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县级政府30年研究_行政管理学论文

民国时期县级政府30年研究_行政管理学论文

近三十年来民国时期县政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县政论文,民国时期论文,近三十年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01(2009)05-0092-07

“县政”,是指县域政治行为主体,特别是县级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和上级的领导下,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充分发挥政治统治、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功能,以县城内的社会公共事务为对象而进行的治理活动,简而言之,“县政”就是对县城内的政治、行政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治理的总称[1]。自秦置郡县,县作为我国行政区划的一个基本单元,虽历经2000余年,其设置都保持了相对稳定。“郡县治,天下安”,县的发展稳定,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稳定的“基石”。自清末至民国,县被冠名为自治单位,成为一时髦名词,引起了学界的重视。近三十年来,国内外学界主要是从历史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等学科出发来研究民国时期的县政问题。兹简述如下:

一、大陆地区:螺旋式上升中多学科解读的繁兴

国内学术界关于民国时期县政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热潮阶段。主要代表作有陈之迈《中国政府》(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钱端升、萨师炯等《民国政制史》(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程方《中国县政概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版),陈柏心《中国县政改造》(重庆国民图书出版社1942年版),胡次威《民国县制史》(上海大东书局1948年版)和邱昌渭《广西县政》(桂林文化供应社1941年版)等。纵观这些著作,学者们多以三民主义为指导思想,运用西方政治学的原理,对秦汉以来中国县政的沿革进行了历史回顾,从理论上对现代县政的内涵进行了探讨,对现行县政体制的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方法。这些著作不足之处亦较明显,即对县政的探讨主要停留在制度层面的多,受当时环境的影响对县政建设实践缺乏全面的考察和更深层次的思考。第二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至1970年代末的停滞阶段。第三阶段,1980年代至今的复苏勃兴阶段。

经历20世纪80年代政治史研究的发展、转型和学术上的重新定向,民国时期地方基层政权研究逐渐成为中国学术界的热点。从宏观上涉及民国时期县级政权研究的著作主要有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1984年版)、李进修《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纲》 (求实出版社,1988年版)、袁继成、李进修、吴德华《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湖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徐矛《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程幸超《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郭宝平《民国政制通论》(山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郑贤君《地方制度论》(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奇生《党员、党权与党争——1924-1949年中国国民党的组织形态》(上海书店出版社,2003年版)、王兆刚《国民党训政体制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专著方面,魏光奇《官治与自治——20世纪上半期的中国县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综合利用各种官方文书、档案、各个时期的地方志,当时、当事人的回忆录等资料,对清代至民国时期的县制演变情况,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了梳理,对清末至国民政府时期县制的财政、人事及蕴藏于县制背后的社会势力的兴衰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周联合《自治与官治——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法研究》(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以自治与官治体制为中心,从南京国民政府的县自治法及其实践入手考察其县政甚至地方政制的发展变化,追溯此前的政治传统,描述当时的政治状况,以此从制度上揭示南京国民政府迅速崩溃的历史规律。此外,李德芳《民国乡村自治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从翰香《近代冀鲁豫乡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乔志强《近代华北农村社会变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赵秀玲《中国乡里制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和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等著作,对民国时期乡村社会政治权力结构及乡村自治诸问题进行了全面考察和深入的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80年代以来公开发表的关于民国时期县政问题的学术论文100余篇,张益民《国民党新县制实施简论》①,从制度层面对新县制进行了考察,对其实施原因、过程和失败之结果进行了探讨。王奇生《民国时期县长的群体构成与人事嬗递——以1927年至1949年长江流域省份为中心》,通过对国民党大陆统治年间长江流域省份各县县长的群体构成的考察,探讨了基层地方吏治的转型过程,指出国民党执政以后,随着国家不断向社会基层扩张、渗透,“县不再是国家对地方控制和统治的终点,县长也由直接治理百姓的‘治事之官’逐渐蜕变为承转公文的‘治官之官’”②。王先明和李伟中《20世纪30年代县政建设运动述评》③将县政建设实验作为一场运动,概述了县政建设的缘起、几个实验县的实验、运动的整体性特点。刘海燕《30年代国民政府推行县政建设原因探析》④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县政建设运动这个概念,并分析了国民政府推行县政建设的三大原因,认为其根本目的在于加强对农村的控制,稳固乡村统治基础,最终巩固在全国的统治。邱捷《民国初年广东乡村的基层权力机构》,对民国初期1912-1925年间广东乡村基层权力实况进行了较详尽的考察,认为亦官、亦绅、亦团、亦匪的人物控制基层权力机构的格局一直延续到40年代⑤。程郁华《1945年前后乡保人员贪污现象分析:制度的视角——以浙江省新昌县为例》一文主要从制度的角度分析1945年前后乡保人员的贪污现象,认为田赋制度的漏洞、官僚制度的不彻底化以及行政制约制度的缺乏,给乡保人员带来了很大的私人权力运作空间,这正是他们贪污的渊薮⑥。刘椿《论国民党政府农村县制改革》认为国民党政府缺乏改革农村封建社会结构的意志与决心,反而以封建地主、富农为主要依靠对象,侵害农民利益,导致20世纪30年代农村改革完全失败⑦。以上所列论文只是极少部分,限于篇幅,故不能一一列举。

在注重上层转向下层的史学趋向影响下,国内民国县政研究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将民国时期的县政放到中国近现代以来社会转型的历史大背景下进行考察,重新诠释县政建设的实质、成败得失与经验教训;二是从国家与社会互动的角度即以“国家—社会”的范式对县政建设进行整体性的考察,把握其总体性的特征;三是典型个案研究与综合考察相结合;四是从研究方法和手段来说,以历史文献研究法为主,运用多学科如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统计学、社会学、比较分析等进行综合研究的方法已成趋势;五是从研究者人员构成来看,一批青年学者纷纷加入其中,对学术传承、学术对话起到了积极作用⑧。

二、台湾地区:现代化视野下整体和个案考量

作为中国近现代史研究重镇之一,台湾地区的学者在研究中华民国政治、社会、经济及文化上用力甚勤,成果颇丰。张俊显《新县制之研究》(正中书局,1987年版)对国民政府1939年新县制实施背景、政策措施等进行了论述。1973年至1977年,由李国祁、张朋园两先生主持,张玉法、苏云峰等10位研究人员参与的《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1860-1916)丛书,以现代化的视角,较全面探讨了山东、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台湾等11个省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自晚清到民初的历史进程,其中亦包括对以上各省县政的论析。朱宏源《从变乱到军省:广西的初期现代化,1860-1937》,采用四民分析法(政治人、经济人、文化人和社会人),从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四个面向对广西初期现代化进行了全面探讨。在第六章探讨“初期现代化的政治面”中,论及了广西省省县行政的现代化演变迹向,作者在认为军事独大无疑是广西这一阶段政治现代化的最大特色的同时,也认为以军人,而不是以文人,来作为推动现代化运动的主轴不代表广西初期现代化,在政治层面没有成功的希望[2]。王肇宏《训政时期省市施行地方自治的实况》对华中地区的江苏省、湖南省、南京市;华北地区的河南省、山东省;华南地区的广东省、云南省等6省市自民国18年至26年的自治实况进行了概况论述,并认为形式多于实质[3]。沈侨松《从自治到保甲:近代河南基层政治的演变,1908-1935》以河南省为个案,论述了从清末到民国河南地方基层政治组织形态的演变(从自治到保甲),认为“近代河南从自治到保甲的地方基层政治的演变过程,与其说是政治的现代化,毋宁可说是政治的内卷化(politics involution)”⑨。该观点进一步论证了美国学者杜赞奇、黄宗智提出的政治内卷化学说。沈先生另一论文《地方精英与国家权力——民国时期宛西自治,1930-1943》,认为在宛西自治过程中“地方精英侵夺国家权力,宰制农村的混乱局面”⑩。李国祁《闽浙两省制度、行政与人事的革新(1927年至1937年)》对北伐后福建和浙江两省的制度、行政和人事进行了全面论述,认为两省“在政治上的确有很大改善,此一改进在县级基层政治上最为显著,而在法治精神的建立上尚不能达其理想”(11)。王萍《广东省的地方自治——民国二十年代》对民国20年代广东省的县自治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了全面解读(12)。张玉法《民国初年山东省行政制度的变革,1912-1937》对山东省的省、道、行政督察专员区、县政实验区和县级行政制度逐一进行了梳理,认为“民国初年,不论北京政府还是国民政府时期,在人事上省与中央或省与省以下,容有冲突;在制度上,国家的行政体系大体完善”(13)。

综而观之,台湾学者主要是从政治制度变迁的层面对县政问题进行论析,具有宏观叙事之特征,其所提出的民国时期县政政权建设中的现代化组织特征、县级公务人员任用及权力配置、下移诸多问题,还值得进一步挖掘资料特别是结合档案资料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考察。

三、美国:独到视野中的非线性诠释

二战后,研究中国的重心开始从欧洲转移到美国,在强烈现实感和求实精神的驱动下,研究中国的美国学者加强了对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力度,美国设有许多专门研究中国的机构,也在许多大学设有研究中国的学术中心。经过多年的努力,美国各大学培养出一大批研究中国的高级人才,一大批学者纷纷脱颖而出,如为大家熟悉的费正清、韦慕廷、周锡瑞、裴宜理、弗雷德曼、施坚雅、孔斐力和黄宗智等,他们以其独到的思维模式、研究方法,编写出一部部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在各国学术界引起了很大反响。据笔者陋见,肖邦齐(R·Keith Schoppa) 《中国的精英与政治变革:20世纪初期的浙江省》(哈佛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以浙江省为例对其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作者首先把注意力放在20世纪最初30年间(从清末到北伐开始)的“政治发展”和“转变”时期,把这个时期视为“分裂”和“统一国家的努力中断”的时期,并毫不含糊地提出了反命题。具体来说,就是首先以施坚雅的市场区域理论(特别是以“大区域”中的“中心”和“外围”观点为基础,使用数量指标,根据浙江省的经济发展程度,区分为“中心内层”、“中心外层”、“外围内层”和“外围外层”四个地域,并对这四个地域做了比较,分析了经济发展与政治体制的关系),分析的单位是州和县,而把州、县的政治精英(包括绅士、商人、知识分子、军人等)的状况及其变化作为分析的重点。该书的特点,首先是从正面研究了州、县一级的政治;其次是对经济发展程度有差别的地域进行了比较。孔斐力(Philip Kuhn)在《地方政府的发展》中,认为中国政治制度的整体特性无非是最下层政府表现出来的特性。文章包括:(1)精英在地方政府中的作用:受到政府支持的立宪对地方政治产生巨大影响;(2)地方政权:山西“村制”方案对1928年后南京政府的地方制度产生很大影响;(3)南京关于地方行政的早期政策:背离孙中山的地方自治观念而趋向于官僚政治控制制度;(4)乡村建设运动:各种乡村建设实验均未得正果,日本的侵入使它们迅速烟消云散[4]。此外,他的《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和《民国时期的地方自治政府:关于控制、自治和动员问题》认为辛亥革命以后的地方社会“名流”阶层适应变化了的中国社会环境,通过地方自治等方式而对县级行政及农村事务进行干预和控制,构成了近代中国社会史研究的中心问题。

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至1942年华北农村》对义和团至抗战时期的华北农村做了比较详细的个别研究。作者力图打通历史学与社会学的间隔,提出了“权力的文化网络”等新概念,而且详细论证了国家权力是如何通过种种渠道,诸如商业团体、经纪人、庙会组织、宗教、神话及象征性资源等深入社会底层的。全书分八章,包括权力的文化网络,清末乡村社会的经济统治,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宗族与乡村政治结构,乡村社会中的宗教、权力及公务,乡村政权结构及其领袖,国家与乡村社会的重组,国家政权的现代化与地方领导。该书资料主要来自于南满铁道株式会社调查部根据1940至1942年间调查编成的6卷本《中国惯行调查报告》。尽管这些调查覆盖了河北和山东的不少县,但资料的主要部分是关于两省六县六村的情况。在第三章“华北地方政权的现代化建设”中,作者论述了河北、山东二省省县地方政权内部的结构及动力,提出了“民国政府即使在省、县一级,亦是一个包括不同利益集团和动机的混合体”,认为“在国家力图加强对社会控制的过程中,不同利益集团的压力和冲突是造成内卷化的主要原因”。该书理论分析很有深度,但重在描述华北的地方政治,对民国时期的县政没有做全面论述[5]。田宏茂(Tien Hungmao)《国民党的中国政府与政治(1927-1937)》——书对政体之组织、国民党内政治派系、中央政府税收与支出、省政与县政、剿匪区内的行政、省政统治阶层的教育背景、身份与人事变动等等问题进行了论述,认为土匪和中共经常使县府的控制力仅限于城市[6]。揆诸史实,此种观点甚为偏颇。基廷(Keating,Pauline.B.)《两种革命:陕北的乡村建设与合作化运动,1934-1945》认为国民政府时期陕北各县开展的乡村建设与合作化运动是一种具有革命性质的改革[7]。霍尼布鲁克《机械化采煤与地方上的政治冲突:以19-20世纪江西萍乡县为例》对萍乡县在19-20世纪因煤矿行业新旧生产工具变化与随之而来的新旧政治势力的冲突进行了论述[8]。

概而言之,美国学者诸如杜赞奇、孔斐力等人的研究大多着眼于中国华北或江南地区农村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方法和视野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但由于其各自立足点的不同,在民国县级政权的建设问题上他们都是把它同他们所关注的问题结合在一起的,因此,他们对县政问题的分析还只是部分或层面,仍有待深入和全面。

四、日本:理性思维中的精细耕作

日本学界对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有“一长二多”(历史长、人员多、成果多)之特点。据学者估计,80年代初,在日本大学与研究所里研究中国问题的讲师以上人员有3000人以上,其中至少有上千人是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者[9]。横山英《孙文的地方自治制度论》,通过考察孙中山地方自治制度论的宗旨、内容和特征,认为孙中山的建国理念就是通过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而保障广泛的民权,以县自治制为基础建立国家机构,最大限度地使主权在民的原理制度化,并据此建设民国。同时,认为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在当时社会实况下,是过于理想主义的产物(14)。田中比吕志《民国初期地方自治制度的重建与地域社会》阐述了地方自治制度和地域社会变迁二者之间在民国初期的互动(15)。山本真《20世纪30年代前半期河北省定县县政改革与民众组织的尝试》认为定县县政改革与民众组织的发展有着相互促进的作用(16)。山本真《20世纪40年代,国民政府统治下福建省土地改革的实验——原龙岩土地改革试点县县长林诗旦专访记》,通过访问当事人,对上世纪40年代福建龙岩县开展的土地改革进行了追忆(17)。今井骏《四川省县政人员训练所》对四川省县政人员群体构成进行了梳理(18)。金子肇《袁世凯政权下县知事任用改革及影响——以江苏省为例》,以江苏省为个案,阐述了袁世凯政权下县最高行政长官——知事的任用改革及影响(19)。此外,阪井田、夕起子《南京国民政府的地方制度统一化——以河南省为例》(20)、今井骏《中华民国时期四川省丰都县地方行政制度的历史变迁》等论文(21),分析了不同区域下县级行政制度的发展流变。

总之,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学术界对于民国时期县政的研究,无论是在广度还是在深度方面,均有了较大的进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学术的发展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是不断地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把对事物的认识向前推进,以便逐步接近真理”(22)。自传统社会至今,中国省县情形各异,加上民国时期地方与中央步调不一,因此,随着史料的进一步发掘和研究领域的拓宽,民国时期县政问题的研究仍存有一定空间,有待深垦。

收稿日期:2009-07-21

注释:

①参见《史学月刊》1986年第5期。

②参见《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

③参见《史学月刊》2003年第4期。

④参见《民国档案》2001第1期。

⑤参见《史学月刊》2003年第5期。

⑥参见《历史教学问题》2006年第5期。

⑦参见《深圳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⑧直接或间接涉及民国时期县政问题的博士论文有:

王奇生《国民党基层权力群体研究——以1927-1949年长江流域省份为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历史研究所1997年博士学位论文)。

彭厚文《1928-1937年湖北地方政权研究》(南京大学1994年博士学位论文)。

方新德《国民政府时期浙江县政研究》(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年4月)。

曹成建《20世纪20至40年代国统区地方自治与县政改革考察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年3月)。

王春英《民国时期县的行政权力与地方社会控制——以1928-1949年川康地区县政整改为例》(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年3月)。

黄彤《民国时期民控官的途径与控案处理——以川政统一后的四川基层为例》(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4 月)。

鲁克亮《政治腐败、认同危机与政府应对:民国广西民众控告县长研究》(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

张伟《民团、公所与学校——1930年代新桂系对广西乡村社会的控制》(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年5月)。

黎瑛《权力重构与控制:新桂系行政机制和政府能力研究(1927-1937)》(上海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5 月)。

杨焕鹏《国家视野中的江南基层政治(1927-1949)——以杭、嘉、湖地区为中心》(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等。

硕士论文有:

周玉玲《新县制下各级民意机关研究》(苏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2年4月)。

黄燕群《1927-1937年湖北省县级司法体制改革初探》(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3月)。

程郁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乡保人员贪污与暴力现象研究——以桐乡、新昌两县30件案件为例》(华东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5月)。

梁华玮《国民党执政时期县参议会研究(1929-1949年)》(首都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5月)。

杨靖《民国时期县级政权研究(1927-1937年)》(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5月)。

朱翠华《民国时期县官群体研究:以1912-1937年江苏省为中心》(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4月)等等。

⑨参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1989年版,第189-219页。

⑩参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1期,1992年版,第373-435页。

(11)参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9期,第79-114页。

(12)参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7期,第485-508页。

(13)参见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1期,第523-552页。

(14)参见横山英,刘世龙译《孙文的地方自治制度论》,载《海外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第26辑第28-39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15)参见田中比吕志《民国初期にぉける地方自治制度の再编と地域社会》,曆史学研究772期,2003年2月。

(16)参见山本真《1930年代前半,河北省定县にぉける县行政制度改革と民眾组织化の试み》,曆史学研究763期2002年6月。

(17)参见山本真《1940年代国民政府统治下の福建省にぉける土地改革の实验——原福建省龙岩土地改革实验县县长—林诗旦氏访问记录》,中国研究月报637。

(18)参见今井骏《四川省县政人员训练所につぃての一考察》,人文论集〈静大〉55-1期,2004年7月。

(19)参见金子肇《袁世凯政权の县知事任用改革下とその余波—江苏省を中心》近きでには在りて39期,2001年8月。

(20)参见阪井田,夕起子.《南京国民政府にょる地方制度の统一化につぃて—河南省を中心》として10期,2002年3月。

(21)参见今井骏《中华民国期の四川省丰都县にぉける地方行政制度の曆史的变迁につぃての—考察》,人文论集〈静大〉53-2期,2003年1月。

(22)参见李良玉《对魏晓阳的博士论文提纲的第三份批语》,载《李良玉历史研究与教育文选》,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年版第330页。

标签:;  ;  ;  ;  ;  ;  ;  ;  

民国时期县级政府30年研究_行政管理学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