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条约”达成过程中的一个共同问题:从“惩罚董”的谈判看政府内部各种势力的相互作用_辛丑条约论文

“新州条约”达成过程中的一个共同问题:从“惩罚董”的谈判看政府内部各种势力的相互作用_辛丑条约论文

《辛丑条约》议定过程中的一个关节问题——从“惩董”交涉看清政府内部多种力量的互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互动论文,条约论文,关节论文,过程中论文,多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6627(2012)01-0005-14

义和团事变是中国近代史上的大事件,对它的研究从来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可以想见这一事件及其震骇人心的回响对西方刺激之大,也就可以理解人们何以对它有持久不衰的兴趣。有意思的是,海外研究多关注义和团本身源流与战争爆发的原因,而较少讨论战后中外关系的问题①。作为少数的例外,约翰·凯利(John.S.Kelly)以专书考察了辛丑条约的订立,重点则在检讨西方列强的谈判策略与具体政策[1]。菅野正发表于上世纪70年代系列论文,至今仍是日文研究的代表作,当然贯穿其中的日本视角决定了相关论述的侧重面,且作者将清朝中央政府作为战时交涉的绝对主角,并无意探讨地方外交的问题[2]。中国台湾的王树槐、李国祁等人精深的专题性研究迄今未被超越,但限于畛域分野,仍无法全面勾勒中外交涉的实状②。大陆研究方面,义和团运动的中外关系部分基本是在帝国主义侵华史的脉络展开的,我们对《辛丑条约》的知识,也更多从一些通论性著作中获得③。至于专题研究的状况,相对薄弱,在总结“义和团研究一百年”时,已有论者指出,“就辛丑和约而言,除了一些中外关系史、外交史、侵华史等通史性著作有大同小异一般性的论述,自八十年代以来,几乎没有发表过有分量的专题论文”[3]④由出此言,至今又已经过了十年,而相关研究似仍未有明显进展。本文思路建立于检讨辛丑条约先行研究的一个倾向,即过于偏重讨论外国方面的情况。这在西方固然难免,国内帝国主义侵华史研究实际也存在这一问题,认为当时交涉无所谓谈判,基本由列强一手主导,如果说有,也不过是帝国主义之间的“勾心斗角”与“分赃比赛”。相应的,研究主要依赖外国一侧史料建筑史实,对外国提出的利权要求、彼此间妥协竞争,我们知道的较多,甚至比对清朝内部情况还多一点。清政府给人的形象似完全被动,没有发言权,实际情况如何呢?笔者注意到一个事实,即战后清朝参与交涉存在着多股力量,清政府本身不是铁板一块,当时逃至西安的宫廷权威仍在,在北京奕劻、李鸿章为全权代表,张之洞、刘坤一等东南督抚有法定权力参与和谈,各驻外公使的作用也不容忽视。这些力量如何各自发挥,彼此关系如何,形成的合力状态又如何,此种状况对清朝内政外交有何影响?解答所有这些问题,当然非本文所能完成的任务,笔者拟选取围绕惩治董福祥这一人物的具体交涉做一实证性考察,由此切入,略窥《辛丑条约》谈判过程中某些值得注意的面向。董福祥(1839,一作1840-1908年),字星五,甘肃固原(今属宁夏)人。同治元年(1862年)陕甘回民起义时集众响应,后降清,以军功累官至甘肃提督。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奉调防卫京师,编为荣禄所辖武卫后军统领。庚子事起,部下士兵杀死日本使馆书记生杉山彬,甘军围攻东交民巷使馆区,战后被外国指为“祸首”,解职归乡。作为近代西北地方的重要人物,董福祥相关研究非常丰富⑤。尤其他与义和团运动的关系,多为人所瞩目,至于革职前后个人境遇的变化,薛正昌系列论文颇资参考⑥。吴相湘较早利用了清宫档案,讨论过张之洞、刘坤一等督抚“劾董”的相关情节[3]。近有网络作者利用新刊《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也注意到辛丑谈判中的“保董”问题⑦。不过,如尽量放宽视野,从“惩董”交涉看庚子后清政府内部多种力量的互动,这一课题无论在史料挖掘或意义阐发方面仍都有不小的开拓空间,本文即是这样的一次研究尝试。

一、战后董福祥的行踪及“惩祸”议题的提出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七月二十一日(8月15日)凌晨,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城,那拉氏携光绪帝仓皇出逃。此前数日,甘军已从围攻使馆区的前沿阵地退下,董福祥奉旨出城迎敌。大兵当前,那拉氏临敌指挥显得慌乱失措,二十日(8月14日)转令刚出京的董福祥无论行抵何处,“仍将大队迅速带领回城,保守城池”[4](481)。实际上,甘军与联军前锋短暂接仗后,即迅速溃散,败退途次,董于良乡遇大学士、武卫军总统荣禄,二人联名具折奏报行踪,听候调遣,所部暂驻保定附近[4](484)。

七月二十三日(8月17日),清廷自西逃后首次发声,宣谕“暂时巡幸山西”,同日下旨:“董福祥速带所部马队亲自赶赴行在,并酌分步队扼守获鹿、井陉。该提督威略素著,必能力肩重任,以图恢复。惟望星夜起程,来慰朕望,是为至要”[4](483)。八月初五日(8月29日)又谕:“董福祥现已驰抵行在。所带马队尚属整齐,此后每天启陛,著以一半队伍在前行走,以清陛路;仍以一半队伍在后行走,以肃舆从。”[4](518)那拉氏第一时间召董扈从,可见对其信任如故。十九日(9月12日),谕董整饬队伍,于保定以西一线“扼要驻扎”,以卫宫廷后路,董复奏请将所部“悉数调集于行在左右数十里内外”,近宫廷求固宠之意显然[5](756)[4](589)。那拉氏态度又有所保留,只令其部驻扎由直入晋各要隘,至于队伍整顿,“只可更番抽调,分别淘汰、募补,未便全行调集”[4](590)。

甘军临战不利,军纪亦相当败坏。外省官员得到消息称:“洋兵逼近时曾命董出御敌,而所部出城即西行,沿途左右数十里焚掠,幸无人烟,直至晋境抢掠不已。挑衅骚扰,祸国殃民,咎实难辞。”[6](286)随扈诸臣耳闻目见,有起而奏劾者,如军机章京鲍心增奏言:

甘肃提督董福祥,忠勇敢战,临财亦廉,其所部甘军具骁悍之气,本可一战。乃东交民巷一役,以万人坐困一隅,伤亡精锐二千以外,得力营哨死者十数,其军由是不振。至杀日本翻译生与德国使臣,为国召患,皆甘军所为。又七月十八日受调出城,将南城车店与官宅搜夺一空,南城各京官当时不能随扈者,多由于此。兵气嚣张已甚,所由遇敌而败也。……请旨训诫董福祥,俾惕然自儆,从此整肃营规,务遵法纪,庶有勇进于知方,得兵之用而不受其兵之害矣。[4](633)

此奏章仍以“整肃”立言,尚未及追究罪责。当时清廷也有旨申令董福祥“整饬营规,严加约束”,避免骚扰情事,但问责问题远没有提上日程。

然而在列强一侧,“惩祸”呼声已空前高涨。八月二十四日(9月17日),德国政府照会各国称“与中国政府进行外交谈判的一个先决条件,是交出那些被确定在北京犯了违反国际法罪行的首要的及真正的主谋者”,其预拟战争罪犯,即包括“荣禄、董福祥等一流的人物”[7](122)。对东三省抱特殊企图的俄国,为在直隶地区尽快实现停战议和,“建议相当的纲领供列强讨论”,其中一条为“叛乱首犯的示范治罪及端王、大臣董福祥、刚毅、李秉衡及山西巡抚毓贤的完全罢斥,是国内持久秩序的另一保证”[8](241)。作为俄国在欧洲的盟国,法国迅速予以附议,闰八月十一日(10月4日)在俄国提议基础上拟议对华谈判的六点基础,得到广泛赞同。为向清政府施压,联军继续西侵,继而占领保定。在保官员报告称:“看来来意不善,且闻西行之意,并询及荣、刚、董。上能严办,或可止兵西行。”[9](93)在外人眼中,董福祥为最大祸首之一,各使指名载漪、董福祥、刚毅、赵舒翘为罪魁,遂有所谓“四凶”之说,又所谓“各国公论”,有“此次祸首,端一、董二、庄次”之排序[10](865)。

当时中外谈判尚未开始,而“惩凶”与“回銮”两个议题是相互纠结的。联军入京后,各国先后照会留京之庆亲王奕劻,提出“回銮”要求,此举带有惩戒意味,欲宫廷返京,摆脱载漪、董福祥等人的“影响”。前述各国均以惩治“祸首”为急务,尤以德国态度最为严厉,明确将之定为谈判的先决条件。然“惩凶”到何程度,会否危及那拉氏本人,清廷对此并无把握,参与议和的官员也倍感棘手。那拉氏谕令在京全权向各国“极力蹉磨”,“如有万难应允之事,先为驳去”,即隐指此事[4](617)。

二、“劾董”三部曲:以张之洞为中心的考察

(一)“归罪于董以谢外人,希冀此外即可不究”

战后,湖广总督张之洞、两江总督刘坤一分别奉旨“会办”议约事宜,留南京、武昌“随时函电会商”[4](530)。八月十五日(9月9日),张接上海来电谓:“昨和使由京来沪,密告傅相:各使欲请归政,严办庇匪诸人,始肯开议。相答以皆非臣下所敢言。大约准第二节,乃可删第一节。”[10](8277)⑧

“和使”,荷兰公使克罗伯(F.M.Knobel);“傅相”,李鸿章,于两广总督任上奉召入京,六月二十四日(7月20日)抵上海,七月十三日(8月7日)被授为“议和全权大臣”,因外使所言关涉重大,对此不敢有所表示。盛宣怀来电转达此情,暗示可以“惩祸”为条件,换取列强放弃“归政”要求。同一日,张之洞还收到新任德国公使穆默(Freiherr Mumm)来照,其中明确规定了开启善后和谈的先决条件:“所请使北方停战及开议一节,目前本国政府实碍难照办;如欲办理此事,必俟中国朝廷先将有罪诸人严行惩办。”综合以上两个消息,张的判断与盛宣怀接近,认为“(穆电)语意虽坚强,要求虽甚奢,大约第二节办得好,或可商删第一节”[11](8275~8276)。“弃车保帅”成为当时所能想及可行的唯一方案。当天,张之洞致电各省督抚,抛出一“釜底抽薪之法”,在拟“请明旨痛剿拳匪”同时,正式提出“劾董”案:

力劾董福祥大言欺罔,通匪开衅,又不能出外御敌,在京在外纵兵劫掠,误国殃民,请立予罢斥之罪,解其兵柄,派董部下数营官分统其军归宋、马节制,令驻扎直隶地方。附一密片,言朝廷如有为难之处,或即念其扈从微劳,格外从宽,交部严议,饬令即日回提督本任。至其军仍派人接统,不准带往。

张已然料及处置兵骄将悍之甘军绝非易事,设身处地为朝廷预想“为难之处”,提出两步走,先令兵将分离,再徐图惩治,故云“默揣行在情形,悔祸惧敌而无解法,压董恶拳而无办法,得各省公疏以为朝廷助,董或可罢,拳或可剿”,苦心所在实为“安两宫起见,且亦寓谢过之意”[11](8277)。究其主旨,在于“归罪于董以谢外人,希冀此外即可不究”。吴相湘据以指出“劾董之议,之洞实为首倡”,而考察其他督抚,态度则不尽相同。刘坤一大表赞同,复电谓“劾董请解兵柄,极要,请中堂(李鸿章——笔者注)领衔,香帅主稿,会各省并挈敝衔密奏”[12](2589)。山东巡抚袁世凯以奏劾理由中“通匪”二字过于敏感,且难坐实,不如删去,主将甘军全数遣散,“至误信邪匪、倡言招抚、欺奏解散、引匪入京之相国似应并劾罢斥”[6](286)⑨。这是地方督抚最早明言惩办“肇祸诸臣”者,较归罪于董一人的保守办法,明显走得更远。李鸿章虽许张电“用意细密”,言下又有保留,表示“各国主意要我换政府,不自今始,今更挟持有具,非一董所能谢过也”[11](8279)。沪上呼吁各国停兵议和,而回响寥寥,在政府逃亡、和谈开启无门的情况下,李固不敢自请惩办近支权贵,乃至“更新政府”,但内心显然认同“祸首”非止董一人,借外力迫使秉政者让步,并扩大自身政治发言权,是他不为外人道的隐秘心事。电内点出“非一董所能谢过”,也赢得他人的共鸣。刘坤一谓之“看题雪亮”,又直接将“主持拳党”之载漪、刚毅、赵舒翘、董福祥、毓贤等人点名,建议“先发制人”之法[12](2590)。东南督抚对“祸首”名单虽心知肚明,却从来讳莫如深,不敢轻易出口,刘拟议五人名单,人数有限,处罚也有所保留,但开宗明义,可谓头一回“破题”。

张之洞首倡“劾董”引起巨大反响,但当被推举领衔会奏,意态反转向暧昧,托言“全权未派江、鄂,上意自有斟酌,设畏罪者以外臣挟制之语行其谗,更难转圜矣”,只愿李单衔独奏,不敢同时列衔[11](8285)。全权、疆臣各具职守,守“分际”而明权责,系就“公义”立言;然惧触怒权贵,引起有关“外臣挟制”的非议,甚而身陷新旧党争不能自拔,又是其真实心病所在,避嫌自保的“私心”昭然。外使既有“归政”意见,张之洞视为“第一难行之事”,屡托日本政府从中排解⑩。在汉口面见英国领事法磊斯时,也为那拉氏作了“冗长的辩护”[13](359~362)。

至八月二十一日(9月14日),李鸿章离沪北上,登船前“亲自草奏”,请旨惩办端郡王载漪、庄亲王载勋、协办大学士刚毅、刑部尚书赵舒翘、右翼总兵载澜、左翼总兵英年等六人,当日发出,以“六百里加急”驰递行在[4](591)。该折以李、刘、张、袁四衔联署,实际上后三者并未预闻,当日李有电称:“晤德使必欲严办主持拳党诸人,方能开议,与香帅接德使电同意。各国增兵恐改宗旨,岘帅所商先发制人,存亡所系,实难再缓……尚有毓、董随后再议。鸿即登舟北上,亲自草奏,不及先将电告会商,已于午刻发电”[11](8286)。另据《张文襄公年谱》:“各国意须惩办首祸王大臣,方能开议。文忠临发,手草入奏,未商江、鄂也。公于此疏及上文劾寿山等疏,以为分际惟全权可言,他人不当言。然会电已发,不便立异。”[14](139)

围绕“惩祸”议题的初次讨论,李、刘、张三大帅推让之间姿态各异,身份相对超然的盛宣怀洞若观火,致袁世凯电中流露自己的顾虑:“会奏事,李、刘均请张主稿,恐未必成,鄙见荣相应赴太原方有办法。”[15](949)“荣相”,荣禄,其时奉旨留京。清廷出逃后,亲义和团的权贵大臣多数随扈,八月初七日(8月31日)旨授载漪为军机大臣,载澜为御前大臣,这是端王派系仍具政治实力的一个信号[5](746)。至闰八月初二日(9月25日),清廷发布第一次“惩祸”上谕,载勋、溥静、载濂、载滢“革去爵职”;载漪,“撤去一切差使”;载澜、英年、刚毅、赵舒翘,“交议”。然此次“惩祸”尚仅止于革职查处,远未达到外人“交出正法”的要求,至于董福祥,更无只字提及。

(二)“以回患阻西幸,实防千里草耳”

据坐探消息,李鸿章劾折至太原,廷上发生有如下一幕:“昨日召见军机时,皇上面斥端邸及庄邸、澜公、滢、濂各贝勒,闻声色俱厉,皇太后默而不言,惟语王中堂:‘祗你是好人,便可拟旨。’诸臣跪至八刻之久,圣意究竟如何不能揣测。”[15](961)“王中堂”,大学士、军机大臣王文韶,自清廷“用拳抗洋”政策出台后,“独不附和其说,亦不忤其意”,持论相对折中(11)。在荣禄抵行在之前,他是少数尚可制衡“拳党”的大臣之一,故被视为仅有的“好人”。八月初二“惩祸”上谕,实际为宫廷妥协的结果。另一军机大臣赵舒翘日记谓劾折到后,“圣意欲照行,慈圣不肯,龃龉两时许”[16](754)。最后诏出,王文韶似与有力焉。他事后向东南督抚通报称:“圣心洞彻利害,当即天心悔过之机,惟慈意决计西行,求止不能,求缓不得,已定初八启銮,能不致因此决裂否?”[17](8313)某驻晋坐探亦有报告:“人皆知某相廿八销假,条陈幸陕仍主战,饬董添兵,调邓增同赴前敌,已饬多备车马辆,有初八幸秦说云。”[11](8306)“某相”,即赵舒翘,其为陕西长安人,在迁行都入陕问题上意态积极。最终,清廷迫于压力,有选择、有限度地惩处了部分肇祸大臣,为自身安全计,又于闰八月初六日宣谕将“西幸长安”,跑得更远了。

对各国“回銮”之请,那拉氏要求奕劻等体察情形,“究竟有无实在把握?慎之又慎,再行具奏”[4](642)。同时,数度谕令回将马安良、固原提督邓增,带队迅赴行在入卫(12)。上述动向未必标志中枢主战,但在外界解读中,却成为“扈王大臣多主战,上意颇动”的一重证据。张之洞迭获探报,更加强对“议战诸臣又将以远避为可战”的疑虑,力主此时必须将“万不可战以及不开议即不停战,不停战则洋兵必西追,愈入愈深,愈迟愈坏各层透切陈明”[11](8302)。袁世凯指出,陕西多回民,地方素不靖,宫廷西幸很可能引发“拳匪煽动民回群起相仇”的事端,若被地缘接近的俄国利用,将入“进退维谷”之境[18](967)。马安良系董福祥旧识,为甘肃回族。张就袁说引申,敏锐地把“防回”与“劾董”联系起来,认为“陕多回近俄,董部多回,马安良军皆回,拳回又仇,乘舆肘腋,万分可虑”,主张此时会奏大意只在“不可再战、不可近回”两义,主旨即“以回患阻西幸,实防千里草耳”[11](8308)。

相较而言,刘坤一的表述更为直露:“香帅之意殆虑马安良回军奉调与董军合,恐有劫制,蹈拳匪覆辙耳。”[11](8312)值得注意者,袁、张虽知“幸陕”弊害,但有意无意均未明言谏阻西幸,而在刘看来,此事有第一等重要意义,并以“济、鄂两电皆惨淡经营”,欲请盛宣怀转李鸿章酌办。这引起张之洞的紧张,他一面去电阻止,表明“不坚阻幸陕”的立场:

查昨语电所言草率挂漏,本意并未全明,措词亦甚不妥,且鄙意亦不坚阻幸陕,恐傅相略采数句参以众人议论,必失其真,万万不宜。请杏翁勿电傅相。如已转电,务请再速发一电,将前电涂销。

一面另拟一电奏,其中“无论在晋在陕,扈卫诸军宜专选忠纯驯良之将”一语,虽用曲笔,锋芒仍直指向董[11](8309-8310)。“防回”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议题,不涉及敏感地带,较“谏阻幸陕”有避重就轻之嫌。刘坤一复电“疏稿缠绵悱恻,大臣谋国固应如此,然与目前局势究有不同,若谏阻幸陕,止调回军则宜另行措词,亦总以傅相酌奏兼叙北事,方能切实”,言下委婉表达了异议。袁世凯与张基本保持步调一致,推许拟稿“剀切痛快”,只是提醒如“残兵无械不能再战”等语,措词须审慎;另据密探“董军骚扰亦为上所憎”,建议侧重劾其“纵兵抢掠”一层。在惩董办法上,袁拟令回任,刘则极言不可令回任[11](8312)。

至闰八月初八日(10月1日),张之洞改前拟奏稿,删“阻战”一节,专言“防回”,“劾董”则取“先罢其兵,徐议其罪”的策略,具体而言,将董交部议处,饬回本任,罢其兵柄,所部令宋庆、马玉崑、岑春煊、锡良四人分统之,待部署略定,再分别撤留,马安良一军则不再予以征调。此奏稿当日电发各省督抚,拟由李鸿章领衔会奏。福州将军善联第一时间表示愿意列名。刘坤一将“劾董”语气稍为改缓,至于谏阻幸陕,仍认定“必不可少”[11](8314、8316)。盛宣怀在上海与德、俄领事晤面,外部反对宫廷西行,声言“既办祸首即可回銮,了事较易,若仍远行,恐尚非真心议款,必启各国猜疑”,与王文韶电正合。盛宣怀看透张奏仅言防回、劾董,立意已然不同,遂表示“傅相赴京,长电难达”,劝刘、张领衔速发;至谏阻幸陕一事,拟“另作一篇”,由李鸿章单衔另奏[17](973、977)。当时宫廷幸陕已见明旨,张之洞抱定“西幸难阻”,只说“据各国议论立言,此须全权说方能切实动听”,并声明“处董非劝幸陕,因乘舆在途,不能不格外慎重”,将两事做了明确的切割[11](8318)。

闰八月初十日(10月3日),“劾董”会奏由武昌发出,奏内历数董福祥罪状云:

窃维此次肇衅误国之由,董福祥不能辞咎,平日大言欺人,自谓足以敌洋。五月半间首戕洋官,六月以后专攻使馆。其军半与拳匪沟通,拳匪焚夺,董军劫掠,狼狈相倚,残毒京城。……闻该军随扈太原,尚有二十余营。又闻车驾因欲幸陕,特调马安良一军。此必董福祥趁国家危急之时,妄言回军能战,冀以广树党羽,挟制朝廷。查回性狠鸷,向不驯良,董福祥所部半系回兵,马安良所部尽系回兵,西安回民素多,甘陕向系回薮……今若乘舆幸陕而又多调回军,养虎自卫,诚恐乘舆肘腋之间无非回人,将来朝廷一切措置,皆不能径行其意。是在京为拳匪所挟制,出京又为回军所把持,诚如八月十五日谕旨所云一误而再误矣。窃谓洋兵未能尽撤,则回銮实为险著。若回军布满左右,则幸陕尤属危局。

同奏提出处董办法云:

总之,无论驻跸何处,扈卫诸军宜专选忠纯笃实之将,可否请旨将董福祥交部议处,饬回本任,罢其兵柄,所部各营令宋庆、马玉崑、岑春煊、锡良四人分统之。分为四军,其势自戢。部署略定以后,分别撤留,能守纪律者留之,桀骜扰民者裁之。其马安良一军尤恳不再征调。两宫既安,则天下臣民之心皆安,然后则庙谟默运,可以熟计通筹。

另附一密片,表白其体谅朝廷苦衷,预留妥协地步:

再董福祥罪恶甚多,本应即予褫黜,惟此时以罢其兵柄为先,俟该营有人分别接统,诸事部署妥帖,再请圣明裁夺酌办,以免意外之虞。此时如銮舆在途,或有不便,应请朝廷体察情形,从容办理。[19](2169)

该折片由张之洞拟稿,刘坤一领衔,附名者有善联、袁世凯。当日由电报发上海,继交护理陕西巡抚端方代奏,并嘱添入各省督抚愿列衔者,迟至“次日酉刻”,过时勿候。其间发生一突然变化,袁世凯来电请求撤名,电文云:“各国欲图德州,是将截我运路,山东当有战事,而各营大半在东路,调动甚难,恐难久支,贻人口实。劾董会奏如未发,请酌去贱名,请无瑕者承之。”[11](9322)至十二日(10月5日)辰刻,会奏折片由西安驰递太原,列名者除刘、张、善外,又添陕甘总督魏光焘、安徽巡抚王之春、浙江巡抚刘树堂、江苏巡抚聂缉槼四人。此外两广总督德寿、云贵总督丁振铎也有意附名,因电迟未及。闽浙总督许应骙、四川总督奎俊不反对劾董,但认为会劾件仍有可虑处,须进一步斟酌。

闰八月初二日谕旨发布后,各国一致认为除其中提及的载漪、载勋、溥静、载澜、载濂、载滢、刚毅、赵舒翘、英年九人外,罪犯名单还应包括董福祥和毓贤。在京全权奕劻、李鸿章,身处交涉一线,首当其冲,故愿清廷尽早“回銮”,对谏阻西幸暗示赞同,在“惩祸”问题上也倾向于重办,如李鸿章认为“十一人不杀三、四人,势所必至,非独开议无期”[6](377)。十九日(10月12日),庆、李奏请“将致乱诸王大臣分别从严治罪安置,万不可仍随行在,使各国有所藉口,致稽开议”[5](785)。张之洞等人半处局外,立意又有所不同,认为“十一人全诛,断办不到,且亦不可”,其提议“惩董”,目的仍在抵制“回銮归政”。“劾董”折发出当晚,张仍然坚持:“回銮万不可行,幸陕万不能阻,其实决裂与否全不在此。……庆邸、傅相专请回銮阻陕,似不可解。总之,若专阻幸陕,洞断不敢列衔。”[11](8319)

“劾董”折递京后,如泥牛入海,久无回音。东南各督抚心怀忐忑,刘坤一来电颇能体现这一焦灼心态:“劾董件无消息,恐难有济,傅相久无信,尤闷。”[18](312)九月初三日(10月25日),新任陕抚岑春煊电称“劾董,上意不以为然”(13),给刘、张等人浇了一盆凉水。初四日(10月26日),清廷移驻西安。其时刚毅已病死,载漪等奉旨不得随扈。二十二日(11月13日),第二次下诏惩办祸首,载漪、载勋交宗人府圈禁,待军务平定后发往盛京;溥静、载滢交宗人府圈禁;载濂革爵职;载澜、英年降调;赵舒翘革职留任;毓贤发往极边充当苦差,永不释回;刚毅因已死免议[10](722)。董福祥仍未在问罪之列。

(三)“办首祸所以为两宫计,办董所以为荣相计”

“劾董”折一击不中,张之洞对情势的分析,有内外之别:对外仍施以缓招,认为“董固当诛,但现握重兵,须为朝廷筹出办法,似可与各国明言,此人允以必办,须容我稍缓,罢其兵后再办”;对内,则阐发“办首祸所以为两宫计,办董所以为荣相计”之义,将游说对象对准了甫抵西安的荣禄[11](8384、8389)。按荣禄原来奉旨“会同办理”和谈事宜,但各国皆以所部武卫军围攻使馆,拒绝接受其为议和代表,故迟迟不得返京(14)。李鸿章顾虑“惩祸”等事“内廷主持无人”,也奏请召荣禄回行在,最终清政府不得不收回原议,于闰八月十三日(10月6日)谕荣“前来行在入直办事”[20](631)。

荣禄为那拉氏亲信,又为董福祥的直接上司,其赴行在还被寄托了“内助”的希望。这样,东南督抚在处董与保荣、保两宫之间无疑必须做出切割。刘坤一即有所认识:“攻使馆实是董军,各国所最恨,若诿为非其所得自主,试问主者荣相乎,抑朝廷乎?恐益难办理,更虑迫我以必不能行之事。”[21](1020)九月十八日(11月9日),刘、张联衔致电军机处,主张“惟有速惩首祸,或可以抵制要挟回銮之词”,并言:“必惩办诸臣,所以表明朝廷并无开衅之意,惩办悍将,所以解释大学士荣禄无纵兵之疑。即现在带兵者目前或有为难,亦应早筹办法,密饬全权大臣告知各国容我从容妥筹,断不始终庇护。”[19](2174)所谓“悍将”者,即指董福祥。

荣禄以首辅身份施直接影响于那拉氏,在多数外官看来是推动议和最有效的办法。张之洞认为,“请荣相先筹画,后召对,或不致再误、三误、直误到底,此为最要第一著”,因此电恳与荣有私交的刘坤一和袁世凯从旁助推,并告以“荣能助力,可望有二三分功效。……致荣电务恳其劝上忍气,不可顾虑面子,不可代臣下受累,不可再讲磋磨。两帅分电最好”[11](8384~8385)。此后刘、袁数次密电致荣,有“董为公所提拔之人,务祈及早图之,以谢天下之责”、“人以董蒙识拔,多疑中堂纵庇,时为剖白,仍疑信参半。如入直后,董仍典兵,致危宗社,天下后世讵能相谅?请设法补救,力扶危局”等语,可谓苦口婆心(15)。此外,盛宣怀也以其在上海所得见闻,拟有“惩祸”方案,他相信“董宜先调晋防,保两宫、救荣相均在此”,但存“荣仍爱董”的顾虑,故坚持“此层非先与荣说透,恐无济”。除本人去电外,又通过荣禄的堂叔、四川总督奎俊加劲,电称:“惟各国指名首祸,端以外董最著,今中外皆请处死。……荣相知其恶宜不讳其罪,能出不意翦除之为上策。即不能亦宜分兵罢权,即令所带部一半赴晋防敌,而密令宋、马徐图之。保两宫在此,救荣相亦在此。不然,各国坚持杀董不止,势将激变,荣相必受其累矣。相节二十日入陕,公可否密速电商,独对时面奏较妥,钧意如何?”[21](1022)[22](1026)

征诸事态的发展,如盛宣怀所料,处董未有进展,而董之地位似不降反升。有探报董部二十五营,分扎临潼、渭南等地,张之洞以“专留董在肘腋,一若董自安排者,其中必有故,此事十分可骇”,向刘、袁流露对清廷“护董而不自护”的不解,示意“此时欲盼一线转机,只有开悟荣相一法”,仍将解纽希望寄托于荣[11](8399、8401)。然刘坤一数电荣禄,均未得复,只能感慨“荣爱董实不可解”[12](1040)。袁世凯担心“荣相与千里有旧,荣素热肠,恐至秦手软”[23](992)。盛宣怀致友人密电中,亦暗示了类似的观感:“雷霆虽发,春气居多,现届严寒,恐难解冻。”[18](389)

其时各国公使照会全权,均请速将董福祥调开严办,主张重惩“祸首”的德国,派兵由直隶不断西进,试图切断东南各省向西安行在供应粮饷的通道,迫清政府就范[7](143)。九月下旬,德、英领事分别访问江、鄂两督,“亦以银米解陕为言,疑为专养董军”[11](8405)。刘坤一当时分析,“即再电荣,恐亦无济”,又鉴于奕劻、李鸿章在京已奏请将董“严予处分,调离行在”(详见第三节),遂表示“邸、相已奏明,江、鄂尤不便缄默”,拟与张之洞会奏“以助全权”。张之洞根据与英领事法磊斯的会谈,揣度其意向,“盖欲先令董远离圣驾,以便惩办”,但强调“鄙意欲以离董抵回銮,不能不叙入也”[11](8413~8414)。至十月初二日(11月23日),刘、张会衔电奏,先转述外国领事来意,言“毓贤、董福祥最为各国切齿,坚请必置重典,语气尤为决绝”,继奏请“宸衷独断,立赐施行,纵或董福祥暂难惩处,亦恳设法夺其兵柄,远离辇毂,以释各国之疑”[19](2177)。

然而,由于董福祥地位特殊,“惩董”一时似成死结。其时奉召觐见的原湖北巡抚于荫霖,在致张之洞私函中透露“董经全权纠弹,未蒙慈圣鉴察,此时进言,若再涉参劾反无济于事”,他认为可行的办法,在“专筹董之位置,如新疆伊犁等处地亦重要,责以久戍,内以温言遣行,外杜洋人之口”[24](262~263)。为董福祥一人的取舍,清廷内部聚讼纷纭,噪声泛滥,而真正解决的推动力,还是来自外部。

三、关于“惩董”之中外折冲——并释《光绪帝手谕著董福祥体谅朝廷苦衷亦当降志以待时》

闰八月十八日(10月11日)议和全权大臣李鸿章北上抵京,四天后,与奕劻据总税务司赫德拟议的节略,向各国公使发出同文照会,提出和约五项草案[25](36)。从照会内容来看,主要目的在于结束战争状态。然各国对此几乎未加考虑,就以祸首未办而草草否决了。法使毕盛复照指明必须“明正典刑”诸人中,董福祥亦赫然在列[6](345)。10月下旬开始,英、俄、德、法、美、日、意、奥及比利时、西班牙、荷兰等十一国公使接连召开会议,讨论议和大纲内容。各使均指认载漪、载勋、溥静、载澜、载濂、载滢、刚毅、赵舒翘、英年、董福祥、毓贤等11人为首犯,但对具体如何处置,存在着分歧。英、德坚持重惩,凡列入名单的11人应一律处死;俄、美、日等国则不赞成采取过激行动,主张免“懿亲”死刑,以温和态度赢得清廷感激,以获得更具实质性的让步。双方各执己见,争议不休。直至十一月初,英、德才勉强做出让步,用“最严厉的惩罚”(中文表述为“照应得之罪分别轻重,尽法严惩”)取代原来的“死刑”的措辞。但两国声明,尽管“最严厉的惩罚”也包含有处以死刑的意思,但终究“较软弱”,因此它们在接受这一措辞的同时,将继续坚决地催促将某些祸首处死。

十一月初三日(12月24日),公使团将议和大纲十二项以联合照会形式提交全权大臣奕劻、李鸿章,关于严惩祸首的要求被列为第二款第一项。当列强为议和大纲激烈讨论之际,在京议和大臣实际上被完全排除在外。李鸿章抱怨说:“此次办理和议,事极艰窘……(各使)自行商议极其秘密,无从揣测,惟先办祸首一节,则倡言不讳。”[6](376)在这一阶段,清政府虽无力介入议和大纲讨论进程,但在诸多和谈议题中,朝野上下注意最深、议论最杂,同时波折也最多的仍是“惩凶”问题。前述东南督抚酝酿“劾董”案即为此所发,而北京与西安之间电报往还、反复商讨的主题也多围绕“惩凶”展开。

清廷第二次下诏惩办祸首,多有保留,那拉氏坚持“懿亲例无死罪”之说,冀免端王等近支王公一死,至于董福祥仍兵权在握,也未予问罪。查九月十七日(11月8日)有旨,令“该提督迅速挑选妥协,一面即行陆续拔队,开往潼关内外及陕、洛一带择要扼扎,以备战守”;二十八日(11月19日)谕以“甘军素称得力,著仍归足二十五营之数,以资调遣”,并升赏甘军官兵[10](764、835)。吴相湘感叹“朝廷始终为豪将所挟持,一何可哀”,虽未尽其实,亦非为无因。七月二十二日惩祸上谕发布同时,军机处寄电北京,解释说:“此次肇祸诸臣处分,本日已奉有明发谕旨,从重惩办矣。惟董福祥碍难骤撤兵权,遽予处分。此意似可开诚布公,婉告各使,务释其疑,免致朝廷为难。”[10](771)二十五日,荣禄复以个人名义致电奕劻、李鸿章:

廿二日婉切上陈,幸赖两宫圣明,严纶立降,虽未诛戮一人,而被禁被遣者永无释期,与死何异?似可平友邦之愤怼,启款议之端倪,然臣力亦竭矣。……惟望执事持悔过惩凶之诏,亟与议款止兵,得早一日开议,两宫早一日获安,社稷苍生早一日蒙福,切盼切盼。[22](1038)

其时荣禄已抵西安,为军机处领班大臣,王文韶、鹿传霖次之,对此次加重惩罚有所“助力”。其致堂叔奎俊电,自我表白道:“侄于九月廿日抵陕,此日仰蒙两宫垂询殷殷,悲伤不已,侄亦惟有痛哭流涕,臣该万死耳。廿二日始请办祸首之罪,是日即奉明降之旨。在办洋务者仍以为松,殊不知区区已费尽心力矣。”[26](407)然而上述说法却不能得到列强认同,尤其董福祥始终扈从宫廷左右更遭致不满。二十八日(11月19日),美使康格照会称:“兹闻董福祥尚在行在,因其于近日之祸事办理最为首要,本大臣想其现时随扈行在,实为不应,理应即行逐退。”[27](2735)“办洋务者”如李鸿章,直接面临压力,亦感棘手。次日即致电荣禄,告以“英俄法美照会,董于近日祸事最为首要,应即行逐退,且疑执事始终袒护”[9](138)。内借“袒护”为词,用以刺激荣禄,颇具心思。复按李致盛宣怀电,有“乃荣一到,竟明发定案,颇自居功,圆媚可鄙”之语,可见对荣实有所不满[6](419)。倒是奕劻对荣禄有一定的同情,在私函中表示说:“弟极知星五公忠素抱,深得秦陇民心,如此良将,雅宜加意护惜,奈各使成见胶执,难以理喻。”[26](7)

十月初五日(11月26日),荣禄复电北京全权:

各国请将董逐退,自应酌办。现所统三十营已减三分之一,而骄将悍卒密迩行在,遽撤兵柄,彼诚无异志,其部下或虑激变,拟请予革留处分,先令带队回甘,以明逐退之意,徐作良图。且甘民亦感董,建有生祠,悍军愚民均可虑。当此危迫万分,弟何至袒一将而妨大局?苦衷当蒙共谅。祈速电复,以便力请照办。

该电提出“逐董”方案,兼为自身辩护,电末言“朝廷既许便宜行事,万急之际,自应实做‘全权’二字,以就款局为要”,更是对李的回击[6](423)。

十月初六日(11月27日),庆、李正式拟具电奏,援引十国公使来照,请将董福祥“严予处分,调离行在”,并明降谕旨以释各使之疑[10](791)。十二日(12月3日),清廷将董福祥革职留任,遣返甘肃,谕云:

甘肃提督董福祥,从前在本省办理回务,历著战功,自调京来后,不谙中外情形。于朝廷讲信修睦之道未能仰体,遇事至夺卤莽。本应予以严惩,姑念甘肃地方紧要,该提督人地尚属相宜,著从宽革职留任。其所部各军,现已裁五千五百人,仍著带领亲军数营,剋日驰回甘肃,扼要设防,以观后效。[10](795)

此后十一月十七日、十八日(1月8日)、二十九日(1月19日)、十二月初八日(1月27日),军机处数度以电信、电旨形式,解说“惩办一节惟董为难”的情势,其着重不外有以下几点:1.为董开脱罪责,言“董提督系武职大员,开衅以后,专司战事,一切非其所得自主,碍难重予处分”,称甘军围攻使馆等事“系由该革王等指使”。2.不加重罪于董,实关系西北地方大局,屡言“董福祥之难遽重办,不在其本人,而在陕、甘之愚民悍卒”;“惩办董之为难,并非枢意坚持,亦非为董开脱,实恐激而生变,不惟西边扰乱,必致殃及教堂,又起衅端”;“朝廷不加以重罪者,特因其久绾兵符,为陕甘两省汉回民所响,若办理稍涉操切,董福祥一人不足虑,而两省愚民悍卒罔顾大局,深恐一时轰动骤成巨祸”。3.暗示将来续有严惩,旨称“现拟明发谕旨,只含而不露,至革职而止。此后如何惩办,断自朕衷。总之,此人断无轻纵之理,惟事须相机办理,不能克期预定耳。著将此密旨转告各使,以释其疑,是为至要”[9](200)[10](868、903、911、912)。

但“惩董”问题并未到此结束。前述议和大纲声明将“尽法严惩”各祸首,实际为各国意见妥协的结果。俄、美、日主张作一定让步,分别量刑,英、德则坚持认为“尽法严惩”即意味着可以对祸首处以死刑。洞悉情势的李鸿章在写给儿子的私札内直言不讳:“议和大纲虽画押,现议惩办祸首,要杀多人,慈圣护过,不下辣手,势将激成变故。”[27](114)十二月十七日(1901年2月5日),在京议和全权大臣与各国公使会议,就“惩祸”问题展开面对面的谈判。列强要求将载漪、载勋、载澜、刚毅、赵舒翘、英年、徐桐、李秉衡、董福祥、毓贤及后补充的启秀、徐承煜共12人一律处死。奕劻、李鸿章同意处死载勋和毓贤,恳请对他人适量宽免,至于董福祥,则允“以后对他给予最严厉的惩罚”,并口头解释说,“最严厉的惩罚”即意味着死刑。会上双方各持己见,未有结果。最后仍然在列强内部达成妥协,载漪、载澜均判处死刑记录在案,但允许赦免,改流放;清廷应保证以后将予董福祥严惩,尽快免除其兵权;除此三人外,其余被指定为祸首的王公大臣一律处死。十八日(2月6日),公使团将上述内容照会通知清政府[3](413、415)。

十二月二十五日(2月13日),清廷发布第三次“惩祸”上谕,董福祥著即行革职[10](939)。其时英、德两国公使屡次威胁,若不按其要求惩办祸首,势必将有更大祸患,联军统帅瓦德西声称将采取“规模较大之军事行动”,欲以派兵西进压服清廷[28](114~115)。奕劻、李鸿章于二十九日(2月17日)一日三电行在军机处,声言“姑息数人,坐令宗社危亡,殊为不值”,坚请依照前次照会惩办祸首[9](273)[10](951)。至光绪二十七年正月初三日(2月21日),清廷终于屈从,第四次发布“惩祸”上谕:载漪、载澜定斩监候,加恩发往新疆永远监禁;庄王载勋赐自尽;刚毅定斩立决,因病故免议;毓贤正法;英年、赵舒翘定斩监候,令自尽;启秀、徐承煜正法;徐桐、李秉衡均定为斩监候,因自尽身故,革职,撤销恤典;董福祥革职降调[10](967)。陈夔龙后回忆说:“各使联衔照会送到,坚执如故,不能丝毫未减,而德使复怂恿其统帅瓦德西,以急下动员令相恫喝。厥后均如来照办理,罚如其罪者固多,而含冤任咎舍身报国者,不得谓其无人,只有委之劫数而已。”[29](696)

关于董福祥去职内情,时人据传闻记载了一段故事:“世传董初闻联军逼其太甚,殊为激昂,而宫中于其革职案已定,因其拥兵辇下,踌躇未敢发表,某日两宫召见福祥,光绪帝问你认字否?福祥答不识,德宗出殊谕一纸,随读随解随泫,慈禧亦泣,福祥则伏地大恸。”(16)吴相湘引此证明说:“太后、光绪于董始终倦倦也。”那拉氏一度欲借董“杀尽洋人”,此刻兔死狗烹,或有不忍,光绪则始终厌战,于董绝无好感,“倦倦”之情恐无从谈起。笔记名家徐凌霄、徐一士亦谓:“此诏当属实有,意者仍是西后主动,帝此时固无言动自由也。”[30](1268)至于“殊谕”文字,私家笔记曾见记载[31](147),后世撰修的《甘肃通志》《固原州志》也有收录,不过此前整理出版的多种有关义和团运动官方档案,皆未见载,新近《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将“手谕”影印刊出,使人得窥其真貌:

董福祥知悉。尔忠勇成性,英姿天挺,削平大难,功在西陲。近以国步艰难,事多牵掣,朝廷不得已之苦衷,谅尔自能曲体。现在朕方屈己以应变,尔亦当降志以待时,决不可以暂时屈抑隳却初心,他日国运中兴,听鼙鼓而思旧,不朽之功非尔又将谁属也?尚其勉旃。(17)

所谓“殊谕”,是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皇帝不经军机处而直接朱笔写谕,一般来说非常罕见(18)。该谕名曰光绪帝手笔,实际出自那拉氏意旨。据杨浩典《庚子大事记》,系日作“十二月十五日”,即清廷第三次“惩祸”上谕发布当日。亲历庚子事变的龙顾山人(郭则坛)尝为周树模《庚辛杂感》诗作笺注:“董素骄蹇,西酋索罪魁及之,全权大臣力争,乃得从轻遣戍。董犹自谓‘奉命驰驱,不当有罪’,意愤愤不平。两宫召对抚慰之,谕以‘为国忍辱’,乃俯首听命。其人特绛、灌之流,当局欲倚为于城腹心,所见左矣。”(19)固原知州王学伊所撰董福祥墓志铭谓:“庚子变起仓猝,会圣西狩,授随扈大臣,节制满汉各军,比回銮天意厌兵,修好邻国,公自以引疾归里,及陛辞,皇上出手一封,嘉其忠勇,慰其艰难。公跪而读之,感泣不置,由是解兵权,讲屯垦,仍金积堡而居焉。”(20)由此可见董主动请辞的情节。另据当时掌管军机处电报局的孙宝琦电信,谓“两宫盼和心切,董自潼来,奏请解兵柄治罪,顾大局不必顾一人,辞尚恳切”,可侧面印证此说[18](420)。不过,董革职的主要推动力仍来自外部,其“引疾归里”的姿态更多出于不得不如是的苦衷。董之处置所以相对较轻,既不尽撤其兵柄,更未如外人所请明正典刑,究其原因,一面在那拉氏刻意保全,一面仍缘其在西北地方的影响力,如荣禄反复解释未加罪于董之细故:“缘陕甘军民附之者太众,势不得不暂为羁縻,徐图安置,此意执事自当洞澈也。”[32](1067)[6](439)

四、余声

从《辛丑条约》议定过程而言,传统认识理解为帝国主义的“争赃”竞赛,谈判过程全为西人主导,清朝一方对议题几乎没有介入。这一种印象或结论的产生,主要是依赖外国一侧史料建筑史实的后果。实际上,善后和谈不仅是中国对外部十一国的超级谈判,清朝内部也存在西安政府(那拉氏、军机处)、北京全权(奕、李)、东南督抚(刘、张、盛、袁)等多种力量的互动,借助于电讯手段,在此时期不同意见的表达和竞争,达到前所未有的活跃程度。围绕“惩董”的集体讨论,可以说是切入观察当时清政府外交实况一个很好的标本。

如果说,“东南互保”是督抚力量在非常时期的一次特殊表现,那么这种影响力实际也延续到了战后。《辛丑条约》谈判,张之洞奉命“函电会商”,在“惩祸”问题上的态度与李鸿章恰成反照。张主宽,尽管首倡“劾董”,主旨却在抵制“回銮归政”,并冀此外一概不究,这番算盘煞费苦心,却流于讨巧。不止如此,宣称“十一人全诛,断办不到”,对各国咎责已经死难的李秉衡等人感到不满,倡“死者不究”之说,甚至一厢情愿地主张“若各国嫌办人太少,可设法将已死者凑数”,即用徐桐、裕禄等自杀者搪塞,等等,多为隔靴搔痒,难以起到作用。李从严,对当时中外不平衡的权势格局认知更为真切直观,力主遵照外国要求办理肇祸大臣,对董个人可谓绝无好感。追究原因,大约在于两者所在位置的多种差异:1.权责的:会办/全权;2.地理的:东南/北京;3.心理的:亲那拉氏(21)/迫朝廷就范以利和谈。

某种意义上,荣禄成为了缓冲和协调北京、东南、西安之间意见的枢纽人物。他的身份相当特殊,与董有过上下级的隶属关系,私人感情不恶,同时又受载漪、刚毅等主战派所忌,观念分化非常明显,而战后继续为那拉氏所宠信,在“纾解上意”方面的作用几乎无人可替。从整个事件看来,“办董”与“保荣”实为一体两面。由于荣处境尴尬,相关态度也尽显暧昧,这在致奎俊私函中有充分流露:“星武原系武将,专任战事者,驱之使战,他能不战乎?刻已令其回甘矣。妙哉各国皆云重办祸首,虽王公非制于死命不可,而独谓将董驱逐,不令在朝廷左右,并无一过欲令加刑者,盖各国亦自有分寸耳。至于董之为人,血诚为国,忠勇无匹,亟欲致其死罪,可保甘受不辞。惟部下悍将强卒,固皆可虑,然尚在其次,最众者,特陕甘回汉百姓及妇孺等,无不以董宫保为神明……”[26](407)

站在荣禄背后的那拉氏,仍为清廷最高权威。她在看待“惩祸”问题时,必然虑及自身的政治安全,当列强默认继续维持其统治地位时,又为“保董”多番抗争。此中固有“倦倦”于董的成分,也缘于宫廷暂驻西北,形格势禁不得不然。西安有人士观察到,“朝意谓董带兵听令,非肇乱,且恐为患,故从缓,董自惧,甚似不足为患”,似部分代表了那拉氏心态[33](1061)。综上来看,战后议和过程中清朝一方虽然对议题缺少发言权,却并非全无努力。在其内部西安、北京、东南各方各具意见、相持不下,彼此制约造成内耗,本来的多方合作反而滑向多方角力的态势,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尽管那拉氏为最终审判,将意见折中一是,但在面对列强时仍不得不自认弱势,选择屈从。董福祥得以全身而退,在头绪纷繁的“惩祸”交涉中可谓一个“小胜”,但于大局无补,实际意义相当有限。从整体趋势看,庚子后外国势力在华权重进一步增强,此前较少出现的“侵犯内政”现象几乎变为常态,这种趋势持续放大,深刻改造了中外交往的面貌。

另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清廷将董福祥“革职降调”前夕,东南督抚正在酝酿新一轮“劾董”运动。山东巡抚袁世凯被推选出拟奏稿,正、续两稿洋洋数千言,获誉为“董一生罪案,亦千古定评”[11](8435)[33](1058)。尽管因有明旨将董革职,此折被搁起,以“留为后图”,不过,通过战后交涉,袁世凯显示了独当一面的能力,跻身为可与李、刘、张并论的地方重臣。王尔敏尝论及“南省互保”对于个人最有良好影响者,“当推山东巡抚袁世凯,这次事变中充分证明了他才具之高”(22)。征诸事实,此说非虚。从清政府角度看,庚子事变的意义之一在于选拔了一批干部,在非常时期官僚队伍中产生了非常规升降,其中最具深远影响的,当属袁世凯的崛起。《辛丑条约》议成后不久,李鸿章病卒,庆亲王奕劻接手外交,袁世凯出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加之清廷回銮,中国政治外交重心重新奠定于北京,地方在外交上的影响力日益减小。同年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特设专官,取消各省将军督抚兼衔,集中外交权的趋势也进一步加强。

至于本文的隐形主角,董福祥的个人故事也在继续。董被解职后,外人仍将信将疑,有云:“董赴甘肃将与两邸(端、庄二亲王——笔者注)合谋。”[32](1069)其实,董为避嫌,一度至内蒙古阿拉善旗罗王府客居,当时端王载漪遭发配新疆充军,也携子至此,在罗王府居住,于是有谣言,“谓福祥串通端邸并阿拉善王,招募勇丁,分路东下”云云。光绪二十八年,董还曾上书荣禄,不仅为身家性命自辩,进而有官复原职之请:

庚子之变,福祥直愚性成,未能仰体德惠,致冒外邦,咎所应得,至今犹痛心疾首,岂能奢想前进,致累中堂?惟思素承提挈,无微不至,伏乞鸿施逾格,始终成全,设法密奏,仰邀两宫宽宥保全,恩加格外,赏给福祥原职。(23)

当然,上述请求不可能得到实现。返固原家居,董仍不免牢骚满腹,不平之气时为往访者所发见。同年十月初三日,甘肃学政叶昌炽往晤,日记记其经过云:

董星五宫保罢官后寓戚家堡,距黑城五里,辰刻轻骑往,沿途所见,精装勇丁,络绎不绝,将至半里许,要路左右两小土圈,一大土堡在其后,左枕高山,至堡门,但见健儿持白蜡杆子蜂拥而来,见从骑寥寥,皆趑趄而退,既见,绝无寒暄,即直陈无异志,大帅何以见疑?气涌如山,忿忿不平,形于辞色,其语操土音,十不得二三,一幕府鄂人为之传译,临别赠言讽以逃禅。从岔路入大道,隘口有土堡甚坚固。防兵零星四五,倚壁门瞭望。董帅即遣弁赍送于此。[30](1222)

光绪三十四年正月初九日(1908年2月10日),董福祥在宁夏金积堡宅邸去世,三年后,清王朝由革命覆亡。这一所耗费巨资、历时三年修成的大宅院,以董有太子少保衔,号为“宫保府”,随其回乡的数千卫队,环驻董府周围,并建成了一条“董营街”,其地后世又称为“董营村”[34](53)。上世纪30年代,美国传教士毕敬士(Claude Leon Pickens)考察西北时,留下了金积堡宅院的历史影像,当时仍惊叹于其规模宏大,仿佛“一座要塞”[35](147)。这座要塞的主人生前以显赫军功留名,而在晚年最后时光也始终未放弃复出的希望。本文讨论的这段历史,不仅决定了他个人已无可挽回的命运,也见证了近代外交史上杂糅了屈辱和奋争的一页。

注释:

①相关研究甚多,兹不赘举。较近的佐藤公彦《義和団の起源とその運動:中国民衆ナツョナリズ厶の誕生》(东京:研文出版,1999年)与相蓝欣《义和团战争的起源:跨国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可谓分别从内、外两个角度对此问题进行“扫荡式研究”的总结之作。

②王树槐:《庚子赔款》,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4年;李国祁:《张之洞的外交政策》,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0年。

③迄今最为具体的研究,可参看李德征、苏位智、刘天路:《八国联军侵华史》第11章,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

④参见黎仁凯的《义和团时期的中外关系研究》,载中国义和团运动研究会编《义和团运动一百年》,齐鲁书社,2000年,第189~190页。

⑤王希隆:《董福祥事迹述评》,《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魏长洪:《董福祥评议》,《宁夏社会科学》1985年第4期;张焕宗:《董福祥其人》,《历史教学》1988年第10期;薛正昌:《董福祥传》,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年。

⑥吴忠礼、刘钦斌、杜力夫、霍维洮:《义和团运动时期的董福祥与甘军》,《固原师专学报》,1989年第1期;薛正昌:《甘军与董福祥在抗击八国联军期间的作用》,《汉中师院学报》1989年第4期;贾熟村:《义和团时期的董福祥》,《菏泽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薛正昌:《董福祥革职与他的晚年(前、后期)》,《固原师专学报》1991年第4期、1992年第4期。

⑦佚名:《从档案中看辛丑谈判中的保董问题》,“历史帝国”网站,浏览地址:http://www.historykingdom.com/read-htm-tid-100414.html,最后浏览时间:2011年11月1日。

⑧同电并致刘坤一,参看《愚斋存稿》卷40,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第26~27页。

⑨按,袁拟“遣散”甘军,与张所拟分归宋、马节制有异。这关系武卫军内部关系,袁、马夙有私嫌,袁不愿甘军余部附入武卫左军,对其军事地位造成影响,此议或有其私心在。

⑩急致东京钱念劬,庚子七月十四日午刻发、八月十九日未刻发,《张之洞电稿乙编》第十三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藏,档号甲182-73、74。

(11)唐文治:《记王文勤公事》,钱仲联主编《广清碑传集》,苏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931页。在沪倡“东南互保”的赵凤昌亦称:“拳焰炽时,枢臣惟端王之命是从,附端甚力者刚毅;其庆邸、荣禄、王仁和,虽依阿其间,仍时与沪通电,惟辞气含糊,为两方敷衍之语。”(黄濬:《花随人圣庵摭忆》,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第293页)

(1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7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页。马安良(1855-1920),回族,甘肃河州(临夏)人,马占鳌之子,原名七五,随父降清后,左宗棠赐名“安良”。光绪十一年(1885)协助董福祥镇压河湟回民起义。光绪二十六年(1900)授新疆伊犁镇总兵。邓增(?-1905),广东新会人,行伍出身,以镇压回民起义屡邀军功,累官至固原提督是年奉命督军随扈,翌年两宫回銮,节制各军并照料沿途行宫。那拉氏还京后,著邓增赏加头品顶戴,马安良赏加提督衔(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40页)。

(13)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8365页。吴相湘有按语谓:“按之德宗实录,是[闰八]月十八日,两宫车驾在幸陕途中亦进驻山西侯马,以驿递速度计,是日或其前,此一奏摺应可达到御前。”(《故宫藏拳乱史料注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3本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51年,第184页)

(14)关于荣禄被提名为全权的经纬,可参[日]菅野正:《义和团事变と荣禄》,载氏著《清末日中关系史の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02年,第286~278页。

(15)今可查实,刘、袁致荣电各三通。参照《愚斋存稿》卷46,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1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75年影印本,第1046、1048、1060、1061页;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刘坤一遗集》第6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94、2595页。

(16)方遒:《关于董福祥之免职》,《国闻周报》第11卷第23期。按,作者谓其事闻之董军幕府桐城方剑华。

(17)光绪帝手谕著董福祥体谅朝廷苦衷亦当降志以待时,光绪二十六年,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9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272页。

(18)参看茅海建:《戊戌政变史实考》,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11页,注1。

(19)龙顾山人纂,卞孝萱、姚松点校:《十朝诗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72页。按,周树模《庚辛杂感》诗原句云:“白华久已成《杨叛》,青草惟间唱《董逃》,舞袖《凉州》歌未毕,藏金堳坞筑犹高。”笺注中“绛”指绛侯周勃,“灌”指灌婴,二人皆汉高祖刘邦手下大将,有“随陆无武,绛灌无文”之成语。

(20)王学伊:《董少保墓铭》,《宣统新修固原直隶州志》,收入《中国地方志集成》,据清宣统元年(1909)官报书局铅印本影印,第463~464页。

(21)李国祁以“忠君观念”概括张之洞在“惩祸”交涉中的中心思想(《张之洞的外交政策》,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70年,第255页),唯须注意张对“归政”问题的敏感及实际处理的策略性。

(22)王尔敏:《拳变时期的南省自保》,原载《大陆杂志》第25卷第4~6期,1962年;收入氏著《弱国的外交——面对列强环伺的晚清世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317页。

(23)董福祥札,光绪二十八年冬,杜春和等编:《荣禄存札》,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285页。按,当时流传有另一通《董福祥上荣中堂禀》,辞气犀利,意在泄愤,撰述近代史者亦多引证之。全文可见《庚子国变记》,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2年,第373~374页。然对此桩史料的真实性,民国史家已有怀疑:“细按此文,亦觉不甚类,殆当时恶荣禄者之拟作耳。”(《凌霄一士随笔》第4册,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790页)后世学者戴玄之更力辩其伪,考定“董上荣禀与史实相悖,显属赝品,当为好事者流所伪造,藉以嫁罪荣禄而为董洗刷者”(《董福祥上荣中堂禀辨伪》,载氏著《义和团研究》,台北:“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63年,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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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条约”达成过程中的一个共同问题:从“惩罚董”的谈判看政府内部各种势力的相互作用_辛丑条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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