“核心”的意义。就二者关系而言,一般价值是核心价值的基础,也是核心价值的展开;核心价值由一般价值产生,离不开一般价值,又是一般价值的中心。这就是说,我们必须对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多方面的价值内容作深入系统地研究,弄清其基本含义及其相互间的逻辑关系,从中找出真正的核心价值,为社会主义的制度和体制设计、政策选择及改革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不加区分地把“发展”、“富裕”、“民主”、“文明”、“公平”、“正义”、“友爱”、“互助”、“安定”、“和谐”等几乎所有价值,都一股脑地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不妥当的。
其次,社会主义的价值(包括核心价值)既是稳定的、一贯的,又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和变化的。
李忠杰在文章中指出,“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环境下,社会主义会有不同的表现和特点,但它对于人们的价值应该是基本的、稳定的、一贯的。”随后,他又指出,“在不同的时代和环境条件下,价值会有不同的要求和内容。但贯穿其中的,必有它的核心价值。核心价值是最基本的价值,也是比较恒定的价值。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主义的次级价值、具体价值、乃至某些基本的价值会有变化和发展,但核心价值大体应该是恒定的。”[2] 这里承认了价值的稳定性、一贯性和历史性、具体性,但谈到核心价值时,却只强调了其稳定性和一贯性。笔者以为,这样讲并不完全。
核心价值产生于一般价值,其稳定性和一贯性是相对的,而其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和变化的特点则是绝对的。众所周知,价值是指事物对人的有用性,社会主义价值是指社会主义对人们的有用性或功能和意义。由于价值的多样性和有机联系便产生了价值体系,又由于价值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人们进而探讨其核心价值,其目的是要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特点、基本属性和运动规律。但是,无论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还是从社会主义发展史来看,人们认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总是要局限在当时的客观历史条件下。我们不能设想社会主义还没有产生,就已经认识和解决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和核心价值;我们更不能设想,社会主义一产生,就正确认识和解决了社会主义的价值和核心价值;我们也不能设想,对社会主义价值和核心价值的认识和解决可以一劳永逸,一次性完成。时代在发展,环境在变化,各国的条件不同,人们所面临的任务也不同。人类历史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运动也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发展过程,毫无疑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是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是其初始阶段,以后还会经过若干个不同的更高的发展阶段。所以称其为不同的发展阶段,是因为各阶段的形势、任务及发展模式和水平具有很大的不同。发展的长期性和阶段的差异性决定了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与核心价值将是历史的、具体的、发展的和变化的。一方面,我们应结合人类的不懈追求,从广义上认识和把握社会主义的一般价值和核心价值;另一方面,还需要紧密联系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实际,深刻认识和把握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般价值和核心价值。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指导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再次,社会主义的价值和核心价值是有层次的、逐步推进的。
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人类所指明的理想社会是生产力充分发达、财富充分涌流、没有压迫和剥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每个人都得到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的共产主义社会,这个最高理想、最高纲领和最终目标自然蕴涵着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难怪有些学者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思想作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首要内容或主要内容。既然认识事物核心价值的目的在于,把握其本质特点和运动规律,那么,我们就最好从事物运动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去寻找答案。马克思主义及其科学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促进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因而,不断实现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就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这里,解放、发展和自由的内涵是非常丰富的,平等、公正、民主等价值目标,都是其题中之义,而且其内涵应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具有长期、稳定的特点,这一特点便决定了其内涵往往是广义的、抽象的。社会发展没有止境,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也没有止境。为了逐步推进人类的解放、发展和自由,人们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提出和解决具体的历史任务。换句话说,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在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含义和具体任务,当然,各阶段的历史任务是相互联系的,逐步推进的。可见,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不仅是一般的、稳定的、历史的、具体的,而且是有层次的、逐步推进和逐步实现的。
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从来都是以人为中心的,有的学者据此提出,“以人为本”是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或核心价值。[1] 实际上,以人为本只是抽象地强调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原则和目的,作为价值,它本身并没有实际内容,不能直接用来满足人的需要。所以,以人为本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一条根本原则,但把它作为价值或核心价值,严格说来在逻辑上是不通的。我们必须把“人”的一切具体需要视为“价值”本身。毫无疑问,解放、发展和自由是人的终极需要,也是人的最高追求,因而便构成了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永恒的、最高的价值体现。
关于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马克思曾提出,大体需要经过三个阶段:一是人对人的依赖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人作为个体没有独立性,完全依附于一定的社会共同体,无论个人还是社会,都无法想象会有自由而充分的发展。在马克思看来,这个阶段一般是指前资本主义社会,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二是人对物的依赖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的独立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形成了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社会关系、多方面的需求和能力等体系,使人对物的依赖关系取代了人对人的依赖关系。社会关系以异己的物的关系的形式同个人相对立,所以人的发展依然受到社会关系的束缚和压抑。在马克思看来,这个阶段一般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制度下,人类能够获得空前的发展和进步,但终究不能实现彻底的解放、发展和自由。三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阶段,即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阶段。这时,社会关系不再作为异己力量支配人,而是置于人们的共同控制之下,人们将在丰富而全面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与全面的发展,成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3] (p.104)根据马克思的分析,这个阶段正是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
从人类历史的发展来看,马克思“三阶段说”有其科学预见性,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世界社会主义的实践说明,普遍建立在贫困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还远没有摆脱人对物的依赖,仍需要把发展生产力作为一项长期的根本任务,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进而创造足够的物质财富,为人的全面与自由发展创造充分条件。这就是说,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仍处在人对物的依赖阶段,并将长期致力于发展生产以摆脱人对物的依赖的历史任务。
就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来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中华民族所面临的首要任务,是摆脱民族压迫和封建剥削,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经过一百多年的奋斗,中国人民终于在1949年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压迫,完成了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历史任务,并迅速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此后,中国人民开始独立探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的发展道路。直到今天,我们虽然可以自豪地说,已经开辟和找到了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但这一历史任务却远没有完成,我们仍将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进而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创造条件。
综上所述,实现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是人类永恒的价值追求,更是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最终价值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历史过程,同时,这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又将不可避免地呈现出阶段性和层次性的特点。各阶段相互联系、逐步推进,不断升级,每一阶段较之前一阶段的历史任务都将更艰巨、更复杂,每一大的历史阶段还需要经过若干小的具体的发展阶段。但无论如何,它们终归要统一于人的解放、发展和自由的全过程之中。如果说,实现人的真正意义上的彻底解放、发展和自由,是社会主义一般的永恒的核心价值,那么,就可以说,实现中国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具体的核心价值。
二、共同富裕是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
共同富裕对于社会主义的意义和价值,邓小平的论述最深刻,也最有代表性。他不仅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根本目标,而且还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原则;不仅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而且还提出共同富裕是建设“够格”的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准。此外,他还进一步从反面多次提醒我们不坚持共同富裕、不实现共同富裕的灾难性后果。所以,我们不难发现,在邓小平关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实现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切探索和实践中,都始终离不开实现共同富裕这个主题;今天,我们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归根到底,是要落实在现阶段人的解放和发展上来,即实现共同富裕。具体地说:
首先,共同富裕是现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始终代表和不断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来就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民主革命时期集中表现为国家独立和人民解放;在社会主义时期集中表现为摆脱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为此目标,邓小平设计了从温饱到小康,从小康到共同富裕的发展战略,经过20多年的奋斗,我们解决了温饱,达到了总体小康。但是,到目前为止,从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受益的人群还只是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如何使十几亿人口共享发展成果、共同富裕,已经成为现阶段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强烈要求和根本利益。为此,党和政府明确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任务。实际上,这些任务无不围绕着共同富裕这个主题。所谓科学发展观,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3] 以实现经济社会和自然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共同富裕强调的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人人共享和普遍受益,体现了以人为本,是从不平衡到相对平衡,再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目标和实践形式。所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集中“化解增长中的社会矛盾”,为发展营造好的社会环境,[4] 当前我国社会矛盾的焦点正是贫富差距扩大。只有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才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要“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国家更加繁荣富强、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5] (pp.19-20)一句话,共同富裕是现阶段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
其次,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本质特点。以往我们曾满足于社会主义拥有这样那样的优越性,如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公有制、按劳分配等,但“要证明社会主义真正优越于资本主义”,只有这些是不够的。正如邓小平所言,我们“现在还吹不起这个牛”。[6] (p.227)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6] (p.225)如果人民生活贫困,就无法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他认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6] (p.364)只有到21世纪中叶中国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并实现了共同富裕,才能“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我们才能够“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6] (pp.224-225)现代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当今世界各国谋求发展的共同目标。但至今世界上有成功经验的现代化国家主要是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国家尚无成功的范例。那么,中国孜孜以求的现代化目标与资本主义的现代化有没有区别?根本区别是什么?从世界现代化发展的历史来看,无疑存在诸多带有共性的经验,但各国又都具有不同的发展模式和特点。中国只能从本国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所谓“特色”可以表现在现代化的形式、内容等诸多方面,但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现代化与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最大区别只能是享受现代化成果的主体不同。资本主义现代化的结果不仅表现为国内的两极分化,而且还造成了世界的两极分化。为此,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反复强调,我们搞的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社会主义也就名不符实了。[6] (p.139、181、357、373)
再次,共同富裕是公平、公正、平等,也是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在现阶段的具体实践。如前所述,把公平、公正、平等、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都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进行研究和探索,颇有道理,但是,如前所述,经济社会的发展是历史的、阶段性的,每个特定的历史时期只能解决该历史时期所提出来的具体问题。公平、公正、平等、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这些比较抽象的价值目标需要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和任务具体化,比如,在近代中国,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的奋斗目标已内在地包含着那个时代所能达到的公正、平等、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新中国成立,尤其在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同样内在地包含着现时代所能达到的公平、公正、平等、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正如温家宝总理在2004年全球扶贫大会上讲到:“消除贫困、实现富裕,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也是人类追求正义、公平和平等的永续实践。”[7] 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平等、自由、民主、和谐与文明,首先要保证人人温饱,拥有基本的生存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达到全面小康和共同富裕,直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现时代,无论在中国,还是在世界,消除贫困、实现共富,都“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是各国自己的紧迫任务,而且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使发展的成果为人民大众所分享,达到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7] 很显然,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没有人民的共同富裕,什么公平、公正、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和谐与文明全是空谈。实际上,共同富裕虽然在字面上着重于物质文明,但却绝不只是物质文明,而只能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协调发展的产物。同样,将来进入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新阶段也绝不是而且也绝不能否定发展生产力和创造物质文明的必要性。
综上可知,在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共同富裕内涵丰富,地位特殊,具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意义和价值,理应成为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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