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企业一体化——小商品批发市场的体制模式选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小商品论文,批发市场论文,体制论文,走向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6249(2001)03-0064-03
一、小商品的产品特性及其组织制度含义
其一,一般来说,小商品往往具有较强的产品可分性,从而一方面在生产规模的选择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可以进行大规模生产,又可以进行小规模生产。另一方面,在采购规模的选择上,既可进行大规模采购,也可进行小规模采购。对于大量存在的小规模生产者和小规模的消费或采购者而言,如果自发独立地参与市场,那么在交易对象的搜寻、交易价格的谈判以及在交易合同的签约及其监督执行上,将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因此,批发市场的建立,通过集中交易,从而形成交易对象的内生机制,通过价格的自动生成,从而降低发现价格的信息成本。所以,小商品的产品可分性的组织制度含义是:集中交易能够降低市场交易费用。
其二,小商品技术含量通常不高,要求的投资规模不显著,因此行业进入或退出的门槛不高,这表明,没有稳定的交易规则进而不能产生稳定的交易预期,生产者和采购者的经营行为将极不稳定。这一特性要求应该有适当的市场组织与市场管理者来保证市场交易者的行为稳定。
其三,在同行业内,小商品的同质性较强。这表明,如果没有恰当的市场监督机制,商品质量很难保证。对于同一类商品而言,采购者不易鉴别产品的质量,由此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生产者或销售者容易诱发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而提供假冒伪劣的机会主义动机,当购买者发现同类产品有质量差异时,他会努力寻找价格低廉的供给者。价格降低,提供高质量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将无利可图,从而被迫降低质量。这表明,如果没有恰当的市场监督机制,不仅商品质量很难保证,而且会出现劣胜优汰的现象,从而出现柠檬市场。
其四,在过剩经济条件下,企业实施的是“品牌经营战略”,它与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相一致。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并不断强化,谁来培育品牌的行为主体问题就不断突现。这种品牌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商品自身的品牌,二是作为批发市场整体的品牌。由于商品形象与市场形象的建立是高昂的专用性资产投资活动,而从事小商品生产与经营的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投资能力不足,市场扩张能力有限,进入行业的产业规模经济性不明显,而且进行专业性品牌投资面临较高的进入门槛和经营风险。更为重要的是,作为批发市场整体形象的品牌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这类投资活动几乎不具备享益的排他性。因此,批发市场的这类特性要求有对整个市场品牌进行投资的主体。
二、体制模式选择的总体思路:三大要点
上述小商品的产品特性共同表明了一个基本的组织制度含义:小商品市场的发育要求有专门的市场培育主体、市场投资主体、市场管理主体、市场监督主体、市场服务主体。
这个主体是谁?不应该是政府。我们的设想是将整个批发市场作为一个整体,成立“股份(集团)公司”,将整个批发市场发展纳入企业行为,从而走向市场经营的企业一体化。
具体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公司办市场”实现组织创新;通过“公司管市场”实现管理创新;通过“市场公司化”实现制度创新。
(一)公司办市场
在一般情况下,我国批发市场乃至零售市场是由国家出资兴建,进场交易的各行为主体都是独立法人,与市场兴建者之间无任何经济业务关系。而我们的设想是将批发市场的建设由政府行为转向企业(公司)行为,使之作为一家企业来筹资兴建市场(包括市场硬件和软件),并由此形成了特殊的企业产权结构,使股份(集团)公司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
公司办市场,可以提高市场建设及市场扩张的融资能力,强化市场管理的长期性与服务性,提升整个市场的档次,协调内部各进入主体的关系,改善整个市场的对外竞争力。
股份制条件下,各股东一方面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另一方面又在关心各自财产的保值增值,小股东可以在股票市场上“用脚投票”,促使公司提高其经营业绩,而大股东则可以通过董事会等渠道对公司经营运作进行直接监督,企业内持股的职工更把企业业绩与自身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会利用自身的信息优势帮助企业经理人员改善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由于受到来自股东、社会及市场竞争带各方面的压力,经理人员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努力工作——具体到股份(集团)公司就是努力使批发市场的交易额提高和辐射范围扩大。
(二)公司管市场
一般而言,市场管理作为一种公共产品是由国家来提供的,而在小商品批发市场中,我们的设想是批发市场管理由企业——股份(集团)公司提供,显然“公司管市场”这种市场管理模式比传统的“国家管市场”有更高的管理效率。
公司管市场,就是要不断延伸管理空间,拓展管理内容。它包括从市场建立后各种配套设施的建设、市场经营环境的不断优化,到鼓励多种经营主体尤其是个体户和私营者进场经营;从批发市场到拍卖市场再到配送中心可以促进市场的高级化;将批发市场通过产业链延伸到生产领域,兴办各种生产基地;从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到交易制度的逐步变革;从内部集资到公司股票上市、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从国内市场的营销到海外市场的开拓等。
“公司管市场”至少有两方面的优势:其一,集团公司作为市场管理者向市场交易双方提供市场内公平交易的保证,惩罚交易双方的如“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不正当竞争和机会主义行为,这将逐步稳定交易双方的预期;其二,集团公司为了自身利益会主动“变管理为服务”。
而在“国家管市场”模式下,管理者(包括工商税所等)的行为与计划体制下的企业经理人员及政府官员的行为十分类似。管理者是国家公务员,虽然市场的兴旺与否有可能会涉及到其升迁及收入变化,但是这种联系并不十分明显。首先,政府的目标是多重性的,因而对市场管理者的评价也是多方面的,并不单纯以市场兴旺程度为唯一指标;其次,市场兴旺与否,与市场管理者收益之间的关联性极低,不足以激励管理者增加其工作努力程度;再次,对市场管理者的评价来自于上级,而上级并不拥有信息优势,那么市场管理者就有可能策略性地利用其信息优势,即采取机会主义行为来获取收益。这些都表明,由国家来管理市场,不仅市场的公平程度,而且所提供服务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无法与“公司管市场”相比。
(三)市场公司化(或“市场企业化”)
在批发市场上,一方面由于进场交易的批发商是具有独立产权并向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法人主体,在市场上按照价格机制的作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与其他经营者平等竞争,因而是一个市场;而另一个方面又由于各批发商与集团公司之间存在着“管理的交易”,接受集团公司的规则、条例的管理,因而可以认为,集团公司与这些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共同构成了批发市场这个松散型的企业。它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市场,也不同于企业的一般形态,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形态。所以我们将其称之为市场企业化。
我们认为,以企业为主体构建批发市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构建市场体系,以市场体系为中心构建小商品流通体制,是我国小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三、“企业一体化”的模式运行:五项基本内容
从本质上看,市场是生产者和消费者、供给者和需求者发生交易而形成经济关系的一个连接点。因此,市场既是交易的场所,又是交易形成的经济关系,更是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的一种特殊的规则或制度安排。一个有效运转的市场,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构建市场载体——降低交易费用
以批发市场为中心构建小商品交易的市场载体,一方面通过价格生成,为产商和采购者提供了信号,从而降低了信息的搜寻成本,弱化了市场风险;另一方面批发市场由于集中了大量的买主与卖主,改变了小规模交易者在市场分散条件下面临“小数谈判”所导致的机会损失,竞价机制的形成不仅保证了价格的公平,提高了交易效率,更重要的是改善了小规模生产者和购销者的谈判地位,降低了谈判成本。所以通过市场载体的建设,可以改善小规模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境况。
(二)培育市场主体——提高价格的生成效率
没有市场主体的进入,市场载体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大量存在的“有场无市”现象正是如此。因此,比市场载体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吸引和培育不同类型的、多样化的市场主体。由此,打破所有制约束,打破地域限制,打破市场进入的身份限制,培育不同类型的且具有不同利益的市场主体,引入大量的买者与卖者,通过公平的竞争与反复的博弈,才能保证价格的快速而有效生成。
(三)建立管理机制——节省组织管理成本
如果说市场组织面临的主要是市场交易费用,那么企业组织(又称等级组织或一体化组织)则主要面临的是组织管理费用。当批发市场纳入到一体化的企业管理范畴时,如何降低决策成本、强制管理成本、指令传输与执行成本、职能代理成本、规则的贯彻与监督成本等等,就成为企业管理机制设计的关键问题。
显然,如果仅仅建立了市场载体,仅仅培育了市场交易的主体,俣若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或管理机制缺位,“公司办市场、公司管市场、市场企业化”的组织体制是不可能生存,更不可能发展的。
因此,节省组织管理成本,建立高效的管理机制,依赖于:在集团公司内建立有效的企业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构建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形成合理的公司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
(四)设置市场规则——稳定交易预期
制度是规范在相互交往过程中人们行为关系的一系列规则。在集团公司的市场规则建设上,重点是:一方面,通过对市场组织者和交易者的行为规范,降低市场管理中的不确定性,打击参与者强买强卖、以次冲好、短斤缺两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抑制市场参与者竞相压价等恶性竞争行为。另一方面,规范集团公司行为。
(五)营造政策环境——发挥调控效能
仅仅强调市场载体、市场主体、管理机制以及市场规则,仍然是不够的。不然为什么我国不少地区的批发市场在经历了快速的发展之后,依然会从繁荣走向衰落?一个重要原因即是缺乏适宜的政策环境。
政府在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表现在四个方面。(1)发展什么样的市场,如何发展,应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进行的;(2)政府通过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引导和规范市场;(3)政府对市场活动进行必要的工商行政管理和法律监督,以保证市场的健康发育和成长;(4)支持消费者委员会和新闻媒体对市场行为的监督。
必须强调的是,政府只是提供制度服务,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具体的运作与实施则完全由集团公司自主选择。
四、“企业一体化”模式的扩张:四大方向
(一)以集团公司的股份制优势,吸纳外资,吸引名产、名企、名牌、名店、名商加盟集团,提升整个批发市场的市场档次和品牌。
(二)培育批发市场的品牌,利用集团公司的融资能力,向生产领域扩张,实行产销一体化。一方面通过收购优质的生产性企业,向生产领域延伸;另一方面通过资金投入、管理输出,建立生产基地,从而实现向生产领域的延伸,将生产、批发、加工、储藏、运输更好地结合起来。
(三)利用批发市场的品牌,向零售领域扩张(直销、连锁、仓储式经营),实行批零一体化。必须强调,在实行批零一体化的基础上,集团公司应该加速物流的现代化(包括商品的运输、储藏、加工、装卸、包装和信息服务等),并推进期货市场的发育。因为,随着物流的现代化与批发市场的标准化、规范化及高级化,现货的对手交易将逐步让位于以拍卖和标准化合约为主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的进一步深化又为期货市场的发育提供了基础,以使远期价格的发现和市场风险的规避更具效率。
(四)利用批发市场的品牌和集团公司的声誉,向外地市场扩张(在区域分工与布局的前提下收购、兼并一些有场无市的批发市场,组建分公司),实行市场网络一体化。一方面,集团公司通过批发市场可以带动一批中间组织的成长,从而创造“公司+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生产性中小企业”模式;另一方面,公司又可以通过批发市场培育了一批新的产销一体化组织,由此又构建“公司+批发市场+产销一体化组织”的模式;再一方面,公司通过销地批发市场与产地批发市场的市场对接,还可以构建“公司+销地批发市场+中介组织+产地批发市场+生产性企业”的模式。这一“三重模式”将为我国小商品的市场体系构建提供具有广泛应用价值和推广前景的创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