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诗学”的两套理路与文论研究中的历史意识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路论文,诗学论文,文论论文,历史论文,两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114X(2007)03-0171-07
“历史诗学”伴随着新历史主义的若干观念,成为目前文艺学研究界逐渐加以关注的一个术语。这个术语不仅在英美(主要是美国新历史主义)文论语境下使用,在俄国文论语境下也具有将近百年的建设历史。由于新历史主义的学说在大陆学术界的渐次升温,作为它的附属之一的“历史诗学”概念也逐渐引起学术界的注意。有人总结说存在着三种形态的“历史诗学”。① 但是,这三种形态的历史诗学却并非作为古典意义上的“诗学”而存在。我把它们归纳为两套理路,即俄罗斯学派的历史主义与新历史主义的反历史主义。正是因为“历史诗学”在俄国和英美文艺理论领域的彼此矛盾的使用方式,才更强烈地凸现出它所包含着的意识形态色彩。本文以廓清“历史诗学”在俄苏与英美文论语境下的意义差异为背景,反思在“历史主义”这个问题下文艺学研究的不同价值取向。
求证历史:维谢罗夫斯基的历史诗学
1893年5月俄罗斯《国民教育部杂志》上,文论家维谢罗夫斯基在《历史诗学导论(问题与答案)》里写道:“关于文学史:体现于形象——诗意体验及其表现形式之中的社会思想史。思想史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文学只是它的局部表现;要使文学分化出来,就必须对于什么是诗歌,什么是诗意意识及其形式的演变具有明确的理解,否则我们就无从谈论历史。”② 1899年他又发表《历史诗学三章》,依据民间文学、民俗学、人类文化学以及考古学方面的积累和发现的大量史料,系统研究了文学诸种样式的起源问题。“历史诗学”这个思想,以及它以诗歌“本身”的研究替代诗歌的社会“功能”研究、以“实证”研究替换“主义”研究,与盛行于十九世纪上半期乃至中期的文论启蒙的思想旨趣,有比较大的区别。不仅在思想的取向上,而且在方法论上,两者的区别成为这个时期俄国文论不同的话语的标志。
维谢罗夫斯基奠定了“历史诗学”这个研究学派的基本理路,他的学说经过日尔蒙斯基、巴赫金的阐释,在赫拉普钦科的理论中得到了一个宏观式的理论把握。
从维氏的学术理念来说,他的基本思想是:当代诗歌(也包括一切叙事文体、抒情问题和表演性文体的文学创作)的一切形式方面的因素,都具有深刻的而悠远的历史原因。这个历史原因远不止步于古代经典;被称为古代经典的作品只是这个历史视野中的结果而不是原因。他认为,在荷马之前的诗歌存在状态具有混合性的特征,即“有节奏的舞蹈动作同歌曲音乐和语言因素的结合”③。而这个混合性诗歌的特征之一,“是它的占主导地位的表演方法:它是由合唱队来演唱的;这种合唱艺术的痕迹在比较晚期的、民间的和艺术的歌曲的文体和手法中保留了下来。”④ 换句话说,古希腊史诗、诗歌和戏剧的一切经典形式在它之前的民间集体创作活动中就业已广泛存在,是“在群众的无意识的合作中,在许多人的协助下形成的。”⑤ 目前所看到的艺术的多样性特征,在古代民间文学艺术中是紧密地混合在一体的。维氏认为,历史诗学的任务就是说明,诗歌自它成为个人创作以来,就没有离开过历史(文化史和各个民族的风俗文化史)。维氏用以下的规律说明诗歌形式因素的历史继承性:“在人民的记忆中铭刻着一些形象、情节和类型,它们在某个时候曾经是栩栩如生的……这些情节和类型被普遍化了,关于人物和事实的表象可能黯然失色,只剩下了一般的公式和轮廓。它们潜藏在我们意识的某个隐秘阴暗之处,就像许多经历和体验过的事似乎被遗忘了,却蓦然使我们震惊……在民间的和艺术自觉的文学生活中也是如此:一旦对于旧的形象,对于形象的余波产生了民间诗歌的需求,形成时代的要求,那么它就会突然出现。”⑥ 这个描述道出了诗歌发展的形式因素出现的基本规律。
在他的文学研究视野中,文学(无论内容和形式因素)从来都是随着时代和风俗文化的变更而发生着变化,而形式方面的任何变化,以及因此产生的新因素,都可以在古代民间混合型存在状态中寻找到雏型。“无论在文化领域,还是在更特殊一些的艺术领域,我们都被传说所束缚,并在其中得到扩展,我们没有创造新的形式,而是对它们采取了新的态度。”⑦ 巴赫金的下述话显然与维氏的思想密切相关:“涵义现象可能以隐蔽的方式潜藏着,只是在随后时代里有利的文化内涵语境中才能得以揭示。莎士比亚融入作品中的宝贵涵义,是若干世纪乃至上千年间的创造和积淀起来的。这些宝贵的涵义隐藏在语言之中,不仅是标准语,还有在莎士比亚之前没能进入文学的民间语言成分;也隐藏在言语交际的多种体裁和形式之中,在数千年形成的强大的民间文化形式里(主要在狂欢化形式里),在戏剧表演的体裁里(神秘剧、讽刺喜剧),在渊源于史前远古时代的故事情节里,最后还在思维的形式里。”⑧ 雅各布森在为托多洛夫所编的《俄国形式主义文论集》写的序言里,所说“研究内容从句法原则扩大到分析完整的叙述及其对话交流,最后达到俄国诗学中最重要的一个发现,即发现决定民间创作材料布局的规律(普罗普、斯卡夫迪莫夫),或是文学作品材料布局的规律(巴赫金)。”⑨ 俄国诗学对民间创作材料布局规律的发现,在维氏和巴赫金、甚至形式主义学派看来,乃是对整个文学基础的求索,而不仅局限在形式因内。
虽然维氏的主要兴趣是形式的历史积淀,虽然对于他来说,这个发掘就是诗学研究的主题,但是,他的研究毫无疑问具有意识形态倾向。在我看来,他的研究对象——诗学,是与另外两个层面的对象相联系的:在更高的目标上是思想史,再上则接续到一般历史的建构。可以这样表述维氏的立场:作为思想史的一个部分,文艺学研究假如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自己从何处来的问题,就遑论历史视野,它也就无法参与历史的建构。
巴赫金:发掘历史诗学中的民间立场
巴赫金在把握“历史诗学”这个范畴的时候,是把它与“时空体”这个范畴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他在阐释历史诗学的价值倾向的过程中,特别强调它的意识形态取向。
他在《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里写道:“在文学中的艺术时空体里,空间和时间标志融合在一个被认识了的具体的整体中。时间在这里浓缩、凝聚,变成艺术上可见的东西;空间则趋向紧张,被卷入时间、情节、历史的运动之中。时间的标志要展现在空间里,而空间则要通过时间来理解和衡量。这种不同系列的交叉和不同标志的融合,正是艺术时空体的特征所在。”“体裁和体裁类别恰是由时空体决定的;而在文学中,时空体里的主导因素是时间。……时空体还决定着(在颇大的程度上)文学中人的形象。”“文学对现实的历史的时空体的把握,经历了复杂和断续的过程:人们学会着掌握了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力所能及的时空体的某些特定方面,为艺术地反映现实的时空体仅仅创造出了某些特定的形式。这些开初颇为积极的体裁形式为传统肯定下来,在后来的发展中尽管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的积极意义,却仍顽强地存在。”⑩ 这篇论文正是要以欧洲小说各种不同体裁的发展为素材,努力揭示文学历史发展过程的秘密。他是试图通过研究欧洲小说这个体裁来探讨时空体问题,而“小说”体裁在他看来是浸透着历史发展中的艺术文化的。因此,研究小说体裁的时空体的过程,也就是发掘这一体裁内在的艺术文化积累的过程。这个理路按照维谢洛夫斯基的理论就是历史诗学的基本内容。维谢洛夫斯基也正是在这个理路上研究诗歌的艺术发展历史的。
巴赫金在不同的著作里明确了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理念。在《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一书里,在阐述体裁发展历史这一问题时,巴赫金说:“现在我们该是从体裁发展史的角度来阐述这一问题了,也就是说把问题转到历史诗学方面来。”
“体裁过着现今的生活,但总在记着自己的过去,自己的开端。”巴赫金的这个思想,可以看作是维谢洛夫斯基历史诗学思想的更新和翻版。巴赫金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拉伯雷的研究,以及计划中的对果戈理的研究,不约而同地从“体裁”的文化含义和思想内蕴解剖入手。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加深刻地理解巴赫金与维谢洛夫斯基历史诗学的紧密联系。著名学者程正民把巴赫金的诗学称为“文化诗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考虑到巴赫金在历史诗学理论基础上的个性特征(11)。巴赫金的这个思想早在20年代就已经成熟。在1928年《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署名梅德维杰夫)里,巴赫金写道:“历史诗学的作用被归结为:在一系列研究某一体裁、甚至某一结构成分的专著,例如A·H·维谢洛夫斯基的《修辞语简史》中,为社会学诗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的定义准备了历史远景。”(12) 他在区别社会学诗学与历史诗学的过程中,说:“社会学诗学本身为了不致成为教条,也应当了解文学史。在这两门学科之间应当有不间断的相互作用。诗学为文学史鉴定所研究的材料指出主导方向和提供其形式和类型的基本定义。文学史则给诗学定义作出修正,使它们变得更灵活、更生动,并完全符合于历史材料的丰富多样性。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明作为理论社会学诗学与文学史之间的中间环节的特殊历史诗学的必要性。不过,理论诗学和历史诗学的划分,与其说具有方法论性质,不如说具有技术性质。理论诗学也应当是历史诗学。”(13)
可以说,巴赫金的历史诗学理念是对维谢洛夫斯基学说的发展,尤其是对其体裁历史研究理念的发展。在维氏历史诗学的影响下,巴赫金建立起了更加强调诗性体裁的文化维度,更加强调历史诗学的民间文化意识。这种意识的强调,对于巴赫金研究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拉伯雷,乃至计划中的对果戈理的研究大纲,对于其中的民间立场的强调,具有鲜明的指导价值。
赫拉普钦科:构建马克思主义历史诗学
在20世纪俄罗斯诗学话语中,历史诗学的影响一直存在着,并且得到了相当程度上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个方面,最有理论成就的,应该是赫拉普钦科。格·斯杰潘诺夫、彼·尼古拉耶夫认为,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处于理论建议阶段,只是部分得到了实现。在历史诗学建设过程中,是赫拉普钦科的理论活动,“他以充分的根据提出了建立‘马克思主义历史诗学’的思想。”(14)
要谈他对历史诗学问题的研究立场和研究观点,必须先涉及他的一般诗学观念。什么是诗学?赫拉普钦科在论述的过程中借助于对日尔蒙斯基、维诺格拉多夫的界定。日尔蒙斯基认为:“诗学是研究作为艺术的诗歌的学科。”“普通诗学、或者说理论诗学的任务是诗学手段的系统的研究、这些手段的比较性的描述和分类……由于语言是诗歌的材料,因此,语言学给我们提供的语言实例的分类,应当成为诗学的系统结构的基础。这些实例当中每一个服从于艺术任务的实例,都成为诗学手法。”(15) 而维诺格拉多夫则认为:诗学是“研究语言艺术作品的形式、种类、组织手段和方法,研究文学作品的类型和体裁”的学科,它“不仅包括诗歌语言现象,而且包括文学作品和民间口头文学的结构的各个不同方面”(16)。赫氏认为,他们没有把诗学与风格学区分开来,“诗学,可以确定为研究艺术的再现生活,形象地揭示生活的手段和方式的科学部门。……形象地把握世界的各个方面和各种特性都可以容纳在它所研究的主要现象的范围之内。这里也包括风格研究。”(17) 在他的定义里,有几个重要的成分:“艺术的再现生活,形象地揭示生活的手段和方式”;“形象地把握世界”;他的诗学研究与维谢罗夫斯基的诗学界定是一致的。第二个问题来源于马克思。马克思认为,人类把握世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践的方式,即物质地改造世界的方式;一种是理论的方式,即通过概念、逻辑的方式来把握世界。赫拉普钦科所持的观点是第三种方式,他认为,文学就是形象地把握世界。他有时表述为“审美地”把握世界、“艺术地”把握世界,在这里他表述为“形象地”把握世界。
赫氏试图调和诗学界定上的分歧。亚里斯多德对于“诗学”的定义是相对于历史和哲学而言的。他认为,只要是研究虚构的想象性的写作,就可以称为诗学。诗学等同于文学理论。这一概念是宽泛的。比较狭窄的定义就是把诗学仅仅看成对文学作品的结构、技巧、形式、手段等的特别研究。这个界定是20世纪的,从形式主义、新批评、结构主义以来,对于诗学的基本定义基本如此。这个定义显然保留着“内容与形式”的二元对应关系的痕迹。它更强调形式研究。赫氏试图以“形象地把握世界的各个方面和各种特性”作为诗学研究的内容,认为:诗学研究不仅仅表述为形式、技巧、结构等方面的内容,还应该把“再现生活、形象地揭示生活”这个动机性内容放进去。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力求使历史诗学超越形式与内容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格局。
赫氏关于“历史诗学”的定义是:“根据现代文艺学的经验,历史诗学的内容和对象可以规定为:研究形象地掌握世界的方法和手段的演变,这些方法和手段的社会审美功能的发挥,研究各种艺术发现的命运。历史诗学不能不包括文学创作的不断变化的原则研究,这些原则在文学发展的一定阶段作为艺术方法而出现。正是这些原则,使得不同历史时期作家们所使用的各种不同的诗学手段具有统一性和系统性的品格。忽视艺术创作的原则,不可避免地会使诗学手段的分析变成对这些手段的孤立的、零散的描述而脱离任何创作的和历史的前景。在这种情况下,分析常常被归结为对个别文学手法和形式的相当简单的分类,这自然不能使人们揭示出诗学表现的方法和手段的发展和完善的真正的过程。”(18) 在这个定义里,有以下几个要点:
1.对“艺术创作的原则”的强调,是赫氏历史诗学研究目标设定的一个重要特征。这是对诗学研究超越手段和方法的延续。2.对研究对象(手段和方法)的语义和审美方面的强调。他说:“为了使历史诗学不变成配有实例的目录或文学的标本,第一,必须从精神的和审美的广阔前景中,根据艺术文化发展的主要倾向及其重要成果来研究诗学体现的方法和手段。诗学在这里与文学发生了紧密的联系。第二,需要经常考虑和说明诗学手段的意义的‘意向’和语义功能。”(19) 在这里,体现出对“精神和审美的”、“意向和语义的功能”的强调。这种强调,乃是对非单纯的手段和方法作为研究对象的强调。3.价值问题。他认为,“诗学表达的方法和手段的功能,是与艺术价值的产生紧密地联系着的,这些价值在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其特有的特点。”(20)
赫拉普钦科认为,历史诗学“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建立普通诗学;研究各种民族文学的诗学;研究优秀语言艺术家的诗学,研究他们对民族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诗学的发展所做的贡献;研究艺术表现的各个种类和手段以及诗学领域的各种发现(例如心理分析、对现实的非直接描写等)的命运的演变。”(21) 首先,“普通历史诗学研究的是艺术方法和手段的各个不同的发展阶段。”(22) 即维谢洛夫斯基所研究过的诗歌的“前文学的”、“民间口头创作的时期”。其次,诗学手段发展过程中的继承性联系问题的强调:“揭示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以及各种不同文学流派和体裁的艺术表现方法和手段之间的继承性,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23) 第三,强调历史诗学研究的多层次性:“文学的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有诗学方面属于不同时代的成果在发挥作用。它们与新发现的艺术手段和形式发生复杂的联系和相互关系,形成某种多层次性,这种多层次性通常不带有折中的性质,而带有浑然一体的性质。”(24) 第四,正确处理好新发现与过去的成果之间的联系。第五,在历史的发展中研究民族文学。只有从世界文学发展的高度着眼,才能更清楚地认清民族的文学现状。他说:“民族文学的诗学既应从它与普通历史诗学的对比中进行研究,也应该从民族文学本身的成长和完善的前景中、从它们相互作用和相互交流的前景中来研究。”(25)
从赫氏的历史诗学理论来看,他对自维谢洛夫斯基开创的这个诗学研究传统是自觉地继承的、发扬的。李毓榛先生认为:“赫拉普钦科提出建立马克思主义历史诗学的课题,填补了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一个空白。”(26) 这个见解是有眼光的。
当下文论建设中的历史意识问题
关注历史,以求在历史意识的视野下把握文学发展的根本动机和秘密,这是俄苏历史诗学理论最本质的东西。但是,“历史诗学”在英美语境下却显示出另一种理路的存在。70年代以来,英美新历史主义提出了一套“新”“历史”观念。新历史主义正是把“历史”作为诗学的对象,正如他们曾经把广义“文化”作为诗学的对象一样。1973年,美国历史学家海登·怀特在《元历史》一书中将“历史诗学”作为该书“导言”的副题,认为:传统观念“隐瞒了‘创造’在历史学家的作业里也有所参与的程度”,指出历史修撰过程中“情节编排”、“论证解释”和“意识形态含义”等“创造性”环节不可避免,因此“历史”在本质上是“诗学的”。他在《评新历史主义》的论文里认为,新历史主义提出了“文化诗学”观点后,又进而提出了一种“历史诗学”以作为对历史序列的许多方面进行鉴别的手段,而它所专注的历史记载中的零散插曲、逸闻逸事、偶然事件、反常事物、卑微情形等内容“在‘创造性’的意义上可以被视为‘诗学的’。”(27) 20世纪80年代,美国新历史主义学者斯蒂芬·格仁布莱特发表了《通向一种文化诗学》,文化诗学“是一种实践活动。”他感兴趣的是“需要有一些新的术语,用以描述诸如官方文件、私人文件、报章剪辑之类的材料如何由一种话语领域转移到另一种话语领域而成为审美财产。”(28) 1988年,在《莎士比亚的商讨》一书中,格氏将“文化诗学”界定为“对集体生产的不同文化实践之研究和对各种文化实践之间关系之探究。”具体而言,就是“追问集体信念和经验如何形成,如何从一种媒介转移到它种媒介,如何凝聚于可操作的审美形式以供人消费。我们可以考察被视为艺术形式的文化实践与其它相近的表达形式之间的边界是如何标示出来的。我们可以设法确定这些被特别划分出来的领域是如何被权利赋予,进而或提供乐趣、或激发兴趣、或产生焦虑的。”(29) 显然,英美新历史主义学派的“历史诗学”概念以及它的内涵界定,与新历史主义的语境密切相关。
新历史主义的基本立场是打破话语种类间的界限,对亚里斯多德《诗学》所确立的“诗”与“历史”之间的对比而形成的“诗学”观念进行否定,而强调跨越诸如历史与文学等不同话语之间进行往返叙事研究。琳达·哈钦在《后现代主义质疑历史》里的表述基本上是切实的:“史述元小说拒绝通常意义的历史事实与小说之间的区分方法,拒绝只有历史才具真实性的观点,一方面责问那种说法的依据,另一方面坚持两者都是话语,而且两者都从同一的本体获得‘真实’。这类后现代小说还以艺术自主生成的名义拒绝把超文本的过去降为历史范畴。”(30) 海登·怀特认为,当今历史学家的主导观点已逐渐趋同于这样的认识:以叙事表征过去的形式来撰写历史是十分常见的,实际上成了文学写作。这并不是说他们不相信过去的事件出现过:“一桩特定的历史的考究并不是因为有确认某些历史事件的必要性,而主要出于要弄清那些历史事件对某一特定的人群和社会意味着什么,或者对现时的任务和未来的前景有什么样的文化含义。”转向事件的意义,话语系统如何赋予过去以意义,意味着一种多元的——也许会是令人不安的——历史编撰观点,包含了不同的但同样有意义的对过去的现实的建构,或者不如说对那段过去的文本化遗物(文献资料、档案实证、目击者证词)的建构(31)。
“历史诗学”是一种文化价值评判意义上的问题;同样,“历史诗学”本身既并非讨论诗学,也不是讨论历史。这是一种解构历史的真实观念的后现代主义学说。它的最终目的一是解除历史的“真实”,二是拆除诗与历史之间的话语边界。前者指向历史叙事的深度模式,后者指向不同叙事的特殊性结构。" The Poetics of History" 不是指涉诗学的历史意识,更不是维谢洛夫斯基的“历史诗学”所强调的关注诗意的历史发展。新历史主义并不注重历史,因此,它之称为“历史诗学”的显然也不是“历史主义”的,而是多种话语中的一种“话语”而已。而维谢洛夫斯基、巴赫金和赫拉普钦科的“历史诗学”恰恰是以对诗学的历史正本清源为旨归的。
有人这样表述“历史诗学”概念:“历史诗学”涉及文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它研究“文学”与“历史”之间的“关联”、“关系”问题。所谓“关系”,是两个未完成的、彼此渗透的活动之间的“动态构成性关联”,这种多重未定的“关联”也参与到对“历史”和“文学”自身本质的定义之中(32)。在这套新历史主义的和后结构主义的话语里,最鲜明的特征是诗学存在的两个维度被取消了:一是诗学的等第、深度和系统,二是诗学存在的历史背景。但是,我认为,当下中国文论最应该强调的反倒是历史意识,是建立诗学研究的历史意识,而不是取消“诗学”与“历史”的边界,把历史“诗学化”、“话语化”。
在考察历史诗学这个术语的存在形态过程中,我认为,一个重要的维度是——历史诗学对于诗学研究本身意味着什么?我以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第一,假如我们在新历史主义的立场来表述历史诗学,那么,我们就不是在传统的诗学的层面上而是在文化研究的层面上讨论问题,但是,文化研究与文学研究(不用说诗学研究了)是存在着区别的。其次,新历史主义意义上的历史诗学挂失了作为文学研究很关键的因素——诗意,这对于文学研究来说是不幸的。关注诗意及其生成机制,这是“历史诗学”作为文学研究的一个关键部分。这个挂失,对于新历史主义来说是很自然的,因为,他们的基本出发点是取消话语种类之间的特殊性,也因为这个立场,他们的所谓诗学,就不是亚里斯多德所说的诗学。第三,新历史主义把历史诗学视为文学与历史话语之间的“关涉、表述”,其意在放弃历史意识,或者以一种去除深度的平面化模式替换对话语的历史强调,这样,他们在反对历史主义的片面性的同时,也就放弃了起码的历史意识。这后一点,恰好是俄罗斯历史诗学的可贵之处。对于当下的中国文论建设来说,呼唤诗学的历史研究,不是去除历史意识,也不是挂失诗意,而是恰恰相反。
注释:
①(27)张进:《新历史主义与历史诗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二章。
②③④⑤⑥⑦[俄]维谢洛夫斯基著,刘宁译:《历史诗学》,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3年,第30、264、265、265、54、20页。
⑧[俄]巴赫金:《巴赫金全集》中文版第四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367页。
⑨[俄]罗曼·雅各布森著,蔡鸿宾译:《序言:诗学科学的探索》,见托多洛夫编选:《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页。
⑩[俄]巴赫金:《小说的时间形式和时空体形式:历史诗学概述》,《巴赫金全集》中文版第三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74~275页。
(11)程正民:《巴赫金的文化诗学》,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
(12)(13)[俄]巴赫金(署名梅德维杰夫):《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巴赫金全集》中文版第二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47页。
(15)[俄]日尔蒙斯基:《文学理论,诗学,风格学》,北京:科学出版社,1977年,第15、28页。
(16)维诺格拉多夫:《诗歌语言理论,诗学》,莫斯科:苏联科学院出版社,1963年,第184页。
(17)[俄]赫拉普钦科:《艺术创作,现实,人》,莫斯科:苏联作家出版社,1982年,第399页。
(14)(18)(19)(20)(21)(22)(23)(24)(25)[俄]赫拉普钦科著,张捷、刘逢祺译:《赫拉普钦科文学论文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4、405、406、407、409、409、411、411、413页。
(26)[苏联]彭克巽主编:《苏联文艺学学派》,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42页。
(28)[美]斯蒂芬·格仁布莱特:《通向一种文化诗学》,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63页。
(29)Stephen Greenblatt:Shakespearean Negotiation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5.
(30)(31)[加拿大]琳达·哈钦:《后现代主义质疑历史》,王逢振主编:《2003年度新译西方文论选》,桂林:漓江出版社,2004年,第48页。
(32)张进:《走向一种历史诗学》,《新历史主义与历史诗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