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 中央档案馆近日发出通知——在全国档案系统开展国际档案周活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档案论文,档案馆论文,档案局论文,近日论文,中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 今年是国际档案理事会成立五十周年,国际档案理事会致函各会员国,吁请各国档案部门开展“国际档案周”活动,以促进人类更好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此,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决定今年8月31日至9月6日在全国档案系统举办“国际档案周”活动,并已于近日向全国发出通知。
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为此次活动成立了组委会。
主任:王刚
副主任:毛福民、冯鹤旺、郭树银、杨公之
委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档案局、馆及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领导担任。
这项活动的宗旨是面向社会,普及档案知识,宣传《档案法》,让广大公民进一步了解档案工作,了解《档案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全社会更好更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这项活动的主题为:“档案连着我和你”。主要宣传档案与公民的联系和对社会的作用,宣传《档案法》所规定的公民保护档案的义务和利用档案的权利以及利用档案的范围和手续。
这次活动中,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将编发《国际档案周宣传专刊》并开展档案知识有奖问答活动。《专刊》为一张四开四版报纸,内容除刊登有关档案工作的知识性、趣味性短文外,还刊登“中宝杯”档案知识有奖答题和答卷,并在正确答卷中进行抽奖。奖项设一等奖1名,资金5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0名,资金100元;纪念奖200名,奖纪念封及其它纪念品。抽奖结果在中国档案报上公布。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还将印制“国际档案周纪念封”一枚。
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①开展“国际档案周宣传咨询”活动;②在公共场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室及适当场所张挂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编印的《档案法宣传图解》等档案法制宣传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③各级档案部门举行一次有关档案工作的报告会或座谈会;④各级档案部门利用各地电视、广播、报刊等宣传媒介,开展宣传活动;⑤各级档案报刊开辟“国际档案周”的宣传专栏,并对各地的国际档案周活动予以报道。通知要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要积极参与,地(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自愿参加。参加单位将在《国际档案周宣传专刊》和其它宣传媒介上公布。
国家档案局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