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民宿;精准扶贫
乡村旅游是我国扶贫的一种重要手段,而我国的扶贫政策促进了乡村旅游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华东师范大学休闲研究中心主任楼嘉军分析,发展乡村民宿能让多方受益:舒适的民宿能延长游客在乡村旅游时的停留时间,提升游客体验的同时,增加当地消费。民宿管理方往往是具有一定资金、管理经验的社会第三方,他们帮助提升农村面貌和知名度同时亦能产生经营利润。村民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民宿管理方后能收取租金,也能选择应聘“就地”成为民宿的工作人员,再拿一份工资,增加收入。通过乡村民宿项目,村部、村民、公司、游客能实现多赢。所以在脱贫攻坚的道路上,发展以乡村民宿为特色的旅游业是一种新的思路,依靠发展乡村民宿来振兴乡村经济,从而更好,更有效地实现脱贫。尽管我国乡村民宿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但是我国精准扶贫背景下乡村民宿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
在经营主体上,目前,我国乡村旅游产品以及乡村旅游住宿大部分是基于家庭独立经营模式,利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特色农业发展观光体验式乡村旅游,如农家乐、渔家乐、休闲农庄等,经营主体单一。此外,经营主体营销理念缺乏创新性,刘惠(2018)多数的村民不懂得利用互联网进行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来进行推广,缺乏先进的营销理念。另外,在经营方式上,没有结合自己当地的地理环境、民俗文化,而是相互模仿,盲目地引进其他地区的民宿经营方式来进行发展。所以雷鸣、潘勇辉(2008)提出"以生态保护为基底,树立永续的发展观念;以乡村文化为核心,打造主题情节式体验;以品质服务为保障,树立良好的乡村旅游品牌;以乡民自治为主体,构建多方协作的运营模式"的乡村旅游措施,以期促进我国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之后齐亮、段迪琛(2019)以案例研究方法,提出建设民宿项目的同时,确定好科学、协调的发展观,考虑场地的历史文脉与所建设项目类型,需要注意人工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创造一个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
在乡村民宿扶贫开发运营上,雷鸣,潘勇辉(2008)运用比较法,通过对德国、日本与台湾乡村民宿发展的比较,分析得出我国大陆地区乡村民宿旅游发展中,存在粗放式开发、农民参与度不足以及运营管理困难等一系列问题;之后朱晓洁、杨主泉(2010)通过对贺州市富川县的下湾村等村的“慢城茅草屋”进行调研,向村镇,村民,农家乐,民宿经营者询问、座谈,从中发现了民宿发展过程中存在民宿改造困难;民宿规模小;民宿配套设施不完善;民宿的主题性不突出等问题(郭清霞2003);戴丽霞(2016)以海南民宿市场作为研究对象,分别从法制和经营两个方面指出我国民宿面临的问题,其中法制方面以经营主体缺乏合法性和监管立法缺失表现突出;业内人士认为,对乡村旅游的宣传力度不大,农家乐通常只是熟人推荐,在当今互联网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各大旅游网站或应用APP上与乡村民宿有关的信息较少;邓念梅等(2014)以鄂西南民族地区民宿为例,阐述了经营乡村民宿带来的风险为三个方面,即过度开发造成的环境退化,租金增加所带来的可持续性差和浅层次的开发所带来的质量差的风险,指出目前民宿开发要做好风险预知。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张延,代慧茹(2016)贫困乡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村民自我积累少,无法建设高端民宿,因此招商引资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融资有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张美娥(2017)利用SWOT分析法总结了高峰村乡村民宿发展情况阐述了高峰村民宿发展存在同质化现象严重导致个性化缺失、通过压低价格无序竞争以及卫生与安全问题等方面的不足之处;所以针对乡村民宿开发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为促进乡村民宿可持续发展,田野(2018)提出实现乡村民宿品牌升级,提供凸显乡村文化特色的个性化产品,同时有关部门应把专家和民间的力量结合起来,注重在原汁原味的乡土文化上植入、叠加文化创意,再生成一系列新的文化元素,除扶持一批特色型小微民宿外,可以通过对外精准招商,选择一些境外民宿品牌,打造一批业态新颖、带动性强的民俗精品。在融资方面,路禹臻、窦一博(2019)认为应当采用PPP投融资下的BOT模式,即建设—经营—移交的模式发展乡村民宿,为乡村旅游寻求改革的方法,推陈出新乡村旅游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市场的蓬勃发展,拓展“乡村民宿+”,避免乡村旅游的单一化、同质化。
在乡村民宿精准扶贫管理监督上,由于管理和监管的不规范,导致旅游产品没有严格的标准,再加上民宿经营者受到利益的驱动以及环境意识的缺乏,出现了大量的低品质旅游产品,甚至影响到整个乡村民宿品牌的形成,降低了乡村民宿的魅力,影响到乡村民宿的发展(刘惠2018)。例如,祁玲、朱自强(2019)以成都乡村民宿为例,阐述了乡村民宿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仍存在证照不全,内涵欠缺,服务不足问题。所以面对当前的乡村民宿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首先,要加强对乡村民宿旅游建设的管理,由政府的相关部门牵头组织,抽调或者聘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来制定当地的乡村民宿旅游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建设方案。其次,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民宿旅游本身的管理,要制定出规范的民宿旅游服务标准、民宿旅游产品标准等来解决民宿旅游的不规范管理带来的问题。并且要严格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可以聘请专业的环境保护队伍来清洁当地卫生,减少脏乱差的现象发生,进而维护当地的自然环境。
综上所述,学术界关于乡村民宿与精准扶贫的相关概念及乡村民宿扶贫运作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讨。总的来说,目前关于乡村民宿经营模式的研究还不完善,仍处于不断摸索的过程之中,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应当结合当地旅游资源的具体情况,因时因地制宜地更新经营理念及方法,从而找到一条最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
四、评述
从上述内容可知,虽然我国的乡村民宿旅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有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从整体上来说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境。因此,我们必须要针对当前乡村民宿旅游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加强相关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完善乡村民宿管理,促进乡村民宿旅游产业的发展,提升农村的经济收入,早日实现农村脱贫的目标。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对山西省乡村民宿精准扶贫进行研究:一是关于乡村民宿扶贫过程中多方主体责任的研究;二是关于乡村民宿扶贫过程中的融资机制的研究;三通过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做好关于精准扶贫背景下,乡村民宿的准入退出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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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张慧艳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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