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态”视角下的农民解放思考_农民论文

“社会生态”视角下的农民解放思考_农民论文

从“社会全生态”的角度思考解放农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度论文,生态论文,农民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世纪中国的经济政策连续出现了两个引人注目的“拐点”:一是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比如减免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以及着眼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二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表明,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由注重城市转移到注重城市与农村并荣的新阶段。现在,人们对新农村建设关注得比较多。我以为,既要搞新农村运动,又要搞新城市运动,并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

“社会生态”:既是城乡差距的直接表现,也是差距的最终结果

任何经济发展,都需要一定的资本存量。资本存量可以分为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两种。所谓“社会生态”,指的是农民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中。换言之,农民拥有什么性质的社会资本?社会环境对农民的生存、发展起着何种作用?是限制性的,还是推动性的?

列维、阿伯拉莫维茨在强调后发优势的同时,都特别强调后发劣势,其中之一是发达国家或地区与欠发达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社会能力的差距。列维指出,在社会各种因素相互依赖方面,后发国家往往容易看到先发国家取得的成果,却忽视形成这些成果的因素、条件以及成果与社会其他因素的内在关系。阿伯拉莫维茨指出,社会能力是通过教育等形成的一种不同的技术能力、以及具有不同质量的政治、商业、工业和财经制度,它们是经济追赶的内在因素。他在把技术要素与社会能力要素加以比较研究后得出结论:经济是外在技术与内在社会能力相互作用的复合结果,并且社会因素具有决定意义。只有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能力较强的时候,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才能消化技术、硬资本等要素,才能实现追赶;欠发达经济与发达经济之间最大的差距并不是技术、资本等要素,而是社会能力。

对中国而言“社会生态”的差异既是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的直接表现,也是差距的最终结果。对农民而言,与城市居民至少存在着两个圈层的社会生态的差距。

乡土环境:“内卷化威胁”

西奥多·舒尔茨在长期的农业经济研究中发现,从20世纪初到50年代,促进美国农业生产率迅速提高和农业产量迅速增加的重要原因,已经不再是土地、资本投入和人口数量的增加,而是人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他指出:“土地并不是使人贫穷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却是决定贫富的关键”,既无技术又无知识的农民才是“完全无依无靠的人”(注:蒋青:《世界一流经济学名著选读》,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1年2月第1版)。

一般说来,教育对提高人的价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工人效果”:因为技能增强而提高工作效率;(2)“配置效果”:有知识、有技能的人自主择业能力较强,总是能够把自己配置到价值最大化的岗位上;一些岗位上,比如管理岗位上,还支配着更多资源的优化配置,更大化地实现个人收入和国民收入的统一。量化研究显示:如果一个农民受教育水平增加一年,那么他从事非农活动的可能性会增加2.2%;一个地区提高初始人力资本存量1%,经济增长的贡献将达到4.52%。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农村人口初中及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占39.1%,远远低于城市人口的65.4%;农村人口小学文化程度占42.8%,15岁以上文盲率为8.3%,分别高于城市人口的23.8%和4.0%。湖北是中部人均GDP最高的省份,农村经济比较发达,但农村劳动力中,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仍占71%(注:200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第9版)。由此推之,农村人口主要由受过初中和小学教育的人群构成,城市人口主要由接受了高中及高中以上教育的人群构成。人力资本存量不足,意味着传统农村社会形态缺乏内在改造力量,乡土性、欠发达成为农村社会的主要特征。阿兰.佩雷菲特曾概括了不发达社会的12种“代表性现象”,其中6种是:(1)这是一种停滞的社会:社会成员的地位固定在被强加给他的终生不变的职务上;(2)这是一种敌视创新的社会。墨守陈规的集体行为得到好评,打破常规的做法被认为歪门邪道;(3)这是一种经济被束缚的社会。生产规模和生产形式、交换、投资,都按习惯来确定;(4)这是一种经济被统制的社会。居民没有能力自己开发他们的资源;(5)这是一种痉挛的社会。贫穷使人不得不闭关自守,对外封闭或采取排外的态度;(6)这是一种匮乏的社会。居民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注:(法)阿兰.佩雷菲特:《论“经济奇迹”》,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第14-16页)。显然,在中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农村仍然可以看到这6个不发达“代表性现象”的影子。

在欧洲16-19世纪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两种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一是“内卷化威胁”。人口是影响经济的重要变量。“内卷化”指的是人口的过度增加,会带来人地矛盾更加尖锐的冲突,直接结果之一是加大了人口对粮食的需求,从而影响农民更多地选择粮食种植,阻碍农业的商品化和就业的非农化,即所谓经济活动向农业“内卷”,强化农民对土地和简单依附,进一步导致土地资源稀缺,使农业沦落为一种“糊口性生产部门”(注:(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50页-53页)。这种情形,使农村人口的文化生活、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精神境界、行为特性、人与人的关系、生产模式、消费习惯、风俗风气等等,都难以从传统的乡村社会中蜕变出来,使农村整体上处于一种保守和守旧的文化氛围中,呈现出一种内敛性的、超稳定性的结构特征。

中国以占世界7%的耕地,养活着占世界25%的人口;中国农业占GDP的比重约为15%,而劳动力仍占50%左右。这种国情,决定了我国农村经济现阶段的“过密化”(注:温铁军:《我们到底要什么》,北京:华厦出版社,2004年5月第1版,第12-14页)。一方面,中国农村经济依然是小农经济,人地矛盾尖锐,承截不起众多人口,土地的生产资料功能逐步退化,生存保障功能逐步上升。在中国大陆32个省份中,14个省份人均耕地面积低于1亩,其中又有6个省区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6亩。在这些耕地面积严重不足的省份,土地不仅几乎失去了生产资料的功能,而且连社会保障功能都不能保证;另一方面,农业是主体产业,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县域经济中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劳动力约占农村总劳力的75%,农业产值占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为35%。由此,农民成为中国现阶段低收入弱势群体之一(注:温铁军:《21世纪的中国仍然是小农经济》,载《三农中国》,2004年第1期,第13页),农民对土地的依附性较大,农村传统的乡土社会特征仍然鲜明。

更重要的是,这种“内卷性经济”造成了恶性的循环陷阱。劳动过密,导致对科学技术和规模生产的排斥,人们不愿意也没有压力进行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低水平的技术,又反过来导致劳动集约化,所以劳动力反映显得重要,原始的生产技术仍然有利可图,低水平的农村教育反而在一些地方显得“够用”,甚至直接导致大量学生辍学;由于与外部隔绝,农民往往不愿意放弃自己落后的谋生方式。结果是,农民的精神贫困到了赤贫的地步,农民已经变得越来越保守,越来越懦弱,失去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决心和意识,农村突破“过密化陷阱”因此也就没有内在动力。

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第二个生态环境恶化的现象是所谓的“欧洲季风”。在“遥远的16世纪”和18世纪,特别是18世纪的后50年,人口和经济的膨胀导致了西欧森林的过量开采,以致18世纪晚期出现了一种不寻常的称之为“欧洲季风”的气候模式一一异乎寻常的长期干旱与短暂而异常狂暴的大雨轮流交替。这种暴雨落下时,既造成异常的侵蚀,又对农作物产生破坏(注:(美)彭慕兰:《大分流——欧洲、中国及现代世界经济的发展》(史建云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50页-53页)。

在中国,人多地少的矛盾,林木的大量砍伐,农业基础设施的破旧,农药的过量使用,垃圾任意丢弃等,使农村生态环境日趋恶化,过去已经消灭的血吸虫病等疾病又重新泛滥起来,威胁着人畜的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更令人注意的是,在中国中西部地区农村,常常出现所谓的“欧洲季风”气候。

欧洲历史上出现的社会、自然生态恶化现象在中国同时出现,抬高了中国农民的生存、生活、发展成本。一方面,“过密化”带来收入低下,固守乡土,不少家庭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生存能力、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外部不断提速的工业化、市场化,不断涨价的生产资料、医疗费用以及其他日常消费品,进一步挤压了农民的生存空间。其结果是,农村自生能力十分脆弱。据调查,中西部农村有66%的家庭难以维持简单的再生产,有64%的家庭出现负债。另据中部五省调查,农村40.2%的农民不能尽到赡养老人的义务,33.4%以上的农民无能力培养孩子读完法定的九年义务教育,64%的农民借有外债,80%的农民没有能力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少农村被迫退回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状态,农村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路径依赖”甚至“路径锁定”,外部现代化提速的情况下出现了“自我塌陷”,严重阻碍了农村社会由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

转业环境:“路易斯难题”

在工业化过程中,在农业改造方面确实存在许多难题。比如,在一种二元经济模式中,存在着制造业与农业的组织不对称,而在制造业与农业之间,又缺乏相关的制度机制来沟通各种生产要素。这一问题,是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提出来的,我称之为“路易斯难题”(注:(美)王国斌:《转变的中国——历史变迁与欧洲经验的局限》(李伯重、连玲玲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版,第59页)。

制造业与农业的组织不对称,主要是指工业的组织化与农业的分散化或无组织化之间的不对称。事实上,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这种组织不对称由于一系列隔离城乡的制度安排得到进一步强化,包括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有组织”,而农民则“无组织”。这种不对称,延续到今天,就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农民的劳动市场化、身份市民化过程在恶化的生态中进行。比如:

第一,离土的无组织化。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全国总工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就业靠亲友介绍或自找门路的占93%,有组织或通过劳务市场介绍务工的仅占7%(注:2005年4月2日《经济日报》第7版)。从有关省份看,湖南省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只占外出劳务人员总数的30%左右,湖北为13.2%(注:200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第9版)。这就说明,农民自发外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由此,或徒劳返乡,造成人力财力浪费;或滞留城市,给当地带来管理压力;或被非法中介机构和虚假信息诱骗,人身和经济权益等受到很大伤害。(2)即使离开农村,农民也要办“五证”、交“七费”,即身份证、未婚证、计生证、毕业证、待业证,每个证都得交几十元钱,此外还要交“两费”,一是计划生育季度妇检保证金,二是公粮水费、三提五统保证金。农民到城里后,还要办暂住证、健康证,交就业管理费、治安保护费、企业保证金。这些费用都没有固定标准。本来就缺少发展资本的农民,靠简单出卖劳动力都面临着“资本排斥”,发展权利受到束缚。在北京,90%以上的农民工无法同时办齐城市政府和部门所规定的城市合法居住的资格证明。(3)融入城市难。农民为城市居民创造了便利的生活环境,但难以成为城市人。由于户籍制度限制(全世界只有朝鲜、贝宁等极少数国家实行),农民在城市工厂里当工人,但他们的户口不能迁,农业户口、农民的身份不能变。工作再出色、再能干,农民工也很难得到任用、培训、升迁,更谈不上参加职代会,享有应有的民主权利。由于工厂把农民作为“临时工”,城市把农民作为“外来工”,农民把自己也当作是城市的“匆匆过客”。农民与城市,就像小草之于水泥地,无法生根、建立联结。

第二,福利保障的无组织化。农民工为城市生产、生活做出了重大贡献。比如春节期间,不少餐馆、服务行业歇业后,许多城市出现了无人送煤、送奶、老年人无人照顾、早点铺无人服务的窘境。可是,城市却不能给予他们起码的生存环境。农民工的许多权益,主要是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务纠纷、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据对北京农民工2000年-2002年调查,32.9%~36.3%的进城农民工出现过身无分文的情况,进城的农民工每四人中有一个人被老板拖欠工资或拿不到工资;另有研究表明,平均每个农民工每年在城里创造的价值是2.5万元,而农民工年平均工资只有6000元至8000元。更有甚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四川省的一项调查显示,全省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21%左右,参加工伤、医疗保险的仅占3.41%和0.84%。

农民工的这种工作、生活状态,与城市居民享受的有组织行为——生活中的“菜篮子工程”、工作上的“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上的“最低生活标准线”等相比,明显处于“组织不对称”——被歧视地位。

陷阱:“资本性生产部门”和“糊口性生产部门”的恶性互动

农民生存、发展的两个圈层生态,事实上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必须避免恶性互动。

农村经济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通常起着四个方面的作用:提供劳动力、提供原料、提供粮食、提供消费市场。如果农村教育不能再上一个新台阶,不仅农业自身缺乏技术渗透,农村社会生态转变没有内在催化剂,而且也不可能提供适应工业需求的农产品(比如专用化就对农产品生产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不可能为工业提供素质较高、能够推动产业升级的劳动力。据调查,目前在广东省务工的外来人员中,务工前有一技之长的不到10%。这种状况,加之中国庞大的农村过剩人口,对城市工业和一个国家、地区的整个经济都会产生负面影响。尤其是中国这样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

二元经济是一种由“资本性生产部门”和“糊口性生产部门”组成的经济,在劳动无限供给的条件下,资本性生产部门通常会以不变的工资,把劳动力从糊口性生产部门吸走,这会导致农村精英(相对而言)的流失;对资本性生产部门或企业而言,由于劳动便宜而且供给充分,也不愿意进行资本投资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为,工资低,原始的生产技术仍然有利可图,企业或整个产业的技术水平也难以提高,城市就永远不能获得推动产业升级的压力。这实际上是我国现阶段经济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化和尖锐化、“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产业结构难以升级的重要原因。再进一步看,占70%的农民长期处于半自给自足状态,只有30%的城市人口完全在市场中进行消费,必然造成“大中国,小市场”的畸形格局,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就会缺乏消费拉力。直言之,如果不解决农民两个圈层的生态问题,农村和城市都发展不了。赋予农民转移的能力,创造农民转移的环境,是中国回避不了的发展难题。

出路:新农村运动与新城市化运动

既然两个圈层的生态约束着农民,那么就必须从两个圈层生态的角度来思考解放农民,既要搞新农村运动,又要搞新城市运动,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具体言之,就是在增强农村公共服务,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改善农村医疗条件,改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特性,重建农民精神家园,增强农民的自生能力的同时,开展新城市运动。

众所周知,新中国的赶超战略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经济建设层面的重工业赶超,二是社会建设层面的城市化赶超——它是通过城乡分割政策,牺牲农民利益片面发展城市,也就是把农民排除在工业化进程之外。现在,我们要把城门打开,降低进城门槛,取消歧视性政策,培训农民从事工业、服务业的技能,让农民顺利成为中国的新工人和新市民,新消费者和新建设者。这样,新农村运动为农民转移提供出口,新城市运动为农民提供入口,就能够大大降低中国城市化的压力。

日本也是一个人口高密度的国家,其农民转移经验值得借鉴。日本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大致经历了4个阶段。第一阶段,人口流动最早始于明治维新时期,当时因为条件的限制,人口向城市的流动较为缓慢。第二阶段,从19世纪末开始,流动开始活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开始激增。当时,农业、工业之间差距扩大,传统工业走向现代化。工业化的进展,第三产业的兴起,这些都吸引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最初时期,流入人口的多数在非现代化部门工作,即所谓“杂业”。这个时候,进城农民工从事的大多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因此他们的收入还是很低的。第三阶段,教育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开始快速扩张。需要大批劳动力来建设,由此引发了大规模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接受前次人口流动中出现的问题,日本政府首先特别重视劳动力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增强了他们的就业能力和水平。1910年,开始普及义务教育,而且普及率迅速提高。甚至达到了全员入学。中专教育也于1910年以后普及。1920年开始,到1950年时,日本中等教育比重已占到69.3%,准中等教育占到9.4%,而高等教育仅6.2%,特别是中等教育的迅速增加,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使之能够迅速适应现代化工业的需求,进入大城市并且能够留下来成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1880年的城市人口比率为12.9%,到1940年达到37.7%。其中一点特别引起我们的注意,就是农民的教育程度和水平,一直远远高于城市化的水平。这为农民进城提供了非常有利的前提条件。第四阶段,完善时期。进入30年代后半期,日本还建立了劳动条件规定以及建立完善了健康保险制度。这就更减少了农民进城的后顾之忧,使大量农民进城后能够比较顺利地留下来,成为城市农民(注:2005年4月2日《经济日报》,第7版)。新农村运动与新城市运动并举,就是把日本的第三、第四个阶段的做法结合起来,实现城市化的后发优势。

新城市运动还有一个重要背景,这就是:在世界范围内,现代化道路上曾经出现过三个陷阱。这三个陷阱都与农民离土、进城有关:一是像英国工业革命时的圈地运动那样,迫使农民破产,让他们成为城市平民,作为工业发展的廉价劳动力。这个陷阱很多国家都掉进去了;二是大量的工人进城来了,把他们的骨髓都榨光,农民没有创业资本,导致“世袭性贫穷”,整个国家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本;三是从现在大量的发展中国家可以看到,农村的人口减少了,城市的规模急剧扩大了,但是大多数都是贫民窟,城市一边是天堂,一边是地狱。这三个陷阱,都是我们要避免的。

中国农民肯定是要进城的。一者,这是由工业化规律决定的。只要我们推进工业化,加快发展,农民就必然要从农村流出。二者,缩小不同地区间人均收入的差距或城乡人均收入的差距,决不是地区之间或城乡之间经济繁荣程度或者经济规模相等,而是通过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集中,提高农村、中西部地区人口资源的占有比例来提高人均收入水平。中国占世界25%的人口,只拥有7%的耕地,这种内在的资源结构性矛盾,更迫切要求减少农民。在上世纪80年代,中国人口和劳动力移动规模平均每年分别为814万人和401万人,90年代分别为1414万人和775万人,其中90年代下半期分别为2030万人和1146万人。二者都呈逐步扩大趋势。2003年底,我国进城农民工为1亿人左右(注:200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第9版)。这说明,农民转移已进入一个新阶段。

英国在工业化过程中,把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北美和澳大利亚,美国东部13州工业化产生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了阿拉巴马山以西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德国、日本无处转移,只好发动战争。要知道,这些国家的人口在今天看来都不算多。中国有13亿人口,如果把农村人口降低到全国人口的10%,则城市人口将达到11.7亿,超过发达国家城市人口的总和。因此转移人口一方面很难,另一方面出现上述三个现代化陷阱的可能性极大。如果出现,将是灾难性的。许多市长只希望财富往城市聚集,不希望农民往城里聚集;只想把城市建设得漂亮,没想到农村也需要建设。这是不对的。

新城市运动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城市结构优化问题。向大城市集中,是人口密集国家城市化的一个共性。例如日本农民向城市流动的另一个特点是向大都市集中。20世纪后半叶,大量的农民开始由中小城市向大都市圈集中,从人口的总体分布看,整个日本的人口都是向大都市集中。因为那里能够为农民工提供最多的就业机会,同时,那里打工的工资水平也比较高。人口向大都市圈、太平洋带状地带集中,在二战后高速经济成长期进一步加速。人口集中分布的地带是:大都市圈:以东京23区、大阪市、名古屋市为中心的都市圈。太平洋带状地带:东京圈以南的太平洋沿岸地带。2000年与1884年比较,日本人口增长约3.4倍,而同期3大都市圈的人口增长约6倍,太平洋带状地带增长5倍。所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有条件的区域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龙头,通过统筹规划,形成若干用地少、就业多、要素集聚能力强、人口分布合理的新城市群。”但同时,我国不仅人口多,而且版图面积大,全部向大城市集中也不现实。因此,还要“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一部分人到大城市区,发挥大城市的集约功能,一部分则留在当地,让小城镇来消化,即所谓“离土不离乡”。

在城市化运动中,政府应该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在日本近百年的农民进城历史进程中,政府的政策导向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收入的大幅度增加,大批农民进城成为城市市民,出现的一个特别令人欣喜的现象就是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特别明显,带动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的高速增长。从统计表上可以看出,日本1950年的国民总支出中,个人消费占62.1%,政府经常性支出11.1%,固定资本总额占19.0%,出口占8.9%。到1990年,这个比例关系依然如此,即个人消费在国民总支出中占有绝对优势(注:2005年4月2日《经济日报》,第7版)。

农民进城,城市岂不更拥挤了?交通岂不更困难了?治安岂不更混乱了?但同时,人口过于集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土地价格暴涨、垃圾处理难、劳动力迅速转移、城里各种服务设施跟不上,等等,这些问题是政府治理应该回答的问题,而不是农民要回答的问题。农民进城,并不仅仅是来赚钱的,也是来花钱的。来花钱也同时为城市创造了新的商业机会。农民进城,必然带来城市扩张。而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本身是我国的后发优势,它们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空间。2003年,在广东省各城市就业的外地农民达2000万左右。深圳、东莞两市外来劳动力分别达到500万人以上,这是户籍员工的5倍,成为两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注:2004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第9版)。因此,过去的城市化是着眼于城乡分割建设的,今天的新城市运动是着眼于城乡融合的角度来建设,根本目的是为农村提供经济活动的中心,消化农民的熔炉。

当然,农民进城是一个长过程。日本农民进城花了100年。我国人口是日本的5倍以上。这个过程可能会更长,因此,转移农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特殊的“持久战”,也将是世界工业化、现代化史上的一个“奇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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