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如有效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论文_徐海林

试论如有效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论文_徐海林

摘要:本文主要对当前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策略,以供同仁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存在问题;解决策略

一、前言

一直以来,我国建筑业每年发生安全事故率都处在高位,这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究其原因,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不够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漏洞等因素外,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对履行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全面履行安全监理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无可置疑,安全监理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监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对预防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合理有效减轻安全监理责任将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主要对当前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解决策略,以供同仁参考。

二、当前开展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原因和解决的办法,才能更好地推进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建筑市场不规范,监理安全工作开展困难。当前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施工企业的施工任务相对匮乏,生产能力明显过剩,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获取工程项目以低于成价竞标,致使中标价格明显偏低。为追求经济效益,一些施工单位大量削减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安全隐患大量出现。同时,大量农民工涌入建筑市场,安全意识淡薄、专业技术和安全技能差,经常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导致施工现场混乱,安全隐患多,监理人员协调和管理难度大,安全监理工作困难重重。

(2)安全监理工作受外部因素干扰大,职责难以发挥。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第三方责任主体,本应独立公正地处理和协调各方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监理单位常常身不由己,经常受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政府行政部门等方面因素的干扰干预,不把监理人员当作独立的第三方看待,有时为了赶工期抢进度,施工工序混乱,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监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安全监理单位和人员安全责任意识不强。一部分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没有按规定编制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只是将安全监理放在质量控制工作内容的一个分项,认为安全管理是施工单位自己的事,不愿投入精力抓安全。部分监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作责任心差,不按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工作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走过场,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听之任之,安全监理不能有效的发挥作用。

三、解决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监理面临问题的策略探讨

(1)加强对安全监理的认识,树立安全生产意识。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理水平与工作能力,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深入了解、领会掌握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如《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等等。各级安全监理人员必须要与时俱进,认清形势,领会安全监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才能从根本上强化安全监理工作,加大监控力度,有效实施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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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安全监理的组织与责任制度。安全监理的组织机构和安全监理岗位责任制度建设是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规定,也是确保安全监理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安全监理组织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监理单位的总体性、全面性,又涉及到具体监理项目的操作性和实效性。针对监理单位的整体而言,监理单位的法人代表应当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全部安全监理项目全面负责,应当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的独立的安全监理协调管理机构;针对各个安全监理项目而言,应当确定监理服务合同标的工程的安全监理总负责人、具体驻地监理负责人、现场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3)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的计划与程序。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或督查安全监理总负责人、具体驻地监理负责人,建立健全工程项目施工的具体安全监理计划、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确保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连续性。明确各阶段、各工序、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理方案、任务、目的、要求和措施,以及安全监理审批、巡查、指令、报告、签字的内容、范围、程序、方法和权限等。针对结构特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同时,监理单位还应制定对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执行情况的督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指导、调整和促进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4)严格执行开工前的各项安全监理审查。1)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监理应当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进行签字确认。2)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监理应当在项目施工之前,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和管理情况,以及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审查施工机械与设施的验收情况。安全监理应当在项目施工之前,认真审验施工单位拟使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认的不得投入使用。4)审查施工技术交底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监理人员必须要在每项工程实施之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状况,现场抽查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逐人签字的真实、有效性。

(5)加强施工现场巡查与旁站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当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监管规范文件,以及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等,认真实施巡查监控,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更应当加大监控巡查的频率和力度。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各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以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制止现场违章作业,并将重要结构、高危作业、关键工序、易发事故源、支撑作业的实体工程和薄弱环节等施工安全状况列为安全监理的重点,采取安全监理旁站、巡视和平行抽检等形式,加大巡查监控力度。针对安全事故隐患下达书面整改指令。安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违章冒险作业时,应当以书面指令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项目法人单位、交通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安全监理《巡查手册》的记录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日志、台账管理和监理月报工作。

四、结束语

总之,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理作为建设工程管理的一方,必须认真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职责,并按照《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做好各项工作,同时监理也要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多沟通,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论文作者:徐海林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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